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发明: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中国伊斯兰教扎根本土,生生不息的必由之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32 次 更新时间:2017-09-0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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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发明  


【为贯彻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由中华文化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华文化与宗教中国化”论坛9月6日在京举行。本文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现场演讲文稿。】

全文如下: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各位领导、各位学者、各位朋友:

赛俩目,大家上午好!

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了深入系统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意寓深远。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已经成为了当下我国宗教界的工作重心和高度自觉。今天,我们相聚这里,共同研讨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新的伟大命题,十分重要也非常有意义。

下面我就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讲几点想法,与大家分享。

一、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是我国伊斯兰教的成功经验总结,是新的历史条件我国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纵观人类宗教史,任何宗教的生存和发展都必须与所在的社会相适应、与所处的文化相融合,否则,不是水土不服,就是销声匿迹。历史证明,坚持中国化方向,是所有中国宗教生存发展的基本趋势和规律。

伊斯兰教及其文化,作为从阿拉伯地区传入中国的外来宗教和文化,在中国已有1300多年的传播发展史。伊斯兰教在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尽管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但始终有一条主线将其贯穿起来,即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国社会均能和谐相处、相融共进,各个时期中国的穆斯林都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这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成功经验。

伊斯兰教唐代传入中国后,就自觉强调政治认同、主动适应中国社会、积极吸纳中华文化,成功走上了一条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发展道路。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中国穆斯林先贤立足经典教义,融合宋明理学,政治认同上提出“二元忠诚”思想,社会伦理上强调“人伦五典”准则,文化适应上主张“东西同,今古一”的理念,既保证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为伊斯兰教中国化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也为中华传统文化丰富了新的内容和智慧。

近代以来,我国伊斯兰教界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投身民族独立、国家建设实践,与兄弟民族一道同心共筑强国梦,为我国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开拓了新空间新领域。毋庸置疑,我国伊斯兰教1300多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并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风格,为世界伊斯兰教的本土化之路提供了中国经验、树立了中国典范。

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伊斯兰教只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坚定走好中国特色伊斯兰教发展道路。

但是,近年来我国伊斯兰教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清真寺建筑风格上照搬外国模式,清真概念上扩大“清真”范围,滥用“清真”标识,甚至某些地区受国际极端或激进思想的影响,个别人思想和行为上出现了极端化倾向等。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想渗透,坚决反对暴力恐怖活动,反对“逆中国化”。只有这样,我国伊斯兰教才能在中国化方向指引下生生不息、健康发展。

二、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必须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同心同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爱国爱教始终是我国伊斯兰教进步和发展的主流。

中国穆斯林历来就有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先知穆罕默德曾有“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的教诲。中国穆斯林的爱国主义传统,是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在中华大地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古兰经》和“圣训”中,强调穆斯林要有爱国主义精神和思想情怀,强调爱国主义不仅是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而且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在中国伊斯兰教的传播发展中,广大穆斯林始终把自身的发展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把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宗教认同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人民幸福做出了贡献,筑牢了中华民族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

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关键在于坚持爱国与爱教相统一,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当好爱国公民和虔诚穆斯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维护伊斯兰教的和谐和平,不断加深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和思想认同。

坚持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相一致,引导伊斯兰教界和信教群众,按照“政治上团结合作、目标一致,信仰上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的原则,把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最高国家利益,把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为民族整体利益,同心同德,凝心聚力,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必须推动文明互鉴,推进中华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相契合,共同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伊斯兰文化独具特色,二者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程中交相辉映、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中国伊斯兰教思想文化领域真正意义上的本土化,是从外来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沟通、相融开始的。明清时期的“以儒诠经”活动,就是以中国社会占主导的儒家文化来弘扬本土的伊斯兰文化,是伊斯兰教在中国本土两种文化相融的有益探索。“以中土之汉文,展天方之奥义”,促进了伊斯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我国伊斯兰教也具有了中国禀赋、中国品格。其中以“道本同源,初无二理”、“中正之道”、“和为贵”为核心的一系列认知理念,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伊斯兰文化之间形成了契合点,使两种文化相互交融,共同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动摇,重在坚持中华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相互契合、融合发展。要积极引导伊斯兰教在经学思想、教义教规、道德文化、组织体系等方面,与时俱进地同我国国情、社会制度、时代要求、主流文化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对接融合,使伊斯兰教始终根植于本土化土壤,始终沿着中国化方向健康传承发展。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启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度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适应我国国情、适应社会发展、适应群众需求的积极元素和时代价值,积极融入当代社会和主流文化中,不断充实和拓展中华文化的内涵,进一步提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共同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四、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思想体系。

