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旭川:监管者如何化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0 次 更新时间:2016-04-2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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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旭川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博士伍旭川在第三届互联网大会发表主题演讲,提出当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防范风险五大措施。他认为,监管层首先要改进监管的主要措施。这其中包括建立企业内控、政府监管的基本思路;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完善审计与测评认证制度。

他总结了互联网金融发展当下面临的七大风险:1)非法集资风险;2)《指导意见》监管要求尚未完全落地;3)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未能普遍建立;4)现行监管体制存在不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闭环。5)社会和行业信用体系不健全;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7)从业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操作风险时有发生。

在政府监管方面:他提出要尽快出台细则,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示;尽快建立从业机构的市场化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

伍旭川提出了实行“穿透式”监管办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业务功能和法律关系确定监管要求和处罚措施。他同时建议,应研究探索分类分级监管,并完善投资适当性监管。如区分公募、小公募、私募、大私募等多层次投资者。

在行业自律方面。伍旭川建议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登记制度。这一制度应该在平台产品的销售宣传过程中,在产品状态、特征、信息等方面体现出来。如“它的上下游关系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他说。

另外,他建议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和有奖举报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打破刚性兑付;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全国违规者的黑名单。

以下为文字实录

嘉宾:伍旭川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博士

伍旭川:大家中午好!今天主要跟大家讲一下“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防范”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给大家稍微梳理一下,现在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很热的时候已经快4年了,这4年我们觉得就像一年四季一样,界限非常的分明。2013年大家可能都还记得,当时我们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元年的一些特点主要是发展很快,那时候我们讲“互联网的春天”。这个时候风险被快速发展所掩盖,主要标志大家可以看一下,支付宝当时收益非常高,微信支付功能给大家带来了很多方便和高效,还有众安在线保险开业。2014年是互联网的发展年,这一年发展很快,尤其是以P2P新鲜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非常快。

到2015年可能更多的风险在慢慢的暴露出来,尤其是2014年10月份以后很多的问题平台慢慢出现了,当然很多的宏观背景,2014年10月份以后股市慢慢火起来了,2014年的11月、12月份也是一个会计年度的区间,这个时候也有很多的资金要出来,要应对各种流动性。所以说2015年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更多的我们要强调它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所以这是我们讲风险逐渐慢慢暴露。这一年几个重大事件大家可能都还记得,2015年7月18日,央行牵头十部委的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互联网金融要规范发展,到“十二五”让大家记忆犹新的,就是e租宝事件的持续发酵。今年是2016年,我们也叫整治年、规范年,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因为各个风险都在爆发、都在显现。“两会”期间我们央行的陈行长都讲了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大家在网上都可以看到。

其实互联网金融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要以平常的心态来看,这是一个新鲜的业态,这个业态的发展可能跟其他的新鲜业态的发展路径是吻合的、也是差不多的。这里面可以看一下,在美国的一些风险投资大体是这样几个过程,如果一旦产品出现了价格高昂、定制化,然后媒体的宣传,宣传之后出现了负面的影响,负面影响以后又是规范、又是整治,到了低谷,低谷以后又到了第二代的产品,第二代产品不仅是定制,可能伴随了更多的服务,包括售后服务。随着时间的发展,出现了第三代产品,第三代产品可能更加直接、更加高效,到了稳定的成熟期,高增长的阶段,20%、30%的阶段,美国到了这个过程就是成熟期,成熟期就考虑到应该出售了。这样的周期,技术萌芽期、希望膨胀期、泡沫化的谷底期、稳定爬升的光明期,实质生产的高峰期,从通用新鲜的发展规律,互联网金融我们还是抱着一种平常心态来看待,这个过程是必须要经历的,因为高速发展野蛮生长,这个大前提下缺乏基本的影响,所以我们产生了很多负面的效应。

