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丹丹:个体化与一体化:三代视域下的代际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71 次 更新时间:2018-12-26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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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丹丹  

内容提要:以几个重大历史事件为节点,分析三代人代际关系的不同表现,指出中国式个体化的重要特征为“与过去脱嵌、和未来一体”。对已经开始与传统脱嵌的个体而言,血脉延续所蕴含的未来维度具有“超越”意义和强大的嵌入功能。改革开放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叠加效应,形塑了当代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不平衡状况和中国式的个体化过程。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的无限投入,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尤其是在人口政策出现新变化的条件下,中国家庭代际关系或许会出现新的格局。


关 键 词:个体化  一体化  代际关系  制度叠加


关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家庭代际关系变迁,学术界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家庭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成年子女与父母关系密切(杨菊华、李路路,2009;徐勤,2011),以善侍父母为核心的孝道观念在青年群体中依然得到高度肯定(刘汶蓉,2012)。另一些学者则更多地强调家庭中的现代性要素及代际关系的个体化倾向,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资源争夺和权力博弈(沈奕斐,2009;张爱华,2015)。

事实上,这两种认识都可以轻易地找到大量的经验证据。如何从理论上全面认识这种传统性与现代性并存的家庭现实?换言之,中国家庭是否出现了个体化的趋势?如果是,它不同于西方的特征是什么?这种特征如何被生产出来?这是本文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个体化视角下的代际关系不平衡议题


(一)个体化及其中国模式

个体性彰显以及与传统脱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泰勒(Taylor,2008)认为,在从传统社会到近代社会的历史转型过程中,发生过一场“大脱嵌”的轴心革命。传统社会的现实世界和意义世界,是镶嵌在宇宙、自然和社会的系列框架之中的。在欧洲中世纪,这是一个由上帝所主宰的神意世界;在古代中国,则是一个家国天下连续体。个人的行动和生活的意义,只有置于这样的框架之中才能得到理解并获得价值的正当性。17世纪欧洲科学革命和宗教改革之后,发生了韦伯(Max Weber)所说的“除魅”,个人、法律和国家逐渐从神意的宇宙世界中游离出来,获得了独立的自主性,这就是“大脱嵌”。许纪霖(2015)认为,中国的“大脱嵌”发生于清末民初,一系列反传统运动使自我摆脱了家国天下的共同体框架开始独立。

德国社会学家贝克(Ulrich Beck)等将这一启蒙过程称为第一现代性,他更关注的是第二现代性①议题(贝克、贝克-恩格斯海姆,2011)。第二现代性始于福利国家的逐渐发展,尤其是到了20世纪后半期,西欧社会出台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政策(比如退休金、疾病和意外保险等)以应对市场的严峻形势。其结果之一是,个体对家庭的依赖性减弱,家庭的制约及团结力量被瓦解,个人选择以及设计生活的逻辑变得极为重要,甚至成为一种新的义务。贝克用“个体化”概念来描述第二现代性背景下个体和社会关系的结构性的、具有社会学意义的转变。

贝克否认西欧的个体化进程具有普世价值,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维度区分了欧洲、美国、中国和伊斯兰四种现代性理想类型,认为努力识别这些在现代性观念观照下的不同个体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阎云翔赞同这个观点,并提出了“个体化的中国模式”。

阎云翔(2016a)认为,虽然中国仍在现代化进程中,甚至还存在一些应当属于西方前现代时期的特点,看似缺乏西欧个体化的一些文化和制度条件,比如强调独立自主的个体主义伦理以及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在民族国家建立进程中,在国家主导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个体在思想和行为方面快速变化:他们越来越要求自我发展、个人幸福和安全感,反对由来已久的集体主义说教。当代家庭的现代性表现为个体欲望、情感和能动性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上升,以及家庭关系中个体成为中心的趋势。简而言之,个体不再愿意为了集体的利益和扩展家庭的延绵而牺牲自己,相反,他们通过家庭的运作来寻求自己的利益和快乐。如此等等,可以说中国社会确实展现出第二现代性的许多个体化特征,因此个体化成为分析中国社会转型尤其是家庭变迁的重要理论框架。

根据个体化理论,“现代”社会的社区、婚姻等在社会团结方面是失效的(Komter & Vollebergh,2002),家庭不再是最主要的行动单位,个体利益成为第一位的考量。然而,世界家庭变迁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划一。进入21世纪后,代际关系的重要性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Bengtson,2001),人们发现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联系密切且有很强的韧性(Swartz,2009)。因此有学者(Gilding,2010)指出,近年来家庭社会学研究范式转向“私人生活”,过度强调自反性、去制度化和去传统化等特征,可能会妨碍人们对丰富的家庭现实进行具体的刻画与探讨。因此,检视代际关系研究,反思个体化理论,变得十分必要且有价值。

