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改革开放40年来,从社会分层的维度来研究社会结构,一直是中国社会学界的一个重要议题。有关研究呈现出从放弃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而采用阶梯性阶级阶层概念、再重回重视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的“否定之否定”趋势。对社会结构的探讨,不但存在着阶梯性模型与关系性模型,同一模型内部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揭示了转型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一些学者的近期研究,基于中国转型期的制度安排构造了较具理论性的阶级阶层分析框架,并检验了其有效性。然而,学界在本领域一些核心问题上的实质性对话还比较少见,无论对所提出的分层框架还是对所借鉴的基于发达社会的分析框架,其有效性都有待进一步评估。在分层结构转型的动力、阶层形成与碎片化的程度、基于国际比较认识中国阶层结构特征等方面,仍有许多问题有待深入而具体的探讨,甚至有不少盲点问题。
关键词:社会结构/阶级/阶层/阶层框架/阶梯性模型/关系性模型
在中国社会学界,社会结构有广狭两种含义。广义的社会结构概念含义十分宽泛,社会实体构成要素、社会规范、社会关系,均属这一范畴(李培林,1992)。有学者把社会结构定义为行动者在社会互动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①;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占有一定资源、机会的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与关系格局,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组织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②。然而,不少学者认为,阶级阶层结构是社会的核心结构(李路路,1999;郑杭生,2002a;陆学艺,2006a;孙立平,2006;李强,2010;李培林,2011),或把社会结构看作地位结构甚至直接与阶级阶层结构概念交替使用(李路路、王奋宇,1992;王汉生、张新祥,1993;郑杭生、洪大用,1996;郑杭生,2002b;李强,2010);而狭义的社会结构概念指的是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由于广义的社会结构概念涵盖的内容十分宽泛,一篇综述难以承载,故本文以狭义的社会结构为主,仅聚焦于国内学者过去40年间对中国阶级阶层结构的研究,且对众多有关分层机制的重要成果也不涉及。本文围绕以下议题展开:(1)分析视角的转换,(2)分析框架的构造,(3)关于当前结构状况的判断。最后我们将做简要总结和讨论,指出未来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的否定之否定
现代社会结构,既可以用阶级也可以用阶层概念予以描述。前者一般与阶级阶层分析的“关系模型”相联系,而后者则一般与阶级阶层分析的“阶梯性模型”相联系。但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学术界,对“阶级”“阶层”两个概念,区分并不是十分严格。既有学者在阶梯意义上使用阶级概念(陆学艺,2002),也有学者在关系意义上使用阶层概念(李强,1997;刘欣,2007,2018;张新祥,1993;郑杭生,2002a)。视当前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为关系性结构的观点(李春玲,2005b;李路路、秦广强、陈建伟,2012;李路路、秦广强等,2016;李培林,1995;林宗弘、吴晓刚,2010;刘欣,2005,2007,2018;陆学艺主编,2002;沈原,2006;孙立平,2003;张翼,2008,2016;郑杭生,2002a),把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作阶级阶层分析的核心议题,强调以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确定其阶级阶层位置。而把当前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描述为阶梯性结构的思路(蔡禾、赵钊卿,1995;李培林,1990;李培林、张翼,2008;李强,2010;折晓叶、陈婴婴,1995)的观点,则强调社会成员所拥有的资源量的相对多寡决定了人们在社会阶梯中的地位。对“阶级”“阶层”概念的大小,也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主张阶级概念大于阶层概念,可以在阶级内部区分出下属的阶层(安建华,1994;冯同庆,1991;庞树奇、仇立平,1989;王训礼,1988;赵喜顺,1988),有的学者则主张阶层概念大于阶级概念,阶级只是一种特殊的社会阶层(王煜,1988)。梳理过去40年间中国社会学界对“阶级”“阶层”的使用,并不能得到阶级是关系范畴而阶层是资源占有量阶梯差异性概念的结论。但是,无论是使用阶级还是阶层概念,为了保持理论逻辑的清晰性,既有的关于现实社会的阶级阶层分析,要么采用“阶梯性模型”要么采用“关系性模型”(刘欣,2018)。总的看来,过去40年间,中国社会学者对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分析,呈现出从放弃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而采用阶梯性阶级阶层概念、再重回重视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的“否定之否定”的趋势。然而,这种趋势并非界限分明的阶段划分,上述“否定之否定”是一个交叉重叠的过程。
1.放弃用关系性模型描述中国社会结构 改革开放前的阶级阶层分析,深受“以阶级斗争为纲”基本方针的影响,阶级关系是围绕着剥削、压迫和斗争来界定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结构形成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基本框架,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知识分子由于不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一个依附于其他阶级的阶层,但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深入,知识分子将逐步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剩下的不属于两个阶级的社会成分,均被归为阶级敌人,包括旧社会残留下来的地主、富农、资本家、反动军人,以及后来出现的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和资产阶级当权派等③。在社会学界,一直到1980年代中后期,都能看到“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框架的踪影(何建章,1986;王颉,1987)。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是一个试图通过经济上的“大跃进”和政治上的阶级斗争,而成为消灭生产资料和财富私人占有的无阶级社会④。在当时的社会结构中,按行政权力分层或政治身份分层成为唯一的分层体系,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是参照这一体系来确定自己的地位的⑤;又由于计划经济在分配上具有较强的平均主义色彩,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平等是相对较小的⑥;呈现出西方社会学者所观察到的去分层化(destratification)情形⑦。一些学者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分层结构具有城乡分割的身份制、城镇就业者的干部—工人身份制、干部级别和官本位制、单位身份制等特征(李路路、王奋宇,1992;李强,1996,2003;林宗弘、吴晓刚,2010)。
