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北伐之前商民运动在广东的发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52 次 更新时间:2017-08-0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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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英 (进入专栏)  

[摘要]国民党在北伐前后开展的商民运动率先发端于广东。1924年国民党中央商民部在广州正式设立,积极指导商民参与一些政治运动,动员商人成立商民协会,筹办商民运动讲习所,对商民运动在广东的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1925年11月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商民部成立后,也大力开展商民运动。其具体措施包括拟定广东省商民运动计划,指导各县市镇商人成立商民协会,编辑出版《新商民》杂志和商民运动丛书,对商民进行广泛深入的革命宣传,同时也动员商民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并从事各项调查活动,使当时广东地区的商民运动十分活跃,商民的政治热情也得到明显提高。


[关键词]商民运动  商民协会  商民部


所谓商民运动,有时也称商人运动,指的是北伐前后国共两党,尤其是国民党为从事国民革命而开展的一种民众运动,可以说与当时的农民运动、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妇女运动的性质相类似。商民运动的具体目标,乃是通过动员广大中小商民成立商民协会,支持和参加国民革命,同时打击和孤立反对革命的买办及大商人。1924年7月国民党中央在汪精卫的提议下设立了实业部;同年11月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56次会议通过,将实业部改为商民部。一般认为,国民党推行的商民运动始于1924年11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商民部。到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商民运动决议案》,这一时期是商民运动的初期阶段。初期阶段的商民运动主要限于在广东一地开展,在其他地区并无多少成效和影响。因此,广东是商民运动的最早发源地,对后来其他地区商民运动的开展具有某种示范效应,值得认真考察和探讨。(1)


一、中央商民部的设立与广东商民运动的起步


1924年11月国民党中央商民部的正式设立,是商民运动能够得以开始推行的重要条件。此前国民党中央所设之实业部,由汪精卫出任部长。该部之职责范围虽与商业和商民相关,但当时很少提及发动和领导商民运动。为何将实业部改为商民部,按照国民党有关方面的说法,“当时对于商民阶级并不是不注意,中央执行委员会里设有实业部,是专门计划实业的,掌理实业部的是精卫同志。但后来因为实业二个字范围太泛滥,而且实际上实业的事情是对商民的,所以于十三年十一月间改实业部为商民部,中国国民党的商民运动便于此时发生。”[1]不过,许多学者都认为国民党中央改实业部为商民部,并开始推行商民运动,主要是因为受同年发生的商团事件的影响。(2)这1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不应忽略。1926年《政治周报》上发表的题为《商民运动之经过》一文,也承认实业部虽先前即已设立,“后以广州商团之变,知本党向来与商人过于隔膜,致使大多数商人不明了本党之主义与政策,而为帝国主义者及走狗反革命派之谣言所蒙惑,不断发生其反革命之行动,因而益知商民运动更刻不容缓,故后更由实业部改为商民部。实业部改为商民部之计划,系于十三年十月十二日实业部代部长甘乃光所提议,经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商民部遂于十一月成立。”(3)


有关中央商民部初始成立时的具体情况,史料记载并不多,因而目前的了解也不很详细。我们查到1926年初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的中央商民部办事章程,从中可以大致了解其基本情形。该章程共计3章13条,第1章为“商民部之方略”,其第1条首先说明“商民部之目的在引导全国商民使之参加国民革命”;第2条规定“商民部之主要工作,在根据本党之主义及政策及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商民运动议决案,对商民方面从事宣传及谋其实施”;第3条特别强调“商民部实施商民运动计划时,须特别注意使之与农工群众相联络”。关于商民部的具体职责,其第4条规定了如下几方面的内容:指挥各省各特别市商民部、制定全国商民运动计划、联络商民团体并协助其发展、对于全国工商业之调查及改善、出版关于商民方面之宣传小册子及周刊传单、执行本党关于商民运动之各种决议。第2章为“商民部之组织”,其第5条主要是规定商民部的联席会议与本部会议制度。“关于部务,有重要事件发生时,由本部召集联席会议决定之”,列席者包括有关系之各部部长(如工人部、农民部等)、有关系之党部(如中央党部所在地之省党部或特别市党部及商民部等)、有关系之法定团体(如商民协会及其他商会等),另还包括“其他本部认为应请列席之团体及个人”。本部之会议,主要是中央商民部决定各种执行之事件,列席者有部长、秘书、干事、编纂以及其他由部长临时指定列席之职员。除此之外,关于特别事项中央商民部“得设各种委员会决定之,其组织法临时由本部拟案送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之”。第6条确定商民部所设之办事职员及其职责为:部长之下设秘书1人及干事、编纂、录事、特派员等职员,分任各项工作。秘书协助部长整理部务、保管文书及图书、编制部务报告、起草一切公文函件、并与各机关接洽,部长不在时,代行部长之责任;干事协助秘书处理部内各项工作;编纂编辑关于商民方面之各种宣传品,如周刊、传单及小册子等;录事职掌抄写及整理部内各种文件书籍报纸等;特派员在外宣传及调查商民状况,协助各地商民组织商民协会。由上可知,除部长之外秘书的职责较广,权力也较大,这与先前成立的工人部、农民部的情形是比较相似的。第3章为“商民部办事细则”,主要规定了以下若干具体事宜。第7条:“本部定每星期二、日开部务会议一次,讨论及决定工作之进行”;第8条:规定各职员办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以下各条还分别规定每周工作向中央常务会议报告1次、接到各省及特别市商民部工作报告应即油印分发以作参考等内容。(4)


