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式自由主义的“自由民主”诞生以后,世界秩序不是更安宁了而是更有冲突性了,欧洲、尤其是在全球范围内,世界从此变得更不平静了。读书人如果只盲信西方人说的洛克式自由主义与看上去很美的“自由民主”的密切关系、而看不到或者不愿意承认洛克式自由主义与帝国主义贸易和殖民主义的关系,那是知识的悲哀。
公元2016年必将是世界民主史上极为沉重的一年。美国大选所出现的“特朗普奇葩”和社会主义者“桑德斯旋风”,只是民主的皮毛问题,是底层百姓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象征性抗议,最终什么也不能改变什么。更严重的是,美国制度已经演变为事实上变成了大肆牺牲公民生命权的寡头体制,为此才有奥兰多酒馆大屠杀和达拉斯对白人警察的狙击战。在英国,被认为最富有理性的选民则发动了“脱欧公投”,是一种老一代人牺牲年轻人利益的公投,用时髦的话说是“代际正义”问题,结果400万人后悔,要求重新公投,把公投当儿戏。在法国,国庆日发生在尼斯的大屠杀只是法国和欧洲遭遇到的来自中东穆斯林袭击的最新案例而已,欧洲人所高扬的普世价值和普世人权遇到严峻挑战。在连接亚欧的土耳其,被认为伊斯兰文明中最成功的代议制民主,则发动了军事政变——拥护世俗主义的军人和伊斯兰化政权之间的流血的政治。
民主的世界为何如此波云诡谲?“民主方舟”将驶向何处?
民主是精神是价值,也是工具是制度,而民主精神之光能照射多远,价值尺度有多高,说到底取决于民主制度的运行状况。民主制度不会自动实施,需要实施的主体或者说力量。可以把民主制度做很多比喻,一辆装甲战车,一辆小汽车,一叶轻舟,甚或一只巨型的“诺亚方舟”,这些都需要人去驾驶,否则都是毫无价值的摆设;不同的人因不同的目的、不同的技能,所驾驶的“方舟”的方向和效果完全不一样,甚至与既定的目标和方向背道而驰,或者始终不能抵达目的地。这是很容易理解的生活常识。民主制度的实施者或是自由主义,或是社会主义,或是民族主义,或者是伊斯兰主义,这已经是世界民主政治所呈现的不可回避的事实。但是,很多人已经习惯于自由主义民主并以之而衡量民主的真假和民主的好坏,这种“尺度”是可以理解的,也值得几许的同情,但是这种“尺度”却无法解释各种民主力量给人类带来的无情冲击,更无法使得各种民主类型都变成自由主义民主。何况,在西方国家,自由主义民主本身也变味了。
近代民主的“元形式”即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及其关系、以及作为民主形式变种的民族主义民主、伊斯兰主义民主和民粹主义民主与元形式民主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一部冲突性的世界政治图景,影响着世界秩序的走向。公元2016年的民主乱局,只不过是世界民主政治逻辑的一种结构性结果。
近代民主的“元形式”及其变种
能够称得上政体意义上的民主,分别是自由主义民主以及与之相对立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民主变种后的民族主义民主与伊斯兰主义民主。
自由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这是一对大家都知道的老冤家,在冷战中打斗不停,纠缠不休。看上去对立的自由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二者之间却存在共同基础或者享有最大公约数,即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所不同的是,一个是更多的强调自由,一个是更真实平等;在此基础上,一个是更突出经济上的个人自由,一个是更强调经济上的集体平等权。
自由主义民主来自洛克式自由主义,而洛克式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个人财产权。在市场化社会,个人能力的不平等以及继承下来的不平等如财产权,必然导致个人占有财富的不平等,因此洛克式自由主义说到底就是麦克弗森所说的“个人占有主义”。遗憾的是,我们所熟悉的民主理论家如罗伯特•达尔,还如萨托利,都避而不谈资本权力。林德布诺姆在《政治与市场》中指出,不关照大企业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还有多少意义?
