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949年后,在冷战的国际格局中,国民党当局的新西兰华侨工作以“反共防共”、与中共争夺侨民认同为核心任务,为此煞费心机。他们力图操控侨团选举、打压亲共华侨、运用电影报刊加强宣传攻势,干预华侨与中国大陆之交流,可谓不择手段,却仍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且呈现江河日下的颓势。因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反共”,台湾在新西兰的“使领馆”对正常侨务工作往往无所用心,愈加导致华侨的反感。国共两党争夺华侨的情形,在1950年代可能并非鲜见。这一论题不仅是华侨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研究冷战格局下的海峡两岸关系亦不无价值。
关 键 词:新西兰华侨 国民党 台湾当局 中共 Chinese in New Zealand Kuomintang Taiwan authorities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国民党以获取海外华侨支持起家,向来重视华侨工作。自1949年败退台湾后,偏处一隅的国民党当局更面临拓展国际生存空间、与中共争夺国际承认的严峻压力,其侨务工作也被赋予了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争夺侨民认同、“团结海外力量复兴中华”的新使命。在此背景下,国民党当局对于新西兰华侨工作颇为重视。
新西兰与中国地理上并非近邻,20世纪50年代与台湾的贸易一年亦不过区区“几十万美元”,可谓微不足道,然其重要性不在经济而在政治。台湾当局“行政院”在报告中坦言:一方面,“在地理上,有美澳纽公约,我们与美国有共同防卫条约,澳纽又是东南亚公约的会员国,有关太平洋的区域安全,所以与东南亚各国结盟,与美国结盟,而我们与美国有共同防卫条约,这样连成太平洋区域安全体系的环节”。另一方面在于国际承认问题,台湾当局“‘行政院’对‘立法院’第三十六会期施政报告”中明确指出:英联邦的许多国家已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与中国大陆建交的新西兰自应成为台湾当局竭力交好的对象①。通过新西兰华侨展开“国民外交”,争取新西兰的政治支持,成为台湾当局的重要考量。
1949年后,台湾当局在新西兰的华侨工作,其核心要义为“反共防共”,与中共展开对华侨的争夺,并以策动华侨“反共防共”作为遏止新西兰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途径②。新西兰国内政情复杂,亦令台湾当局面临严峻挑战。其一,新西兰共产党为合法政党,可以公开活动;且新共与中共关系颇为密切。1959年10月,新西兰共产党全国委员会总书记维克·威耳科克斯率团来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十周年庆典,受到最高层的礼遇③。1960年新西兰共产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中共派出中央委员、广东省长陈郁出席。1963年新共召开代表大会,中共派出中央委员刘宁一出席④。在中苏产生矛盾后,新共公开支持中共,是极少数支持中共的西方国家共产党之一⑤。新共的合法存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虽未正式建交,却有较多民间联系;新西兰共产党所组织之“中纽友好协会”,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新西兰社会、尤其是对新西兰华侨产生影响的重要平台。
其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问题。新西兰工党领袖纳施于1954年6月发表言论,称“台湾地小,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民”,应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加入联合国。7月新西兰外长亦称新西兰政府“随时有可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⑥。此事对新西兰华侨产生相当震动,“整个爱国华侨及反共工作,受到莫大影响。而一般拥共者,如‘刘逆鉴培’,乘机活动纽共,又为其助力……一般‘奸商’攻击美国封锁大陆,鼓吹对‘匪’通商,英国人只对利益,绝无正义感,韩战停火签署以后,胆小之侨胞更为惶恐”⑦。
新西兰与英国亲近,易受英国影响,虽属资本主义阵营,但并非极端反共国家。据时任台湾当局驻惠灵顿“总领事”田方城观察,工党为左倾政党,其政策向来主张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仅有表示而未敢轻动者完全为国际政治局面所限……纽不仅不能亦不敢率尔从事,置主要西方国家之政策于不顾。然就纳施氏(时任新西兰总理——引者)与各方公开及私人谈话以观其内心,则固未尝忘怀。且该党左派分子与‘共匪’发生联系,颇为活动,时以纳施氏过去主张承认之言论及国会记录为施压力于该氏之工具。此项压力之弛张自亦承国际政局随时发生变动”。加之新西兰经济不景气,欲觅新市场,对中国大陆“广大地区众多人口仍甚憧憬,左派人士遂据此作活动之根据。而商人唯利是视,亦不无受其蛊惑者”⑧。概言之,新西兰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态度存在模糊、摇摆之处,这种“承认”的压力令台湾当局颇为紧张。
正因为这种政治、经济的微妙关系,使得新西兰政府不如美国一般坚决反共,且对于台湾当局亦不无轻视之意。1953年由田方城接替汪丰任台湾当局驻新西兰“总领事”,新西兰政府对田氏护照签证拖延3个月之久。据汪丰言:“纽政府颇不以我易人为然”,因换人“亦不过收拾残局而已”⑨。台湾当局驻新西兰“领事”“大使”时感焦虑、紧张,其虽将中共视为最主要的敌人,以反共为中心工作,且费尽心机勤谨从事,然其效果并不理想,时呈捉襟见肘之势。而中共方面,其活动虽处于“非法的”地下状态,反而能常居主动地位。
中国大陆与台湾当局争夺华侨的情形,在20世纪50年代的各国可能并非鲜见。这一问题不仅对于华侨史研究深具意义,对于研究冷战格局下的海峡两岸关系亦不无价值。唯目前学界对此论题甚少关注。本文主要利用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及“国史馆”所藏之“外交部”档案,从大陆与台湾当局对新西兰华侨的争夺着眼加以探究,以期抛砖引玉。不当之处,敬祈方家正之。
一 对侨社侨团之争夺
侨社、侨团在华侨工作中至为重要,自然成为大陆与台湾当局在新西兰争夺华侨的主要阵地。新西兰主要侨团有华侨联合总会、华侨农业总会、中国国民党直属支部、四邑会馆、番禺会馆、东增会馆及华人教会。其中以华侨联合总会、华侨农业总会影响最大⑩。1949年前,各华侨社团之侨领多具有国民党党员的身份。新西兰的侨社情形亦与东南亚等地有所不同,据田方城1957年总结称:新西兰政府对华侨并无歧视;工作无问题;生活优裕;一般人知识水准颇差;土生青年多已新西兰化,鲜注意政治,唯对体育感兴趣;各侨均散居各地,集会机会不多;终日为赚钱奔忙(11)。
