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国民革命时期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64 次 更新时间:2018-01-0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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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 (进入专栏)  

摘要:湖南商民运动在兴起阶段的特点,首先是对待商会的态度与策略方面,与国民党中央商民运动决议案所确定的方略明显不同。其次是在湖南一些地区商民协会建立的过程中,共产党人发挥了比较突出的作用与影响。湖南各地广大商人以商民协会为依托,踊跃开展了各项活动,以前所未有的政治热情积极支持国民革命,参加反帝爱国运动。许多商民协会也积极承担组织商人支持革命,以及保护中小商人利益和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任务,从而使湖南商民运动获得了迅速发展。


关键词:国民革命;商民运动;商民协会


国民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己比较充分地意识到商民运动发展的滞后性,其后果对国民革命影响甚大,遂在会上正式通过《商民运动决议案》,明确制定了商民运动的方略,于是,在此之后商民运动明显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不仅国民政府所在地广东省的商民运动得到更进一步扩大,而且很快扩展到其他地区,产生了更为突出的影响。本文主要以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为例,论述国民党“二大”之后商民运动在其他地区的扩展情况。(1)


一、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及其特点


国民党“二大”召开之后,不仅广东省的商民运动获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其他许多地区的国民党省市党部也先后成立了商民部。于是,这些地区的商民运动也相应地开始进行。尽管其声势不及广东,但同样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相对而言,湖南省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较有特色,影响也比较大。这一方面是因为在地理位置上湖南紧邻广东,受广东省商民运动发展的影响更快也更直接;另一方面是国民革命军的北伐,首先也是抵达湖南,国民革命的日趋高涨,对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湖南的商民运动有其自身的特点,例如,在对待商会的态度与策略方面,与国民党中央商民运动决议案所确定的方略明显不同。另外,在湖南商民运动兴起之初,尤其是在一些地区商民协会建立的过程中,该地区的共产党员发挥了比较突出的作用与影响,这种情况与国民党“二大”之后国共两党之争曰益加剧,以及共产党开展民众运动策略的变化紧密相联。


由于国民党“二大”召开的过程中,己经反映出共产党人在国民党内部的地位与影响明显上升,加上通过这次会议之后共产党人又担任了国民党中央高层许多重要领导职务,权力也明显扩张,因而在国民党内部引发了诸多不满情绪,身拥军权的蒋介石也开始转变其先前较激进“左”派的面貌。此时,蒋与新来华暂时接替鲍罗廷的苏联顾问季山嘉(又名古比雪夫)和国民党主席汪精卫的矛盾猜忌,也愈演愈烈。于是,在“二大”闭幕后不久,即发生了所谓“三。二?”事件。(2)该事件发生后,莫斯科方面并未对蒋介石的行动表达强烈的不满,相反还采取了较大程度的妥协退让策略,又调走与蒋有矛盾的季山嘉,派鲍罗廷重回广州,使蒋介石得以放下心来采取进一步行动。不久,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即通过了严重排斥和限制共产党的“整理党务案'此后,由于共产党员在国民党中央不得再担任部长职务,致使共产党无法像先前那样从国民党上层扩充力量,只得转而改变策略,着重从国民党基层党部和民众团体等方面做工作,其中也包括积极参与组织各项民众运动,争取更多基层力量的支持。(3)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区的共产党员在本地商民运动兴起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商民协会成立的过程中较为活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可以称得上是湖南商民运动初期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


湖南省党部商民部于1926年4月成立,廖汉瀛任部长.在北伐军攻克长沙和湖南国民党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湖南的商民运动虽己开始进行,但尚未真正兴盛起来。据省商民部秘书姜梦周同年8月在湖南省国民党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透露:‘去年组织商民协会因在反动政局之下,大商与政府勾结,中小商人被其压迫,未能发展。至今年四月本部正式成立,曾发出告商人书,六月组织商民运动委员会,即通令各市、县党部,令即时成立商民运动委员会,本部派人往而指导之[1]。但是,其实际工作主要限于召集商民代表开谈话会,组织长沙市商民协会筹备处,成立商界青年励进会等。由于没有开展更多的实际工作,湖南的商民运动当时并未真正兴起只在宜章一地成立了商民协会,耒阳、永兴、浏阳、醴陵、湘乡等县的商民协会尚在筹备之中。姜梦周在报告中还说明,商民运动之所以未能兴起主要是因为存在三个方面的困难,即店东少店员多,利害又相冲突,不易组织;商民不愿牺牲其营业,故到会者少;商民多爱和平,难使其冒险以谋民众之福利。实际上,这三个因素虽有一定影响,但更重要的还是当时湖南省党部商民部的实际工作力度不够,国民革命在湖南的声势与影响也不是非常显著。


湖南的商业原本并不是很发达,因而大富商较少,中小商人居多,这一特点应该是有利于建立商民协会和开展商民运动。湖南商民部对此也有认识:‘湖南商业,素不发达,商民多为中小商人,大商人占极少数,且深处内地,一切金融活动,货物输入,均仰给于汉口外商,不能独立,是以商人无不受帝国主义之侵略,军阀之压迫摧残,加以土匪极多,杀人越货,层出不穷,故商人所受之痛苦,不减于农人、工人。”[2]因此,在国民革命形势的推动之下,如果湖南省商民部广泛进行宣传与动员,切实开展实际工作,湖南的商民运动很快就会得以发展。湖南省商民部对此也不无认识,成立之后“即发布告商民书数万份,使一般商民咸知欲解除本身痛苦,非自动组织加入国民革命不可。”[2]


随着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入湖南,特别是攻克了长沙之后,湖南的民众运动即迅速发展壮大,商民运动也随之很快开展起来。1926年7月12日,北伐军克宁乡,入湖南.在革命形势日益高涨之际,国民党湖南全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于8月间召开,议决开展湖南农、工、商、学、青、妇运动案,发表大会宣言,强调“目前应极力领导民众集中政治上军事上一切势力,援助北伐军。努力以求北伐之成功,尤须发展湖南之革命势力,以巩固北伐军之后方。”[3]


本次大会议决通过了“关于商民运动决议案”,确定了省党部大力开展商民运动的若干具体措施:

