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义的晚近发展与中国语境
20 世纪80、90 年代之后,多元文化主义开始对政治理论构成巨大的挑战,牵涉对政治秩序之基础的重新考量,异中求同、合众为一的生活何以可能。当国家建设问题似尘埃已定,政治共同体内部的分殊,却日渐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而诸多尚处于国家制度建设与国族认同建设过程中的后发国家,二者的缠绕并行更对执政者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沃特森(C. W. Watson)总结了多元文化主义的五大面向:承认文化的多样性;关注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认为一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是多民族相互渗透的结果;认为传统教育对非主流文化的排斥必须得到修正;认为所有人在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上机会平等。
乔纳森·塞克斯提出了“整合多元性”的观念与英国前首相戴维·卡梅伦的“大社会”观念若合符契,契约从私,盟约致公,才足以保障人们按照特定政治价值生活在一起。这和主流多元文化主义者们的立场略有不同,因为多元文化主义者并不强调社会的共同价值。以帕雷克、莫杜、马尔蒂尼埃罗等人为代表的学者,开始将国家民族认同或国家民族构建视为一种成熟的多元文化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元文化主义理论舶入国在获取一种对其精准而审慎的认知之时,不可不察的重要因素。
就当前中国而言,我们在从传统到现代的经济与社会转型之余,还面临着空前严峻和艰巨的政治现代化转型,而这种转型的主要标志,在很多论者看来则在于由“帝国”或“文明—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型。积极而审慎地看待当代世界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潮与族群政策,在民族国家建构中有效协调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文化多元与政治一体的关系,借鉴其他民族国家在多元文化背景下进行国家建构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对促进我国的“一体多元”格局,最终实现国家现代化、民主化、一体化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然而我们对于多元文化主义理论这一舶来品,极有必要在采用文本中心主义的同时,高度重视和采用语境中心主义的理解方式方法,客观全面地剖析多元文化主义的来龙去脉与核心机理,达成以民族国家建构化约或吸纳多元文化主义的目的。西欧的知识精英在民主理论上的反思之旅已经开始,对自称是普世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抽象政治概念都要问个为什么。在这场对哥特式民主理论的全面挑战之中,以个人的“绝对”权利为基础的自由民主概念成为首要的攻击目标。
何包钢教授系统梳理了中国处理族群问题的悠久传统,并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在马克思主义脉络之外,与帝制中国时代相关的做法也具有某种历史延续性。而展望未来,无论“民主化”与否,中国都将对“硬”多元文化主义隐含的少数族群制度性分离或自决持坚决的反对态度。新加坡社会学家蔡明发则提出了“地方性社群主义”的概念,指称亚洲人对其自身地方性的族裔、宗教或语言共同体的效忠程度,远胜于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的效忠程度,并借助此概念与具有较强“亚洲价值”底色的“国家性社群主义”对举,进而提出了一种更具社群主义性质的多元文化主义版本,并认为其较之更多强调个人选择与脱离社群之权的自由主义版本的多元文化主义,更适合亚洲情况。
苏珊·麦卡锡提出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族群文化复兴的五种假说,大致可概括为“分离主义假说”“非领土退出假说”“公民社会假说”“社会经济批判假说”以及“国家主导假说”,并概括出中国各少数族群与国家及多数族群间关系在多元文化主义理论视域下呈现出的迥异性。赵振洲与波斯蒂奥内教授指出多元文化主义的中国版本具有某种“国家多元文化主义”的特征,他们认为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多元文化主义的典型表述。综上所述,自由主义的多元文化主义者们呈现出更为强调国家民族认同的趋向,对于多元文化主义之中国适用性的研究近年来也已所在多有。然而遗憾的是,作为一个文明连续统一的中国,或作为运用各种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模式被解读的对象,或因狭隘强调所谓“现代国家”与“传统帝国”的格格不入而被视为“前殖民时期等级制”并给予隔离与检讨。
“风俗”论说与传统中国帝国整合工程
与人历史上的其他政治文明相比,中华文明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和举世无双的历史连续性。而“风俗”论说在其中构成了重要的环节。“风俗”之论,在“封建天下”末期即雅思贝尔斯所谓“轴心时期”为儒、墨、道、法等思想流派多所致意,而在“帝制天下”早期特别是两汉由儒家集其大成、由政治当局强势介入后,卒成中华帝国的重要文化—政治机制。
“风俗”乃是我国历史文献中用来论述社会风尚、评价政治、臧否道德的重要概念。“风俗”概念的流行与知识人对社会秩序感到的不安感是表里一体的。中国传统上的“风俗”叙事并未陷入文化相对主义的窠臼,而是具有极强的“移风易俗”“敦风化俗”的普遍主义期许。
必须强调的是,“风俗”发生时间远早于、内涵与外延远大于现代西方聚焦“民俗”的“民俗学”,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文明自信。笔者认为,“风俗”实则兼具了“文明(化)”,“习俗”或托克维尔再三致意的“民情”的两大面向。
何谓敦风化俗?为何敦风化俗?