抗日战争期间,因民族主义情绪被激发,且得益于中国驻新西兰总领事汪丰悉心经营,新西兰的华侨社团获得显著发展,在发动华侨捐款支援抗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2)。但1949年中国大陆天翻地覆的政权更替,在新西兰华侨中产生了极大震动。一般华侨“情绪极为低落”,且对偏处于台湾弹丸之地的所谓“中华民国”之认同已然动摇。1951年7月,新西兰华侨联合会召开代表大会,“公使”汪丰出席,提议通电拥护“国民党政府”,“竞遭否决”,侨情于此可见一斑(13)。1953年汪丰离开新西兰的时候,新西兰华联总会仅有余求、郭期颐和吴何枝三人到机场送行(14)。究其原因,刘丽生分析认为,由于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失败前后,“国内情势突变,于戎马仓卒之秋,对于侨务疏于注意,政府之一切艰难困苦,侨胞固全未了解,而侨胞之一切热诚愿望,亦莫由明了,以致彼此之间遂多隔阂。益以广东相继陷‘匪’,侨胞无家可归,中情愤懑,意志消极,因而归咎大陆时期政府政治措施失宜,贪污无能,引致‘匪’祸,而从前秉国钧衡之大员,或远赴异国拥资作寓公,或傀儡登场赧颜作新贵,坐视大陆数亿同胞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救,千万侨胞于远国异邦之外而不问,政府既疏于开导,奸人遂肆其挑拨”。中共政权“更利用不肖华侨如杨汤城等为虎作伥,予以伪侨务委员名义,经常驻纽以图毒化侨胞思想,利用裕侨公司,以图控制侨胞经济,遂使纽西兰侨胞之对祖国向心力大为削减”(15)。刘的分析并非全无道理,但可能尚未中肯綮。
刘氏所提及的杨汤城,是新西兰著名侨领,与中共关系密切,1950年即返广州。但杨实际上与国民党渊源颇深,且在1927年加入国民党。据其本人回忆:“1947年我去南京、天津、北京看了一个月,还买了机票预备去台湾。国民党官员都宴请我,但我眼看他们腐败贪污,渐渐反感。1950年,共产党解放不久,我往广州去,对解放军的纪律有很好的印象,他们拿出东西便付钱,不欺压平民,我觉得新时代来临了,便决定回中国去。”1951年12月,新西兰警务部长发给杨汤城警告函,指出他亲共,为不受欢迎人物,若私自回新西兰将遭扣留并遣送出境(16)。与杨汤城有深入交往的伍德明先生认为,正是1950年的那次中国之行,使杨氏从国民党变成了共产党,“他忠诚于自己在政治上的改变”,“他对国民党和共产党做了比较,并最终认定,共产党中国代表着中国的未来”(17)。
1951年9月,台湾当局驻惠灵顿“总领事馆”开始着手“向思想纯正而具爱国热心之华侨作个别之洽谈”,策动组织新西兰华侨“反共救国后援会”,但大部分华侨“恐参加此组织后将祸及留在大陆之家属,尚存顾虑心”。“总领事馆”不断宣传中共所谓“暴政”,并积极向新西兰政府磋商改善华侨妻儿入境条件,“凡华侨之忠贞份子有妻眷在大陆受恫吓者,本馆均设法使其尽先取得妻眷入纽证书,使其得以自由参加救国活动无所顾虑,因此反共抗俄之基本份子乃日渐加多”(18)。
1952年4月,国民党“侨务委员会”派刘丽生以“视察员”身份赴新西兰督导华侨工作。刘于4月15日抵达新西兰,7月19日返台湾,历时三个月。刘丽生久居台湾,曾于1948年、1950年两次赴新西兰共约8个月,“在纽时与人谈论颇表爱国热心,并曾联络华侨,征集股本,在华兴办实业,渠现有兄一子,在纽南岛务农”(19)。刘氏的主要工作即为稳定局势,尤致力于推动组建“反共救国后援会”(20)。
刘丽生利用其亲戚故旧关系开展工作,“分别拜访侨领,并亲赴各埠访问侨胞及分发告侨胞书,以‘匪伪’之残暴以刺激侨胞同仇敌忾,以‘自由祖国’之发奋图强以恢复侨胞对‘祖国’之信念。解释误会,鼓励热情,使侨胞知非反共无以生存,非支持政府无以反共,并利用各种关系拆散裕侨公司与建华公司之合作”,以打击中共之经济组织(21)。具体如何“拆散裕侨公司与建华公司之合作”,因资料所限,难以深究。不过,在“总领事馆”和刘丽生策动下,由国民党员发起组织的华侨“反共救国后援会”(后文简称“反共会”)进展颇速。经数周奔走,新西兰“反共会”于1952年5月11日在惠灵顿正式成立,以颜继昌任主席。新西兰各报纸均以显著篇幅登载此事。并由“公使”汪丰与“视察员”刘丽生招待全体会员。5月16日,汪丰、刘丽生及该会副主席吴霭庄、总干事周敬扬前往屋仑(Auckland,今译“奥克兰”)。17日屋仑华侨开会,并即成立“反共救国后援会屋仑分会”。7月17日,该总会举行第四次全体委员会,“众感该会工作繁重,需增设委员名额,结果由刘泽深、赵平鸣、杨焕根、朱乐文、颜祝祺五候补委员补为正式委员。吴尧绪副主席因心脏病猝发逝世,即席选出周敬扬为副主席”。随后,北岛其他各城市亦成立分会(22)。对此,新西兰当地政府“虽表面未有任何援助,而暗中则尽力支持,由宣传部分别召见后援会委员,面加鼓励,国民外交也借此树立”(23)。
国民党新西兰直属支部的党员,为“反共会”之基本成员。刘丽生发现国民党直属支部的党务工作颇松散,党员登记“寥寥可数”,乃借此机会协助国民党各支部推动党员登记,不久惠灵顿支部、屋仑支部等均告完成。刘丽生认为,“倘加强组织,以党员作侨胞之核心,则侨务进展必有相当成就”(24)。刘丽生给台湾“外交部”的报告,自不免邀功夸饰之词。不过中国政治巨变势必引起海外华侨之人心浮动,刘氏推动建立新西兰“反共会”,一定程度上确有安定人心的作用,该会成为此后台湾当局最为信任与倚重的华侨社团,由此也确定了台湾当局以华侨社团为主要阵地、以“反共”为核心的华侨工作之基调。
应该说,1953年接任台湾当局驻新西兰惠灵顿“总领事馆总领事”的田方城恪尽职守,对于侨团亦颇费心力。在他呈送“外交部”的报告中,几乎每天都有会晤侨领商谈侨情的记载。但效果却不如人意。“总领事馆”最为倚重的“反共会”及国民党直属支部,“虽有若干人‘热心为国’,但多年事已高,思想不能赶上时代,又不能了解青年心理,往往与青年思想行为相左,致不为青年所尊重。领导能力与办事能力均嫌不够。有事皆向本馆推诿。本馆人少事繁,财力有限,诚无力再兼顾该机构等之本身工作。但又不能置之不理”。到后来,“反共会”的日常工作竟无人可胜任,只得推给“总领事馆”之职员陆禾生担任。作为所谓民间机构——“侨社”的“反共会”,日常运转竟完全依赖“总领事馆”,否则“将无由发生作用”(25)。
忠诚者无办事能力,有能力者又不够忠诚甚至不服管束,这种情形令“总领事馆”深为困扰。不过,在台湾当局看来,忠诚自然比能力更为重要。他们特别忌惮所谓“亲匪分子”对侨社侨团的渗透分化,力图操控华侨社团的选举,让所谓“忠贞侨领”在各社团中能居于绝对多数。1957年屋仑华侨联合支会改选纠纷、华侨农业总会改选,“总领事馆”均深度介入,却最终未能如愿。
“总领事馆”将各社团侨领的政治倾向做了调查分类。关于“屋仑华侨联合支会”,1957年改选前,该支会21名执委兼常委中除黄咏沂已故外,余20名中,杨文捷、黄星光等7人为所谓“亲‘匪’分子”,吴卢根等5人属“骑墙偏‘匪’分子”,黄灼伦、黄戊申2人为“中立分子”。唯龚显蕃、甄铭德、吴海芳3人为“忠贞分子”。但1957年4月7日改选后,“该支会竟更为‘匪伪分子’所侵入把持,乃至‘匪伪分子’邵奇山等亦获当选”。“总领事”田方城于是年4月24日路经屋仑与当地“忠贞侨领”张若湖、吴砥伯、吴芳、周润森、邝乃祯、龚显蕃会谈时,有人提出此次选举“手续欠缺,殊不合法”。田方城表示,如手续不合,应重新选举。但“众议纷纭,迄无具体办法。大多畏葸不前。盖各人均顾及本身经营之生意,不愿多事”(26)。国民党“侨务委员会”得知后,立即指示田方城迅即处理此事,如有“违法”事实,即以“总领馆”名义宣布“该支会选举非法,应予重新选举……不必委诸有所顾忌之侨领。希勿放弃职权坐失良机。如未能重新改选,应设法压阻防制该支会之活动,并削减其代表性。如有违反国策之行动时,准予先行解散后报会备查”(27)。
田方城遵从“侨务委员会”指示,于1957年5月21日当着华侨联合总会代表赵民重、梁晋添之面,向屋仑支会的所谓“亲匪侨领”杨文捷、邝炳赞和黄星光提出条件:“如屋仑华侨联合支会选举纠纷圆满解决,全体新选职员于举行就职典礼时愿宣誓反对中共‘匪帮’、拥护‘祖国政府’,本人当乐于前来监誓,并呈报政府对屋仑赴港华侨护照保证办法重加考虑。”(28)但田氏所谓“圆满解决”,实即根据“总领事馆”“对于辖区侨团依法具有督导之权责”,要求屋仑支会将前次选举推倒重来,否则不出席新职员就职典礼,即不承认“华侨联合会屋仑支会”新当选侨领的合法性。
“屋仑支会”坚持选举有效。7月2日,屋仑华侨联合支会执行委员李钜培、黄家瑞、杨演良、邵奇山、黄星光等共14人联名致函田方城,对田氏未出席新选侨领就职典礼予以质问责备:“昔者季布实践诺言,虽千金而不废其志,尾生不负佳人之约,抱柱身死而坚其信。碌碌无闻之辈,尚且不欲失信于妇孺。我公为堂堂领事,岂可爽约于侨胞。既允赴会于前,复中止行旌于后。此不为我公所取者一也……今公听一方面之谣言,是非不察,遂为不肖之徒所蒙蔽,此不为我公所取者二也。东周之秋,诸侯分裂,各自为政,不尊皇室,互相残杀,幸赖齐桓公会诸侯于坝上,共扶皇室,弥息战祸,排难解纷,其为众诸侯所尊者宜矣。今我公为‘中华民国之外交官’,亦我华侨之首长,既知敝会意见纠纷,理宜居中调解,以安侨务。今公则不然,知之而避之,岂屋仑之华侨不为我公卵翼下之侨胞乎。此不为我公所取者三也。”(29)