(一)督促各级党部,注意商民运动,使各县市商人起来组织商民协会,一洗从前土豪劣绅及买办阶级大商人把持商场之恶习。

(二)对于商民协会之扩大进行,应辅助革命的商人组织全省商民协会,使成为组织严密的辅助国民革命及代表大多数商民利益的团体,以促进商民之革命意识及行动。

(三)各市县党部,须增设商民委员;商民运动重要地方,须成立商民运动委员会,共策进行。

(四)详细调查各地商场情形,制定商民运动策略,指定各地商民委员及商民运动委员会执行。

(五)须出定期刊物及各种小册子,供给各地商民运动负责党员以各项资料,俾得以互相讨论。

(六)须督促各地商民委员,向商民部作经常之报告,以便明了全省各地商民运动状况,并得以考核各地商民委员之工作情形。

(七)确定商民运动经费。

(八)限期成立重要县市商民协会:如衡阳、常德、岳阳、湘潭、益阳等,限大会后两月内成立;其他未成立各县,亦须积极督促于六个月内次第成立,但商民协会会员,不宜脱离现在商会,并须同时积极谋商会之改革与刷新,商民协会在不妨碍全体商民利益时,须与商会合作。[3]511


由上述可以看出,湖南商民运动在兴起之初还具有另外两个显著特点。其一,在领导商民运动的机构设置上,湖南省党部此前虽己设有商民部,但并未像广东省那样要求各县市党部均设立商民部,而是增设商民委员会,另在重要地区成立商民运动委员会;其二,湖南商民运动决议案所定对待原有商会的态度与策略,与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商民运动决议案相比较,相互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商民运动决议案论述了国民党初期推行商民运动的方略,认定“旧式商会不独不参加革命,且为反革命;不独不拥护大多数商民之利益,且违反之”。因此,需要组织商民协会来抗衡商会,“以监视其进行,以分散其势力,并作其整顿之规模”。最终目的乃是“号召全国商民打倒一切旧商会”,以商民协会取而代之。[4]388而国民党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商民运动决议案,却不仅未说商会是“反革命”的旧式商人团体,相反还强调“商民协会会员,不宜脱离现在商会”,并要求“商民协会在不妨碍全体商民利益时,须与商会合作”。两者之间在对待商会问题上的显著差别,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完全不同。尽管湖南商民运动决议案也说明应“积极谋商会之改革与刷新,但这仍然是从正面希望商会通过改革与创新发挥积极的作用,与国民党中央的商民运动决议案中从反面所说之“监视其进行”,“分散其势力,,“并作其整顿之规模”,也同样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如果两相比较,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而言,湖南商民运动决议案对待商会的策略,显然更切合实际并且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可以在开展商民运动的过程中,减少商民协会与商会之间的矛盾冲突。


湖南商民运动决议案与国民党中央的商民运动决议案尽管通过的时间略有先后,但都是在1926年,间隔并不很长,为何在对待商会的策略上却相互之间出现这样明显的不同?由于未查到能够说明这一问题的相关具体资料,目前暂时还难以做出解释。(4)不过,经由这一事实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商民运动虽由国民党中央统一部署进行,而且还通过“二大”制定的商民运动决议案确立了该运动的具体方略,但是,通过湖南的具体状况即可看出,各地开展商民运动的实际情形却仍然并非完全统一,甚至在某些重要策略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所谓商民运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是颇受怀疑的。


除确定上述开展商民运动的各项具体措施之外,湖南商民运动决议案还特别强调在从事商民运动的同时,应大力保护商人及店员的利益。该决议案规定的相关条款包括:请政府统一财政,整顿金融,剔除厘金,免除苛捐杂税,肃清土匪并解散土豪劣绅及大商人把持之保商队、保商团及商团,禁止高利借贷,通令减轻行悃押租,不得向小商人摊派捐款,设法规定各行店员营业时间,改良学徒待遇。另还有设立商民银行,提供商民生产合作社及消费合作社等。关于“目前商民运动应注意之点”,该决议案也说明“须注意宣传国民革命之意义,使其一致拥护革命政府,不至于有碍革命进行的事实发生”,“乘革命潮流高涨的时候,多介绍比较有觉悟的商人入党,以扩大本党的组织”[3]512。事实表明,只有尽力保护商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广泛的宣传与动员,才能有效地吸引广大商人参加商民运动,支持国民革命。所以,湖南商民运动决议案的这一系列有关规定,有些后来虽因各种因素的限制并非全部得以付诸实施,但在当时仍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对于促使湖南商民运动的兴起不无积极影响。


湖南省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之后,省商民部确定的近期工作任务是:通告各县市党部,从速报告商民运动情形;派出专员数人,赴衡阳、岳阳、常德、益阳、湘潭等重要县市,指挥组织商民协会;督促长沙市,即日正式成立商民协会;在最近时期内,组织全省商民协会;在近期发行刊物,及各种小册子,供给各地商人运动负责党员,作为讨论和宣传资料。当时的省商民部还意识到:商人素酷爱和平,宣传加入革命,不免与其心理相违,故其组织比较农工各阶级为难。然当此湖南商民运动发韧之时,自当排除困难,努力进行,使商民运动不远落于农民工人运动之后。”[2]稍后,湖南省党部宣传部还曾专门向长沙市党部发布训令,规定“嗣后如遇各项群众运动,务必全体动员参加,如有故意规避者,以违背党纪论.”[9]


二、湖南各地商民协会的建立


从相关史实看,在此后不久,湖南的商民运动确实开始得到比较迅速的发展。特别是商民协会的成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同年9月间,湖南许多地区的商民协会都纷纷筹备建立,并且在成立之后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9月17日,长沙县商民协会在湖北会馆召开筹备成立大会,“各行业到会人数约二千余人”,可见会议规模之大。大会公推的三位临时主席之一、长沙市总商会会长左益斋(名学谦)率先发表演讲,说明农工学各界均己组织协会,“我商人不落人后,有组织商民协会之必要”。协会之宗旨,“是取广义的,对于店主店员学徒职工,均得为本会会员,将来执行委员,以行业为单位,无论店主店员学徒职工,均得为执行委员。对于劳工资本,不得区分阶级,……不主张由少数人包办。,’随后,来宾及各会员也纷纷登台发表演说,“无非主张合商人群力,实行军民合作革命等语”。最后由筹备员提议大会讨论推举各业筹备员办法,“一致主张各业各举店东一人,店员一人,限三日内函报到会。”(5)两日后,长沙县商民协会又召开筹备员及各职员联席会议,议决各行业组织分会之名称,定名为长沙县商民协会某业分会;凡大小行业,尚未送达会员名册者,一律补发,并派员与该业接近之人接洽指导,俾了解三民主义之意义;各分会之成立日期,以旧历八月二十曰以前,一律告成,会员名册,应如期造送来会。最后还议定致函省市县党部及省政府县长公署,报告本会筹备成立大会情形。[6]


