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试论1921年“商教联席会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02 次 更新时间:2020-05-26 08:25

进入专题: 商会   教育会   联席会议   国民会议   华盛顿会议  

朱英 (进入专栏)  

摘    要:

1921年10月华盛顿会议召开之前, 全国商会联合会和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上海共同举行商教联席会议, 通过了若干重要议决案, 公开发表了对内和对外宣言, 呼吁停止军阀混战, 表达外争国权之一致民意, 并向全国各公团发出召开国民会议的倡议书。本次联席会议是近代商界与教育界跨界组合的一次创举, 被誉为国民大会成立之先声, 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关键词:商会; 教育会; 联席会议; 国民会议; 华盛顿会议;


1921年10月12日至17日,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和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在上海隆重举行商教联席会议。这是近代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商界和教育界两大全国性团体,面对国内外特殊形势而联合筹备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当时的报纸多有报道和评论,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理应引起当今研究者的重视。但查检相关论著目录索引却并未找到研究商教联席会议的成果,为此笔者不揣浅陋,撰文对这次会议略作论述,以就教于方家。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共同筹备召开这次商教联席会议的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和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分别是什么样的团体?它们能够代表全国的商界和教育界发起商教联席会议吗?

商会和教育会都是在清末之际清政府推行“新政”,实施振兴工商和地方自治背景下诞生的近代新式社会团体。率先成立的是由工商业者组成的商会。1904年初,刚刚设立的商部奏准颁行《商会简明章程》,要求各级官员劝谕商人设立商会。随后,凡属商务繁富之区,无论省垣或城埠均相继设立商务总会,商务发达稍次之地则设立商务分会。在清末民初,商人是一个广义的历史概念,不仅指现今狭义的商人,而且也包括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者,几乎涵盖了与整个实业相关的所有人员。商会的成员以狭义的商人为主,但也包括其他行业的人员,其会员为各业推选的代表,大多是不同行业声望素孚的头面人物。各地商会的宗旨虽表述不一,但大都不外乎联络工商、调查商情、开通商智、振兴工商等。例如最早成立的上海商务总会,在试办详细章程中指明其宗旨为三条,分别是“联络同业,启发智识,以开通商智”;“调查商业,研究商学,备商部咨询,会众讨论,以发达商业”;“维持公益,改正行规,调息纷难,代诉冤抑,以和协商情”1。1905年成立的苏州商务总会,“以保护营业、启发智识、维持公益、调息纷争为宗旨,将下列各项实力施行,择要汇报商部查核。(甲)调查各业盛衰;(乙)研究商学,发明新理;(丙)改良物品,推广销场;(丁)联络同业,和协商情。”2因此,“建筑于各商之上”而作为“众商业之代表人”的商会诞生之后,很快就成为联络工商各业、代表工商业者利益最重要的新式商人团体,拥有“登高一呼,众商皆应”的巨大号召力。

但是,清末的商务总会和分会都是地方性商人团体,虽然在联络本地工商各业、维护商人利益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缺乏能够统合各地商会的全国性组织机构,限制了工商业者开展全国规模的统一行动。上海商务总会领导人意识到这一缺陷,在清末曾发起成立华商联合会,虽得到一些商会响应却直至清朝灭亡也仍未正式建立。民国元年工商部召集全国商会以及其他工商团体的代表在北京举行临时工商会议,此时已有更多的商会意识到:“时至今日,无论对内对外,皆决不可无全国商会联合之机关。”3上海和汉口商会遂联络参加会议的各地商会代表,发起成立全国商会联合会。经两次召开筹备会议讨论相关具体问题,于1912年11月20日举行成立大会,宣告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以下简称“全国商联会”),总部设北京,上海设总事务所,各省各侨埠设事务所。全国商联会“以联合国内外商人所设之商务总、分会、所,协谋全国商务之发达,辅助中央商政之进行为宗旨”3,成为统合各地商会的全国性最高商会机关,在中国近代商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时人指出:“吾国商会始由局部的结合,进而为全体的结合;由各别的行动,进而为统一的行动。”4在此之后,全国商联会即作为全国工商业者的领导机关,通过举行常年大会和临时大会的方式,召集各地商会代表汇聚一堂,共同讨论保护商人、振兴工商的各项举措,以及商议应对特别重大事件的方略。

教育会的诞生稍晚于商会。清末“新政”期间,清政府鼓励创办新式学堂,发展新式教育,同时为仿行宪政而实施地方自治,将地方上的一部分市政、民政、教育、卫生等管理权限下移至民间社会团体,于是出现了为数众多的各类新式民间社团组织,成为近代中国民间社会兴盛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1906年清朝学部奏陈各省设立劝学所,鼓励绅董充任总董。同年又奏准设立教育会,以使“官绅相通,借绅之力以辅官之不足,地方学务乃能发达”5。1909年清政府颁行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规定学务与教育为地方自治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堂、蒙养院、教育会、劝学所、宣讲所、图书馆、阅报社”等,均一概由地方绅民办理。于是,教育会开始在各地陆续成立,成为近代最重要的新式民间教育团体。