关于国民党中央商民部成立之后具体开展了哪些活动,目前由于史料的限制我们知之不甚详实。但从当时《广州民国曰报》的零星报道中,可以发现商民部曾多次召集广州市商民党员开会,共同讨论“保障广州商民治安办法”,以及宣传和动员商民参加国民革命。另外据商民部自述,该部还采取各种方式指导商民参与一些政治运动,如赞成国民会议、平定刘杨叛乱、支持五卅运动等。


在北方战事和政局出现新的变化之后,孙中山提出召开国民会议的主张,国民党随后发表时局宣言,呼吁由现代实业团体、商会、教育会、学生联合会、农会、工会以及各政党等方面的代表举行国民会议的预备会议。新成立的中央商民部遂积极动员商民呼应孙中山和国民党的这一主张,召集商民党员及商民协会会员,举行赞成国民会议大会,反对段祺瑞所召集的善后会议。在商民部的推动下,正在筹备中的广州市商民协会即议决“用本会名义”,通电拥护国民会议,反对善后会议。[2]商民部后来还曾派人出面动员广州“四商会”成立了广东商界国民会议促成会,这些对于促进商民关心时事与政治均不无裨益。(5)紧随其后,在国民党平定以刘震寰、杨希闵为首的滇桂军叛乱的过程中,中央商民部也竭力动员和争取商民的支持,希望建立新的党商合作关系。在国民党进行第一次东征时,刘、杨与唐继尧相勾通,图谋占据两广。国民党一方面发起声讨唐继尧的宣传运动,另一方面准备回师平定刘杨之乱,经商民部的推动,商民协会在讨唐运动中发挥了呼应作用,公开发布了声讨唐继尧的通电。[3]起初,商人对于唐继尧与刘杨相勾结之真实面目认识不清,在工农团体通电反对声讨唐继尧时,“惟商人方面,则未有表示”。中央商民部遂召集“四商会”会董20余人专门开会,由部长廖仲恺、秘书甘乃光以及汪精卫、胡汉民等国民党要员出席,“报告政治近状,及唐继尧祸粤阴谋”,其后即有商民协会通电声讨唐继尧之举动,使商界的态度和行动与国民党得以保持一致。在刘杨叛乱时,不肖商人“不敢如往者之勾通军阀,联同作患。故在杨刘之役,虽未能使商人如各工人之能积极为革命政府效力,然消极上已减少其勾通军阀反抗革命之行动”。[4]


在五卅运动中,中央商民部不仅动员商人积极参与,而且尽力促成工商之间的联合,以便为商民运动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五卅惨案发生后,商民部“即指导商民协会,联同各界,组织农工商学兵援助上海被害华人联合会,后扩大组织,变而为对外协会。总商会、市商会、商联会亦随商民协会之后而加入本部,复召集四商会会董及真光、先施、大新三公司、米行代表等,组织一广东商界对外经济绝交研究会,讨论检查劣货之方法,及经济绝交之一切进行。后该会移为四商会自动组织,由本部派干事一人,指导其进行。在此次运动中,四商会对于募捐及工商联合之进行,尤为尽力”。[4]就直接推动商民运动的发展而言,积极发起和动员商人尽快成立商民协会,是商民部成立之后所开展的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商民部成立之始,以为商民不接近革命之心理,非一时所能改变,欲改变其固习,使之接近革命,非先改善其组织不可。现在原有商会,则又为商棍所把持,极难加以改善,非新立一完善商会,以为之提倡不可,因是而有广州市商民协会之组织。”[4]可以说,中央商民部设立之后即致力于开展动员商民参与国民革命、发起成立商民协会等工作,这些都标志着商民运动开始发端,而广东商民协会的成立与发展,则在很大程度上当可看作是国民党推行商民运动获得初步成效的重要体现。