中国社会学的恢复重建,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是在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中逐步进行的。社会学恢复重建之初,可能是出于对强调阶级间剥削压迫关系以及阶级斗争扩大化经历的逆反,虽有一些学者使用关系范畴的阶级概念(何建章,1986;王颉,1987),但大都倾向于采用阶梯性的阶层概念来描述中国的社会结构(蔡禾、赵钊卿,1995;李路路、王奋宇,1992;李强,1993,1996;仇立平,2001;吴忠民,2004;郑杭生,2002b)。不少学者都认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框架已不适用于改革后的情形,有的学者甚至直接否定阶级概念而代之以阶层概念,或者强调阶层概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比阶级概念更具有适用性(李培林,1995;王煜、雷弢,1988)。郑杭生(2006)就主张,在分析改革后的中国社会结构时,作为关系范畴的阶层概念更具适用性,可以把阶层范畴看作一种适度淡化的阶级概念并取代阶级概念。这是因为:第一,“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极度扭曲了阶级概念的含义,这种扭曲使人们担心“以阶级斗争为纲”会卷土重来。第二,改革后中国社会出现了不能或很难用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概念来概括的社会群体,学界需要寻求能包容阶级概念内容的范畴。第三,在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后,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应该转变成一种维护建设型的社会学理论,淡化阶级斗争才能逐步减缓社会张力,增强社会整合。李培林认为,改革开放前,在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特别是“反右”和“文革”时期,阶级斗争一再被简单化、扩大化,通过“划阶级、定成分”的方式,制造了人为的“阶级矛盾”;中国社会学者放弃阶级概念而采用阶层概念的做法,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有别于在政治上“划阶级、定成分”的做法⑧。伴随着阶级斗争、冲突思路的淡化,中国社会学界由传统的阶级分析转向了更重视阶层分析的视角⑨。
2.采用阶梯性模型描述中国社会结构 1980年代后期,尤其是在1990年代和新世纪的最初几年里,中国社会学界主要是使用“阶层”概念对转型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进行描述和分析的。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取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后,社会基本矛盾被界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基本思想指导下,由生产资料私有化所产生的私营企业主和自雇者等,不再被视为阶级敌人;阶级阶层之间所存在的是社会资源占有量的差异,而非利益关系,尤其是冲突性的利益关系。因而,如何呈现转型期的阶级阶层整体轮廓,在阶级阶层框架中给新出现的社会群体一个定位,成了一个重要议题。在这一时期,虽有一些学者试图通过修正“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框架,将新出现的社会群体纳入阶级阶层分析之中⑩,但是,大多数的研究者则放弃了这一框架,转而借鉴了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或者以职业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为基础的“阶梯性模型”进行阶层分析。总的看来,学界是在“阶梯性模型”意义上使用阶层概念的。但是,也有一些学者为了避免阶级概念的敏感性,在关系范畴上使用阶层概念。学界在使用阶梯性模型描述中国社会结构时,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思路:(1)以职业为基础进行阶层划分,或以职业声望得分、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描述阶层结构;(2)以职业、教育和收入为指标的多元标准的阶层划分;(3)以收入和消费为指标对社会成员进行阶层划分。
一些学者以职业类型、职业声望作为阶层划分的基础,或者直接用职业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连续变量来描述阶层结构。这些做法,实际上是阶级阶层分析的一种简约化方法。在现代社会中,职业包含了对重要社会资源占有和使用的信息(11)。庞树奇等(1989)扩展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框架,把知识分子阶层看作中产阶级,再加上改革中新生的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劳动者,区分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产阶级以及有限制的资本家阶级四个阶级。他们进而综合考虑职业收入、教育程度、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因素,分城乡对中国社会的阶层进行了划分,认为农村社会由农民阶层、家庭非农经营者阶层、工人阶层、专业技术阶层构成,而城市社会由工人阶层、服务性工作人员阶层、管理者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私有经营者阶层、退休人员阶层构成。陆学艺等认为,阶层就是具有相同或相近职业,使用相同的生产资料方式和对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具有同类权力的个体集合。他们以职业为基础,并考虑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力,将中国农村居民划分成13个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人阶层、雇佣工人阶层、智力型职业者阶层、个体工商户与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12)。张翼据职业地位高低,区分了7个阶层:果农菜农粮农阶层,农村专业户阶层,体力工人阶层,商业服务业阶层,办公室办事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官员、国有企业经理和私有业主阶层(13)。
有的学者则把职业声望或社会经济地位指数作为衡量阶层地位高低的连续变量来描述阶层结构,或者把职业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进行分组,形成上中下阶层。比如蔡禾等(1995)根据职业声望,将社会成员分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下层五类。折晓叶等(1995)基于100种职业的声望对五类职业群体的地位进行了排序。仇立平(2001)认为,职业声望是社会阶层划分的核心指标,据职业声望得分,划分了城市社会的五个阶层:以领导干部为主的、以办事员或职员为主的、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以商业人员为主的、以工人农民服务业人员为主的职业群体。李春玲(2005)据抽样调查资料,计算了81种职业声望、161种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SEI),她还进一步据职业声望得分划分了7个声望等级,据社会经济地位指数划分了5个地位阶层。