例如苏州绅董较早设立的是学务公所,“与官设学务处相表里”。1906年地方官府设立官办学务公所,饬令原绅办学务公所改名为长元吴学务总汇处,受其统辖,不再是民间教育团体。次年,苏州绅董创办长元吴教育会,作为新的绅办教育团体,其机构设置较诸原学务公所更加完备。但在林林总总的各地教育会中,影响最大者当属原名江苏学会,后改名为江苏教育总会的著名教育团体。其宗旨是“专事研究本省学务之得失,以图学界之进步”,凡绅士与学务有关系者,能担任推广、扶助学务者,兴办工商实业卓有成效者,均具备入会资格,其主要活动为建立师范学校,培养教员、管理员,推广小学校,以谋教育普及,同时“劝设实业学校,养成农工商实业之才”6。

各地教育会普遍设立之后,当时也面临着与商会相似的境况。因缺乏统合各地教育会的全国性机关,很难联合起来共同开展全国性的重要活动。在清末,各省的教育会仅1907年在上海举行过一次全国教育联合会,“第属临时召集,故此后无继续开会者”7。中华民国建立后,教育界的有识之士意识到:“欧美诸邦,对于教育多取联络主义,各国教育会常有开联合会之举,讨论教育利害得失,以条陈于教育行政官厅,既无上下隔阂之虑,又无远近纷歧之弊,法至善也。”8中国也亟宜仿照此法召集全国教育会联合会。1914年直隶教育会会长张佐汉呈文教育部,请求批准在津召开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如蒙允准,拟于明年四月在津举行,届时并乞钧部派员监临,藉资指示。”教育部力予支持,批示“拟开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共同讨论教育事宜,可谓知所先务,事属可行,务即悉心筹备,届时由部派员莅会可也。”8随后,直隶教育会即致函各省教育会,请“推选三二员于明年阳历四月二十号前后一律到津与会”。

1915年4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开会于天津,集全国教育名家于一堂,精密研究,用促教育之进步,是诚民国第一次之创举也。”发起人张佐汉致开会词:“佐汉深信此会为国民战胜于精神之起点,日后吾国教育,在唤醒国民,使人人有责任心,抱同一之目的,积极进行,一扫从前粉饰敷衍之病。……庶几此后吾国教育事业,国民与政府双方均有积极进行之精神,吾五族国民,正可因外患之打击,淬厉以须,发挥吾固有之精神,以战胜于二十世纪也。”9大会通过的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会章规定,“联合会由各省教育会及特别行政区域教育会组织而成,定名为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以体察国内教育状况,并应世界趋势讨论全国教育事宜共同进行为宗旨”,由各省教育会及特别行政区域教育会分别推选代表三人担任会员,“概为名誉职”,联合会每年的“双十节”开大会一次。10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全国教联会”)设立后得以统合各地教育会,成为唯一的全国性民间教育团体,也是全国教育界的最高领导机关,对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因而颇受舆论关注。7

由上可知,全国商联会和全国教联会都是在民初借助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中华民国成立后的新局势而得以建立,分别是代表商界和教育界的全国性团体和最高领导机关。两会都定期举行会员大会,实际上是商界和教育界的全国性会议,汇聚全国各地的精英共商要策,为促进工商业和教育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影响。但因分属商界和教育界两个不同的社会界别,直至1921年商教联席会议之前,全国商联会和全国教联会都一直未曾联合举行过任何重要会议。

1921年间,无论商界还是教育界都面临着内政外交的重要时刻。国内“政潮幻变,兵祸连年”,不仅“商界历年所受苦痛,有非言语所能形容者”,教育界同样也深受其害。外交方面,“自欧战以后,世界商业政策竞争之焦点,咸集中于我国,故英美各国均曾开联合会以求所以发展之策,中国商人有利害切身之关系”,尤其“自太平洋会议发起以后,中国代表问题与南北之争,大足贻外人以分裂之讥,吾等正当藉此机会,得一确切之决案,以表示我中国一致之民意。……太平洋会议为中国存亡关头,我等商人自当屏却政治之臭味与手段,作公正之讨论,牺牲一己,服从公众,则真正之民意庶能发扬于国外矣。”11所谓太平洋会议即华盛顿会议,由于中国问题是列入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之一,而且中国也被邀请派代表出席,故而引起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在此前巴黎和会的外交努力未达到目的,无论政府还是民间各界都希望能够得到美国的支持,通过华盛顿会议实现目标。“不特失之于巴黎和会者可收之于华盛顿会议,举凡有损我国独立主权,如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关税行政、列国在华驻兵及设租界等事皆可由是而取消,并继之以退还庚子赔款焉。”12不过,社会各界也意识到当时的中国自身仍存在种种问题,要达此目标绝非易事,必须联合起来向华盛顿会议“表示我中国一致之民意”。正是由于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促成了商界与教育界的跨界联合,最终使商教联席会议得以举行。

全国商联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常年大会,至1920年应在汉口举行第四次大会,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延而未开,引起一部分商会不满。根据全国商联会章程的规定,如遇紧要事项,“各省、各侨埠总商会有一处以上之请求、三处之联署、过半数之同意时,得召集临时会”。31921年1月底,苏州总商会向全国商联会江苏省事务所提议:“现际发生困难,惟请速召集全国商会联合会,赖全国舆论之解决,方为正办。”13苏省事务所表示赞同并向各省事务所发函征求意见,在致上海总商会的公函中提议本次临时大会仍在上海举行。上海总商会经过常会讨论,同意如有五省以上附议即在沪召开,结果有近十省赞同举行临时大会。会期初定当年8月底或9月初,后延至10月初才正式召开。

