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面对中国社会两极分化的现实,有人居然说问题还不严重,没有产生社会动荡局面;有人说西方经济学的基尼系数理论不适合中国国情;有人说是垄断和腐败造成了两极分化。究竟如何看待两极分化的现实问题,它的形成原因和过程如何分析,未来解决出路何在?欢迎大家聆听首都经贸大学丁冰教授的本次讲座。
下面是本次讲座的录音整理,已经主讲人审阅。
……它在这个指标里面,我至少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基尼系数不只适合于发达国家,也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它们同样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地区差异很大的国家,特别是印度和我们很相似。第二、除了巴西和俄罗斯以外,我们的基尼系数超过其他所有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周边邻国,像印度。2003年中国的基尼系数是0.447,印度是0.325,印尼是0.343,老挝是0.370,越南是0.361,巴基斯坦是0.330,泰国是0.432;韩国是0.316,日本是0.249,英国是0.360,其他发达国家都是在0.4以下,只有美国是0.408;俄罗斯是0.456,巴西是0.591。为什么俄罗斯比我们稍高一点呢,因为它在90年代初实行了全面的私有化。巴西为什么比我们高呢,因为巴西长期依附外国资本,特别是80年代实行新自由主义失败加剧了贫富悬殊。
这是第一个问题。认为基尼系数只适合于一元化的工业国家,即发达国家,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第二个问题是,揭示的基尼系数过高是否危言耸听。基尼系数的理论说,它在0.2以下,是过于平均化的,在0.4以上就是贫富悬殊过大。0.4是观察一个国家是否能稳定持续发展的一个临界点,是警戒线。根据国际经验,超过0.4以后很容易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甚至造成动乱,它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世界各国都把0.4看成一个临界点给予特别关注,而采取措施来缓和社会矛盾。
现在他们(主流经济学家)怎么说呢?他们说基尼系数过大是炒出来的,炒了几年都没发生什么事嘛,所以显然是危言耸听。我说超过临界点就会产生或引发不稳定因素,不等于马上就天下大乱,不要以为表面上天下平安无事就真的是平安无事了。新剑桥学派有一个观点,就是一切社会问题(偷盗、抢劫、游行、罢工等等)根源就在于分配不公。这种说法不完全科学,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我们根据分配不公要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这样一个观点来观察我们国家。如果我们不掩盖事实,人们普遍不满的上学难、看病难、买房难等,哪一个问题的直接原因不是贫富悬殊?别去找其他的什么国家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等极其次要的问题,根本的问题就在于分配不公。因为所谓难,“难”不是“难”在富人身上,“难”是“难”在穷人身上呐!只有穷人才交不起学费;看不起病,小病拖着,大病等死;买不起房,甚至一些白领人员,只要一买房,就要担上几十年的债务,生活压力很大,表面上看平安无事,但是心里总是很紧张的。
今年3月,由西山会议透露的一个材料说,2005年全国上访总数是三千万起,其中平均二十个人以上的群体性的事件是八万起,你说这个还是平安无事啊?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情况,一些富翁大款,钱是有了,心里却不安了。《南方周末》公布了国内前60名、平均财产22亿元的大富翁的一个新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除了一个人以外,其他人都觉得有钱了也增加了不安全感,烦恼多。你说贫富悬殊造成的矛盾还不尖锐吗?还不普遍吗?真要产生阿根廷那样全面的社会动乱,那才叫不平安吗?要到那样动乱的时候才心甘吗?所以现在关心这些问题、议论这些问题,希望当局重视是很必要的,这是我们广大的群众、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网友、干部满怀关心国家大事和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中央都把要着重提高低收入水平、进行分配收入的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抓紧贯彻落实,这个措施显然是很正确的。如果没有发生这么尖锐的矛盾,中央会有这样的重视程度吗?