起初,商民部组建商民协会的具体办法,“系以商民党员为基本会员,在未正式成立以前,由商民党员先行加入,候正式成立后,始准非党员之商民加入。其作用盖欲使全会大权操于商民党员之手,得以指挥灵便,使其他非党员之商民,不能不就范以参加革命运动也。”1924年12月广州市商民协会即开始筹备建立,至1925年2月,在广州正式成立了第一个商民协会一广州市商民协会。(6)该会“以互相协助,谋广州工商业之发展,并协助政府以谋商民之利益为宗旨”;对会员的资格并无特别要求,“凡本市中国商民之愿遵守本会章程及议决案,并依期缴纳会费,得会员二人以上之介绍者,皆得为本会会员”;“凡入会者,收基本金一元,月费四毫”。根据广州市商民协会简章之规定,该会主要有如下职责:筹划本市商民之公共利益及保卫,调查本市商业状况,排解会友纷争,筹划本市工业之发展,如会员有受屈情事,代伸诉于官厅,筹设商品陈列所、商业学校等。在职员设置方面,该会设执行委员若干人,掌管会务,由委员互选会长1人、副会长1人,并由委员互选常务委员5人,会同会长、副会长执行职务。“执行委员由会员以行头为单位,每行选举一人,但一行人数在一百人以上者,则每百人得添选一人。”广州市商民协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机关,每半年开会一次,议决一切进行计划,选举下届执行委员,大会闭幕时执行委员为最高机关。执行委员任期为一年,但可连任一次。除此之外,该会还根据实际工作之需要,酌情设立总务部、交际部、调查部、教育部、出版部等。如需修订章程,须经执行委员会或会员500人之提议,由会员大会修定之。[4]不过,广东的第一个商民协会在历经数月筹备终于正式成立之后,其后的几个月中却又较少看到其开展相关活动的消息,有学者猜测其原因是由于时局动荡所致,这期间的“商民运动也似乎因为广州时局的不稳定而停顿下来”。[5](P35)


不过,广州市商民协会的成立,在当时对商民运动的发展仍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因为“这时广东省党部是还没有成立的,而全国的各级党部也通通没有商民部的设立,中央商民部只有直接的陆续在广东派员去组织”。[1]因此,中央商民部仍然继续致力于在广东全省建立商民协会,并派人到广东各地进行宣传和动员。另据商民部叙述:“本部对于商民协会之组织,实取试验态度,故其组织内容甚简单。然自广州市商民协会成立后,该会商民对于革命工作,颇为尽力。因是始信商民协会之组织,颇足为商民运动之良法。故决定扩大组织范围,组织各属商民协会,而各属有觉悟之商民,感于旧式商会之不适,亦纷纷呈请组织。”[4]继广州市商民协会之后成立的商民协会,是1925年4月诞生的广州南郊商民协会,其会员在初建时约50余人。(7)随后,在1925年又有以下若干商民协会相继成立。8月成立的中山县商民协会,会员1300余人;9月成立的深圳商民协会,会员90余人;10月成立的中山县小杭商民协会,会员200余人;12月成立的新洲商民协会,会员80余人。(8)稍后,中央商民部还曾派出特派员黄锦荣、张振鹏赴梧州,“除指导梧州市商民协会成立外,并调查梧州商民状况,协助梧州市党部商民部进行一切商民运动事项。”据黄、张二人报告,他们赴梧之后,“召集各小商人开演讲大会,宣传国民革命与商民之关系,及商民协会组织之重要,该处小商人听后大受感激,现在加入商民协会者甚为踊跃。”[6]这些商民协会的建立,表明新设立的中央商民部在推动商民运动的兴起过程中还是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除此之外,中央商民部在当时开展的另一项较有成效的工作是筹办商民运动讲习所。商民部“鉴于深入商民队去的人才,非特别加以训练造就出来不行,遂建议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创办一个中国国民党党立商民运动讲习所”。[1]1925年8月,商民部即在报上通告商民运动讲习所章程并开始招生。该讲习所直隶于中央商民部,“以培养热心党员,专作商民运动,以期协助各地商民协会之组织及进行为宗旨”。根据商民运动讲习所章程之规定,首期招收学员40名,3个月毕业,然后将派往各地组织商民协会及协助各该商民协会之进行;学员报名资格为:凡国民党党员有中学或相当程度、热心商民运动者,均可投考;具体操作方法是由佛山、江门、顺德、中山、东莞、石龙、新会、汕头等地商会保送2名学员,其余在广州招足;首期讲习所预算经费600元,由中央商民部筹措,后经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又追加600元,学员不收学费、堂费、讲义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讲授课程有:孙文主义、中国国民党党纲释义、帝国主义侵略史、商民运动与国民革命运动、对商民宣传方法、中国商业现状、商业常识、现代经济组织、现代政治概要、商民团体之实状等。商民部在提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筹办商民运动讲习所意见书》(台北党史会藏档,汉1542)中还特别说明此项举措之意义:“本党为使一般商人晓然于帝国主义者之进攻现状,与整顿商民组织,使商民与本党接近起见,应开设一商民运动讲习所,养成商民运动人才,以指导商民以[内]则改造其组织,外则导之以抵抗帝国主义与军阀,以期明了本党之主张,共趋国民革命之正轨。”