屋仑支会侨领之所以对田方城严辞责难,其实并不仅仅在于田氏未出席侨领之“就职典礼”。原来,田氏对于既成事实之选举结果,亦知不好断然作废,他的对策是运用“总领事馆”办理华侨返华(一般先返香港,再由港返大陆)护照签证之权力,对屋仑华侨加以要挟。此前规定,华侨办理签证,有各地华联会支会的担保签字即可批准;田方城规定在“屋仑华联会支会”担保签字后,还需要“反共救国后援会”签字方可生效。屋仑支会于1957年4月20日派秘书杨文捷前往屋仑“领事馆”质询,“领事”戴新泉解释谓:“中共间谍”骗华侨访问中国大陆地区,“‘政府’恐侨胞轻蹈危险,故需要双重保证,并非该会保证无效”(30)。但是屋仑华联会支会方面很快发现,屋仑华侨无需“华联会”盖章担保、仅需“反共会”签字即可办理返港签证(31)。如此一来,虽然一方面压制了“屋仑华联会支会”之权力,但这种不择手段的做法破坏了此前由“总领事馆”所颁发的条例,自然激起侨领的强烈反弹。虽然华侨最终亦无可奈何,但“屋仑华联会支会”与台湾当局驻惠灵顿“总领事馆”、驻屋仑“领事馆”的隔阂因此愈益加深,且引起一般华侨之反感。后来,秘密从事反共工作的情报人员向田方城提出,清除中共在侨团中的渗透分化势力只能循序渐进,“如护照保证事,其实不妨从宽,倘过于从严,恐将为‘匪’利用,激生事端”。田方城后来自己亦表示:“关于核办护照之规定,此间忧心国事与侨情之侨领佥皆认为以从宽为窥豹一斑,尤其对年老回国者,故弟一再请示原则也”(32)。
田方城的做法,实际上是执行国民党“侨务委员会”的指示,自然得到嘉许。“侨务委员会”特别强调:“关于双重保证一点仍希视事实需要继续坚持,并注意设法肃清侨社‘亲匪分子’或使其改变态度。”(33)但“侨委会既定之政策”,原为“加强联系鼓励,多于督导,诱掖胜于强迫,以真诚相处,以情感相交”(34),在实际操作中又多运用要挟威吓之手段。
经此“屋仑华侨联合会支会”改选风波,对于1957年的“华侨农业总会”改选,国民党“侨务委员会”命令“总领事馆”务必“事先与当地忠贞侨领联系,加以布置,尤应注意‘匪伪分子’活动情形予以防阻。闻‘亲匪分子’副会长黄星光拟争取领导权,希能设法先期予以打击,并相机运用总领馆职权与当地忠贞侨领、中国国民党党部配合进行。如准备不及或我方居于劣势时希酌情予以延期选举再图补救”(35)。“总领事馆”方面自是如临大敌。田方城亲赴哈姆顿埠,密洽“华侨农业总会”代理会长黄炳南。黄炳南认为此次改选,年青亲共分子“决无膺选会长之可能”。曾向田方城密告黄星光可能进谋“华侨农业总会”会长之位的“忠贞侨领”余求说,他的“四邑宗人余贤礼君在菜农中年高望重,深具影响力”。田方城乃命余求动员余贤礼出面竞选会长,“或由其出面预先洽定该会忠贞侨农候选人”。7月26日,田氏亲赴内披耳晤余贤礼。余贤礼表示无意出任会长,但与其他“忠贞侨农”代表拍胸保证亲共人士“决无当选会长之可能”。7月27日选举大会如期举行。田方城赴会致词,他强调:“纽政府对我华侨行动十分注意,为农社利益,一切均应十分慎重。”他试图借重新西兰政府之权威,言下之意:新西兰政府是“反共”的,若选出的侨领是亲共华侨,必将损害侨农会的利益。
田方城与“领事”戴新泉、“侨农会”秘书兼《侨农》月刊编辑石松分析,侨农会25名代表中属于亲共者“计有黄星光、杨演良、杨玉赐、林大流、李钜培、杨金游、刘树满、吴广联及杨金培等九名”。7月28日正式改选,“‘忠贞侨农’代表率先提名吴何枝、石松及屋仑郭德维三人为会长候选人,并强调会长人选以具备年高望重,对会有贡献及优长中英文等项资格为宜”。“亲共”华侨对此当即“提出吴、郭两人不属侨农,亦非会员,加以反对,惟一致推崇石松,并提议石松为会长,仍兼月刊编辑”。而石松坚辞不就。“忠贞代表”复提出由70岁的余贤礼任会长,余贤礼声望笼罩会场,亲共代表“无可疵议,转而附和”。余贤礼“以年高及不长英文为词,再三辞谢”。戴新泉观察形势,乘间劝石松接受会长兼《侨农》月刊编辑之议,未果。“亲共分子”“随经提出李钜培为会长,谓其中英文均佳,且属屋仑农会秘书……‘忠贞代表’默无一言”。李钜培循例以年轻谦辞。戴新泉看到情势急迫,趁李钜培谦辞之机起立发表意见,“指明会中所论会长须属年高深具经验者之原则得当,希望年高者勿惜牺牲从事增进公益云”。然已于事无补,李钜培乃当选会长。继而李又提议黄星光为副会长,亦获通过。“亲共分子”“更欲进而取消供会长咨询之八人小组,石松君经加反对,终获保留”。最终“亲共分子”在小组中仍获4席,计为杨玉赐、吴广联、杨金游、杨演良4人。此次侨农会改选,“总领事馆”虽多方布置,最终无功而返。石松返惠灵顿时,田方城向之询问“侨农会”侨领情况。石松宽慰他说:李钜培属“亲共分子”,“但谓该会重要职位在于秘书及月刊编辑及会务主任。此等职员亦系大会选出,会长副会长无法加以支配”(36)。
二 华侨政治倾向与认同的纠结
台湾当局“驻新西兰总领事馆”(后设“大使馆”)往往将华侨和侨领作“亲共”“忠贞”的截然分别,即完全着眼于华侨对国、共两党及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当局之认同选择。在1949年后整个国际社会处于冷战格局的背景之下,国、共两党在海峡两岸势不两立的现实政治环境下,这种非友即敌的思维似成天经地义。但是,置诸新西兰华侨社会,情形却复杂得多。华侨的政治倾向与“祖国”认同常存在模糊之处,并非壁垒分明,且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会有迥然不同的表现。换言之,华侨固然有自身的政治倾向,相当部分华侨可能仍对“祖国”有一定认同感(已经完全新西兰化者不在此列),但他们中间真正坚定的亲近中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与亲近台湾当局者均为少数,大多数将自己在新西兰的发展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因而,所谓“亲共”华侨与“忠贞”华侨之区分,常常未必与实情相符合。
田方城将1957年当选“侨农总会”会长的李钜培视为“亲共分子”,“侨农总会”秘书石松也言之凿凿谓其亲共。但后来了解到,李钜培实际上“系一深爱其家庭之人,并非共党”。其所以被目为亲共,不过因其受亲共人士“之争取与之较为接近而已。将不致利用农会从事亲‘匪’活动”(37)。
在“总领事馆”看来,吴伟培、吴锐兴、吴海芳三人皆为可疑者,吴伟培、吴锐兴“曾当众表示”其亲共态度。但在1958年10月11日全新西兰华侨“双十”运动大会开幕典礼中,吴锐兴任主席,他与吴伟培、吴海芳均“曾发表动人学说,阐释双十国庆之伟大意义”(38)。
而所谓“忠贞”侨领亦必须考虑华侨之利益及思想倾向。因而,“屋仑华联会”政治倾向并不一致的14位执行委员却一致强烈反对田方城对屋仑华侨签证“双重保证”之做法。在华侨中影响颇广的“华侨农业总会”,其刊物《侨农》创立宗旨即标榜“不偏向任何党派,不受任何党派支持,言论公正,为华侨喉舌”(39)。实际上仍有所偏向,但亦不能太过明显。被视为“忠贞侨领”之《侨农》编辑石松,其实亦不愿与国民党“总领事馆”方面走得过近,“总领事馆”希望将其所编辑之《侨农》月刊作为反共宣传的阵地,石松则表示:若为事实资料,刊出当无问题,但若纯为反共言论则有所顾忌,因部分侨农迄仍采亲共态度,“渠不能不偏近中立之原则。该报宣传反共,仍以利用客观人士之报导或评论为宜”(40)。
另一位被“总领事馆”视为眼中钉的以“亲共”著称的侨领黄××,则属于更为特殊的例子,体现出大陆与台湾当局对新西兰华侨争夺局势之复杂。黄氏1948年至新西兰,在新“曾受短期教育,精晓中英文,其正式职业为从事果业”。他自称是一名从事反共工作的情报人员。“领事馆”方面将信将疑,经与国民党驻新西兰情报部门联系,“证实黄君为该部工作已厥三、四年,惟该部一再声明此事乃属极端机密事件”。黄氏所以从事亲共活动,实为欲明中共“在纽活动之内幕,并相机设法从中遏阻其发展与影响”。据其自言,具体作法如:1957年由新西兰国会议员佛里尔发起,中共剧团应邀赴新西兰演出,初议于新西兰各地公演,嗣后认为利用火车更为有利,可深入全新西兰各地。黄氏借词为收宣传宏效,宜在三大城市公演,“卒通过其议,‘匪’剧团始未前往全纽各地”。又中共“迭催其促进对纽通商并寄来大批函件资料,渠均借词延阻”。哈姆顿埠芮氏向与中共联系,拟有与中国大陆通商的宏大计划,亦为黄氏设法予以破坏。哈姆顿埠华侨之“亲共分子”周炳林亟欲对中国大陆开展贸易,黄氏亦设法阻延。屋仑之“亲共团体”华侨文化社原欲与该地之白云社合流,黄氏加以阻碍。中共的宣传品或从中国大陆邮寄过来,或由英国轮船之华籍船员带来,黄氏在分发时“亦采用怠工方法应付”(41)。黄氏在担任“侨农总会”副会长后,1957年屋仑亲共华侨筹备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黄氏领导部分青年拒绝参加;屋仑联合会领导庆祝双十“中华民国”国庆时,黄氏则为之奔走服务(42)。