与此同时,长沙县各业组织商民协会分会也异常踊跃。钱业率先行动,在长沙县商民协会筹备大会召开的前一曰钱业同人即为组织商民协会举行全体大会,“到会者一百二十余人”。公推王镇南为主席,“报告开会宗旨毕,议决成立'长沙钱业商民协会筹备处’”,并推定了南路、西路、北路、东路各两名组织员,于会后各自“分途进行,’[7]。紧随其后,其他各业也群起仿效.据当时的报纸报道:“省城各行业因长沙县商民协会己经筹备成立,照国民革命总司令政治部商民协会章程第九条之规定,即须同时组织各行商分会。省城各行商,除钱业首先组织分会外,近日苏广业、绸布业、南货业、药村业、红纸业,相继组织分会者,日有所闻云”[8]。9月19曰,纸业同人也为组织商民协会分会召开全体大会,到会者百余人,议决“即日成立商民协会分会”[9]。


长沙市商民协会筹备处在湖南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即己成立,省商民部曾“通令长沙市商界一律加入,并努力吸收会员'由于长沙市县之中枢机构同处一城,长沙县商民协会大张旗鼓地筹备成立以后,在许多方面与市商民协会出现了矛盾,甚至“彼此不无争执”。于是,如何协调市与县商民协会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之间出现更大的矛盾冲突,也随之提上了议事日程。长沙县党部与省党部派员从中协调数次,希望两会合并。起初尚不顺利,后又提出变通办法,经多次磋商才获双方同意。9月下旬,长沙市县两商民协会各派代表在湖北会馆举行联席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市商民协会与县商民协会,名义一体倶存,会牌挂在一起;会址地点设在湖北会馆内;筹备员市会推举15人,县会推定21人,合并筹备一切进行事宜。规定“双方筹备员以后不分彼此,合并在湖北会馆会址开会”。经过第一次联合筹备会,推选出了各部职员,左益斋任总务部主任,粟象尊任交际部主任,谢嘉陵任组织部主任,朱乐三任宣传部主任,文希牧任调查部主任.[10]随后,长沙市商民协会筹备处从原太平街贾公嗣迀往湖北会馆,与长沙县商民协会筹备处合并办公。两会之合并,对于长沙商民协会之正式成立以及商民运动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1926年12月10日,长沙市商民协会宣告正式成立,上午10时在省教育会举行成立大会,庆贺之盛况空前。据当时报纸报道:‘全城商店除张灯结彩外,门首一律张贴长条,上书'长沙市商民协会成立大会纪念每一街口,张挂红布,大书'长沙市商民协会成立大会纪念’,并扎松枝牌坊,缀以五色电灯。……各商店休息一日,庆祝三天。”次日午后一时,各分会会员又齐集省教育会,于三时开始“举行提灯游街庆祝,并发出通电”。这份通电首先说明:本市依照国民政府颁布商民协会章程及组织程序,设立长沙市商民协会筹备处,分部进行,己逾两月。各行业组织成立分会者,己九十余处,兹订于十二月十号开成立大会。”接着,通电号召广大商人在国民革命军北伐节节获胜,特别是湖南己处于国民政府领导的大好形势下,踊跃参加革命。“窃维我湘军事告终,训政开始,农工教育,均己组织会团,凡我商民,亟应团结精神,参加革命,非徒保护己身利益,亦以巩固北伐后防。惟是开办伊始,会务纷繁,尚乞时赐教言,以匡不逮。”[11]


长沙市商民协会成立之后,力量和影响都迅速壮大。有学者引用时人的回忆录称:原属总商会各行业,乃一律加入商民协会,组织甫及一月,各行业分会成立近三百余处,会员达十五万人,盖长沙商人己全部加入,实为一最大商人团体。总商会虽未取消,然己等于虚设,无人过问矣。”(6)虽然这里所说各业分会及会员数据并不是十分精确,而且认为原总商会己形同虚设无人过问的结论也值得斟酌,但仍然可以反映当时长沙市商民协会在成立之后的短时期内迅速发展壮大的趋势。


在长沙市商民协会建立的过程中,中共党员发挥的作用值得注意。当时,中共在湖南的影响十分突出。据《中国共产党湖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文件》(1926年10月)透露:“湘区CP与国民党关系的政策的经过:分三个时期:民国十二年冬到今年三月赵(恒惕)政府倒台时止为第一时期;自倒赵后到国民党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为第二时期;第二次大会以后为第三时期。第一时期我们对于国民党是采完全包办政策的,……第二时期……在省党部内,在湖南特别委员会,我们都找了一些纯国民党员参加工作,唐生智克复长沙后,我们更渐次退到在野党的地位,把国民党重要的工作交给左派,而注意社会力量的培植,以树立自己党的独立的基础。”在初期的湖南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其原因有三:“1,湖南先有CP后有国民党,国民党是由CP做起来的;2,在严重的压迫的环境之下,CP不包办便无人来办;3,湖南社会阶级没有显然的分化,反映到国民党内也是一样,所以CP包办得下,”[12]8889即使是在稍后,共产党人以及受其影响的国民党左派在湖南省党部中仍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7)


正因如此中共党人得以在商民协会成立的过程中也发挥了值得重视的作用。据当时作为花生圃业之代表,曾与全市83个行业推选之160余名代表共同参与长沙市商民协会筹备工作的陈伯勋回忆:长沙市商民协会的筹备成立,曾得到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和国民党长沙市党部常委(后为市政处处长)朱剑凡的关怀和指导。”商民协会成立后,先选举了执监委员,复由执监委互推左益斋、粟象尊、苏可范三人为常务委员,周海龙为秘书长,陈达虞为秘书,王隐农为组织部长,徐亮彩为宣传部长,唐农阶为合作部长,葛味秋为仲裁部长,文斐为教育部长,唐乾五为财委会主任,魏伯熙、易静谦、柳迪猷、陈惠均、陈幼梧等人为干事。当时的行业代表中有共产党员周海龙、苏可范、王隐农(旅馆业)、徐亮彩(茶居业)、唐农阶(玻璃业)、缪青恒(油盐业)等6人,共青团员有陈惠均、朱省三、朱益三(刻字印刷业)3人。“市党部常委朱剑凡派组织部长陈龙骧、秘书查夷平来会指示,成立共产党员核心小组(对外不公开)以周海龙为组长,苏可范为副组长,在商协中起骨干核心作用。[13]由此看来,共产党员在长沙市商民协会的筹备过程中,甚至到该会正式成立之初,确实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


