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倬云:组织中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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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倬云 (进入专栏)  

一、干部的选择——考试制度


我们先从科举考试讲起。数百年来,不断有人在诟病科举。各位如果记得《老残游记》的话,在《老残游记》中就已经有很多地方批评科举的不当。清朝下半段,不少有志气的高人根本不愿意考科举,认为科举埋没人才。

南京的贡院保持着过去考试的考房。大概多大呢?就我这张桌子这么大,一块板子是坐的,一块板子放砚台,上面还有一块板子放篮子等其他东西。整个人就在这个框框里面,白天这块板子放在上面写字,晚上放在下面睡觉。考棚三面有墙,一面对外,挂个帘子。上千的小房,一列一列,排成行列。

外面有兵丁巡逻,考生要在这个天地里坐三天,自个儿做饭自个儿吃。大热天,八月节的时候,在北方还好一点,在江南是很热的。走进考场的时候要搜身,要把身上的大褂、内衣解开。在考场里面熬三天,写三天文章。这本身就是很苦的事情!一个学生从在县里面考秀才,考取了之后到省里考举人,考取举人到北京来殿试,再考取便是进士,可以做官了。这进士做官,起身就做父母官,管老百姓。如果进士没考上,举人也可以做知县,或者做部曹。

科举是明清两代干部的主要来路,这种来路能不能选拔人才,自古以来大家一直在争辩,尤其是明朝发明了八股文制度之后。八股文就是一篇文章写八段,每一段有一定的规范。

第一段是解题,题目是截搭题。什么是截搭题?从《四书》里某处取出某句话的半截,又从某处取出某句话的半截,把两个半截凑成不完整的句子,让考生去写文章。通的题目写出不通的文章很容易,不通的题目能写出通的文章,是很不容易的。文章还要言之有理。

八股有固定的章法。第一段解题;第二段将解题申述一下;第三、四段是承,发挥一下;第五段回旋过来叙述一遍,这样更清楚;第六第七两段是拿来做个总结;第八段是一句话,就是结论。

这种文章中的理论都是按照朱熹对《四书》的《朱子注》来理解的,不得超出官定的想法。你们写论文已经写习惯了,但如果按这种结构去写也可能写不下来。三天里哪怕只有一天做这件事都会很累。这样的考试,是挫伤你的志气。学了八股,一辈子思想必须在这个圈圈里面想,在这个圈圈里面琢磨,替人家说人家的话,不替自己说自己的话。

这种考试,要过关很不容易,有很多人从“束发就塾”,一直到胡子白了,可能还没考到童生。所以终生困于场屋的人非常非常多,能够过关斩将,直到考上进士的话,那确实是相当大的运气。这样考出来的人,在思想上一定是受到拘束的,因为只考一家之言。千百年来,一直都是这种考法。所以,过去做官的人,一定都是被这个圈圈驯服得很好的人。这是他们的基本考法,考出来的思想跟他们一样被套牢了——这就是明清两朝的科举。

对这种制度,我先讲坏的部分:就是一些绝对思想已经捏成形了,考生将一到两三百篇文章背得烂熟,按这些文章套路来写,就是自己的文章。这些人不一定要将《四书》读通,也不必将朱子的译注读通,只要背下模范作文就可以了。《儒林外史》里不就讲了选文吗?选文就是模范作文。

明朝发明八股文以后,考了不过五六次,这种模范作文就开始出现了。一直到清朝科举终了为止,考科举的人最大的功夫放在读选文上面,叫作选墨,或者闱(“闱”就是考试的地方)墨。这样考出来的人数,从县试至殿试,淘汰率是很大的。由于每年报考的人有重复,我们没有办法精确地统计总人数。但每年到京城赶考的人大概有两到三千,考出来的大概两百多人。这个比例比现在高考还低。没考上进士但已经是举人的,在地方上就已经是绅士了。

客观地说,科举制度中,哪种人才真正是绅士,哪种人不算绅士,这是因地而异的。其实在很多地方,“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秀才在地方上也算是绅士。