(二)当代中国的代际关系不平衡议题

虽然有部分研究认为,当前中国家庭的代际互助依然属于“互惠型”及“反哺型”,经济资助和日常照料大多从子女流向父母(熊跃根,1998;徐勤,2011),但这种看法显然不是主流。诸多研究发现,家庭中出现了代际关系不平衡问题,即成年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大量地接受父母在经济、照料等方面的支持,但却未能给予父母等量的反馈(贺雪峰,2009;马春华等,2011),并且家庭代际关系中权力重心下移,年轻一代占据主导地位(沈奕斐,2009;肖索未,2014;刘汶蓉,2016)。

关于这种代际倾斜的解读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些学者(郭于华,2001;阎云翔,2009)根据在农村的个案研究,揭示部分老年人因无法得到子女照料而处于悲惨处境,认为这些子女实质在用极端自我中心的所谓新“代际公平观”为自己的自私行为辩护:他们一方面要求父母无条件支持自己,另一方面又要求独立自主,理直气壮地抛开所有的社会责任。更多的研究反复论证:改革开放后,中国家庭代际关系日趋工具化,年轻人变得利己而忽视孝道,父母则是家庭关系转变中的受害者,被动承受个体化进程带来的后果,中国出现了孝道衰落和养老危机(陈柏峰,2009)。对城市家庭的研究也表明,近年来家庭内部的资源逐渐变为向下流动(沈奕斐,2009;康岚,2012),越来越多的父母为他们的成年独生子女购买住房(马春华等,2011)。人们往往用“啃老”来描述这一现象,认为这是“逆反哺”(车茂娟,1990)和“代际失衡”(贺雪峰,2009),是年轻人无视亲代利益,向亲代无节制索取以满足自我需求的结果,彰显的是年轻人对自我利益的追求,被斥为“无公德的个人”所秉持的“自我中心式的个人主义”(阎云翔,2009:250-251)。在家庭个体化的视角下,亲代主动采取寻求代际和睦的个人策略,被认为将使自身面临主体性消融和权力丧失的困境(沈奕斐,2009;张爱华,2015)。

但是,一些学者发现,在向子代倾斜的代际关系中,父母并不必然是所谓的受害者。将中国父母不分差别地理解为弱势受害者,会导致相关研究集中关注农村的贫穷老人,忽略中老年父母的多样性形态(钟晓慧、何式凝,2014)。首先,追求独立、自由并非子女的特权,经历改革开放的父母一代由于年轻时积累了较多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加上国家一些养老政策的出台,以及受亲密、自我表达和自我依赖文化的影响,也宁愿与子辈们分开居住(石金群,2016)。很多农村老年父母同样追求解放、自由和方便,他们既希望与子女保持紧密的情感联系,也希望有相对独立的个人生活,不受多代合住的约束。他们认为,不惹父母生气,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兴趣和习惯,不干涉父母的生活,是子女孝顺的表现。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父母尤其如此(曹诗弟、泥安儒,2011)。其次,现实生活中,父母心甘情愿地“被啃老”甚至主动发起子女的“啃老”行动,并不鲜见。有时候父母主动付出经济资源和劳务资源,甚至放弃权力争夺,是为了建构与子代的“协商式亲密关系”,这种“被啃老”并非是在与子代的权力博弈中失败所致,而是表明情感在建构成年子女与父母互助关系中的重要性上升(钟晓慧、何式凝,2014;肖索未,2014)。实际上,子代也会为维持与亲代的互助和亲密关系而让渡自己的权力(刘汶蓉,2016)。

总体而言,基于代际关系中的诸种现象,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家庭处于走向“自我中心式家庭”的变迁之路(姚俊,2012),甚至提出“个体家庭”概念,来描述个体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建构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的做法(沈奕斐,2013),强调个体从家庭这一“传统”组织中“脱嵌”的事实。另一些学者则更强调家庭对个体整合或者代际团结的重要作用。同样是在个体化理论框架下,钟晓慧和何式凝(2014)强调的是个体再嵌入社会的努力,他们认为这一代父母既获得自由,又感知到风险,通过积极构建新的家庭关系试图重新嵌入社会。刘汶蓉(2016)更是明确地提出,在中国当下的个体化进程中,家庭代际关系的自反性并未导致家庭个体化,相反,亲子一体和代际责任伦理在家庭成员的自反性生涯和协商过程中得以再造。

综上所述,学者们主要用个体化理论对家庭代际关系失衡问题进行解读,得出的结论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何从理论上全面认识当代中国的家庭代际关系?具体说来,中国家庭代际关系是个体化还是一体化?它不同于西方的特征是什么?这种特征如何被生产出来?本文试图解答上述问题。


