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九一八”后,中国面临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知识界在讨论“中华民族能否复兴”和“中华民族如何复兴”的问题时,一些人把目光聚焦于“中华民族意识”,认为只有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并提出了种种培养和提高国民民族意识的建议和主张。尤其是针对当时存在的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或地方)民族主义两种错误的民族意识,他们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团结,培养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重要性,并接了“中华民族是整个的”思想。这是“九一八”后知识界认识上的一大进步,它不仅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团结,有利于揭露和挫败日本帝国主义企图分裂中华民族的阴谋,而且在“中华民族”观念及其内涵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意义。
关 键 词:九一八事变 民族复兴 民族意识 中华民族 知识界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愿望和追求,“中华民族复兴”思想的发展过程大致如下:清末是“中华民族复兴”思想的孕育或萌发期;五四前后是“中华民族复兴”思想的初步发展期;“九一八事变”(以下简称“九一八”)后是“中华民族复兴”思想进一步发展并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社会思潮期。①当时的知识界围绕“中华民族能否复兴”和“中华民族如何复兴”两个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其中涉及“中华民族意识”对于“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意义,如何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强调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等内容。目前鲜有学者涉及抗战时期知识界对于“中华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复兴”之关系的讨论,有鉴于此,笔者拟对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本文没有采用学术界通常使用的“知识分子”来指称“九一八”后发文讨论民族复兴问题的人们。因为“知识分子”一般是指那些接受过相当教育、对现状持批判态度和反抗精神的人,他们在社会中形成一个独特的阶层。而本文中提到的一些人,他们并不对现状持批判态度或反抗精神,相反,作为既得利益者,他们还可能是现状的坚定维护者,然而他们一样也关心民族复兴,积极参与民族复兴问题的讨论,所以用“知识分子”来指称本文所有参与民族复兴问题的讨论者不太合适。而“知识界”则与特定的政治或文化取向无关,凡是接受过教育、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的人我们都可以称之为知识人,众多的知识人构成一个群体或阶层,即“知识界”,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放在一起加以研究。第二,“九一八”后,指的是“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这一时期,亦即人们通常说的局部抗战时期。
什么是民族意识?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民族所形成的本民族区别于他民族的认同意识。梁启超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中说:“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1](P.1-2)民族意识的有无或强弱,对于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署名“天铎”的作者就曾指出:凡是一个民族的构成,必须具有民族意识。因为有了民族意识,民族思想始能发达,民族团结始能巩固。尤其是处于弱肉强食、有强权无公理的当今时代,无论哪一个民族,要想不为帝国主义所吞并,必定要有坚强的民族意识。“有了民族意识,才能发扬自己民族的精神和固有的文化,没有民族意识,不仅不能发扬自己民族的精神和固有的文化,而且没有存亡与共的观念,以形成坚固的团结。”[2]
