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原:鲁迅为胡适删诗信件的发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22 次 更新时间:2017-04-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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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原 (进入专栏)  

鲁迅、周作人等曾为胡适删诗,此事即便算不上“路人皆知”,也都不是什么文坛秘密。因为,此等雅事,搁在“我的朋友胡适之”那里,不可能藏而不露。果不其然,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就有如下详尽的表述:

删诗的事,起于民国九年的年底。当时我自己删了一遍,把删剩的本子,送给任叔永、陈莎菲,请他们再删一遍。后来又送给‘鲁迅’先生删一遍。那时周作人先生病在医院里,他也替我删一遍。后来俞平伯来北京,我又请他删一遍。他们删过之后,我自己又仔细看了好几遍,又删去了几首,同时却也保留了一两首他们主张删去的。(注: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尝试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10月增订四版。)

胡适大举宣传的“删诗事件”,很可惜,在周氏兄弟的日记及书信集,竟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弟弟好说,这段时间刚好生病,三个月没记日记;哥哥呢,日记在,可就是不提。这也难怪,鲁迅记日记历来十分简要,不像李慈铭、胡适等喜欢抄上谕、贴剪报,将日记作为著述来经营。可还是有例外,比如此前几天复胡适关于《新青年》编辑方针信,日记中便有记载(注:《鲁迅日记》1921年1月3日则有曰:“午后得胡适之信,即复。”见《鲁迅全集》第十四卷407页,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

一个偶然的机缘——北大图书馆新发现一批胡适遗物,其中包括当年删诗的底本,以及周氏兄弟的来信,使得揭穿谜底成为可能。

北大图书馆新发现的《尝试集》删改本,以1920年9 月再版本做底本,封面上有如下三处或红或黑的题签:

“九,十二,廿四,用红笔删改一过。”

“十,一,一,用墨笔又删去两首。”

“叔永,莎菲,豫才,启明各删定一遍。”

叔永等四人竖排并列,加一大括号,表明全都参与;改为横排,只好添上三个逗号。其余的标点,均属原有。如此密集的逗号与句号,可见适之先生“尝试”使用白话及标点符号信心之坚定。

该书的目录上布满大大小小的红圈、黑圈,有代表胡适本人意见的,也有陈衡哲(莎菲)、任鸿隽(叔永)等的选择。目录页旁边,贴一小纸片,上写俞平伯的删改意见,系胡适的笔迹。另有二纸周作人的信,当系他人代笔。最令人兴奋的是,目录页前,还粘贴着一署“树”的信笺,用的是“绍兴府中学堂试卷”纸,乃鲁迅笔迹无疑。

这封新发现的1921年1月15日鲁迅致胡适的信,全文如下:

适之先生:

今天收到你的来信。《尝试集》也看过了。

我的意见是这样:

《江上》可删。

《我的儿子》全篇可删。

《周岁》可删;这也只是《寿诗》之类。

《蔚蓝的天上》可删。

《例外》可以不要。

《礼!》可删;与其存《礼!》,不如留《失望》。

我的意见就只是如此。

启明生病,医生说是肋膜炎,不许他动。他对我说,“《去国集》是旧式的诗,也可以不要了。”但我细看,以为内中确有许多好的,所以附着也好。

我不知道启明是否要有代笔的信给你,或者只是如此。但我先写我的。

我觉得近作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

树 一月十五日夜

三天后(即1921年 1月18日),病中的周作人,还是给胡适去了信,表明其对此事相当重视。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介绍鲁迅遗札,故任、陈、俞以及周作人的意见,只是捎带涉及。

在增订四版《尝试集》中,《江上》仍被保留,对此,胡适的解释是:“我因为当时的印象太深了,舍不得删去。”(注: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

《我的儿子》不只鲁迅主张删,周作人、俞平伯和莎菲也都主张删,没有回旋余地。

《周岁》是为祝贺《晨报》一周年而作,共三节,请看最后一节:“我再贺你一杯酒,/祝你奋斗到底;/你要不能战胜病魔,/病魔会战胜了你!”是白话,但很难说是诗。更重要的是,鲁迅显然对刚诞生的白话诗有可能成为新的应酬工具保持高度的警惕,故特别点出此乃渊远流长因而极易复辟的“寿诗”传统。此诗本系胡适的心爱之作,听从鲁迅的意见,忍痛割爱。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此前两年,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胡适怕被误读,“因此,我老着面孔,自己指出那几首诗是旧诗的变相,那几首诗是词曲的变相,那几首是纯粹的白话新诗”(注: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尝试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9月。)。他所郑重推荐的十四首“真正白话的新诗”,在增订四版中,除《周岁》外,全都赫然在目。

