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对我国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当此时,准确判断我国工业化和产业发展阶段及其变化趋势,并在“十一五”规划中采取相应措施、制定配套政策,不仅是工业化路径转换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要条件,而且对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也至关重要。
一、莫为“重化工业化”误导我国产业导向
有专家认为近年来我国产业发展中出现了重化工业增长速度加快的趋势,主张要借助第二轮重化工业化促进经济发展,在实践中也有地方这样操作。与此相伴,不少地方出现了煤电油运紧张、投资过热的问题,一些学者将其归咎于重化工业的迅速发展,主张要控制重化工业的过度发展。由此引发了有关重化工业和重化工业化的争论,至今尚未尘埃落定。
笔者认为,在我国今天的技术和经济环境中,重化工业的概念本身已不严谨,重化工业化不再适合作为我国的产业发展导向,重化工业和重化工业化已不宜作为学术、政策用语来指导我国的产业发展。对业已实现工业化的国家,重化工业和重化工业化的概念和产业分类标准在其时其地有其合理性和价值。今天由于产业发展出现了新的情况,第二产业的轻重工业二分法产业分类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实,重化工业化一词也不能正确描述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继续纠缠于重化工业的概念或倡导重化工业化有误导政策之虞。高加工度化和技术集约化才是我国产业在“十一五”的发展方向,这也符合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的精神,而重化工业化是不能体现出这点的。
重化工业的提法和我国正进入重化工业化的判断不准确的理由有三。
首先,产业经济学和统计部门采用的几种划分轻重工业的标准都有明显不合理之处,已不能准确描述今天的现实经济并提供决策依据,因此已丧失了实用价值。例如,电子信息产业和汽车制造业在我国发展迅速、规模庞大,但根据轻重工业的划分标准来划分它们却存在矛盾。
由于统计的延续性等原因,在统计中仍可能会出现轻重工业的指标,但为了更加科学客观,建议统计部门增加加工度、技术密集度两项指标,将其作为反映工业结构变动特征的新标准。用高加工度化和技术集约化来概括电子信息、机械、汽车、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等发展较快并且具有成长潜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群比较科学、合乎实际。
其次,由于统计标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近几年我国重化工业的发展速度和贡献被夸大了,不能作为宏观经济决策的依据。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编号40的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绝大部分被划入重工业(仅407类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中的4071家用影视设备和4072家用音响设备小类被划入轻工业)。按照轻重工业的定义,电子信息产业的相当部分应划入轻工业,而在目前的统计体系中它们却被列入了重工业。由于电子信息制造业已成为我国制造业第一大产业,规模庞大,增长迅速,这样的划分明显夸大了重工业的规模。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超常发展是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工业化面临的不同变量和环境,电子信息产业已逐渐独立成为一个产业类群,将其划入重工业或轻工业都嫌勉强。另外,有学者将近年来汽车、住宅和机械等产业的高速增长引为我国经济进入重化工业化阶段的证据,但以上产业中的相当大部分被划入重化工业并不合理,所以,判断我国处于重化工业化阶段的论据存在疑问。统计是制定政策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统计不能准确反映客观现实,必然误导决策。针对以上问题,应按照经济发展现实对统计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最后,重化工业和重化工业化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重化工业是重工业和化工工业的合称,而重化工业化是产业经济学中产业结构变动的三个阶段之一(三阶段依次为重化工业化阶段| 高加工度化阶段、技术集约化阶段),因此按现行统计口径重化工业的快速增长并不能推论出我国进入第二轮重化工业化阶段。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属于传统重化工业的部分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较快地发展,其绝对数量仍将以较高速度增长。但传统重化工业范畴的产业已不是我国工业化中的主角,不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性产业,其增长速度和成长潜力远不如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制造业,以它们近期较高的增速来判断我国进入新一轮重化工业化阶段,进而确立倾斜发展重化工业的政策存在偏差。工业化每一阶段有不同的主角,我们只能通过主角判断所处阶段并据以制定经济政策。目前,我国已基本完成了以原材料工业为重心的重化工业化,正在向高加工度化阶段转变,高加工度化产业才是当前产业发展的主角。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和出口需求推动加工制造业和房地产业迅猛发展,进而带来能源和原料需求的增加,引致基础产业加速发展,下一步,随着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必然是高加工度化产业、技术集约化产业和服务业高速发展的阶段。因此,科学合理的政策取向应该是大力促进高加工度化的深化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用高加工度化、技术集约化来描述我国产业的发展方向是合理科学的,高加工度化、技术集约化是符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的。
二、“新型工业化”是我国必然的产业导向选择
外部环境和我国的特定条件决定了我国必须走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而不是重化工业化道路。如果延续传统工业化国家的工业化道路,不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技术进步趋势和国情对产业发展进行调控,为增长而增长,任由高耗能、高耗材产业发展,用高昂的资源和能源代价来实行重化工业化、推动工业化进程,试错后再调整,碰头后再转向,我们就会失去新技术和产业革命赋予我国的历史性机遇,工业化进程将困难重重,既可能遭遇资源环境的硬约束而无法实现工业化目标,也根本谈不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十一五规划”时期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关键阶段,需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国的产业发展。当前的第二产业的政策导向应该是推进高加工度化和信息化,大幅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提高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抓好装备制造业,而非重化工业化,抓住机遇使我国工业化尽快转入技术集约化阶段,这也正与中央“十一五建议”相符。