科举不一定跟有田有地的地主有关。的确有很多贫寒子弟辛苦地读出来,而有钱人家的子弟,却不见得能读出来。所以从社会的流动来说,这也是贫寒子弟向上的一条路。总的人数,所有秀才以上的人加在一起,大概占全国人口的2%。这个数字挺有意思,它和许多国家的“精英”数目大体相当。所以这个比例数可以说在社会学上具有一定的意义。

从这2%里面要选出政府官员若干人,假如进士以及举人作为主要的来源,那么拿政府俸禄的人,总算起来,在清朝中叶的时候,也就是嘉庆年间,大概是六百名老百姓养一位官。越到后来官越多,老百姓就必须养更多的官。在美国,官员数也在增加,三十三年中增加了三倍。这些人就是国家的统治组织里的“干部”。

那么,这种考法有没有用呢?科举其实是智力测验,也需要有一定的功夫,才能够凑出那种莫名其妙的文章。第二种智力测验就是考诗。

各位现在还写不写诗?我想除了中文系的学生以外大概很少有人写古诗了。诗中的绝句好写,律诗难写。律诗一排八句,中间两联的四句是一定要对对子的,如青对白、红对黑、天对地之类。要对出两对对子来,又要在音韵上和谐,意思上还要讲得好,这也不容易。这种双重的文字游戏对检验考生的智力水平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对治国平天下就没有用了。

持续三天的考试,其中有一天考的是“策论”,“策”是对当前的事务有何建议。汉朝就有“策问”。“策”是在竹简或者木板上面写上问题,送到考生面前,让他写篇文章回答。“论”是论历史上的某个事件或某个人物。从这“策”和“论”倒是能看出一些人的功夫、气度和胸怀。

那么为何不拿策论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呢?这是因为策论好写,八股难。以难的东西作为尺度,衡量起来容易淘汰考生,所以就把八股文的位置摆得很重要。在考试过程中,八股文写不好,策论写得很好的会被淘汰;策论写得平平,八股写得很好的反而取上了。这种事情极多。智力特别高的人、特别用功的人、读书读得很好的人,可以两者兼具:既能写有思想有内涵的文章,也能应对这种智力测验的玩意儿。这种人,倒常常是经过严格淘汰最后脱颖而出的人才。

看文章的考官不止一个,而是有一批,他们轮流看文章,看完了喜欢的打一个圈,更喜欢的打两个圈,差一点的打半个圈,最差的打点。按照点、圈的数量来确定是否录取该考生。录取完之后再核对、排列次序。按这种次序,状元不一定排在最前,他可能字写得最好、最漂亮。状元写八股文,中规中矩,他的策论也一定没有激烈的意见,所以状元一定是四平八稳的人物。殿试的时候,状元长相好也是很占便宜的。

如此这般考下来的人物,考完了以后,上级主管总会拿今科人物的材料来看看,看里面有没有哪个人的策论写得特别好。主管专门事务的官员也常会在策论里面搜索可能有用的专才,因此考试本身虽然无聊,而且常常抹杀人的灵性,可是真正头等的人才还是能够挑出来的。但头等人物里面不肯弯腰的人是不可能出人头地的。假如他不肯写八股文,写策论又来一句“凡官都该杀”,那肯定考不上。

所以,几百年来取士的制度,的确有问题。但平心而论,还是选拔出了一些相当有能力的人物。要不然,明清加起来有五百年,其中至少有几百年,中国政府治理的成就比欧洲国家好。这不是偶然的,历史上代代传颂的许多治国名臣不就是这样考出来的吗?有为之士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忠鲠之臣对皇帝抗辩的时候,正气凛然。客观看这种取士制度还是有些用处的。

第二个,这种取士办法还代表了另外一种用处。汉朝的时候,计吏送地方政府的年度报告到首都,留下做郎。汉朝为什么这么做?有了计吏,每一个地方都有人在首都,使得中央政府对各地的情形随时可以找人来问。朝议的时候,不同地区的利益想法也有人可以参加讨论。他不是经过民主票选的,但他代表某些地方的意见,他对当地自然条件、人情风俗的知识,能让中央有所了解。不然中央天高皇帝远,对很多地方的事情都不知道。