长沙市县两商民协会在筹建过程中虽然将各自的筹备处合并在一起,并使市会顺利成立,但从后来长沙《大公报》报道的一些情况看,两会仍经常单独组织活动,不过很少再见到相互之间发生冲突。1927年1月13日,长沙县商民协会也举行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到会者十五乡镇,二十四个分会,计四十余人”[14],其规模和声势显然要比长沙市商民协会小得多。大会第二日,50余名与会者逐条讨论修改和通过了县商民协会章程之后,投票选举伍锡朋、朱绶若、李革新、张海涛、董海珊、文耀南、王仲谦、彭习之为执行委员,贺炎、李炳奎、周道为纪律裁判委员。最后,还就参与反英示威运动作出了部署,要求届时“到会集合,全体参加”。至此,“该会现因所有议案,均己议完,为促进实现起见,特定本日(十六)向省政府省党部县公署请愿,要求执行。”[15]在此之后,经过协商确定,长沙市区范围内属市商民协会统辖,市区以外的长沙区域由县商民协会统辖,两会办公地点仍然均设在湖北会馆。


除了长沙,湖南各地商民协会也争先恐后地建立起来,反映了商人支持和参与国民革命的政治热情。例如,醴陵县商民协会于1926年9月18日召开成立大会,各行业及各团体到会代表百余人,“由筹备主任萧乃愚报告筹备经过情形,次县党部代表及各界人士演说,再次议决要案,最后群呼'醴陵商民协会万岁’、'国民革命成功万岁’等口号,并表演各种游艺,始行散会。”[16]沅江县党部依据省商民部通告,组织商界人士,成立了商民运动委员会,推举委员若干名,于10月间召开成立大会,并且决定“即日成立商民协会筹备处,以谋商民切身之利益”。[11]益阳县商董在县党部敦促之下,当即召集会议,公推主任筹备员分别负责,于11月先行成立商民协会分会22个,至12月正式了成立益阳县商民协会,推选执行委员13人,纪律裁判委员5人[17]。宁乡县党部于10月间召集商民开会,推选出8人作为筹备员,同时成立各分会,至1927年1月正式成立了县商民协会,会员约三千余人。湘乡县商民自动组织起来,加上县党部派员指导,于1926年11月成立商民协会,分会有30余个,会员总计6412名。衡阳商人与县党部共同筹备,于1926年7月发起设立商民协会筹备处,至10月上旬正式成立分会者有79个,成立筹备处者12个,“会员总计在三万人以上”[18]


衡阳商民协会的筹建以及成立初期,当地的中共党员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共合作的初期,中共党员在国民党衡阳县党部中担任职务者即为数不少。1924年该党部成立时,7名执行委员中就有4名中共党员,担任秘书长的唐朝英也是中共党员。同年底,衡阳工农商学联合会成立时,唐朝英又出任该会委员长。[19]375这一情况也便于中共党员在筹建衡阳商民协会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据时任衡阳商民协会宣传干事的肖远纶留下的遗稿透露:衡阳商民协会的组成和活动,完全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8)当时,中共湘南特委指派四名共产党员参加衡阳商民协会的工作并出任要职。其中较重要的两人,一是担任组织部长的颜瑞,字永瑞,湘乡人,是衡阳最早加入中共的青年店之一,原开设仁寿生药店兼诊所,先后担任衡阳雪耻会委员、衡阳公医院筹备主任、公产清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二是担任宣传部长的陈锡圭,衡山人,原系中华书局店员,因思想进步,经湘南最早的中共党员之一同乡戴述人介绍,于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衡阳商民协会的一切对外活动,均由颜瑞出面主持。1927年5月湖南全省商民代表大会召开并成立省商民协会,衡阳商民协会推举的五名代表中也有陈锡圭、肖远纶两名中共党员,而且还被选举为省商民协会委员。长沙“马日事变”发生后,衡阳商民协会自行解散,颜瑞不久即被杀害,陈锡圭逃离衡阳,隐居老家衡山县。


与其他各县的情况相比较,湘潭县商民协会的成立经历了一番周折。该县客帮商人的力量也比较雄厚,与本帮商人形成对峙,相互之间难免在某些问题上形成利益冲突。在商民协会成立之前,湘潭商会进行了改选,双方为争夺商会领导权各不相让,导致改选陷入僵局,两派矛盾也愈益加剧。1926年9月19日,湘潭县商会改选会董时,因两派纷争而“大起冲突”,连投票箱也被捣毁,根本无法正常进行选举。一方宣称此次选举“违法弄弊,黑幕重重”,要求“呈报官厅查办”。另一方则指责对方“故意捣乱,侮辱会众破坏选举,声请官厅宄办。双方均走极端,两不相让”[20]。当时的报纸透露:‘商会改选风潮,愈演愈烈。两派暗斗,各显神通,官厅处此,亦不能左右袒。现闻县署拟从调解入手,并于今曰分缄慈善公所、劝学所、财产保管处、团防总局各机关董事,竭力向双方疏通意见,开诚布公,继续办理选举,俾会务不致久停,纠纷早曰解决。”[21]


本帮和客帮商人之间利益纷争造成的这场商会改选风潮,也直接延续到湘潭商民协会成立的过程中。正是由于“湘潭各帮商人,近年因该会改选问题,闹成意见两不相融,如同仇敌。自此次改选决裂后,意见越深,团体涣散”,所以,在随后筹建商民协会时,双方都希望抓住此一机遇,力图利用这个新的商人团体得以占居主导地位。先是阎振启等商董积极活动,联络本帮各行业商人,发起“组织大规模之商民协会,藉作商会之替代机关”。接着,客帮商人刘沅臣等商董“亦仿照举行,以资对抗”。不仅如此,双方还“均请县党部核准备案,并恳派员前来指导,以利进行”。面对这一情况,县党部也颇感为难,派商运专员周汉考察详情,“查悉该两会组织之宗旨尚无不合之处”。但按照规定,一县不能成立两个“如此对峙的机关”,只能合并。然而双方意见冲突,县党部“亦无妥善办法,可以将两个商民协会使之归并一处”,只得报请省党部商民部派专人前来调解。省商民部十分重视此事,派秘书廖友仁于1926年9月到湘潭,会同县党部“与该两会中坚分子多方疏通,力劝双方化除意见,通力合作,后又决定邀请各行业会员,在县教育会召开会员大会,“正式推举筹备员,成立'湘潭县商民协会筹备处’,筹备一切。至阎、刘两方面自行组织之商民协会机关,则归纳此处,合并办理。,’[22]这次会员大会有30多个行业团体的300余人参加,廖友仁作为大会主席,首先阐明消除隔阂的重要性,随后就合并办法进行讨论,“各代表互相辩论,达成如下办法:统一的商民协会筹备处由各业推举筹备员2人,县党部指派3人。推定后,再由筹备员内互推3人,县党部指派2人,共计5人作为筹备处常务委员,执行一切筹备事宜。[23]这样,在省商民部和县党部的调解之下,湘潭县商民协会的筹建才步入了正轨。


