宋建丽:全球治理视域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超越性内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5 次 更新时间:2020-12-10 22:29

进入专题: 全球治理   人类命运共同体  

宋建丽  

内容摘要:在全球治理形势日益复杂的当下,重新反思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有助于阐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超越性内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逻辑延续和当代新发展,既是对资本侵略扩张逻辑主导下的全球现代性的超越,同时也是对仍陷于现代性思维框架的西方全球正义话语的超越,体现出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核心、在塑造新型人类文明的视野下共同应对全球治理危机的全球治理新内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体现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时代品格,也是在全球化时代世界经济、政治形势恶化的情势下,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新贡献。

关键词:全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性

作者简介:宋建丽,1972年生,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面临新的复杂形势,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在此背景下,审视旧的全球治理体系危机的根源和表征,阐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超越性指向和内涵,对于推进21世纪全球治理话语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球化与旧的全球治理体系危机


全球化曾是学界和政治家阐释后冷战时期国际问题的重要概念,随着逆全球化潮流的兴起,全球化一词再度成为学界的高频使用词汇。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的全球化进程彰显了福山的乐观叙事与亨廷顿的悲观叙事之间的张力,21世纪以来的全球化进程则呈现出更为复杂多样的面向,金融风波、欧债危机、政治冲突使得全球化进程晦暗不明;以特朗普上台、英国脱欧等为标志的黑天鹅事件频出,难民问题凸显,民粹主义思潮泛滥,逆全球化潮流兴起,则更是警醒世人:全球化进程绝非一帆风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旧的全球化进程已然陷入困境。

按照学界通常的说法,从1972年加拿大传播理论家麦克卢汉(Herbert Marshall McLuhan)对“地球村”的使用,到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莱维特(Theodore Levitt)于1983年正式提出并初步界定全球化概念,再到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全球化作为一个新时代的理论范式和历史叙事被学界、政界广泛接受,“全球化”概念本身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而作为一种历史进程的全球化,则是与资本主义的现代化进程及其全球扩张相伴的。按照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L. S. Stavrianos)在《全球通史》中的描述,以公元1500年为分界点,人类从相对而言的彼此隔离状态走向通讯联系日渐加强、交通工具不断发达的时代。地理大发现揭示了新大陆的存在,从而预示了世界历史的全球性阶段的来临。在这种界分下,1500年往往也被视为现代化的开端。1500年以后,资本主义的各种制度和精神迅速发展,富有扩张性的资本运动扩展到整个世界。与此相应的全球化意味着资本、技术、劳动力、信息、规则、文化等要素的全球流动,其背后的根本动力便是资本的扩张。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顾一切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冲破一切地域的、民族的、国家的界线,把整个世界连为一个统一市场。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使用全球化的概念,但他们同样敏锐地把握并描述了这一进程。他们在《共产党宣言》里总结道:“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既然全球化是资本扩张的结果,其历史进程与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相一致,那么,全球化就不能被视为后冷战时期的特有现象,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的概括,全球化的真正开端是工业革命的胜利。1492年的地理发现只是为全球化的展开提供了工具意义上的外在性条件,它充其量只是全球化的序曲。冷战的结束标志着全球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突出特征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及其在全球的扩散。新自由主义主导下西方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伴随着霸权思想和强权逻辑,造成不发达国家民族经济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依附,以及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国家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持续掠夺,并持续性引发当今全球范围内的财富再分配问题、地区冲突问题。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危机在全球范围蔓延,引发新的全球性社会、政治与意识形态危机,全球性贫富差距持续拉大,不同地缘政治之间的冲突进一步加剧。