明清两朝,每个县有配额,配多少生员,这个配额由该县上交的税收数量与人口两项核计得出。这就保证了每个地方至少会有一批生员。有了生员,将来就有可能变举人,再慢慢考上去。省也有省的配额,也是按照人口和赋税的数字来决定的。这也是从汉朝开始的,汉朝一个郡每二十万人口出一个孝廉,送到首都去。不到二十万的有一个,每超过二十万人,就多一个。这种配额制从汉朝一直延续到清朝。每一个省都有一个固定的数字。

考进士的时候没有配额,但进士有另一个规定:“南榜北榜”。南方人文荟萃,尤其江南一带,状元数不胜数,随便一抓就是一把。但在有些偏僻的省份,几百年考不出一个状元来。定下“南榜北榜”使得进士有配额,不至于全部由江南人去做官。江南教育程度高,赋税缴纳得多,赋税多配额就多,配额越多,报考的候选人就多,因而录取的也就多。

像我家所在的县,一个县城分成了两半,为什么?税纳的多。纳税太多,所以把它划成两个县。像苏州、杭州,一个县划成三个县。缴税多是因为物产丰富,这是天然条件决定的。这种偏差是一面倒的,配额越多考取的越多,考取的越多教育程度越高。南北榜也是为了顾全平衡。所以科举制度还隐含着在中国土地广阔的情况下,要有一个办法使得全国各地多多少少具有代表参加皇朝的统治。

这个是考选。考选有一定的尺度,还是大致适用的。


二、干部的培训——郎署与翰林


仅有考试而没有培训是不够的。明清两朝的学校教育都不行,宋明有书院,私家讲学,师生互相切磋,单日读经,双日读史。读历史,是读人生的经验,人类过去总结的经验;读经是读儒家理论,一半的时间放在理解人生上。

书院教育其实挺好,清朝书院就差多了,因为清朝不喜欢知识分子聚会。任何专制政权都不太喜欢知识分子讲学讲得太热闹。从考试中出不了能办大事的人才。清朝的翰林制度,其实是培养高级人才的办法。从每届考取的进士里面选出拔尖的人来做翰林。翰林院理论上是皇帝的随从秘书,并无一定的事务,皇帝吩咐做事才做事。

翰林有很多自由,他可以看很多书,皇家图书馆的书可以随便借,可以到各部看档案,也可以向大臣们学习。他还常常同自己考进士时的座师来往。看考卷的大臣通常是地位高,学问也是比较好的。这些人叫作座师。师生之间总会有联系,也可将他推荐给志趣相当的大臣。一年翰林下来,他只需写两三篇文章,不占很多时间,因而有很多自由去看问题。他也可以在朝廷里面讨论时旁听,处理公事时可以帮人拟个稿子等,学习处理事情的细节。

如此下来,到翰林解散时,他可能做部曹,可能分到外省去做地方官,或者去监察百官的都察院任御史。他也可能被派去做学差,主持地方考试。他的去路很多,经过几次历练,他的兴趣多少有点专业化。这都是些专才的培训。将来可能一辈子不论担任什么职务,都会与这个专业有关。他也可能从事与自己专业不相同的职业,学习一些专业以外的工作,能在另一个职务上工作。一批专才就是靠这种过程历练出来的。没有考上翰林的进士,有的派外官,有的做部曹,也逐渐会有自己的专业。

领袖应有通才,只是不及翰林从容,机会多。我父亲是清朝的海军出身,小时候他教我,一个舰队司令要从甲板上敲锈开始。敲锈让你感觉到海浪与船队之间的关系。一个好的海军军官,船上的所有职务都要学。所以,清朝的头一等的职位也是要历练的。从翰林院里面又挑出一些人,这些人不是做普通的翰林,他等于进了皇帝的秘书班子。他要帮着内书房看许多公事,等这些做完了,外调的时候,有意栽培的人就被放在不同的职位历练。他可能在礼部做一段时间,又在户部做一段时间,吏部做一段时间。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他懂得不同的部门里面的情形。这些人是将来留做宰相用的。