截止1927年2月,据长沙《大公报》记载:‘吾湘商民运动近来日益发展,故省商民协会现正积极筹备成立,兹将省党部商民部最近各县市商协己成立备案者,分志如下,’其中早己成立备案者,有祁阳、岳阳、衡山、郴县、汉寿、耒阳、长沙、平江、永兴、南县、宝庆、衡阳、益阳、湘潭、资兴、新田、醴陵、湘阴等县商民协会,另有水口山市、长沙市、锡矿山市、安源的市等商民协会,计22处。己成立未备案者,有沅江、临湘、东安、湘乡等4县商民协会.己成立商民协会筹备处者,有浏阳、新化、叙浦、安乡、常德、汝城等14县和津市、常德市两市。[24]可以说,当时的湖南商民协会数量之多,仅次于广东,在全国位居第二。


随着湖南各地商民协会的成立,长沙市商民协会又开始筹备全省商民协会。1927年1月初市商协召开执委会议,王隐农提议:由常委即拟电致湘潭、常德、益阳、醴陵等各农(商)协会,各派代表一人,旅费自备,来省筹备省商民协会。全体通过。[25]两日后,市商协执委会又专门开会商议此事,“议决致电各县召集代表来省,筹备省商协事宜”。省党部对筹备省商协之事也十分重视,商民部长廖维藩决定“拟具办法,召集长沙市商协全体执委,讨论筹备事宜,’[26]。稍后,市商协常委及各部委员联席会议决定,“组织省商民协会案由省党部负责”,市商协推选代表5人,长沙市总商会也推举代表2人,参与各筹备事项.但由于不久即发生了苏广业店员捣毁市商协会所的事件,无论是市商协还是省党部,都忙于应对和处理该突发事件,致使省商民协会的筹备事宜一度延搁下来。(9)


长沙市商协会所被毁案平息之后,省商协的筹备又加紧提上了议事日程。1927年2月省市党部商民部部长出席市商协特别会议,决定成立湖南全省商民协会筹备处,办公地点暂借市商协会址;召开全省商协代表大会的日期暂定于4月10号,在长沙举行。[27]省商协筹备处由时任市党部商民部部长的周海龙任常务委员,省党部商民部秘书廖友仁任组织委员,财务委员、宣传委员、文书委员则由市商协的左益斋、苏可范等领导人出任。该处成立后紧锣密鼓地开展相关工作,首先是讨论通过了湖南全省商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县市商民协会、分会会员选出初选代表,再由该县市初选代表大会互选产生;会员未满百人者,初选代表1人,每多百人增加1名初选代表名额;正式出席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名额,会员人数2千以下者为1名,满1万5千者为2名,每多5千者增加1名。仍未组织商民协会的地区也由省党部商民部斟酌情形,选派代表1人出席.各县市代表的选举,在2月25日至3月25日完成。代表选定后,各该县市商民协会“应即通知当选人,并呈报省党部商民部及湖南全省商民协会筹备处,”[28]。随后,省商民协会筹备处向各县市商民协会发出了通告,要求按照代表选举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各自选举参加第一次全省商民协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报送到省。此外,中央商民部对此次大会也比较重视,并决定“派钟澄光同志前往长沙,指导湖南全省商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监督该省商民协会成立。”[29]


在一系列的筹备工作完成后,湖南全省商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长沙举行,省党部宣传部长、商民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了全省商民协会执监委员,并由第一次执监委联席会议选举了主任委员和常务委员。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扩大商民协会的影响和促进湖南商民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会后,全省商民协会虽名义上仍然存在,但并未发挥明显的实际作用。据当时曾参与其事的衡阳商民协会宣传干事肖远纶回忆:省商民协会并无公费开支,省政府也没有津贴,因此不能多设办事人员,只有一名干事,在会内看守文柜杂物,实际是一个空架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经执委会决定,凡有愿意来省商协办公,为商民运动效力的,可由各县市按下列标准自筹经费,大市县二百元,中等县一百五十元,小县一百元。衡阳商民协会筹款四百元(超过规定标准)由曾省吾以省商协常务委员名义和肖远纶以代理组织部长名义驻会,名为处理日常会务,实际己无公可办。”(10)湖南省商民协会曾向省商民部请求经费支持,“并商得湖南省党部商民部之同意,连同预算书恳请鉴核准予提交财务委员会核准,转函湖南省政府按月如数拨给”同时,湖南省商民部还向中央商民部请求援助,说明省商协“对于征收各县市会费一现颇有困难,且因湘政变更,影响商运之处,亦属不少,故在会费未能整理,尚无正确收入以前,应由政府按月拨给,以资维持。’中央商民部表示:‘该省协会经费支绌,尚属实在情形,故特准予提出中央执委裁夺矣[30],由此可以看出,湖南省商民协会日常维持经费确实比较紧张。虽然全省商民协会较为松散,加上经费十分困难,未能发挥什么实际作用,但在此前后各地商民协会的纷纷建立,却是湖南商民运动迅速发展的重要表现。


三、湖南商民运动的迅速发展


在此之后,广大商人以商民协会为依托,踊跃开展了各项活动,以前所未有的政治热情积极支持国民革命,参加反帝爱国运动。许多商民协会也积极承担组织商人支持革命,以及保护中小商人利益和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任务,使湖南商民运动得到迅速发展。


在北伐军自广东向湖南进军时,英帝国主义为了维护其在华利益,帮助吴佩孚、孙传芳等军阀进行抵抗,后又与美曰等国各派军舰来华,停泊于长沙城外的湘江,日夜梭巡以示威慑1926年9月,英帝国主义又在四川万县制造屠杀中国民众的惨案,引起中国人民强烈愤慨,反英运动日益高涨。为组织商人联合各界开展反英运动,筹备举行大规模反英游行示威,长沙县商民协会专门召集各业代表联席会议,议决各项具体办法:各业于8时前整队到达商民协会办公会所即湖北会馆;每业至少须派百人到会,而且越多越好,另派纠察员10人,负维持秩序之责;符号和口号由商民协会先行制就,集会时核发,旗帜标语传单也由商民协会预备,届时分发;游行当日上午,一律休业半天,各店休业标语均书写“反对英帝国主义帮助吴佩孚、孙传芳进攻革命军”、“反对英国兵舰自由行使内河”、“取消中英间一切不平等条约”、“打倒英帝国主义”等。[36]如此周密地布置反帝运动,这在过去尚不多见,从中可以看出商民协会在组织商人开展政治运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至1927年1月,全国反英示威运动仍不断持续高涨,湖南省也不例外。湖南省各界成立了反英示威及追悼汉口“一?三”惨案殉难烈士大会筹备处,并公开发出各界扩大对英经济绝交委员会公函,号召广大民众更加踊跃地参加反英运动。长沙市商民协会在运动中也十分活跃,与总工会、农民协会等民众团体积极配合,遥相呼应,紧急通告广大商民与各界采取一致行动,在反英运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商民协会的呼吁与组织之下,广大商民也成为了这场运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充分显示了中国人民万众一心的反帝爱国热情。此外,长沙市商民协会还曾在省党部和市党部的统一部署之下,与总工会等各团体协调行动,开展各界纪念“二?七”惨案活动,反对军阀的暴政。2月,益阳县商民协会为反对英国出兵案,议定由经济绝交部定期办理相关事项,一面快邮代电声援上海各团体,请求中央党部、中央政府、全国各报馆、各公法团,一致反对,一面报告县党部,通知各分会举行游街,并休业一天,显示了县商协在反帝运动中的积极表现。