另有一些学者主张以职业、教育和收入为依据,采用多元标准进行阶层划分。比如,张翼等据“职业声望”和“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者占该职业的百分比”的乘积作为分层指数,划分了6个阶层(14)。李强基于收入、教育和职业结构构造了一个社会经济地位指数并以此进行阶层划分。他把教育、家庭人均月收入、职业地位都分别分成7个等级并赋值1-7分,把分值加总后得出7个阶层,最上层(21分)、上层(18-20分)、中上层(15-17分)、中层(12-14分)、中下层(9-13分)、下层(6-8分)、最下层(3-5分)。李强还以国际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分析“五普”人口调查数据,把中国的阶层结构描述为倒“丁字形”结构(15)。还有些学者采用了多元标准,如李培林等(2008)把收入水平、职业类别和教育程度综合起来界定中产阶级,认为在三个指标上都符合中产阶级标准的人群属于“核心中产阶级”,其中两个指标符合中产阶级的人群属于“半核心中产阶级”,只有一个指标符合中产阶级的人群属于“边缘中产阶级”。
除职业外,还有一些学者还把消费水平作为分层标准。比如,李培林、张翼据恩格尔系数(食物消费额/消费总额)的大小把中国城市家庭划分为7个消费阶层:最富阶层(恩格尔系数0.29以下)、富裕阶层(0.30-0.39)、中上阶层(0.40-0.49)、中间阶层(0.50-0.59)、中下阶层(0.60-0.69)、贫困阶层(0.70-0.79)、最贫困阶层(0.80及以上)(16)。李春玲根据14种家庭耐用消费品的拥有状况构造了一个家庭耐用品指数,进而据这一指数区分了5个消费阶层(17)。
3.重返关系性模型分析中国社会结构 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2000年初期开始,学界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探讨有一种重返关系性模型的趋势。新的关系性阶级阶层模型与“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的冲突论思路不同,它并不强调阶级结构与阶级意识之间的必然因果关系,其目的在于揭示因阶级阶层分化而造成的资源、利益和机会分配的不平等,或资源如此分配的原因(李路路等,2012、2016)。郑杭生认为,阶层是社会中资源分配与占有的关系,应该主要从人们所处的社会阶层位置入手去了解阶层差别。他所划分的社会阶层,就是一个包含了多重资源占有与分配关系的分析框架:管理阶层(包括企事业单位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专门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的高级、中级和低级技术人员),办事员阶层(一般性的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一般职员),工人阶层(从事体力劳动的技术工人、体力工人以及下岗职工),自雇佣者阶层(从事职业不受雇于他人),私营企业主阶层,其他阶层(未能确切区分的阶层)(18)。
关系性阶级阶层分析模式的重点在于揭示社会成员间的利益关系,强调以社会关系来确定人们的阶级阶层地位,将阶级阶层地位视为由社会关系界定的结构性位置,并在此基础上揭示收入不平等的原因(19)。在根据什么来确定人们之间的阶层关系上,又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分别同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20)和新韦伯论的阶级理论(21)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把剥削看作阶级关系的实质,通过对生产组织中社会关系的考察进行阶级分析。人们在生产组织中因对经济资产、组织资产、技术资产的控制权不同,而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力有着不同的控制权,进而对劳动剩余有着不同的攫取权利并表现为收入不平等。新韦伯论者继承了韦伯视阶级关系为支配关系的基本思路,把人们在企业组织中的雇佣关系、在市场中的交换关系看作支配关系,并把揭示这样的支配关系如何导致人们生活机遇差异看作阶级分析的核心议题。社会成员因占有不同的资产,包括经济的、组织的、专业技能及人力的资产,而在市场交换中有着不同的市场处境、在企业组织中有着不同的工作处境。即在中国社会学者进行阶级阶层分析时,上述两种理论观点都有所体现。比如,陆学艺(2002)及团队关于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分析,就是在改造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形成的。李春玲、张翼等的研究则借用了赖特的分析框架(22)。林宗弘等(2018)则试图借制度分析来扩展赖特的框架,以使之适用于中国社会。李路路等(2012)构造的关于中国城市社会的权威阶层分类图示,可以看作是对韦伯—新韦伯论的发展。
二、基于中国制度安排的阶级阶层分析框架
无论是通过改造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框架还是新韦伯论的阶级框架来呈现当前中国社会的阶级阶层关系,都还面临着这样或那样的制度条件的约束。过去十余年间,国内学者在对中国社会进行阶级阶层分析时,试图基于中国社会的制度安排,提出更具适用性的阶级阶层分析框架。
陆学艺(2002)及其团队提出了中国社会的“十大阶层”框架。他们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表现为职业分化,在这种分化中,中国的一些制度安排具有显著的影响,其中,生产资料所有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他们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划分出了十大社会阶层,并进一步把这十大阶层,归并成五大社会等级。
刘欣整合支配关系与经济利益关系,构造了一个由17个阶层位置、5个或6个阶层构成的分析框架(23)。他在新近的研究中,又对这一框架进行了修正,由16个阶层位置、7个阶层构成。他把转型社会的产权制度分析与支配结构分析结合起来建构阶层框架,他认为,“嵌入在国家政治结构之中的产权(经济资产产权和人力资本产权)制度,连同这些制度所派生的次级制度,构成了阶层分化的制度基础。与政治结构和产权制度相适应,行政协调和市场协调是两种主要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规定着组织、个体之间的支配关系;在行政协调中表现为权威型支配关系,在市场协调中则表现为市场型支配关系。支配权大小不同的结构性地位,即阶层地位。同时,由于阶层关系以产权制度为基础,而产权制度规定了对经营收入的支配关系,因此,阶层地位又与特定的经济利益相联系,相互间表现为收入分配关系。在市场型支配的阶层关系中,人力资本、土地、经济资本、企业家才能的相应收益是工资、地租、利息和利润;在权威型支配的阶层关系中,生产要素通过非市场交易结合产生租金,产权控制者拥有对租金的支配权。无论是在哪种支配类型的阶层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阶层,在收入分配上都有可能居于优势地位。因此,错综复杂的制度安排,使转型社会的阶层关系呈现出支配二元性和权益双重性。”他首先按是否拥有公共权力,将社会位置划分为“有公共权力的社会位置”“无公共权力的社会位置”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行政事务位置”。其次,对有公共权力的位置,又按对公有资产有无直接控制权分为党政事业领导位置和公有(控股)企业领导位置,对每类位置进一步据职务高低分成两层。最后,对无公共权力的位置,据市场权力的来源和大小进一步分类:民营企业家、小业主和自雇者,私营经理、部门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低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非技术工人,农民视为与小业主和个体自雇者身份相同的阶层。他由此区分出了16个阶层位置,并进一步按在权威型支配关系或市场型支配关系中的权力大小归类(24)。
