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现代国家建构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工业与市场合力构成的经济力量。西方在解释现代国家兴起的动力机制时,形成了经济决定论、伦理动力论和综合动力论三种流派。相对而言,从综观的角度解释工业、市场与国家兴起的复杂关联,要胜于其他两种进路的解释可靠性。就此切入,才能理解古代农牧帝国何以会普遍转向现代工商国家。只有在工业革命、市场经济与宪政国家的关联机制中,人们才能充分了解现代国家据以成型的复合动力机制。凡是那些处在现代建国情景中的国度,试图只是在其中一个方面下足功夫,尤其只是在市场贸易上下功夫,或只在国家权力使用上下功夫,便指望建成现代国家的,就只能落于畸形国家的结局。
关 键 词:工业 市场 现代国家 动力机制
如果说古代三种国家形态,要么基于古希腊那样的族群国家化,要么基于古罗马那样的族群广泛扩张或中世纪那种宗教力量整合的话,现代国家建构最大的动力,不再来自于军事—政治征服,以及宗教对世界社会的整合,而来自于日显重要的经济力量。正是由于人类经济活动方式的结构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政治社会的建构方式。工业革命与市场机制的扣合,发挥了驱动现代建国的强大动力。这样的变化,促成了国家结构上的两种重大变化:一是促使古代的农牧国家演进到现代工商国家,二是促使农牧帝国的专制政体演进到现代国家的立宪民主政体。在国家间的竞争中,一国是否能够脱颖而出,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就在于它是否能够将工业革命、市场经济与立宪国家贯通起来。凡是有效连接三者的国家,就成为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凡是无力将三者对接起来的国家,便成为畸形的现代国家。
一、工业与市场携手重塑国家
在现代国家建构中,经济是最重要的驱动力。对国家建构而言,政治、军事或宗教驱动力,不再发挥它们在古代时段曾经发挥过的那种强大能量。在现代建国的过程中,经济因素究竟是如何发挥其建国动力作用的呢?对此,理论上的论证固然重要,但切近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来归纳相应的理论结论,似乎更为可取。
不妨以三个国家的现代建国为例,审视经济因素对现代建国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人们一般同意,对现代建国发挥出明显的经济促动效用的是市场,尤其是现代贸易至关重要。站在现代国家发生、发展的起点上看,这是可以得到支持的看法。首先从荷兰的事例上可以得到印证。现代国家的崛起,初期与掠夺土地、扩张版图相联系。因此,致力打通全球地理关隘、掠夺广袤土地的葡萄牙与西班牙两国,夺人先声,开启了全球化的现代世界历史进程。但从总体上讲,两国的制度创新乏善可陈。因此,后于两国崛起的荷兰,开始以制度创新领先欧洲大陆的发展步伐。荷兰人以现代自由贸易政策打开了广泛的市场空间,在国家迈开的现代步伐上,明显领先于当时欧洲的其他国家。这一方面当然与荷兰缺乏自然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自然资源的高度匮乏,会促使一个进取的民族在经济上想方设法地创新,从而催生一套更具效率的经济组织。“贸易和商业的增长,是整个近代早期荷兰经济主要的原动力。欧洲人口的增长,尤其是在16世纪的增长,对地处中央的尼德兰产生了有利的影响。市场,或交换部门,把农业和工业联结起来,并最终同消费者连接起来。在这一时期,交换部门对生产力的发展所做的贡献是最大的。在荷兰的历史上,交换部门曾经是最为重要的部门,并且是政府能够从中直接获取大笔税金的部门。除了危机时期,政府采取各种鼓励措施,通过降低交易费用,刺激商业的发展。于是,在地处中央的低地国家,便发生了这样的一个过程:欧洲人口的增长刺激了创新,而创新则降低了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了经济组织的效率。但在这一时期所采用的商业创新却也非属新鲜,其中绝大多数早已由意大利人发展了。但只是在这些创新被较大规模地运用时方可产生效率。日益扩大的市场,以及相对说来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利的政治气候,才能为利用这些创新来盈利创造条件。创新直接降低了使用市场的费用,新的商业组织为小商人利用盈利的机会提供了便利,尤其是建立了资本的市场,这些便是这个时期荷兰经济史的特征。”①荷兰人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兴起做出了贡献,让市场贸易、交易费用、贸易政策、资本市场、组织效率等有利于刺激市场活跃、发展的因素贯通起来,从而以经济制度的创新带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个知道从市场中获取更高税入的政府,与一个积极从自由贸易中获取丰厚利润的经济组织,将荷兰推向了当时欧洲最富庶国家的位置。但荷兰的发展仍然是局部意义上的现代进展。因为自由贸易的兴起与兴盛,仅仅让政府调整了有助于从市场获利的贸易政策,调整的目的仅只是获取更多的税收回报。而政府自身的结构性优化,并没有提上日程。荷兰之被英国取而代之,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与荷兰借助贸易与经济力量驱动国家现代转变不同,另一些国家试图依靠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创建崭新的国家体制,将国家推向现代境地。在这类国家中,由国家权力疾速推进工业化进程,迅速完成工业化的国家权力目标。但与荷兰极端重视自由贸易、金融改革这类市场经济举措不同,前者更重视的是国家权力与工业经济的直接贯通,明确拒绝市场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因为这类国家认定市场经济与私有产权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公有制国家绝对不能采用这种与私有制内在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形式。因此,极权政治与工业化进程直接勾连起来,成为经济现代化的一种独特模式。这些国家的典型,当属苏联。
苏联建国前的俄罗斯,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苏联是俄国十月革命的产物。其诞生,是首先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然后再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革命理念之付诸政治行动的结果。因此,苏联一旦建立,就面临双重任务:一是将农业经济迅速转型为工业经济,以便为新生的国家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将专制主义的沙皇政治转型为无产阶级专政,确立全新的国家权力机制。这两个转型混生为一个问题:为缺乏经济基础支持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提供雄厚的经济土壤。因此这注定了苏联工业经济建设的政治急促性。在苏联建立的初期,列宁在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受到严峻挑战的情况下,认为需要“国家资本主义”来为新政权聚集物质资源。但党内左派认定,必须以大规模的国有化措施保证迅速过渡到社会主义。事实证明,两者皆不可行。列宁不得不以“新经济政策”缓冲苏联面对的巨大经济压力。于是,新生的苏联便在所谓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既竞争又合作的拉锯战中,开始了它的现代经济建构进程。当苏联一开始执行它特有的五年计划之时,列宁确立的市场与计划经济结合的混合经济,彻底被计划经济所取代。以国家权力推行的强硬计划经济的政策即“战时共产主义”,重新浮出台面。逐渐取得国家支配性权力的斯大林,开始借助国家暴力,狂热地推动工业化进程。学者们“明确赞成让政治领导集团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采取行动的完全自由,而无须有任何引导或约束。事实正是这样的。经济学受到窒息,计划人员也如此。政治领导集团完全控制了经济过程,而且把严厉的批评、‘调节手段’,‘平衡国民经济’这一复杂工作、经济发展的数学模式,关于投资分配和效率的研究、积累和消费的模式、对经营管理的研讨、对科学地组织劳动力的研究以及其他许多努力都撇在一边”。②以国家权力强行推进工业化进程,将工业化视为军事化工程,是苏联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完成工业化转型的突出特征。这样的做法,令一些落后国家艳羡不已。但却使苏联经济发展弊端丛生、积重难返。从某种意义上讲,苏联后来的崩溃,与忽略工业发展的经济特点,强行以国家权力推进工业化的做派所引起的种种难以克服的矛盾,紧密联系在一起。直至今天,俄罗斯还在极权主义体制与社会新需求之间艰难拉锯,前途未可预期。③由此可以看出,当年苏联以国家权力不计一切代价推进工业化转变的严重后果。
与荷兰仅仅限定在市场需要调整国家政策的进路相比较,苏联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将国家权力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动力。国家权力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重要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是当国家权力意志直接体现为国家领袖的个人意志时,政治领袖的个人愿望,就注定了苏联以国家权力且不计代价强推工业经济发展的长期命运:国家权力负载不了现代工业发展所需要的诸种条件,也承担不起工业化所带来的种种社会矛盾。尤其是当国家权力亟欲在工业化中榨取最大利益,以便在世界面前呈现强大国家的支配能力时,一切矛盾便会聚集性地爆发出来。内外交困,势所必然。结果,超越国家权力承载能力的超前工业化,终于压垮了整个国家。这绝对是强制推行工业化的斯大林始料不及的灾难。由此可见,工业经济绝对不是权力经济。
英国的现代发展,不同于荷兰,也不同于苏联。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与荷兰的不同在于,英国并不试图借助政策调整,让国人趋之若鹜地谋求赚快钱,而是在国家权力、市场机制、工业化进程与社会变迁之间巧妙平衡,让国家尽可能迈进在稳健的现代轨道上。与苏联的不同在于,英国从来没有单纯依靠国家暴力,强制推行工业化转变,而是依靠社会力量、技术创新、市场需求进行国家诸要素的总体调适,从而将整个国家推向结构现代化状态。尤其是英国在谋求现代工业与传统商业机制的有效对接上,施展了技巧高超的对接手段,让农业贸易时代的商业机制,成功与工业化时代的商贸需求吻合起来,极大地推动了英国现代工商业的迅速崛起。在整个古代社会,商业是人们谋求自己产出不了的生活必需品的手段,市场因之而兴。但在现代早期,出现了商业革命,古今商业的结构性特点,得以鲜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在那些时日,普通人的需要不是由他自己便是由他的邻人来供应,而在今日,这些需要则由一个世界范围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来供应。”④这是由葡、西、荷等国在现代早期做出的巨大贡献,一个由其开拓出来的世界范围的市场空间,极大地刺激了生产和贸易。英国是世界市场的后来者,但它却实现了后发先至的发展目标。由于英国的工业革命迅速席卷整个生产领域,促使现代商业与工业体系广泛结合起来,让英国足以领先全球,成为一个现代工商国家。
英国得以掀起工业革命的浪潮,与其长期发达的手工业有关。手工业奠立的分工传统,让生产工具高度专门化,这一方面让基于手工工具的生产能够快速过渡到机器生产,另一方面也让基于分工合作关系的手工工场工人迅速适应大机器生产。加之英国发达的海外贸易,对殖民地的掠夺,既保证了英国大工厂的原料来源,又保证了产出的巨量商品销售所需要的广大市场。复加英国的农业革命与资产阶级革命对工业化与国际贸易的极大推动,英国上演了一出让全世界目瞪口呆的大国崛起的精彩戏剧。⑤可见,不是单纯的商业贸易,或者说市场机制,抑或是孤立的工业革命,就足以掀动现代国家兴起的经济大幕。同样,也不是单纯的市场获利、甚至是市场投机,抑或仰仗国家权力的主观意志,就可以实现国家工业化的现代转变。
做出这样的判断,不仅与现代兴起阶段借重的工业、市场和国家自身的诸因素交叠作用机制相关,而且与一个断定时代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的整体状态有关。人们习惯于使用“现代早期”(the early modern)这个概念来界定作别传统社会结构、甫入现代状态的特定时段。这个阶段,从世界史整体进程的视角看,时限上大致在16世纪到19世纪中后期。因为正是在这个时期,先进国家像英国那样,大致完成了现代转变,成为较为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但从国别史的角度看,“现代早期”这个概念可能就具有很不相同的时空指认意义。首先,从时间序位上看,由于后发国家多半是在发达国家呈现规范现代国家样态之后,进一步显现出国家强盛实力的情况下,才被迫启动其现代转变进程的。因此,后发国家的“现代早期”在时间上会晚出不少。据此而言,为数不少的后发国家,一直到20世纪,都还处在“现代早期”境况之中。而从现代社会结构的角度看,假如以工业化作为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脱离固有历史进程,转进到现代萌生与壮大的状态,世界上的多数国家,与先行的现代国家之出现早期现代征兆,就差之尤远了。直到今天,接受现代转变的不少国家,都仍然处在“现代早期”那种挣脱传统束缚而不得、进入现代而不能的艰难状态。对一个试图跻身现代国家行列的国度来讲,成功渡过“现代早期”那种传统与现代胶着的困境,完成这一特定阶段必须完成的转型任务,是其现代转变最后竟功的前提条件。