全国教联会“向例于十月十日举行,本年因太平洋会议开会在即,对内对外皆有表示国民公意之必要,适全国商会联合会在沪开会,而全国教育会联合会赴粤代表又多路出上海,故由上海总商会及江苏省教育会发起开商教两联合会联席会议,于本年十月在上海开会,地点在上海总商会”14。1921年全国教联会将要举行的是第七届大会,地点定在广州,经商议决定各省与会代表先至上海参加商教联席会议,结束后再一起赴广州出席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最初倡议举行商教联席会议的上海总商会和江苏省教育会,分别是全国商会和教育会中领袖群伦的代表者。上海商会不仅成立最早,而且曾经在全国发起抵制美货运动以及动员各商会参加国会请愿运动,也是清末民初成立全国商联会的主要倡导者,享有全国“第一商会”誉称,具备相当大的号召力。江苏省教育会则在全国的教育会中与上海商会的地位十分相似,拥有显著的影响力。由这两个在全国商界和教育界地位突出的团体发起举行商教联席会议,自然能够比较顺利地付诸实施。

当然,商教联席会议能够得以顺利举行,主要是由于会前双方各自讨论并多次沟通联络,共同筹备,就许多重要议题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最初的计划,“拟十月一日开商教联席会议”,但因时间过于短促,至开会日全国教联会“各省代表远者尚在途中,故该会苏省代表沈信卿于前日先到全国商会联合会临时事务所接洽一切,昨日由商会联合会派代表三人,到该会复商,决于昨日下午四时开谈话会……共商进行手续,众均赞成”15。1921年10月1日下午4时半,全国商联会和全国教联会先期到沪的代表,在上海总商会会议室“开联席谈话会”,讨论联席会议规则、开会日期以及成立太平洋问题研究会等事宜,初步议定联席会议规则“由发起联席会议之上海总商会与江苏省教育会起草”,关于联席会议开会日期,沈信卿说明“联席会议本为解决关于太平洋会议重要问题而起,其定在十月一日者,乃欲于中国代表四日启行之前有所表示,今闻须于十五日放洋,则无论如何,须于是日之前开议,现已决定为五日,商联代表所差无几,教联方面明日汪精卫君到后,已及六省,则二三日间,或足法定数,拟即于五日举行,众皆同意”。之所以需要设立太平洋问题研究会,全国教联会会长黄任之给予了说明:“太平洋会议关系非常重大,而其内容,又甚为繁复,商教因各有职守,大体虽甚明了,究少切实研究,拟开会之前,组织一研究会,汪精卫、余日章二君于外交颇多探讨,蔡孑民君新自海外归来,于外交上必有新事实贡献,可否在五日前请三君将太平洋会议问题演讲一次,俾各代表尤明其真相,庶于联席会议时,讨论尤为精细。结果,赞同者多数。”16此次谈话会相当于商教联席会议的预备会,对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但此次谈话会确定10月5日为商教联席会议开幕之日,仍因全国教联会到沪代表不足法定数而延后,倒是全国商联会的临时大会在10月5日正式开幕了。

据《申报》报道,“全国商会联合会已于昨日正式开幕,教育会联合会亦于今日在西门外江苏教育会正式集议。在两会尚未正式开幕以前,关于商教联席会议,曾经几度之接洽,由商教两方面推举起草员,草拟联席会议规程。教育会方面,由江苏代表沈信卿君与商会方面接洽。据教育会方面之预计,六七两日,必可将联席会议规程完全通过,八日起,在总商会开商教联席会议五天,专讨论外交提案,至十二日竣事,十三、十四两日,将提案整理完善,提交十五日放洋之总代表。在开会期内,尚须提案,由商教两联会发起外交善后团,容纳全国各人物,共同讨论。”除此之外,两联合会还初步议定“在太平洋会议期内,设立常设机关于上海,静待大会结果,随时准备应付,以为提案后之后盾。教育会同人俟总代表出发后,十六七日即行联袂赴粤开会”17。

按照商教联席谈话会的部署,上海总商会与江苏省教育会起草了商教联席会议规则初稿,具体内容如下:一、本会议以全国商会联合会、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组织之;二、本会议地点临时定之(本届在上海举行);三、本会议须两联合会到会代表,得各省区之过半数,方得开议;四、本会议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以商教两联合会主席任之,主席之正副,抽签定之;五、两联合会之代表,皆得出席于本会议;六、出席代表对于本会议议案之讨论,皆得发表其意见;七、本会议之表决权,以省区为单位,每省区之商会,与每省区之教育会,各有十权;八、议案取决多数,可否同数,取决于主席;九、本会议之提案,以两联合会固有之提案方法行之(如有临时动议,须经出席代表十人以上之附议,方得成为议题);十、本会议之提案,以两联合会有共同关系者为限(本届以太平洋会议问题及与太平洋会议有关系各问题为限);十一、议案应付审查者,由主席指定审查员审查之。18全国商联会讨论通过了商教联席会议规则,“主席说明商教联合会议发起原因,请赞成者起立,全体通过。又将规则付讨论,除第二条加‘暂’字,其余均无修改”19。同一天,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三次预备会也讨论了相同的内容,另还商议了“全国商会联合会、教育会联合会联席会议宣言”的起草事宜。20会议规则的制订对于商教联席会议的顺利举行至关重要,商教联席会议开幕后在首次大会上又正式讨论通过了这一规则,仅对第七条有所修改。