经学思想体系的建设是摆在我们伊斯兰教界的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这是我们构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思想体系的参照系。

我国伊斯兰教界和各地伊协要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思考和筹划,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伊斯兰教主流价值观为核心,通过年度性的卧尔兹演讲比赛,周期性的主麻卧尔兹演讲,规划性的经学院统编教材以及伊斯兰教经典的翻译、编著等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合国情特点、符合我国伊斯兰教实际、融入中国文化内涵的经学思想体系。我们要以此塑造我国穆斯林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人文品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进一步全面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努力提高穆斯林群众的法治观念。

我国伊斯兰教界历来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教育和引导穆斯林群众就形成了尊重国法的良好传统。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伊斯兰教界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意义,这是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维护伊斯兰教界的合法权利,才能保证宗教信仰自由,才能保证我国伊斯兰教存在和健康发展。

各地伊协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增强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把爱国爱教与抵制极端主义、反对恐怖主义、打击分裂主义结合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和国家统一;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即将颁布,颁布后要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对伊协、寺管会、教职人员等教内“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使《条例》确定的基本制度和精神入脑入心;中国伊协要配合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尽快完成对《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和《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的修订工作。

各地伊协和清真寺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促进教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消除“教法大于国法”“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推动伊斯兰教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维护权益用法,为我国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作为应有的贡献。

三是弘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坚决抵御极端思想。

新世纪以来,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影响下,我国伊斯兰教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特别是境内外“三股势力”散布极端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这是人类的公敌和公害,是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毒瘤。

伊斯兰教界要防止“去中国化”倾向的发生,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对我国伊斯兰教的好传统的破坏;对打着宗教幌子从事非法活动、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要协助政府依法严厉打击;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特别是对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极端宗教思想和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重伤害民族感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协助政府依法予以惩处。

要客观宣传伊斯兰教知识,正确阐释教义教规,弘扬爱国、和平、团结、宽容、中道的精神,批驳宗教极端思想,为穆斯林解疑释惑,引导穆斯林正信正行;要加强维吾尔文等少数民族语言传统经典和伊斯兰教基础知识读物的翻译、编写、出版工作,努力满足新疆穆斯林宗教生活需求,支持新疆抵制和打击极端主义的斗争。

四是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爱国爱教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主题是“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这表明党中央对宗教人才培养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人才的培养始终是事业成败的关键。

我国伊斯兰教能否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取决于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所以,发挥好宗教人士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是宗教界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宗教团体的重要职责。

我认为,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伊协主体,经学院主阵地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养机制;

二是把宗教代表人才培养纳入党外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地加强对伊斯兰教代表人士的培养和重点培训;

三是建立完善宗教代表人士分级培养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培训国家级“百名经学领军人才”工程、省区级“千名经学领军人才”、市县级“万名经学领军人才”工程;

四是建立省际之间合作和帮扶人才培养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经学院建设。把中国经学院打造成中国伊斯兰教人才培养的高地、全国伊斯兰教经学思想研究中心和爱国爱教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基地;

六是探索宗教代表人士培养新途径。探索经学院与普通高校的合作,走一条教育资源共享培养爱国爱教宗教代表人士的新途径新模式;

七是继续坚持已有的培养、培训方式。如,集中培训、选派留学、在职进修、委托培训、学历教育等通过实践证明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坚持,加以推广;

八是加大对传统经堂教育的规范化引导,提高经堂教育的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是党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关乎中国伊斯兰教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需要大家集思广益、贡献智慧。我相信,本次研讨会一定会达成重要共识,取得重要成果。衷心感谢大家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祈求伟大的真主襄助我们,阿米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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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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