“现代早期”需要完成一些什么任务,才足以从早期现代顺利过渡到深度现代(the deep modern)或成熟现代(the mature modern)呢?所谓深度现代,就是现代诸要素合宜作用,将现代推进到观念、制度与生活方式各方面完全呈显而出的深层次现代。所谓成熟现代,就是现代发展到充分展示其内涵,并且为人们所完全接受、视之当然的阶段。这两种表达具有同一个含义:现代已经免于回流到传统,或呈现为一种进退不得的焦躁态势的困扰,充分展现一个国家渡过了早期那种与传统交织在一起的、现代的边际模糊状态,从而成为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现代早期”需要坐实的基本转型目标包括:
其一,从传统农业体制向现代农业体制的转型。传统农业的分散生产与零星交易,无法对农民发出强烈的价格信号,促使他们进行劳动方式的改进,推动他们提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其劳动所得。农民几乎被约束在土地上,生产效率很低,劳动休闲时间很少,难以有时间专门思考生产、交易与收益的创新性关联。现代农业将集约化作为主要生产方式,以市场需求为生产的唯一指南,增长的产品价格向生产者发出明确的信号,使之服从市场指令。至于手工工场低下的劳动效率,无法满足市场对农产品的需要,因此需要相应的机器生产,以提供更多的产品。农业挤出的人口,成为自由劳动力,这些劳动力正好填补扩大的城市市场的需求,从而让城市增长的人口与扩大的生产、骤增的市场相互促进,构成现代发展的强劲动力。⑥一个在传统农业中获得极大财富数量的国家,很难启动相应的改革,农业也就因此成为这一国度现代转变的最大障碍。
其二,确定国家推动创新的现代机制,促成整个国家将其生产确定在一个创新机制上,尤以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带给整个生产体系以巨大的新技术动力。农业时代,不是完全没有技术创新,也不是完全缺乏科学研究。但是,技术创新不成体系,科学研究仅只限于个人兴趣。尤其关键的是,二者没有与生产体系贯通起来。现代科学技术的勃兴,不仅因为科学革命掀起了一场认知革命,改变了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方式,更为重要的是,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内在勾连起来,并且与整个生产体系直接挂钩,直接成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强大动力。对此,仅举蒸汽机所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就足以说明问题了。这在古代农业社会里,完全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恰如论者指出的那样,“在西方,科学和工业技术一向是两条互相分离的溪流,它们很容易区分,但又在一些地方互相联结,并发祥于共同的源头,这种既互相分离又互相联结的状况是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的关键。……在西方经济增长中技术的作用的解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西方基础科学创立了对自然的解释,它在实际应用方面具有空前的潜力。这是一个成就,人们可以把它部分地归功于西方科学家的天才;部分地归功于实验方面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使他们的解释与其他社会更加不着边际的解释相比更接近于现实。第二,西方消除了科学与经济领域的传统脱节,并把科学理论转化成了经济发展。”⑦科学与技术是否主导人的认知与引领生产体系,是“现代早期”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明显分流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其三,整个国家致力于发展的政治意志与社会共识,主导国家权力与社会公众的认识与实践。一种尽力拓展活动空间的意识,是一个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兴起中的现代国家的突出标志。尽管从道德视角看,这样的国家意志主导下勃兴的殖民运动,带给落后的非西方世界以巨大的痛苦,以至于必须承认,殖民的历史就是一部西方残酷对待落后民族的野蛮史。但是,犹如恩格斯经由分析得出的结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⑧就此而言,殖民史是恶劣的,但对现代国家、尤其是英国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全球市场兴起与殖民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它虽然属于恶的事件,却对人类历史的现代发展进程发挥了极为重要的推进作用。⑨
此外,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状态,以及政治行政体制的变革,也构成它进入早期现代,并挺进到深度与成熟现代的强大动力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稍后将做具体分析,此处暂且存而不论。
二、现代国家兴起的解释类型
工业与市场,而不是农业与市场,发挥着塑造现代国家的强大动力作用。但正如前述,仅仅是两者携手,并不构成现代国家兴起的动力机制的全部。正是因为如此,不同的论述者,对现代国家究竟何以兴起,大都会承认经济力量发挥的强大而又直接的作用,并且愿意将经济增长视为现代国家兴起的标志。但除此之外,对一个国家究竟主要依靠什么样的动力机制成为现代国家,侧重点则存在很大的不同。其中,两个流派长期主导着相关的理论解释,一是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二是马克斯•韦伯的解释。但近期的制度主义学派、修正主义史学试图走出另一解释路径。这三者,都对人们理解经济因素与现代国家兴起的相关性问题极有帮助。因此,在对三者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寻求一个较为恰切的解释进路,就有其必要。
马克思主义对现代国家兴起的解释,可以在两个框架中得到描述与理解:一是在人类发展总体进程中对现代国家的定位,二是就现代国家自身特点进行的分析。就前者来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围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关系,将现代国家定位为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相伴随的、剥削阶级的国家形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在原始社会阶段,生产力极其低下,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原始共产主义所有制。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私有制。随之奴隶社会兴起,占有生产资料的奴隶主阶级残酷剥削奴隶阶级,促使奴隶阶级起来反抗奴隶主阶级的剥削。正是由于激烈的阶级斗争,促进了奴隶社会的解体,宣告了封建社会的兴起。封建国家由两个主要阶级之间的斗争构成,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出现,不仅宣告了进步阶级的出现,而且体现了取代奴隶社会而起的新生封建社会的进步性。但总的说来,封建地主阶级仍然以残酷的剥削对待农民阶级。因此,封建社会逐渐陷入停滞状态,解放生产力的要求,催生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早期阶段,资产阶级以其解放生产力的作用,发挥了它的历史进步作用。但毕竟资本主义所有制,同此前的私有制一样,都是基于剥削的制度安排,因此都会丧失其历史合理性。工人阶级作为历史上最大公无私、品质卓越的新型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以其跟资产阶级不妥协的斗争,为彻底解放生产力,砸碎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推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提供了最深厚的历史发展动力。由此可见,资本主义国家不过是马克思主义论述国家历史演进总体进程的一个过渡阶段而已。
在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中,尽管资本主义国家只是通向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而已,但这个阶段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正是在这个阶段中,由于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为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也正是在这一个阶段,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之间的尖锐矛盾,凸显了资本主义国家不过是资产阶级维护自己阶级利益的工具的本质。因此,阶级矛盾已经到了一个非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来加以解决不可的地步。可见,资本主义国家是人类历史上国家形态演进的关键阶段,这对消灭国家的共产主义之实现,具有终结国家历史、开启无国家历史的转折意义。“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⑩
马克思主义对现代国家兴起的解释,在阶级斗争理论的范畴内看,是相当自洽的。后起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将马克思的这一解释转化为一种“经济决定论”的解释。(11)尽管这一理解有失偏颇,但也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经济因素的决定性地位。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马克斯•韦伯,不再像马克思主义那样,从经济因素切入解释资本主义的兴起与发展。转而从新教改革的文化价值观视角,解释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他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兴起的最大障碍是传统价值的惰性力量。例如,西方社会发达的宗教观念主导着人们的认识与实践,科学并不被认为是检验知识的主要途径,商业与日常行为主要受一个人的地位而非社会角色所引导,人的经济行为更是受其在宗教群体的成员关系而非市场因素所决定,法律裁决也不是基于人人平等的观念来做出。正是由于新教、尤其是加尔文教的改革,促成了一种有利于资本主义精神勃兴的社会氛围。资本主义精神,大概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工作本身作为目的而被赋予价值。令韦伯着迷的事实是,一个人“在天职(calling)(或职业)中的责任就是资本主义文化的社会精神的最特别之处,并在一定意义上是它的根本基础”。第二,贸易和利润不仅被作为职业成功的根据,而且也被作为个人美德的指标。用韦伯的话说,“在现代经济秩序下挣钱,只要合法,就(被看作)是天职中美德和熟练技能水平的结果和表达”。第三,一个通过理性管理有序组织起来的生活,不仅作为一个长期目标和经济成功的手段,而且作为一个固有的合适,甚至正当的存在状态而被看重。第四,根植于正当获取经济成功之中的一个信仰是,为了未来的需要与满足,当前的幸福快乐是应该放弃的。如韦伯指出的,“这一精神的极致,即尽可能多地挣钱并与严格回避一切自发性的生活享乐结合,这首先完全不是快乐主义的,更不用是说享乐主义的混合物”。总的来说,这些价值——工作的美德,作为个人正直的成功,使用理性指导个人生活,以及延迟满足——反映了西方一些最重要的文化价值,因为它们构成了所有人共享的对适当行为的观点。(12)