古代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其形成虽然很早,但民族意识较为淡薄。进入近代,尤其是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人们在反省中国之所以衰弱不振、受东西方列强侵略和宰割的原因时,往往归结于中国人民族意识的缺乏。梁启超曾说:“中国人脑中之理想,其善而可宝者固不少,其误而当改者亦颇多。欧西、日本有恒言曰:中国人无爱国心。斯言也,吾固不任受焉。而要之吾国民爱国之心,比诸欧西、日本殊觉薄弱焉,此实不能为讳者也。而爱国之心薄弱,实为积弱之最大根源。”[3](P.14)他认为导致中国人“爱国之心薄弱”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人缺乏民族意识,自古以来中国人只有天下观念,而没有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不知国家与天下之差别也”[3](P.17)。孙中山晚年也批评中国人缺少民族意识,“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结果“弄到今日,是世界上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低下的地位。”[4](P.188)
“九一八”后,随着民族危机的日益加深,知识界对中国人民族意识的缺乏给中华民族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1935年张君劢出版了名为《民族复兴之学术基础》的论文集,这是“九一八”后知识界出版的第一本以“民族复兴”为主题的论文集。他指出民族意识的发达与否,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强弱盛衰。近百年以来,中华民族大大落后于“欧美诸国与其他近世国家”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国民民族意识的缺乏。中国人头脑中充满的是“天下”观念而非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欧洲国家国民的民族意识特别强烈,这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所以强盛的根本原因。[5](P.68)胡文明在《欲挽救今日之危机惟有发扬民族意识》一文中写道:“民族意识之一物,实为一民族生存之主要条件。苟一个民族,在现今国际斗争中,而无健全之民族意识,其能久存于世、不为人所灭亡者,实为不可能之事实。”[6]因为一个民族,须先有了健全的民族意识,然后组成民族的各分子,才能认识自己与民族团结的关系,认识自己民族的固有的精神与固有的文化,大家才能团结一致地维持自己民族的生存,发扬光大自己民族的固有的精神与固有的文化。“倘遇着外力的压迫,无论经济的,政治的,武力的,大家始能团结一致去抵御,而图保卫自己民族的生存与过去的光荣。”[6]近代以来中国衰弱不振、受人宰割的“病根”,就在于“举国上下皆缺乏民族意识”,从而导致中国人“民族思想的薄弱”和“团结力不坚”,因此容易“发生两种危险的现象:第一,对外来的侵略,无抵抗自卫的力量;第二,则有权势者,各为其是,割据一方”。至于“普通一般的民众,对于国家民族的兴亡,更是如秦之视越,毫不感有痛痒的关系”[6],因而也不可避免地会遭到列强的侵略和宰割。王湘岑把民族意识比作人的血气,“一个人没有血气,就会处处受人的欺压”;又比作人的精神,“一个人没有精神,也不过如行尸走肉一样,毫无可贵之价值。”[7]国家也是如此,如果大多数国民缺乏民族意识的话,“一定是势如散沙,团结不易,很容易受强邻的侵凌而不免于危亡。”[7]典礼则用“水门汀”、“钢铁柱”和“灵魂”来比喻民族意识对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他在《民族意识与民族生存》一文中写道:“民族意识是民族生存中的关键”[8]。如果说民族是一座伟大的建筑物,那么民族意识就是“水门汀”、“钢铁柱”;如果说民族是一个人的身体,那么民族意识就是人的“灵魂”。一个建筑物缺了“水门汀”、“钢铁柱”,一朝风雨,就会“倒坍了”;一个人失去了灵魂,就没有了生气,成了行尸走肉。“一个民族如果失去了民族意识,即刻就会被人家宰制,消灭。”正是因为民族意识的缺乏,中华民族才面临着“被人家宰制,消灭”的生存危机。[8]孟歧在分析1933年初热河失陷的原因时认为“中华国民缺乏民族意识”是主要原因,“此次热河之失陷,外间多以汤氏睧瞆,人心离怨,义军复杂,指挥未能统一,交通堵塞,运输困难等等理由,作为热地失陷之原因。以余个人观察,则其失败之主因,实为中华国民缺乏民族意识之所致。”[9]他在列举了报纸关于当地“各界领袖”如何“丧心病狂,星夜急驰,迎敌军入城”的报道后写道:“可知热河失陷之速,实为中华民族甘于反颜事仇,引狼入室,而不识何谓民族生命,何谓民族精神,为其主要之事实。”[9]
既然民族意识的缺乏导致了中国的衰弱不振和民族危机的加深,那么我们要挽救民族危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当务之急,就在于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李监昭在《发扬民族意识与中国复兴》一文中开篇明义就写道:“夫‘国于天地,必有与立’,我国家当此绝续之秋,固不能束手无策,坐视不救,有之,必自建树与发扬民族意识不足为功。”[10]胡文明也明确指出:欲挽救今日国家民族之危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首当发扬民族意识而后可”[6]。其他诸如“发扬武力也,普及教育也,倡明科学也”等等一切事业,“与国家民族生存”虽然也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但“吾人须知,欲木之茂,必固其本;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民族意识之一物,为建立国家民族之基础,亦即为发扬民族之原动力,如本之于木,源之于流然。故吾人挽救国家民族之危亡,须从根本上着手,始不致南辕而北辙矣。”[6]唐士奎亦强调,我们想要中国免于灭亡,民族免于沉沦并实现复兴,“那就非首先诊断民族的病源,而提高民族意识不可。因为中国之所以万分危急,是因为一般人的脑海中缺乏民族意识的缘故。”[11]金高同样认为“应该绝对地厉行民族教育,以培育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来奠定民族再生的根基”[12]。
