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议”之争的思考
嘉祐八年(1063年)春,北宋第四任皇帝仁宗赵祯逝世,皇太子赵曙即位,成为宋朝第五任皇帝(史称宋英宗)。赵曙不是赵祯的亲生儿子,而是濮王赵允让之子,原本没资格继承皇位。由于仁宋赵祯所生的三个儿子相继夭折,赵曙才于嘉祐七年被立为皇储。
英宗即位后几天表现很不错,赢得了群臣的拥戴。不料第四天晚上,英宗突然得病并产生幻觉,说有人要杀他。到第八天,为仁宗举行大殓,英宗竟然在先皇灵柩前呼叫狂奔,幸好宰相韩琦果断处理,才避免更难堪场面的出现。鉴于英宗生病不能主持政务,群臣请曹太后垂帘听政,一旦英宗病情好转,太后就应还政。后来英宗康复了,而已然习惯垂帘听政的曹太后却迟迟不肯还政。不过,经过韩琦等大臣据理力争,曹太后终究还政于英宗。
英宗亲政不久,韩琦等人向英宗提议请求有关部门讨论英宗生父的名分问题。此时距仁宗去世已有14个月,英宗表示等过了仁宗大祥再议,也就是等到满24个月再说。英宗有意往后推延,无非是为了减少追封的阻力。治平二年(1065年)四月九日,韩琦等人再次提出这一议题。英宗没有独自决断,而是下诏将议案送到太常礼院,让两制(唐、宋翰林学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诏令,称为内制;中书舍人与他官加知制诰衔者为中书门下撰拟诏令,称为外制;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合称两制)以上官员进行讨论。于是,针对英宗生父濮王赵允让的名分或称谓展开了一场持续18个月的论战,这就是北宋史上有名的“濮议”之争。
争论的焦点是,英宗应该如何称呼他的生父赵允让?以韩琦、欧阳修为首的宰执们认为,赵允让是英宗的父亲,英宗理应称其为皇考(已故父亲)。而以司马光、王珪为首的两制官员则认为,濮王于仁宗为兄,英宗应称其为皇伯考(已故伯父);他们主张英宗称其父为伯父,主要是基于儒家学说,依照儒家的宗法观念,英宗是以“小宗”入继“大宗”,应以大宗为主,对于大宗“法定父亲”(赵祯)的堂兄(赵允让),当然要称为伯父。英宗心里倾向于称皇考,但没有明确表态,只是将两种方案提交百官讨论。
英宗和宰执们原以为,大臣中的大多数会迎合他们的意头。谁知情况出乎意料,赞同两制官员方案的竟然占多数,而支持他们方案的只是少数。很长一段时间,围绕已故濮王的名分议论纷纷,双方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充满火药味。同知谏院蔡伉觐见英宗时,跪下来痛哭流涕,说如何称呼濮王,关系到国家兴亡。御史中丞贾黯临死前特地留下遗书,请英宗一定要称其生父为伯父。侍御史知杂事吕诲、侍御史范纯仁、吕大防等人联名上奏,指责欧阳修为取悦皇上而“首开邪议”,并对韩琦、欧阳修进行人身攻击,把他们归类为“小人”。曹太后也介入此事,她亲自起草诏书,严厉指责韩琦等人,认为英宗不应称濮王为皇考。英宗眼看形势不妙,只好决定暂缓讨论此事。韩琦也意识到,要想扭转被动的局面,曹太后的态度是关键,因此有必要争取她改变态度,在适当的时候主动出击,一锤定音。
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一天,英宗与中书大臣议事于垂拱殿,当时韩琦正在家中祭祀,英宗特意把他召来商议,当场即议定称濮王为皇考,由欧阳修亲手起草两份诏书,一份给皇上,一份送太后。到了中午,太后派官宦将一份封好的文书送给中书省,韩琦、欧阳修等人打开一看,相视而笑,这份文书正是欧阳修起草的诏书,只是上面多了太后的签押。曹太后一直与养子英宗不和,且不赞同称皇考,这一次改变主意,似乎令人费解。于是,就出现一些传言。有人说,这诏书是曹太后酒后误签的,酒醒后追悔莫及;有人说,是由于韩琦、欧阳修对太后身边的官宦做了“公关”, 太后最终被说服。不管怎样,有了太后的权威认可,事情总算搞定了。