从客观趋势来看,全球化是不断超越和克服不同空间、制度、文化等社会障碍,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人群在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越来越紧密地联结成一体,所形成的一种不可逆转和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和客观发展趋势;同时,由于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主导地位,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全球扩展,伴随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从一国范围向全球范围的扩展,以攫取巨额利润为目的的金融资本的全球渗透和扩张,造成中心—边缘、支配—依附、占有—剥夺为特征的全球地理不平衡发展以及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在此秩序下,资本主义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日益显露其不可克服的弊端,进而引发全球性的经济动荡、衰退和风险。伴随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劳资矛盾的加剧,社会分化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全球经济和全球市场霸权的争夺也愈演愈烈,极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逆全球化”浪潮勃兴,全球秩序处于分裂边缘,全球化进程呈现出日益复杂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全球治理体系打上了深深的不公正不合理的烙印,弊端和乱象丛生。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在全球的扩散,亦使各种全球性问题和地区性冲突不断升级,新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成为世界和平的主要威胁;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和霸权政治放大了既有的全球不平等和风险,为少数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建构并标榜的“自由民主”的全球化不但没有实现所谓的公平、正义,反倒日益呈现出反民主的后果,成为新的不公正不合理的制造者,全球化进程所需要的公共空间、公共价值日益衰落,全球治理面临深刻危机。

在此背景下,西方左翼思想家基于对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加大的忧虑,重思全球化进程,全球现代性批判成为时代主题。贝克的《全球化的政治》分析了全球化的政治因素,他认为,认识到全球化挑战的人必须做出抉择:或者放弃民族国家、国民经济学、民主和社会公正之间的神圣同盟,与新自由主义对欧洲政治思想的背叛同流合污,或者要思考在全球化时代民主怎样才可行这一问题,即必须重新思考西方现代性的基础。在《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1986年)一书中,他首次以“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当今西方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并从社会学层面反思、批判现代性出现以来风险因素日益突出的社会现象。

现代性概念是现代理论家对其特征进行探究的产物,现代性与全球化密不可分,全球化理论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对现代性的批判而定义的,体现了全球化理论家们对现代性在全球化过程中所暴露的矛盾和危机的深刻反思和批判。全球化理论家们大多假定,先前的现代性理论家们没有识别出生活世界的全球化特征,正是全球化进程构成了与之前社会形态的决裂。例如,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认为全球化构成了一种独特的现代性形式,即晚期现代性,并将全球化视为现代性视阈下的“普泛性危机”;詹姆逊(Fredric Jameson)将全球化视为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向全世界扩张背景下的文化渗透与文化宰制;阿尔布劳(Martin Albrow)和贝克则认为全球化引领了一种新的后现代的全球时代;哈特(Michael Hardt)和奈格里(Antonio Negri)进一步将全球化的进展与后现代主义相联,倾向于采用替代现代性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对当代全球霸权的激进批判。与其他现代性批判的理论家相比,马克思提出了一种有关全球发展的独具特色的理论。他认为,永不停歇的资本和市场运动构成现代性的不竭动力,这种动力的全球扩张不断强化着市场工具主义,并不断再生出资本自我扩张的能力,成为形塑全球化至关重要的动力因素。马克思对资本现代性的批判有助于我们在反思西方现代性的基础之上,阐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资本逻辑主导的全球现代性的超越。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全球现代性的超越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自由市场所带来的个人利己主义盛行、社会分化、公共利益衰微、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市场竞争的强化更是放大了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之痛”:对自然资源的掠夺与全球生态环境恶化;对经济增长的关注与对正义价值的忽视;对超额利润的追求与对共同体价值的漠视;强权政治、霸权文化在全球的肆虐与极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思潮勃兴,全球现代性的进程危机重重。简言之,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全球化并没有使当代资本主义摆脱困境,全球化真的正在走向终结吗?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70多年前就从世界历史的理论形态出发,对全球化问题做过精辟论证和科学预见,这主要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他们以“世界历史”的特定概念阐述了全球化的意蕴及发展规律,从资本的本性出发揭示了全球化的本质及发展趋势。全球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当今全球化不但没有走向终结,相反,全球“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应对全球性危机也越来越需要人类的通力合作。正如2020年6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向“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级别视频会议发表书面致辞中指出的:各国命运紧密相连,人类是同舟共济的命运共同体。无论是应对疫情,还是恢复经济,都要走团结合作之路,都应坚持多边主义。全球化进程之所以呈现出“一体化”与“分裂动荡”、“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并存的复杂局面,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全球化进程总体上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把几乎所有的民族、国家、文明都裹挟进新的世界历史洪流的同时,日益成为一种凌驾于人类共同利益之上的任意权力,带来种种全球性恶果。因此,导致不公正不合理的旧全球秩序的关键不是全球化进程本身,而是由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所主导的全球化方式。我们要反对的,也不是全球化本身,而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主导的旧的全球治理体系。支撑这种不公正不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运作的,是工具理性思维和竞争思维,是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和个体主义逻辑,这种全球现代性的负面表现,与马克思曾批判过的以自由竞争、资本逻辑、个体主义为特征的现代性病症何等相似!