论者的概括与引述,将西方经济迅猛发展的伦理动力归诸马克斯•韦伯所说的天职感召、谋利美德、理性行为与世俗禁欲,其确实反映了足以促成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理念的基本要素。这样的解释,首先跟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的经济因素的决定性作用,迥异其趣。这是一种从经济因素背后且支配经济因素作用的精神因素上,看待资本主义兴起的主张。其次,这些精神因素的归纳总结,确实反映了西方现代社会的构成特质,足以向人们展现出不同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因素呈现出的西方现代发展的另一面相。
马克斯•韦伯对现代国家、尤其是支撑现代国家的资本主义精神的解释,有助于人们准确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与文化价值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但他的解释,存在广泛争论,姑不论他对新教伦理的理想类型的提纯,已经很难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相符,而且在西方国家以外的很多国家,未必完全不存在一种类似于世俗禁欲主义这样的、有助于经济发展的经济伦理。即使是从经济伦理的视角看待西方现代国家兴起的经济崛起动力时,人们也可以扭转韦伯的视角,从理性禁欲主义的另一面,也就是纵欲主义的视角,解释资本主义的兴起。同样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的桑巴特,就认为资本主义兴起的伦理基础,根本不是什么世俗、理性的禁欲主义,恰恰是耽于享乐的纵欲主义。正是奢靡之风,催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原因在于,奢侈之基于特殊的工序,即需要特殊的原材料、特殊的工艺流程、更多的知识见识与管理才能,它才足以催生资本主义的企业组织。同时,由于奢侈品的销售容易亏损,因此必须改进销售方式,由此诞生的资本主义企业,在不利的情况下具有谋生之道,在有利的情况下大发横财。再者,奢侈品企业多是外国人建立的组织,它们必须以其新兴的、更高层次的建制才能够立足所进入的国家。最后,低档和复合商品的批量市场很晚才出现,因此奢侈品市场长期是重要的投资市场。“奢侈,它本身是非法情爱的一个嫡出的孩子,是它生出了资本主义。”(13)这样的断言,并不构成对马克斯•韦伯论断的颠覆,相反构成了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外的,关于资本主义兴起的世俗根源的有效补充。很明显的是,关于市场、工业与现代资本主义及其国家兴起关系的解释,乃是一种多元的解释。
如果说卡尔•马克思与马克斯•韦伯的相关解释构成了对论题的经典解释类型的话,现代制度主义的解释,则试图开辟一个相关论题的新解释路径。现代制度主义反对从数量关系上解释现代经济制度的兴起,也不同意从单纯的经济关系上去看待同一问题,其致力从政治、经济、社会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制度变迁视角去理解相关过程。仅以道格拉斯•诺斯的阐释为例,可以理解这种制度主义的解释何以构成与前述两种解释的不同进路。诺斯为其制度主义的解释确定了三个理论支点:
1.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2.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3.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这种理论解释为何人们对现实有不同理解。(14)
其中,由于政治与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了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与技术存量的增长效率,故而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形式以及组织人类活动的规则的执行体制,便构成理解经济史的核心。这些规则决定了经济活动的激励与非激励系统,进而决定了社会福利与收入分配的基础。因此,试图理解一个制度,就必须重视国家权力与产权理论。由于国家行使着界定产权的权力,国家理论的根本性毋庸置疑。国家最终对经济增长、停滞与衰退的产权效率负责。
至于国家,在契约理论或掠夺—剥削理论两种传统的解释中,前者具有悠久的历史。契约限定了每个人相对于他人的活动,因此对经济增长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掠夺或剥削论将国家视为某一个集团或阶级的代理人,其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利益,权力集团的收益最大化遮蔽了社会整体福利。比较而言,契约理论也好、掠夺或剥削论也好,都没有给国家提供最好的解释。因为前者深入解释了因契约而来的得利,但没有说明不同利益成员其后的最大化行为;后者忽略了最初签约的得利而着眼于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从其选民中榨取租金。惟有从“暴力潜能”视角看待相关问题,才能将两者统一起来,避免其各自的不完善之处。为此,需要设定一个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统治者的国家模型:
第一,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我们称之为保护——与公正作交换。由于提供这些服务存在着规模经济,因而作为一个专门从事这些服务的组织,它的社会总收入高于每一个社会个体自己保护自己拥有的产权的收入。第二,国家试图像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国家收入最大化,它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一个集团设计产权。第三,由于总是存在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它的对手是其他国家,以及在现存政治—经济单位中可能成为潜在统治者的个人。因而,统治者垄断权力的程度是各个不同选民集团替代度的函数。(15)
这就预设了国家的必要性。国家之所以是必要的,就是因为任何一套规则都要胜于无规则。即使一个国家是剥削性的,也好于无政府。由于任何统治者都存在对手或替代者,但双方势均力敌的时候,统治者拥有的自由度就越低,选民所保留的收入增长的份额就越大;反之统治者就好似一个暴君、一个独裁者或一个专制君主。相应地,统治者给那些势均力敌的对手比那些无威胁的人们以更多的服务。进而,从前述的静态分析转换到一个动态的观察,“当一个政治—经济单位生存在一个由竞争的政治经济单位所组成的世界里的时候,如果增长是不稳定的,那么不增长也是如此,在与更有效率的邻邦相处的情形下,相对无效率的产权将威胁到一个国家的生存,统治者面临着或者灭亡或者修改基本的所有权结构以使社会降低交易费用或提高增长率的选择”。(16)可见,统治者必须推进制度创新,以此解决选民习惯的搭便车行为。这样对国家兴衰的制度主义解释,已经不必详尽引述和评论,已经可以发现它的基本精神。尽管其解释的着眼点在经济增长,但对社会的现代变迁和现代国家的兴起,确实具有相当说服力,而且确实与马克思主义与历史社会学的韦伯式解释,大异其趣。
不过无论怎么讲,上述三种解释都是基于西方经验的解释。到20世纪晚近阶段,又一些同情东方发展的西方学者,致力颠覆相关论说,提出了一种现代国家兴起的修正主义解释。这一解释理念,强调的核心是平等看待东西方社会与国家在转向现代史所取得的成就。他们认定,东方从来就不是真正的落后,西方也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么领先,更不存在所谓现代发展的“欧洲奇迹”。事实上,一切促进西方现代化的要素尽管在东方社会不曾普遍存在,但这并不妨碍东方社会现代化的转变。不论是儒教社会,还是伊斯兰地区,都不是因为文化上的毛病导致他们现代化的迟滞,而是因为他们的发展所走的不是一条西方社会的道路而已。一种拒绝从结构性差异上看待东西方社会,仅仅从表现形式上处理东西方社会发展差异的主张,开始流行开来。这是一种以道德主义眼光衡量东西方社会发展的结论。而且也是一种命定论的看法:与命定西方社会领先人类其他地区进入现代状态的论断如出一辙,这样的见解命定了东西方社会结构上的高度一致。并且这样的看法完全忽视了文化交融过程中某一具体文明形态率先突破的史实。“事实上,导致现代世界诞生的所有因素几乎悉数来源于欧洲以外;1 400年以前的伟大技术发明差不多全都是中国人贡献的;许多最伟大的科学发现是在希腊首创,然后在伊斯兰诸文明之内发扬光大的。经由几条贯穿欧亚大陆的贸易通衢,1 300年的欧洲已经吸收了世界各地的许多知识。”(17)而且在此后欧洲、尤其是英格兰的社会变迁长过程中,不断得到重塑,最后才凝练出因人口变化、政治变迁、社会转型、生产方式变革与认知方式革命所共同促成的现代模式。而且即使如此,也从来没有人武断认定西方国家的新生模式,就是全人类所应遵循的共同模式。就此而言,修正主义史学派为东方社会所做的辩诬,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甚至有刻意扭曲历史的嫌疑。
由上可见,有关现代国家兴起的解释,是一项复杂的知识工程。各家各派所确定的解释视角不同,解释结论也就大为不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为了较为准确地解释现代国家的兴起,必须借助一种综合性的接受方式。任何一种基于单一视角的解释,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程度都没有保证。但无论是哪个解释流派,在自己的解释中,都确立了经济因素对解释现代国家兴起的优先价值。工业与市场的携手,作为现代国家兴起最强劲有力的推手,也为人们公认。只不过围绕这样的核心性变化,其他各种因素如何发挥边际效用,促成了现代国家的最终成型,则就见仁见智了。寻求解释的某种最大公约数,也许是避免无谓争论,勾画现代国家兴起的一个必要举措。基于此,描述国家形态的基本演替,可能构成整合相关解释的一个必要举措。因为,国家形态的演替,包含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学与技术诸要素在内,是整合式解释现代国家兴起的有效进路。
三、从农牧帝国到工商国家
现代国家形态,可以从不同角度,给出不同归类。从政体论的角度看,现代国家可以是民主国家或专制国家。从国家主体结构上看,可以是民族国家或超民族的帝国。从国家行政体制上看,可以是单一制国家或联邦制国家。从经济体制的角度看,可以是市场经济国家或计划经济国家。但从关乎经济类型的传统国家形态与现代国家形态演替的特定视角看,国家形态则可以区分为农牧帝国或工商国家。这一国家类型划分,恰好切中论题,因此构成进一步描述和分析的话题。
引人瞩目的传统国家形态,基本上都是农牧帝国。这是一个需要解释的断言。传统国家形态自然是多种多样的。诸如城邦国家、共和国、王国、公国、部落制国家等等,但这些国家要不规模过小,要不政治统治方式落后,都不太引人关注。唯有达到帝国层次的古代国家,才能进入国家的世界史范畴,值得深入考察。哪怕是古希腊罗马,也是因为希腊帝国主义和罗马的帝国建制,才如此引人瞩目。进一步讲,如果承认古代国家以帝国建制吸引注意力的话,人们可能会质疑,那大多数帝国应该是农业帝国,怎么会是农牧帝国呢?其实,整个一部古代历史,真正具有政治征服能力,建立地域广袤、让多个被征服民族共处的庞大帝国,主要不是依赖维持性的农业力量,而是依靠游牧民族的军事征服能力建立起来的:正是依靠游牧民族那种风卷残云般的军事征服,再结合农业民族寻求稳定的统治秩序建构,才足以形成影响世界古代历史面目的庞大帝国。罗马帝国是如此,古代中国、尤其是元帝国与清帝国就更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称古代帝国为农牧帝国,显然更为准确。正如论者指出的:
世界历史,通俗地说就是一部王朝的历史、帝国的历史。从许多历史文献中我们很容易认为帝国是反常的:在一个非帝国的世界里是不欢迎入侵者的。帝国的崛起归于具有独特个性、狂躁精神的民族在特殊的环境下所为,它们的衰落是可预见的,因为使它们崛起的特殊环境的生命是有限的。这个观点虽然吸引人,但不应赞同。扫描世界历史进程的反面,在大多数时间里,帝国的势力只要经过政治运作就会得到认可。帝国是一个影响或统治的系统,在这个系统里,种族的、文化的或生态范围是重叠的或被忽略的:它们的普遍存在可以从事实中看到,在一个地域范围内,或是全球范围内,建立强大的民族国家天赋资源不是平均分配的。这不是一个仅仅涉及可以耕种的草原或者可以航行的河流问题,而是社会和文化的综合利用,以及国家从容调配人力和资源的问题。在公元前200年,中华帝国产生于这种“现代性”。对抗一个帝国的文化吸引力或物质力量,是很困难的,除非被地理距离的遥远或不寻常的内聚力所强化,才能产生抗力。那些逃避被征服的国家不得不结合多国的力量以避免被践踏在帝国如大象般巨大的象脚之下。(18)
论者认定,一部世界史就是一部帝国史。这是由于他将现代无形帝国的具体形态包含在其中,因此将人类政治史视为一部帝国史。但他所列举的三类帝国形态,两种有形帝国均属于古代,只有无形帝国才是帝国的现代形态。如果将现代银行家、外交官、商人和传教士创建的无形国家称之为无形帝国的话,那么很显然这一名称仅具象征意义。它确实是一种“非正式帝国”。正式帝国,都是古代时期存在的如中国和罗马那样的农业官僚帝国和欧亚中部那样的军事帝国。前者的“本质特征是控制土地和卖掉土地所产的剩余产品。依靠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组建强大的军队以加强皇帝对地方利益集团或土地豪强的控制,征收赋税,公平地分配。皇帝的威望是重要的资源,他们往往小心翼翼地闭关自守,恪守着自己的宗教礼仪”。(19)而后者的“统治者转向更换军事奴隶的设备,马穆鲁克从帝国的边缘地区招募新兵。像外国人依赖的埃米尔恩惠(穆斯林国家元首)或直接皈依伊斯兰教,他们没有地方联系,没有宗族或亲戚来动摇他们的忠诚。他们在当地的城镇、部落和乡村绅士的团结中形成平衡”。(20)这两类有形帝国,都呈现出兴起、强盛、衰落、危机到衰亡的过程性。