第三个观点,他们(主流经济学家)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富差距不是拉大了,是缩小了。究竟是拉大了还是缩小了?我们来讨论这个问题。他们有这样一段议论,我原文照读:“贫富差距大决不从改革开放开始。改革前虽然大家共同贫穷,但有2.5亿人口不得温饱,收入是负值,与其他群众的收入相比,相对的差距是无穷大,所以从大趋势讲,改革开放以后,贫富差距是显著缩小。”我看完这段议论以后,不生气也要气得半死。
我想讲第一点,我们解放以后到改革以前的几十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广大的劳动群众和人民,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大批穷人流离失所、饿殍载道的悲惨命运,而且人人有工作、有饭吃,没有一个担心要下岗要失业的,他们安居乐业。特别是因为他们当了国家的主人了,以主人翁的姿态,生产积极性是空前的高涨,经济迅速地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改善,有一个统计资料,从1957年到1978年之间,当时的人口从6亿增长到10亿,平均每年是2.46%的增长率,人均收入是按照3.33%的年均增长速度增长的,除了个别特殊年份有所下降,人均收入增长比人口增长还高。所以生活水平比解放前是大有改善,而且总的来说是在不断地改善。至于说63年以后没涨工资,那是因为没涨物价啊!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也是年年农业大丰收,广大红卫兵大串联吃饭不要钱,社会都很稳定啊,没有偷盗、抢劫的事件发生。当然,那个时候也还有上亿的人口没得到温饱,生活比较困难,但并不等于收入是负值啊!负值是什么意思啊?一个子儿都没有收入而且每年还吃老本。我五十年代在重庆人事部工作,我亲身经历,当时我每一个月9块钱伙食费属于中等偏上,不比现在吃得差。国家规定,城市居民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如果不满六块,是不得温饱的困难户,那么政府要补贴到六块钱,那么收入也有六块钱,也不是负值啊!我们想想如果是负值,少数人短期是可以,但是如果真的是2.5亿人口收入是负值,那等于2.5亿人都流离失所,都是乞丐,这个社会早就崩溃瓦解了。你说收入是负值还不是弥天大谎?睁眼说瞎话呀?
他们以改革开放前2.5亿人的收入是负值为前提来说贫富差距是无穷大。什么叫无穷大?差距是个绝对值,谈不上无穷大啊。无穷大是个数值比例关系,说基尼系数是无穷大,那是数学上的荒唐逻辑,因为基尼系数只能在0和1之间,说有100%的基尼系数都是荒唐的事,你说能有无穷大吗?所以这是一种违反起码常识和数学逻辑的大谎言。
再则,以改革开放前贫富差距为无穷大为前提,推论出改革开放后的差距是显著缩小了,这就更不符合事实。现在有科学依据的,我们1964年的基尼系数是0.184,1978年的基尼系数是0.2,当然是过于平均,有平均主义倾向了,但也不是绝对的平均。那么改革以后呢,1981年是0.26,2000年是0.458,刚才我说的联合国公布的数字2003年是0.447。也就是说按照联合国的数字,从0.2上升到了0.447,现在可能更高,那就是说改革开放以后基尼系数翻了一倍以上,怎么是缩小了?
第四个观点,贫富悬殊持续的原因何在,这是我要讲的的重点。简单地说,之所以贫富悬殊加大,就是因为资本主义因素的过度膨胀。但是主流经济学家是拒不承认这一点的。这篇文章是怎么说的?它说:“必须对中国当前的贫富差距有一个根本的定性的认识,它绝不是资本主义两极分化,而是共同提高后的差距”,我对这个观点是不太认同的。
马克思说过,任何消费品的分配都是生产条件分配的后果,而生产条件分配本身表明生产方式的性质。马克思的意思是:分配是决定于生产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分配的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按资分配,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是按劳分配。按资分配必然带来两极分化,按劳分配就是大家共同富裕。那么我们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实行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方针。我觉得是正确的。按照这样的正确方针,生产条件是多结构的,但是公有制是主体的。那么这样的分配必然要拉大差距,但是差距不会很大,肯定会在合理的限度以内。但是如果不贯彻那个合理的方针,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被削弱、被动摇,甚至被改变,那么合理的界限必然就难保了。
那么我们看看现在的实际情况,根据全国工商联今年3月份发布的一个《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的报告,它的数据显示2005年以内全部的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的产值占GDP的比重为49.7%,外资包括港澳台的产值占15%到16%,这两项加起来就是65%,超过50%,那公有经济当然就在50%以下,这个“主体”还能存在吗?这是从生产的GDP指标来衡量的。另外一个统计,是宏观经济研究院原来的一个研究员提供的一个很好的数字,现在统计局不公布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比例的数字啊,研究工作相当困难,但是他下了苦功夫了。他根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把重复的部分(比如说国有控股企业现在统统算作公有经济,实际上它很大部分是私人或者外资的)剔除掉以后计算的结果,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内)的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22.6%。这样一来我们看到“公有经济为主体”就虚有其名了。现在沿海的广东、浙江、福建已经公开承认:我们早就是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了。而我们还在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我们是不是在欺骗自己?