在积极参与反帝爱国运动的同时,当北伐军进入湖南尤其是进驻长沙后,长沙市总商会、商民协会都曾向各业募集捐款,慰劳北伐军,表示对国民革命的声援与支持。“当北伐军攻克武汉时,长沙各界举行游行庆祝。市商协发动各行业募集大批慰劳物品,有南桔、毛巾、肥皂、香烟、牙刷等,堆存于鱼塘街商协戏台下面,由李光烈、陈惠均等轮流看守,随后用两个车皮运往武汉劳军。’[13]除此之外,处于澧水下游,北毗鄂西的津市商民协会,为动员广大商民支持革命,“按照市党部的统一布置,召开了多次群众大会,组织过游行示威,开展了宣传鼓动工作,还接待了进城的农协会员,配合工会、农会进行各项革命工作。所需经费,则由中小商户以捐赠方式自行筹集。”[32]在湖南其他地区大多数县市商民协会也都曾组织商民,积极开展过慰劳北伐军或者是类似的一些活动。


组织商民学习革命理论,进行革命宣传,也是当时湖南省市党部和一些商民协会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例如,长沙市商民协会成立后,即建立了学习制度,每周日下午组织商协积极份子数十人,在第一师范附小学习两个小时。市商会修缮完毕后,学习地点改在该会礼堂,规模逐步扩大,参加人数也越来越多,还邀请市党部委员陈龙骧、熊瑾汀、干事尹健、查夷平等人轮流讲课。每个单元讲授之后,又进行分组讨论。这一措施对于帮助商民提高政治觉悟,增强政治热情都产生了较好的效果。此外,长沙市商民协会为更好地进行革命宣传,还在省党部的支持和领导下,克服经费和其他方面的许多困难,创办发行了《商民日报》由周海龙任社长,书业的伍芋农任编辑。湘潭县商民协会还十分重视商民补习教育,经该会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开办4所商人补习学校,并议定在县商协会址开办1校,另在十八总唐兴寺、江西会馆和城内各办一校,于1927年1月间“均己次第筹备开学”[33]


除了动员和组织商民支持国民革命,反对帝国主义,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商民运动的过程中,商民协会也注重保护广大中小商民的经济利益。实际上,这也可以说是针对商民的特点,从经济方面吸引商民投身于商民运动,支持和参加国民革命的具体措施。为此,在这方面商民协会也积极开展了一些活动,受到商民的欢迎。


首先是面对金融危机,采取各种措施维持市面,减少商民的经济损失。1926年湖南即出现了银根紧缩、周转困难的状况,商家亏损严重,普遍感到难以为继。“推其原因,一以受战事影响,商业凋零;一以银根紧迫,周转不灵。盖湘省金融威权,原操于汉口汉口又须仰上海之鼻息。去年上海各银行以战事关系,不肯向汉口放款,湖南金融来源,因以断绝。加之贪官土豪去年先后避居上海,原存各钱店款项概行提去,以是钱店倒闭甚多,须俟沪宁克复后,金融商业,方可次第恢复也。”[34]与此同时,又因中央银行票币兑换处停兑,各种票币均难以使用,现银奇紧,真可谓雪上加霜,致使“商场方面,颇形恐慌”。当时,曾有舆论指责钞票停滞、现金短缺,缘于钱业暗中操纵票币买卖,使得钱业商家不仅亏损甚巨,而且名誉受害,甚感冤屈。值此之际,长沙市商协钱业分会公开出面说明金融停滞原因,为钱业商人解除不白之冤:票币系属一种辅助币,纯以信誉为之运用,欲求运用流通,则纯赖能够充分兑现。然湘省自湖南银行倒闭,票币信用,完全破产,因此全湘民众对于行使票币,永具戒心。“以故自民七后,凡政府发行票币,除城市区内人民受压迫行使外,其余城区外县镇乡,皆不收受,此丧失信用之远因也。”票币仅能在城区内行使,钱业立于买者卖者之间,区内民众接受此项票币,不能移地行使,故而求主卖出。而解款者遵奉明令法价抵解,故而求主买入因此发生供求关系,此市价之由来也。“如果区内民众,依照区外民众及邮税机关办法,皆不收受,则无所谓市价,即等于废纸。此行使不通之近因也。’[35]


为应对金融危局,保护商民的利益,长沙市商民协会积极采取了许多措施。当绸缎业、钱业纷纷吁请维持中央票币时,市商协十分重视,随即专门呈文省政府,说明“中央银行各种票币,自发行以来,因设有代兑机关,故市面流通,信用昭著。自停止兑换牌示一出,商人持赴邮电各局及各征收机关,缴纳各项费用税款者,多予拒绝,以致市面顿形恐慌。非速谋救济,不足以恢复原状。”呈文还代商民详述停兑票币之影响,“商人方面,对于票币,须知随时收入可以随时用出,自无不乐于使用。惟货物有限,票币无穷,若以所存货物,易成此项票币,不能向他埠办货,及完纳一切税款,在中小商人,势难忍此痛苦。”为此,呈文请求省政府“再行严令各邮电各局,及一切征收机关,关于中央各种票币,实行收用,一面催促中央银行,迅速筹设分行,以资调济。双方并进,庶可维系于无形。”[36]在长沙市商民协会的不断呼吁和请求之下,1926年底召开的市党部第二次代表大会,还通过了请政府整顿金融统一财政案、设立商民银行案、提倡商民生产合作社及消费合作者案,这些措施无疑都对当时的商民较为有利。[37]