要挽救民族危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就必须大力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这可以说是“九一八”后知识界的基本共识。郑宗贤指出:中华民族的衰落,原因固然很多,但民族份子之民族意识的丧失,是其主要的原因。所以我们要复兴中华民族,物质上条件固然重要,但是纵然有物质条件,假使缺乏了主宰物质条件的精神条件,物质条件亦不能发挥其原来的作用。况且精神条件不备,物质条件也不会从天上掉落下来。“由此可知,充实民族的精神条件——发扬民族意识,实在是复兴民族的基本工作。”[13]胜任认为“民族复兴的发动机,就是民族意识”,所以要复兴中华民族,就必先扩充民族意识,只有把民族意识扩充起来,发动起来,形成一种伟大壮观的力量,才可以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扫除国内封建势力,抵抗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总而言之,“民族意识是民族运动的根本动力,只有扩充这种动力,才是中国在内忧外患中的出路,亦是复兴中国民族的正当法门。”[14]1934年2月18日出版的北平《社会周报》第2卷第6期发表了《民族复兴与民族意识》的“社谈”,开篇便引用了中国驻俄国大使颜惠庆2月20日在北平外交月报社欢迎会上的一段讲话:“就个人意见,以为中国之危机在人民缺乏国家观念。欲求国家民族之复兴,非唤起民族意识不可。”[15]该“社谈”认为颜大使的这段话不仅“道破了中国积弱与衰败的所在”,而且他所提出的“欲求国家民族之复兴,非唤起民族意识不可”的建议,“一针见血”,抓住了民族复兴的关键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地思考和采纳。[15]严裕民观点则简明扼要:“培养民族意识,即复兴中华民族之唯一大道。”[16]
如果说培养民族意识是复兴中华民族之唯一大道,那么如何才能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呢?对此,“九一八”后的知识界从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和关注的问题出发,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主张。郑宗贤提出了五条“发扬民族意识的具体办法”:第一,提倡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现今时代的潮流,只有各个民族的自存,才能达到全体民族的共存,换句话讲,只有先讲民族主义,才配去和人家谈世界主义。第二,纪念民族光荣。追思过去民族光荣历史,并不是保守,而是用过去的光荣,来引起未来的光明,用先祖的奋斗成绩来激励子孙的继续努力,并确立民族的自尊和自信。第三,保存民族特性。一民族所以能生存于世界,必有其原因和条件;一民族所以不会被其他民族消灭或同化,必有它的民族特性。民族特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民族特性。第四,发扬民族文化。民族文化是民族向心力的综合结晶,是民族最贵重的宝贝,但文化是随时代而俱进的,因此,作为民族的一分子,我们不仅“负有继续文化的责任,同时负有创造的使命,要使民族文化,不仅在世界上有独立的资格,而且居贡献的地位”。第五,认识民族危机。要使国民认识到中华民族近百年来所遭遇的困难,尤其是“九一八”以来所面临的空前危机,从而激发起他们的民族意识,担负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复兴的责任。[13]周承钧认为,培养或提高民族意识的方法,要“由本而末,由近而远”,循序渐近。具体来讲,先要恢复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固有之知识与能力,然后在此基础上,将传统的家族意识和宗族意识,发展成为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17]