有形帝国的衰亡命运几乎是注定了的。“亚洲和非洲本土的帝国,无论大小,都不能长期维持。它们与欧洲帝国共存的艰难时期已经结束了。经济停滞、文化衰退和体系腐败已经毁灭了亚非帝国的政治前景。亚非帝国的统治者缺少保卫国土的办法,还面对部分少数民族的反抗。帝国经济的失败加剧了社会冲突,帝国文化的停滞激发了其对外国文化的渴求,但随之却带来了强烈的反作用——恐惧憎恨外国人或盲目迷信外国人。在混乱和等待中毁灭:这些是‘垂死的民族’,已倒闭的帝国。”(21)随之论者将新生的西方国家称之为“欧美帝国”,并由此展开现代帝国史的分析。显然,这有些混淆视听。因为取代古代帝国崛起的,不是新的帝国,恰恰是现代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以民族作为行动主体建构起来的国家权力机制。这是典型的现代性事件。民族国家依赖于一个暴力拓展开来的世界,在早期开疆拓土的时期,有着类似于古代帝国的殖民政治行径,但它在成熟时期确实不再寻求跨民族、跨地域的军事征服和政治统治。至于民族国家中的一些行动者如前述银行家、外交官、商人和传教士所创制的无形帝国,那是无法放在有形帝国的同样框架中加以比较的事物。一些强大的民族国家,初期曾经以军事暴力征服相异民族、不同国家。但成熟的民族国家体系,出现在殖民地体系崩溃之后,帝国体系不再可能为后殖民国家所接受。就此而言,如果试图对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加以区别的话,古代的帝国体系与现代的民族国家,恰好构成两种国家结构。而且从国家演进的世界史来看,正好刻画出一条民族国家取代传统帝国的演进轨迹。假如从经济体系的角度描述这样的演进,便可以说国家演进呈现出从农牧帝国向工商国家的嬗变线索。自然,这是一种总体性的断言,无须与任何一个国家的具体现代转进历程一一对应。
打开现代发展大门的早期国家,其国家行为带有古代帝国的军事与政治征服的色彩。这是帝国与民族国家在交替之际的特有现象。因此,葡萄牙、西班牙在现代国家建构中虽然占得先机,但两国完全缺乏把经济动能转化为社会和国家发展动力的相应准备。军事征服,是两国获取其意欲的别国财富最基本的手段;榨取财源,是两国攻城略地的基本目的;穷奢极欲,是两国消耗掠夺来的财富的基本方式。因此,除开打开世界大门的巨大贡献之外,葡、西两国对现代国家的制度建构是明显缺乏贡献的。因此,两国在国内外政策上的失误,让其迅速丧失大国地位。这是一种国家战略失误的必然结果。“16世纪时伊比利亚国家在欧洲的海外事业中遥遥领先,并从东方的香料贸易和美洲的银矿、大庄园和种植园中获得了巨大财富。但是到了16世纪末,它们却从其各自的领先地位急速倒退——法国、荷兰和英国愈益成功地侵犯葡属东方帝国和西属美洲殖民地的权益。伊比利亚国家衰落的根源之一是它们卷入了16、17世纪欧洲的宗教战争和王朝战争。在查理五世和菲利浦二世反对新教徒的战争中,在反对强悍的土耳其人的多次战役中,在皇室家族的对抗竞争,特别是法国人的王朝斗争中,西班牙耗尽了人力和财富。西班牙统治者的过分扩张显然是致命的。他们试图不仅在海上,也在陆上扮演主要角色。这与后来英国的成功战略形成鲜明对照。英国的战略是:置身于大陆事务的外围,只在势力均衡受到严重威胁时才进行干涉。这一战略使得英国人能够全力以赴地保护和发展自己的殖民地。而西班牙则和法国一样,将其注意力集中于欧洲大陆,并不断地卷入欧洲战争。最终结果则是,英国人建立起了一个世界范围的庞大帝国,而西班牙人却先后失去了其对自己帝国的经济控制和政治控制。”(22)与此相关的是,葡、西两国经济的依附性、海上贸易的滞后、控制通货膨胀的无能、财富的高度集中、上层阶级的虚荣心、对工商业所持的否定态度、对基本制度改革的拒斥,交错作用,成为两国丧失国家竞争优势的综合导因。
如果延续此前确立的荷兰、苏联与英国的比较分析进路,相关问题可能会得到更好的说明。在葡、西两国制度创新乏力导致衰颓之际,荷兰以其贸易制度的创制开始领先世界。荷兰人既善于建造海上贸易所需要的船只,又依靠现代商业机制的创建,通过商业贸易所获得的财富雄视欧洲。其中,荷兰人窥探葡萄牙人的航海秘密,打破了后者对海上贸易的垄断,最后竟然组建起世界上最大的商船船队。其所进行的“现代早期”的公司革命——创建了国有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及运用这样的公司制度,集中跟整个欧洲展开咖啡贸易。因此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与此同时,荷兰人在思想领域里也发生了相关的革命——其中一个堪称标志性的任务,就是开启了现代私法和国际法理念的格劳秀斯,为崛起的荷兰提供了自由贸易的精神支持:他对私有财产权利的辩护,对财产安全、诚信与公平交易的吁求,伸张了一种颇具现代意义的自然法理念。正是基于这样的法则,国内法与国际法建构的依托就坚实有力。在荷兰亟欲打破葡、西海上霸权的情况下,格劳秀斯的海上自由论,也发挥了促进国际自由贸易的声辩作用。在领土的主权归属与海洋的国际属性之间,格劳秀斯确立了国家行为的自利与国际行为兼容的不同原则。一个国家,无论是以发现权、武力、教皇敕令、强行规定或习俗惯例占有海洋或航海权,以同样的借口禁止贸易,都属于不公正,有悖于自然法或与自然法精神相通的国际法。他在致信欧洲君主时相信,他们“谁都会公开宣称每个人都应该对他自己的事务做出明辨和决断;谁都会要求所有公民平等且无差别地使用河流和公共场所;谁都会运用他所有的权力,去捍卫自由流动和自由贸易”。(23)这样的理念,真是领先于当时整个世界。但格劳秀斯卷入荷兰政治、宗教争端出逃法国,并终生不得回到祖国的遭遇,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荷兰现代思想的不利处境,荷兰终于还是跌倒在现代门槛上。
相对于葡、西两国而言,荷兰以现代自由贸易获取了大量财富,超越了葡、西那样的早期现代国家依靠掠夺积累财富的状态。但是,纯粹靠市场拓展是无法建成现代国家的。商业贸易可以将荷兰转变成为一个作别了传统国家的国度,但却无法将之引向与工业机制相互伴随的现代国家。在这样的转变过程中,市场重要,工业更重要。而运用新型的国家力量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转轨,就更为重要。显然,荷兰在这方面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
诚如前述,苏联所走的工业化国家道路与荷兰大为不同。苏联十月革命前,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农业国家。一个极端落后的农业国家,却试图借助革命一下子跃进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显然是富有想象力的。在苏联建国初期的极左、极右政策摇摆之后,斯大林掌握了国家最高权力,他将国家权力作为工业化的唯一动力,拒绝为工业化进程引入市场力量。其基本特征被论者归纳为三点。“第一,部、管理总局作为国家行政组织直接管理和指挥企业的一切活动:国家计划机关自上而下直接规定企业活动的重要指标,而且这些指标是指令性的;企业的大部分资金由国家财政无偿拨给,企业的收入几乎全部上缴;企业所需的重要物资由国家物资管理部门统一分配;企业的产品由国家商业部门统购统销;企业所需的劳动力由国家劳动部门统一分配;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第二,以行政管理方法为主。国家行政组织同企业的关系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国家行政组织的决议、命令、指示来指挥。企业办事也要按行政系统和层次逐级上报审批后再逐级下达。商品货币关系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排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把计划与市场机制对立起来。第三,经济权利与经济责任分离。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在人、财、物方面的决定权很小,虽然表面上也实行经济核算制,但企业无法承担亏损的责任,经济核算制流于形式,并不起真正的核算监督作用。而有权决定和指挥企业活动的国家行政组织,却不实行经济核算制,对企业经营好坏和盈亏不负直接经济责任。”(24)这是一种极为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权力是经济发展或工业化的唯一动力,市场手段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此这般以国家强大的政治意志推进工业化进程,速度之快,出人意料。苏联在短短的20年左右就完成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实在堪称奇迹。类似苏联这样集中国家一切力量办大事的工业化模式,在此后的世界历史进程中还不断涌现。确实得承认,仅从工业化这个单一指标的进度来看,国家权力的全力推进,不失为一种高效率的方式。不过,这种几乎排除市场手段的权力工业化模式,后果是极为严重的:苏联的崩溃命运,可能就此注定。因为这样的工业化体制引发的诸种弊端,完全是同样的国家机器所无法克制的,它们在国家的持续运行过程中,不仅会不断累积,而且爆发之日,将一发而不可收。
论者已经详尽胪列了苏联工业化体制的种种弊端,不妨具引于后。“斯大林时期形成的工业管理体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病,其中主要有:第一,管理机构臃肿、庞大,官僚主义盛行。由于国家行政组织直接管理工业,随着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数目的增加,新生产部门的出现,行政管理机构必然越设越多,组织机构越来越大,管理事务也越来越复杂。这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瞎指挥,官僚主义成了这种管理体制的必然产物。……第二,忽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微观经济效率低,浪费大,技术进步慢。在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下,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单位,企业能生产什么产品和生产多少都是由中央计划机关层层下达,国家根据企业完成计划指标的情况评价企业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不发生直接联系,造成产销脱节;企业为完成计划指标任务,千方百计追求数量,不顾质量,为了追求‘总产值’、‘销售产值’,造成物资消耗的极大浪费;企业为了能较为轻松地完成计划,经常和上级计划机关处于矛盾状态,一方面不愿接受紧张计划,隐瞒自己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尽力向上级争资金,争设备,争劳力;企业经常处在计划任务的压力下,完不成计划指标就会失去奖金,领导人还要受批评,处分。而企业采用新技术,试制和生产新产品是和完成计划任务相矛盾的,因此对新技术的采用和新产品的生产形成一种很大的阻力,造成技术进步缓慢。第三,忽视企业集体和职工个人的物质利益。因以行政管理方法为主,不重视企业集体物质利益,企业收入多少与职工的劳动报酬增减关系不大,造成生产集体和个人不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第四,割断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利于综合发展地区经济。工业按部门进行垂直的条条管理,生产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主要由各部制定,各部门的企业之间壁垒森严,专业化协作难以推行。而各部门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不可能综合考虑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全面发展,也不能考虑一个地区内属于各个不同部门的企业之间正常的生产联系,往往发生重复生产和重复建设,大量设备不能合理利用,经常发生大量相向运输和远程运输,在国民经济中造成很大的浪费。”(25)这种将国家权力机器与工业化安排直接勾连起来的机制,完全是一种为国家强大而激发权力无穷榨取的机制,它必然导致国家权力与工业化进程或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这样恶性循环,不仅体现在国家权力管控经济的机构与管控效果上,也表现在经济绩效衰变与新技术采用上,还呈现在劳动积极性与激励措施缺失上,更直接展露于现代经济分工与合作关系上。这是一种由相关运行体制无法自我解决的恶性循环,它只有等待崩溃的一条出路。这正应验了经济学家、政治学家们的基本断定,“国家在经济上失败是因为实行了榨取式制度。榨取式制度使国家深陷贫穷,同时也杜绝了通往经济成长的道路。这种情形所在多有。”(26)经济上的失败,最后一定会导致政治上的失败。这就是苏联完全拒斥市场手段,将工业经济变成权力经济的必然后果。