二、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一)新的分析框架:三代视域的代际关系探讨

笔者认为,学术界对中国家庭代际关系变迁之所以存在不同的看法,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研究对象的年龄、区域、阶层特征等出现了混杂。比如阎云翔等人描述的孝道衰落现象,主要出现在比较贫困的农村家庭,且他探讨的(1990年代初的)青年人大致出生于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初,老人大多出生于1949年之前,这两代人之间的互动,与沈奕斐、钟晓慧等学者探讨的2010年前后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中产阶级家庭中1980年代出生的子女与1960年代前后出生的父母之间的互动,显然是不同的。同时,指出中国家庭出现了个体化过程尤其是脱嵌状况的学者大多分析的是子代(阎云翔,2009),而关注代际关系再嵌入的学者,分析的却是亲代(钟晓慧、何式凝,2014)。因此,看似纷繁复杂的家庭现象,其中至少部分原因在于研究者各自都只节选了一个片段。调整研究视域,清晰地界定出目前家庭中存在的、在学术探讨中出现的三代人,对一些似乎无关的主题(比如养老与育儿)进行整合考察,借此探讨中国式个体化的真正意涵,揭示其特殊的产生机制,有助于加深对中国家庭变迁的认识,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两种含义上使用“代”这个概念。第一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代”,指的是将祖辈、父辈、孙辈三代同时纳入分析框架的做法。第二种是曼海姆(Karl Mannheim,2002)提出的作为社会变迁推动力量的“代”。这种含义的代并不特指具体家庭中的祖、父、孙三代,而是通过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将社会中的个体大体划分为不同的代际,分析处于不同历史时段的群体之间的异同(周晓虹,2008)。

具体说来,本文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78年改革开放及1980年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这几个重大历史事件为节点,大体以1950年前出生者为第一代(文中称祖辈),1950-1979年出生者为第二代(文中称父辈),1980年之后出生者为第三代(文中称子辈)。这样的划分仅仅具有粗略的分析框架意义,在理解具体家庭时存在缺陷:一代之中时间跨度过大,容易混淆。因此在具体研究中以第三代为基点进行选择,1980年之后出生且已成年者,他们的家庭(包括父母、祖父母)成为研究对象。明知存在缺陷容易导致理解混乱依然要坚持这样划分代际的原因在于,虽然个人特质、家庭因素等千差万别,但是根据改革开放、人口政策等宏观社会制度因素划分出来的同一代人及其家庭会受到近似的影响,个体和家庭的具体特征与社会结构因素共同作用,形塑出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样态,推动社会的变迁过程。

本文中的祖辈,生于1950年以前,由于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导致的起点平等化,以及1978年之前以国家高积累为特点的社会经济政策,加之较高的生育率,他们大多生活比较困苦,没有太多累积性的家庭财产。因此,在本文所指的父辈结婚生子时,尽管祖辈大多也希望能予以支持,但真正能做到的并不多,支持量也微乎其微。到了老年,他们中的很多人需要子女照料乃至经济支持,有些甚至完全要依靠子女赡养。

1949年以后,除了极为特殊的年份外,由于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出生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因此本文探讨的父辈大多出生于多子女家庭。这些人在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中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1980年前后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他们养育的孩子数量较少(其中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一代人总体上比祖辈富裕,有了家庭财产积累,有些家庭甚至非常富有。

再看子辈,根据人口学的一般界定,1980年之后出生的他们在2005年后陆续进入婚育期,在当前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的社会环境中,很多时候还离不开父母的各种支持和帮助。

具有上述特征的三代人是当前家庭代际关系分析的主要对象,只有对这三代人有了清晰的界定和认识,才可能更全面深入地把握家庭变迁及其本质。

(二)研究策略与方法

个体化本质上是一个尚未完成、或许永远不会完成的过程。个体化理论只是认识事物的一个框架。个体化的理论断言并不意味着所谓的传统家庭(丈夫、妻子与子女之间持续地、紧密地绑在一起)在逐渐消失,它要表达的是,除了这种传统形式(它仍然持续存在),别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增长,特别是在特定的人群和环境中(贝克、贝克-恩格斯海姆,2011)。可见,个体化本身就是与传统并存的过程,并不存在与传统彻底脱嵌的、已经完成了的个体化状态。如果用二元分类法,把传统与现代看作各自拥有一套完全不同的规范与文化意义系统的、相互排斥的解释范畴,家庭变迁似乎应该是颠覆性的。然而人们发现,在转型的实际过程中,后续文化形态总会拥有之前文化形态的沉淀。传统与现代性之间如果能找到使过渡平缓发生的场所,巨大的差异与冲突就能够消融于逐渐的演变之中(蓝宇蕴,2005)。我们探讨的家庭就是这样一个文化并存的场所。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中国式个体化同时展现了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状况(阎云翔,2016a)。因此,不用“是否个体化”,而用“个体化的程度,哪些方面出现个体化,哪些方面更加一体化”的思路来分析当前中国的家庭代际关系,可能更加合适。