为此,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要求,以信息化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人力资源优势、城市化和国际化为动力,以制度法律和法治下的政府作用为保障,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
这就要求一方面要解决近忧:消除基础产业的瓶颈制约问题,同时也要通过市场手段保持资源、能源对产业发展适度的约束和选择以提高资源能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远虑:要抓住信息化和技术进步的机遇,加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努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尽快使我国的工业化进程转入技术集约化阶段。科学合理的政策取向应是大力促进高加工度化的深化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重点。
首先,我国产业发展的中心问题是工业化滞留于以一般加工工业为重心的阶段 ,没有及时升级、提高加工度并向技术集约化转变,其副作用是迟滞了技术集约化和自主创新,导致了工业产品的低水平恶性竞争,结果是国内市场总体价格低迷、利润微薄,国际市场中不仅价廉利小还频遭反倾销。
所以在工业化的深化进程中,应该将重点放在对传统重化工业产业的调整和升级上,大力提高技术进步和信息化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增加产业的附加值。目前对于我国来说更重要的是对传统重化工业的存量部分进行技术升级、结构调整,而非规模扩张型的所谓第二轮重化工业化。
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不能不加区分地促进所有传统意义上的重化工业的发展,而是要根据其中各产业自身的情况来决定是鼓励发展、控制淘汰还是结构升级。属于传统重化工业的部分基础产业如钢铁、机械、化工、石化、煤炭等在未来一段时间仍有很大成长空间,应促进其在技术升级、加工度提高、降耗节能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以满足市场需要;对另外一些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则需加以控制和淘汰。
其次,我国产业发展的目标是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中既要优化调整第一、二、三产业间的结构,又要调整三次产业内部的结构。
在第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有人将重化工业和制造业混同,将传统重化工业范畴的产业不加区别地对待,提出限制其发展,跨越制造业发展阶段,这也不符合我国的实际。产业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国情和产业的国际分工转移决定了我们不能跨越制造业发展的阶段。制造业发展并不等同于粗放型增长或者环境污染,不能因遇到“煤电油运”紧张、环境污染等就摒弃制造业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都需要制造业在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必须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注意调整、优化制造业结构,避免过度依赖传统重化工产业(包括汽车产业)的增长来带动国民经济或者区域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把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简化为工业的重型化,将资源、原材料大量投入到钢铁、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这是近两年我国经济出现急速“重化工业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不顾技术升级、急功近利的低水平投资不仅将很快使区域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遭遇环境、资源、能源和市场的制约,而且可能会造成大量无效投资和坏账,在当前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各级政府支持的大项目占据大部分金融资源的情况下,将把金融系统一同拖入泥坑,并可能种下金融危机的祸根。
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发展并不矛盾。针对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对发展服务业实施政策倾斜和超常规发展服务业很有必要。这既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解决发展中的就业问题,又能支持其他产业更好发展。特别地,应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摆脱狭隘部门利益和集团利益的影响,真正对内资开放金融、保险、电讯、教育、文化新闻等现代服务业,通过民间资金的进入促进有效竞争,解决垄断低效问题,既为全社会创造更多福利和活力,又促进这些服务业自身的发展和竞争力的增强。
最后,工业化中的资源浪费和粗放增长从根本上讲与不合理的生产要素使用激励制度和政府的不恰当参与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相关,因此必须进行配套改革,消除政府的过度影响。
解决之道一是解决能源、原材料、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环境容量等要素的价格扭曲问题,使其充分通过市场之手调节,有效提高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在市场确实失灵的领域和时段政府要通过合法程序和手段承担起责任,约束高消耗产业的发展,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特别地,传统重化工业中普遍存在的垄断是要素价格扭曲的重要原因,导致了我国整个社会工业化转型滞后。现行能源、电信、金融等垄断经营体制不仅效率较低,而且由于其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导致部分垄断经营所得的高额利润通过上市公司分红配股转移到海外,导致国民财富的流失,国内投资者和消费者没有分享到应有利益。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垄断的存在,既得利益集团缺乏自我改进的动力却对保留其垄断地位动力十足,而竞争者的禁入,迟滞了我国整个社会工业化转型进程。因此,当务之急是改革我国现行的能源、电信等垄断经营体制,使其符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原则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二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改革来解决各级政府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利用政府力量配置生产要素,干预微观经济运行的问题。在削弱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职能的同时,充实加强其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另一方面,由于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是自然演进的工业化路径,放任产业和企业自由发展就不成其为新型工业化,它也需要制度的约束和政府在法治下的适当适度引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