作为文艺工作者,王制空主张“用文艺来做我们培植激励我们民族意识的工具,尤须用工具中最锋利者的民族文艺”,因为文艺不仅是“旧社会的改革者,同时又是新社会的创造者”。特别是民族文艺,它虽然不是民族构成的一分子,但它能将民族的各份子“博合”起来,“激发起他们的民族思想,使他们尽心尽力地拥护国家和民族,即使在民族情绪消沉得殆尽时,它也能重燃起已死之灰,使之光焰万丈。”[18]具体来说,我们要用民族文艺来恢复我们民族固有的道德,把“忠贞”、“侠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伟大精神,刻在民众的脑膜,使他们知道“士为知己者死”、“临死勿苟免”的风尚,知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魄,而能够粉身碎骨、无所不惧地捍卫国家,保护民族!要用民族文艺来敬告民众,使他们知道现在中国所处地位的危险,知道亡国后的痛苦,知道帝国主义吞并弱小民族及汉奸出卖民族的丑态,使他们感到有团结御侮的必要,从而“使他们民族意识燃烧着的火,并在一起,沸腾的心,打在一片,用全力向敌人进攻,追击!”[18]长期从事民众教育的郑一华认为,“强烈的民族意识之养成有待于教育,尤其是有待于民众教育。”他并举“德国的民众教育把德国从水深火热中救出来,捷克的民众教育把捷克从支离破碎中救出来,丹麦的民众教育把丹麦从风雨飘摇中救出来”的事实,说明“民众教育是激起民族意识最利便的途径”。他因而希望“从事民众教育的人今后要在中国无论哪一个地方,无论哪一个中国人的身上,负起培养民众的民族意识这个责任”[19]。刘世尧提出,民族意识不是用武力或强力的胁迫所能养成的,也不是在短时期内所能养成的,它要潜移默化,逐渐滋长,逐渐发展,在陶冶和感化中去养成,这其间最有效的方法,自然不是借助于政治力或威胁力所为功,惟有教育,尤其是公民教育“乃为养成民族意识最有效的方法”。因为民众教育是以“公民训练为中心”的,而“一切公民训练的先决问题,实是‘民族意识的具备’”[20]。一个公民如果连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都没有,那么这个所谓公民也就不能称之为“公民”了。在实施公民训练时,他尤其强调编制通俗教材对培养公民的民族意识的重要意义,“有人说,都德的《最后一课》,就直接影响了法国恢复劳兰和阿尔撒斯两州的地方。所以实施养成民族意识的民众教育,非要注意编制这些通俗读物不可。”[20]为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1)审定或改编旧有的说书、戏剧、电影等内容,务使充分含有民族的精神;(2)就民间原有的山歌小调,另谱新词,这些新词,“都是有关国耻及民族精神的作品”;(3)编印充满民族精神的通俗小说。[20]
一个国家的历史是这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清代思想家龚自珍就曾指出:“灭人之国,先必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21](P.23)晚清的章太炎也认为一国的种脉之存续多依赖于本国的历史,“国与天地,必有与立,非独政教饬治而已,所以卫国性、类种族者,惟语言、历史为亟。”[22](P.203)“九一八”后知识界对历史于民族和国家的重要意义也有充分的认识。国民党要员邵元冲在回顾近代以来东西方列强对弱小国家的侵略和兼并的历史后得出结论:“凡强国之兼并弱小,非但兼并土地人民政治而己,必兼其历史文化,摧残而灭绝之,使其大多数之人民,不知有祖,不知有历史,不知祖先缔造艰难之精神,不知固有文化之美点,然后甲国临其土,则可为甲国之奴,乙国据其上,则可受乙国之命……故英之并印度,法之并安南,日本之并朝鲜,皆孳孳以消灭印度安南朝鲜之历史文化,以铲除其历史之民族性与其反抗之精神。”[23]中央大学姚公书教授也总结道:“自古以来,灭人国家者,夷人祖宗者,败人纲纪者,湮人才智者,必务去其史,以绝其根本。”[24]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安危兴衰,虽与“时会所趋”有关,但只要其国民自知其种族文化,“不幸山河改色,然民族精神犹存,运会所致,终必复兴。苟鄙夷其国史,蔑弃其文化,则本性迷失,万劫不复矣!”[24]中山大学教授朱希祖也一再强调,“国亡而国史不亡,则自有复兴之一日”,中国“民族之所以悠久,国家之所以绵延,全赖国史为之魂魄”,他因而主张开馆修史,“藉历史以说明国家之绵延,鼓励民族之复兴。”[25](P.59)
由此可见,历史于国家和民族非常重要,“九一八”后知识界一些从事历史教学和研究的学人也非常强调历史教育对于民族意识之培养的积极意义。河南大学李监昭明确指出,“民族意识”的“养成”,只能“由民族历史之养成之”[10];我们“不欲复兴我中国、我民族则已,如其欲之”,则非改善和加强历史教育以培养国民的民族意识不可,否则“设此不图,而与言民族自决、民族复兴”,那只是“缘木求鱼”、“痴人说梦”而已。[10]卿会在《改造民族性与发展历史文化教育》中写道:一个国家或民族,处于内忧外患交迫的环境中,要图自救,要求国家或民族之复兴及完整计划,就非积极提倡民族主义的教育不可。就历史方面来考察,民族主义的提倡在近代教育上已有一种极有力的趋势。德国的复兴全赖民族主义的发扬。我国目前所处的境况,与1907年前的德国十分相似,甚至更加困难,“外有强敌之侵凌,内则政治之不能统一,处于危如累卵的境况中,全国上下漠然视之,可知民族意识,已消失殆尽。”[26]因此,我们要救亡图存,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就必须充分发挥教育尤其是历史教育之培养国民民族意识的功能。浙江省立图书馆馆长陈训慈也再三强调,历史教学的中心目标,“乃在充分表达中国民族之由来、变迁与演进,说明世界各国演进之大势,而与本国相印证”,从而“直接间接以加强学生之民族意识,以激励其为本国民族之生存与繁荣而努力”[27]。金高则视历史教育为“培育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的利器”[12]。