在历史的政治实践上,以放任资本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民主的一个副产品就是以计划的统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放任资本主义的反面或者补救,计划的统制经济在财产所有制上的国家所有以及期盼由此而带来的人人平等,最终却陷于制度上的统制经济和结果上的经济停滞,因而作为政体的传统社会主义民主也不符合理想中的正义原则,以至于社会主义阵营最终以苏联解体、东欧突变而告终,中国也不得不改革开放并由此而形成混合经济。
尽管自由主义民主和传统社会主义民主具有内在的冲突性,但并不是不能融通,事实上自由主义民主吸纳了很多社会主义的因素,而社会主义民主也汲取了不少自由主义的要素,因为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源头,也有自由、平等、民主等最大公约数。在理论上尤其在制度安排上,二者依然会有冲突,但在冷战以后,其冲突的烈度已经让位于自由主义民主与其他民主形式的冲突,也就是说,自由主义民主的最大敌人已经不再是社会主义民主,而是变种后的民主形式即民族主义民主和伊斯兰主义民主。
民族主义民主。对于自由主义来说,只有基于个人权利平等的自由民主才是民主,其他形式的民主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这种看法并不符合理论、历史与现实。
在历史上,民主和民族主义几乎是一对孪生概念。法国革命者在《人权宣言》中明确提出民主主义、民族主义和民族自决权的口号。受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基于康德的自由和自决观念,费希特( 1762~1814) 演绎出了民族自决理论。法国大革命催生了当时欧洲其他国家的民族主义,从意大利的民族主义到德国的民族主义,无不都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
民族主义的壮大也是世界民主化的产物。“威尔逊十四条”和列宁民族自决权理论指导下的苏俄主动放弃沙皇帝国的殖民地,无疑具有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性质,事实上也推动了国家关系的平等化。二战后,从冷战时期的民族主义到冷战后的民族主义的复兴,无不与民主化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民族主义是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平等权的产物。
民族主义民主也是自由主义民主的副产品。吊诡的是,相比于自由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之间,自由主义民主与民族主义民主之间具有更大的内在张力或内在冲突性,因为强调具体平等权的民族主义很多时候无视个人权利,或者说不得不为了整体的“民族”而牺牲掉个体的“民权”。
伊斯兰主义民主。如果说自由主义不愿意把民族主义与民主结合在一起,更不愿意看到“伊斯兰主义民主”这样的概念。但是,无论是伊斯兰主义本身的内涵,还是伊斯兰主义的产生与复兴,都与民主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在教条意义上,伊斯兰教因为强调服从真主似乎有民主原则有冲突,但事实上各宗教都如此,都强调神的意志的至上性,都是与民主根本对立的。不同宗教的某些教义可以支持民主的某些理念,为推行民主提供有限政治资源, 这是量上的差别。[1]伊斯兰主义是以真主为中心而强调人人平等的教义,比如穆斯林兄弟会号召穆斯林抵制西方思想的侵袭,消灭等级差别,使人们融为一体,回到早期伊斯兰教生活中去。再则,在强调协商的同时,《古兰经》明确提出的另一个民主原则就是公议(Ijma),它要求通过社区的一致同意或是集体判断来作出决定。伊斯兰主义中的平等诉求与协商、公议原则,与西方自由民主中的核心原则在很多方面不谋而合。
就历史而言,作为政治运动的泛伊斯兰主义,是反抗西方自由主义的帝国主义霸权的产物,而选举民主成为伊斯兰主义复兴的最有力工具,皮尤2010—2011 年的追踪调查显示,穆斯林民众高度认同民主体制。从教义本身和伊斯兰主义的历史看,穆斯林世界的民主都可以被称为“伊斯兰主义民主”。
通过简单梳理几种民主形式可以知道,不要指望所有国家的民主最终都是自由主义的民主。即使不是民族主义民主或者伊斯兰主义民主,发展中国家的自由主义民主也很可能是民粹主义民主,而民粹主义民主是不能兼容自由主义民主的,正如南美国家的民主政治一样。如果说民主和平论鼓吹民主国家之间无战争,至多也是自由主义民主国家之间的事。当全世界都民主化后,民主国家之间决不是彼此之间相安无事,看看世界近代文明史就清楚了。
民主与现代世界体系的演变
1. 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与现代世界体系的到来