档案资料显示,此后直至1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正式建交,黄氏常以亲共之面目出现,实际上以隐蔽、含蓄的方式为国民党方面提供帮助。1975年“华侨联合总会”召开年会,黄氏“除在会中发挥其辩才外,并为击败‘匪’阴谋之主要幕后策划者”。黄氏之表现大出国民党台湾当局派驻新西兰官员阎志恒之意外。黄氏于会后赴阎志恒寓所表明身份,“除详告会议经过情形外,预言此次年会仅为侨界对‘匪’斗争之开端……惟渠不以为在纽国情形下保持显明色彩为反共最佳手段,与敌保持接触始能保持对敌了解。渠今后无意改变此一看法。盼我对其态度有所了解,并盼转告我国民党籍华侨遇与‘匪’斗争场合,勿与其唱反调”(43)。
实际上,关于黄氏之“情报人员”身份,仍存在模糊、暧昧之处。据新西兰李海蓉博士转告,新西兰华侨史研究专家伍德明曾当面问过黄氏,当年是否服务于国民党之情报机构,黄氏坚予否认。伍德明认为,黄氏可能并非特务人员(44)。笔者认为,前文所论资料全部来自台湾“外交部档案”中“总领事”之报告,其中多有转述黄氏本人表功之语,难免有夸大之处。真相到底如何,殊难确定,笔者在此不妄加推测,也不予置评。笔者举黄氏的例子,只想说明,当时新西兰华侨面对中国大陆与台当局争夺的复杂形势,其言行也呈现多面性与复杂性,不能一概而论。新西兰“华侨联合会”为代表全体新西兰华侨之机构,台“总领事馆”对之颇费心力,但成效不彰。据台“总领事”田方城1958年总结:此社团“积久懈怠,益以侨社本身又意见分歧,不能容忍,互争权利,致生派别,势同水火。现该会为一部分人所把持,与本馆表面上尚能维持关系,故职数年来极力为各派拉拢,迄无成效。且反对华联会认其不能领导侨社、不能为侨社服务者,均持消极态度,又不能从每年选举中着手,但知自立门户,希望与该会对抗,致双方愈离愈远”(45)。“华侨联合会”的内部矛盾由来已久;其在1949年后态度消极不愿作为,内部分歧可能并非主因。华联会之负责人标榜不谈政治,“惟仍悬挂国父遗像及总统玉照”,每有集会,亦必邀请国民党驻新“总领事”训话。而台“总领事馆”同人亦不断与该会各委员私人往还。总体而言,“华联总会”同台“总领事馆”若即若离,其根本原因可能在于这些侨领以及一般华侨大多有亲友在中国大陆,他们担忧若对于国民党表现过于热心或可能导致其在大陆之亲友不利,同时对台湾方面“反攻大陆力量不无持怀疑态度”。“总领事馆”欲组织“旅纽华侨返国祝寿观光团”,“华侨联合会”竟然不愿出面组织,最后由“总领事馆”同人“私人之劝促”才算勉强组团成行,成员亦不过4人而已(46)。
对于侨情之复杂多变、华侨“祖国认同”之模糊、暧昧,政治倾向之游移不定,台“总领事馆”方面亦承认难以确切把握而有所误判,甚至给台“外交部”的前后报告亦自相矛盾。台“总领事”田方城在报告中坦言,1956年侨务委员刘锦梁去世后,“忠贞”侨领如张若湖、吴砥伯、周润森等人随经被排斥脱离奥克兰华联支会,“致我在该地侨运顿失重心”。后中共张天民及中国大陆剧团相继访问新西兰,亲共华侨“势焰突形高涨,原属公认之忠贞侨领不免畏缩,或杜门不出,或观望,或两面周旋,甚或附和亲‘匪’分子活动,遂致忠奸莫辨,泾渭难分……本馆限于人力、经费,无法前往作较长时间之探查,为工作计,不得不仰赖所谓忠贞侨领者之口头及不具名之通讯报告,侨社情形混沌,各人情感观点又复歧异,因此本馆前此所报,不免辄有出入或修正之处”。他还具体指出:“甄铭德经营唐山杂货店,属忠贞侨领。因本身商务利益,该时期中转趋观望容共。吴海芳嗣据报系属忠贞,颇能与我合作。杨文捷为人多变两面周旋。邝炳赞系属新进,依违两可。其他屋仑华联支会委员或采骑墙态度,或附随亲‘匪’分子活动。该时期中屋仑侨情备极复杂,极为显然。”(47)
还须看到,所谓“忠贞”“亲匪”侨领之区分,往往体现为一种代际差异。年长的侨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募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为国民党员,对于“中华民国政府”本有更多认同。但年长侨领“无意亦无力领导青年人,复不能为侨社公益切实服务。但仍把持其原有地位不放”。“一般青年由于谋生容易,经济独立,轻视老辈,虽父兄对之亦难予约束。”(48)著名“忠贞”侨领、担任过“反共救国后援会”主席的刘锦梁之子刘兆麟,曾当选华侨联合总会委员,担任宣传工作。据他说,“会务均为年老之侨领所把持,彼甚愿多为侨社服务,但每有建议,皆推而不动,终于辞职”。大陆剧团来新西兰演出时,刘兆麟亦赴机场迎接(49)。大体而言,青年华侨思想多尚新奇,对老年华侨颇不满意,易于接受左倾思想,易成为所谓“亲共分子”。
三 宣传舆论之争夺
如前所述,对于侨团工作,20世纪50年代台湾当局利用正式“建交”之便利,及“总领事馆”办理护照签证之职权,大体上仍能居于优势地位,但已经面临严峻挑战。除“反共救国后援会”、国民党直属支部以外,对于最有影响力的侨团如“华侨联合总会”“华侨农业总会”并不能完全掌控。
要增加华侨的向心力,增加对政权之认同感,宣传至为重要。在对新西兰华侨的宣传方面,台湾当局虽特别注重,且投入不少,效果却不如人意,在与中共的争夺中穷于应对,处于下风。
中共也相当注重对海外华侨之宣传工作。新西兰华侨于1950-1951年间多接到大陆家书,对新政权“颂扬备至”。大陆方面还将各项中英文印刷宣传品寄往新西兰。台湾驻惠灵顿“总领事馆”则商请新西兰政府对这些宣传品“设法禁止入口”,华侨中“从事共产活动者,遭受纽警察当局盘问并搜查”。“总领事馆”还向香港侨声行租借《今日之台湾》下集《海峡风云》影片来新西兰公开放映,由国民党直属支部及“总领事馆”人员先垫款约2500美金为预备金,“以期用此影片唤起纽人及华侨对‘自由中国’(指台湾当局——引者)之新生作新之估值”(50)。
新西兰政府的搜查并未能遏制中共宣传品进入新西兰。据台驻惠灵顿“总领事馆”报告,1953年仍有中共影片及宣传品“大量运纽,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借图分化我侨胞爱国情绪,瓦解我侨团结力量”(51)。新西兰并有电影社,如屋仑之“华侨赞助筹建会所电影社”常委杨润铭、中文书记杨文捷,均被台“总领事馆”视为相当活跃的“亲共分子”(52)。1954年,据“海外党员社会”调查报告:奥克兰有亲共人士设立“中国海员俱乐部”,内陈列中共之宣传品及毛泽东照片(53)。
后来,中国大陆影片在新西兰主要由现代电影公司代理。此公司负责人为新西兰共产党党员,所购进之中国大陆影片,供亲共团体放映。如《海鹰》《革命家庭》《董存瑞》等。华侨所办之中华电影社经常从香港进口左倾电影公司之粤语影片,“其主要原因,为价格低廉”(54)。这些影片亦被国民党人视为所谓“匪片”。
国民党“总领事馆”的应对措施,除在华文报纸发表中共宣传“之不正确与荒谬外,复发表通告,吁请侨胞注意不为此种虚伪宣传所愚”。同时仿效中共做法,将反映台湾“进步情节之影片寄纽放映,寓宣传于娱乐,使侨众得知自由祖国之进步,加强反共心理”(55)。田方城赴屋仑视察侨务时,就携有《台湾工业》《好男儿》《总统检阅三军》等影片前往放映(56)。此后,台“领事馆”在历年中心工作计划中,均将“增强电影文化宣传”作为极重要的一项工作。据“总领事”刘毓棠1962年向台“外交部”的报告,其所放映影片主要有《自由中国奇迹》(英语版、粤语版)、《桃李春风》《奔向自由》《祖国温情游子心》《我们的国庆》《这是台湾》《清明上河图》《台湾光复节孔子诞辰专辑》《大陈与金门》《中华民国十年开国史》《宝岛三日》《四九年国庆阅兵特辑》。这些影片主要在诸如“庆祝自由日大会”“庆祝青年节大会”“教友年会联欢会”“庆祝国庆”等庆典活动中放映,或诸如“刘总领事应邀讲演后放映”“陈副领事代表出席演讲并放映”。1961年累计放映达48场次(57)。