不仅如此,他们还就如何改善和发挥历史教育在培养国民民族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建议。浙江省中等教育研究会宋念慈提出,我们在对学生进行历史教育时,一要多宣传我国往史中隆盛的事迹;二要多阐述我国往史中文明创造的能力;三要多提示我国往史中国耻的史事;四要多介绍我国往史中民族英雄的事迹。[28]王湘岑也建议:(1)历史教育要以民族生死为号召,使国民认识到民族的生死是一切问题的根本,这样才能事事从民族之利害着眼,而不计较个人之荣辱毁誉。(2)教材“取材于百年来不平等条约史料固然重要,取材于淞沪抗战时之史料更为亲切有效”[7]。(3)从事历史教育者要以身作则,“随时随地能从他的行动上把为国家为社会牺牲的精神表现出来,使学者受人格上的感化,而后逐渐达到最后最高的目标(甘为国死)。”[7]王敬斋指出近百年的中国历史,可以说是帝国主义侵略的纪录,又因我们自己内政的积弊太多,“于是造成悲惨的国耻史”,打开“中国近代史”,其字里行间充满的是“屈辱外交”、“割地赔款”一类的内容,我们从事历史教育,就是要“把这些奇耻大辱一件一件地让我们的同胞深切的知道”,从而唤起他们的“民族意识”[29]。
严裕民认为,小学教育是国民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的义务教育,因此“对于儿童应具民族意识之范围,当须有最低限度之规定”[16]。张文先则提出了“培植低级儿童的民族意识”的问题,他认为“民族意识是民族生存的力量。我们要希望中华民族复兴起来,那么对全国未来中坚的儿童,应当用种种方法,培植他们的民族意识。而儿童的民族意识,尤须在低年级里培植起来”[30]。他根据“低级儿童”的特点,提出了十二条“怎样培植低级儿童的民族意识”的建议,其主要内容是:要经常给“低级儿童”讲述民族历史上有关“民族伟人的故事”、“雪耻救国的故事”和“爱国耐劳、勇敢的故事”,使他们于无形之中“得到道德的感化”,树立起爱国家、爱民族的思想观念;要向“低级儿童”报告简单而易于理解的时事要闻,使他们对国家和民族的现实处境有比较直观的了解,但由于“低级儿童,年龄尚幼,经验缺乏”,所以报告的事件不仅要“具体”以易于理解,而且要“宜少不宜多”;要组织他们参观本地的名胜古迹和纪念物,如杭州的岳飞庙、秋瑾墓、徐锡麟墓等,通过这种“乡土教育”,培养儿童的爱乡观念,进而“由爱乡的观念”发展为“爱国家爱民族的观念”;要每天举行升降国旗的仪式,因为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每天使儿童升降国旗,对国旗致敬,能养成儿童尊敬国旗的习惯,唤起爱护国家的观念”;要把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这些“中华民族的固有道德”,编成小故事经常讲给“低级儿童”听,“能够表演的,更需指导儿童表演一番”,以加深他们的印象,使“低级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要使儿童牢记国耻的事实,不时地给他们作一些帝国主义如何侵略、欺负中国的报告,同时在学校张贴一些雪耻救国的图画,通过耳闻目染,“使儿童刻刻不忘国家的受辱,和报仇雪耻的急迫。”[30]
“九一八”后知识界在提出如何培养和提高国民之民族意识的建议和主张的同时,还特别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培养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之民族意识的重要意义。1934年2月2日出版的《蒙藏月报》刊有《健全中华民族意识》一文,该文开篇便写道: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中华民族所处的地位可谓耻辱极矣。但一民族在短时间之耻辱,自其整个之历史演进上观之,亦不足虑。“所可虑者,为吾民族意识之是否健全,与夫民族文化之是否能继续前进者耳。苟吾民族意识健全,则今日所受之一切压迫,非但无损于吾民族之生存,且可正为今后发扬光大之根源。盖多难可以兴邦,只须立志复兴,锐意图强,则解除当前压迫。而欲扬眉吐气不愿后人今之事者,并非难事,历史上不少关于此类之事实也。”[31]那什么是“健全中华民族意识”呢?从其内涵来看,该文所说的“健全中华民族意识”,也就是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用该文的话说:“吾中华民族,经过数千年之混合同化,早已溶成一个整体。徒以教育缺乏,人民每不自觉,以致民族之间,不免间有误会发生,遂引起强邻之煽惑鼓诱,此种整个民族之意识,如不急速唤起,设法健全,则随时可发生民族内部之分裂,而将自行涣散,至于不能一致御侮以图存矣。”[31]王敬斋亦再三强调,“民族意识的唤起”要从“消极的和积极的两方面”入手,“在消极的方面,应该打破种族的界线;在积极的方面,最重要的是团结民族的精神。”[29]他指出中华民族是由汉、满、蒙、回、藏、苗等民族构成的,各民族都一致需要自由解放和民族独立,需要中华民族全民族的共同努力。中国不是属于汉族或其他某一族的中国,而是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中国,中国的历史也不是汉族或其他某一族的历史,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元代的光荣是全民族的光荣,清季的国耻是大家的耻辱,现在又同在帝国主义的宰割之下”[29],所以我们要团结起来,一致抗敌,这才是民族意识“最有力的表现”[29]。著名史地学家张其昀也强调“少数民族都分布于中国边疆,其人口虽少而散布的地盘甚广。在目前边疆多事之秋,本属地方性质的民族纠纷,其安危足以牵动大局,甚至反客为主”[32],为外部势力所利用,来分裂国家。所以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挥中华民族“不问基本民族或少数民族,都是一律平等相待”的“伟大精神”,积极倡导和养成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32]