如果说“自由民主”源自洛克式自由主义,那么就得重新认识民主的性质、民主的历史甚至整个世界近代史了。殖民主义是帝国主义的产物,但是帝国主义的根源又在哪里?在于洛克式自由主义,这大概是西方人万万不愿意承认的,也是国内思想界也不愿意正视的。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有两个因素至关重要,一个是查尔斯•梯利所说的“战争制造国家”,一个就是对外贸易。在英国,当战争最终确定了英国的现代国家形态以后,战争也就伴随着其对外贸易,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英国更多地因为商业利益而发动战争。从18世纪到20世纪初英国“日不落帝国”殖民体系的形成,就是洛克式自由主义即财产权扩张而形成的冲突性国际关系。
洛克式自由主义的“自由民主”诞生以后,世界秩序不是更安宁了而是更有冲突性了,欧洲、尤其是在全球范围内,世界从此变得更不平静了。读书人如果只盲信西方人说的洛克式自由主义与看上去很美的“自由民主”的密切关系、而看不到或者不愿意承认洛克式自由主义与帝国主义贸易和殖民主义的关系,那是知识的悲哀。
作为扩张性和冲突性的力量,自由主义民主不但导致新型的世界秩序和国际冲突,也造成了国内关系的空前紧张,从而出现与之对立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民主,国内秩序在不断冲突中得以重组,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诞生。
从19世纪下半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整整一个世纪的长周期里,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就是社会主义民主运动的产物;苏联通过“第三国际”而支持世界革命,中国等一批新兴国家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世界由此而划分为自由主义民主阵营和社会主义民主阵营。
2. 民族主义民主与世界秩序的重构
自由主义民主不仅催生了社会主义民主,也直接是民族主义民主的助产士。但是,民族主义民主有两个有趣的故事:一是与社会主义民主相呼应,肢解了洛克式自由主义民主一统天下的西方殖民体系;二是借助于自由主义民主并与之结合,瓦解了社会主义阵营。因此,民族主义民主是自由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斗争的延续,并进而成为一种重构世界秩序的民主形式。
二战后冷战时期的民族主义运动在理论上应该归功于前述的列宁的民族自决权思想和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在十九世纪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帝国主义把世界十亿以上人口的大部分地区变成了自己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在这个背景下,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列宁把社会主义运动与民族解放运动联系起来,主张民族自决权,在政治上给殖民地民族分离自由, 给建立分立国家的自由,并把民族自决权提高为“社会主义原则”。主张民族自决权的新生苏维埃政权,不仅主动放弃沙俄的殖民地,还在1919年“巴黎和会”上力挺中国,反对将战胜国中国的胶东半岛由德国分割给日本。就是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的知识分子由过去的亲美开始亲俄,知识界的左翼思潮开始兴起。
著名的“威尔逊十四条”也同样主张民族自决权。苏美的主张相同,但行动上大相径庭,从而产生不同的结果。由于苏联的言行一致,冷战时期的民族解放运动往往与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联系在一起。新兴民族国家在亚非拉的批量出现,使得殖民主义体系得以彻底解体,根本性地动摇或改变了西方统治世界的历史格局。
这是“民族主义民主”的第一个故事,即冷战时期社会主义国家支持民族解放运动而反对帝国主义和肢解西方霸权的故事。“民族主义民主”的第二个故事则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和冷战后,西方国家利用“民族主义民主”肢解社会主义国家和推动民主化的故事,苏联和南斯拉夫都失败于民族主义。历史就是这么诡异。
曾经并不那么强大的美国呼吁国际关系的平等化民主化,对抗社会主义民主的自由主义民主最终以胜利者姿态出现,并利用民族主义民主而战胜了对手。但是,正如民族主义民主曾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盟友而后来又成为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敌人一样,民族主义民主也不会是自由主义民主的永恒朋友。在民族主义民主强大的地方,都是与宗教极端势力密切结盟的地方,因而事实上是一种宗教民族主义。受到美国支持而成长起来的民族主义民主,最终又成为反对美国的敌人。卡扎菲被干掉了,但美国驻利比亚大使却死于恐怖袭击,利比亚陷于部族政治纷争。美国不喜欢亲伊朗亲俄罗斯的叙利亚总统阿萨德,但是美国也只是半推半就地支持反政府势力而不敢贸然推翻阿萨德政权,因为叙利亚的情况比利比亚更复杂也更危险,反对独裁政权的力量并不必然是文明的民主力量,甚至是一种比现行政权更野蛮更血腥的邪恶政治势力。