李路路等(2016,2010)在韦伯—新韦伯论的权力—支配分析范式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以权力和权威,特别是工作组织的权威为基础的阶层结构体系的分析框架,他们称之为“权威阶层框架”或“权威阶级图式”。他们把权力关系界定为工作组织权威关系,而把市场处境、新马克思主义阶级概念中的资产控制权,都整合进了一个权威关系的逻辑框架之中,通过对权力大小的直接测量,揭示了不同阶层地位的特征,并试图在权力单一维度上对阶级阶层划分保持理论逻辑的一致性。他们认为,基于财产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是权力地位和权力关系的最重要的基础。这种权力关系确定的三种基本雇佣地位,即雇主、雇员、自雇佣者,构成了当代社会的三个基本阶级位置。对雇员,则主要据其在工作组织内部权威体系中的地位确定其阶级阶层地位。在工作组织内部,雇员因权威关系不同而占据不同的支配和服从位置,以体力非体力、是否拥有下属、决策权大小、对自身工作的控制权作为具体指标。由此,他们构造了一个由10个阶级阶层类别构成的分析框架。
林宗弘等(2010)据中国转型社会的制度环境,扩展了新马克思主义的所有权概念,在赖特的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类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由10个阶级构成的框架。他们认为,户籍制度、单位制度、干部身份制度是决定阶级位置的核心制度。户籍制度是对劳动力所有权的限制,单位制决定组织资产的配置,而干部身份则是对生产现场技术与权威的身份界定和对私有产权保障的重建。他们区分了改革前社会主义体系下的6类阶级位置:农民及农村干部、集体单位工人及干部、国有单位工人及干部;区分了改革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4类阶级位置:无产阶级(无资本/无技术或权威)、新中产阶级(私有部门经理人与专家,无资本/有技术或权威)、小资产阶级或个体户(有资本/无技术无权威)和私人资本家(有资本/有技术或权威)。
还有一些学者主张,结合中国现实制度背景,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探讨问题。比如,沈原认为,在中国市场转型制度背景下,有必要把工人阶级带回分析的中心,确立工人阶级研究在当代中国社会学中的中心地位。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和新马克思主义者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为转型期农民工和原有国企工人如何形成、再形成市场社会中的工人阶级,对理解阶级关系的实质,都提供了有效的理论视角和分析工具(25)。仇立平则主张,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分析要重回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他据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四种生产要素的占有关系,划分出四个阶级:劳动阶级(工人和农民)、资本所有者阶级、专业和技术人员阶级、管理者阶级(26)。
三、关于中国转型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状况的一些判断
关于转型期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状况,形成了基于不同理论思路和分析框架的描述和判断。
1.基于阶梯性模型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状况做出的判断 李强以国际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为依的倒“丁字型”阶层结构。他对2000年中国人口普查抽样调查资料中16-64岁人口职业的ISEI得分的分析发现,在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中,社会经济地位很低的农民(ISEI为23分)占64.7%,地位稍高一点的体力工人(29-31分,主要是农民工、乡镇企业工人)占9.1%,介于白领与蓝领工人之间的交通运输业工人服务人员、商业服务人员、仪表等技术工人等(33-38分)占10.3%,白领职员(43-45分)占2.3%,专业技术人员(68-69分)占2.6%,社会经济地位最高的党政机关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85-88分)占0.5%。他认为,这些主要职业群体的ISEI得分的分布呈倒“丁字型”,社会经济地位很低的农民与其他群体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分界,显示了巨大的差异性。这种倒“丁字型”结构比一般的金字塔结构还要差,是一个中产阶级明显缺失的社会结构。造成这种结构的主要原因在于城乡分隔,而这种结构进而造成了持续的“社会结构紧张”(27)。他对1982、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以及2010年人口普查抽样调查资料分析后进一步认为,中国社会的“倒丁字型”结构,在改革前就已经存在了。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中产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社会的阶层结构经历了从倒“丁字型”到“土字型”的转变(28)。
与李强的发现相近,张翼、侯慧丽利用“五普”资料,结合国际职业声望量表和每一种职业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动者所占的比率,估计了就业人口的阶层结构状况。他们发现,位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占各个阶层的总人数64%左右,“蓝领”工人占23.9%,“白领”阶层占12.2%,“白领”阶层中最上层的专业人员阶层和管理者阶层仅占社会劳动者总数的1.1%,即是一个底盘很庞大的“烛台”(29)。
李春玲据2001年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的调查资料,对十大社会阶层各阶层的月收入进行分析后,发现全国的收入等级呈金字塔型结构,上层占总人口的2.6%,中间层占25%,中下层占24.7%,下层占47.7%。城乡收入等级差异显著。城镇收入等级呈菱形结构,上层所占比例很小,接近5%,中层所占比例超过了1/3,中下层比例也超过了1/3,下层的比例约占1/5。农村收入等级结构呈烛台形状,上层极少,中间层和中下层的比例不到30%,比例也很小,下层所占比例接近70%(30)。而李培林、朱迪的研究则发现,中国社会的中低层收入者的比重虽较高,但中间阶层的比重已具规模。他们以绝对家庭年收入为分层标准,运用2006-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测算中等收入者的比例(处于25-95百分位的家庭)占总人口的27%-28%左右,低收入者(5百分位以下)的比例为18%-20%左右,中低收入者(5-25百分位)的比例为50%左右,并得出中间阶层已具规模,但以中低阶层为主的结论(31)。
