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学术体系中,经居四部之首,其他学术门类亦受影响甚至被限制,诗乐诸艺也不例外,在文论领域便有“文本于经”之说。汉代乃经学昌明(皮锡瑞语)时期,其时文艺理论并未获得真正独立,多散见于各类典籍(尤其是经学文本)之中,且有浓厚的经学色彩。故有学者径称汉代文论为经学文论,并非无根游谈。由是,经学不仅可被视为汉代文论孕育与发展的温床,经学文本还是汉代文艺理论话语最为重要的理论来源。
文艺本源论
在《尚书·尧典》《荀子》等“诗言志”说基础上,汉代儒生对“志”为诗之本源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述,但也进行了道德性限定与政治化规范。汉初陆贾《新语》“隐之则为道,布之则为诗。在心为志,出口为辞”一语已建构起“心→志→辞(诗)”的文艺本源论言说模式。经学文本(如《孔子闲居》《乐记》《诗大序》及郑玄《六艺论》)均沿袭之,其所谓“言志”均指向诗(或乐)源自人的志意,但所言之“志”均有浓厚的政治意味与道德色彩。而《诗大序》《六艺论》更是直接言明,志乃作者对社会政治的歌颂或怨刺。此外,《春秋纬·春秋说题辞》中的“《诗》之为言志”之“志”政治属性依旧,但笼罩上神秘、玄妙色彩。
先秦性情说已相当发达,且已言及乐源于情(如郭店楚简《性》)。汉承前说,将情视为文艺之源,《乐记》注意到乐之基调源自于人的哀乐,但此“情”亦非个人私情,而是天下治乱经由人心映照的产物。《诗大序》承《乐记》,但直接突出情之于诗的发生学意义,而所谓“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更是表明,汉儒明确认识到以诗歌抒发心理情感乃“民之性”,然而又要求以儒家之礼义进行 约束、钳制。故此“情”实为与社会治乱挂钩的政治化、道德化的公共情感、集体意志。纬书于此也有论及,《孝经纬》谈性情之分与性情之交,且注意到情“由感而起”“触境而变”,为后世提出感物生情而为文奠定了基础。《春秋演孔图》“诗含五际六情”说论诗乃人之性情凝聚而成,但未加直接政治道德限定,显示经学权威性已显衰弱迹象,也为六朝抒情文论的兴起再推波澜。
文艺创作论
汉代天人之学为感物美学(或称感应美学)的发生、发展提供了天然土壤,并由于与经学密切勾连,使汉代经学文本不乏感物之说。《乐记》被视为汉代感物美学的代表,也或系目前所见典籍中最早提出艺术创作“感物”说的文本,但已相当成熟、完善。它一方面注意到外物触发导致性(或心)之动进而生乐,这完整、深刻呈现了乐的产生过程与机制,即“物→心(或性)→声→音→乐”。另一方面强调人心之善恶决定“声”的风格、基调,实系为统治者干预人心寻求依据。此后,《诗推灾度》指出“感物”的根基乃天人感应,《乐动声仪》则专门论述了诗人感物作诗之过程,即“感→思→积→满→作”,较《乐记》更深入、精微,且未加政治伦理限定,无疑更具文艺创作论价值。
先秦儒家已注意到《诗》之美刺,《荀子》更是直言《小雅》之作乃“疾今之政”,汉代经生踵事增华,将之演绎至极端,并成为汉儒释《诗》的鲜明特征。董仲舒多有言诗人出于美刺目的作诗之说,但旨归在言《诗》之化下刺上,体现了其时“学”与“术”的斗争与共谋,其说在《诗纬·汎历枢》亦有所承。四家《诗》以美刺论诗本意在解析《诗》旨,并为政治目的张本,但也从侧面言明了诗人创作意图,无疑具有创作论意义。虽然诸家在各诗篇的“美刺”判定及具体所指常有分歧,但均关涉诗人作《诗》意图。郑玄在理论上更深入、全面阐述了诗人创作的美刺指向,且以时代先后、篇第顺序分正变、辨美刺。此后,代表官方意识形态的《白虎通义》再论诗人美刺意图,并在论“五谏”时为诗人之“刺”寻找依据。
