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恶之平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70 次 更新时间:2016-06-22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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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瑜 (进入专栏)  

在网上找到这个人的照片后,我曾仔细端详他的脸:细长鼻子,略带鹰钩,眼睛不大,但是深,棱角分明的下巴,薄嘴唇。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几乎透着善意。这样的人,欧美大街上到处可见。但他又不是普通人,他叫阿道夫·艾克曼,曾经作为纳粹高官参与屠杀犹太人。根据对这个人的审判材料,学者汉娜·阿伦特写过一本书《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不过此书的副标题更有名:关于恶之平庸的报告。

“恶之平庸”。通过这个词,阿伦特想表达的是:艾克曼——很可能也是绝大多数纳粹分子——并非恶魔或者变态,从他交待的材料及心理医生的诊断来看,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几乎可以说是“可怕的正常”。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特殊时代,无动于衷地杀害成千上万人。

“是纯粹的不假思索让他成为了当时最大的罪犯之一。”阿伦特写道。“不假思索”的意思是,当上级命令传达下来,下级就去执行。如果有一天有人追究罪责,下级就说:“我只是在执行命令而已。”——多么合理的解释,几乎应该表彰其敬业精神了。

最近我常想起“恶之平庸”这个词,原因是近期发生的事情:一个盲人,在一个村子里,被封锁在家,既不允许出来,也不允许别人进去。但凡有人去看望,就被暴力驱赶,以至于有人称,该村已成了中国的探险胜地。

这个事情中,最令我好奇的,是那些参与看守盲人和暴力驱赶来访者的底层公务人员或雇佣来的打手。这些人昼夜看守着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家庭,对前仆后继的“探险者”轻则驱赶,重则殴打。我好奇的是,是什么力量在支撑这些“普普通通的人”如此顽强地守在那里?如果仅是为钱,是什么说服他们,那份看守的报酬比那个盲人的权利更重要?他们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更安心地挣到维持生活的费用?

我相信,他们是“普普通通的人”,正如山西黑窑案中,那些每天路过黑窑但从未想到举报的人是“普普通通的人”一样。电影《盲山》里,那些联合起来看守被拐卖女孩的村民是“普普通通的人”;福建三网友案中,给三个网民因言定罪的法官们是“普普通通的人”??我能想象,这些人爱打麻将,爱看《还珠格格》,要是路上碰见个问路的,没准还会热情指道。

西谚云:“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当一个恶行的链条足够长,长到看不到链条全貌时,每个环节的人都有理由觉得自己很无辜。普通人甲,不过是给犹太人做种族登记的小办事员;乙是奉命把犹太人从家里驱赶到隔离区的警官;丙则是把犹太人赶上火车的乘务员;丁只是维持集中营治安的保安;戊是负责收尸的清洁工??凭什么让他们对这些人的死负责呢?他们不过是一个巨大机器上的小螺丝钉而已。但是,让希特勒一个人负责吗?600万人呢,他一天杀一个,也得杀一万多年。

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津巴多曾经做过一个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24名学生随机抽签,一半当“狱卒”,一半当“犯人”。结果在一周的角色扮演过程中,演狱卒的学生越来越残暴,演犯人的则越来越卑怯。短短一星期,哪怕是一个实验的环境,角色感就可以改造人性,这事想想真叫人不寒而栗:现实中,有多少人经年累月地藏身于各种制度化的角色中,而其人性又在角色不断内化的过程中被劫持到了哪一个星球?

用角色开脱恶行,便利在于那个角色中的“我”不再是我,而仅仅是“他”:张警官,刘处长,陈法官??如果是站在村口的无名小卒则更好,因彻底的匿名,就意味着彻底的责任豁免,所以“我”可以从恶如崩。而所谓人性觉醒,是从自己隐身的集体中抽身出来,恢复成独立、完整并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个人;是从角色的深井中一点点爬上来,看到雨滴如何汇成洪水。

今天仍有无数“不假思索”的梦游者在制度的催眠下游荡。然而,哪有什么抽象的制度?甲乙丙丁戊,你就是制度,舍此,制度只是一张一捅就破的纸而已。在中国农村长期支教的德国人卢安克,说过一句朴素又闪光的话:“文明就是停下来,想一想。”是“停下来,想一想”,还是嵌在制度机器里,继续“不假思索”地转下去,对于所有普普通通的人,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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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财新《新世纪》2011年第4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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