现在公有经济,我感觉还是比较可靠的,中央有169个直属企业,像宝钢、一汽、二汽这些。原来是196个,现在是169个。但也不完全是公有的,也有私人和外资的成分。私人经济(个体经济不算在内)和外资经济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现在我们不讲资本主义和资本家,但是在经济上“资本家”这个称谓还是能成立的,“资本主义经济”这个概念应该还是能成立的。这些企业是资本家占有的,是雇佣劳动的制度。在这种企业里,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全部都被资本家无偿占有,或者叫“剥削”。那些资本家的代言人,包括高层管理人员(CEO),也能分享一部分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或者说私营企业主)和高管人员他们之间与广大工人群众必然要存在很大的差别,产生两极分化。因为工人所得到的,只是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微薄的工资部分,有的甚至不能保证微薄的工资。一天干12到16个小时,有时干完了活还拿不到工资。即使不说那些非正常的情况,他们也只能得到微薄的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在资本主义企业里两极分化是必然的。我有一个统计数据,在全国的私营企业里年平均工资是8033元,相当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的55.1%。私营企业对工人的剥削是相当残酷的。私营企业主呢,年收入是110,474元。就是说工人和资本家的收入差距是12.75倍。少数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那个差距就不是十几倍了,而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比如科龙,它的最高的年薪是450万,它与广大职工的收入差距是560倍。
私营企业里的差距是如此之大,那么同在一个社会里的公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不能不受影响,也攀比、仿效,所以国有企业就推行高额年薪制。针对高额年薪制的性质,我在《当代思潮》发表过文章论证,它已突破按劳分配原则,而是具有摄取工人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分配。因为如果是按劳分配的话,它应该与工人的工资不会相差太多。当然他的脑袋要灵活一些,劳动能力可能是比工人要强一些,所以工资是应该高一点,但又不是三头六臂,不可能高到几十倍,那是不可能的!虽然没有严格的计算方法,但是可以按照经验大概地测定出来。比如改革以前,在全国的工资里,毛主席是一级,最低的国家干部是二十五级,一级和二十五级的差距不过十倍,全国来看那是按劳分配啊。在一个企业里也是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一个一级工和一个八级工的差距不过一两倍,一个工人和厂长的差距也不过是三五倍,而且是大企业才有三五倍,那是按劳分配,不是绝对平均主义。现在统统都说成平均主义,这至少是一种曲解。那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对工程技术人员给得偏低。即使是国外的情况,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差距也不过是八九倍,大企业像奔驰是七十几倍。按照经验和测定,差距这么大,就已经不是按劳分配,是分享了一部分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因素。现在国有企业普遍推行高额年薪制,高管和工人之间收入差距还没有看到全面的统计。但是国家规定了中央企业不能超过十二倍,高管最高工资是25万。今年全国人大上有一个代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材料,他说河南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管的年薪最高是255万,这个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是1万8千多,相差是140倍。
由这些我们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增大。如果我们进一步打开视野来看,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实际上在90年代后期已经实行,到2002年才提出的一个观念,就是“要依靠三套马车来参与国企改制”。三套马车,分别是国有企业由私有企业收购,由高层管理者收购(MBO),由境外的合格投资者来收购。由这三套马车来收购,实行这样的“国退民进”的方针,这不是私有化外资化吗?在这种改制的过程中,有大批工人失业,而增加了新的城市贫困群体,是不是又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啊?