在中国哲学传统中,“气”是一个重要的观念,既是人生论上“至大至刚”“塞乎天地”的涵养对象,也是宇宙论上万物生成之所本。“气”之流动是谓“风”。风是自然现象,莫不以其神秘和伟力而为先民敬畏折服。有了敬畏之心,也就滋长出宗教、道德、法律等人类群体的内在律令与外在规约。
中华“风俗”之道的可贵之处,恰恰在于高度珍视良善价值在世道人心中的“落地生根”,进而将风俗良莠视为社会治乱之重要判准。敦风化俗,实则蕴含着一种护持传统而不拘泥传统的审慎进取精神,正如严复所言的“且守且进,此其国之所以骏发而又治安也”。“大传统”与“小传统”并进,“雅文化”与“俗文化”兼美,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国运不绝如缕情境之下文明的基本赓续。历史上的儒者并不只是将“风俗”视为因循守成的力量,而是同样坚信“风俗”也应与时偕进而做因革损益。天下无不可变之风俗,问题在于是“向善而变”抑或“趋恶而变”。从历史角度观之,敦风化俗的原因往往是物欲横流、信仰缺失、社会断裂、外力冲击等因素杂糅之下的“风流俗败”。
谁来敦风化俗?
征诸我国历史,先贤们多将敦风化俗作为圣王、官员与士人阶层的本务。但是,权力是把双刃剑,若恣意妄为,亦可使老百姓进退失据、无所措手足。“风俗”之塑造理应是一种兼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交互”的多向度过程。“风俗”往往具有较为鲜明的“地方性”特点,国家却先天具有一种“齐同风俗”之冲动。但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倘不深入民众的大层中,于他们的风俗习惯,加以研究解剖,慎选施行的方法,则无论怎样的改革,都将为习惯的岩石所压碎”。
如何敦风化俗?