但是,“领事馆”放映的电影大多属于纪录片,其效果难以与中国大陆方面之情节故事片匹敌。田方城在致台“外交部”报告中指出:“照一般人之心理,如仅放映纪录片,绝对不易号召,必须与情节片配合放演,方易收效。且此间百分之九十以上为粤人,纪录片至少以粤语为宜。”而且台湾方面的影片供应亦不及时,“所颁发之纪录片,公文收到数月,片则仍在他地轮映,一片之到达需时至少在半年以上,甚有一年尚未到达者”。因而电影宣传方面殊难与中共抗衡(58)。
中共宣传的主要阵地为“新西兰华侨文化社”,这主要是1949年后自大陆来新西兰之华侨青年“联合若干”对中国大陆“存有幻想之土生侨青”组织而成,“该社在屋仑及惠市均租有邮政信箱,作为宣传之用”(59)。华侨文化社活动中心为惠灵顿与屋仑两市。惠灵顿方面主持人为黄瑛、杨玉珊(营赌馆)、黄汝芬(果商)、伍炳南(秘书)、伍凤仪、伍惠贤(工人)、陈亚伦(翻译员);屋仑方面之主持人为卢浩(又名文浩)、卢钦、邵永就、邵奇山、杨敬松、周汉球、黄石英等。华侨文化社经常与新西兰共产党所组织之“中纽友好协会”联系并共同活动。
华侨文化社虽然条件颇为简陋,未专设办事处,仅利用信箱作为活动通讯中心,然而其活动能量却不可小视,1958年2月创刊《侨声》月刊。《侨声》近60页,内容较为丰富,有介绍祖国大陆发展成就者如《亚洲第一大桥》《十一国庆回忆》《祖国八年建设的伟大成就》《日新月异的祖国》《向光明的道路前进》《我国自制拖拉机》等;有介绍中国大陆文化者如《介绍现在国内实用的简化汉字》《流行歌曲》等。还有“电影版”,介绍中国大陆的电影,亦为“华侨文化社”之电影组打广告。此月刊中英文字兼备,因华侨青年不识中文者为数不少(60)。随后又印行“五一劳动节特刊”,“并放置于惠城蔬果市场任由华侨取阅”,此刊共34页,印刷精良。首文为宋庆龄的《发扬侨胞们团结友好互助合作的精神》。刊物主要内容为宣传中国大陆建设成就,叙述1957年屋仑庆祝十一国庆之情形,并有题为《日暮途穷》的三幕剧,尖锐讽刺屋仑“反共救国后援会”之侨领周润森、吴砥伯(61)。是年7月15日油印出版《新闻月刊》(Monthly News),计10页,内容分“国际新闻”“祖国消息”“本岛新闻”,发行达三四百份(62)。
台湾当局驻惠灵顿“总领事馆”得知《侨声》创刊后,非常懊恼,然亦无可奈何。其“总领事”报告中谓:“在民主政治之纽国政府下,除暗中派人监视外,并无其他办法。”(63)但是,1950-1951年间新西兰政府就曾对类似的宣传品加以查禁。此时所谓“无其他办法”实际上也体现出新西兰政府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模棱两可的态度,并不愿厉行“反共”过分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台“总领事馆”方面为因应中共通过华侨文化社之文化宣传攻势,田方城于1958年7月23日约集“反共救国后援会”中“前年倡议创设侨报之侨领颜继昌、周才锦、董朗常、冯绍荣等人共商创办油印定期刊物”。经国民党与“反共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针锋相对出版月刊《纽西兰华侨》,“内容着重宣扬‘我国’固有文化艺术,俾对华侨青年借以潜移默化之效”(64)。但因国民党直属支部与“反共会”中均无人能胜任编辑之责,只得聘请“领事馆”临时义务雇员李沅麟担任总编辑。创刊号于是年9月1日出版,亦分中、英文,中文部分“以介绍中国文化固有礼教为主,旁及风俗习惯、家常琐事”,英文部分“则刊载中国史地及其他有关国人之生活情况,借以引起一般人之兴趣,以求其普及并将随时略及政治,期收潜移默化之功”。此刊免费分送各埠华侨,计每月印发500份(65)。“总领事馆”方面虽颇重视宣传,却显得力不从心。田方城反思:“宣传必须具备之三种条件:人力、财力及资料,而本馆所具备之上三种条件,除人力、财力,因国库支绌,拟暂不论外,关于资料一项较之其他国家驻纽之使领馆,亦不免有瞠乎其后之感……本馆现有之资料关于史地者仅我驻美新闻处所编印之单页英文《中华民国》及《台湾》两种,内容简单,印刷普通,殊无以餍各学校师生之需求。”“尤其鉴于‘两个中国’之谬说,淆惑听闻,深印纽人脑海。而平时我所发出之宣传品多属于台湾省,而我大陆历史上之文物建筑反为‘共匪’所窃用,印诸其宣传品刊物内,浸假将使纽教育界无形中对‘两个中国’谬说之毒素日益深入。”(66)可见台湾当局实际上面临两难处境,宣传台湾诚为不得已之选择,若多宣传中国大陆之历史、文物,则不啻为中国大陆方面作宣传。
在与中共进行宣传争夺时,台湾当局在人力、财力上无疑均居于优势。其“总领事馆”可以大张旗鼓从事宣传,亲共华侨却往往需低调、隐蔽地进行活动,还需提防新西兰政府之打压。创办刊物需要经费。“华侨文化社”创办刊物经费均由亲共华侨自行解囊,并未接受中共方面之资助津贴(67)。而由“反共救国后援会”名义出刊的《纽西兰华侨》,实际编辑工作完全依赖于“领事馆”,且经“领事馆”提出,由台湾当局每月补助100美金作为办刊经费(68)。实际上,台湾驻新西兰“使领馆”均有所谓“广案经费”,作宣传之用。至1971年,眼见形势日趋不妙,“大使”夏功权无计可施之下竟求助于公关公司,“兹经屋仑反共友人Tomson推荐与此间公共关系公司Dinnis君详谈,渠似有能力以其关系为我打破左倾分子新闻封锁,索月酬纽币五百元”(69)。
四 阻碍民间交流
1949年后,中国大陆人员进入新西兰殊非易事,但以文化、商业、学术为主要内容的民间交流并未完全断绝。每有大陆人员前往新西兰,台湾当局驻新“总领事馆”即如临大敌,一方面通过“反共会”出面极力破坏,另一方面则通过与新西兰政府交涉加以阻挠。因此,每次民间交流几乎都可能酿成不小的风波,甚至牵扯整个华侨社会。
1956年6月,中国大陆建筑工会主席兼人大代表、总工会委员张天民应新西兰木匠工会之邀赴新。6月1日报纸登出消息,奥克兰的亲共华侨刘鉴培、杨玉珊和颜利和定于10日举行欢迎会,台“总领事馆”知悉此消息后,立即敦请“反共会”通知各地“及时展开反共活动”。6月7日张天明抵达奥克兰,在“反共会”指使下,当地一些侨团曾散发反共传单。随于8日晨亦散发通告,警告华侨“勿受少数不肖华侨之愚惑”,不得捐款欢迎亲共分子。田方城向新西兰政府检交刘鉴培等3名“匪共分子”。刘鉴培已在华侨中捐款近百镑,并以“欢迎我国建筑代表团”名义向“华联总会”职员借该会礼堂供欢迎张天明之用。田方城获此消息,立即与“华联总会”主席郭期颐交涉。6月10日“反共会”为此召开会议,指责“华联总会”不该将其礼堂“供‘匪’利用”。“领事馆”又发布通知,警告华侨不得受少数亲共分子之利用,“共印三百份,交由该会人员遍贴各菜市及公共场所,并分寄外埠”。同时经过新西兰安全部门之途径,防止市政府将市府大厦礼堂供亲共人士利用。11日“华联总会”召开执委会,经热烈辩论,“通过复函刘鉴培谓不能借给礼堂”,同时对新西兰木匠工会主席函请该会对华联会张天明来访举行欢迎会,“决议概予拒绝”。上述三项决议,经“总领事馆”告知“《晚邮报》及《自治领日报》记者,遂经该两报予以刊载”。经过“总领事馆”一系列动作,亲共华侨“欢迎会之原计划流产,改于中餐馆举行餐会。参加者仅两席人”(70)。此次打击亲共分子之活动,“总领事馆”对出力的侨领予以表彰。受表彰者以“反共救国后援会”侨领为主,计有颜继昌、周才锦、杨焕根、赵民重、吴何枝等10人,而“华侨联合总会”仅吴璇健一人(71)。
1956年10月3日,中国大陆剧团赴新西兰演出,受到华侨热烈欢迎。早在8月底,“总领事馆”已探听到此消息,立即向新西兰外交部提出交涉:“甚盼纽方重行严重考虑予以拒绝入境。”并建议新西兰方面以剧团演出人员未持“中华民国”护照为由拒绝其入境。新西兰外交部秘书长答复:“纽政府既已答应,殊难变更。”(72)
剧团演出这种文化交流,往往可以淡化政治色彩,易为民众所接受。中国大陆剧团此次演出,受到颇为隆重的欢迎,亲共华侨17人曾赴机场,奥克兰亲共华侨之欢迎茶会于10月28日举行,到场华侨三四百名,多属青年。惠灵顿侨领、反共总会执委周礼财之子周汉球任主席及翻译,并曾发表“反政府”激烈演说。另有华侨青年吹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西兰社会对此次演出亦颇关注,新西兰政府机关报《自由周刊》10月3日亦为文附刊剧照介绍其公演内容,并予刊登广告。不少报刊对剧团之衣饰及新奇节目甚多赞誉。10月18日屋仑《纽西兰前驱报》社论以《与中国接触》(Contact with China)为题呼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73)。