所以在我看来,贫富差距拉大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公有经济的地位动摇、削弱,甚至被改变,而另一方面也是资本主义的因素过度膨胀的结果。这是第一个原因,第二个是城乡差别,和东西部经济差距的拉大也加剧了贫富悬殊。主流经济学是承认这个原因的,因为它承认二元结构,但是他们说我们现在计算城乡差别和东西差别是夸大了。他们说城乡差别和东西差别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只有到共产主义才能解决,所以和改革开放没有关系。而且认为我们的计算方法有问题,比如说农民工的收入没有计算到城市的收入上,这样就拉开了城乡的差别;还有计算东西方差距没有考虑物价的因素。
他们说的这两点我们都是承认的。城乡差别的确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但他们的说法只是从静态的角度说明了城乡差别影响基尼系数的扩大,物价水平的问题也是从静态的角度看。但是他们完全不从动态的、发展的角度来看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城乡和东西有没有差距,而是差距在不在扩大,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是在扩大,而不是缩小。我们现在讲的是城乡和东西差距的拉大会导致基尼系数的增大。
那么城乡和东西差距有没有在拉大?我这里是有统计数据的。我们1985年城乡人均收入比是1.86比1,到2005年是3.24比1,城乡差别从1985年到2005年扩大了近2倍。1978年东西部的人均收入比是2.22比1,2001年是3.01比1。改革前新中国建立的二十多年是缩小了东西差别,改革开放后是扩大了东西差别。城乡和东西部差距拉大以后,基尼系数就进一步拉大了。
这是第二个原因。我认为第一个原因是主要的,第二个是次要的。也有一些更加次要的因素,我在这里暂不分析。但是有的主流经济学家提出,加剧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腐败、垄断。他们甚至把这看作是唯一的原因。我不同意这种看法。腐败和垄断的确是一部分的因素,但不是主要的,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不是很大。我谈我的理由。
确实现在腐败成风,相当多,相当严重,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但是它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不大。为什么?因为我们揭发出来的腐败分子基本上赔个倾家荡产了,成不了富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揭发出来,但是我们在计算基尼系数的时候没有统计他们,因为他们的财富是秘密的。所以腐败分子对基尼系数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个,垄断。要清楚地讲这个概念,不要一概而论,不能一说垄断就反对。垄断分资本主义垄断和社会主义垄断。我们要反对资本主义垄断,反对私人垄断,因为它确实妨碍了自由竞争,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拉大了贫富差距。但是我们不能一概地反对社会主义垄断,这样不行,有的要反对,有的不能反对。有两个概念我们必须搞清楚,一个是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一个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垄断。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就是生产资料被国家或少数资本家占有了,生产高度集中。企业经营行为的垄断,包括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几个企业联合抬价、压价。对社会主义来说,我们不能反对国有经济对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要反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垄断。
反对垄断,不但我们要进行区分,资本主义国家反对垄断实际上也是做了区分的。1890年美国第一个制定了《反托拉斯法》,以后还不断地发展。我们现在说你看资本主义都反垄断,所以我们也要反垄断。但是我们要明白资本主义反垄断是假的,所以它越反越垄断。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不仅是国内垄断,还国际垄断,跨国公司统治世界了,怎么回事?因为它是假的反垄断。张海涛同志写了本著作,详细分析这个问题。他们也反对经营行为的垄断,但有的也是假的。1998年美国司法部控告微软公司,指控它捆绑销售浏览器和视窗操纵系统,造成经营行为垄断。比尔不服也上告,小布什2001年上台,司法部的指控就撤了,决定不拆分微软,因为它垄断对美国有利。他们反垄断是假的,我们不能不加分析地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的反垄断。
