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了解了更多,但我们因此更加不解。我们不停地说话,却丧失了倾听的能力。我们打破权威,但同时对要紧的事物失去了敬畏之心。我们崇尚小圈子共识,但忽视社会纽带的瓦解。
阅读点
我们应该提高网络对话的质量,使其超越推销语言、武断的意见以及早期那种无端的臆测。我们应该把技术之网变为社会之网,让媒介从业者、理论家、程序员和电子艺术家彼此相遇。
中国互联网20年了。
回顾20年的岁月,过去的时光已成亲切的怀恋。那时,花花绿绿的公共汽车上车身广告后面,还没有印上以http://开头的一串字符;那时,Java的意思是一种咖啡,而Web则被影视记者用来指电视网;那时,很少有人知道@符号的发音。
20年,互联网这个外来“物种”,在中国艰难生根、曲折成长,并具有了中国特色和中国底蕴。
2006年5月,我在《读书》上发表《电子游戏:卧室里的大象》,指出电子游戏已成了生活中的“大象”——一些重要的东西被忽视了,就像大象在卧室活动的时间已经足够长,人们根本无视它的存在;或者,对一些重要的东西得不出完整的看法,有如“盲人摸象”的寓言说的那样。其实,对整个中国互联网,也应作如是观。
数字化土著与数字化移民
20年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给我们的社会构成留下明显的印迹。最突出的,是它造就了所谓“数字化土著”(digital natives)和“数字化移民”(digital immigrants)的分别。前者是与科技一起诞生也一起长大的,早就视科技为生活环境的环节之一,与周遭的其他事物融为一体。对许多孩子而言,用电脑就好像呼吸一样自然。而后者对科技却必须经历截然不同且较为艰难的学习过程,如同现实世界中新到一地的人,必须想出各种办法来适应崭新的数字化环境。
了解了下列数字,你就会明白“数字化土著”在数字化经验的累积上,比“数字化移民”领先了多大距离:目前,美国青少年在大学毕业之前,玩电子游戏的时间平均接近1万个小时;收发的电子邮件和聊天信息达20万件;在手机上消耗1万个小时交谈、玩游戏和进行数据下载;观看电视的时间超过2万个小时(快速切换的MTV是他们的最爱);浏览过大约50万条电视广告——与此同时,他们阅读的时间大概只有5000小时。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吸收信息和做出决策的时间都快得惊人。超文本、即时回应、多重互动等等新媒体的特性,使得这一代的信息输入与输出已发生显著的变化,具有同时接受和处理多种信息流的能力(multitasking and parallel processing)。他们从来不会谈论什么“信息超载”问题,他们“以吞吃、消化和排泄信息为生。”
正是因为新的“代沟”——它分开的不是两群年纪不同的人,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的出现,我们进入了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计算、通信和存储成本的下降,使得数量相当的一部分国人获得了从事信息和文化生产的物质手段,个人可以有效地在公共领域中开展传播,由被动的读者和听众转变成发言者和对话的参与者。网络化公共领域的不同形式,使得所有人都有发言、询问、调查的出口,而不必依赖于媒体机构。我们看到了新的、分权化的方式,在履行监督的功能,在展开政治讨论和组织,在影响议题和话语。一言以蔽之,从前作为受众的人们现在成了政治对话的潜在贡献者和政治舞台的潜在行动者。借助于进入门槛的降低,这些受众要占据媒介舞台的中央。
你大可抨击中国网民一向喜欢抢占道德高地,用最保守的道德标准来苛求他人;你大可分析说负面情绪笼罩网络,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大是主因。然而,你必须认识到,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都要学会面对网络时代的众声喧哗,把架子放下来,做实事,少说教。这是因为,网民最擅长和最热衷的,是榨出那些大人物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他们创造价值,同时消解价值;他们捧红明星,同时恶搞英雄;他们奉行快感至上,同时穷追真相不舍。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由喧嚣的网民,逐步成长为合格的公民。
网络公共领域在中国的作用
20年来,互联网对中国人而言已不再是一种域外传言,一种科学幻想的材料,而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登堂入室。在这样的变化当中,我们有必要倡导“网络批评”。网络批评不是圈外人的批判,而是深深扎根于网络之中。如果我们想超越大吹大擂的阶段,而又不想退入怀疑一切的陷阱,网络批评必不可少。
我们应该提高有关对话的质量,使其超越推销语言、武断的意见以及早期那种无端的臆测。我们应该把技术之网变为社会之网,让媒介从业者、理论家、程序员和电子艺术家彼此相遇。
网络批评的目的不是预测未来,而是对现在发出多样化的声音。
开展网络批评要切记,对网络的态度因代际而不同。例如,年轻人接受网络游戏,而年长的人大多拒绝它。一旦年轻人长大,年长的人逝去,游戏也会像当年的摇滚乐成为无足争论之事。
在《笑忘录》中,米兰•昆德拉写到了书写狂,他们怀着要在一群不知名的读者面前以文字表达自己的病态欲望。因此,每个人都被诱使充当一名作家,把自己变成“一个文字的宇宙”。然而,“当每个人一觉醒来都成为作家之后”,昆德拉警告说,“一个普遍耳聋和不解的时代就会到来。”
这就是我们今天面临的悖论:我们了解了更多,但我们因此更加不解。我们不停地说话,却丧失了倾听的能力。我们打破权威,但同时对要紧的事物失去了敬畏之心。我们崇尚小圈子共识,但忽视社会纽带的瓦解。
对网络公共领域的批评来自几个方面。有人指出在互联网的爆炸成长中,获得注意力将和在大众媒体语境下一样困难。因此,如同大众媒体,金钱最终也会决定谁在网上能被听到。有人担心个人从定制化的窗口中观看世界,政治话语和行动因此丧失了共同的基础,而这种碎片化最终会导致群体极化。还有人从分析网络特性中发现,只有少数网站被大量链接,互联网、万维网、博客圈,都遵循同样的规律,互联网在复制大众媒体的模式,虽然增加了更多的声音,但在结构上并没有带来真正的变化。有人担心网络造就了一代暴民,使得“本来可以成为一个民意表达的空间,现在却成为暴虐滋生的温床;本来可以成为社会建设性意见传达的窗口,现在却成为一部分人发泄的通道”。
所以,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互联网是否过于混乱或者过于集中,以至于在民主对话方面很难比大众媒体做得更好。但必须指出,如果网络公共领域能够吸纳更多的观点,能够颠覆少数人的话语霸权,能够提供难以收买的意见平台,就可以说,网络公共领域在结构上比大众媒体主导的公共领域有优越性。
那么,如何看待网络公共领域在中国的作用呢?