商教联席会议的开幕日期可谓一而再、再而三地延后,从最初所订之10月1日延至5日,后又延至8日,结果届时仍未举行,加之全国商联会临时大会已于5日开幕,连日忙于开会讨论其议事日程,似乎无暇顾及商教联席会议的召开。10月6日全国教联会在江苏省教育会再次开预备会,讨论商教联席会议相关事项21。10日10日,上海总商会、江苏省教育会、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都隆重举行了“双十节”国庆纪念活动。沪上报刊称:“此三会为现在上海最有力量之团体,故国闻通讯社本埠通讯,题曰‘三大团体之庆祝盛会’。”22“双十节”过后对于将要赴广州开会的全国教联会代表而言,时间更为紧迫。全国教联会遂向全国商联会表示该会代表赴粤日期不能延误,必须立即召开商教联席会议,否则筹备多时的联席会议将会流产。在11日全国商联会临时大会开会前,大会主席聂云台说明:“顷得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来函,以教育会亟须赴粤开会,请于明日即开商教联席会议,以研究对内对外诸大问题。”23以此付表决,获全体通过。至此,商教联席会议的确切开幕日期才终于确定下来,这意味着全国商联会的临时大会将暂时休会,全体代表转而出席商教联席会议。



1921年10月12日下午,延误多日的商教联席会议得以在上海总商会议事厅正式开幕。会期5天,至17日结束。共计开大会六次,审查会四次(其中外交审查会一次,内政审查会三次),到会的商会代表有来自全国14省和三个特别区的121人,教育会联合会代表有来自全国12省和三个特别区的29人,合计150人。24议决案共九件,包括复北京蔡元培电为外交联合会事、公推余日章、蒋梦麟为本会代表赴美宣传民意案、对内宣言、对外宣言、阻止烟酒借款、致各省军事当局劝告息争裁兵案、请派顾维钧充华盛顿会议首席代表电、设立全国商会教育会联合会驻沪办事处案、通电各省议事会等联合组织国是会议案。

12日第一次大会推聂云台为临时主席,首先报告商教联席会议发起之原由,然后讨论会议临时规则,将第七条修改为“表决用起立表决法,取决多数,可否同数时由主席决定之。但表决有疑义时,经五省区以上之附议,用投票表决法,每省区教育会、商会,各有十权”。第七条修改后第八条已无保留必要,故予删除,其余照原案通过。25随后按照通过的议事规则,用抽签法确定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会长黄任之为当日大会正主席,聂云台为副主席。接下来主席提请代表讨论蔡元培发来的两电。蔡原拟到沪参加商教联席会议开幕式,后因故未能及时到沪出席,遂致电江苏省教育会转商教联席会议,说明:“北京各团体国民外交联合会通电联合全国团体发起全国国民外交联合大会,谅承鉴及,日前特委元培到沪接洽组织,谊不容辞,以校务牵掣未克即行。此会与教商联会宗旨本属相同,各团体代表不日来沪协议办法,共策进行,如蒙赞同,乞先电复,以便转达。”26商教联席会议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有代表认为“国民一致对外,自属毫无疑义,惟北京团体多为人利用,本会应加注意,免为人所骗”。另有代表附议“北京每发起一团体恒为官僚军阀所操纵,吾人对此举须审慎从事,勿贻后悔”。最后,商教联席会议复电蔡元培:“本会议本为研究外交问题而起,对于国民外交联合事宜,颇极赞成,惟本会议甫开,一切办法,尚待慎重讨论。谨先电复。”25从文字表述看,商教联席会议实际上对蔡元培电文中提及的发起全国国民外交联合大会并没有明确表示赞成。

次议请余日章、蒋梦麟代表两联合会赴美宣传民意案,余、蒋二人已是上海各团体推举的赴美列席太平洋会议和宣传民意的代表,商教联席会议需要议决是否也请二人作为商教两界的代表。讨论时有商会代表主张再推举两人,“为余蒋两君后援”,另有人建议“此时可先请余蒋两君代表赴美,一面从速筹募经费,如得巨款,再行推人继续前往”,但也有人提出太平洋会议“会期已近,经费募集为难”。“主席以由两会先行委请余蒋两君为赴美代表付表决,通过。”第三案关于太平洋会议提案和第四案联席会议对外宣言案,均系对外,合并讨论,议决交付审查,次日大会报告。第五案整理内政案与第六案联席会议对内宣言案,“众仍主按照前两案办法,合并审查,主席付表决通过。”25