社会主义的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我们去反对这个垄断,那不是给自己拆台吗?但是经营行为的垄断要反对,掌握了经济资源就有可能抬价,损害群众的利益,这是应该反对的。抬价行为的结果,如果是上缴国家了,不涉及到社会分配不公;如果不上缴国家,自己作为奖金分了,那就影响垄断性行业和非垄断性行业职工收入的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查了一些资料。我们国家典型的电力部门,它可以抬高电价而提高工资奖金;另外像批零餐饮业没有垄断的权力,它工资就比较低。电力部门和批零餐饮部门平均工资相差一倍。它影响的是行业之间的差距,影响的权重就比较小,而且才一倍的差距,而城乡差别是两倍。所以垄断对基尼系数的影响也比较小。
垄断行为是存在的,但是不能笼统地反对,也不能过高地估计它对贫富差距的影响。我们怎么反对?我们不能因为反对它任意提价,就把经济资源的垄断一起反对掉了,把公有制取消了。现在主流经济学家看到反垄断的行为得人心,就提出反垄断的口号,来拆公有制的台。他们提出来的是,产品市场化已经完成,现在还有要素市场化没有“破题”。要素市场化,包括国家掌握的资源,石油、矿山的市场化,实际上这些都是国家命脉。现在他们紧盯着的是中石油。去年初有一场风波,中石油下属有一个茂化实华,原来是国有的,后来改制,被私营企业的资本家收购了。收购以后起初,它的原油是中石油按照内部价格供给的,成本很低,所以它赚钱了。中石油看到原油以这么低的价格供给它,让资本家赚钱,想把它收购回来。所以中石油按照市场价格提供原油,这本来是市场经济下合理的行为。这样它马上就亏损了。这个时候主流经济学家出来说话了,说这是国家垄断的结果,石油是天然的,为什么国家可以占有,私人不可以占有。他们借这个案例为突破口来反对垄断,实际上是要把现在国家不多的国有资源私有化。
所以说垄断导致差距,以此来要求要素市场化,让私营企业瓜分石油的勘探权、采矿权、经营权的话,那社会主义就剩不了多少东西了。而且他们的理论说垄断导致贫富差距,这也是不对的。我们改革以前国有经济占75%,贫富差距不大啊。他们还提出理论,认为腐败和垄断结合起来就更厉害了,对贫富差距影响更大。他们举了个例子。官员参与开矿,煤矿就私有化了,这样贫富差距就更大了。我说如果煤矿不私有化,那不就没有腐败和垄断结合的问题了吗?所以根本的问题是出在私有化。
他们还认为腐败和垄断一结合,就破坏了机会平等的原则,市场经济下不公平,那么贫富差距就拉大了。现在我要重点说这个问题。
有人说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公正加市场经济。我说这个观点是完全背离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很讲公正。这有两个概念必须搞清楚,一个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公正,叫“机会均等”;一个是经济运行结果的公正,叫“分配公平”。西方经济学家有三派,左派强调的是经济运行结果分配公平的公正,右派强调的是经济运行过程机会均等的公正。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强调的就是机会均等的公正。“机会均等”这个概念要具体分析,本来公平,公正这些概念就是与阶级相联系、和具体的经济关系相关的历史范畴,而不是抽象的公平,公正。封建社会也有公正,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如果李莲英你硬要和慈禧太后平起平坐,那她非杀你不可,恩格斯早就说过在古时候要去讲平等,肯定是疯子。慈禧太后坐龙椅,你服侍她,这就是公正。资产阶级用平等博爱来反对封建主义是对的,但是抽掉经济关系看平等,那就上了资产阶级的当了。但是无产阶级也要利用“平等公正”的概念来反对资产阶级。按照列宁的观点,消灭阶级就是最大的公平。最大的公平就在于生产资料是不是平等占有,如果生产资料私有,在这个前提下讲公平,那不是自欺欺人吗?你想想一个资本家和一个工人能够谈公平吗?谈的只能是买卖、交易,你给我干活,我给你工钱,不干就走,好像是很公平自由。但是工人不给资本家干活就没有饭吃,强势在资本家,工人是没有自由平等的,他的自由是失业的自由,百万富翁和穷光蛋是没有什么平等权可以讲的。现在讲机会均等,机会均等的意思是一个东西你能买我也能买,那么富人能买的穷人买得起吗,机会均等的前提不平等啊。问题就在这里,前提不平等就谈不上真正的平等。这实际上也是一个骗人的口号。现在有人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公正加上市场经济,那我说美国早就是社会主义了,因为它的公正还有更多的法律保证。
现在这些人用“机会均等”这个口号来要求公正,说国家不管对公有经济还是私有经济,政策都要一视同仁。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可以的,一视同仁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生产资料不能有私人垄断,而且国有经济为主体,在这个前提下能一视同仁。一切政策服从主体,适当引导发展私有经济,这可以,不能像现在这样无限制地发展私有经济。否则就是不公平。
第五个问题,刚才我是肯定了基尼系数的运用,但它有两个缺陷。
第一、它缺乏阶级分析,反映不出收入来源。因为它所涉及的贫富是以收入为标准,按收入划分组,比方说收入最高的20%划分为一组。在一个组里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收入来源,比如一个工程师的收入主要来自劳动,但是他的工资有可能和一个小资本家相当。