1935年12月15日,傅斯年在《独立评论》上刊出《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文,提出“中华民族是整个的”思想。[33]由于这一思想与“九一八”后知识界所强调的加强民族团结、培养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的主张不谋而合,因而很快被大家所接受并积极加以宣传。比如,王孟恕在《关于中小学史地教材的一个中心问题——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文中强调指出:史地教学的最后目的,是在养成儿童和青年们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正惟如此,我们这些担任史地教师的人们,应该拿这“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个问题作我们设教的中心。我们要养成儿童和青年们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的目的才有到达的希望。我们要使儿童和青年们知道,在自然环境上,中华民族是整个的,各方面都有“合则两利,离则两伤”的关系,他们于无形中自然会产生出爱护祖国的心理。“这样,国家观念与民族意识的养成,自是当然的而也是必然的。要是不能如此的话,那我们的教授史地,可说是完全失败了的。”[34]陈训慈同样提出,我们在从事历史教学时,“应直接间接地证实,中国民族是整个的,统一的,宽容的,而且伟大的”[27],以培养儿童和青年们对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认同及其民族意识。一位署名“瀚”的作者是基督徒,1936年在《圣公会报》上发表《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一文,其中写道:在目前“大好河山将完全色变”的紧急关头,“最有效的抵抗,非全国上下一心一德,彼此精诚团结,大家都觉得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不可。”[35]他还特别强调,作为一名基督徒,他“本是服膺基督主义的”,但作为“中华民国的一分子,对于国事不可袖手旁观,尤其是处于现在情形之下,更应当有一种‘我也是整个民族一分子的觉悟’。”[35]国存与存,国亡与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他希望广大基督徒要有一种“中华民族是整个的”、“我也是整个民族的一分子”的民族意识,“不作汉奸,不参加任何足以危害国家的运动,要做实际爱国的工作,比别人更肯牺牲。”[35]楚人在为《现代青年》(北平)第5卷第3期写的“卷头语”中说:《中华民族是整个的》,第一句话便是:“‘中华民族是整个的!’这是我们四万万同胞都应当有的一种认识。”[36]正因为“中华民族是整个的”,所以四万万同胞应当具有一种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
“九一八”后的知识界之所以接受“中华民族是整个的”这一思想,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培养和提高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意识的重要意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存在着两种错误的民族意识:一是大汉族主义的民族意识,一是狭隘(或地方)民族主义的民族意识,这两种民族意识强调的都是对本民族(汉族或某一少数民族)的认同,而不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强调的是本民族利益至上,而非整个中华民族利益至上。这两种民族意识不仅不利于中华民族的团结,而且也给日本帝国主义挑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尤其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以便达到分裂中国并进而占领中国的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著名学者顾颉刚就曾指出:“帝国主义的国家知道我们各族间的情意太隔膜了,就用欺骗手段来做分化运动,于是假错了各种机会用强力夺取我们的国土而成立某某国,又用金钱收买我国的奸徒,尽情捣乱,酝酿组织某某国。汉人马虎,他族上当,而敌人则大收不劳而获之利。如果我们再不做防微杜渐的工作,预遏将来的隐忧,眼看我们国内活泼泼的各族将依次做了呆木木的傀儡而同归于尽了。”[37]“九一八”后的知识界所做的就是“防微杜渐的工作”,即通过对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强调,来揭露和挫败日本帝国主义的这一阴谋。正如陈训慈所强调的那样:“在今日危局之下,人之谋我者方发为中华民族分散未尚凝固之谬说,可更以片断之往史,离间汉族与他族间之感情,故吾人之讲述,宜更注意说明‘中华民族是整个的’”[27],以养成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他还举例道,论及东北,“应由史实详证汉代之开拓东北与朝鲜”,以说明东北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生活在东北的各族人民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力破日本为军人工具之学者之诬说。”[27]
