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望衡:当代美育三歧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47 次 更新时间:2017-09-1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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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望衡  

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曾出现一股“美育热”。那时的美育,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大体上方向对:以美引真、育真;以美引善、育善。总的说是在真善美道上走。现在,情况就复杂多了,有走在真善美道上的,也有走在假恶丑道上,还有在两条道上变来变去的。可以说,现实的美育已经出现了歧途,主要特征有三:

1.铜臭味。人类的生活是以物质为基础的,但千万不要忘了,基础不是一切。人之所以是人,不是因为拥有比动物多得多的物质,而是因为拥有动物根本不可能拥有的精神。虽然在某种意义上,物质决定精神,但也只能说是“在某种意义上”。精神是有一定的独立性的,它与物质的关系有的直接而亲密,有的则间接而疏远。疏远至甚乃为超越。超越有些像天上的云,虽与大地有某种关系,大地却难以左右它了。

超越物质的精神有诸多种,至甚、至高者为审美。德国古典主义哲学开山祖师康德为审美定性。他说:“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这里说的“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实质是“超越”,超越是审美的主题。

审美是讲愉快的。愉快是审美所必须的,但不是所有的愉快都是审美愉快。审美愉快的特质是自由,自由的特质是超越。自康德为审美定性以来,虽然质疑声不断,然而一直不能推翻它。其实,也不要去推翻它。动物为生存而活着,人却可以为精神而死去。动物一切为功利,人却可以有那么一块地方不为功利。这不为功利的地方就有审美。

庄子说“虚室生白”。“虚”指超越功利;“白”是灿烂,也是纯洁,它就是审美。人之所以不是动物,不就因为保留了这么一点“白”——精神上的灿烂纯洁吗?难道真要将人彻底堕落为动物才过瘾?

不过,真有这样的做法。当代美育最大歧途就是肆意地践踏审美的超越性。这些年最时尚的口号之一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说老实话,很多为经济搭台的“文化”是谈不上真文化的,无非是好玩好看,但这也不是审美,说得不好听点,是忽悠。忽悠的目的是功利。现在又有“审美产业”的提法,直接拿“审美”来做“产业”——赚钱,对审美的践踏真是肆无忌惮了。

艺术本应坚守审美本位的立场,但现在却有一些艺术弃美趋金,铜臭熏天!就美术来说,作坊式、流水线式作画,早已不是秘密,这种做法称得上“审美产业”。艺术作为劳动,当然有价值,其中有物质价值,这部分价值是可以换算成金钱的。艺术家也理应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但艺术最重要的价值是精神价值,这部分价值是不能换算成金钱的。现在美术市场相当火,天价作品不时出现。在一些艺术家的心中,艺术早已不是高尚精神事业,而是赚钱的工具。可以想见,以如此艺术来进行美育,美育怎么能不步入歧途?

2.性倒错。美是可以按诸多标准来分类的。按生命性质来分,有男性美与女性美。中国哲学讲阴阳。阴阳的来历虽然至今无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与生命体分雌雄密切相关。阴阳哲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阴阳相分。之所以强调阴阳相分是因为男女相分。阴阳哲学的第二层次是讲阴阳相交,阴阳相交的意义是新生命的产生。中国哲学讲和,和的实质是阴阳相交。这种和的可贵,在于新生命的创造。

阴阳哲学在美学上衍化为刚柔美学,阳对应于刚,阴对应于柔。阴阳哲学向刚柔美学的衍化虽然突出了审美重感性的特色,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刚柔美学的生命本质。这就导致了审美实践中,只讲刚柔不讲阴阳的现象。这种现象,我称之为“性倒错”。

性倒错,历来就有,但从来没有被视为审美的正面现象。但在今天的审美生活中,它的反面性质被模糊了,不仅如此,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热捧。

性倒错现象表现形式很多,当前最为突出的是“伪娘”审美。一部分年轻的男性迷恋于女性审美,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身心女性化。在高校,女性化的男学生并不少见。这种现象如果是个别现象,并不打紧,但如果成为一种风气,则就让人忧虑了。从小的方面言之,这种自小就女性化的男孩,心理会发生变异,长大有可能难以融入社会。从大的方面言之,有可能影响民族的素质,导致民族生存力发展力的衰退。《周易》第一卦乾卦是纯阳之卦,它的意义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中华民族历数千年而兴旺发达,百折不挠,凭的就是这种阳刚精神。现在,弘扬阳刚精神仍然十分重要!

不能不指出,当今社会上“伪娘”现象的泛滥,演艺界以及媒体是要负一定责任的。影视中遭到热捧的某些所谓的“小鲜肉”,很多是女性味十足的年轻男星。这种男星可以存在,但不应该捧。一捧,实际上是在做一种审美引导。这种引导实是误导。

3.声色欲。声色欲,一直是人类进步文化所共同反对的。三千年前老子就指斥过声色之欲,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中国传统文化将过分的感性欲望的追求概括为“声色犬马”,认为它玩物丧志。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它从来没有获得过正面的地位。然而如今声色之欲不仅被一些人视为应该,而且被认为是 “审美”。

有人可能真认为声色之欲是审美,其实这也是误导。康德曾经比较过三种愉快:感性的快乐、理性的快乐和审美的快乐。感性的快乐“表示事物与官能的关系”,追求的是“官能享受”,也就是声色之乐。这种快乐与“利益兴趣联系着”,康德不认为是审美的快乐。

王国维也这样认为,他说:“夫优美与壮美,皆使吾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者。若美术中而有眩惑之原质乎,则又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活之欲。”对于声色之乐,人们认为,只要不犯法就可以了。殊不知不犯法只是底线,它对人心的戕害以至于对社会风气的污染是非常大的, 王国维说:“眩惑之于美,如甘之于辛,火之于水,不相并立者也。吾人欲以眩惑之快乐,医人世苦痛,是犹欲航断港而至海,入幽谷而求明,岂徒无益,而又增之。”

审美本应让人高尚,眩惑却让人堕落。

上面说的审美三岐途并不是没有引起人们的不满,但动它不得。重要原因是这些不良现象均打着审美的旗号。真是糟踏了审美!这哪里是审美?分明是审丑!只是这丑披着美的外衣,好比是披着画皮的鬼怪,裹着蜜糖的毒药。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于不明事理的人,具有欺骗性,易于上当而且乐于上当;而对于从事教育与管理的人们,又具有忌惮性,生怕批错了,管错了。

虽然社会上永远会有假恶丑的存在,但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区分是不能混淆的。审美教育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发扬真美,批判伪美。

(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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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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