第二个缺陷,基尼系数只考察收入部分,不考察资产(资本生产资料)的部分。实际上引起贫富差距的主要是资产部分,不是收入的部分,基尼系数把主要的部分撇开了。如果把资产考虑进去,贫富差距还要更大。比如说美国,它的基尼系数比我们小一点,有人会以为它的贫富差距比我们小一些,这是个误解,因为基尼系数不考察资本,实际上资产部分引起的差距很大。广大的工人、劳动群众只有少量的资产,甚至没有;而大资本家,比如比尔?盖茨,去年《福布斯》发布的数字资产是500亿美元,再加上另两位,世界最富的三个人总资产超过全世界最穷43个国家一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美国前1%的富翁掌握了全国1/3的资产,10%的富翁掌握了2/3的资产,而另一方面还有3700多万的贫困人口,他们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是基本上一无所有。这个差距大不大?所以把收入和资产都用来计算贫富差距,美国比我们大得多。同样在我们国家,基尼系数也只反映收入部分,如果把资产考虑进来,贫富差距就更大。去年《福布斯》发布的排行榜,最富的是荣智健,133亿多,第100名的也有16亿多,那都是亿万富翁级的。现在有人估计,现在全国占有资产(不是生活资料,如居民自住房之类东西)的百万富翁有500万,千万富翁有24万,亿万富翁有2200多人。我核算了一下,这些占全国人口不到0.5%,占有略八万亿的资产,这是什么概念呢?这相当于中央169个企业所拥有的总资产的76%;相当于我们一年总GDP的差不多一半。另外我们看到,还有几千万的贫困人口,如果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每天消费不满1美元的算为贫困人口的话,那么我们有2亿零80万的贫困人口,16.6%。这是世界的贫困标准。
有人说我们的贫困人口已经从过去的2亿多减少到现在的几千万,生活水平已经是大大提高,以这个数据来证明贫富差距缩小了,这是不成立的。因为贫和富是相对的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困的标准也提高了。我们生活水平是提高了,按照我们的标准算贫困人口是几千万,但是按照世界的标准是2亿。一方面我们有很多百万以上的富翁,另一方面按我国官方的口径,也有几千万的贫困人口。
金融资产,包括证券、储蓄等,按照前几年劳动人事部统计局和工商管理局联合调查150万人得出的结论,占人口8.6%最富有的家庭占有全部金融资产的60.47%,而另外43.73%最贫困家庭只占有2.9%,这两组人群的平均相差是103倍。可见,如果我们把资产这部分考虑进去,贫富差距就更明显了。
要考察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就要把收入和资产考虑进去,但是现在还没有这种计算方法。有人说现在的计算夸大了贫富差距,我说不是夸大,是缩小了。基尼系数的缺陷不是夸大了贫富差距,是缩小了。
最后我有一个结束语。讲一讲我们应该怎么做。我照着我的稿子念一下。
由上述分析我们得出结论,我国不仅可以借鉴西方的基尼系数来分析居民收入不平等的程度,而且由它揭示的这种不平等程度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形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被削弱、动摇,甚至改变,相应地,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得到过度膨胀。同时,城乡、东西经济之间差距的拉大,也是加剧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因素。因此消除我们当前贫富差距过大的根本办法就是切实地,而不是虚假地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是宪法第六条)。国有经济及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宪法第七条)。”当前中央提出的以适当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为重点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单纯从收入分配领域作文章,而不从调整社会经济结构是不行的,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有经济为主体,公有经济为主导的地位。不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经济的方面下功夫,而继续任由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无限发展,最多只能是使贫富差距的矛盾暂时得到饱和,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正如马克思在批评经济主义者韦斯顿所说的那样,“这只是在用止痛剂,而不是摘除病根。”
我就讲到这里,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乌有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