3. 伊斯兰主义民主与世界政治的不确定性
不但伊斯兰教义中充满着可以称之为民主的因素,伊斯兰主义民主兴起的方式正是自由主义民主所鼓吹的——“公民社会”的兴起。自1979年伊朗革命以来,伊斯兰复兴运动中的派别林立,比如遍布70多个国家的穆斯林兄弟会。
由于穆兄会基层组织最完备,提供的公共服务最多最系统,深得民心,一旦有竞争性选举便绝对是胜券在握。但是,能够赢得政权的伊斯兰组织并不一定是西方人期望的民主政权。其实,具有未来洞察力的亨廷顿早在1990年代中期就这样说,中东的威权政体由可能动摇或垮台,取而代之的将最可能是伊斯兰政权。请注意,亨廷顿没有说是威权之后的政权是民主政权,而是伊斯兰政权。在亨廷顿看来,伊斯兰主义与自由主义民主之间的张力远远大于自由主义民主与马克思主义。为此,“除个别例外,自由民主主义者无法在穆斯林社会中取得持久而广泛的支持。甚至伊斯兰自由主义也不能站稳脚跟。”
这就需要理解伊斯兰组织的性质。“沙利亚国家”就是伊斯兰组织的政治诉求,这样的“公民社会”的性质即“民情”,显然与自由主义民主背道而驰。遗憾的是,不但包括中国在内的思想界不愿意承认或者没有认识到公民社会的“民情”对于民主属性的重要性,美国的决策者也无视美国学术界的大量研究成果而鲁莽地推动“大中东民主计划”。过去20多年的历史表明,大中东地区的民主却不是西方自由主义者想要的结果,甚至是直接针对自由主义民主。从20年前的阿尔及利亚选举到2012年的埃及选举,几乎所有大中东地区的民主选举结果都让美国人闹心。在“阿拉伯之春”后,穆尔西政权比穆巴拉克政权更专横更压制自由,结果导致死900多人、伤近万人的流血冲突。利比亚则陷于部落政治的混乱甚至仇杀了美国大使。叙利亚内战已经完全演变为混乱的部族和教派战争,反政府军比政府军更野蛮更惨无人道。
这些国家的选举政治难道不是民主?从政治形式上说,完全符合西方国家的程序民主要求,但结果却是反美反以色列的。为此,善意制造话语和概念的美国人又制造处一系列新的概念:竞争性威权主义、选举式威权主义,等等,反正不是自由民主。
程序民主选举出的是亨廷顿所说的伊斯兰政权,而不是西方人期盼的自由民主政权,但事实上确实是一种民主政治,是自由主义民主的变种形式——源自党争民主。不仅如此,伊斯兰国家实行程序民主后的一个共同特征是:赢家的确定性!穆斯林内部教派林立,其中最典型的是不可调和性冲突的逊尼派和什叶派。过去,比如萨达姆的伊拉克、今天的海湾国家,教派之争靠强权压制;今天,在选举民主中,多数派教派成为永远的赢家,少数派永无掌权的机会。多数派感谢选举民主,让他们永远统治者少数派;少数派为此而憎恨选举民主,恐怖手段或许是他们的必然选择。
美国的“大中东民主计划”本来意在以民主政权来铲除恐怖主义,结果选举产生的民主政权却导致更大规模、更血腥的冲突。“阿拉伯之春”的故事再次验证了我们常说的道理:民主价值是普世的,民主的制度是特殊的。就民主的形式而言,如果把竞争性选举当做民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衡量标尺,竞争性选举的结果就可能是“阿拉伯之冬”。道理很简单,既然是竞争性选举,竞争性选举若是在没有共同的国家认同、共享信念和大致平等的社会结构中进行,竞争性选举就很可能变成部族、种姓或民族,教派或民族之间的竞争,进而演变成国内冲突甚至分裂国家。
直面民主的内在冲突性
需要重新认识民主的性质,这是中国建设有效民主的理论基础。中国政治和世界政治都多次表明,政治理论的问题必然会导致政治实践上的灾难。
在冷战时期,两大阵营都给民主营造太多的光环,赋予民主太多的使命,以至于民主不堪重负,很多国家因“民主”而遭殃,很多国家也以“民主”之名而行不义之事。事实上,西方国家发展的好、治理的不错,绝对不能一揽子归功于选举式民主,而是法治、民主、市场经济、分权、官僚制、企业家精神、殖民地掠夺、主宰性国际制度等一系列综合性因素。
民主不仅不是让西方国家领先于世界的秘笈,今天西方国家的难题恰恰来自其体制。比如,美国分散的权力结构使得美国已经成为“否决型政体”,难以形成国家力量实行有效的国内治理,别说不能凝聚大多数意志干“大好事”,就是“大坏事”也难以对付,比如在枪支管制问题难以形成多数意志,结果每年任由三万多人死于枪支泛滥——远远比国际恐怖组织造成的伤害更严重,死于恐怖组织的一万多人。由今天西方的治理难题,再加上印度-墨西哥等自由主义民主大国的无效治理,恰恰是“反事实法”的经典案例,即民主与治理的关系并不是传说中的线性正相关关系。