第一期商民运动讲习所的招生考试工作看来并不顺利,所以直至当年10月间才正式开办。经过3个月的学习与培训,到次年元月第一期毕业生也只有28人,并没有达到首期招收40人的预期目标。尽管如此,第一期商民运动讲习所的举办仍培养了_批当时急需的商运人才,“现在这般同志,均握各地商协的要冲,努力于商民运动之成绩是不小的,这是商民运动开花的原始栽培者。……自从这般同志出去工作后,加以广东省部的协助,商民运动自此遂入而为渐进时期了。”[1]


二、广东省商民部的设立与广东商民运动的扩展


对于商民运动在广东的起步,中央商民部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影响,但是,要使商民运动得到进_步发展,仅在国民党中央设一商民部却又是远远不够的。就一般情况而言,中央机构主要应该是一个决策部门,它大多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及其具体措施进行宏观指导,不可能在各地成为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各项政策的真正执行者,应该是相关的各级下属机构。因此,中央商民部的职责主要只是制定有关商民运动的政策,引导和推动商民运动的发展,其办事章程也明确说明“商民部之目的在引导全国商民使之参加国民革命”。虽然在起步阶段,中央商民部在其所辖地的广州直接参与了商民运动的一些具体发动工作,但要使商民运动得到更进_步发展,如果仍然仅仅依靠中央商民部的努力,势必会有鞭长莫及和力所不能之感。很显然,商民运动的扩展,需要在省市县各级国民党党部中均成立商民部,与中央商民部相对应,作为承担领导和从事各地区商民运动的基层机构,形成一个从上至下的层次网络,这样才能真正满足商民运动发展的需求。


国民党地方党部的组织工作,虽然在“一大”之后即已开始着手进行,但起初似乎并不是很顺利,仅在上海、北京、汉口、广州等少数大城市有一定成效,这与当时国民党直接统辖地区范围有限和政治影响力较小不无关系。即使是在广东,国民党省党部的建立也延宕了较长时间,直至1925年10月国民党广东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才选举了24名执行委员及候补执行委员,并成立了国民党广东省党部,下设组织部(杨匏安任部长)、农民部(彭湃任部长)、工人部(刘尔崧任部长)、妇女部(何香凝任部长)、青年部(陈孚本任部长)、商民部(范其务任部长)。国民党广东省党部的建立,尤其是广东省商民部成立之后,与中央商民部紧密响应,对于促进广东省乃至相邻省区商民运动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这次会议对商民运动也比较重视,时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的共产党人谭平山,被推为本次国民党广东省全省代表大会的主席,他在会上做党务报告时即提到,“中国的商人实亦国民革命群众之一”,应通过开展商民运动使他们积极参加革命。[7]


广东省党部商民部在当年11月正式成立后,即大力开展商民运动。最初担任部长的范其务不久后调任汕头市长,改由秘书刘中悟任代理部长。广东省商民部意识到:“商民运动,为民众运动之一种,商民为民众之一部,当国民革命进程中,宜加入合作,增加国民革命力量,革命方易成功”,因此,“本部本此职志,自客岁十一月成立以来,迄今半年,对于商民运动极为猛进,而广东商民运动第一期的发展,至此告一段落矣。”[8]这番话虽带有广东省商民部的某些自夸成分,但从实际情况看,在广东省商民部成立之后至1926年5月的半年间,广东省的商民运动在原有的起步基础上,经中央商民部、广东省商民部和广州特别市党部商民部的大力推动确实也得到了新发展。


广东省商民部成立伊始,拟定了广东省商民运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商民运动策略、组织商民团体以及商民运动之宣传等,然后有目的、有步骤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有关商民运动策略的制定,特别是商民运动如何开展、商民协会章程的拟订,主要由广东省商民部成立的商民运动委员会进行。鉴于“商民运动比较农工运动为难,非资群策群力,殊难奏效”,广东省商民部成立之初,即函请中央商民部、广州特别市商民部派员及函聘对于商民运动有经验者,加上广东省商民部主要职员,联合组织了商民运动委员会。委员有10余人,由中央商民部、广东省商民部、广州特别市商民部以及广州市商民协会的主要成员组成,其中以广东省商民部的职员为多。