稍后,在市商协的大力支持之下,钱业商协邀请省市党部商民部、商协、银行界头面人物又专门召开了救济长沙金融会议。市商协常务委员左益斋、省民会议商民主任王聘莘,以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之行长均出席了会议。经过商议后决定采取如下办法:(一)由三银行共同负责,“陆续运现来湘,救济市面金融”;(二)“各钱庄联合持政府护照,派员赴汉,运现回湘救济。”紧接着,长沙市商民协会又致函中国、交通两银行,说明时下各县各埠均拒收钞票,吸收现金,金融危机日益严重。湖南银行倒闭后,湘省己无银行,全赖钱商在汉口转运现金接济,“刻下省垣生意凋落,汉口钱商不愿放款来湘”,时逢冬令,入口货多,出口货少,现金有出无入,市面极为恐慌。“贵银行为吾湘金融枢纽,负有调济金融之责,务望即日由汉运集大宗现款,来湘放出,以轻利率,维而(持)市面”[38]。


除采取上述措施,为了缓解市场交易中现金极端短缺的燃眉之急,长沙市商民协会还推出了一些临时性的应急举措.例如,1927年1月10日,市商协合作部提议发行临时金融救济券100万元,“限期兑现收回,藉以维持市面”[39]。为慎重起见,长沙市商民协会还经过充分商议,拟订了发行金融救济券简章。该简章共计10条,第1条首先说明“本市商民协会为救济市面金融起见,发得(行)定期兑换证券,定名为’长沙商民临时金融救济券’”。该救济券发行总额为光洋100万元,分作5元和10元两种,自发行之日起限6个月兑现,完全收回。凡本市商民得以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有价证券,向市商协抵押借款,每一商家借款以一千元为限。该简章由长沙市商民协会执行委员会议决后,呈请省政府核准施行。[40]在当时金融阻滞的特殊困难情况下,这一措施应该对商家不无帮助,能够产生一定的缓解作用。


在这一年的阴历年关将至之时,省政府也面临着比较严重的财政困难,希望长沙市商民协会“召集省垣较为殷实富商,先行筹借整款光洋十五万元,以应急需,而资周转”。[41]市商协站在广大商民的立场上,考虑到时值金融紧迫,商家普遍亏损严重的情况之下,不能再增加其负担,遂对省政府的借款要求委婉加以拒绝。接着,长沙县政府也向市商协提出组织各业进行摊派,筹借洋10万元,以完成省政府规定的筹款任务。市商协为了维护各业利益,对此也没有应允。


不仅如此,商民协会自成立之后,为了减轻广大商民的负抵还曾一再提出废除各种苛捐杂税的要求。在这方面,可以说商民协会发挥了与商会相类似的作用。1926年12月底,长沙市商民协会就曾通告各业,调查所受苛捐杂税痛苦,拟建议省民会议议决废除。通告指出:查省民会议筹备处业己成立,对于商民建议事项,己设有专门委员,研宄一切。现在我商界最感痛苦者,实为苛捐杂税,层出不穷,以致商协日形凋敝。欲为取消之运动,非联合各团体在省民会议时议决,万难收效。惟各行业之情形不一,苛捐杂税之名目,亦复繁多,本会于短期间,难于一一查悉。兹特通告,仰各分会于文到三日内,将现在本业之苛捐杂税名目以及征收方法,并其他关于商民应建议事现详细列为议案,报告来会,以便汇送交省民会议筹备处,逐一决议,催促政府施行。事关本身利害,万勿延迟自误,是为至要。[42]


当时的报章刊登这则通告时,认为商民协会掀起了一场废除苛捐杂税之运动,并采用这一说法作为标题,以大号字体登载该通告。可见,市商协的这一举动颇受舆论的关注。还应说明的是,在性质和功能方面商民协会虽有着明显的政治特征,但湖南有些行业成立的商民协会分会仍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以往行业组织的某些经济功能,如长沙市商民协会瓷业分会发布的公启称:本会为整顿行规起见,业经大会议决,凡在长沙市营瓷业者,须一致加入本会。并议决各种瓷品价格,划一不二,如有破坏规章者,即公同议罚。”[43]显而易见,整顿行规,尤其是制定本业商品划一不二之价格,并对违反该规定者予以处罚,都是传统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能与权力。新成立的商民协会承袭了行业组织的这些职能,表明其兼有某些经济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综上所述,可知长沙市与长沙县商民协会成立之后,发展较为顺利,声势和影响也比较大,在组织广大商民参与商民运动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促进了湖南各地商民协会的建立,也使整个湖南的商民运动获得了长足进展。但是,湖南的商民运动也曾遭遇其他地区少有的一些意外事件的影响。尤其是长沙市商民协会,于1927年1月被苏广业店员捣毁会所,使其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有关具体情况,将另撰专文予以详细论述。


本文刊于《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感谢华中师范大学近代史研究所硕士刘可提供稿件。


注释:

(1)关于湖南商民运动的概况,尤其是湖南商民协会的特点,乔兆红的《大革命时期的湖南商民运动》(《求索》2005年第9期)一文,曾进行过简略的论述。此外,冯筱才的《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台湾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4章第1节也曾提及湖南商民运动。

(2)所谓“三·二〇”事件,又称“中山舰事件'据杨奎松最近提出的新看法,主要是指蒋介石为阻止汪精卫和季山嘉的所谓倒蒋阴谋,于1926年3月20日下令在广州部分地区实行戒严,占领中山舰,逮捕身为共产党员的海军局代局长李之龙。为配合这一行动,免生变故,蒋还一度收缴了苏联顾问卫队的武器,暂时拘押担任卫戍广州任务的第二师中的共产党员党代表包围了省港罢工委员会。杨奎松认为,目前国内有关这次事件范围的说明,似有夸张渲染之处。见杨奎松:《国民党的联共与反共》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28页。

(3)参见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台北: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95-96页。不仅如此,192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商人运动议决案》还曾具体指明:商民协会中如果有我们的同志,我们的党团工作,亦不可放弃,以图实现我们的政治主张。’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4册,1979年4月内部印行,第80页。

(4)从长沙县和长沙市商民协会俩会后来虽各保留名称,但实际上实行了合并篤备成立的具体情况看,原长沙市商会会长左益斋是代表工商界参与其事的重要核心人物。像这样由原商会会长为核心,筹备建立该地区商民协会的情况,在此前的广东省尚很少见到。这恐怕也是为何湖南商民协会强调与原商会合作,而不是进行对抗的原因之一。详细情况后面还会论及。