马克思曾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消极自由的虚伪性给予彻底的批判,指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不过是“资本的自由”,自由竞争绝不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因为建立在自由竞争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不过是在资本统治基础上的自由发展,其结果不是自由的实现,而是自由的丧失,是人屈从于物的统治。在题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自由”一节中,马克思指出:“自由竞争是与资本生产过程相适应的形式……资本的统治是自由竞争的前提……包含在资本本性里面的东西,只有通过竞争才作为外在的必然性现实地表现出来,而竞争无非是许多资本把资本的内在规定互相强加给对方并强加给自己。”因此,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关系中,不仅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是形式上的自由,实质是强制,就连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自由也是形式上的自由,因为资本家本人也受到包含在资本增殖本性中的必然性的强迫。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的社会条件下,存在某种自由的话,那么这种自由只能是“资本的自由”。

既然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自由充其量只能是“资本的自由”,或者说是“资本剥削的自由”,显然,资本已经成为一种凌驾于劳动力占有者和货币占有者双方之上的社会权力。即便是在简单的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在表面上根据契约进行交换的平等双方所进行的交换中,事实上已经包含了劳动和所有权、财富的分离。正是在这种与其他商品交换似乎没什么两样的等价交换关系中,恰恰蕴藏着极大的不平等和剥削。通过对蒲鲁东的永恒公平理想进行批判,马克思阐明“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只有通过深入到交换领域和流通领域背后的生产领域,资本与劳动之间平等交换的假象才能被戳穿,资本(死劳动)通过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活劳动)而实现自身的积累和增殖,死劳动作为一种异化的社会权力控制活劳动的真相才能浮出水面,事实是:资本的积累与贫困的积累同时发生,“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马克思的这段描述也同样适用于全球资本主义时代由资本全球扩张所带来的殖民掠夺、全球性贫富分化以及不同文明之间的对立。

从批判所谓永恒真理的观点出发,马克思还对把自由竞争看成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的谬论进行了驳斥。这种观点认为自由竞争就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因此,对自由竞争的否定就等于对个人自由的否定,就等于对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的否定。马克思对此予以驳斥,指出由于建立在自由竞争基础之上的社会生产是在资本统治基础上的自由发展,资本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对人构成支配和压迫,因此,在自由竞争的社会关系中,不但没有任何个人自由,相反,人屈从于物的统治,彻底丧失任何的自由。“不过,一旦把竞争看做自由个性的所谓绝对形式这种错觉消失了,那么这种情况就证明,竞争的条件,即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条件,已经被人们当做限制而感觉到和考虑到了,因而这些条件已经成为而且越来越成为这样的限制了。断言自由竞争等于生产力发展的终极形式,因而也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这无非是说资产阶级的统治就是世界历史的终结——对前天的暴发户们来说这当然是一个愉快的想法。”

在全球性危机日益迫近的当下,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的条件”的确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限制,全球资本主义的“危机趋势”充分表露出由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所主导的全球现代性的新病症。正如新马克思主义者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所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四个典型批判(即生产资料私有制、自由的劳动力市场、资本积累、不受限制的市场力量)深刻揭示了资本运作的逻辑,即资本将自身建构为历史的主体,取代使其成为现实的人,并将人变成它的奴隶。这种资本运作的逻辑在21世纪的今天,在公共服务、生态平衡、人类安全等方面导致更为深刻的危机:新自由主义将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再私有化以及再商品化,紧缩公共供给,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进一步尖锐化;自然被变为资本资源,被假定具有无限的供给和自我更新能力,被无节制地征用、剥夺而毫无补偿或再补给,资本主义对自然的商品化以及对自然的吞噬进一步加剧,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军事霸权主义、不平衡地理发展、地区性冲突加剧,使得人类安全、和平发展遭受威胁。