2.基于关系性模型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状况做出的判断 与运用阶梯性模型呈现中国阶层结构的思路不同,运用关系性模型呈现阶级阶层结构状况时,学者们更关注的是转型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两极化、中产化的程度,阶级阶层的形成或碎片化的程度。学界提出了两对相互对立的观点:阶级阶层结构的“两极化”与“中产化”,阶级阶层的“形成”与“碎片化”(32)。
孙立平(2004,2006,2002)提出的“断裂社会”概念,是关于阶级阶层结构两极化判断的代表性观点。他认为,与改革前“去分层化”情形不同,改革后的中国社会经历了一个再分层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同的阶层发育程度是不相同的,社会的利益结构严重失衡,贫富分化日益加剧,形成了两极化的社会。他所说的断裂,指的是社会结构中的有关成分过分分化且彼此间缺乏有效整合的状态,表现为拥有社会中大部分资源的强势群体和拥有大量人口的弱势群体的形成。强势群体由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构成,他们形成了稳定的联盟,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公共舆论和话语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弱势群体是一个处于弱势地位且规模庞大的群体,它主要由贫困农民、进城农民工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构成,是一个被甩出社会结构之外的群体,因而也是一个从社会结构中断裂出去的群体。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根本没有可能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之中,甚至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支付住房、子女教育等大宗费用上发生困难,难以应对生活中遭受的突发性时间。
与社会结构两极化的判断相反,一些学者提出了中国社会在现代化、市场化过程日趋“中产化”判断。他们对中国转型过程中社会阶级阶层的构成状况进行了描述并认为存在着中产化的趋势(陆学艺,2006b,2010;郑杭生主编,2004;刘欣,2010;张翼,2011)。
陆学艺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呈“洋葱头形”(33)。他说,阶层位序取决于各个阶层拥有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与组织资源的数量,拥有三种资源数量越多的阶层,其阶层地位就越高,反之越低。据2005年国家统计局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和2006年中国社科院全国综合社会调查资料的分析显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占2.3%,私营企业主占1.3%,经理人员占2.6%,专业技术人员占6.3%,办事人员占7.0%,个体工商户占9.5%,商业服务人员占10.1%,产业工人占14.7%,农业劳动者占40.3%,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占5.9%。由此他认为,中国社会的结构形态是一个中低阶层过大、上中层刚刚发育还没有壮大、最上层和底层都较小的“洋葱头形”结构形态。与改革前相比,中国社会已形成一个现代化的阶层结构,但还只是一个雏形(34)。郑杭生据2000年对全国10城市居民进行的抽样调查资料的分析也认为,中国城市社会的阶层结构正处于从传统的“金字塔型”向“纺锤型”过渡之中。他对资料的分析显示,管理阶层占10.7%,技术人员阶层占11.1%,办事人员阶层占22.9%,工人阶层(在职)占30.1%,下岗工人占15.7%,自雇佣者占8.1%,私营企业主占13.8%(35)。
李春玲分别从职业、收入、消费和主观认同四个维度考察了中国城镇社会的阶层结构。她据2001年数据认为,不论从哪个维度分析,中国城镇社会的阶层结构均为“橄榄型”,中产阶层均占有相当的比例。从职业维度来看,中产阶层(党政官员、企业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的比例为总城镇人口的15.9%;从收入维度来看,中产阶层(分地区人均收入达平均值以上)的比例为24.6%;从消费维度来看,中产阶层(家用电器和耐用消费品指数6分及以上)的比例为35%;而从主观认同维度来看,中产阶层(自我社会地位评价为“上”“中上”和“中等”)的比例为46.8%(36)。
李培林把以资源占有为基础的阶级分析和以职业地位为基础的阶层分析结合起来,并借助陆学艺的十大阶层框架,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形成了轮廓较为清晰的社会阶层。他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并结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等部门的统计数据,认为城乡阶级阶层结构差异很大,农村阶级阶层结构还是一种金字塔型结构,底层比重过大、中间层规模过小;阶级阶层结构变化的过程,就是从农村的“金字塔型”转变为城镇的“橄榄型”(37)。
刘欣通过对2005年CGSS资料的分析认为,中国城市社会的阶层结构还是一种较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居于支配阶层地位的人员仅占1.3%。中产上层占大约9.7%,中产下层占大约14.7%;小业主和自雇者(老中产)大约占5.4%;全部新老中产阶层在整个阶层结构中共占约30%。技术工人占大约36.2%,非技术工人占大约32.7%。总的看来,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甚至城市社会的阶层结构,离“橄榄型”的中产社会还是有相当的距离,或初现朝“橄榄型”转型的端倪,非技术工人的比重已经低于技术工人的比重(38)。他近期据CGSS2010的研究显示,近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快速的中产化,东部地区的阶层结构已呈橄榄型,但中西部地区的呈圭字型,全国总的看来呈圭字型(39)。
张翼运用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主持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资料,据职业类别和社会成员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位置所区分的6个阶层及其比重分别是:公务员及国有企业管理阶层占8.7%,民营企业阶层占3.7%,知识分子阶层占4.8%,工人阶层占27.3%,自雇阶层占13.2%,农民阶层占42.3%。他进一步分析认为,农民阶层所占比重在不同出生同期群中越来越趋于缩小;而蓝领阶层和白领阶层所占比重则越来越趋于扩大。而农民阶层向工人阶层的转化,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以来的结构性变化(40)。
在当前中国阶级阶层的“形成”与“碎片化”讨论中,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这里,阶级阶层形成主要是指居于一定结构性阶级或阶层地位的成员组织化、社会化的程度,或者一个阶级阶层在阶级阶层认知或意识、生活方式乃至利益维护、集体行动上,区分于其他阶级阶层的程度。