13日下午商教联席会议开第二次大会,主要议事日程一为外交审查报告,二为内政审查报告,三为关于商教两界有共同利害关系之提案。大会主席首先“报告昨日议决本联席会议公推余日章、蒋梦麟两先生赴美,宣传民意,本会应开一欢送会,以便会员与代表交换意见”。至于具体欢送方式,“先函询代表,何时有暇,再行定期,多数赞成”。随后按议程开议外交审查报告,“由审查长沈恩孚报告,略谓审查商教两会提案,有三点相同。甲、税法平等;乙、撤销领事裁判权;丙、派遣代表。现在代表问题已另案办理,兹将甲乙两项,参照原拟宣言草案,稍为修正,请候公决。当由书记长将宣言朗诵,讨论多时,对于关税问题略有修改。”对于内政审查报告,“审查长袁希涛报告审查情形,对于原宣言书略加修正,大致仍照原案通过。散会时已六时矣”27。

14日大会召开之前首先举行了欢送会,余、蒋二人应邀到会并发表演说。余日章在演讲时表示:“今日承全国商教两联合会开会欢送,实不敢当。……适两会有一对外宣言,当即本此申诉吾人所受之痛苦,激发列国之公道心,以求世界之安宁。”他希望“诸君在国内努力,勉作后盾,吾等在美誓当尽力”。蒋梦麟在演说中强调:“吾与余君凡有一分之力,当尽一分之力做去,尤望国人对内有统一国家之设计,以使一致对外。”28是日大会先讨论对内宣言,“照原案付表决,多数通过”。接着,讨论停止局部战争审查报告案,“付表决,亦通过”。联席会议向各巡阅使、各省督军、各总司令发出请停止局部战争的电文。28要求裁兵和停止混战,既是商教两界的强烈愿望,也反映了社会各界的心声。

15日大会议事日程有审查报告、组织国民会议案、商教联席会组执行委员会案、关于商教两界有共同利害关系之提案、反对烟酒借款案等。其中反对烟酒借款案系上次会议的临时动议,本次大会提交讨论,决定以联席会议名义致电国务院、财政部表示商教两界坚决否认烟酒借款。关于商教联席会合组执行委员会案由江苏武进县商会提出,得到许多省区代表连署。其理由书阐明:“若开会之后,会员四散,而无一长存之机关,为之枢纽,则何从以实行之。故今宜于大会中议决,即由本会合组一真正国民团体之事务所,设总所于上海,设分所于各省区,以收指臂之效,而行议决之案。”原案还附有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草案。29

大会第一次讨论组织国民会议案时出现了意见纷歧,有代表认为:“国民两字,包含甚广,不如改称国民代表会议,由各法团代表组织,较为妥捷”;另有代表“主张应加入农会及其余团体”。一时意见纷纷,“同时起立者甚众,反对、赞成两派各有言论。主席以时迟不能多讨论,乃谓名称现暂不必争执,但是否有组织此种会议之必要,付表决,多数通过。忽有第二十席王秀山起立,谓表决有疑义,此种重大事件,应投票表决,以省区为单位。发言甫毕,赵叔雍、马息深、沈元等九人,同时起立。赵叔雍以拳击棹,大声狂呼,秩序几至纷乱。”主席说明如认为表决有疑义,应有五省区以上代表附议,结果江苏、湖南、吉林等七省附议,只得宣布“前次起立表决应作无效,惟今日为时已迟,投票须待明日举行”29。

对于国民会议案全国商联会先前已在其临时大会上进行过讨论,江苏武进商会提交“请由全国商会联合会发起,邀集全国教育会、农会,发起农商教育联合会议,以定国是案”,认为“民国十年以来,政治上虽有南北之分,人民毫无畛域观念,然外邦不察其实,屡藉口我国不统一,为种种之欺凌,故统一问题,实为当务之急。此外裁兵问题,犹关重要,欲裁兵,更须废督。……兹事重大,非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不可。”讨论中有代表指出:“至国民大会,即须召集,亦当从有统系的团体着手”;另有代表强调“工人为社会上之重要分子,农会若加入,工会尤不可不邀其参加”。大会主席聂云台则认为事关重大,仅商会难以确定,“明日商教联席会即开议,武进商会提案似非商会一方面所能解决。惟欲招集农会工会,颇有困难。农会虽有其名,而组织完善者殊鲜,工会者则更困难,且工会中有不属工界者,有名无实,无宁实事求是。此案似应付审查。”23

16日大会继续讨论前日议而未决之国民会议和合组执行委员会案。对国民会议的讨论仍然众说纷纭,仅名称即出现国民会议、国是会议、国民代表会议三种,有代表“对于三种名目详加区别,谓最好组织国民代表会议,进而成国是会议”。大会决定将此案付审查,当晚开审查会。关于合组执行委员会案,最后议决设立商教联席会议驻沪办事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督促执行商教联席会议的议决案。 (39)

17日最后一次大会的议程为审查报告组织国民会议案、报告本会议经过案由、决定对内对外宣言发表手续,最后一项议程是举行闭会礼。值得注意的是在讨论国是会议案时,就是否将工会列入参加团体出现了较为激烈的争议,最终以表决方式否决将工会列入。国民会议案讨论通过之后,举行了简短的大会闭幕式,由赶至上海的蔡元培致闭幕辞。