在组织商民团体一商民协会方面,广东省商民部的工作成效十分突出。该部成立后,相继派人到各地指导成立商民协会。从1925年12月至1926年5月,在广东省商民部、广州特别市商民部以及各县市商民部的共同努力之下,各地成立商民协会及其分会共有80余处,会员人数达3万余人。具体情况为:1925年12月,广宁县石狗墟商民协会;1926年1月,广宁县南街商民协会、石龙商民协会、顺德县大良商民协会;1926年2月,东莞县商民协会、南海县石湾埠商民协会、新会县商民协会、顺德黄连商民协会、容奇商民协会、桂洲商民协会、勒流商民协会;1926年3月,番禺县东圃墟商民协会、顺德县大晚商民协会、龙江商民协会、龙潭商民协会、龙门县永汉商民协会、东莞县望牛墩商民协会、虎门商民协会、琼崖县嘉积商民协会、陵水县城南商民协会、新村港商民协会、汕头市商民协会、旅店行分会、潮安县商民协会、龙湖分会、惠阳县横沥墟商民协会、平山墟商民协会、白花墟商民协会、三多祝商民协会、淡水墟商民协会、平海墟商民协会;1926年4月,海口市商民协会、广宁县江谷墟商民协会、饶平县商民协会、高要县商民协会、顺德县龙眼商民协会、鸡洲商民协会、岳步商民协会、宝安县西乡商民协会、潮安县商民协会、南桂区鳌头乡商民协会、东关厢共分会、上莆区分会、西关区分会、上东厢区分会、奄港乡分会、鹳巢乡分会、奄埠分会、北关区分会、内外龙溪区分会、登云区浮洋分会、隆津区古楼乡分会、附城分会、潮阳县商民协会、沙龙镇分会、汕头糖业行分会、汕头苏广行分会;1926年5月,台山县商民协会以及公益埠、斗山墟、台城、西宁、新昌各分会、番禺县市桥分会、增城县证果分会、清远县附城分会、罗定县商民协会、江门烟丝行、酱栏行、鲜果行、水果行各分会、东莞县脉沥洲分会、龙门县永丰墟分会。


以上各商民协会,除石龙市、海口市、嘉积市、汕头市、潮安县、顺德县、台山县商民协会之外,其余皆为分会。由此可见,广东地区商民协会的建立,很快就普及到各地之镇墟或者是各行业的基层单位,其普及程度已相当可观,也体现了广东省商民部、广州特别市商民部以及各县市商民部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还可看出,广东各地商民协会及其分会的建立数量,呈现出按月增加的态势,尤其是1926年3至4月间成立的商民协会及其分会数量最多。在派往各地指导成立商民协会的成员中,广东省商民部的黄孟康、许庆之、张祖培,商民运动讲习所的毕业生陈国强、黄诏年、黄锦荣、张振鹏等人,工作十分努力,取得的成效也相当突出。此外还有各特别委员会、各县市党部就近协调和指导,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宣传工作方面,广东省商民部意识到商民运动的发展除得力于商民协会的组织之外,还依赖于对商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此,广东省商民部成立之后在宣传方面也开展了一些相关工作,并且同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首先,广东省商民部编辑出版了《新商民》杂志。其主旨为:1、宣传本党主义,2、唤起商民参加国民革命,3、关于商业上智识之灌输,及商业道德之启迪。编辑内容包括论著、调查、商情、商民消息、报告、函牍汇要、特载等。原定每月出版一期,后因经费所限,改为每二月出版一次,每期印刷1000本,分发广东商民团体及一般取阅。与此同时,还随之印布有关商民运动的宣传标语数万张,“大约以广东商民团结起来,参加国民革命,取消协定关税的不平等条约,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废除病商害民的苛税杂捐,肃清地方土匪为标题。”[8]广东省商民部还曾为该杂志征稿事宜在报上刊登启事,说明“凡不出本刊范围外之商民运动文章及商民状况之调查、市情之纪述等,均一律欢迎投稿”。[9]稍后,广东省商民部又编辑出版了《广东商民》杂志。


其次,广东省商民部还成立商民运动丛书编辑委员会,委员有陈公博、刘中悟、黄鸣_、陈克文、陈孚木、萧汉宗、黄孟康、萧一平、甘乃光、萧楚女等人。该丛书编委会编辑的丛书科目有:关税与广东商人、国民革命与广东商人、告广东商人书、不平等条约与广东商民、广东商人与土匪问题、告港澳广东侨商书、告广东实业家书、新商人与旧商人、黄博开埠与广东商业、政治与商人、告海外侨商书、中国国民党与广东商人,其内容比较丰富,基本上涉及到有关商民运动的各个方面。