苏联完全把荷兰进路反转过来了:荷兰没有重视现代国家建构,经济发展的驱动主要来源于商贸活动;而苏联高度重视国家权力作用,由国家疾速推动工业化。但国家权力因此变得自我封闭、自我膨胀、自我停滞,最后走向自我崩溃。国家未能行走在现代的正常化轨道上。直到今天,俄罗斯还走不出权力经济的泥淖,国家仍然还是一个畸形状态。可见,必须扭转两个国家的现代建构畸形状态,才能指望真正建成现代国家。但这样的国家建构,岂是轻而易举可以竟功的。一个国家试图从传统的农业国家转变成现代工业国家,意欲依托在某个单一社会要素上就实现相关目标,完全是异想天开。但一个国家试图将事后归纳出的诸有利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因素聚齐并互动,且产生预期的良好结果,那是多么难得且幸运的事情。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唯有英国,将工业革命、市场经济与宪政国家3大要素聚合起来,并且实现了积极互动,从而走出一条作别农业国家,进入现代国家的独特道路。除此之外,即使像美国,创造性仿效英国做法,并成功将之作为创制现代国家的方案,也无法像英国那样在国家创生之际,就幸运实现三大要素的相互促进目标。美国工业革命的晚起,就是一个明证。不过,先撇开这些差异不论,国家之从农牧帝国跃迁到现代工商国家的总体特征,可以说是较为充分地从这些国家的变迁轨迹中辨认出来。
四、工业革命、市场经济与宪政国家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呈现出具有规范含义的现代国家。这是因为,英国首先是世界上第一个完成现代建构的国家。这个第一,既是指现代建国在时间上的先在性,也是指现代国家结构上的首次完型。但如果仅仅是时间上早起的现代国家,它并不一定具有规范含义,那可能只是一个时间先起的事实指认而已。甚至先发的现代国家所具有的探索性质,其完型也很可能是现代国家诸要素的无机聚拢而已。就此而言,英国作为第一个现代国家所具有的规范性,不仅是指它在时间上的先发,结构上的优先完型,更是指它对一切试图理解和建构现代国家的人而言,构成一种标准。这种标准,既是现代国家实际指标意义上的,也是现代国家价值关涉意义上的。唯有后者,才使英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具有规范含义。正是在后者的基础上,现代国家所立足的自由价值、立宪民主、市场经济、工业体系这些基本理念与制度,才成为世界范围内一切试图成为现代国家的国度努力的基本目标。满足这些规范要求的国家,即被承认为现代国家;不满足这些要件的国家,就不能被称为现代国家。在此特定意义上,现代国家就不能被视为处在现代时段的国家,而是指那些满足了英国规划的现代规范要件的国家。如果将自由价值归入精神领域,需要另作讨论外,就本论题而言,市场经济、工业体系与立宪国家的关联作用,就成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话题。
英国、尤其是英格兰,之所以能够成为具有规范意涵的现代国家,当然与其长期累积现代要素,并且在现代临界点上获得突破,具有密切关系。英国长期累积的现代要素,就论题相关的方面而言,首先呈现在政治制度改良上。这倒并不是说英国的现代起点固化在政治机制上。更不是说英国率先呈现如一些后起现代国家那种先行创制现代国家建制,后续推进经济发展的建国模式。从英国建构现代国家的进程来看,这是一个不太严格的断言。严格一点讲,与其说英国现代建国起于政治变革,不如说英国国内的经济利益之争,催生了政治权力的改变。这是一个与事实更为接近的状况。但相比于英国现代建国起始阶段的经济利益之争,当时的限权变革,具有更为鲜明的现代性意义。仅仅是在这个意义上,才有理由断言英国现代建国是从政治领域起始的。
1215年是英国现代建国的一个原初创生点。这一年是公认的现代立宪政治兴起的一年。《大宪章》的签署,成为英国现代政治兴起的重要标志。《大宪章》生成的机制是复杂的。(27)从历史背景的角度看,当时的英国是没有宪法的,也没有一般的政府体制。对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发挥效用的,是一些习惯性的做法。王室支持个人特权,而特权成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并附属于各种特殊地位。于是,国家的运作奇怪地依托于一种特权者效忠王室、王室生存于特权之中的机制。《大宪章》的签署,完全是由于当时英格兰社会政治遭遇的一些事件催生的结果。尽管这部宪章的理念,已经有其前史。但直接的动力,来自于贵族试图限制国王横征暴敛、发动战争。当时英格兰王发动战争,多支靡费,收益甚少。围绕战争需要,联盟体制、战争经济、征税体制、财政开支等国家行为,呈现出国家法度混乱之象。其时的西欧,不少国家都呈现出同样的乱象。因此,国王与贵族之间出现了授予自由和限制权力的斗争。贵族面对国王无度的索取,促使封建政治走向立宪政治。在封建制度的运行中,独裁主义与封建主义常常上演对手戏。这让国王不能随意向封建主索要服务、捐助等靡费,否则他们会依法拒绝国王。加之这些贵族参加过十字军征伐,尽管解甲归田、专务农事,但手中仍持有武器,可以武力反抗无度索要的国王。当时的英王约翰,志大才疏,性格古怪,无视封建,滥用权力,随意征收,以便跟法国和教皇一争高下。随着约翰王与法国之战的失败,激发贵族为捍卫私利的限权冲动。于是,约翰王被迫与反对者进行协商。这些反对者结成联盟,并且形成了一份盟约。在你来我往的拉锯过程中,约翰王向武力投降,被迫签署了《大宪章》。
对《大宪章》的价值,一直存有争议。这不仅是因为此前英格兰已经有了类似的文件,而当时西欧国家出现类似文件的也不止英格兰一家。更重要的是,《大宪章》并没有及时发挥它促进自由、限制权力、落实权利、立定宪政的作用。且在签署之后的内战中即宣告失效。而《大宪章》本身的结构性缺陷,注定了它不是一份足以在宪政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文件。但它何以成为英格兰现代政治起源的标志性事件呢?恰如论者所言:
《大宪章》之所以称重于时,乃因它能对于当时的弊政有具体的,且可实行的救济;它实没有包含什么抽象的通则。可是兰尼米德事变之所以能在历史上产生重大的影响,仍因那事件的抽象性及共通性。约翰的降服不因于反动的封建巨阀所召集的武力,而因于诸男所领导的全国各阶级;有全权可以左右法律之暴君忽而自身亦受法律的拘束:此二者是何等亘古未见的事!故兰尼米德实为移君权于人民手中之初步,因上之故,《大宪章》虽琐屑万分,虽充满术语,虽不像《独立宣言》之富于通则,虽昧于人权的要旨,而对于后人仍可以发生绝大的想象力,绝大的影响。终13世纪之世,宪章之争持,以及屡次的重颁,修正,废弃,恢复等等,各派相争的焦虑,虽则国王及诸男两方面都在慢慢地离开第12及14两条所说的封建的“谘议院”,而趋向国会的观念。在爱德华的国会成立以前,《大宪章》总不失为最惹人注意的事物。(28)
试想,在中世纪的氛围中,一份陈述国王权力受人民限制,人民有权废黜国王,国王被限制在法律之下的文件,具有多么震撼人心的力量,这份文件确实对后世足以发挥持续的影响。
《大宪章》的签署,固然是国王与贵族之争的结果,而且是贵族致力于维护自己的私利所催生的对抗行动的产物。这一点似乎颇为论者所诟病。实际上,政治史上之足以显示行动者气概的重大举措,何曾不是基于具体的行为动机而出台的呢?私利并不是羞耻的同义语,而为了维护私利致力于限制国家权力,也不是什么卑鄙的伎俩。即使是英王约翰一时臣服于贵族的武力,签署了《大宪章》,其后又翻然悔悟,撕毁协议,也不是什么令人惊怪的事情。如果执意从道德视角观察政治史演进,那实在是传统道德家的非政治理念所注定的简单思维。现代政治在起始点上呈现出来的“政治的归政治”的特点,即政治就是为了解决私利纷争而建立的权力机制,恰恰体现出了现代政治的特质。从这个特定的角度看《大宪章》,也体现出它对后世足以发挥深刻影响的缘由。
或许正是由于英国由此掀开了现代政治之围绕经济利益进行政治博弈的序幕,它才逐渐行走在现代建国的渐进轨道上。13世纪以后的数个世纪,英国并没有明显挣脱传统社会的运行轨道,但却在不经意之中逐渐积累了现代建国所需要的诸种元素。所谓“丝丝入扣”的渐进现代进程,为英国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一举落定于现代国家平台之上,奠基了坚实基础:(29)
一是英国沿循现代早期国家那种依靠战争和帝国机制对贸易的推动,反过来贸易又发挥出支持战争征服和政治变革的作用。不过,对英国而言,它的战争决断是够明智的,因为战争基本上都发生在英国以外。国内的战争很少不说,即使有,也很温和。在国外打仗,即使战败,也不至于对国内经济社会秩序发生太过负面的影响;一旦战胜,战利品便成为推动国内发展的动力。这是当时的欧洲大陆国家,以及其他地区的强大国家没有遇到过的幸运事儿。正是由于英国国内政治的相对安定,以及举国浓厚的重商气氛,以及英国广泛的开疆拓土,强行殖民,让英国成为一个现代的新型帝国——那就是由贸易与战争相互推动的帝国。
二是英国对现代技术的不懈创新,尤其是对生产动力系统的持续改进,获得了经济发展的巨大能量。从11世纪以降,英国人就普遍利用水能和风能,借助于动物作为劳动工具推动了英国的农业“机械化”。农业收成的明显提高,不仅让英国人渡过了饥馑和流行病造成的人口减少危机,而且因为制度的创新,人力依赖下降,因此反而促成了早期的农业革命。在工业方面,煤炭工业的发展,不仅为英国经济体提供了更强大的能源,而且因此走出能源陷阱,促进了早期手工工业的大发展。随着后来蒸汽机的发明,以及在工业中的广泛使用,英国成为一个完全脱离了农业发展千年轨道的工业民族。这是当时世界上其他所有地区都还是想象不到的事情。工业革命与农业革命相伴随,已经为英国的悄然崛起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与此同时,第三,英国创制了市场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模式,让经济领域从社会体系中独立出来,发挥引领社会进步的引擎作用。这一经济形式最重要的突破是确立了私人财产权,并将之作为个人自由的根基。在此基础上,人们在经济行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积攒财富和消耗财富,都获得了正当化的理由。这既不像传统社会那样以财富作为生活、权力和暴力的消耗方式,也不像韦伯所认定的那样受到宗教伦理的规训。在相关经济活动中,货币等金融手段被广泛引入。租赁关系确立在固定租金数额上,以保证双赢。城乡之间没有绝对差别,这使得城乡间的流动性得到保持,而且对财富的城乡间均衡分布发挥了积极作用。英国的人均财富在工业革命前就达到了现代水准,由此基本杜绝了饥馑的发生。由于财富的积累,促进了消费,消费又反过来促进生产,生产与消费之间的良性循环机制由此成型。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中,绅士阶层浮现,成为现代的标志性社会集团。以此划线,英格兰社会既无多少赤贫人群,也无太多豪族,身份地位不成其为社会分层的标尺。因此社会的团结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社会的良性竞争机制也逐渐形成。哪怕是人类最坚固的原始组织即家庭,也发生了疏离传统的现代重构,曾经主导社会的纵向即父子关系,转变为现代的横向即夫妻关系主轴。个人的独立自主与自谋发展,成为社会的独特景象,与当时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相比,迥然不同。
上述三点主要涉及社会经济机制的变化,与这些变化相应,英国的社会政治机制也发生着明显的转变。
四是在公民社会建设上,英格兰消除了传统的强制合作手段,将亲属关系、绝对主义国家和绝对主义教会的社会整合作用,降低到不足以影响社会变迁的程度。而个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升级为社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普遍结社的情况出现了,结社中的成员团结与非成员排斥相映成趣。人们对财产权的理解与税务征收的规避,催生了信托制度的发展。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仅促进了政治自由,而且促进了政治结社,更让中央权力受制于一个高度自治的社会,以至于重塑了君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后来的君主立宪制建构,在这里获得了它丰厚的社会土壤。
五是权力与官僚制度的现代建构超前于世。英格兰生成的中央化与去中央化混成的机制,既保证了国家中央权力统筹国家事务的能力,又发挥出地方与公民自治的巨大活力。自由与财富之间的紧密关联,由此呈现出来。而王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发挥的独特作用,让英国具备了既拒斥独裁又不至丧失认同符号的政治条件。杜绝王权专断,是1215年以来英国的政治共识。但王权之于国家的必要性,也是英国的另一个共识。关键在于,人民与统治者之间以契约关系维系,人民的自愿默许与有限君主政体恰相匹配。这促成一种掌权者与公民间相互尊重的政治氛围。即使是在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也不能处以严苛的关系。正是由于这样的权力建制,让一个国家最难处置的税收问题,在英国也变得不是那么难于处理了。现代税收的定则、方便、平等、高效等原则均出自英国。这样的社会,大革命的因素几乎被消解了,即使万不得已诉诸革命手段,革命也会相对温和,不至于血流成河。