那么,民主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其性质与政治冲突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呢?必须探究民主政体本身的内在问题,其中的关键就是如何认识“人民”。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是在同质性的“人民”内部,有不同利益的支配阶级和被支配阶级,还有支配阶级之间也存在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很多时候远比“人民内部矛盾”激烈。尤其对很多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人民”包括不同的种族和信仰群体以及贫富对立阶级。南美等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最后不都是陷于民粹主义政治而难以自拔?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实现了,结果企业家用脚投票,国内经济出现问题了。在中东地区,多数暴政则以教派形式表现出来,结果是赤裸裸的暴力冲突。
因此,和君主制与贵族制一样,以“人民”为前提的民主制也有其固有的问题,决不能看上去是因为多数人统治就万事大吉了,就像我们曾经以为有了社会主义就万事大吉一样,结果出现了赤裸裸的侵害人权的政治。既然任何单一的政体都会有问题,西方自由民主运行的还不错的话,决不是因为熊彼特—萨托利—达尔等人所论证的“选举式民主”,而是亚里士多德所归纳的最好形式的政体即混合政体,其中当然包括法治的第一位重要性,因为没有法治,任何政体其实都一样,民主制也决不会比贵族制好。
民主是关于大多数参与甚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实现条件自然比其他政体要多要高,其中最攸关的应该是前面提及的同质性条件。民主引发问题甚至冲突最多的原因则是民主出现在异质性结构中,即或者出现在贫富对立的两极社会结构,或者出现在民族仇恨的国家,或者出现在教派冲突的地区。民主是关乎多数人的政治,多数人如果分别处于对立或异质化结构中,冲突必然发生。也就是说,只有在同质化条件下,多数决民主才能得到保障。根据世界民主化成败经验,民主的同质性条件至少有以下三个要素:
1)国家认同。如今的国家、尤其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如果按照英国、德国、日本那样的一族一国,发展中国家将四分五裂,因此,研究民主转型的代表学者林茨等都把“国家性”即对同一个国家的认同,当做民主成败的前提条件。没有国家认同而搞选举民主,结果只能是国家的分裂,比如乌克兰的克里米亚和东部地区。
2)共享信念。连自由民主的最有力论证萨托利也这样说,没有政治观念上的共识,多党制是很危险的。同质化条件至少包括一个国家中存在基本的、至少是大概的共享信念。第三波民主化以来的历史是,很多国家恰恰是因为缺少共享信念而内斗不止,甚至导致国际冲突,比如巴列斯坦的哈马斯政权和埃及的穆兄会政权,以及今天的土耳其政变。
3)平等性。民主本身就是社会平等化的产物,因而平等性也是同质性的首要条件。今天,很多失败的民主化转型就是因为社会结构的极端不平等。在不平等的社会结构里,民主不过是民粹主义的另一种说法,冲突是必然的,比如泰国的周期性政治动荡。
第三波以后的民主化所以出现那么多问题甚至是国际-国内冲突的根源,大概都可以从民主本身的冲突性质以及民主的同质性条件那里找到答案。民主中的“人民”本身是冲突的,而冲突性的选举式民主如果发生在政治信仰对立、主张一族一国的异质性国家或者社会结构严重不平等的国家,冲突是必然的事。道理很简单,民主中的“人民”本身是冲突性的,而选举式民主更强化了冲突,因为在异质性国家,竞争性选举是由政党来组织的,而政党的而基础则是来自不同信仰、民族的人群,因而竞争性选举必然变成党争民主,并可能是不可调和的斗争。
这样,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模式则可以拓展为“民主的冲突”模式,如下图所示:
历史进程中总是充满着非预期结果。民主来自西方,是同一性形式的现代性的绝好体现,但是,这个同一性最终却刺激了本土化文化的认同,强化了种族和宗教差异,使得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间产生了更强烈的控制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对非我族类的憎恨,最终不仅导致国际冲突,也伴随着频繁的国内冲突以及由国内冲突而引发的国际冲突。
结语:“民主方舟”只能在漂泊中游荡
未来的世界将会是不同形式的民主国家之间的冲突。美国人应该知道,不能指望后来国家的民主都是自由主义民主,自由民主不可能是“普世价值”,因为它不可能改变其他文明形态。不但伊斯兰国家的民主不可能是自由主义的民主,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也不可能是西式的自由民主,比如美国后院南美国家的民主是民粹主义的;面临“民族”和“民权”双重追求的中国的民主最终也很可能是带有民粹化的民族主义民主,正如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救亡”压倒“启蒙”,而赋予了宗教色彩的民族主义民主则很好斗。大家都叫“民主”,但“民主方舟”的“质”即事物的本性是如此的不同,而驾驭者的身份是如此的不同,具有如此不同的政治目的和天壤之别的政治技能,“民主方舟”只能在漂泊中游荡,自由主义民主不会是“历史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