强调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这是“九一八”后知识界认识上的一大进步,它不仅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团结,有利于揭露和挫败日本帝国主义企图分裂中华民族的阴谋,而且在“中华民族”观念及其内涵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意义。“中华民族”这一观念最早由梁启超提出和使用,晚清时杨度和章太炎也使用这一概念。但不论是梁启超还是杨度和章太炎,他们最初都是在汉族的涵义上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38]比如,当时革命派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革命纲领中的“中华”,指的就是汉族,而非现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尽管该纲领对推动反清革命起过积极作用,但就它所体现的民族意识而言,借用王敬斋的话说,则是“一种极窄狭的种族思想”[29]。后经民国初年,尤其是五四前后的发展,到“九一八事变”之前,虽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和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但其中不少人是在“汉族”的涵义上接受和使用的,这也包括晚年的孙中山和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39]比如,《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下面简称《宣言》)虽然把“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及其目前的奋斗”提了出来,但从前后文来看,《宣言》所讲的“中华民族”指的是居于“中国本部”的汉族,并不包括居于“蒙古、西藏、回疆三部”的蒙古族、藏族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他们在《宣言》中被称为“异种民族”[40](P.18)。
“九一八”后,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尤其是日本帝国主义利用我们两种错误的民族意识而从事分裂中华民族的活动,使知识界认识到在培养和提高国民之民族意识时,有必要强调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并接受“中华民族是整个的”这一思想。综合他们的论述,有三点值得肯定:第一,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存在着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第二,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所以“中华民族是整个的”,与此相一致,要培养和提高国民对整个中华民族而非某一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第三,强调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团结的重要性。这三点无疑是对此前国人的“中华民族”之认识的继承、发展和超越,在“中华民族”观念及其内涵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我曾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中华民族”观念》一文中指出,“中华民族”观念自1902年梁启超提出后,其内涵经过民国初年、五四前后和三十年代的发展与演变,到1939年底最终得到确立。同年12月,毛泽东发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其中第一章第一节就是“中华民族”。从毛泽东对“中华民族”的论述来看,它包含三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内涵:(1)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2)“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称谓,(3)“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一律平等。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的最高领导人对“中华民族”最全面和最权威的论述。