这是我们前面简单的说两句,今天讲的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发展现状。

第二,体现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和监管。

第三,风险的防范和改进监管的主要措施。

我们看一下,简单从网上搜索一下,其实我们将的互联网这个业态的本质,真正被老百姓关注的业态也就是我们讲的前面四个,P2P、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后面有很多业态,包括我们讲的互联网信托、消费金融、互联网基金销售都还没有收录为百度的关键词。从这里面可以看到,老百姓关注还是前面的主要四大业态,这四大业务在上面的图表上有很鲜明的颜色相对应。

我们从网贷之家,到去年年底正常运营的2595家,比2014年增长了1020家。成交量9800多亿,将近10000亿,相比2014年增长了288.57%,增长速度还是非常快的。贷款余额4394亿,增长幅度也是300%多。所以这个行业出现了一些问题,从增长的速度来看,尤其是在这个大的宏观的经济金融的背景下来看,这个业态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我们从结构上来看,选择几个稍微有代表性的指数来看,新增的平台数在2016年以后比2015年新增的平台数数量是下降的,大家可以看一下,2月份只有27家,1月份只有59家,累计的平台数仍然是增长的,但是增长速度是放慢的,新增的问题平台数跟2015年相比它的增长,累计的问题平台数它的增长。所以这个行业出现了最大的问题,从结构上来分析,新增的问题平台已经超过了新增的平台数,这就给我们,可能有些东西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如果在一个业态、在一个行业或者一个产业里面,增长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存量问题,那是有很大问题的。当然不仅仅从数量上来看,可能新增的更少,但是可能还有其他的一些并购、重组、破产,如果把这些因素再加起来,可能分析问题的角度就更有代表性。

我们来看一下其他一些东西,P2P的成交量2016年跟2015年相比下行的态势,以前基本上我们讲的1200、1300,到今年2月份1100多,平均利率可以看出来是下降的,当然跟中央银行的利率下降有关,当然也跟同业的规范竞争大的环境也密切相关。平均的期限呈现缩短的趋势,现在已经不到7个月6.68,累计贷款额超过了5000亿,资金的净流入我们可以看出来,资金净流入跟2015年相比流入的速度一样在下降,所以大体上P2P的业态总量结构性的问题我们要有全面的分析和把握。

众筹这个行业规模较、潜力巨大,发展特别迅速。到去年年底283家,尤其是在北京,比2014年增长99.3%,比2013年增长了10倍,2015年是114亿,而2015年以前的累计才140亿,所以说2015年以前的累计额也就是30多亿,所以说这个业态发展还是非常快的。

关于互联网的支付简单说一下,到了2015年第三季度,我这个数字没有更新,网上支付是82.12亿,金额是432万亿元,同比增长,从银行业的机构网上支付来看出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分别增长15.9%、18.3%,而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的有213.08亿笔,这个笔数已经远远超过了全国银行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的笔数,金额12.80万亿,但是它的增长速度相当惊人,112.72%和102.21%。大家可以看一下,比数很多,增长速度也相当快。

互联网保险,刚才也有专家说了,我这里宏观的数字,互联网保费收入223亿,比2011年增长了近69倍,总保费的收入占比2011年0.2%到去年已经将近10%了,所以这个行业也是发展非常快,大家也需要关注,而且这个行业的发展,互联网的保险相对于其他业态的发展来说,发展速度非常良好,风险也控制的非常好,在支付和保险这两个互联网业态发展的还是非常不错的。

互联网的基金销售,热度持续,收益率在下降。到2015年底,基金的规模还是超过了6000亿,比去年同期增长9.32%,有效账户数超过了1亿,比去年同期增长86.89%。就是说规模偏向于越来越稳定、越来越成熟,但是在有效的账户数这方面,增长还是相当低的。