本文的研究发现来源于笔者长期开展的两个与代际关系有关的研究,包括2014-2016年进行的家庭养老问题研究,以及2005-2008年进行的亲子关系研究。由于专业化发展,学术研究日益细分,代际关系通常研究的是成年子代与老年父辈之间的关系,大多涉及养老和代际支持问题;而亲子关系则主要探讨年轻成年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包括育儿、教育等。这样的做法固然有利于学术积累,但人为的阶段割裂有时候会妨碍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把握。本文试图将这两方面的内容进行融合,探讨三代(甚至四代)之间关系中呈现的整体趋势。②


三、代际关系中的个体化与一体化


(一)养老中的“伦理转向”

在本文划分的三代人之中,真正涉及养老的是祖辈和父辈。1950年之后出生的年轻父辈③和子辈之间只有对未来养老问题的预期和想象,以及提前的防备和筹划,此处不加讨论。如果不做清晰区分地谈养老,就有可能把养老处境完全不同的两代人放在一起讨论,从而导致认识的混淆。

以第二代为中心,考察三代家庭之间的资源分配,我们发现,大多数家庭都在尽力养老。即便是被认为出现了孝道衰落和养老危机的农村家庭,大多数人(第二代)仍然会为亲代(第一代)提供基本的经济支持。在满足亲代基本的养老需求后,个体将多余的钱投给成年的子女,帮助子女立业、发展、育儿等。可见,在家庭资源的代际分配中,对亲代赡养资源的供给具有刚性约束,虽然这一资源的供给水平不高。对子代的帮扶资源供给则具有软性约束的特点,在家庭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对成年子女的帮扶不会太明显,一旦条件允许,个体将不断地增加对子女的帮扶,数量也有可能大大高于对老人的投入。因此人们经常谈论的导致部分家庭赡养资源供给不足的原因并不总是“伦理沦丧”,由“伦理转向”所导致的下位优先分配原则凸显也不应忽视(狄金华、郑丹丹,2016)。

如前所述,总体而言,目前需要养老的祖辈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但他们通常有较多的子女,这些子女获益于改革开放,经济条件比祖辈好。子女各自的核心家庭能就祖辈的养老问题进行频繁互动,通过协商、博弈等过程实现合作式养老。因此,生于1950年之前的祖辈,尤其是那些已经处于高龄且(部分)失能的老人,他们面临的养老问题主要为:经济困难、子女推诿、生活无人照料、情感得不到慰藉等。承担养老任务的父辈面临的主要问题则包括:经济困难导致无力为父母提供足够的养老资金、人力不足不能很好地照料老人、兄弟姐妹之间因养老问题产生矛盾和冲突等。父辈对自己未来养老预期的困难主要是子女过少无人照料自己、情感得不到慰藉等。

祖辈的养老水准跟父辈的阶层、经济地位以及兄弟姐妹数量等有一定的关系。养老的标准不再如传统社会那样稳定、统一和清晰,而是存在较大的差异和灵活性。总体来说,家庭中确实出现了代际关系的伦理转向,第二代安排家庭资源时通常以孩子(第三代)为中心,尤其是关注和情感的投入。对不是太需要经济支持的城市老人而言,他们最需要的是子女的关心与关注,而这通常很难真正满足,一些老人对养老状况的不满主要根源于此。

从养老问题的分析来看,目前家庭中的第一代最需要的是来自子女的各种支持,包括经济、劳务和情感,第二代则在“上有老、下有小”的艰难处境中尽力完成自己的养老职责,这两代之间的互动依然是比较传统的,均未出现个体化的趋势。真正的家庭变迁很有可能发生在第二代与第三代的互动中,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他们之间的代际关系。

(二)“啃老”与家庭资产“代际并表”

关于“啃老”问题,学术界已有很多研究。对“啃老”者的称呼包括“啃老族”“傍老族”及“新失业群体”等,现有研究对其界定尚不统一。从经济的维度来定义,“啃老”指的是拥有正常劳动能力但并非正式脱产在学人员的青年,无论其有收入与否,只要其与父代之间的代际交换关系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即父代流向子代的经济资源(包括现金、实物和住房等)高于子代流向父代的经济资源,则认定其经济不能独立,为“啃老”者(宋健、戚晶晶,2011)。如果按此定义,中国当前的“啃老”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常态了。一直以来在中国家庭中,即便子辈结婚独居,从形式上构成了两个或多个核心家庭,这些核心家庭之间的经济联系依然十分紧密。将不同代际之间的独立家庭合并起来作为整体进行考察,能增强对家庭关系,特别是代际关系的认识(王跃生,2016)。