关于当前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形成状况,李路路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相对于传统社会主义社会而言,中国社会结构出现了明显的阶层分化,阶层边界越来越清晰,阶层利益越来越凸显(41)。不少研究者发现,不同阶层在收入、住房、社会交往、阶层地位认同、社会政治态度、生活满意度、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表现出显著的差异(边燕杰,2004;李路路,2005,2012;李路路等,2016;刘精明、李路路,2005;仇立平,2001;王甫勤,2012)。陆学艺认为,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相伴随,社会逐渐分化形成了由10个阶层构成的阶层结构。他认为阶层结构的变化集中在,中产阶层崛起加快,社会中下层比例进一步缩小,社会阶层分化加剧,在财富阶层快速崛起的同时,社会底层有所扩大(42)。刘欣(2005,2007,2018)基于制度分析的观点认为,社会转型实际上是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导致了阶层结构转型和新的阶级阶层的产生。不同的阶级阶层在收入、阶层地位认同等方面,都表现出了显著的差异。
关于当前中国社会阶级阶层形成状况的判断,有关讨论集中在了中产阶级(中间阶层)(43)和工人阶级(劳工阶层)的形成上。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出现了一个地位相对明确的中间阶层和工人阶层,比如,李路路等(2016)认为,中产阶层已逐步形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他们在阶层意识、政治参与和利益分配上,与社会下层,与自雇者阶级,都有显著区别;在社会生活方面,中产阶级在居住方面与工人阶级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居住隔离,而在社会交往和婚姻匹配上,也出现了明显的阶层内部交往和通婚的趋势。
一些研究者还发现,中产阶级在生活方式上已具有明显的阶级特征。吕大乐等结合对北京一个中产阶级社区的田野调查和对业主网上论坛的观察认为,中产阶级在社区生活中已形成一系列特有的阶级文化和生活方式,他们对社区生活建立了一种道德秩序,也希望其他居民按照此规范共同生活(44)。张翼通过对2013年CSS数据的分析,认为中产阶级在消费方式上与其他阶层存在明显差异。社会下层(包括农民、工人和自雇者阶级)往往更注重衣食住行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生存性消费方式,与这些阶级不同,中产阶级已经基本超越了对生存性消费的需求,他们在教育、旅游、娱乐等方面消费支出比例更大,追求自身及家庭成员未来发展需要的发展型消费方式(45)。
沈原(2006)认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个工人阶级再形成的过程。随着中国逐步成为世界工厂,农民工也已不是简单的城市化和人口迁移的结果,他们在工厂的生产过程中完成农民向工人的转变,逐步形成新的产业工人阶级阶层。
持当前中国阶级阶层结构碎片化观点的学者认为,中产阶级、劳工阶级尚未形成具有内在统一性并具一致身份认同的阶级阶层。李路路和李升认为,中国的中产阶级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性格特征和生活方式是在“再分配—市场”的二元体制下被建构出来的,因而具有显著的内部异质性。他们基于200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发现基于再分配体制的“内源”中产阶级比基于市场逻辑的“外生”中产阶级的代际再生产程度更高,政治态度和消费方式更为保守(46)。刘欣和朱妍根据在公共权力结构和市场能力结构中的位置,把中产阶层分为公职新中产阶层和市场新中产阶层,前者包括党政事业的中低层干部和国有企业的中低层经理和管理人员,后者包括私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这两类中产阶层在政治参与表现出差异,且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其收入和阶层认同不同所导致(47)。刘欣又对中产阶级的内部差异进行理论分析认为,中产阶层因处于权威型和市场型两种不同的支配关系之中,因而其内部是碎片化的,公职和市场新中产不仅在地位获得上具有二元性,在地位获得路径上也可能是二元性的(48)。李培林认为,中产阶级在中国阶层结构中的比重很小,其边界也不清晰;而以职业为主要指标界定的中产阶级,与以收入消费水平、消费趋向界定的中产阶级,相互之间差异也较大;这些被定义出的中产阶级,在主观阶层地位认同上与社会中层很不吻合;中产阶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难以成为中国社会的主体(49)。
关于工人阶级碎片化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和原国企工人的统一性上。沈原在分析产业工人再形成时,强调农民工与原国企工人的阶级形成过程的差异。前者的阶级实践场所在于工厂的生产车间,而后者的阶级实践在社区生活和斗争中实现(50)。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原国企工人与农民工之间还存在因户籍等制度安排而产生的职业隔离,造成了二者的收入差异,使之难以获得一致的身份认同(51)。孙立平强调,阶级关系与利益关系并非一致,不同阶层的人可能会形成同一个利益群体,而同一阶层的人可能从属于不同利益群体。这意味着同一阶层内部的成员不见得能形成具有统一性的整体。相反,利益群体比阶层更有可能成为社会运动的主体(52)。李强也认为,改革导致了利益群体分化,出现了特殊利益群体、普通获益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以及社会底层群体等,而这些利益集团的边界是流动的,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随时调整,阶层并非统一的(53)。
四、总结与讨论
过去四十年间,社会分层研究一直是中国社会学界的一个重要议题,取得了十分重要的进展。人们对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认识,呈现出一种从放弃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而采用阶梯性阶级阶层概念、再重回重视关系性阶级阶层概念的“否定之否定”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学界不但使用了阶梯性模型或关系性模型来呈现阶级阶层结构,在同一模型内部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尤其是在近年来的研究中,一些学者还据中国的制度安排,构造了自己的具有一定理论性的阶级阶层分析框架,并运用经验资料检验了这些框架的有效性,进而呈现了当前中国社会阶级阶层构成的状况。
然而,已有的研究所提出的议题仍有待进一步深化,在阶级阶层结构研究的一些核心问题上,尚未见深入的探讨,甚至还有盲点。