1921年的商教联席会议虽为期不长,但却称得上是商界与教育界之间跨界组合的一次创举。商教两界对于本次联席会议均给予了高度肯定,商会认为:“此次全国商会教育会联席会议,为国民大会成立之先声,亦为商教两界破天荒之创举。会议中所讨论及议决各案,俱关系国家重大之事,足引起全国人民之注意者。”11教育会则指出:“综计此次开会期间虽短,而议决案之性质甚为重大,颇足表示吾国民之公意焉。”14就整个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进程来说,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商教联席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和字斟句酌之后公开发表的宣言,可以说代表整个民间社会对当时内政外交提出了合乎民意的主张与要求,体现出强烈的爱国愿望。其中对内宣言阐明商教两界“以爱国之精神,自决之旨趣,开全国商会联合会、全国教育会联合会联席会议于上海,郑重宣言,我国民无私好、无私恶,能尊重民意者共戴之,不能尊重民意者共弃之”。这份对内宣言还强烈呼吁政府遵从民意,切实整理财政和整理军政。政府“果因执行民意,感受困难,定当合全国民力以盾其后,倘尚畏难因循,不能副国民之责望,我国民惟有行使约法赋予之主权,促其退位,以避贤路。国之存亡,宁尽当局之责,实我国民全体之责也”30。作为民间社会团体的商联会和教联会,以这样的激烈口吻向政府提出宣言,并以政府是否尊重民意作为拥戴还是共弃的标准,无疑是前所未有的壮举。

商教联席会议的对外宣言,也义正词严地提出了一系列维护国家主权、符合中国人民利益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根据国际平等原则,凡不公平之条约,有妨碍中国之安全,或东方之和平者,均否认之。凡国际间之缔约或协定,于中国有关系而未经中国同意者,亦否认之。(二)各国不得藉口特殊地位或某种关系,以冀获得中国任何一部分势力范围及特种权利。“依据前两条,我国民特为声明如左:(甲)应取消日本二十一条之要求及所强取之满蒙山东等一切权利,并促其履行无条件交还青岛之宣言。(乙)应取消片面协定之关税条约,使中国关税得国际间之平等。”30这份理直气壮的对外宣言,向即将举行的华盛顿会议集中体现了中国的一致民意,成为中国出席这次重要国际会议的强大后盾。

商教联席会议的对内对外宣言除在当时各大报上刊登之外,会议结束后全国商联会和全国教联会还共同署名,将这两份宣言印成题为《商教联席会议对内对外宣言书》的16页小册子,向社会各界团体广泛赠送。联席会议书记长王言纶为其专门撰写了一篇“缘起”,阐明“宣言书两种系二十省区商学两界之共同主张,代表全国人民之意思,其希望之条件,期在实行,自应将全文披露,以供众览。”31这本小册子的印行与赠阅,当会进一步扩大商教联席会议的社会影响。

不仅如此,商教联席会议还通过议案,发起召开国民会议解决国是,并致电各省议会及各公团,阐明:“我国民苦水深火热久矣,政治纠纷,法律失效,兵戈满地,灾祲频仍,国利民生,不绝如缕。共和国家,主权在民,载在约法,乃竟听其摧残,不加督责,吾民其何以自解?我各公团同人,论分子则均属国民,论团体则各负重责,死生同命,利害相关,本互助之精神,筹救亡之大计,鉴兹危局,谅表同情。本联席会议合全国商界教育界代表在沪开会,议决联合贵会等为较大之组织,策群力以拯颠危,集众思以谋国是,如荷赞同,盼于十二月二十日以前,复到上海总商会本会议驻沪办事处,俟赞同者得半数以上,再行通告,请推代表集沪,共商组织及进行方法。”32在此之后,商教联席会议驻沪办事处承担了国民会议的联络与筹备工作。次年5月,以“国是会议”命名的重要会议在上海隆重举行,会场仍设在上海总商会议事厅。大会“通过议案十五件,并特组织国宪草议委员会及国民监督财政委员会”。国宪草议委员会于6月19日成立,公推张君劢起草宪法,“自六月二十四日起至八月二十三日止,开临时会九次,常会七次,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甲种一百零四条,乙种一百零一条,公告全国”33。国是会议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影响更大的一次由民间社团组织的全国性重要会议,而其得以举行离不开商教联席会议的最初动议、发起与联络。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涵盖了来自社会的各重要界别,也是在商教联席会议跨界组合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实现了各个重要界别的共同组合,体现出近代民间社会力量的广泛联合及其重要影响。

不过,对商教联席会议的实际作用和效果也不能评价过高。因为无论是对内宣言还是对外宣言,商教联席会议虽然都提出了顺应民意的主张和要求,但实际上却没有能力付诸实现。不仅如此,在当时的报章上甚至还接连出现对工商联席会议的负面评价乃至激烈批评,而且这些批评都是来自于上海的工界团体。工界团体为何对工商联席会议颇为不满,原来是事出有因。前曾提及,商教联席会议最后一次大会讨论国民会议案时,就工会是否应列入参加国民会议的公团名单内出现争议,最终是通过表决的方式给予了否认。当表决“全体通过”组织国民会议案后,高语罕(安徽教育会代表)等代表仍“主张电文上列入工会二字”,其理由是“我国向有四民之称,今既列入商会、教育会、农会,不能于工会独付阙如。盖吾人日用之物,莫不出于工人,无工人即不能生活,故对于工人不能不尊重,语极沈痛”。但马息深(上海商会代表)、赵叔雍(江苏武进商会代表)等人表示反对,并轻率地说出“工人多无智识,字且不识,非教训三年,不配与论国是”这样的不妥话语。随后双方反复辩驳,高称:“智识无止境,且今日之工程师、工厂领袖,多由外国毕业者,其智识未必即居吾人之下”,马谓:“今之工会,非纯粹工人所组织,多为政客武人所利用”,高反诘:“利用二字,若无限制,则今日之商会、教育会及银行公会、报界联合会能担保独无人利用乎?”34由于双方争持不下,大会主席只能以电文是否加工会付表决。表决结果赞成者仅15人,反对者占绝大多数,工会遂未能列入电文之内。从这一表决结果可以看出,当时的商界和教育界中除少数之外,绝大多数尚未意识到工人以及工会的作用及其影响。会议讨论发言的具体情况见诸报端后,马息深、赵叔雍在会上的不当言论激起工界强烈反响,认为是对工人的极大侮辱,纷纷向商教联席会议提出质问和批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教联席会议的声誉。