表面上看,糊糊涂涂考八股文,但实际上藏着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没有写下来,只是习惯做法。如此这般训练出来的宰相,糊涂宰相不少,能干的宰相也不少。像刘墉、曾国藩等,是非常能干的人,他们也是通过这种方法选出来的,但是胆子大的人不多了。不单是知识,气度还需得到培养。他们向别的大臣学习,潜移默化,了解国家大事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向。

清朝有其特殊之处。朝廷有一批天生的亲贵,这些人将来要做大官的,尤其是王爷们。翰林院孕育专才与通才的制度,到了道光以后,逐渐势微。道光以后国事如麻,所以很多人惮于事务,转而寄情于翰墨。以清代的诗而论,清后期的诗,尤其是道光以后,兴盛一时,且不乏佳篇。

乾隆一朝,纪律宽松,官箴不严,贪污严重。有很多官员是旁途出身,不经科举。什么是别的途径呢?保举和捐纳。前朝军功很多,有十大武功的,都要保举人才。文的也一样,治河、运漕粮,每一件大的事情做完之后,就要保举人才。保举官没有经过训练。有了灾荒,有些老百姓捐输救灾,也会得到皇帝嘉奖,最初赏一个空行头,不给实在的官职做。后来这个虚衔慢慢变成实缺。捐纳出身的,通常不能担任正常的官务,只是临时的职务,叫作委员(委派之员)。

这种事情多起来之后,官就乱了,很多事务不在正式的官员手上,反而在额外的官员手上了。打太平军的时候,清朝保举捐纳更多,尤其捐纳之途,因军事大开。曾国藩的粮饷是民间来的,不是政府给的。政府发给湘军淮军一摞空白的委任书,拿着空白委任书去卖钱,再填上姓名和职位,交了钱就有委任书。这其实是买官,但是以捐纳的名义出现。最开始是捐虚衔,慢慢地变成了真正的买官。

到了慈禧以后,捐官到了什么地步呢?可以包一个买卖,例如包二百个官,这二百个官卖了一百多个之后,成本就可能已经够了,其余的都是利润。等到这个时候,清朝的选用制度完全坏了,训练制度也坏了。它的干部已经不像样子,于是整个清朝就垮下去了。

回过头讲,翰林的训练是不是清朝才有呢?不然。每个朝代实际上都有类似的例子,但以不同的名义出现。苏东坡真正的官职是“知制诰”,他就是翰林院出来的。很多宋朝的名臣都曾经做过翰林。明朝的翰林跟清朝也差不多,不过比清朝人数少。

转换到管理学上来讲,一个好的公司选拔干部时,不仅要考选人才,还要加以训练。一个好的公司选人要分两类,一类是选来做专才用的,如会计、推销员等。另一类则是从公司已有中等职员中选一两个优秀的人,加以培训,培训办法类似选翰林,调到几个大主管左右做特别助理或秘书,做了一阵后,如果能干的话就外放到某个部门做主任,不够的话就调个部门做。有时候可能会派去别处考察,必要时送到学校进修。

当年的EMBA 就是这么来的,现在的EMBA 是带职进修。当年真正的EMBA 是大公司出钱派他们认为有前途的人到哈佛去,哈佛为若干家公司派来的人开一个特别班,不要他们从头选课,而是进行培训,课程包括世界眼光、经济大势的观察,甚至哲学思想。这些人回来,不在本公司做总裁,将来也终能到别处做总裁、副总裁。

这种培训办法跟翰林院的培训方法是很类似的。如果是家族企业,那就糟糕了。家族企业头上的位置一定是留给子女的,不会经过培训。很少有家族企业让自己的子弟去念书。台湾的几个大的家族企业倒确实让子女去念书,读得也不错,通常是读business school,可是凡在外面读得好的,回到自己亲戚身边来以后常常上不去,因为已经有另外的儿子掌权很久了。他留在家里的弟兄,可能已担任父亲的助理,积累了经验,也有了相当的权力。相对的,在外读书的儿子回来之后,与公司脱节了。而当助手的儿子对本公司的业务却是一清二楚,于是兄弟之间,往往冲突。出去读了EMBA 的人回来之后,如能另外开一个小公司,已是幸运了。