简言之,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告诉我们:自由竞争绝不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资产阶级的统治也绝非世界历史的终结,现代化也不等同于西方化,将资本逻辑主导的西方现代性视为人类唯一的文明形态,将西式民主、不受限制的自由市场神化为人类唯一的文明的评判尺度,否认、漠视其他人类文明形态的丰富性和差异性,都是霸权思维和强权逻辑的体现。唯有超越西方现代性理念,打破由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所主导的旧的全球治理秩序,破解以竞争、对抗为基调的旧的全球治理格局,才能真正实现全人类的命运与共、共享发展、持久繁荣。

反思全球现代性危机,不难看出,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是始作俑者,具体表现为自由竞争、工具性掠夺、霸权政治等不同表现形式,其结局是全球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共同体价值失落、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受到威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当下世界性的紧迫政治议题。在2015年9月的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在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指出,“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共享为目标,提倡所有人参与,所有人受益,不搞一家独大或者赢者通吃,而是寻求利益共享,实现共赢目标”。与竞争逻辑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合作;以工具性思维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以公共价值引领全球市场,以实现互利共赢;与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以共享人类发展成果作为人类共存和持续繁荣发展的核心诉求和价值旨归。资本不应作为一种异化的社会权力凌驾于人类整体利益之上,而是应以实现人类整体利益为根本性价值追求,在利用资本的同时规训资本、限制资本,从而寻求各国、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公共利益平衡点,寻求各国、各民族合作共赢的最大公约数,并最终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持久繁荣和平衡发展;与强权必霸的逻辑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享理念是从个体性逻辑向共同体逻辑的转换,各个国家之间地位的平等以及彼此的平等尊重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各文明之间平等交流、互通互鉴的内在要求。强不必称霸,弱免遭欺凌和歧视,如此,才有利于建构一种消除两极分化和敌对思维的全球治理新秩序。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西方全球正义话语的超越


面对全球治理危机,西方学者对如何重构全球化时代的正义秩序给出了差异纷呈的论证思路的同时,也呈现出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制度主义和个人伦理主义之间的广泛对立。从对全球正义之内涵的不同理解区分,占主流地位的理论可大致划分为两个阵营: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如果说前者强调普遍平等的尊严和权利以及对全球贫困的普遍性责任,后者则更为强调对民族共同体成员的优先责任。从对全球正义之首要主体的不同认识来区分,在全球正义问题是制度问题还是个人伦理问题上亦存在广泛争议。前者强调全球正义之首要主体是广义的制度,因为正是制度首先决定了人们在全球范围的生活机会。在这种思路中,全球正义的焦点是:何种制度安排将能够使权利、机会和资源等在全球范围得到公平的分配?后者强调全球正义之首要主体是个人伦理,因为正是作为个体的每个人,需要来回答是否有义务帮助其他政治共同体的成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说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之争最终往往落入全球责任的主体和边界究竟如何确定的僵局,制度主义的路径和个人伦理的路径之争则最终使得全球正义问题或落脚于资源、机会的分配正义,或落脚于每个个体的“应得”。即便如米勒试图对以上两种进路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为反对普遍主义的分配正义而采取一种语境主义,指出人们所应得的也许是某些物品中的平等份额,也可能是根据人们的需要、人们的绩效或其他标准来确认的份额,但他最终的落脚点还是人们在不同语境中的“应得”,他自称这种语境主义的视角构成其全球正义理论的基石。也可以说,他的全球正义仍未能摆脱“应得”的论证思路,只不过是在普遍情境上加上了特殊情境的考虑。最后,无论世界主义、民族主义有何种分歧,但是在人权问题上却是一致的。人权已变成一种道德“硬通货”,被作为判断社会的和政治的制度安排正义与否的主要依据。大多数当代的世界主义正义观念都捍卫某种权利概念,即使不是在其理论大厦的基础层面,也会在其他的某些层面。而反对世界主义的米勒也指出,为了明确民族责任的具体内容,我们需要使用“全球底限”(global minimum)这一概念——全球底限指的是一组基本的人权,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人的这组基本人权都必须得到保障。