笔者以一份广东省商民部在报纸上公开发布的为商民运动告全省商民党员书为例,来说明其宣传工作方面的一些特点。第_,强调国民党的基础是全体民众,国民革命的成功依赖于全体民众的积极参与,为此必须开展商民运动。“本党基础是建筑在全民众上头的,在国民革命时期,农工商兵一切民众,都要联合起来,团结成一条坚固的战线,要这样革命的势力才雄厚,才可以易于打倒帝国主义,易于打倒军阀,所以本党一定要使_切民众都明了,并指导他去参加,这样我们就要去做商民运动。”第二,全体党员都应关心商民运动,尤其是商民党员应在商民运动中发挥先锋作用。“大家都明白为什么要做商民运动,商民党员应该怎样去做商民运动。本来商民运动不独商民党员要参加,任何党员都要去参加,不过商民党员在商民中,关于商民的痛苦体认的清楚,易于接近商民,易于工作,所以商民党员要特别努力去参加。”第三,开展商民运动,需要了解和分清不同商民的具体情况,并相应采取不同的策略。“我们在未实际以前,先要把商民的革命分别清楚,认析清楚,看哪_种是最革命的,哪一种是可以革命的,哪一种是不革命的,哪一种是反革命的,定下对付方针,依照那方针去做,这样才不至于给反革命的利用了,才不至于把工作做错了,才有成效可言。”在这方面,广东省商民部并无什么特别的解释,主要还是将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商民运动决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又重新做了—番说明。第四,具体指明商民党员应该如何积极参与商民运动,“在已有商民协会组织的地方,我们要全体加入,并且要有组织的加入,在里面指挥他进行,训练商民群众,尤其要引导商民多参加一切政治运动;在未有商民协会的地方,我们要全体联合起来发起组织,向商民宣传,指导商民筹备,依照党部所颁布的章程去组织。”最后则是恳切地呼吁:“全广东的商民同志们,加入本党,就要做国民革命工作,商民运动就是国民革命重要工作之一,商民运动是要每一个商民党员都要负一份责任的,大家要努力实际工作,才不愧为一个忠实的党员。”[10]


不难看出,这份告全省商民党员书从多方面阐明了商民运动的重要性、商民党员在商民运动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开展商民运动等,但由于主要是针对商民党员进行的宣传,所以较少论及商民运动对于保护中小商民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对于提高其社会地位方面的作用,也即在经济方面的重要性论述较少,只是侧重于政治方面的影响。这样的宣传虽然也能起到某些作用,但相对于广大中小商民的具体状况而言,仍缺乏更大的号召力和吸引力。这一缺陷实际上并非只在广东省商民部的宣传中存在,在中央商民部乃至整个国民党的宣传工作中也同样存在。


除设计商民运动策略、组织商民协会以及商民运动之宣传等方面的工作颇具成效外,广东省商民部还针对当时发生的重要事件及政局的变化,通过商民协会动员和引导商民开展了许多政治活动。广东省商民部将这些活动内容划归为对商民的实际“训练及指导”,并认为“其活动尤为商民运动实际的要图,故关于政治、社会各种活动,须使商民实际参加为必要”。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活动。


省港大罢工期间,港英当局竭力反间工商关系,广东省商民部则“指导各地商民协会,发起慰问罢工工友,使帝国主义无从施其破坏罢工的谲谋”。商民协会在慰问省港罢工工友书中,大力称赞“诸位省港罢工工友,能够拿出很鲜明的目标,很适当的方法,很严密的组织,负起反帝国主义急先锋的责任,来反抗帝国主义,来与帝国主义斗争,这不独使帝国主义更加动摇,更加发抖,并且洗尽了我们过去许多耻辱,改正了我们过去许多错点,使民族革命更加进步”。慰问书还表示:“我们全广东有组织的革命商人,站在民族革命观点上,站在我们商人的利益上,认定诸位罢工工友,不独是我们反帝国主义的急先锋,并且是我们的好朋友,所以我们特致书来慰问。”此外,“我们已经准备着全体动员,拿实力来援助罢工,使罢工得到最后的胜利。”[11]可以说,在此之前很少见到商人对工人有如此赞誉之词。


济难会是当时为被压迫阶级要求解放而牺牲者的救济组织,广东省商民部也曾“指导各地商民协会,依章组织济难分会”。《广州民国曰报》曾经报道广东省商民部的这一举措:“近以济难会为救济被难革命志士之重要工具,凡属革命民众均须_致参加,以促进革命进行,故特决议:全省商民部通告广东全省商民协会,一律组织分会,全体会员一致加入。”[12]


北京同胞因反对帝国主义者炮击大沽事件举行示威游行,遭段祺瑞卫队开枪镇压,引起全国公愤。“此次段祺瑞惨杀北京爱国民众,举国公愤,商民运动委员会为此特于前星期召集紧急会议,决议把此次反段扩大到各地民众方面去,并令省党部商民部根据决议,发一重要通告与各地商民协会,须联合各人民团体,举行追悼北京死难同胞大会。”[13]广东省商民部积极“指导各地商民协会为反段运动,开会追悼北京死难同志,及通电慰问其家属”。在讨段宣言中,商民协会代表中小商民表现出比较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我们应该全国一致团结起来,拿我们的团结力向着一切帝国主义进攻,向着直奉军阀进攻,要实行速开国民会议,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严办段祺瑞,我们站在广东的全体商民,敢率其全力,牺牲一切来和我们全国的商民同胞,一致奋斗。”[14]