这是台湾家族企业的情况。在内地,目前的家族企业我想还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单位企业,不像台湾,绝大多数都是家族企业。对家族企业,美国公司的那套培训办法就行不通了。美国公司,儿子要么是董事,不做总裁,或者是不在公司。他如果做总裁的话,董事会很难约束他。如果儿子多了,还容易在公司内部产生党争。台湾有的公司就是这样,由家变造成企业的分裂。


三、干部的类型——官与吏


明清两朝的干部有两种:一种是官,做主管的;一种是吏。六部九卿都有一大批吏。省政府、州政府、府政府、县政府都有一大批吏,这些人分两类,一类是世袭的,书吏、书办。从名字上就能看出,他们是抄抄写写的。他们多半穷孩子出身,写字写得可以,抄抄写写不错,抄惯了以后,对档案就很熟悉,自己有一套查案例的方法,别人非找他不可。如果这个人老了之后,他儿子没有做别的事情,他就可以让儿子做助手,把这套查档案的方法教给儿子,让儿子来做这些事情。于是书办这一行世袭罔替。所以说“官无世袭,吏有世袭”。

这些人的职位为什么能够世袭呢?因为查案里面有窍门,查到不同的例子对不同的人有利。过去是“有法依法,无法依例”,我交给你哪个例看就按照哪个例来办。所以还是颇有油水,一个能干的书办可以很阔的。《水浒传》里的宋江,就是书办。这本书写的就是明朝时候的书办。这些“吏”,从中央到地方,各有各的地盘。还好,因为他们是世袭,缺少横向的联系,如果有横向联系的话吏就很难管治了。

另有一批人,他们的横向联系很紧密,则是清代的“师爷”(私人秘书)。清朝的官,六百多名老百姓养一个官,官数之少可想而知。一个县里办公事的人有几个?一个县令,一个县丞,一个典史,一个教谕,能数出来的半打人。小一点的县几十万人,怎么办事?让书办办,如果书办搞不清楚怎么办?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私人秘书,叫作“师爷”。

(“师爷”)分为两类:一类管钱谷,也就是财务;一类管刑名,也就是司法。所有的大小官员都有一批师爷帮他,大的衙门师爷多,小的衙门师爷少,县里面至少有两个师爷。师爷,学徒出身,一个退休的师爷会招一批徒弟,教他们公文程序、本朝律令条列等。这种形式可以说是今天的管理学院的前身。能干得大的师爷,还不是一人办,常常几个老朋友合着教出一批弟子。师爷之间都有一些联系,可以推荐自己的学生出去。清朝师爷,以浙江人为多,俗称绍兴师爷。

真正做事情的是刑名师爷和钱谷师爷。绍兴刑名师爷数量尤胜于钱谷师爷。这些人有横向的联系,他既不是官,又不是吏,而是客卿,与官员之间是宾主关系。官员的位置变化,他也跟着走,可能跟一辈子。官员的职位大了,他的薪水也就增加。官员对他很客气,称他为“老夫子”;他对官员不称“大爷、老爷”,而称“东家”。

由于这些师爷有自己的网络,他们在一件事情发生以前已经知道了。例如上司奉命查案,他上司衙门的朋友已经快马送信,并告知案子的来龙去脉。师爷网络无远不届,层层请托,可以不露痕迹。这一条横向的联系不是今天任何单位的秘书班子可以做到的。他们是同学、师生、同行,散布在全国,一荣俱荣,一枯俱枯,互相包庇,互相掩饰。

师爷中也真有能干的人。碰到能干的师爷,那真是办事情办得好,写文章也写得好,有时候一个字的差别就可以完全不一样。讲几个闲故事。

南京城里官不多,有总督,有巡抚,还有其他的官员。皇帝生日的时候,要给皇帝叩贺。有一次典礼上出了岔子,第三排的官员里面有人交头接耳讲话,这本来无所谓,但偏有人要扳倒这个总督。报告打到皇帝那儿去了,皇帝派人来查。总督不能否认,他得负责任。他问师爷怎么办,师爷让他上奏的时候加上几个字:“臣在前列,礼无后顾”,我的位置在前面,在礼节上我不能后看。