综上观之,当今西方主流话语中不同路径的全球正义理论,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了全球化背景下坚守“正义”原则对于促进人类持续和平繁荣发展的必要,对于“全球治理规则的正义性”给出了不同路径的规范性思考。合理借鉴西方全球正义话语的有益成果,无疑有利于我们从如何应对全球治理危机入手,探讨如何解决公共治理机构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危机等全球公共治理问题。不过,总体而言,全球正义的基本理念,就是用一种合理的正义原则来调节全球的背景制度,全球正义的基本思路,就是把适用于国内背景的正义理论扩展运用于全球背景,不仅疏于对殖民主义的历史非正义的考察,而且其理论建构大多仍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体系框架之内进行,这也就使得有些批判只是停留在经验性描述的理论层面和解释层面,未能对产生不公正现象的生产关系基础进行深入剖析。此外,西方全球正义理论仍然局限于抽象的人权话语的建构,对现实世界中西方国家以正义、人权为名行违反正义、损害人权之实的行径鲜少内部反思和尖锐置评,对西方国家的政策虚伪性和国际事务中运用双重标准缺乏深刻的揭露和批判,更没有对如何遏制现实政治中有违全球正义理念的政策和行为给出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因此,西方全球正义理论仍然局限于个体主义、契约论的方法论模式和现代性思维框架之内,不可避免地陷入民族主义还是世界主义的二元对立和纷争,由此也凸显了个体主义和契约论方法论以及现代性思维在应对全球性危机、提供全球治理方案方面的局限。此外,囿于资本主义的制度背景和个体正义的论述框架,全球正义话语仍然局限于政治共同体的证成逻辑,仍然带有西方中心论色彩,对发展中国家的研究成果和理论立场很少关注,对边缘价值和地方价值很难做到同样的宽容和重视,仍然是试图用国内体制的正义观念去指导其他民族和其他社会的正义事业,如此,西方全球正义理论既无法从历史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程角度来理解新的全球不平等和社会分化的根源,也无法成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走向新型人类文明的建构性方案。

与西方全球正义理论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是中国政府提出的关于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理念,着眼于新型人类文明的塑造,在历史发展的脉络中把握人类生存和发展共同面对的挑战,给出建设性的全球治理新方案,不仅突破了西方现代性问题的框架,而且也超越了仍陷于现代性话语体系之中的西方全球正义话语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继承和发展,并正通过实际的行动比如“一带一路”等转化为变革现实的巨大力量。这不仅是对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当代阐释,也是基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世界历史理论对西方全球正义话语体系的超越,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

在马克思的一系列早期文本中,就已经通过对抽象人权的批判,对个体和共同体的分裂、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之间的区别等的揭示,表达了真正的人类自由无法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虚假的共同体中实现,人类解放只有在“类生活本身”不再“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不再“显现为他们原有独立性的限制”的理想共同体中才能完成。在马克思看来,尽管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被提升到“人权”的高度来加以强调,但这种“人权”充其量只是拥有私有财产的资产者的权利。与此相应,建立在对私有财产处置权基础之上的自由无非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权利”,因而,“自由这一人权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的基础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与人相分离的基础上。这一权利就是这种分隔的权利,是狭隘的、局限于自身的个人的权利”。与此相应,这种自由与其说是个体的自由,不如说是脱离了共同体的抽象的原子式自由。而基于这种原子式自由基础之上的人权,不过是一种抽象的人权,是造成人与人之间分离和对立的权利,“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在这些权利中,人绝对不是类存在物,相反,类生活本身,即社会,显现为诸个体的外部框架,显现为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究其根本,在普遍利益与私人利益相冲突、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裂的历史条件下,人必然沦为脱离自己所属的共同体、脱离自身和他人的偶然性的个人,屈从于利己主义的算计。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通过对鲍威尔的批判,区分了解放、政治解放、人的解放这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在马克思的论述当中,笼统地说,“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然而政治解放如果说是一种解放,那也只是部分的、有局限性的解放,因为“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在这种作为“公民”和作为“私人”的对立和分裂中,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获得了政治解放的公民却失去了自身的现实存在,失去了自己的经验生活,失去了自己作为类存在物的特征。由此,马克思进一步明确指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揭示货币所具有的颠倒黑白的能力,以及人的真实能力的倒错、社会关系的全面异化、国际经济学家的伪道德,马克思对私有制造成的人的片面性存在进行了批判,并指出,私有制中的人显然是处于物的依赖关系中的人,是物化的人,是非人化的存在,这样的贫瘠的人和片面性存在必将被富有的人和人的丰富的需要所代替,而这种从贫瘠的人和片面性存在向富有的人和人的丰富的需要的转化,最终有赖于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正如马克思所言:“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但这种扬弃之所以是这种解放,正是因为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客体上都成为人的。”