中华传统“风俗”的落地生根,妙就妙在认识到“百姓日用即道”,妙就妙在践行了“融入”二字。大德高义,终须落实到百姓日用、民间生活之中。
至今仍占人口总数九成以上的汉族以“汉”为名,本身便是至为重要的例证。汉帝国鉴于秦以法家统治失败的经验,急需新的统治思想稳定帝国统治,解决帝国整合问题。而儒学不仅以解释世界为职志,更试图在帝国天下改造世界,为此不断兼收并蓄、因革损益,自我转化、重新论述,终于在一番竞逐之后,在武帝时脱颖而出,成功地长久扮演帝国意识形态核心的角色。余英时先生曾指出:“中国大、小传统之间的交流似乎更为畅通,秦汉时代尤其如此。”大传统不仅源自民间,而且回归民间。在横贯公元前后的数百年中,汉代官家与儒士“以渐不以剧”地以礼乐大传统化民成俗,追求政治统一之外的文化统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了某种文化 — 政治上的一体多元,更形塑了后世“风俗”论说的基本轮廓。
“风俗”论说与“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
封建与郡县之争,是理解中国传统乃至现代政治的一条重要线索。顾炎武总结两种制度各自的弊害曰:“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他指出:“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美国汉学家杜赞奇则用“经纪模式”分析帝国政权对于乡村社会的统治,认为其比“乡绅社会”模式更适合用来理解封建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黄宗羲指出:“若封建之时,兵民不分,无事则耕,有事则战”,而“兵民为二,盖自汉始也。因此,“自三代以后,乱天下者无如夷狄矣……是废封建之罪也”。渠敬东认为黄宗羲发现了“边疆治理中的封建问题”这一重大议题,“将封建与郡县之关系的议题从内政转向边政,从中央与地方之关系的问题,转向族群间关系的问题,这对于在郡县制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封建问题是颇具意义的”。
若从中央—地方关系观之,在多数时间里,两汉外在上呈现出封建与郡县并立之局,尽管从其精神内核看来,郡县制已成为汉所承袭的一个实质性的秦制度,进而贯穿此后两千年的国史。然而,对于封建与郡县的社会史考察不能仅止于此,甚为关键的是,天下国家之大同理念如何固其本、开其源,如何适应新的历史情势而得以绵续永祚的文明精神问题。封建治理或所谓封建制,是一种“家国天下”“君民社稷”归为一统的体制,其一大突出特点在于:“此种由尊尊而确定的等级秩序,并非只是一种逐层分割与服从的上下权力等级体系,而是经由亲亲之义而守持宗族内的亲统与合族之道。”郡县下的封建,已经不再是原初那种统一制度意义上的封建,而是演化成为另一种观念或精神上的系统,教育或教化成为了其核心所在。
仅靠制度与法治,仅靠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是远远不够的,没有道统对于皇权的约束,没有士大夫的学问修养和人格培育,没有教化对于民风的引导和劝谕,任何政治都无法存活延续。由儒家主导的“风俗”论说,绝不仅是自上而下的“灌注式”的政治濡化,实际上对于地方社群的主体性,是预留了颇多关照的。在某种程度上,两汉以降的传统中国“风俗”论说甚至对后者颇有保留之处,具有某种“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风貌。儒家与国教之间,虽存在极大的差异,但也构成了与帝王权力相颉颃的一种“道统”的力量。封建以一种超越现实政治的精神实质而再生,注入到每个时代士大夫的内心深处,却是一种更加难以摧毁的力量,这才是文明血脉之传续的根本。
因此,必须从多民族国家构建的角度理解多元文化主义的重要意义,对中国而言,以少数族群权利保护为志向的多元文化主义与现代民族国家构建实为“一体两面”,亦即同一个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威尔·金里卡也曾指出,要把少数群体权利的诉求放在民族国家构建政策这种环境之中来考虑。刘晓原先生认为,中国在经历了近现代将近两个世纪的转型、革命、战争的洗礼以后,仍然处在一种“边疆国家”(相对于“整合国家”)的“故态”,而尚未全然达成具有整合性的“民族国家”。
中国历史久远的“边疆”仍在今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时时彰显出来。以多元文化主义为代表的族群和文化多元化的社会现实与理论反思,使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注定成为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如果不通过适当的族群整合方式而采取强制同化的措施,不承认和尊重族群差异就会引发国家的合法性危机;但如果食洋不化,有意无意地忽视这一理论的历史脉络、内在机理、先设条件与最新走向,又可能背离中华民族多元而一体的整合目标。往圣前贤的“风俗”论说,是兼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帝国统一工程,更具有“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意蕴,当下的我们似应“寓多元文化之义于国家构建之中”。
本文原载于《北大政治学评论》第3辑(商务印书馆,2018)。北大政治学(微信号:PKURCCP)为方便阅读,略去全部注释,并有删节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