笔者在研究代际关系的过程中也证实了这一点,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中,两代之间甚至会出现很大程度的经济混合,可以借用一个会计学概念——“合并资产负债表”来描述这种现象。所谓“合并资产负债表”,指的是反映以母公司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父辈和子辈两个核心家庭在经济方面不做清晰区分的财富流动情况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家庭资产的“代际并表”。

笔者所研究的几乎所有家庭中,父辈都会给予成年子辈各种形式的经济支持,如果是多子女家庭,由于要尽力表现出公平的姿态,父辈家庭通常会保持一定的经济独立性。独生子女家庭则经常在子辈家庭建立之初就呈现程度不一的资产“代际并表”状态。在这里,子辈相当于财务报表中的“母公司”。这和传统社会分家之前子辈经济依附于父辈不同,它是传统的家族主义文化经历现代化、个体化过程后与人口政策碰撞的产物。

关于家庭资产“代际并表”,举一例加以说明。笔者的访谈对象中有一位儿媳妇晓彤。④提及公公投资失误导致公公自己家财产损失近一半时,晓彤表现出极端的愤怒,说公公是“不安分的败家老爷们”。在访谈晓彤的婆婆时,婆婆也提及儿媳妇在老公(晓彤的公公)亏钱后态度大变,伤害了婆媳关系。如果不从资产“代际并表”的角度来看,晓彤的行为有些难以理解,公公损失的是他自己的钱,即便是遗憾,还不至于怒不可遏,显然,晓彤将公公婆婆的钱划到了自己潜在的势力范围内,她潜意识里认为,公公亏损的是他们大家的钱,甚至是她自己的钱!

可见,本文探讨的父辈,在很多情况下,不论是否主动与自愿,都与子代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甚至是合为一体。这更进一步证实了上一节所表达的观点:在父辈身上,个体化的需求和表现即便有,也不是主流,对比之下,他们身上的传统性表现得更为充分。而出生于1980年之后的子辈,比如晓彤,理所当然地认为父母的就是自己的,他们的心态和行为方式似乎更符合一体化的表现。那么,他们到底有没有个体化的特征呢?

(三)“实践性”代际关系

出生于1980年之后的第三代(包括不少第二代),他们的代际关系不再局限于男系,甚至在互动的密切程度上女系占了上风。随着女儿养老等情况的普及,女系的力量日益重要。一个核心家庭可能同时与男系及女系的其他核心家庭组成家族,但在哪一方投入更多,则并无定规。比如前文所述的责备公公“败家”的晓彤,她觉得婆婆补贴自己很正常,自己补贴父母也很正常。农村的父亲买车时她资助过4万元钱,理由是公公婆婆家庭条件好,不需要她的钱,她多陪伴就行,而自己父母的家庭条件不好,需要她补贴。在晓彤描述的未来生活里,公公婆婆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其中潜含的意思是:公公婆婆如果对自己好,自己将来就会报答他们,否则,就可能只是走走形式,不会真正对公婆好。在晓彤的案例中,晓彤会根据公婆对她的好坏来决定未来代际关系的内容,并将代际支持拓展到自己的父母(郑丹丹、狄金华,2017)。这些都说明了代际关系中存在着选择性,可以看作个体化的表现。套用阎云翔(2016a)的概念,可以认为,家庭中出现了“实践性”代际关系,很多研究揭示了这一过程(钟晓慧、何式凝,2014;肖索未,2014;石金群,2016)。或者说,虽然代际关系本身是非选择性的(刘汶蓉,2016),但其具体内容已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和建构性。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家庭中的第三代(包括部分第二代)已体现出个体化的特征,他们与传统家庭的规则约束是脱嵌的。

但同时,晓彤显然又认同了传统社会的男系规则,不由自主地认为公公婆婆而不是自己的父母对自己的小家庭有责任。针对公公婆婆家庭财产的“代际并表”做法更说明了其本质上是与父辈一体化的,并未实现真正的脱嵌。可见,当前中国家庭中的个体化过程是复杂的,像晓彤这样的第三代,他们处理代际关系时既有个体化的表现,也有一体化的内容。如果将视野再进一步扩展,考察晓彤这样的第三代作为父母的表现,具体又会是怎样的情况?