《诗》之作与下层人民的生活无不关联,四家《诗》都注意到三百篇中反映地方风俗、民生疾苦之作,尤其韩《诗》提出“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这一极精妙、深刻的论述。这既呈现了人民以诗疏泄怨情这一文学创作现象,也意味着汉儒已注意到普通百姓(饥者、劳者)的生存欲求、生活境遇、生命体验在文学创作中扮演的角色。且此说直接成为后世文学批评引用的范本与言说的凭借。
文艺作品论
《诗大序》“六义”说与《周礼·春官》“六诗”说虽有明显的承续关系,但二者并不等同。“六诗”是适用于不同场合演奏的六类诗,“六义”则系释《诗》六法(义可释为法),既涵括《诗》之三体(《风》《雅》《颂》)及其政教内蕴,又含有写作《风》《雅》《颂》的三种技法(赋、比、兴)。前者为体、为本、为主,后者为用、为末、为从。这意味着中国古人对诗歌类别的界分从简单的音乐角度,进入到以政治、地理、民俗、历史多重视角综合判定的历史阶段,且对诗歌艺术技巧的认知也提升到新的理论高度,具有里程碑意义与革命性价值。“六义”还作为中国文论关键词,在后世不断得到发展、丰富。
先秦文献不乏论“文质”者,尤其是孔子之说多为后世所宗,汉儒承先秦儒家以文质言人格修养与治道。如果说《礼记》以“文质”言先代文化、礼乐、君子之德与政治,呈现明显的多元化、过渡性色彩,那么,作为汉代治道文质论的集大成者,董仲舒则多以之言社会政治(包括礼乐)。总体来说,他提倡重质轻文、以质救文。其说不仅直接影响汉代政治生态与中国政治哲学,还为以文质论文艺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理论范本。
文艺功能论
虽直言文章乃“经国之大业”出自曹丕,但贯彻得最为彻底以致推向极端的无疑是汉代经生。《乐记》多言诗乐有经邦治国之用,并将礼乐与国家行政措施并置,董仲舒也强调新乐之旨归在“和政”“兴德”,董说为齐诗学之共识。《诗大序》延续《乐记》的基本理念与言说方式,但已将诗从乐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言说对象,无疑为正式提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导夫理论先路。《诗含神雾》《乐叶图征》《乐动声仪》对之亦有论及,尤其是《乐叶图征》由音知政虽为神秘化处理,但经邦治国之理已孕乎其中。汉儒论诗乐经国之用,最终形成中国文学功能论的重要一脉。
原始儒家已言及诗乐的化下刺上功能,但“化下”与“刺上”实有主次之分,教化为主,讽谏为次。汉儒亦更强调化下,尤其是《乐记》认定乐可使人际关系趋于和谐,并强调乐声“善恶”直接影响化下效果,“化下”对象涵括普通民众与君子。《毛诗》将化下的载体从乐转为诗,论《诗》可使君臣、夫妻、长幼关系合乎先王之道。《乐纬》既阐明诗源自于民、化民俗之理,又以《韶》为例强调雅乐强大的教化力量。“刺上”作为士人阶层的一种文化政治策略,体现“道统”限制“政统”的努力,如董仲舒提出以六经淳化君王之德性。最为典型的“刺上”当为以《诗》为谏,但出于对帝王权力的戒惧,且士人阶层囿于所谓“君臣之义”,谏言必须隐约其词,即《诗大序》所谓“主文而谲谏”。此外,《诗含神雾》视诗为“天地之心”,将诗神秘化的同时,也为以诗进谏、干政提供了可能。
夫子“诗可以兴”已言《诗》之审美效用,汉儒于之有沿袭,但更趋保守。如《乐记》言赏乐可以引起人的欢悦之情,意味着汉儒于文艺的审美功用已有体认。只是囿于社会环境与经学语境,尤其是在维护政治统治的前提下,不能直言、显言诗乐的审美性。这种矛盾性始终与中国文论的演进发展相伴随。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汉代经学与中国文论”课题组成员、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