六是在国家的治理机制上,成功地实现了法律主治,并有效地抑制了国家的暴力事件。这样的国家治理机制之成型,源于现代法治的平等精神在英国的扎根。这是13世纪英国特有的社会状态。英格兰从此成为一个因平等而显得扁平的社会。“与生俱来的身份差别在英格兰的一切关系中均告阙如。叔叔和侄子,父亲和儿子,男人和女人,国王和臣民,前者皆不可能指望获得高于后者的待遇。法律一视同仁地把他们看作有权利接受裁断的个人。”(30)一个发达的普通法体系,不依靠成文法典治国,而依靠口头传统、记忆先例。这就使法治既有规则可循,又不至于陷入僵化的状态。极为重要的是,英格兰法律体系对个人所有权的绝对支持,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法治之下的自由,是英格兰法律主治的最重要社会标志。这样的创制,不仅生成了自由的人民,更促成了人民自由运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和财富的创新能力,这为英国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最深厚的社会土壤。而其中尤为引人瞩目的,就是英国现代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长期领先全世界。这既为工业革命提供了智力支持,反过来又获得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大动力,也为英国人超越单纯的金钱兴趣或金钱崇拜提供了出路。
种种机缘巧合,让英格兰、进而让整个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型的现代化国家。这让人们从中得到了理解英国何以出现光荣革命、工业革命,并何以登顶世界的丰富信息。光荣革命之作为英国政治妥协传统的产物,自不必多言。而为现代国家富国强兵追求所艳羡的工业革命何以会仍旧出现在英国呢?除开地理位置、气候和历史的关系,与一个竞争的其余诸国采取的不当策略的关系外,“欧洲发生的许多事件也有利于英国工业的较迅速的扩张,因为十七和十八世纪欧洲历次战争对于大陆上的工业损害,比对于英国工业的损害为重;并且十七世纪内宗教和政治上的纷争使英国具有了比法国更加有利于商业发展的一个宪法和政府。把英国的情况拿来和法国的情况比较一下,我们发现其他有利因素为:习惯法的盛行,国内贸易的自由,一个关心商业的贵族社会,由于斯图亚特王朝的臭名而引起的对于国家管理的不信任,以及宗教自由。十八世纪政治,宗教和地方生活的呆滞状态助长了对于工业的专心致志,这样就把一切为数学复兴和物理科学的新发现所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幻想都吸引到机械发明方面。基于这些理由,英国就成为工业革命的最适当的场所了”。(31)这似乎是对麦克法兰分析的一个扼要归纳,它将工业革命、市场经济与宪政国家的三大现代国家要素以自由为动力有效整合起来。这就完全克服了荷兰与苏联的建国弊端,走出了一条现代国家发展的成功道路。当其时,东方国家也发生过一场“勤业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32)这是一场劳动密集型的革命,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与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相比,这是两场完全不同性质的革命。工业革命以资本—技术密集型革命为特点,实现了劳动生产率的革命性突破。尤其关键的是,当工业革命与市场经济、宪政国家相携出场,更是彻底突破了人类既有的社会活动模式,进入一个几乎是全新的现代世界。(33)
规范意义的现代英国,可以说是一个约翰•洛克与亚当•斯密双剑合璧的国度。约翰•洛克对现代规范政府的设计,不仅体现于他的应约授权论上,也体现在他的权力分立制衡机制上,当然更体现在他设定的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论断上。简单讲,洛克将英国立宪政体传统改造成了现代建国方案。由于洛克的这些成就早已获得公认,因此毋庸多言。亚当•斯密一般被看作经济学家,其实这就看低了他的经济理论中蕴含的政治学价值。分析起来,亚当•斯密为现代建国解决了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这就是“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大多数解读者认定这是斯密单方面强调市场效用的观点。其实这是一种误读。亚当•斯密的这一主张,明面上仅只强调市场之具有独立价值,政府不能随意干预;背后预设的逻辑,则只能在政府与市场关联的视角才可以得到准确理解。换言之,他的意思首先是,凡是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以及它能正常调节资源配置与市场秩序的时候,就应当杜绝政府权力的介入;只有在市场失败之际,政府权力的介入才具有某种支持理由。亚当•斯密对现代国家建构的理论贡献,是划分清楚了国家权力与市场机制对现代国家建构所发挥功能的界限。这是纯粹从经济学视角所看不到的贡献:他将一个足以跟国家权力体制分庭抗礼的市场机制鲜明呈现出来,从而在约翰•洛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国家分权制衡设计之后,凸显了以权利制约权力即以市场抗衡国家的机制。斯密的第二个突出贡献是,解决了财富与德性的关系问题。这样的解决方案,倒并不是人们一般认为的那样旨在约束人们谋求财富的愿望与规范其追逐财富的动机,而是提供了维护社会的一种机制。因此,他对德性的重视,旨趣并非以义制利。斯密两部重要著作的指向,有着某种内在的关联性。“《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通过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或者自然和谐、个人天生自由的原理或者公正的权利来协调个人和社会利益。在《道德情操论》中,同情和仁慈限制自私自利;在《国富论》中,竞争限制个人的经济利益以利于社会福利。”(34)限制人们自私自利,旨在“把人们组合成一个可以运转的社会;《国富论》假设一个公平社会的存在并说明个人是如何受经济力量的引导和制约的”。(35)这显示出两者的互补关系。这样的阐释,与英国社会的状态才是吻合的。
由上可见,英国之成为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是因为构成现代国家的基本要素在英国的适配性最强。英国说不上是单纯依赖哪一个极端重要、因此压制了其他现代要素作用的力量而成就其现代建国的。相反,恰恰是现代国家的主要因素合宜互动,将国家引向了现代境地。“18世纪后期以前,在欧洲的政坛上,只有英国在政治经济效率方面全面超越了其竞争对手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这个国家拥有无与伦比的个人自由,而是因为它早熟的制度上的统一性。”(36)这一结论是完全恰当的。
五、残缺经济结构与国家建构困境
比较荷兰、苏联与英国在现代建国上取得成就的巨大差异,可以知晓其根源在于现代建国是否走上了一条现代诸要素适配性或统一性的道路。这种适配性或统一性,端赖一个国家的政治家与所有其他类型的行动者在特定的环境中选择合宜的行为,从而促使那些分散甚至是隔离的现代因素有效地互动起来,最后才有希望形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国家结构。否则,即使一个国家花费无比精力与资源去壮大某种现代国家要素,那也无法将国家推向规范的现代状态。从经济领域看,一个国家如何促成健全的市场经济,运用工业化的撬动杠杆,以立宪民主政体与之匹配,让三者处于一种良性互动的情景之中,是其经济持续增长、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倘若做到了这一点,国家就会进入规范现代状态;假如仅只着眼于某一要素的决定性作用,并且在国家运行中不计工本地榨取它的潜能,这个国家终究会陷入残缺的现代经济结构陷阱,一者可能将国家引向歧途,无法真正成长为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二者可能将国家引向危机状态,甚至引发国家危机,导致国家倾覆。
残缺的经济结构与国家建构的困境是相携出场的。何谓残缺的经济结构?对此问题的回答,需要先期确认何谓健全的经济结构。从较为理想的状态上讲,健全经济结构的特点大致有:一者这样的经济结构在经济要素的组合上是健全的。支撑一国经济发展的健全结构,首先需要这个国家确立起合理的经济预期。所谓合理的经济预期,乃是一种适于该国经济长期、全局发展的理性预期,而不是榨取资源的耗竭式发展。其次需要该国对经济诸要素,诸如资源、环境、生产、市场、消费等因素合理组合,不能畸轻畸重。再次需要对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要素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就前者,理性掌握国民收入、消费、投资、货币、就业、通货膨胀、经济周期、经济增长、经济开放及其相互关系。就后者,确切了解消费者行为、厂商供给和收入分配等问题。二者需要对经济政策进行理性筹划,对经济政策目标、经济政策工具、经济政策机制、经济政策效应与运用了然于心,对这些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把握以及及时地进行调整。换言之,一个国家的政府机构理性处置权力与市场的关系,成为一个健全经济结构的另一个基本标志。相应地,凡是在相关方面存在缺失的,就属于残缺不全的经济结构。不过,即使是残缺的经济结构,只要不是在经济结构的关键因素存在严重缺失,便不至于影响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只是因此不能期待这样的经济体系有一个高过预期的良好运行状态,并以强劲而持续的增长,领先于其他经济体。假如在前述经济结构要素中存在重要环节的缺损,那么,一个经济体就很难取得有效的经济增长,试图获得强劲而持续的经济增长,就更是异想天开了。依照上述罗列,将经济结构的诸要素归之于市场因素和政策要素两大类的话,残缺的经济结构,在市场一端,一定是难于让市场发挥其自身效用的畸形市场或权力市场。市场的失败,不是经济自身因素组合不当的间歇性表现,抑或是经济周期的繁荣与萧条间的表现;而是因为市场根本就是诸要素之间互不匹配的结构所必然导致的结果。而在政府一端,一定是以国家权力支配经济运作的畸形机制。这样的机制,要么是自命先进的国家机器掌控者随自己的政治意志任意进行资源配置的畸形状态,要么是自负掌握了经济规律的国家权力当局对经济资源的随意调用和恶劣榨取。总而言之,政府方面无意尊重市场机制,执意以政治意志和行政命令支配经济运行,经济领域相对政治领域的独立性完全无以呈现。
无疑,按照理想的现代经济体制衡量,没有一个经济体足以称得上是健全的经济结构。在现实中,所谓健全的经济体,从负面视角看,也就只能是成功避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那些经济体;从正面来讲,也就是那些让市场和政府双方各自起码发挥其效能的经济体。双方的适配性越强,一个经济体的健康运行可能性就越高;相反,双方的适配性程度越低,一个经济体健康运行的可能性就越低。(37)这个经济体就必然会呈现疲弱之态,在竞争性国际经济体系中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即便因讹诈性榨取某种经济因素或政策因素的效能,一时表现得异常繁荣,它也会迅速归于暗淡,甚至引发国家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最终可能导致国家崩溃。
但这并不是说设定健全经济结构的理想化状态就完全没有意义了。这样的设定具有规范价值,可以用来评价任何现代经济结构。更为重要的是,它是显现一个经济结构体究竟在哪些方面、存在什么残缺的理想参照体系。缺少这样的参照体系,人们就无法对一个经济体究竟是健全还是残缺做出评价,相应也就无法展开建构健全经济体的尝试。基于此,将前述荷兰、苏联与英国纳入相应框架中进行比较,就可以发现,前两个国家的经济体确实存在明显的残缺,而英国的经济体则相对健全很多。这正是三大经济体在历时展现与共时比较中呈现巨大差异的根本原因。
17世纪的荷兰,应该说是当时世界上实际运行的经济体中最为健全的一个系统。在当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荷兰人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经济体制创新,以至于可以领先于其他所有经济体,成为欧洲创造财富极为有效的经济机制。荷兰人的经济-社会体制创新,表现在:其一,将荷兰经济体打造成为有利于展开国际贸易的开放式结构。阿姆斯特丹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荷兰商船规模也是当时世界最大的。由于金融体制的改革,利率很低,流动资本非常充足。这是当时世界上最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其二,在致力拓展全球贸易空间的时候,荷兰全力探索新贸易航道,以求打破葡、西两国的全球贸易优势。其中,荷属东-西印度公司的成立与成功运作,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商业企业。其掠夺来的财富,是荷兰成为世界上最富裕国家的重要来源。其三,荷兰以高税率和关税保证了政府的强大行为能力,并且让国家具有极强的军事行动能力,足以跟当时的海上强国西班牙展开攻击性竞争。由于经济上的繁荣,当时的荷兰在精神领域的创造力极为旺盛,成为那个时代世界艺术和科学的中心。航海家的探险,让荷兰人的地理发现领先世界。对国际关系的率先探究,让荷兰人成为展开国际法研究的领航者。伟大的艺术家群体登上现代艺术史舞台,展现出荷兰文化的辉煌。繁荣还催生了荷兰的宽容,让当时不见容于本国的欧洲人奔赴荷兰,让整个荷兰的吸引力大大加强,并有效聚集了发展所需的精英人群。出版业的自由化,使荷兰成为现代新思想传播的汇总地。凡此种种,无不发挥出推动荷兰现代进步的动力作用。(38)“荷兰奇迹”就此出现。因之得到史家的赞颂。“荷兰虽蕞尔小国,然它因有东方诸殖民地和遍及世界的贸易,故富裕无比。它又能大开门户必容纳各式样的种族及信仰。它为格劳秀斯,笛卡尔及斯宾诺柴(Grotius,Descartes,Spinoza),为林布兰及味迷尔(Rembrandt,Vermeer)的梓邦。举凡哲学,学术,财政,油画,园艺,科学耕种,以及许多足以增进人生生活乐趣的它种工艺及美术,几无一不让荷兰居首位。”(39)