濮王的名分虽然尘埃落定,但是争论并没有平息。吕诲等人不甘失败,以辞职要挟,一边“居家待罪”,一边联名上奏,再次攻击韩琦、欧阳修,说他们“诖误圣心”、“欺君负国”,应该诛之以谢天下。英宗想息事宁人,召集宰执商议对策。韩琦只对英宗说一句话:“臣等是忠是邪,陛下自然知道。”欧阳修则表示,既然御史认为他们与臣等难以并立,若陛下认为臣等有罪,即当留御史;若陛下认为臣等无罪,听候陛下取舍。英宗犹豫再三,最后决定将吕诲等三御史贬出京城。英宗自知这三人也没犯什么大错,特地对身边人嘱咐:“不宜责之太重。”殊不知,英宗这个决定引起一些大臣的强烈反应,司马光等人不仅为三御史鸣冤叫屈,而且联手所有台谏官员请求一同贬职。如此闹腾,英宗感到压力“山大”,只好在两派之间搞平衡,许以执政职位安抚反对派主要人物王珪。
现在看来,这一场“濮议”之争,完全是小题大做。皇帝给生父什么名分,果真是关系到国家兴亡的大事么?答案是否定的。毫无疑问,一个国家的兴亡关键取决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与君主怎样称呼其生父并无关联。当然,司马光、王珪等人硬是把这问题上纲上线,上升到关系到国家兴亡的高度,也有他们的道理。在他们看来,英宗已入嗣仁宗,再称其生父为父亲,就不合儒家的宗法礼制,如果违反“礼法”就不成体统,就会乱了套,就会危及国家根本。其实,他们的忧虑不仅是伪命题,而且不符合历史逻辑。综观历史,有哪个王朝的兴亡维系于此类事情?古罗马恺撒将自己姐姐的孙子屋大维收为养子,绝对不符合儒家礼制,但在罗马并没有引起争议,既没有危及罗马存亡,也没有影响屋大维成为一代开国英主。
不过,那些士大夫没有一味迎合皇帝宰相,敢于据“礼”力争,也很难能可贵,起码体现出刚毅不阿的气节和操守。问题在于,他们所坚守的“礼”,却偏离了常情与常理。从实事求是出发,父亲就是父亲,这是谁也不可否认的事实,称自己父亲为父亲,可谓天经地义,何必非称伯父不可。然而,那些固守儒家礼法的卫道士们,为了一个称呼竟然口诛笔伐,争论不休。他们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出思想僵化、食古不化,已经失去判断时局、辨别利弊轻重的能力,他们视宗法礼制高于一切,而忽视关乎民族存亡的国计民生。在面临契丹、西夏侵扰和“三冗”(冗官、冗兵、冗费)的双重压力下,范仲淹推出新政、王安石实行变法,也正是他们这些人站出来竭力反对,终究让范仲淹、王安石的富国强兵梦化为泡影。
还有,那些卫道士往往以正人君子自居,喜好把持不同意见者列为小人,大肆予以人身攻击。儒家习惯以“君子”、“小人”评判人物,君子具有高尚品德,而小人则相反。一旦将对方归为“小人”,自己就占据道德制高点,从而取得道义上的优势;既然对方是品德恶劣的“小人”,那么驱逐或法办他们就是理所当然。欧阳修就曾被吕诲等人指责为“人神共弃”的“豺狼”、“奸邪”,王安石也曾被吕诲等人描述为“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的大坏蛋。论争,如若容易演化为人身攻击,也容易捆住有担当政治家的手脚。所以,苏辙曾经指出:“时执政大臣岂皆尽贤,然畏人言,不敢妄作,一有不善,言者即至,随即屏去。”如此政治生态,使得庙堂之上充斥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政客。王珪在“濮议”之争表现非常活跃,让他做了16年宰相,结果毫无建树,被人讥讽为“三旨宰相”(只知道“取圣旨”、“领圣旨”、“已得圣旨”)。
“濮议”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此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牵扯了皇帝、宰相和众多大臣的心力,由此耽误治国理政大事,可谓得不偿失。
——原载2016年12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