上海中华电器工界联合会、工商友谊社率先联名致书抗议“商教联席会议组织国是会议,通过拒绝工界加入,骇人听闻”35。接着,中华劳动联合会发起联合上海各工会、各公所于10月23日开联席大会,“讨论此事,将发表宣言,通电全国力争”36。中华全国工界协进会则公推王吉人、史观涛二人为代表,至上海总商会责问聂云台:“商教联席会议发表国是会议通电,不肯列入公[工]会,是何用意?”聂解释其原因:一是“工人无正式统一之团体”,二是“现在无纯粹工人组织之团体”。史观涛指出:“商教联席会议否认工会,此举似不妥,是日会场议论多有侮辱工人人格之处,代表等为争工人人格计,不得不向先生声明,并望有以致之。”聂只得表示:“以个人私意,颇愿工会亦加入国是会议,当时尚有十余人亦表同情”,但受限于议事规则,只能按表决结果处理。并说“国是会议召集尚须在二月以后,不妨从长计议”37。

但风波并未轻易停息,中华全国工界协进会在报上登载质问赵叔雍、马息深书,要求“二君明白答复,登载报端”38;中华劳动联合会也发表致赵、马二人函,质问“两君排斥工人,不许加入国是会议,究竟根据何种法律”;驻沪参战华工会则发表宣言,谴责“上海全国商教联席会发起什么国是会议,竟将工界拒绝,……他们这种举动,即令开会也不能得好结果”39。北京工业协会致电上海工界,称商教联席会议“竟屏工界于社团之外,是不啻蔑视我神圣之劳工,敝会同人实深愤激”,并表示要“坚决争持,贯彻初志,敝会同人,自当起为后盾,一致进行”40。可见,此事导致商界、教育界与工界之间产生了不必要的矛盾冲突,致使上海工界认定商教联席会议“无解决国是能力,此项商教联合会,誓不赞成”41。在此情况下,商会代表马息深仍拒不接受质问和指责,在复函中表示:“会场言论,不负对外责任,此通例也”;另还认为“照现行商会法,工会已合并改组商会,不能认为拒绝加入。……前日会场所论,论法律上之工会,实无拒绝工界加入之意也”42。全国工界协进会指出这种答复“引法律为护符,以职业教育为抵塞,敝会认为无诚意之答复,殊不满意”43。

最后,上海各工界团体举行联席会,制定以下办法:不加入商教联席会议之国是会议,发表宣言,宣布该内容与工人不能为伍,决定组织上海工团联合会,通电全国工界团体一致进行,自行讨论国是会议。有报章认为此系“因受侮辱引起觉悟”44。由中华劳动联合会领衔,上海12个工界团体发表的宣言称:“我们应该准备纠合全国的劳工,择定相当地点,召集一个真的国是会议,以救济被智识阶级投机商人和议员先生们闹糟的祖国。凡属不生产而分利的份子一概不许加入,即非工人组织的工会,非农民组织的农会,也不许加入,特此宣告全国。”45甚至连《上海总商会月报》发表的一篇题为《国是与国是会议》的文章,也认为:“今日国是会议,工团尚未加入,此大缺憾也。盖国是会议既为国民自动合作之机关,则凡属国民之团体,应有加入之义务,若故为畛域,别分门户,则对于国是会议之根本命意,未免有所背驰,吾深望与会诸公亟起而弥缝此缺憾也。”46经过此番风波之后,商会和教育会也知其存在不当之处。至1922年5月国是会议正式举行时,工会也被邀请加入。参加的团体由原先的省议会、农会、商会、教育会、银行公会、律师公会、报界联合会等加上工会,变为“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