正是通过对抽象人权的批判,对政治解放之不彻底性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社会关系全面异化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的双重视角区分了“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并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自然的共同体”到资本主义的“虚假的共同体”再到“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真正的共同体”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共同体始终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前提,所不同的是,资本主义以及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共同体只是一种“冒充的共同体”或“虚幻的共同体”,其基本特征是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普遍对立,原子化、孤立化的个人生存,共同体之于个体表现为一种异己的存在,表现为一种对立物。因此,“真正的共同体”的实现有赖于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对立的消除,有赖于共同劳动中的自由联合,有赖于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获得自由与全面发展。唯有如此,个体才能在与共同体的和谐统一中融入世界历史进程,实现个性自由与全面发展。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不是基于某种资产阶级现成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框架,而是突破政治解放的局限性而走向人类解放。从人类解放的视野出发审视西方全球正义的话语论争,可以说,不公正的全球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所造成的全球治理危机,绝非仅仅依靠分配正义以及抽象的人权话语就可以解决,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颠覆由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所主导的全球现代性弊端,就依然无法避免马克思所批判过的把自由竞争看成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的资本现代性逻辑,依然无法超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对立,依然无法超越个体和共同体的分裂。也正因如此,告别资本逐利的本性,弘扬义利兼顾,合作共赢,以务实之道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但彰显大国责任和担当,而且也体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中国方案对西方全球正义话语的超越。

面对当今世界经济复苏面临巨大障碍以及全球经济失衡的现状,中国倡议“一带一路”建设,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致力于共筑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公平正义的全球治理新局面;面对西方民主的种种乱象以及全球资本主义民主神话的破产,中国倡导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以人类共同生活这一生存状态为出发点,追求共同协商、合作共赢,致力于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开辟了人类追求民主政治的新路径;面对文化冲突和文明对抗,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吸收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理念,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积极促进东亚及世界文明的对话,推动人类走向命运与共的新型文明。这种文明是文明的一种综合型态,而非某种单一的文明,是不同文明凝结而成的全球共识。各民族最终形成单一化的文明状态并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之意,试图以普世文明去框定丰富多彩的人类生活,不过是霸权主义的文化逻辑,正确态度是尊重文明多样性型态的客观存在,不违背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规律。正如习总书记所言:文明相处需要和而不同的精神。既避免陷入全球性与地方性、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等二元对立和纷争,也强调在坚守本民族发展实际的同时,自觉重视本土特色与全球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总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既是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思想的一种沿袭,又是为全球治理所提供的新的政治智慧。摒弃零和博弈的思维,才有望将人类引领进入奉行公平、正义、民主、和谐、共赢等共同价值理念的新时代,真正实现全球正义与人类解放。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全球治理新内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强调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在全球治理危机不断加深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积极应对危机并给出的替代性方案,是对人类文明发展新型态的中国预判,也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话语体系和模式。揭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于全球治理的新内涵,探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路径,需要超越西方个体主义和现代性思维框架之内的全球正义话语体系,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理论、共同体思想为理论支撑和方法论基础,突破西方中心论的思维以及世界主义、民族主义的二元对立思维,摆脱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束缚和西方文明冲突论的话语体系,探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公共性内涵,阐明全球价值认同的机制和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方法论和具体路径,探索21世纪新的人类文明走向及可能的发展型态。

当今时代已经进入马克思所说的“世界历史”中的“全球性时刻”,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命运共同体,也是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共同体,是全球化时代人们的基本生存方式,只有以人类的命运为向心力将全体人类视为一个整体,才能真正携手共同应对全球性危机,才能不断推动人类文明的交融、共识、进步。因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与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理应成为我们今天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之全球治理新内涵的方法论基础。