但以现代健全的经济结构作为标准来衡量,荷兰当时的经济结构,就存在明显的缺失:首先,荷兰的经济结构诸内在要素没有呈现相互支撑的合理状态。经济贸易主要是由国际贸易主导的,荷兰国内经济缺乏长期的增长点与增长结构,金融体系只是为国际贸易的便利做出的权宜性调整,缺乏现代金融体系建构的眼光。其次,整个经济体围绕国际贸易运转,可以获得财富的迅速积累效果。但却可能毒化了荷兰人的健全经济思维与合理经济行为。赚取快钱成为荷兰人发财致富的首要门道。因此,荷兰人的经济行动缺乏现代合理的经济伦理支持。这让人们很容易为了发财而陷入“庞氏骗局”之中。最典型的事件,就是郁金香热的袭来与退去,成为荷兰经济繁荣和衰颓的标志性事件。(40)再次,荷兰并没有在经济繁荣之际,展开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革命。相反,荷兰一直受困于混乱的政治体系。由于联合行省是一种地方权力强于中央权力的特殊体制,而各行省情况的差异,使得各省的权力设置相当不同,大多数时候需要的中央政府协调,就此变得非常困难。“共和国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和全国性的司法体系。违法者只能由各省甚至各城市宣判处罚,这样就把问题推到别人那里去了。征税是各省的责任,而大多数其他的行政问题也完全是地方性事务。三级会议、国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政府机构就别无选择,只能主要把它们的行动限制在外交政策领域。国内政策则是各省的特权。”(41)因此,在激烈的内外竞争中,荷兰殊难维持长久繁荣。随着荷兰国势的衰颓,它也就丧失了示范全球的领袖国家能力。
转换视角来看苏联。苏联经济体曾经创造了经济增长的世界奇迹,在工业化的世界史进程中,苏联就更是取得了令人瞠目的跨越式发展成就。对于所有落后国家而言,苏联至今还是他们津津乐道的仿效对象。毕竟在一个激烈竞争的现代世界中,一个国家仅仅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就从一个孱弱的农业国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工业强国,落后国家焉能不心生羡慕之情。诚如前述,苏联的工业化是依靠强大的国家机器,不计代价地加以推动的结果。仅从结果上看,苏联的工业化确实令人震撼。“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苏联钢铁工业和加工工业等几个工业部门的生产成绩已远远超过欧洲其他工业国家。1961年苏联成功地发射了第一艘载人卫星式宇宙飞船,这个惊人的成就轰动了整个世界,它说明除了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外,还有另外一种形式也可以取得工业建设的巨大成绩。苏联工业化的前提及发展现在应引起我们的注意。”(42)一个在东西方社会对垒情况下的西方国家学者所得出的这一结论,已经足以说明苏联工业化对自信心满满的西方国家产生的巨大冲击。
苏联的工业化进程,严格按照中央权力的国家意志展开。苏联工业化与其极富特色的五年国家计划紧密联系在一起。当苏联确立其工业化的战略目标后,首先将农业资源加以重新组合,强制发动了农业革命:一方面没收小农土地,进行集约化的耕种;另一方面,将农业生产组织行政性地改变为生产合作社与国营农场。富农被迅速驱逐出农业领域。在此基础上,强行推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在苏联工业完全不成体系的情况下,苏联不求建构工业生产体系各个部门均衡发展的完备体系,而以重工业和军事工业作为国家工业化的突破口,并严格限制消费品工业和住宅的建设,以保证军企集团的资源供给。至于国家工业化的劳动方式,则依靠权力的最大化动员,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整个国家工业化的劳动效能。“从那时起,就不顾人的身体状况,用强制的方法逼出最好的成绩。这些方法是:经常性的号召、大幅标语和其他宣传方法;‘突击队’的形式;协作、奖金;节日‘自愿’义务劳动;对迟到和怠工的严厉惩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不断提高生产指标;学校参与工厂企业的监督;动员一切力量投入重点项目。”(43)以国家力量持续不断勉力维持的榨取性发展方式,确实将苏联迅速提升到工业化国家的水平。但很明显,这种以国家政治权力意志强行维持的发展模式,完全无视了现代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则,尤其是忽略了工业化进程所需要的政治与社会匹配条件。因此,其发展模式是严重畸形的。
斯大林去世以后,苏联实行的那种单纯依靠国家权力强行推进的工业化模式告一段落,并不断推出经济体制的改革举措。这是由于斯大林式的经济—政治体制已经成为严重的发展障碍。更成问题的是,它也成为苏联政治体制顺畅运行的一大阻力。这不仅使苏联国内体制严重偏离所谓社会主义的正轨,也使苏联的卫星国遭受苏式体制之害,经济发展步伐停滞不前。苏联的当政者不得不启动艰难的改革。这一改革进程,可以区分为赫鲁晓夫、勃涅日涅夫与戈尔巴乔夫3个阶段。(44)赫鲁晓夫的改革,首先着力清算斯大林时期形成的恐怖统治、个人崇拜。在此基础上,对农业体制进行了改变,放松了对农业的国家控制,对个人副业的控制也降低了,改变了集体农庄的报酬制度。同时对工业体制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以应急性的措施,重新分配了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权力,适当简化管理机构和层次,积极提高生产能力。并为此展开了经济理论的讨论。但由于赫鲁晓夫的改革并未触动斯大林体制的根本,没有启动市场经济导向改革的意图,加之他个人对改革把握的失准,其改革最终归于失败,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勃涅日涅夫的改革较赫鲁晓夫的改革要深入系统得多。他执政18年之久,一方面在初期致力纠正赫鲁晓夫改革的偏失,对苏联共产党的经济领导体制进行了再调整。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体制上进行了关联调整:在农业体制改革上,着力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改变农产品的采购制度,提高农业的技术装备,在国营农场推行经济核算制,扩大农场的自主经营权,试行小组包工奖励制,发展跨单位的合作组织。在整个经济体制上,大幅度调整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计划体制,扩大工厂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确立新的考核指标,对企业的利润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志在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初步启动了管理民主化进程。但总的说来,勃涅日涅夫的改革基本上是在指令性指标上的小修小改,没有触动苏联刚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企业自主权没有落实,经济类领导缺乏经济意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高度紧张。因此,苏联经济—政治体制的弊端未能得到有效治理。而勃涅日涅夫制造的“发达社会主义”幻象,更是将苏联的体制缺陷掩盖起来,让苏联彻底丧失了及时改变体制缺陷的宝贵机会。尤其是政治体制的大踏步后退,集权体制的强化,党政关系的不清,干部制度的终身制,个人崇拜的盛行,特权意识的泛滥,将苏联引向了一个绝境。
到了戈尔巴乔夫阶段,由于苏联的经济社会状况处于“濒死阶段”,因此改革的任务之繁重,远超人们的想象。面对一个长期没有结构性松动、高度缺乏灵活性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这一体制日益衰变的经济绩效,农业生产能力的持续下降,与世界技术革命拉开的巨大差距,社会难以克服的重重矛盾,在国际竞争中明显处于下风,改革很容易陷入一个顾此失彼、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窘境。戈尔巴乔夫在坚持苏共领导权的前提条件下,致力提高集中领导经济的效力,扩大企业自主权,强调国民经济部门用经济方法领导经济,努力建构现代化的经济组织形式,实行管理的全面民主化。一种向市场化过渡的改革意图明显呈现出来。但问题在于,当戈尔巴乔夫启动改革的时候,苏联僵化的体制已经走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他的大幅度改革也无力回天。当戈尔巴乔夫仍然想以国家体制的改革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时候,无异于摧毁了整个脆弱国家处在风雨飘摇之中的渺茫前景。苏联的崩溃,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出人意料。
苏联体制的僵化与苏联思想的僵化是一对孪生子。由于苏联执政党垄断了思想话语的权力,长期只有一种声音传导给社会,因此人们对现代经济常识知之甚少,这也就让经济常识无法引导经济发展,只好任由政治—行政指挥棒对经济建设进行瞎指挥。一旦人们发表旨在恢复现代经济常识的意见,就会遭遇少见多怪的专业学术界与社会公众的怪异争论,或者是缺乏判断力地、一窝蜂地表示赞赏。其中,1962年,苏联著名经济学家利别尔曼发表的题为《计划、利润、奖金》一文引发的持续争议,堪为标志性事件。利别尔曼这篇文章,放到现代经济思想史上衡量,没有任何原创性。他吁求一种无竞争条件下的好的领导经济工作的方法,并为此提出了旨在改进经济工作的6个具体建议。“1.规定在产量品种计划经过协调和批准后企业的计划全部由企业自行编制。2.为了保证国家的公正和企业对最大的生产效果的关心,根据赢利率(利润与生产基金之比)规定各种物质奖励的统一基金。3.为各个部门以及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大致相同的各类企业统一批准随赢利率而变化的奖金比率表,作为长期使用的定额。4.加强和改进集中的计划工作,办法是把应当遵守的任务(控制数字)只下达到国民经济委员会(苏维埃执委会和主管部门)。取消国民经济委员会按照‘巳达到的水平’在各企业间摊派任务的做法。责成国民经济委员会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来检查、评价和改进各企业自行制定的计划,但不得改变作为企业奖励基础的赢利比率表。5.制定从企业利润提取的统一奖励基金的使用办法,同时扩大企业把奖励基金用于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方面的权限。6.规定灵活制订新产品价格的原则和程序,以便使更有效的产品既对生产单位也对使用单位,即对整个国民经济都能够提供赢利。”(45)这些建议,完全是国家权力主宰经济的体制中对权力松动的一种吁求而已。建议内容,根本没有触及苏联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更无从解决苏联经济发展中的国家权力梗阻。但这些不痛不痒的建议,竟然引发整个苏联经济学界的讨论热潮,人们就可以知道苏联体制确实有些病入膏肓了。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讨论还是苏联处在所谓思想解放状态下的情形,由此可以想见思想僵化状态下人们在如何想象经济问题。
从荷兰与苏联两个案例,人们可以理解何谓残缺的经济结构:当一个经济体只想单纯通过市场交易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不去想方设法完善市场,寻求长效的经济增长机制,也就是基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工业化机制,并且在政治体制上没有跟进性地加以改革,促使国家权力与经济发展满足适配性的要求,那么,其经济结构就是残缺的结构。黄金时代的荷兰是为典型。同时,当一个经济体为了维护支配它运作所寄托的那个国家权力体制,拒绝让经济领域独立于政治权力领域运作,拒斥市场交易机制,只是利用工业机制榨取维护国家权力所需的资源,并且完全无视经济产出利益的人民分享,那么,这一经济体也是一种残缺经济结构。苏联是为标本。其实,这两种残缺的经济结构,乃是国家建构无法跟进经济发展步伐,甚至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需要的产物。换言之,残缺的经济结构与国家建构困境是内在关联的现象。没有像英国那样实现经济社会要素丝丝入扣的、相宜的均衡性发展,国家就很难取得经济的持续发展。即使像荷兰、苏联一度有过超高增长,最后也会陷入困局之中:要么像荷兰那样无法持续领先世界,要么像苏联那样最后落得个国家崩溃的悲壮结局。
