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菲 著 吴万伟 译
单词“Memento mori”来自拉丁语,意思是“记住死亡”。从获胜的罗马将军因为听到“记住死亡”的呼声而瞬间感到自己的渺小到墨西哥的“亡灵节(Día de Los Muertos传统的纪念方式为搭建私人祭坛,摆放用糖骷髅、万寿菊和逝者生前喜爱的食物,并携带这些物品前往墓地祭奠逝者---译注),很多文化的人都拥抱这样的哲学。记住死亡就是承认生命的短暂,就是尊重生命,就是要保持谦逊的态度。
我们的文化有万圣节(Halloween,10月31号晚,过去认为此时死去的人从坟墓中走出来,现代儿童装鬼玩闹--译注),但是,主要内容不过是到宿营地看电影、吃饼干爆米花、传播掺了兴奋剂的星河巧克力谣言。骷髅头和墓碑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合适的提醒,但我们对这些形象已经不再觉得敏感了。我们太多的人否认自己终有一天要死去,除非微笑的殡葬业者就站在我们的面前。意大利裔诗人弗林格蒂(Ferlinghetti)知道,这个世界虽然美丽无比,却是个瞬间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地方。然而,很多人仍然竭力回避诗歌和艺术。我们虽然能够随心所欲地忽略死亡却不可能逃避死亡的魔咒。正如阿兰·莱特曼(Alan Lightman)提出的疑问,“就连仅仅两个世纪之前的1800年,那些曾经活着和呼吸的十亿人如今在哪里?”
我们难道不应该将死亡的必然性放在集体意识的前沿吗?这样做有没有帮助?这样做很重要吗?
进入青年时期之前,我想到死亡的次数比现在更多。我相信自己很可能年纪轻轻时就会死掉,但我已经度过了那个年纪。不过,这个事实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安慰。我的家族似乎一直在承受死亡和痛苦的折磨。因此,我们的生活令人感到很悲惨,因而带有很大重要性。小时候,我一直在并不令人羡慕的循环中来回奔波:我们匆匆忙忙从医院拉回去世的病人,为死者守灵,随后再返回医院。总有人濒临死亡,这种频繁与死亡接触的经历或许是我早期身份认同形成的重要因素。我似乎总是有令人惊心动魄的独家内幕消息,似乎就是身着凯玛特(K-Mart)运动裤的情绪摇滚潮流少年(emo kid)。
8岁的时候,我那个15岁的堂哥死于一场车祸。他的雪地摩托车撞到树上了。我记得家人撕心裂肺的狂野呼喊和哀号,记得前来采访新闻的人。事情就发生在圣诞节前,我们的语言没有合适的词汇来表达,我们的脑子没有能力来认识到为什么竟然遭遇如此的不幸。我们笨手笨脚地使用隐喻,宗教提供了常规性的信息---永生,但实际上这并不是对死亡的解释。而且,灵魂不灭的寓言只是令我变得更加困惑不解。宗教信仰要求神秘性和魔法,可我希望获得问题的答案。就在这个时期,我的牙科医生诊所那里有了一款休闲益智类电子游戏---吃豆小姐(Ms.Pac-Man),不需要难熬的等待,随时都可以去玩儿。在游戏之中,你可以把枪管插入幽灵的嘴里,也不会产生任何后果。决策并不重要,吃豆小姐无论好坏都已经超越了死亡,不知不觉地来到永恒的地狱,不停地在来世猎杀。在我那还不成熟的脑瓜子试图理解死亡是怎么回事的时候,这愚蠢的视频游戏在一定程度上比小小年纪就夭折的孩子更容易让人理解。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我离开灵性信仰更远了。在此期间,我的奶奶去世了,接着我的伯父---堂哥的父亲,在40多岁的盛年去世。我参加了每一次的守灵和葬礼,整个冬天似乎都在重症监护室的候诊室等候中度过的。那是令人感到沉重的青少年时期,我敢肯定自己的生命比同班同学的轻量级生命要更有份量得多,因为我见识了太多的悲剧。
我是不是有些过于耸人听闻了呢?