(四)“我的”血脉之心理整合:中国式再嵌入

心理学理论认为,青少年割裂与父母的情感联系,摆脱对内化的父母形象的依恋,才能完成第二次个体化过程,⑤促进个人健康成长(郑丹丹,2007;王国霞、盖笑松,2011)。然而,不同于强调“断裂”的个体主义文化,中国的代际文化强调父母与子女的“和合”与“共生”,子女教养方式并不围绕培养“独立、完整的个人”而设。虽然中国自20世纪初开始经历了一系列反传统文化运动,但“独立自我”和“割裂式”代际关系在文化上并没有得以制度化(孙隆基,2004)。在经济风险、婚姻风险增大的社会背景下,亲子关系成为个体寻求稳定感、安全感和自我认同的最重要的资源(刘汶蓉,2016)。可以说,除去缺乏足够保障而导致的现实压力之外,中国孩子对父母的依恋及顺理成章的依赖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尚未完成的个体化,而父母对孩子的极度投入,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中国式的再嵌入努力:通过“我的”血脉之延续来实现心理整合。对于后者,即亲代对子代的心理依赖,或者说父母为子女奉献的心理意义,有关研究和关注相对不足。笔者认为,这是理解中国式个体化或中国家庭代际关系失衡的一个重要视角。

西方文化是宗教型文化,基督教文明通过应对神圣与世俗的界限和张力,使得属世的一切经由“超越”获得了意义,个人因此获得生活的动力(潘知常,2017)。中国文化属于伦理型文化,即便经历了程度很深的现代化过程也没有完全改变这一点。中国家庭作为伦理策源地,发挥了类似西方宗教组织的功能,家庭血缘关系为伦理型文化提供了伦理的终极性和神圣性根源(樊浩,2015)。笔者认为,中国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家庭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特殊意义和作用。血脉延续所蕴含的未来维度对中国个体具有一定的“超越”意义,使个体生命完满、充实,是非常强有力的嵌入机制。因此,同样是血脉关系,孩子对个人的价值通常重于父母,因为对已经与传统(过去)脱嵌的个体,孩子所代表的“未来”是个体存在的意义所在。

我们可以用反例来印证这一点。笔者研究发现,很多失独父母很长时间都无法接受孩子离去的事实,他们会用独特的方式“留住”孩子,比如长期抱着孩子的骨灰盒睡觉。一位母亲在给死去儿子的信中写道:“我心爱的儿子,对整个世界而言,你只是一粒尘埃,而对于我而言,你却是我的整个世界”。研究还发现,彻底失独群体对那些留下了血脉(儿女去世但留下了孙辈)的群体存在排斥,⑥由此可见,后代所代表的血脉延续对个体具有重要意义甚至具有超越性的价值。

如前所述,晓彤这样的第三代,建构代际关系时往往秉持自我中心主义原则,将代际关系和传统作为可资利用的资源来为自己的生活服务(阎云翔,2016a),在对待父母尤其是男方父母时似乎有些冷漠。但这些个体在对待自己的孩子(第四代)时却大多显现出与其父母一样的传统行为模式,几乎一切都以孩子为中心。⑦由此,我们可以谨慎地推论,当代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特征是“与过去脱嵌、和未来一体”,即在如何对待父母方面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对待孩子时则变化甚少。


四、经济与人口制度的叠加:中国式个体化的独特影响机制


贝克(2011)指出,导致个体化的复杂结构条件包括经济繁荣、福利国家建立、工会利益代表的制度化、劳动合同法律基础的稳固、教育的扩张、服务部门的成长、相关流动机会的增加以及工作时间的减少等。阎云翔(2016a)也特别分析了国家主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改革等制度要素对中国社会个体化的重要作用。这些无疑都是非常深刻的见解。除此之外,本文还要特别指出经济与人口制度的叠加作用对中国式个体化的独特影响。

(一)国家主导:中国式个体化的推动力量

如前所述,个体化只是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其本身即是一个传统与非传统并存的过程(贝克、贝克-恩格斯海姆,2011)。有学者用“压缩现代性”概念来明确表达这一本质,认为这是当代社会的普遍特性,只是其具体呈现在不同社会有所不同而已(Chang,2010)。将压缩现代性概念用于分析韩国女性,发现她们处于一种“无个体主义的个体化”悖论式状况(Chang & Song,2010)。学者认为,这种悖论不只存在于韩国,也不仅限于女性,它是东亚社会的共同特征(落合惠美子,2010;张景燮,2010;阎云翔,2016a)。

中国比东亚其他国家和社会更为复杂,因为其“时空压缩”的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在改革开放后短短三十多年时间里,中国加速进行着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文化转型,浓缩了世界发达国家近三百年时间所面临的问题和发展任务(张艳涛,2015),这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中国之所以能在短短几十年间产生高强度的时空压缩,原因之一在于全能主义国家的推动和主导,这一特征是分析中国几乎所有问题时均不应忽视的。同样,正因为有强有力的国家推动,中国才能在条件并不成熟时,尤其是在古典个人主义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展开较为独特的个体化过程(贝克、贝克-恩格斯海姆,2011;阎云翔,2016a)。可以说这种国家主导的个体化是外生性的,而且其发展时间过短,因此中国的个体化不充分,个体化与一体化并存的情形更为突出。