屋仑侨领杨演良向《侨农》月刊投稿两件,题为《祖国艺术团在屋仑的经过》及《屋仑侨胞欢迎祖国艺术团盛况》。《侨农》编辑石松以该稿属于为中共宣传,“借词拒予刊登”。杨演良致函石松加以指责。田方城指示石松应拒绝刊登。杨演良于1957年2月11日致函田方城,重申“当本刊成立之时,是以公正立场无党派之观念,不受任何党派之支持为宗旨”,3月11日,他再致函田方城,指出:该团“纯为阐扬艺术,并非为党派宣传”;“彼等所受之热烈欢迎情况乃中纽友好历史所未有者,吾等侨胞若无更热烈之表现,即民族体面将无存矣……姑无论彼等属何党派,但同是黄帝后裔,在民族至上原则下,吾等实应有如是热烈表现,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才是吾人之信仰”(74)。台“总领事馆”的“反共”宣传,被杨演良基于“民族至上”加以质问,竟无言以对。
为促进双边商贸往来,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代表团于7月7日飞抵奥克兰,与新西兰政府接洽会谈。台湾当局“总领事馆”方面早获情报,于6月底迅即行动,印行通告300份,分寄全纽各重要侨团张贴,并策动华侨予以抵制。通告于7月1日在《侨农》全文刊出。奥克兰中国国民党支部则于7月10日印发中文通告,抨击中国代表团“仅借商业为名而究其实则为肆行渗透我侨社及欺骗友邦民主人士为其最终目标,征诸以往,其罪恶历历可数”。7月25日复印发《一个战斗的中国国民党员——我们为什么要党》之传单,极力攻击中共。此支部并发动分别向华侨及各界人士游说。总领事馆还策动“反共会”于7月15日发表英文声明,极力攻击中共政权。该声明送请新西兰报业联合会分转各报刊登。但还是有不少华侨不顾“总领事馆”的威胁和宣传,对中共代表团表示欢迎(75)。在台湾当局驻新使领馆的直接干预下,中国杂剧团1961年计划访问新西兰,未能实现。1964年中国桌球队应新西兰桌球协会之邀访问新西兰,亦未能成行。1964年6月,北京大学教授周伯元及讲师张仁之受“纽中协会”之邀请访问新西兰,未能获得签证(76)。
1966年1月26日,据《前锋报》刊载消息,“屋仑大学将聘来自‘匪区’之苗锦安(Chin-an Miao之译音,原文如此,实际上应为“缪锦安”——引者)担任该校亚洲语言学系讲师,苗君现年卅二岁,现居香港。于一九五六年毕业于广东中山大学,并取得中国文学士学位。其后赴北平‘伪’中国科学院语言学校深造半年,复返回中大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并讲授中文写作课程”。国民党台湾当局驻新“大使”刘毓棠得知此消息后,于1月27日上午访晤新西兰副总理马歇尔,对此事表示严重关切。他还危言耸听地声称:如果聘请来自大陆之缪锦安到屋仑大学任教,“则不啻允‘匪’在纽设立机构,予以颠覆渗透之机会。对我华侨社会及纽国安全均属不利”。他要求新西兰政府“采取积极步骤,阻止该员入境。至于中文教员,可向我‘自由中国’延聘”。当天下午,刘毓棠找移民部长密谈,强调“对此事极为关切,请其重视中纽友好关系,无论如何,勿允该员入境”。次日刘氏飞往屋仑与屋仑大学当局洽谈此事,“告以大陆教育,为共党控制,无学术自由”,婉劝其勿向中国大陆地区延聘教员,“以免贻害学子”。学校当局表示将对本案重加研议(77)。台“外交部”亦颇重视此事,于2月19日致函“安全局”,请求提供缪锦安之详细资料(78)。
屋仑大学语言学系主任于2月10日下午亲赴“大使馆”沟通,表示屋仑大学“此次拟聘缪君担任讲师系根据四十余名申请人之成绩所核定者。此项申请来自台湾、香港及马来亚等地区”。他本人“亦希望台湾方面之申请人膺选。惟审核结果,以缪君成绩较佳”。台“大使馆”秘书刘新玉则反复强调,今中国大陆为中共占据,“文字任意改造,混淆不清,固有文化概予摧毁,缪君在‘匪区’大学毕业,如聘其任教,势将贻害学子,后果堪虞”(79)。
实际上,缪锦安自1960年赴香港,一直在香港定居。在冷战时期敌对思维主导之下,凡是来自中国大陆者,甚至与中国大陆有联系者,必被视为危险分子,台“大使馆”方面亟欲将缪锦安拒于新西兰之外,亦无心对缪之背景作更多了解。在台“大使馆”极力阻挠之下,新西兰政府最终决定拒发缪锦安之签证,屋仑大学只得改聘台北大学毕业生Paul Yun Hing Jiang担任此讲师职务(80)。
台湾当局驻新西兰“使领馆”亦严防华侨——尤其是青年华侨——赴中国大陆,明确宣告:凡前往大陆者,“概不发给护照;如系确有需要前赴香港者,申请人应于护照申请表内‘国内住址’栏填明申请人在新西兰住址及在香港关系人之姓名住址,并请当地合法侨团另行出具证明,保证申请人不潜返大陆‘匪区’,经核属实,始可发给短期护照”(81)。并要求新西兰政府“仅凭‘我国’护照发给华侨回纽证”,以此阻止“‘亲匪’华侨往访‘匪区’”(82)。1957年,台“总领事馆”从新西兰政府情报机关得知惠灵顿华侨伍嘉荫(前任惠灵顿上海餐室经理)正暗中组织华侨拟赴中国大陆访问。田方城即如临大敌,极力破坏其访问大陆之计划(83)。但是仍有不少华侨通过各种途径前往中国大陆,且并未为新西兰政府所知。有位青年华侨以探亲为名赴香港,由香港的一家旅行社“发给他一张中共的护照和一张许可证,并供给他一名向导,把他护送到九龙……在越过中共的边界以后,他们即给他配给证和身份证。他是从一九五六年四月至九月停留于中国大陆,并曾就读于一所华侨学校”。他的新西兰护照仅记有香港之签证(84)。另有两名青年华侨亦“借名赴香港探亲,于上年四月经付重费洽由香港中共机关代办中共护照及入境证前往广州,居住亲戚家中,并入中共侨校学习中文,颇受中共优待”(85)。
对于华侨中的所谓“匪共分子”,国民党“总领事馆”的对策是准其离开新西兰,但不许其再回来。如1949年后返回中国大陆之著名侨领杨汤城之两子请求发给护照,“总领事馆”“奉准照发”,但同时与新西兰政府协商,“不准其再行返纽”(86)。
五 结语
1949年后,在冷战的国际格局中,台湾当局的新西兰华侨工作以与中共争夺侨民认同为核心任务。台“总领事”田方城及后来的“大使”刘毓棠、蔡维屏等人,为此煞费心机,甚至不择手段,仍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更呈现江河日下的颓势。之所以如此,其大背景是当时世界范围内左翼运动、左翼思想对青年普遍具有吸引力。具体而论,一因新西兰共产党的存在,为中共对新西兰侨民进行宣传活动提供了某些便利条件;也因新西兰政府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当局的态度不无暧昧之处。大陆与台当局对新西兰华侨的争夺,自然受到这一国际政治关系的制约。
台湾当局20世纪50年代欲与中共争夺侨民之认同,本非易事,它不可能在新西兰复制台湾岛内的白色恐怖,对中共的妖魔化宣传也会受到诸多挑战,效果大打折扣。国民党败退台湾这一弹丸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然宣告成立,此为既成之事实。一些华侨对于“中华民国”不能说毫无感情,但要让他们奉从未涉足、毫无概念的台湾为“祖国”,并不容易让人接受。要让华侨相信国民党必将反攻大陆,相信国民党才是中华民族唯一希望所在,也易被视为痴人说梦,难以令人信服。
因将大部分时间、精力用于“反共”,国民党驻新西兰的“使领馆”对正常侨务工作,诸如办理护照签证、维护华侨权益、促进经贸往来等方面往往无所用心,并以其办理华侨返大陆签证之职权,对华侨予以要挟,导致华侨的反感。
1972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西兰正式建交,使领馆进驻;台湾驻新西兰“使领馆”撤馆,1973年5月台湾当局在屋仑设“亚东贸易中心”(主任阎志恒),实际上承担了原“使领馆”的一部分功能,尤其对于华侨之争夺工作一直没有放弃;由亲国民党的新西兰名流组成的“惠灵顿‘自由中国’协会”,仍坚持活动,并每月从“亚东贸易中心”获得400美金活动经费(87)。大陆与台当局对于新西兰华侨的争夺并未止歇,只是双方的地位处境乾坤倒置,攻守之势也发生了转换。
