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这个问题关键,是因为,在传统的乡村自治状态被现代化进程打破之后,国家就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心力量和终极力量,其他社会力量都只能在国家同意或不禁止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这是无论愿意与否都必须接受的历史趋势。而国家对社会的治理,归根到底要落在人上,所以首先必须确定各色人等的身份,然后施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各种社会关系的处理和交往才有基准,社会秩序和发展才有可能。一个人总是会进行多种社会活动,因此会产生多重社会关系和打交道所需要的多重社会身份。那么,多重身份之间的关系又当如何处理呢?就需要确定不同身份的性质和位序。在现代社会中,国民(或者说公民)是最基本的身份,是整个身份体系的“定盘星”,只有确定了国民身份的外延和内涵,才能确定其他各种身份的价值和相互关系。
现在农民不是没有国民身份,而是这个身份的内涵不但太单薄,而且太模糊和随意了,很多在宪法上规定了的内容都落不到实处,常常被农民这个身份“架空”。这实际上意味着,他们首先是被当作农民,而不是国民来对待的。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现在很多农村和农民政策,不管是苛刻农民的,还是厚待农民的,都没有跳出这种思维窠臼。这样的政策思考和制度安排,即使是好心,也未必得到好报。
国家应该首先确认和落实所有人的国民身份,然后再根据其他属性把他们划分成市民、农民、X民……这样,整个社会才能不断地整合和统一,不然,永远是城乡二元结构。就现代化的基本趋势来说,只要存在城乡二元结构,乡村总是弱势和吃亏的一方,好不了的。怎么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关键不是什么资本下乡、技术下乡,我看关键是“身份下乡”。只要获得了平等的身份,人的自由活动自然会把城乡鸿沟弥平。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只要把这个因素调动起来,比其他任何因素的作用都要大,都要有效率,都要更持久。不解决身份问题,其他生产要素再怎么下乡,人永远是两群人,鸿沟就永远在那里。
当前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人才流失殆尽,人都跑到城里去了。从乡镇企业的发展来看,原来农村的能人还是挺多的。现在有点本事、有点门路的人都进城了。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培养“乡绅”,也不可能培养“乡绅”。根本的出路还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之间的利差不要相距悬殊,让农村能够吸引人、留住人,而不是把农村当城市产业的试验场和垃圾桶。
目前有一小批知识精英回到乡村(不一定是自己的家乡)参与乡村建设,试图将城市文明导入乡村。我认为,知识精英参与乡村建设是好事,关键是怎么参与。不必刻意保留什么“乡村文明”,也不必刻意强调“乡村的自主性”。“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两分法本来就是上流社会强加给农村和农民的概念和观念。农民并不认为自己代表什么“乡村文明”,也不想代表什么“乡村文明”。他们也是人,也有按照现代标准过日子的追求。谁要觉得这个“乡村文明”很好,他自己来其中生活好了,不要让别人在其中生活,然后他来欣赏。
问题的关键不是保留所谓“乡村文明”或“乡村的自主性”,而是尊重农民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如果知识精英们参与乡村建设而不尊重农民的权利,无论扯什么“城市文明”、“乡村文明”,还是“乡村的自主性”,最终都没有意义,也一定会失败。
在现代社会中,“乡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情结。这种情结,本质不是对农村和农民的尊重,而是对自身地位的失落或欣赏。只有离了乡的人,才会有“乡愁”。很多人产生乡愁,骨子里其实是欣赏自己有本事随时离乡而又随时能够回来。真正困守故乡的人,是不会有乡愁的。“乡愁派”对农村没有什么建设性,因为他们常常期望别人为他守着“乡”,然后他不时回来“愁”一“愁”。事实上是把农民和农村当作意淫的对象,而不是建设的对象,让人家给他当花瓶。
我在农村长期生活过,那些被一再怀念的农村不能说有多坏,但也没有那么好。那些一望无际的、让城里人大呼小叫的金灿灿的稻谷或油菜花,你知道是怎么种下去和收回来的吗?站在事外看,当然很爽;生活在其中的人,才知道有多苦。我现在也常常“乡愁”一下,但理性告诉我,“故乡”只是一个梦乡,是只能怀念,不能回去的。故乡永远没有梦乡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