预想着每隔二三年就会遭遇一场死亡,经过这段时间之后,我从少年成长为大人,有整整六年平安幸福的时间,我的家人中没有人去世。死神可能跑到其他地方了。当然,一个家族终归是要死人的,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先是爷爷奶奶,后来是伯父伯母,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就参加葬礼的情况而言,我的家族有回归平均数的趋势,至少有一段时间里是如此。虽然我的青少年时期给了我喘息的机会,但我一直有些内疚,因为曾经拥有典型的永生感受,这显示出自己的一种超速行驶和愚蠢。如果可以,我们不妨说这是记住死亡的反面。我活着吗?我活着。但是,在我20多岁的日子里,又见证了三位亲属的去世,我意识到死神一直就萦绕在我们身边。它在等待机会。
上了大学后,我阅读了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的著名哲理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人的无意义性---是的,人的不能承受之轻让我得到鼓励,甚至获得一种解放,我释然了。一个无足轻重的生命能有多重要呢?我对这本小说的解读就好像是我已经摆脱了麻烦。如果我的生命不重要,我犯的错误自然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对于准备学哲学的年轻人而言,这是可以期待的幼稚的存在主义解释。不久,我那看似清晰的认识崩塌了。毕竟,那是不断摇摆的想法。我虽然能暂时愚弄自己,相信自己生命的无意义性,但是,无论我是否喜欢,想法和叙述仍然会频繁出现。最近,我阅读了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 Wilson)的书《人类生存的意义》。这个雄心勃勃的宏大标题似乎有些言不由衷,是否随便说说而已呢?不是的,从字面意义上看,威尔逊那个提供了问题的答案(科学引导他相信的真理)。在我一直最喜欢的段落之一,他写到,“人类的生存或许比我们设想的情况要简单得多。人生根本没有预先设定的目的地,也没有无法解释的奥秘。魔鬼或者众神并不会前来竞相争夺我们的效忠。”
这整体的“没有无法解释的奥秘”之事当然是指死亡的终极性。早期接受“记住死亡”教导的人,其心中是对死亡的恐惧(永恒的诅咒),但是现在,尘世的空虚---埋入土地后消解或许更加令人惊恐不安。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茂丘西奥(Mercutio)的肉体已经变成虫子口中的美味,终将被人彻底遗忘。数百万人,数十亿人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可真的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们要谦虚)
有些人能够从回归尘土中得到安慰,在死后与自然界的重新结合中发现意义。比如,幻觉体验已经让身患绝症者对死亡充满期待,认为那是一种安慰,不过我还没有到那个地步。这是有关自我的滑稽之事:你一门心思想的全都是切割它,撕碎它,消解它,就像戴着坚硬的曲棍球面具的杀人狂杰森·沃赫斯(Jason
Voorhees)(《十三号星期五》系列电影中的人物---译注)一次次地从坟墓中爬出来,一再挥动他更锋利的链锯狂砍一通。
当我读9年级的时候,我有两个名叫约翰的朋友。当我下年秋天转学到另外一所中学之后,我们就失去联系了,那时还没有社交媒体。我再也没有听到约翰的任何消息,两人都在20多岁的时候,在几年内先后去世。有流言说是因为海洛因,可我一直没有得到确切死因。他们的讣告仍然在网上,含糊其辞、没有任何变化,积累了很多数字灰尘了吧。
周五的晚上,我们通常会玩七张牌扑克(seven-card stud)游戏。至少有一个约翰作弊,另一个可能是帮凶。但是,我并不在乎。既然要玩,每个周末玩一局下来,我都会捐出5美元。我很少知道在那些周末,在这个约翰或者那个约翰的家,他们已经进入了人生的后半场。我第一次喝酒是和约翰们一起,第一次抽雪茄烟(齐玛牌(Zima)和荷兰船长(Dutch
Master)也是和约翰们一起。我们以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但是,没有,我们还是孩子。我还剩下很多年要活,比两个朋友的寿命加起来还多。他们争先恐后地冲向了人生的终点。请记住死亡,Memento mori。有时候,我会画一幅统计饼分图,分为两部分:一边是已经活了多少年,一边是还剩下多少年。在自己的饼分图中,我还剩下多少年?读者您呢?我们的死亡日期是个事实,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悬在我们的头顶,可以说是一种病态的痴迷。正如那些酷爱自鸣得意的死亡的人喜欢指出的那样,我们都知道自己的生日,每年都会庆祝,但我们不知道死亡日期。每年,我们都稀里糊涂地浑然度过那个日子。天啊,我的死亡日期或者诸位的死亡日期可能就在今天。
我们应该庆祝这种空虚的必然性吗?或许不应该,但我们不该熟视无睹。如果我们想着自己会永远活着,那宝贵的日子和机会就从我们身边悄悄溜走了。要知道,我们不可能永远活着。
作者简介:
莫非(J.T.Murphy),讲授创造性写作和大学预修课程AP文学的教师,住在纽约市郊外。
译自:MementoMori by J.T. Mur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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