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大混居、小聚居”与阶层融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61 次 更新时间:2009-07-0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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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平 (进入专栏)  

“大混居、小聚居”是一种可探索的富人和穷人混居模式,它既可以促进阶层间的接触和交往,防止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的过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阶层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最近,某一房地产董事长谈到: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这种观点引起了热烈的争论,究竟如何看待“穷人区”和“富人区”这个问题呢?

首先要说明的是,穷人和富人如何居住,是混居还是分开居住这个问题,已经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近些年来,中国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城市中的贫富差距要比整个社会平均水平还要大,因为社会中的富人主要居住在城市,而城市中贫困群体已具有相当的规模。更重要的是,这种贫富分化已经开始定型化了,贫富的差异已经开始转化为阶层的结构。在这种情况下,穷人和富人如何居住的问题就不可回避了。实际上,富人和穷人是分开居住还是混居好,在世界上尽管进行了许多的试验和研究,但至今也是一个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

但就总的情况来说,在当今的世界上,分区居住无疑是主流的模式,而混合居住更多属于试验或探索的性质。其中一个可以探索的模式,就是“大混居、小聚居”。这样既可以促进阶层间的接触和交往,防止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的过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阶层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的居住模式不完全是乌托邦的,如过去北京的胡同中,就往往是三教九流杂居,引车卖浆者流与达官贵人混合居住在一起。但这种混居的模式需要特定的条件,可以将其概括为“功能互补,互惠共生”。也就是说,不同的阶层或人群需要在职业和生活上互相依赖。但这种混居的方式,问题也是明显的,首先是穷人和富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混合居住不利于各自需求的满足。同时,不同阶层的人生活在一起,也容易产生各种矛盾,特别是穷人和富人之间在心理和情绪上的对立。更重要的是,混居的方式往往需要政府直接介入,如果纯粹通过市场获得住房,分开居住就是必然的。这就是穷人区、富人区形成的客观原因。

当然,在另一方面,分开居住的问题也是不容否认的,就是容易造成或加剧阶层之间的隔离,特别是加剧阶层的再生产。比如,富人区的房价高,房产税也就多,学校的教学质量就会更好,富人孩子接受的教育质量就更好,而穷人区的情况则恰恰相反。

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将贫富分化与居住分区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是因为有贫富分化才有居住分区,而不是因为有居住分区才有贫富分化。要谴责的是过分的贫富分化以及通过分区居住突出贫富分化的现象,而通常的贫富分区居住不过是贫富分化的外化形式而已。(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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