首先,从世界历史和人类解放的宏大视野出发,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互利共赢、命运与共、共享发展,从而有助于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和创新,有助于塑造公平正义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在现有国际经济秩序下,无论是全球经济规则、利益分配机制,还是国际经济治理机制,都有许多不平衡、不公平之处,导致世界经济严重失衡,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公平合理的世界经济新秩序的呼声日益高涨。从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以及“真正共同体”的思想出发,只有消除资本的侵略性扩张逻辑主导下的竞争思维、工具性思维和对立思维,谋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才能为解决旧的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缺位”提供新思路。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建设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着眼于改善全球经济失衡的现状、促进世界经济复苏,为世界经济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经济发展新模式,不仅有助于世界经济和平发展之新秩序以及世界经济之再平衡的实现,也有助于促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创新,加快公平正义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的形成。

其次,从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立场出发,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以共同协商来解决国际争端,化解地方冲突,开启全球民主协商新模式,从而有助于推动全球政治治理的改革和创新,有助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经济全球化与“逆全球化”潮流的并存,使得政治正义和全球民主问题成为超越地域和国界的全球性议题。伴随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全球的推广,西方民主的政治合理性限度日益凸显,无法肩负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的重任。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对“人类现实生存状态和可能生活”的思考出发,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阐明人类共同生活这一现实生存状态的基础之上,追求共同协商、合作共赢的未来可能生活,着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国际政治关系民主化,从而有助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有助于创造并维持和平发展的国际政治新格局。协商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既孕育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也离不开中国长期的协商民主实践,谋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良政善治,探索追求公正决策的全球“程序民主”以及实现全球“实质民主”的有效方式,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所蕴含的全球协商民主的新内涵,展现出中国在开辟人类追求民主政治的新路径、大力促进世界政治文明进步、实现人类长久和平方面的政治智慧。

最后,从走向新型人类文明的格局着眼,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不同文明之间的互鉴、不同文化之间的包容,从而有助于以人类文明的视野超越文明冲突和对抗,共同应对全球性危机和全球治理危机。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习近平主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致力于促进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在承认差异的前提下寻求共存共荣,这一理念无疑有利于在尊重各国、各民族的差异前提下,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保护主义,防止发生国家间、民族间的对立和冲突,积极促进世界文明的对话,推动人类走向命运与共的新型文明和美好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致力于全人类的持久和平和繁荣发展,秉持共同价值的引导,反对霸权思维和强权逻辑,这一理念无疑有利于在崇尚和平发展的前提下,超越人与自然的对立逻辑,超越民族利益的对立逻辑,超越弱肉强食、强权独霸的逻辑,全球携手,一致行动,以人类文明的视野凝聚共识、求同存异,“尊重各种文明,平等相待,互学互鉴,兼收并蓄,推动人类文明实现创造性发展”。如此,才能如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所言: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

总而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在当代的逻辑延伸和新发展,马克思视野中“真正的共同体”是我们今天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及其全球治理新内涵的方法论基础,如果说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在自由人联合体当中才能实现的话,那么人类的繁荣也必须在全球各个民族国家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中才能实现。全球治理绝不是基于抽象人权的单方面治理,而是基于共同体利益的共同治理,是从基于个体性权利和契约的政治共同体逻辑到基于互利和公共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逻辑的转换。简言之,新型全球治理旨在克服全球化与本土化、世界性与民族性、个体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矛盾,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共塑人类文明新型态。因此,新型全球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互为表里,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内在地要求新型全球治理是一种以平等尊重为前提的多边治理,而不是霸权思维主导下的单极治理;是一种以互利共赢为前提的合作治理,而不是赢者通吃思维主导下的排他性治理;是一种以共享为目标,强调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开放性治理,而不是以邻为壑思维主导下的封闭化、碎片化治理。一句话,新的全球治理的目的是旨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持久和平、 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对维护人类和平繁荣发展的善意倡议,也是中国对全球治理所贡献的世界性智慧,是在对客观规律把握前提下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而给出的全球治理新方案。要实现人类整体文明必须靠全人类共同的努力和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携手共建、命运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锻造,离不开共同商议解决争端、共享人类文明成果的世界胸怀。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目标来看,也就是实现全体人类的共同发展,从而实现全人类的自由,而这也正是《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自由人联合体和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也正是这一对人类发展走向以及未来人类文明型态的深刻洞察,使得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超越了现代性思维和抽象的人权框架,超越了西方全球正义的话语体系,凸显中国方案在解决全球性问题、推动人类和平繁荣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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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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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外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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