也就是说,我是非常遵守礼的,一回头,我就不遵守礼了。告他的人是第二排的,一鞭子打两个人,第二个人显然回顾才看见嘛。当然更有名的是,打败仗说“屡战屡败”,不行,师爷给改成了“屡败屡战”。这一类的事情,师爷有笔如刀,的确得罪不起。

在美国大公司之间,这是最忌讳的。如果一个公司里的职员与另外一个公司的职员有横向联系,这是犯他们的行规的。但是美国国家的政务有没有呢?一样有。哪一个参议员哪一个众议员手上训练出来的“学习员”,将来都可能做中等官员或者众议员。他们互相勾连,这张网也是很大的。不同地区选出来的参议员众议员,都在首都办事,交个朋友,就变成一张网了。他们出去,做地方上的其他职务,或者联邦政府的其他职务,有了这一层,凡事好办。哈佛校友网也是网络,也是有力的网络。这种网络在美国的政界远比学界要大。哈佛出身的教育人物,一呼百应,因此,美国大学的同学会,其实就相当于绍兴师爷的“网络”。学校也靠这些来捐钱等。

美国是民主国家,如果真正分析一下美国政界人物的背景,看看他们哈佛耶鲁的比例数有多大,再看看学校背景,哪一帮的人哪个学校毕业。大体上可以这样划分:共和党是耶鲁,民主党是哈佛。当然中间有出入,但这个大的方向虽不中,亦不远矣。

英国也有,剑桥与牛津,还有六七个头等的中学。英国中学是住校的,住校出来的交情是“哥儿们”的交情。在牛津也罢,在剑桥也罢,他不只是为了读书上学,而是在结织“网络”。英国国会成员选举是选党不选人,丘吉尔的区他压根没去过。某个选区选出某个党,这个党就安排一个人在那个位置。英国的议员难得有到过自己选区的,因为他有把握自己的党会在这一选区获胜。好处是,这些人不是地方豪强出身,而是有能力的一批人中选出来的。这些人基本素质和训练都不错,因而从这批人里面选拔出内阁班子也不会很差。

英国的政治是“精英民主”,并不公平,但有他的好处。好处是选出来的人的能力够用,不公平在于一般老百姓很难进去。美国则面子上是“大众民主”(popular democracy),底子里头也是“精英民主”,选拔制度基本上和英国很接近。也是选精英,精英里面选精英,再加以培训。牛津和剑桥最重要的不是上课,而是演讲比赛。所以英国的议员随时一张口就可以演讲,说得头头是道。


四、干部的更换——旧人新人


干部的更换,也就是其新陈代谢。新陈代谢是自然生命的换代,可也有个程序。退休的人下来,换成新人一拨拨上去。除了这种自然的更换以外,还有一种不能避免的情况,有些能力比较差的要淘汰,有的人要提前走。有些人老了之后,身体差了,却不肯走,这种新陈代谢怎么办?管理的制度有两条路,一条是从成绩考核,看这个人的作为是不是好。

从汉朝开始,中国文官体系就有考察制度。明清两代,从张居正行考成法之后,考察制度相当严格。明代的考成一件公事出来,要有三份单子:一份留在手上,一份送给应当接受命令的执行者手中,一份送到自己的上司处。再多一份,应该给跟这个案例有连带关系的部门。同一个公事要分散出去好几份。公事上面要讲明这件公事办好的时限,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到时候,该管单位没办成就可以追查。上面就会监督,相关部门也会检举。这种相互之间通过日程实现的约束,已经不太能够偷懒。

真正的“督察”是中央政府从首都来考察,各省由都察院考察。根据这种考成法的记录,看有没有误事。“贻误”是很重的罪名,换句话说,考效率。别处是考查成果,中国是考查效率。集体办事情的时候,哪一组人慢了,就集体受影响。所以考效率,亦即工作进度,是相当先进的办法。