不仅如此,广东省商民部还曾指导商民“组织国民会议促成会,拒绝仇货等”。所谓“仇货”,即抵制帝国主义在不平等条约保护下向中国大肆倾销的商品。时任广东省商民部部长的刘中悟曾在一次顺德全县商民协会代表会议上,就“仇货”行动的作用与影响发表演说:“商民协会的组织,是以革命的商民团体与农工学兵联合,为国民革命工作的。但革命工作,非必人人携枪上前线,就如商民能够协力拒绝仇货,就是为革命工作之一种。何以呢?因谓拒绝仇货,可以制止帝国主义商品的经济侵略,帝国主义者因为不能达其经济侵略的目的,则自由的生活自然就感觉其困难,人民的革命心遂由是而生,此时不用我去打倒帝国主义,而帝国主义自然会破坏了,这不是国民革命的工具吗?许多人说,农工为国民革命的主力军,但我们商民如果协力拒绝仇货到底,则商民尤是打倒帝国主义的义军,请各位代表向各商民促其如此工作为要。”[15]之所以发表这番详细的说词,目的即在于使广大商民充分认识到,抵制洋货对于打击帝国主义,促进国民革命的成功有着重要的作用。


显而易见,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广大商民而言不无积极意义,可以说是当时广东省商民部“使其实际参加国民革命工作”的具体反映。为了保护商民的利益和促进商民参加革命,广东省商民部还积极“调查商民痛苦,调查商民旧有组织,代商民转请政府废除病商苛捐,调解工商纠纷,及处断商民协会间互相纠纷等”。[8]


除广东省商民部之外,在此期间成立的广州特别市党部之商民部,也对广州地区商民运动的发展付出了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该部提交中央商民部的一份工作报告记载,在宣传工作、组织工作、调查工作以及动员商民参加反帝爱国运动等方面,都分别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宣传方面,广州特别市商民部意识到“广州市商民运动正在萌芽,非多做宣传工作,实不易希望其进步”。其具体措施是,约同广州特别市党部各部部长,在总商会处所招待各商界代表,由部长“剀切解释商民入党之必要,并请市内各商会一律从速成立区分部,及宣布本部将来组织商民运动委员会,请各商民赞助,各商人表示态度极佳,……均继起演说,痛言革命之重要”。后又“复在总商会遍请各商会各行商领袖茶会,讨论组织商民运动委员会一切事宜,并请孙[科]部长出席演讲商民运动之意义,农工厅长刘纪文演讲工商联合之必要”。在组织方面,广州特别市商民部还派出职员区磐石、邓华卿等人,赴总商会及市商会,会同该会职员着手办理组织区分部,并指导商民关于入党一切手续。在调查方面,广州特别市商民部主要开展了两项调查,“一种是调查市内各商行、各商会内容之真相,一种是调查与商民有切身利害关系之税捐”,前项调查由商民部职员直接进行,后一种为函托各商会商行代为调查,“盖捐税与商人有密切之关系,托其调查实较本部为周密也”。在“进行对英经济绝交”斗争期间,广州特别市商民部采取的举措是,召集四商会在总商会讨论具体实施办法,并请国民政府主席谭延闺先生等到会报告及演讲,“是日商界到会人数极之踊跃,听各同志报告及演讲之后,大为感动,此商界中一种进步之现象也。”(9)


在《广州民国曰报》上还有广州特别市商民部函托各行商调查各项捐税的原函,照录如下:迳启者:苛捐杂税,为害商贾,吾党最深痛恨。惟广东政局,历年以来,均为军阀把持,以致各项苛税,不特不能及时革除,而且巧立名目,愈出愈多。去年吾党统一广东之后,虽已取消多种,然为养兵以保障广东和平之计,一时犹未能彻底廓清,实深抱歉。现在吾党势力已逐渐向北进展,广东负担,亦可望逐渐减轻。兹为准备将来督促政府豁免苛捐,以苏民困起见,拟先将现在通行之捐税名目种类征额,从详调查,以资考核研究。惟是此种捐税,异常繁杂,非本部有限之耳目所能周详,用特送上调查表若干,敬希将贵会所知,一一按格填写,掷回本部。事关商民疾苦,及吾党政纲建设,想亦贵会行所乐闻也。[16]确如广州特别市商民部所说,苛捐杂税在当时仍然是困扰工商、影响经济发展的一大弊端,取消苛税也是广东工商业者的急切要求。即使是在国民政府管辖的广东地区,类似的情况也并没有非常明显的改变。因此,广州特别市商民部为推进商民运动发展而进行的这一调查活动,自然会受到工商业者的支持与欢迎,同时,广大中小商民参与商民运动的积极性也会因此而得到提高。