由此可以推论,如果国家制度或具体政策发生变化,势必会影响个人及家庭的处境,对中国家庭代际关系及个体化状况产生新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厘清导致当代中国家庭代际关系不平衡的一些具体机制,尤其是与国家制度和政策相关的机制。

(二)制度的叠加:改革开放与计划生育

对中国人而言,家庭不仅是经济和利益集团,更是重要的精神支柱,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通过一系列社会与人口政策直接介入家庭活动,计划生育政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住房制度改革、大规模人口流动等共同影响并导致了人口和家庭的双重变迁,包括家庭规模小型化与结构简化、家庭人口老龄化及非传统类型家庭大量涌现等(杨笛,2011;彭希哲、胡湛,2015)。

笔者认为,在这一系列政策中,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变迁对个体与家庭的影响至关重要,因为社会经济变迁会影响家庭中代际之间的经济实力对比,而人口政策则影响家庭规模与结构,这两个方面相互叠加,共同作用于家庭的代际关系,影响中国家庭个体化的具体表现。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和人口政策形塑了当代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不平衡状况和中国式的个体化过程。

本文所探讨的祖辈,他们年轻的时候大多不富裕,且孩子多,难以在孩子身上投注过多的精力。年老后需要家庭的支持时,往往有多个子女分担。整体而言,基本符合传统社会的代际反馈模式。代际关系变迁从父辈身上开始出现,他们比祖辈拥有更多的财富积累,其中部分人甚至很有钱,且生育子女数普遍偏低。⑧生长于红旗下的父辈,经历一系列反传统运动后,开始与过去脱嵌,大多将资源向代表未来的孩子全力倾注。所以,他们会根据亲情和人伦原则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但已经缺乏传统社会的唯上意识),但对自己的子女则无限地投入。从另一个角度看,父辈经济和精力相对充裕,也成为他们在代际关系中的资本,成为其形塑代际关系的工具和手段,包括从小塑造理想的、有出息的孩子,按自己的期待影响孩子的婚姻以及帮助甚至代替孩子处理婚姻关系等(阎云翔,2016b)。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子代,相当一部分人并未实现与父母的现实及心理割裂。他们在认同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和控制时,也认同了父母对自己的无限责任,这使得他们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父母几乎无限度的帮助,出现本文所称的家庭资产“代际并表”甚至是彻底的“啃老”现象。而且,“80”后所面对的就业压力与风险、高房价高物价的现实困境,也使得他们在很多时候不得不依赖父母。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在多子女家庭中,父辈大多数会尽力保持经济独立以免造成家庭矛盾,代际之间可能有紧密的互动,但直接的资产“代际并表”现象并不多见。独生子女家庭则由于具有不可选择性更易导致代际间的一体化,成为高度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很多父母和孩子表达了自己的无奈,“就一个孩子,不对他好对谁好?”“就我一个孩子,我不跟着我爸妈,怎么办?”显然,这种“以子辈为中心的生活单位合并”(王跃生,2016)受到人口政策的影响。

可以说,由于与传统脱嵌,当代个体将人生意义凝聚于代表未来取向的子女。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迅速使父辈积累了财富,此时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对孩子无限投入甚至出现资产“代际并表”这样的一体化举动,可谓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笔者认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区别不仅仅是量的差异,其心理机制也有着本质的不同。简单的理解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因为没有选择而处于关系中的不利地位,而独生子女则因为双系亲属关系日渐成为主流可以选择性地建构实践性的代际关系,从而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在揭示了转型期经济和人口政策对中国家庭代际关系不平衡产生影响的具体机制后,可以预期,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尤其是在人口政策出现新变化的条件下,中国家庭代际关系会出现新的格局,一体化的程度可能会减弱。当然,这有待于后续研究来加以验证。


五、结论与讨论


(一)制度叠加作用与中国式的个体化

对中国当代家庭代际关系,学术界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研究对象的年龄、区域、阶层特征和代际等出现了混杂,且研究者们各自只节选了一个片段。本文界定出目前家庭中存在的、在学术探讨中经常出现的三代人,将一些零散分布于学术论文中的现象加以集中探讨,借此全面刻画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状况与变迁趋势,探讨中国式个体化的真正意涵及具体生产机制。

本文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78年改革开放及1980年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这几个重大历史事件为节点,将中国人划分为三代。通过分析三代人代际关系的不同表现,笔者发现,目前家庭中的第一代基本没有出现个体化趋势,他们最需要来自子女的各种支持。第二代和第三代则既有个体化的表现,也有一体化的内容,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两代人在事实上往往合为一体。可以说,中国的个体已经部分地从家庭的约束中获得了更多的权利、选择和自由,其个体化或脱嵌主要表现为与传统文化规定的具有神圣性的部分脱离开来。而家庭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其情感乃至经济的一体化则并未受到大的冲击,在新的社会风险条件下,个体选择性地与家庭一体化以对抗不确定的命运。