近代美国就实施了这种制度,尤其是利用计算机进行登记考核。中国当时由师爷办事,师爷一看到时间了还没有结果,为了躲避贻误,可以申诉,比如“下大雨无法修堤”、“旱灾收不到粮食”等,申诉合理就算了。如果贻误常出现而且没有办法合理地申诉,考成即须扣分。一般考绩三年大考一次,升迁降落都按考成的等级,还是很严的。最严的,是张居正当权的时候,张居正是很能干的。

这套制度,清朝本来也延续使用,乾嘉以后则松弛了。但是清朝的公文里面,从早期公文看,这个都还在。看内阁档案的话,应该可以看见下面送上来的,说是某某贻误多少。考绩中中以下的,或留任原职,或降级。通常品级与职位关系很紧,所以降了职务往往也要降品,薪水也一起降。

这一套审核的办法使得官员有新陈代谢。他们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很好的退休制。年纪老了,生病了,可以申请退休,但又没有一定的退休年龄。还有一种腾出空缺的制度:一个官员的父母死了,必须丁忧或丁艰,马上辞职回去守制三年。守完制回来能不能回任就不得而知了,有没有他的适当的位置也不知道。他守制完毕,没有位置,就先搁在那里,搁到有位置为止。三年的丧假,可以空出若干位置来,轮流空,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但是真正能腾出位置的制度,比如到了一定年龄一定要退休。退休下来,除了很大的官员,皇帝特别赏他多少银子,其余的人是没有退休金的。因此,退休回家,等于是没事情可做了。清朝的薪水也并不是特别好。雍正的时候,按照职务,设立养廉银,以防止贪污。清朝的薪水加上养廉银,官俸其实不高。于是清朝官员几乎非贪污不可,否则不能仰事俯育。这是他们在新陈代谢上很吃亏的地方。

宋朝有独特的办法,在任与离职之间,还有另外一条路可走。这条路叫“提举宫观”。宋朝是以道教为国教的,所以全国的道观都是官家的单位。比如宰相下来了,或者皇帝不喜欢他了,就免掉他的宰相职务,叫他去“提举玉清宫”、“提举上清观”之类的虚衔。王安石就做过“提举宫观”的职务。一位宰相就管一座道观。

宋朝这个办法是对最上层的人而言的,全国有上千座道观,对快退休的人来说,能派去的地方很多,所以他有这个腾挪的余地,多花一份薪水,把位置腾出来。这个特别的办法,只有宋朝有。在新陈代谢上它有其功能。很有面子的一批老臣靠边站,省了许多新旧之间的斗争。清朝,老皇帝死了,新皇帝即位,新皇帝用的一批新人上来,老人还没走,一朝天子一朝臣,中间冲突是很多的。

美国的企业文化,换一个总裁,中高级人员就全部都换。美国的企业文化很少有常任官。中国自古有政务官和常务官,英国也有。英国一个部里给两个部长,一个部长管部务,一个部长管政务。管政务的是国会议员,他定政策。管部务的部长是不随着政党轮替来改变的,他管部里面的事务。这就是常务官、政务官的区别。

中华民国时代,在南京的时候,有政务次长和常务次长。政务次长跟部长一起走,常务次长是不动的。政务官与常务官有差别是有道理的,每天正常的业务不能中断,办事也必须遵守律令条例。美国的企业文化里没有常务官,这并不好。到现在他们并没有找出个办法来处理这个事情。常任人员经常动,会造成非常不安定的局面。最好是留下一些可用之人,维持起码的稳定。

公司愈大,愈需要常任人员。他们对事情熟悉。政务人员换政策、换方向,但不能换规矩。美国企业文化的理由:换了领导以后,政策可能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本来办事的规矩也必须改革,而旧人有他的习惯,不能执行新政策。这一理由能不能成立,也是见仁见智,难以断言。


本文收录在许倬云看历史系列之2《从历史看管理》,作者许倬云是著名历史学家,美国匹兹堡大学历史系荣誉退休教授,台北中央研究院院士,2004年荣获美国亚洲学会杰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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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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