在此之后,广东省商民运动又得到进一步发展。由于篇幅限制,只能另撰专文予以论述。


本文刊于《学术研究》2005年第5期,感谢华中师范大学近代史研究所硕士刘可提供稿件。


注释:

(1)有关商民运动最早在广东兴起的情况,乔兆红《1920年代的商民协会与商民运动》(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历史系,2003年5月)和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合湾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曾有简略论述。

(2)例如冯筱才指出,从国民党改实业部为商民部的时间以及同时发起商民协会等相关情势看,实有应付商团事件后果的用意在其中,而不仅仅是“因为实业二个字范围太泛滥”。商民部成立后,担任部长的伍朝枢也曾在公开举行的会议上表示:商团事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国民党以前对于商人方面的工作较少,以致商人与国民党发生隔膜,因此中央特地将实业部改为商民部,以示今后“对于商民方面积极工作”。见冯筱才著《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合湾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1页。

(3)《商民运动之经过》,《政治周报》第6、7期合刊,1926年4月10日。该文未署著者名称,但从文中内容以及多处有“本部”自称等方面看,其编写者应为中央商民部。甘乃光不仅提议改实业部为商民部,并颇受廖仲恺、汪精卫器重,于1925年出任代理中央商民部部长。中央商民部成立后,曾先后担任过部长一职的有伍朝枢、廖仲恺、甘乃光、王法勤、经亨颐等人。

(4)以上对中央商民部的介绍,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商民部办事章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112页。

(5)“四商会”是当时广东报刊上常提的称呼,具体指省总商会、市商会、省商会联合会、商民协会四个商人团体。

(6)许多论著都提到1924年底广州市商民协会即已成立,而且在是年底的《广州民国曰报》上已可看到广州市商民协会发布的一些函电,如《赞成国民会议宣言》等。到12月16曰,广州市商民协会已获得省署批准,但又因会所问题而延宕。《政治周报》登载的《商民运动之经过》一文则说明,广州市商民协会于“十四年二月成立,现有会员二百六十五人”。实际上,广州市商民协会于1924年12月即已开始筹备,但经历时间较长,并没有立即正式成立,从是年12月到1925年2月曾经召开过十余次广州市商民协会筹备会议。在此期间,尽管商民协会尚处于筹备阶段,但却已经开始以商民协会名义在报刊上发表声明和函电。

(7)有的论著认为,该会最迟在1925年7月底便已成立,并且“好像并非由商民部发起”,而与“国民党右派”关系密切。见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第35页。但《政治周报》所载《商民运动之经过》一文明确说该会成立于1925年4月,并将该会列为商民部发起成立的数个商民协会之一。

(8)《商民运动之经过》,《政治周报》第6、7期合刊,1926年4月10日。《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中说:1925年6至7月,又成立中山全县商民协会,有分会40余个,会员3000余人。恐怕其中所说该会成立时间以及分会数和会员数都不是十分准确。

(9)《中国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商民部八九月份工作报告》,1926年,合北党史会藏档,部10256号。谭延闺在此次演讲中阐明:“打倒军阀、帝国主义,要靠人民;人民之中,以农工为最多,以商界为最有力量,与军队之力量相等。……因帝国主义以经济侵略我,我不能以兵力反抗之,只有经济绝交一个办法以打倒之。”参见《全市商民大会之详情》,《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9月23日。

参考文献:

[1]中国国民党中央商人部编.中国国民党商民运动经过[Z].1927年6月,合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收藏档案(以下均简称“合北党史会藏档”),部10690.

[2]广州市商民协会筹备会会议录?第六次会议录[Z].1924年12月9日,“合北党史会藏档”,部4562.

[3]商民协会声讨唐继尧电[N].广州民国日报,1925-05-28.

[4]商民运动之经过[N].政治周报,第6、7期合刊,1926-04-10.

[5]冯筱才.北伐前后的商民运动(1924-1930)[M].合北:合湾商务印书馆,2004.

[6]中央商民部派员赴梧工作[N].广州民国日报,1926-04-29.

[7]广州省党部代表大会谭部长党务报告[N].广州民国日报,1925-10-28.

[8]广东省商民部.广东商民运动报告[J].商民运动(第1期),1926年9月.

[9]省党部商民部启事[N].广州民国日报,1926-01-01.

[10]广东省党部商民部.为商民运动告全省商民党员书[N].广州民国日报,1926-03-19.

[11]各地商民协会慰问罢工工友书[N].广州民国日报,1926-03-20.

[12]省商民部扩大济难会组织[N].广州民国日报,1926-04-21.

[13]省商民部通告扩大反段运动[N].广州民国日报,1926-04-22.

[14]各属商民协会讨段宣言[N].广州民国日报,1926-04-03.

[15]省商民部召集顺德全县商民协会代表会议[N].广州民国日报,1926-04-24.

[16]市商民部调查本市杂捐[N].广州民国日报,19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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