笔者认为,中国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家庭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特殊意义和作用,血脉延续所蕴含的未来维度对中国个体具有一定的“超越”意义,是强有力的嵌入机制。因此,同样是血脉关系,孩子对于个人的价值通常重于父母。笔者将这种状况称之为“与过去脱嵌、和未来一体”,这是中国式个体化的重要特征。

由于全能主义国家的推动与主导,中国在短短几十年间时空高度压缩,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通过一系列社会与人口政策直接介入家庭活动,其中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变迁对个体与家庭产生的叠加效应,形塑了当代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不平衡状况和中国式的个体化过程。可以说,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迅速使父辈积累了财富,由于与传统脱嵌,他们将人生意义凝聚于代表未来取向的子女,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对孩子无限投入甚至出现“资产代际并表”的一体化举动,可谓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鉴于此,可以谨慎预期,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尤其是在人口政策出现新变化的条件下,中国家庭代际关系会出现新的格局。

(二)家庭建设与社会政策

深究起来,当前不少学者在谈论中国问题时,实际上是不加考证地以西方的、原子式的个人为前提进行着各种推演。根据本文的分析,这样的“个人”即使存在,至少也是不充分的。中国社会个体化程度并不高,中国人一方面在国家的主导下开始了个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却与父母、孩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只有对这些特点有充分的认识,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应行之路。

作为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之重要前提的“原子个人”,即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的历史性生成,是经过一千多年基督教教化而形成的,是西方独特历史的产物。从其否定的一面而言,只有在血缘或半血缘的、伦理或半伦理的、宗法或半宗法的关系从整体上瓦解殆尽时,才能产生出这样的“原子个人”。这个核心之点规定着西方资本主义文明各个方面的基本建制,并赋予其本质特征(吴晓明,2012)。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直到今天也没有生产出如西方般的原子个体。正因为如此,中国的个体化是没有个体主义的,是被动且投身于家庭联系的。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家庭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本体性”需求,本质上是一种心理满足(钱杭,1993)。家庭在中国社会具有极强的韧性,是中国人最重要的整合机制,所谓的“后家庭时代的家庭”(贝克等,2011)也许并不会很快降临。认识中国的代际关系、家庭,解决中国问题,都应该以充分认识中国人及中国家庭的特性为基础。

根据对社会基本单位的认知,社会政策可以简单划分为家庭主义政策和个体主义政策两大类。基于家庭对中国个体和社会的重要作用,我们的社会政策制订应该充分考量家庭因素甚至将家庭置于中心位置。然而日韩学者通过对亚洲社会的分析指出,“亚洲家庭主义”实际上是社会和国家对家庭的支持缺位。这些国家利用儒家话语来对国家缩减资源花费合法化(落合惠美子,2010)。国家大力鼓吹家庭主义,在行为上却没有支持家庭,加剧了家庭所承受的心理和功能困境(张景燮,2010)。中国的家庭主义社会政策建构,不应该是国家出于资源压力而行的权宜之计,而应该以增强家庭功能和坚韧性为目标,使中国不仅走出中国式的个体化道路,也走出中国式的未来发展道路。

注释:

①吉登斯(Anthony Giddens)、鲍曼(Zygmunt Bauman)等学者也关注类似议题,他们的观点之间存在亲和性。由于本文只是利用个体化理论框架分析家庭代际关系,因此只选择了贝克的相关理论进行简要介绍。

②由于本文侧重在三代视域下对中国家庭代际关系不平衡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中国式的个体化进行理论反思和建构,限于篇幅,文中没有过多引用具体的案例情况。

③虽然1950年出生的人2017年已经67岁,被定义为“老年人”,但根据目前大多数人的健康状况,这样的低龄老年人基本上都还不涉及真正意义上的被养老,反而很多老人可以为子女提供家务支持。

④晓彤访谈资料,武汉,2015年10月8日。

⑤心理学的个体化概念指的是个体人格发展的过程,与贝克所指的社会的个体化不同,特此说明。

⑥财经网-政经频道,2017,《一名计生干部调查失独家庭12年 曾被骂猪狗不如》,4月27日(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70426/4264599.shtml)。

⑦在最新的田野研究中,阎云翔(2017)发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有所改善,甚至出现了代际亲密关系和(以子辈为中心的)“合二为一”的代际团结,他认为原因是父辈的退让,根源在于两代人都共同努力去培养“完美”的第三代,他将此归纳为下行式家庭主义。

⑧就算1950年出生的人,1980年30岁,一般也不可能生育特别多的孩子。所以这个判断总体上应该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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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青年研究》2018年 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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