在目录页《蔚蓝的天上》后,有胡适批注:“豫才删,启明以为可存。莎菲删,叔永以为可删。”三比一,少数服从多数,删。

《例外》则只有鲁迅一人提意见,胡适没做解释,将其保存下来。

《礼!》以叙事的口吻,对世俗之以礼责人大加嘲讽,所谓“你们串的是什么丑戏,也配抬出‘礼’字的大帽子”,在胡适肯定是有感而发,可鲁迅出于对诗歌特性的考虑,不主张收入。对此,胡适不以为然,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做了辩解:“又如《礼》一首(初版再版皆无),‘鲁迅’主张删去,我因为这诗虽是发议论,却不是抽象的发议论,所以把他保留了。”

胡适对周氏兄弟的意见,可说是“分外重视”。查《胡适来往书信集》,1921年2月14日,胡适曾致信周作人,转达燕京大学的邀请, 后有一“附启”:

你们两位对于我的诗的选择去取,我都极赞成。只有《礼》一首,我觉得他虽是发议论而不陷于抽象说理,且言语也还干净,似尚有可存的价值。其余的我都依了你们的去取。(注:《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24页,中华书局,1979年。)

胡适之所以特别看重这两位北大同事的意见,是因为在他看来:“我所知道的‘新诗人’,除了会稽周氏兄弟之外,大都是从旧式试、词、曲里脱胎出来的。”(注:胡适《谈新诗》, 《胡适文存》卷一第235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

胡适尊重周氏兄弟的删改,更关注周氏兄弟的表彰。鲁迅肯说出“我觉得近作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这样的话,肯定让胡适欢欣鼓舞。更何况,周作人的信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你近作的诗很好,我最喜欢最近所作的两首。”1921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八卷五号,刊有胡适写于1920年10月10日的《梦与诗》和写于1920年11月25日的《礼!》和《十一月二十四夜》。所谓“最近所作的两首”,当系《礼!》和《十一月二十四夜》无疑。这么说来,胡适之所以坚持保存《礼!》,或许还基于周氏兄弟意见并不一致的缘故。

十几年后,“胡适之体”新诗早已被超越,可由于陈子展的文章(注:陈子展《略论“胡适之体”》,1935年12月6 日《申报·文艺副刊》第六期。),一时间又成了热门话题。可惜,论者贬多而褒少。这时,胡适站出来,发表《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表白“我做诗的戒约至少有这几条”:“第一,说话要明白清楚”;“第二,用材料要有剪裁”;“第三,意境要平实”。胡适抱怨自己的追求不太被时人所理解,称《尝试集》中最能代表其努力方向的,不是那些常被选家看中的,而是《十一月二十四夜》。此文引录全诗,然后颇为自得地称:“这诗的意境颇近于我自己欣羡的平实淡远的竟境。十五年来,这种境界似乎还不曾得着一般文艺批评家的赏识。”(注:胡适《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第12期,1936年2月。 )这里所说的“一般文艺批评家”,当不包括周氏兄弟。甚至可以这么说,正是由于周氏兄弟的欣赏,使得自认“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适之先生,这回一反常态,自我表扬起来,底气十足。

周氏兄弟一致叫好,不像是客套话。事情已经过去了八十年,应该说尘埃早已落定。仔细品味,这首写于1920年11月25日、刊于《新青年》八卷五号的《十一月二十四夜》,确实写得不错。起码在适之先生一生的创作中,属于难能可贵。

老槐树的影子,

在月光的地上微晃;

枣树上还有几个干叶,

时时做出一种没气力的声响。

西山的秋色几回招我,

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

现在他们说我快要好了。

那幽艳的秋天早巳过去了。

至于周氏兄弟之所以一致叫好,除了胡适自称的“平实淡远的意境”,以及难得的不抽象说理外,很可能还有一个因素,即当时的启明先生,也正是“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

鲁迅信中转达的关于删去《去国集》的意见,周作人在三天后的信中,做了更正:“我当初以为这册诗集既纯是白话诗,去国集似可不必附在一起;然而豫才的意思,则以为去国集也很可留存,可不必删去。”话说得很委婉,但意思是明确的,即同意保留旧体诗词的《去国集》。这一建议,倒是很符合胡适一再表示的,《尝试集》的初版、再版和增订四版,可以“代表‘实验的精神’”(注:胡适《〈尝试集〉自序》,《尝试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0年3月。)、 “含有点历史的兴趣”(注: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以及“可以使人知道缠脚的人放脚的痛苦”(注: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

2000年10月17日于京北西三旗

附记:

此文之得以完成,全靠北大图书馆及戴龙基馆长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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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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