注释:
①“‘行政院’对‘立法院’第三十六会期施政报告资料”,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参考资料》,档号:020-011600-0008。
②对于这一论题,既有的研究较少论及,周耀星编著的《纽西兰华侨史略》(纽西兰:双星出版社1996年版),杨汤城口述、丁身尊整理的《新西兰华侨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亦未论及。
③《新西兰共产党代表团团长威耳科克斯离京回国》,《人民日报》,1959年10月13日,第5版。
④“‘大使馆’致‘外交部’”(1966年4月14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6。
⑤王家瑞编:《中国共产党对外交往90年》,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13年版,第74~76页;《调查“匪共”在纽西兰活动情形案》,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020000020074A。
⑥“‘侨务委员会’代电驻惠灵顿馆”(1954年8月28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⑦“纽西兰颜继昌报告”(1954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⑧⑨“田方城致‘外交部’报告”(1958年9月4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11-EAP-03598。
⑩何昌歧:《中纽关系参考资料》(1966年5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6。
(11)“田方城致‘外交部’”(1957年1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12)吴敏超:《抗日战争与华侨社会的演变——以新西兰华侨捐款风波为中心的探讨》,《抗日战争研究》2016年第1期,第115~126页。
(13)(15)“刘丽生致‘外交部’报告”(1952年7月),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14)(17)伍德明(James Ng)先生访谈记录,采访时间:2015年12月11日、12日,采访人:邱志红、吴敏超、赵庆云。
(16)叶宋曼瑛:《也是家乡》,香港:三联书店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69、72页。
(18)“纽西兰华侨反共救国后援会成立经过”(1952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档号:020-049914-0002。
(19)“‘外交部’电4017号”(1951年11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20)国民党“侨务委员会”在各国策动华侨反共组织,名称略有不同。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反共团体称“华侨反共救国后援会”,其他如美洲方面称“华侨反共救国会”,非洲、亚洲各国称“华侨反共抗俄联合会”(邹鲁编著:《中国国民党概史》,台北:正中书局1953年印行,第88页)。
(21)(23)(24)“刘丽生致‘外交部’报告”(1952年7月),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22)“关于纽西兰华侨反共救国后援会成立经过”,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档号:020-049914-0002;“刘丽生致叶公超函”(1952年6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25)“纽西兰侨社情形”(1958年9月29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号:11-EAP-03598。
(26)“田方城致‘侨务委员会’”(1957年5月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27)“刘丽生致‘外交部’报告”(1952年7月),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28)“田方城致屋仑侨领”(1957年7月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29)(31)“屋仑支会侨领致‘领事馆’”(1957年7月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0)“田方城致‘外交部’”(1957年5月14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2)“田方城致周次长”(1957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3)“‘侨务委员会’致‘领事馆’”(1957年8月1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4)“刘丽生致‘外交部’报告”(1952年7月),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00001613A。
(35)“‘侨务委员会’来函”(1957年6月17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6)“呈报新西兰华侨农业总会年会改选经过”(1957年8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7)“‘外交部’致‘安全局’”(1957年9月1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38)“‘领事馆’致‘外交部’”(1958年10月2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二),档号:020-011600-0012。
(39)“呈报关于‘匪共分子’拟利用侨农报宣传事祈鉴察由”(1957年1月3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40)“田方城致书楷次长”(1957年8月2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41)“田方城致周次长”(1957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42)“‘领事馆’致‘侨务委员会’”(1957年11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43)“呈报纽西兰华侨联合总会年会及选举情形”(1975年7月18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十一),档号:020-011600-0024。
(44)据李海蓉博士发给笔者之邮件。
(45)“纽西兰侨社情形”(1958年9月29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号:11-EAP-03598。
(46)“田方城致‘外交部’”(1957年1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二),档号:020-011600-0012。