过去四十年间,如何描述或划分中国的阶级阶层结构,是一个持续性的热点问题。已形成了阶梯性模型和关系性模型两种基本思路。在阶梯性模型内部,又有重视以职业声望、收入、教育或消费为单一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呈现方式,但无论是单一标准还是多元标准的,其核心思路都是把职业结构作为阶层结构的核心,所描述的是不同职业的声望、收入、教育或消费的相对高低或相对资源量多寡。这种核心思路的潜在理论假定是,在现代社会里,职业是社会分工的最主要形式。中国在改革开放、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户籍制、单位制、干部—工人劳动人事身份制所界定的等级式地位,逐步转向了一种以职业分工为基础,以社会予以职业的报酬或资源差异为特征的阶梯性分层地位。用这样的思路,呈现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状况,简便易行。但这种分析思路,其在资源分配的制度基础是什么、不同阶层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等问题上,却相对忽视。在职业声望高低的测量上,除了少数学者试图基于中国调查资料外,大都采用了标准国际职业声望量表或国际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而这些国际量表或指数,对中国职业的适用性,尤其是对中国特有职业的适用性,是缺乏应有的效度检验的。基于对中国社会的调查,形成与标准国际职业声望量表或国际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既具可比性,又兼顾中国制度背景和特殊职业的量表和指数,是以职业为核心的阶层结构研究者所急需的,也是一个亟待开展的实质性研究的问题。此外,无论是以职业声望、收入、教育、消费单一指标或多指标进行阶层划分,在已有的研究中,其分组都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因此,不同的学者,哪怕是用同一组调查资料,所划分出的阶层比重也有较大的差异。这也折射出对以职业结构为核心的阶层研究,不但需要更具逻辑一致性的理论支撑,还需要更具效度的测量指标。
同样,在关系性模型内部,也形成了不同的理论思路和划分方法。有的学者重视阶级阶层之间的权力关系,有的学者重视阶级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有的学者重视阶级阶层之间的实践区隔,还有的学者试图把权力关系与经济利益关系整合起来。重视从关系性模型视角看待阶级阶层结构的学者,不停留在阶级阶层成员所拥有的收入、消费品等资源的状况上,而是更关注阶级阶层关系如何导致了经济利益、社会福利、就业与教育机会等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在阶级阶层关系中居于不同社会位置的成员,是否形成了相近的地位认同、社会政治态度,是否有可能发生维护自己的既得社会资源或争取新的资源的集体行动,等等。这些问题,涉及转型社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以及与之相应的次级制度安排同阶级阶层关系的内在联系,如何通过社会关系来界定阶级阶层位置,阶级阶层在多大程度上已经形成,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不同的阶级阶层框架(或阶级阶层类型学),关于阶级阶层框架内在逻辑一致性的理论观点,关于阶级阶层结构的定义和对其特征的揭示,关于阶级阶层形成的标志、形成程度或碎片化程度的判断,以及其他有关成果。然而,在关系性模型内部,虽存在着不同的理论思路和分类框架,但相互之间并没有形成实质性对话,对不同框架的竞争性解释力虽有基于经验资料的检验,但相对而言,对这些框架之间的理论基础、经验关联性的比较和讨论,仍显得不够直接和深入。关于阶级阶层形成或碎片化虽有不同基本观点,但深入的理论对话和扎实的检验仍需更多的研究工作。由于关系性模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阶级阶层框架或阶级阶层类型学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分类标准的严谨性。因此有研究者提出的阶级阶层框架的内在逻辑思路并不清晰,分类标准难以操作界定,所给出的阶级阶层类型有很大的随意性,甚至是大而化之凭感觉的归类。
总之,学界对中国社会学研究者提出的阶级阶层分析框架缺乏更多更严格的适用性检验,对所借用的基于发达国家阶级阶层框架的适用性、有效性,还缺乏必要的评估。虽然一些学者已做出尝试,比如,李路路等(2012,2016)用2006年中国综合调查数据将他们的权威分类图示与其他框架进行比较,检验了他们所提出的阶级分析框架的有效性;刘欣(2018)运用潜类分析方法对自己提出的阶层分析框架的经验适用性进行了检验;林宗弘和吴晓刚通过与其他一些阶级阶层分析框架的比较,表明其框架能更好地解释收入和教育不平等(林宗弘等,2010)。但所做的工作,还远远不够。如对国际标准职业声望、社会经济地位指数、阶级阶层分析框架的应用,除了考虑可比性因素外,更应结合中国的制度安排和文化背景,对其有效性、适用性给予充分的评估后,再加以应用或改造后应用。否则,我们的研究完全可能是削足适履、脱离社会的“发现”。
尽管他们都重视在制度变迁的背景下探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阶级结构变迁问题,并且有些学者对转型的动力进行了分析,比如李培林(1992,1995)对社会结构转型中“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的理论化分析。但总的看来,社会学界对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动力、阶级阶层结构转型的动力,却缺乏更多的深入分析。对阶级阶层结构转型过程和长期变化趋势的描述,也缺乏详细的经验资料支持。
此外,有些研究还在比较中国社会与其他社会的阶层结构上,使用了大体上具有可比性的分析指标,而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有的学者还对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阶层认同等,与其他国家的情形进行了比较(刘欣,2001,2018;李培林等2016;李春玲主编,2009;张翼,2011),揭示了中国阶级阶层结构的特征。但总的看来,系统的比较研究还较少,这方面有很多值得具体、深入探讨的问题。正如中国和其他转型社会、发达社会都已经积累了大规模的调研资料,这些也,为进一步开展比较研究提供了条件。
注释:
①郑杭生、赵文龙:《社会学研究中“社会结构”的涵义辨析》,《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②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李培林:《中国改革以来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哈尔滨]《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③陆学艺:《对社会主义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论的剖析》,[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④李培林:《关于中国社会分层的若干问题》,载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⑤李强:《政治分层与经济分层》,[北京]《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4期;李培林:《关于中国社会分层的若干问题》,载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⑥⑧李培林:《关于中国社会分层的若干问题》,载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⑦Parish,William L.,"Destratification in China",in Class and 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Post-revolutionary China,edited by James L.Wats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pp.84-120.