①[美]道格拉斯•诺思等:《西方世界的兴起》,张炳久译,北京:学苑出版社,1988年,第185页。此书英文版完整书名是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A New Economic History,这提示人们,此书对经济因素之外的政治因素,可能重视不够。这是大多数经济学家解释现代国家兴起中的经济因素作用时,略微让人感到遗憾的地方。不过这倒是与斯考切波那样的政治学家,从国家自主性的角度解释现代国家兴起,相映成趣。也许将两种解释加以综合,就更能准确理解现代国家兴起的动力机制。
②[英]莫舍•卢因:《苏联经济论战中的政治潜流——从布哈林到现代改革派》,倪孝铨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年,第90页。
③See David Mandel(ed.),The Former "State Socialist" World:Views From the Left,London:Black Rose Books Ltd.pp.138~139.
④[英]哈孟德夫妇:《近代工业的兴起》,韦国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8页。
⑤参见[英]哈孟德夫妇《近代工业的兴起》,韦国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译者序言,第3~4页。
⑥论者指出,在现代早期,英国“农业经营体制的现代化是推动经济向前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具体包括强行圈占公用土地,以资本主义大农场管理下的领取工资的农业工人取代传统的农民进行耕作等。大型农场雇用农业工人从事生产,单位面积土地对应的雇工量要比此前由传统农民耕作时投入的劳动力数量更少,而生产出的粮食反而更多。随着粮食产量的增加以及农业生产部门雇工量的减少,城市人口必然不断增长。最终的结果就是制造业的产量进一步增加,整体经济也保持同步增长”。[英]罗伯特•艾伦:《近代英国工业革命揭秘:放眼全球的深度透视》,毛立坤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5页。
⑦[美]罗森堡•小伯泽尔:《西方致富之路: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演变》,周兴宝等译校,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278~279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1页。
⑨论者指出:“从很早时期起,英国人在海洋上勇敢进取的历史就蒙上一层可怕的阴影。当世界上的主要贸易从地中海移到大西洋时,一种罪恶的制度也随之而来,这种制度发展迅速,并且造成了新的既得权益,它在十八和十九世纪中变成欧洲和欧洲的殖民地生活上的最大的丑事。关于此层,英国人应当在十八世纪内承担罪魁之名,因为这种奴隶贸易所招来的耻辱和横财当然属于在海上竞争中位居前列的那个强国。”[英]哈孟德夫妇:《近代工业的兴起》,第12章“奴隶贸易的阴影”,韦国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77页。
⑩[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引自黎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历史科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91~92页。
(11)论者指出:“20世纪初,许多马克思主义者都宣扬一定的经济制度(economic arrangements),尤其是生产方式私有制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特定的政治形式以及其他社会结构的发展。”[美]乔纳森•特纳等:《社会学理论的兴起》,侯钧生等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2006年,第161页。
(12)[美]乔纳森•特纳等:《社会学理论的兴起》,侯钧生等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0页。
(13)[德]维尔纳•桑巴特:《奢侈与资本主义》,王燕平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15页。
(14)[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7页。
(15)[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23~24页。
(16)[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29页。
(17)[英]艾伦•麦克法兰主讲:《现代世界的诞生》,管可秾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8页。
(18)[英]约翰•达尔文:《全球帝国史——帖木儿之后帝国的兴与衰(1400-2000)》,陆伟芳等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15年,第410页。
(19)[英]约翰•达尔文:《全球帝国史——帖木儿之后帝国的兴与衰(1400-2000)》,陆伟芳等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15年,第411页。
(20)[英]约翰•达尔文:《全球帝国史——帖木儿之后帝国的兴与衰(1400-2000)》,陆伟芳等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15年,第411页。
(21)[英]约翰•达尔文:《全球帝国史——帖木儿之后帝国的兴与衰(1400-2000)》,陆伟芳等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15年,第413页。
(22)[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第7版),董书慧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21页。
(23)[荷]格劳秀斯:《海上自由论》,宇川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第3页。
(24)金挥等:《论苏联经济》,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4~65页。
(25)金挥等:《论苏联经济》,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8~70页。
(26)[美]戴伦•艾塞默鲁等:《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富裕与贫困的根源》,吴国卿等译,新北:卫城出版社,2013,第428页。
(27)关于《大宪章》的论述甚多,此处主要参考[英]詹姆斯•C.霍尔特《大宪章》相关各章,毕竞悦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以及[英]屈勒味林《英国史》(上册),钱端升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具引处将出注页码。
(28)[英]屈勒味林:《英国史》(上册),钱端升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99~200页。
(29)论者指出:“头等重要的是,开启现代性大门的钥匙必须丝丝入扣。这不仅是要把每一个零件都弄正确,而且是要把每一个零件和其余零件的关系摆正确。所以,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家庭与经济的关系、游戏与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关系,等等,都必须恰到好处。这种契合得以首次出现的概率是几千分之一,甚至是几百万分之一。但是它终究出现了,而且,成功之后它又充当了第一个逃离农耕文明的样板,供其他社会效仿。”[英]艾伦•麦克法兰:《现代世界的诞生》,管可秾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7页。此处对英国聚集迈进现代国家诸要素的概括,主要参考该书,但将其论述的问题做了归并,省略掉了笔者确定的论题不需要具体关注的历史事实。
(30)[英]艾伦•麦克法兰:《现代世界的诞生》,管可秾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08页。
(31)[英]哈孟德夫妇:《近代工业的兴起》,韦国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9~10页。
(32)参见[英]艾伦•麦克法兰:《现代世界的诞生》,管可秾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8~39页。
(33)这里所谓“全新的”现代世界,不是针对传统而言的全新,也即是说不是因为挣脱了传统而显得全新,传统因素深深楔入了现代之中,从来没有全无传统因素的现代。所谓全新,是指新生的现代之存在状态,完全不同于传统与过渡时期展现的面目。这样的全新,仅仅具有描述现代状态的有限意义。
(34)[美]斯坦利•L.布鲁:《经济思想史》,焦国华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第53页。
(35)[美]斯坦利•L.布鲁:《经济思想史》,焦国华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第51页。
(36)[美]S.R.爱泼斯坦:《自由与增长:1300-1750年欧洲国家与市场的兴起》,宋丙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56页。
(37)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偏向性看法一致流行于经济学界,市场原教旨主义认定唯有市场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坚决拒斥政府以任何理由进行任何干预;而政府万能论者则认定唯有国家权力才能矫正市场偏失,尤其是矫正自私自利的个人行为,让人表现出利他的高尚性,因此对市场深怀疑惧,甚至加以痛诋。其实,折衷的理解也许是最适宜的。让“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价格之手与“看得见的手”即政府调节合宜发挥作用,相互校正,可能是避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最佳方案。参见[美]斯蒂夫•G.梅德玛:《困住市场的手:如何驯服利己主义》,启蒙编译所译,第3~5章,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第71~135页。
(38)参见[美]马克•T.胡克《荷兰史》,黄毅翔译,第7章“联合行省与黄金时代”,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9年,第94~102页。
(39)[英]屈勒味林:《英国史》(下册),钱端升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13页。
(40)参见[荷兰]马尔滕•波拉《黄金时代的荷兰共和国》,金海译,第6章“市场经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87~90页。
(41)[荷兰]马尔滕•波拉:《黄金时代的荷兰共和国》,金海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71页。
(42)[联邦德国]鲁道夫•吕贝尔:《工业化史》,龚鸣钟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第228页。
(43)[联邦德国]鲁道夫•吕贝尔:《工业化史》,龚鸣钟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第242页。
(44)对苏联改革进程的描述,主要参考陆南泉《苏联经济改革史论(从列宁到普京)》,第5~22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
(45)[苏]叶•利别尔曼:《计划、利润、奖金》,载孙尚清等《苏联报刊关于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文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