(47)“呈报侨农总会本年举行年会情形祈鉴察由”(1958年6月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二),档号:020-011600-0012。
(48)“纽西兰侨社情形”(1958年9月29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档号:11-EAP-03598;“外交部致安全局”(1957年9月1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49)“田方城致‘侨务委员会’”(1957年5月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50)“纽西兰华侨反共救国后援会成立经过”(1952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档号:020-049914-0002。
(51)“中华民国驻惠灵顿‘领事馆’通告”(1953年11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52)“呈报关于‘匪共分子’拟利用侨农报宣传事祈鉴察由”,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53)“‘中央’委员会致‘外交部长’叶公超”(1954年1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54)“近年来‘匪共’在纽活动情形”,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调查‘匪共’在纽西兰活动情形案》,档号:020000020074A。
(55)“驻惠灵顿‘总领事馆’致‘外交部’”(1953年11月1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56)“田方城致‘外交部’”(1954年2月1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4。
(57)“遵令呈复职馆民国五十年馆存影片一览表及影片运用情形”(1962年2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04147。
(58)(63)(65)“田方城致‘外交部’报告”(1958年9月4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11-EAP-03598。
(59)“调查‘匪共’在纽西兰活动情形案”(1964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020000020074A。
(60)《华侨之声》,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二),档号:020-011600-0012。
(61)“检呈纽‘匪伪分子’印行《劳动节特刊》由”(1958年6月5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二),档号:020-011600-0012。
(62)“呈复纽‘亲匪华侨’文化社之组织情形由”(1962年2月13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调查‘匪共’在纽西兰活动情形案》,档号:020000020074A。
(64)“呈报‘亲匪’华侨分子活动近况及所采对策祈鉴由”(1958年7月25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二),档号:020-011600-0012。
(66)(68)“田方城致‘外交部’报告”(1958年9月4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11-EAP-03598。
(67)总领事馆则“另据报‘匪共’将鸦片走私入境交周炳林及屋仑数中药店出售以充津贴”,然并无根据,连“总领事”田方城本人亦不相信[“田方城致周次长”(1957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69)“夏功权致‘外交部’”(1971年5月17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020000015916A。
(70)“关于‘伪建筑工会’主席张天民等访纽事”(1956年7月11日),“田方城致‘外交部’”(1956年6月21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政情》,档号:11-EAP-03596。
(71)“本年‘匪’张天民访纽时期出力打击‘匪’干活动之华侨名单”,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72)“田方城致‘外交部’电”(1956年9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阻止‘匪剧团’访纽》,档号:020-011600-0005。
(73)“‘匪共剧团’来纽公演前后情形”(1956年11月12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阻止‘匪剧团’访纽》,档号:020-011600-0005。
(74)“杨演良致田方城”(1957年3月1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75)“总领事馆致‘外交部’”(1958年8月14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11-EAP-03597。
(76)“调查‘匪共’在纽西兰活动情形案”(1964年),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档号:020000020074A。
(77)“大使馆致‘外交部’报告”(1966年1月3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6。
(78)“‘外交部’致‘国家安全局’”(1966年2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6。
(79)“‘外交部’致‘国家安全局’·附文”(1966年2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6。
(80)“纽西兰使馆致‘外交部’电”(1966年3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6。
(81)《关于中国签证的通知》(“notice about visa to China”),亚历山大·特恩布尔图书馆藏,档号:CHAN Lionel,97-050-1/03。
(82)“驻惠灵顿“总领事馆”民国四十七年中心工作计划”,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15。
(83)(86)“呈报惠城‘亲匪分子’拟组团赴大陆‘匪区’观光由”(1957年6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84)“旅新西兰华侨青年赴‘匪据’大陆者甚多”(央秘参第824号),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85)“田方城致‘外交部’”(1957年6月14日),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侨务》(一),档号:020-011600-0011。
(87)“‘自由中国协会’与民国政府关系”,台北“国史馆”藏,“外交部”档案,《纽西兰杂卷》,档号:020-0116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