从此,毛泽东所确立的“中华民族”的基本内涵,便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共同认识。1949年以后,它又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认识,我们现在就是在毛泽东所确立的基本内涵上使用“中华民族”这一观念的。[41]就“九一八”后知识界对“中华民族”所论述的内容来看,与毛泽东所确立的“中华民族”的基本内涵有一些相通或相似之处。当然,这并不是说毛泽东受到过他们的影响,因为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确切史料证明毛泽东阅读过“九一八”后知识界所发表的相关文章,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九一八”后知识界所论述的内容在“中华民族”观念及其内涵的发展与演变历程中自身所具有的思想意义。
本文从以上三个方面论述了“九一八”后知识界对“中华民族意识与中华民族复兴”之关系的讨论。在“九一八”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知识界在讨论“中华民族能否复兴”和“中华民族如何复兴”的问题时,一些人把目光聚焦于“中华民族意识”,认为只有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并提出了种种培养和提高民族意识的建议和主张。如果依据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他们的认识无疑有夸大精神作用之嫌,因为意识是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仅仅靠培养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我们是不可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这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那样,“没有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中国,不可能发展工业,消灭日本侵略者……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设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42](P.1080-1081),更没有民族的复兴。但从当时具体的历史处境来看,参与这一问题的讨论者大多是精神文明的生产者,不少人从事的是中国历史、哲学、文学和思想文化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服务,这是他们自然而然的选择,所以我们应该给予“同情的理解”,尤其是他们所提出的一些如何培养和提高民族意识的建议和主张,在今天看来仍然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因为只要人类还没有实现大同,还存在着国家和民族的竞争,那么民族意识的有无或强弱,对于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就目前世界形势和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和民族之间的竞争不是越来越弱化和淡化,而是越来越强化和激烈,英国脱欧,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提出“美国优先”原则,欧洲极右思潮的兴起,就是例证。在此形势下,中华民族要想在国家与民族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保持适度和理性的民族意识是很有必要的。这里尤须指出的是,“九一八”后知识界所要培养和提倡的既不是大汉族主义的民族意识,也不是狭隘(或地方)民族主义的民族意识,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而不是对汉族或某一少数民族的认同,这值得我们充分肯定。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今天,我们一定要树立和强化各族人民对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要认识到民族复兴不是汉族或其他某个少数民族的复兴;而是包括汉族和所有少数民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要加强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只有这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有实现的可能。这也是笔者撰写这篇文章的最终目的。
①参见郑大华《甲午战争与“中华民族复兴”思想的萌发》,《中国文化研究》2015年第1期;《论“中华民族复兴”思想在五四时期的发展》,《安徽史学》2015年第2期;《论“九·一八”后“中华民族复兴”思潮的形成》,《史学月刊》2015年第6期等系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