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社会解组视野下的疫苗造假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98 次 更新时间:2018-07-25 15:02

刘晨  


疫苗之慌,再度击中国人最敏感的神经。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称,近期查获一批生产记录造假的狂犬疫苗,已要求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这批疫苗生产企业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GMP证书》,责令其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随后又有消息指,长生生物2017年被发现25万支“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而这25万支疫苗几乎已经全部销售到山东,库存中仅剩186支。7月21日,一篇关于疫苗问题的长篇文章在网络刷屏,彻底点燃人们心中的担忧、愤怒、焦虑甚至恐慌。


造假是社会恶疾,在事关国民生命的领域造假,当是恶中之恶;造假产生的社会性后果,如对社会信心的伤害、对行业的冲击,更是远超个案本身的。奶粉业从“三鹿事件”后就一蹶不振,已是前车之鉴。而在近年屡屡爆出疫苗问题之后,相关方面除了应当尽快给公众一个清晰的说法,对问题本身予以真正的彻查,在修复“社会性损伤”方面,恐怕还要着力更多。


而一支支问题疫苗,更在揭开困扰全社会的“造假”伤疤。


造假是一个长期性的社会问题,并且似乎无孔不入。而不管什么领域,但凡沾染了这种病毒,并在某一次造假中获利,就会加倍造假。比如看上去情节最“轻微”的考试作弊:一次抄袭成功,没有被抓到,则下次显然不会再好好学了。逻辑很简单:反正我采取走捷径的方式也可以“成功”,为何我还要那么累?为何我还要付出那么大的成本?


药品造假背后是利益驱动,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因其最大的一个表征就是营业额非常庞大,毛利率甚至比茅台还要高;监管的疏松,更纵容了这种利益驱动,个别领域甚至有权力和资本共谋的嫌疑。


这背后,有着深层次的问题。


社会学上有个概念,叫“社会解组”,说的是“人们愈是脱离整个社会,就愈易于违反社会的准则。在社会中人们愈是彼此缺乏联系,社会解组的程度就愈高,越轨行为就愈多”。造假是典型的“社会解组”。造假者为了获取非正当利益,采取一些不负责,危害极大的举措,导致某种非正当的竞争,最后结局就是百姓受害;长此以往,“劣币逐出良币”成为必然。


造假者显然不在社会准则下行事。他们脱离法律和道德的准则而无法无天。但脱离社会准则的不只是造假者。在屡次三番的造假事件面前,有太多人、太多方面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认定“休管他人瓦上霜”。这样,一个社会缺乏某种集体性监督角色。这并不是说所有人都甘于去做鲁迅笔下的“看客”,但有的时候,现实似乎在告诉人们,做“沉默的大多数”,才能更好地留住手中的东西。


而在这样的社会空间里,造假者完全可以不遵守规则,获利无数。他们抱着只要“不出事”就好,而一旦出事,再依靠手段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花钱买平安”或是“真诚的道歉”等一系列的套路来应对,甚至是跑路拉倒。


百姓当然会问,道歉值几个钱?你会给自己的孩子喂假奶粉吗?你会给自己的孩子打假疫苗吗?但问归问,“真诚的道歉”——其实是貌似真诚,实则避重就轻的公关书,仍是许多造假事件中后续应对的首选方式。


许多造假者身上的投机主义心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和相信能够“摆平”的思维,导致他们即便冒着巨大风险、甚至不顾生命伦理,也要去做一些严重的越轨之事,以换取超乎寻常的利益。一旦这样的行为没有受到足够的法治、行政、经济和社会舆论约束,他们就会屡试不爽,愈演愈烈。这正是社会解组的表征。


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大家都不在一个社会准则下,因此导致造假行为会进一步加剧社会解组。而社会解组,会导致造假进一步增多。


社会解组有其自己的特征。有学者曾归纳出这么四条:“第一,社会机能因社会成员的不介入和不使之形成作用而出现混乱;第二,社会成员兴趣和关心的问题不一致,产生了混乱;第三,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感消退,相互不信任感增强;第四,社会中盛行物质享乐主义思潮”。


假疫苗事件,因其性质过于恶劣,引得“人神共愤”,成为舆论场上绕不开去的公共议题。某种程度上,这还算一件“不幸之幸”。而今天,有太多看上去“不那么严重”的造假,被社会成员轻轻放过,导致造假者的有恃无恐、社会规则的形同虚设。久而久之,个人和社会之间产生了信任危机和价值危机,这种价值危机会进一步衍生为一种倾向,即更在意个人利益和个人的偏物质主义层面的满足,也就是古人说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和今人说的“小确幸”。至于其他,两个字——再议!


更为可怕的是,很多物质的追逐,本身就是不择手段,只求目的的。这样的情景之下,社会解组会进一步加强,无疑形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


造假是窥视社会解组和加剧解组的一个窗口。一旦造假增多,则社会解组就越严重。所以,要想遏制造假的问题,则就需要建立规则和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舆论的压力非常重要,但治理决不能单靠舆论。真正重要的,还是一套管用、奏效且有约束力的“游戏规则”,换句话说,就是制度化的解决模式。


按照社会解组理论,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在准则下让社会成员和法律产生关系,从而加以预防和遏制。对造假来说,其实很简单:首先,有没有法?其次,有没有监督?最后,一旦出现问题,能不能依法严惩?


众所周知,我们并不缺法——这个法,即包括针对食品药品或其他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也有更普遍的法律规范。那么,更紧要的问题,便是我们如何对待这些已有的游戏规则?我们的政府监管到位了吗?群体性、社会性监督得到鼓励了吗?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得到捍卫了吗?有碍社会公正的因素——比如人们担心的“保护伞”——得到清除了吗?


回答了这些问题,方能挽回社会信任,解组了的社会主体,才能重新在规则内建立联系。单靠舆论,真的不是长久之计——疫苗问题终于被点燃了,那么更多没有被点燃的社会问题又该怎么办?生活在社会里,难道真的要像踩雷一样吗?


2018-7-22

作者系大学教师


原载《上海观察》,2017-7-22,发表时的标题为《什么造假:疫苗之慌,和背后的社会之伤》


本文责编:川先生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发展社会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11153.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主题阅读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