(5)长沙县商民协会昨日筹备成立大会.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18日。左益斋出生于1876年,湖南长沙县人。1896年中秀才,1902年入湖南公立法政学堂就读u戊戌变法时倾向于维新救国,在清末担任湖南咨议局议员,湖南光复时附和革命,出任都督府民政部民政司次长。后转入商界,参与创办湖南电灯公司、湖南实业银行、民众轮船公司等重要企业,成为长沙工商界元老。曾担任长沙市总商会会长、长沙市商民协会常务委员。1949年以后任湖南省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委、长沙市工商联筹委会主任、省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委员等职。1951年2月去世。参见黄曾甫、黄曦龄:左学谦的生平事略.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6)见张亦工《商民协会初探》,《历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41页。这里需要说明,张文注明这段引文的出处为巴库林著、郑厚安等翻译的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1925-1927年中国大革命札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3页。但笔者查检该书此页乃至全书,却并未看到这段话,或许出处有误。因张先生己经离世,无法求证,只能暂时存疑。另外,当时直接参与国民党中央商民部工作达两年的黄诏年,在1927年曾编写出版了一本小册子《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据该书统计,截止1927年5月,湖南全省商民协会及分会有300处,但会员人数只有2万人(见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之“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0辑第33-34页、这与15万人的说法相差甚远.

(7)据陈独秀1926年10月在一次报告中说:“在湖南方面,最近全省代表大会,CP分子占百分之四十余,左倾者百分之十余,中立者百分之二十余,右派百分之十余,湘区初取放任态度,一切议案,都让左派自己起草,一是免得说我们包办,二是借以考察左派的能力与理论,但开会一星期后,议论纷纭,无一点成绩,CP分子不得不出面包办,其结果,议决案及选举均依照我们的意见通过。’陈独秀关于国民党问题的报告(1926年11月4日、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291一292页.

(8)肖伯麟:大革命时期的衡阳商民协会.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5页。本文作者原名肖远纶,“马日事变”后改名肖伯麟,系衡阳宝华堂书局青年店主,因受新思想影响,倾向进步,经同业、原中华书局店员陈锡圭介绍,于1923年加入中共。“马日事变”后逃离衡阳,与曾省三到长沙,一度在省商民协会工作。1928年8月在长沙国民党市党部自首,嗣后在外谋生多年。1978年病逝.

(9)据《广州民国日报》报道,似乎1926年11月下旬湖南全省商民协会即己成立。该报称:湖南“现各县商民协会纷纷成立者己有数十县,湘省党部商民部,乃联合数十县商民协会,组成湖南省全省商民协会经电呈中央商民部察核,己由中央商民部颁发旗帜印信交省党部转发。查该会会员甚众,会务亦甚发达,湘省商民,均受该会指挥,将来商民保障,更加稳固矣。’(《湖南商民之大团结》,《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11月25日)但是,长沙本地的报纸却对此并无报道.

(10)肖伯麟:大革命时期的衡阳商民协会.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8页。据其回忆马日事变”后,省商民协会尽管未与省农协会和省总工会一起被解散,但积极参与省商协和各县市商协的中共党员都纷纷受到迫害,或者被杀,或者逃离,也有的投降变节。到1927年底,湖南全省商民协会就逐渐销声匿迹了.


参考文献:

[1]国民党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四次会议记[M].长沙:大公报,1926年8月22日.

[2]湖南省商民部.湖南商民运动概况[M].中央商民部编印:商民运动.第6期,1926年10月21日.

[3]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1卷,“湖南近百年大事纪述”,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08页.

[4]商民运动决议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88页.

[5]党员须全体参加群众运动[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20日.

[6]长沙县商民协会昨日之会议[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20日.

[7]长沙钱业组织商民协会[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17日.

[8]各行业纷纷成立商民协会分会.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19日.

[9]长沙县商民协会纸业分会开筹备会[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20日.

[10]市县两商民协会合并之经过情形[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29日.

[11]商民协会成立盛况[N].长沙:大公报,1926年12月10日.

[12]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编者自印,内部发行,1983

[13]陈伯勋:长沙市商民协会的回忆.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14]县商协代表大会本日开幕.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13日;长沙县商民代表大会开幕纪闻.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14日.

[15]县商民协会代表大会之第二日.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16日.

[16]各县特约短信?醴陵.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18日.

[17]各县特约通信?益阳.长沙:大公报,1926年12月30日.

[18]钟澄光:湖南省商民运动概况.中央商民部编印:商民运动.第16期,1927年6月25日.

[19]衡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衡阳市志(上)第五编,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20]商会改选又决裂矣[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19日.

[21]县署请公团调解商会纠纷[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30日.

[22]省党部派员促进商民协会[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30日.

[23]各县特约通信?湘潭[N].长沙:大公报,1926年11月1日.

[24]湘省商运近况[N]?长沙:大公报,1927年2月21日.

[25]市商协执委会议记[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8日.

[26]筹备省商协会之积极[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10日.

[27]省商协成立筹备处[N].长沙:大公报,1927年2月19日.

[28]全省商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法通过[N].长沙:大公报,1927年2月20日.

[29]本部迁鄂途中及最近两月来工作概况[M].中央商民部编印:商民运动.1927.

[30]关于湖南省商协请款之核议[J].中央商民部编印:商民运动,1927.

[31]商民协会联席会议记[N].长沙:大公报?1926年9月25日.

[32]津市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津市旧商会概况[M].湖南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33]县商协劢行商民补习教育[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24日

[34]农工政策实施后之湖南各方状况之一斑[N].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3月8日.

[35]钱业执委向市商协会声明金融停滞原因[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14日.

[36]商民协会请设中央分行[N].长沙:大公报?1926年12月22日.

[37]长沙市代表大会第六日[N].长沙:大公报?1926年12月26日.

[38]关于救济长沙金融之要闻[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9日.

[39]商民协会提议发行临时金融救济券[N].长沙:大公报.1027年1月11日.

[40]长沙市商民协会发行金融救济券简章[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16日.

[41]省政府向市商协抵借十五万元[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26日.

[42]商民协会废除苛捐杂税之运动[N].长沙:大公报?1926年12月26日.

[43]长沙市商民协会瓷业分会公启[N].长沙:大公报.1927年1月6日

[33]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34]四个月移民千余户[N],解放日报,1941.5.23

[36]晋绥行署指示各地普遍开义田办义仓[N],解放日报,1944.10.6

[37]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1编[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

[38]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9辑[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39]山东抗日根据地[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

[40]冀鲁豫边区的剿蝗斗争[N,解放日报,1944.11.25

[41]吴宏毅.从灾荒中站起来[N,解放日报,1944.8.29.

[42]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43]任弼时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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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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