另外,商教联席会议期间还曾发生一件令新闻界不满之事。此事缘于大会讨论通过对外宣言后,主席“劝暂勿发表,各报已按照主席劝告,均不登载,独动议之汤节之君所办之商报,单独揭载全文,因此提出质问书,请主席答复。”这份质问书由专门报道联席会议新闻的各报记者张冥飞、严谔声、侯可九、严慎予、张静庐等多人共同署名,指出:“昨在议场关于对外宣言一节,承主席先生一再谆嘱,暂勿披露,敝报等为尊重主席意见起见,是以均未登载。不料贵会汤副议长所办之商报,将全文悉记本日报端,且暂不登载一事,由汤副议长首先提议,何以首先违反?是否有副议长之资格者,即有特别自由之权利,可不必尊重主席之言论,抑不必顾及个人之提议?用特专函奉询,即祈明白答复,以定从违。”28次日大会开始时,主席黄任之对此事予以解释说:“昨日通过草案,为时已晚,致各报均未送稿,其先登者乃自行携去。嗣后应送各报稿纸,均须一律,不可有先后之分。”黄说完后因有事先行告退,聂云台接任大会主席,“谓此系已过之事,即将原函交书记长,正待宣读,忽有人谓开会要紧,何必虚掷光阴,更有二十二号杨子春谓各记者如不愿听,尽可出去。各报记者遂相率而出。”这样的结果当然更增添了新闻界的不满,有报纸在报道这一事件后发表评论指出:“此种愚弄蔑视新闻界之事,不幸发现于公开之教育会商会联合会之席上,实可惋叹。惟念各代表必多明白事理者,以一二人之荒谬行为,而不满意于其全体,固亦吾人所不愿。……既有此愚弄蔑视于前,将何以转圜补救于后,此则联合会之事,非可以一二人之故,遂置新闻界之愤慨于不顾也。”28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商教联席会议存在着某些不足或缺陷,发生了上述令工界和新闻界不满意的事件,但仍可以说是瑕不掩瑜,并不影响我们在整体上对商教联席会议的作用与影响作出肯定的评价。


注释


1 《上海商务总会第二次暂行试办详细章程》,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等编:《上海总商会组织史资料汇编》上册,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第70页。

2 章开沅等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辑,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第17-18页。

3 (4) (16) 马敏等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2辑上册,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第187-188、190、211页。

4 (5) 《立宪国民会议行动敬告我商人》, 《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会报》1916年第9、10合期。

5 (6) 《学部奏拟教育会章程折 (附章程) 》, 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版, 第357页。

6 (7) 《江苏学会暂定简章》, 《东方杂志》1906年第12期。

7 (8) (13) 峄闻:《论全国教育会联合会》, 《教育周报》 (杭州) 第181期, 1917年11月。

8 (9) (10) 《详教育部请开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文》, 《教育周报》 (杭州) 第55期, 1914年10月。

9 (11)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纪事》, 《中华教育界》 (上海) 1915年第6期。

10 (12)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会章》, 《教育研究》 (上海) 1915年第26期。

11 (14) (40) 《全国商会临时大会议事始末记》, 《上海总商会月报》1921年第1卷第5号。

12 (15) 曾琦:《第三国际党之华盛顿会议观》, 《东方杂志》1922年第19卷第2号。

13 (17) 马敏等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3辑上册,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第226页。

14 (18) (41) 《第七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纪略:商教联席会议之发起及经过》, 《教育杂志》 (上海) 1922年第14卷第1期。

15 (19) 《全国教育联合会谈话会记》,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2日。

16 (20) 《全国教商联席谈话会记》,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2日。

17 (21) 《商教联席会之进行》,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6日。

18 (22) 《全国商会联合会第二次会纪》,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7日。

19 (23) 《全国商会联合会第四次开会纪》,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9日。

20 (24)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三次预备会纪事》,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9日。

21 (25) 《全国教育会联合会预备会纪》,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7日。

22 (26) 《国庆纪念日之八面观》,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11日。

23 (27) (38) (39) 《商会联合会开会记 (五) 》,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2日。

24 (28) 关于到会省区及代表人数的记载略有出入, 有的称“到会代表人数, 商会一百二十一人, 共代表十七省区;教育会三十人, 共代表十六省区”。《第七届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纪略:商教联席会议之发起及经过》, 《教育杂志》 (上海) 1922年第14卷第1期。

25 (29) (31) (32) 《商教联席会议开会纪 (一) 》,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3日。

26 (30) 《蔡孑民先生两佳电》,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2日。

27 (33) 《商教联席会议开会纪 (二) 》,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4日。

28 (34) (35) (60) (61)

《商教联席会议开会纪 (三) 》,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5日。

29 (36) (37) 《商教联席会议开会纪 (四) 》,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6日。

30 (42) (43) 《全国商会联合会全国教育会联合会联席会议宣言》,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16日。

31 (44) 王言纶:《缘起·商教联席会议对内对外宣言书》, 1921年, 第1、3页, 无出版信息。

32 (45) 《商教联席会议开会记》, 《申报》 (上海) 1921年10月18日。

33 (46) 《中华民国八团体国是会议》, 《江苏省教育会年鉴》 (上海) 1923年第8期。

34 (47) 《商教联席会议之末幕》,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8日。

35 (48) 《工界之国是会议观》,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19日。

36 (49) 《工界不满意国是会议》,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22日。

37 (50) 《工界与聂云台之谈话》,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23日。

38 (51) 《工会质问商会代表》,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24日。

39 (52) 《驻沪参战华工会宣言》,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26日。

40 (53) 《北京工界致沪工界电》,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27日。

41 (54) 《上海工界致北京工团电》,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30日。

42 (55) 《工界与蔑视工界之笔战》,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28日。

43 (56) 《工界诘质赵叔雍》,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30日。

44 (57) 《各工团联席会议纪》,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0月31日。

45 (58) 《十二工团之宣言》, 《民国日报》 (上海) 1921年11月2日。

46 (59) 茹玄:《国是与国是会议》, 《上海总商会月报》1922年第2卷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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