讲了现状我们再看一下互联网里面的风险。

第一,非法集资风险。e租宝事件大家可以看一下,金额702亿,成交746亿,投资人数84万。包括现在我们讲的中金的事件,包括以前的泛亚、卓达一系列的典型案例,对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多的担心。第二个,风险事件传播速度快,各种媒体传播非常快。第三个,从业机构的违规经营甚至非法经营的手段更加隐蔽、更加多样,有些即使专业的人士也未必看得出来,现在监管是分业监管,这种经营更多的是综合经营。各管一端的监管现实,再加上隐蔽的问题。第四个,境外互联网金融诈骗活动向境内蔓延,有名俄罗斯的MMM金融。

第二,《指导意见》监管要求尚未完全落地。我们希望尽快出台。这里面大家可能也知道,网上也有数据,P2P的网络借贷放到地方政府,主要我们担心的P2P问题是这样几个方面,第一个,P2P的跨地域性,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这个能不能有效监管。比如e租宝更多的业务可能在北京、深圳,一旦出现了问题它有没有能力有效监管。第二个,如果银监会负责行业监管规则的制定,能否对地方政府规则进行有效的、高效的监管。第三个,地方政府是不是有足够的监管能力,在省一级还好一点,如果到地市地方政府或者金融办,没有这样的能力和经验,限制都没有了。第四个,如果平台出了问题谁来兜底、谁来解决这个问题。注册地所在政府和客户所在的政府一旦出现了问题,e租宝的问题带来的也是令人深思的。

第三,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未能普遍建立。未来的现实来看,我们调查更多的银行对P2P很多业态不太了解,有矛盾的。一方面要求利率第三方存管,另一方面银行不愿意存管,目前这个方式我觉得不到10%,有的说不到5%,这个存管投保这里要提一下,存管就是说,至少把资金简单的做一个防火墙隔离开,而托管更加全面的,支付、清算、托管全部在一起。

第四,现行监管体制存在不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闭环。第一个,分业监管难以有效监管创新性跨界金融产品和综合金融服务活动,不同监管部门的协调成本也较高。第二个,“谁的孩子谁抱走”的传统监管理念可能导致体制内金融压抑。现实当中有很多没娘的孩子也要抱走,没有人管,没有人看管他就要出事。第三个,互联网理财、基金的销售分段进行。如果你这个理财金融资产管理的活动,公募的就是公募、私募的就是私募,对象投资人需要严格的分明,公募尤其是私募必须有相应的实力、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而公募可以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把养老钱、退休金或者其他的看病的钱拿来进行私募的行为,这个是要严格监管的。

第五,社会和行业信用体系不健全。

第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

第七,从业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操作风险时有发生。第一个,项目虚假。第二个,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报告机制有问题。第三个,风控技术和信息技术水平普遍不高。第四个,大多数平台盈利能力低下。

防范风险、改进监管的主要措施

基本思路,建立企业内控、政府监管等。企业在这方面完善实名注册和必要的审核。第二,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第三,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第四,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第五,完善审计与测评认证制度。

第二,政府监管方面:第一个,要尽快出台细则,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第二个,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示。第三个,尽快建立从业机构的市场化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第四个,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和风险防范要求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实行“穿透式”监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业务功能和法律关系确定监管要求和处罚措施。第五个,研究探索分类分级监管。为什么我加了“研究”,实际上就是在很多的P2P行业,要实行分级监管,好的一套办法,坏的一套办法,我们这个有利有弊。为什么好的P2P就必须放松监管呢?放松有可能变坏呢,这个也是需要研究的。第六个,完善投资适当性监管。刚才也说了,公募、小公募、私募、大私募,多层次投资者。

第三,行业自律方面。第一个,在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成立了,需要完善它的功能,尽快的运行起来。第二个,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登记制度。你以后销售宣传的产品,这个产品的状态你要描述出来,他的上下游关系从哪儿来到哪儿去。第三个,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统计。第四个,社会的第三方监管,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和有奖举报机制,第二针对非法集资的涉众案件等。

第四,加强投资者教育,打破刚性对付。这个要有契约精神、合同精神,按照合同来。

第五,完善社会和行业信用体系。行业协会牵头,建立全国违规者的黑名单。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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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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