⑨李路路、冯仕政:《改革以来城市社会结构的变迁》,载郑杭生、李路路等著《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⑩段若鹏、钟声、王心富等:《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阶层结构变动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阎志民:《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周罗庚:《市场经济与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11)李培林:《话说社会分层》,载李培林、李强、孙立平等著《中国社会分层》,[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2)陆学艺、张厚义、张其仔:《转型时期农民的阶层分化——对大寨、刘庄、华西等13个村庄的实证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4期。
(13)张翼:《中国人社会地位的获得——阶级继承和代内流动》,[北京]《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4期。
(14)张翼、侯慧丽:《中国各阶层人口的数量及阶层结构——利用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所做的估计》,[北京]《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6期。
(15)李强:《“丁字型”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北京]《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
(16)李培林、张翼:《消费分层:启动经济的一个重要视点》,[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
(17)李春玲:《当代中国社会的消费分层》,[广州]《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18)郑杭生:《我国社会阶层结构新变化的几个问题》,[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19)刘欣:《支配结构、协调机制与收入分配:中国转型社会的阶层结构》,[北京]《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20)Wright,Erin O.,Class Structure and Income Determination,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9; Wright,Erin O.,Classes, London:New Left Books,1985; Wright,Erin O.,Class Count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
(21)Goldthorpe,John,Social Mobility and Class Structure in Modern Britain(2nd Editi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Erikson,Robert and Goldthorpe,John,The Constant Flux,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Goldthorpe,John,On Sociology(vol.2,2nd Edition),Stanford,C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22)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李春玲:《中国中产阶级的增长及其现状》,[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张翼:《当前中国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23)刘欣:《中国城市的阶层结构与中产阶层的定位》,[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刘欣:《公共权力、市场能力与中国城市的中产阶层》,载谢曙光、周晓虹主编《中国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24)刘欣:《支配结构、协调机制与收入分配:中国转型社会的阶层结构》,[北京]《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25)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北京]《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2期。
(26)仇立平:《回到马克思:对中国社会分层研究的反思》,[上海]《社会》2006年第4期。
(27)李强:《“丁字型”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北京]《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
(28)李强:《中产过渡层与中产边缘层》,[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29)张翼、侯慧丽:《中国各阶层人口的数量及阶层结构——利用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所做的估计》,[北京]《中国人口科学》2004年第6期。
(30)李春玲:《社会群体的收入差异:两极分化还是多层分化——观察中国社会收入差距的另一视角》,[北京]《战略与管理》2004年第3期。
(31)李培林、朱迪:《努力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基于2006-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调查数据的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32)李春玲(2005)认为,学者们对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形成了相互对立的基本判断,即“断裂化”(两极分化)还是“中间层化”(两端缩小中间层扩大),“结构化”(资源分配及利益关系趋同化)还是“碎片化”(资源分配和利益关系异质化)。她说的结构化与Giddens(1973)的用法是不相同的。李路路(2012)则认为中国改革以来社会结构有“阶层化”趋势。笔者认为,他们所说的“结构化”或“阶层化”,实际上指的是阶级或阶层形成(formation)的程度,也就是居于一定结构性阶级或阶层地位的成员组织化、社会化的程度,或者一个阶级阶层在阶级阶层认知或意识、生活方式乃至利益维护、集体行动上,区分于其他阶级阶层的程度。本文所说的阶级阶层的形成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有Wright(1985)的阶级形成(class formation)的含义,又有韦伯的社会闭合、Parkin的阶级闭合(class closure),以及Giddens的结构化含义。
(33)陆学艺:《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及发展趋势》,[昆明]《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9期。
(34)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35)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6)李春玲:《中国当代中产阶层的构成及比例》,[北京]《中国人口科学》2003年第6期。
(37)李培林:《中国改革以来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哈尔滨]《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38)刘欣:《公共权力、市场能力与中国城市的中产阶层》,载谢曙光、周晓虹主编《中国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39)刘欣:《支配结构、协调机制与收入分配:中国转型社会的阶层结构》,[北京]《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40)张翼:《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动趋势研究——基于全国性CGSS调查数据的分析》,[北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3期。
(41)李路路:《社会结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市场化——中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挑战》,[北京]《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2期。
(42)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43)这里的中产阶级,主要指新中产阶级,并不包括小业主和自雇者(老中产阶级)。
(44)吕大乐、刘硕:《中产小区:阶级构成与道德秩序的建立》,[北京]《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6期。
(45)张翼:《当前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消费倾向——从生存性消费到发展性消费》,[北京]《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4期。
(46)李路路、李升:《“殊途异类”:当代中国城镇中产阶级的类型化分析》,[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
(47)刘欣、朱妍:《中国城市的社会阶层与基层人大选举》,[北京]《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
(48)刘欣:《支配结构、协调机制与收入分配:中国转型社会的阶层结构》,[北京]《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
(49)李培林:《中国改革以来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哈尔滨]《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50)沈原:《社会转型与工人阶级的再形成》,[北京]《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2期。
(51)吴晓刚:《中国的户籍制度与代际职业流动》,[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吴晓刚、张卓妮:《户口、职业隔离与中国城镇的收入不平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李培林、李炜:《农民工在中国转型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态度》,[北京]《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3期。
(52)孙立平:《利益关系形成与社会结构变迁》,[上海]《社会》2008年第3期。
(53)李强:《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变化的新趋势》,[南京]《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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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边燕杰:《城市居民社会资本的来源及作用:网络观点与调查发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3]蔡禾、赵钊卿:《社会分层研究:职业声望评价与职业价值》,[北京]《管理世界》1995年第4期.
[4]冯同庆:《研究工人阶级理论的若干方法问题》,[北京]《社会学研究》1991年第6期.
[5]何建章:《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北京]《社会学研究》年1986第1期.
[6]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7]李春玲主编:《比较视野下的中产阶级形成:过程、影响以及社会经济后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8]李路路、王奋宇:《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结构及其变革》,[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9]李路路、秦广强、陈建伟:《权威阶层体系的构建:基于工作状况与组织权威的分析》,[北京]《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6期.
[10]李路路、秦广强等:《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分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1]李路路:《中国城镇社会的阶层分化与阶层惯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12]李培林:《中国改革以来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哈尔滨]《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3]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
[14]李培林:《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对资源配置方式的影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
[15]李培林:《我国县社会的职业群体结构》,[北京]《管理世界》1990年第2期.
[16]李培林、张翼:《中国中产阶级的规模、认同和社会态度》,[上海]《社会》2008年第2期.
[17]李培林、(俄)戈尔什科夫:《中俄社会分层:变迁与比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18]李强:《当代中国社会分层:测量与分析》,[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9]李强:《政治分层与经济分层》,[北京]《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4期.
[20]李强:《现代化与中国社会分层结构之变迁》,载《中国社会学年鉴:1992.7-1995.6》,[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21]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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