首先,分权、匿名和灵活的互联网促进了信息传播的民主化。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公民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所获信息的丰裕度和即时度也都有较大提高。简言之,公民对于社会事物的知情能力大大提高。
其次,互联网创造了对政治和社会问题展开讨论的公共领域。随着知情能力和评论能力的提高,公民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决策过程的介入程度越来越高,而这种介入程度的提高反过来又促使他们在这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三,互联网加强了民众之间的联系与集体行动。无论是“超女”的“粉丝”们通过网络和手机发起投票,还是“反日入常”的百万网络签名,都初步显示了互联网作为一种组织手段的作用。同时,兴趣相同者开始利用互联网从事志同道合的事业。
网民成长的十个面向
如前所述,20年间,中国社会出现了一个以往从未有过的群体,即联网公众,俗称“网民”。在自演进的互联网发展当中,网民群体也学会了自组织、自成长。这样的成长,呈现出以下十个面向:
1.网络围观:见证的力量
围观,曾是看客文化、见死不救、麻木不仁的代名词。然而,互联网时代赋予围观新的存在方式和意义,这是进化的结果。这种进化,我称之为一个“围观即参与,分享即表态”的过程:新闻跟帖、博客转帖、推特转推、短信转发,乃至SNS上的文章、照片与视频分享,形式有别,功能各异,但网民每一次按下按钮,都等于一次民主投票。一个两个人、一次两次的按键并不起眼,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舆论的力量可以经由“网聚”而产生。这种围观还可以从线上走到线下,形成虚拟空间和现实社会中的联合互动。
近年来,中国网民多次发起围观行动。这样的围观是有力量的,其力量源自两个方面:首先,在互联网上传递真相堪称一种见证行动,它意味着把信息移动到最能产生影响的地方。其次,公民得以借此达成共识,或是发起某种公共行动。融化现实的“冰川”要靠整体热量。围观,就是为融化冰川贡献自己的那一点热。
2.网络社群:“简单得可笑的群体构建”
里德定律(Reed's law)认为,互联网的价值绝大多数来自它作为群体构建工具的作用。加拿大电脑科学家帕克特修正了里德定律,认为如果建立群体仍很困难,则允许群体交流的网络的价值会受到损害,反之网络的价值则会受到补益。
聚集一群人并使之行动原本对资源有极高的要求,使得广大范围内的群体努力都被置于一种制度的垄断之下。今天,跨越地域与阶层的分享与合作的工具终于交到了个体公民的手中。兴趣相同者开始利用互联网从事志同道合的事业。由此,一种新生事物开始在中国出现——网络社群。它的化身数不胜数:字幕组、QQ群、豆瓣小组、维基百科、各种网上沙龙等等,共同构建着公民表达和行动的公共领域。
3.公民新闻:人人是记者
如今,一个有照相机和博客/微博的公民,常常可以参与一个有着重大影响的事件:普通目击者用手机和其他方式记录了所看到的一切,并在网络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成了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者。他们的努力,弥补了传统媒体的应急缺陷,让真相得以迅速揭示;他们的作为,让我们看到“公民报道者”在中国的成长。
遇到重大事件或是突发事件,许多人宁愿阅读博客/微博是因为他们不信任或不喜欢传统媒体。他们把博客/微博当做传统媒体的替代物,认为博客/微博能够刊发传统媒体忽略或掩饰的东西,对媒体报道的东西,博客/微博可以提供批判性的审视。
公民新闻是传播成本降低后的产物,在帮助民间发声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一种无所不在的独立监督力量。更重要的是,互联网和手机使得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周围的社会环境,从而可能为公共讨论注入一种想法、一个批评或是一种关注。
4.网络维权:从上访到上网
据《检察日报》2010年11月报道,一项网上调查显示,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有75.5%的人会选择网络曝光。
有人曾说:“非民主体制下的政治互动模式按冲突烈度从高到低排列有如下几种:上山(群体暴力),上街(群体非暴力无序事件),上访(个体非暴力无序事件),上诉(个体非暴力有序事件),上网(虚拟个体非暴力有序事件)。“从上山到上网,冲突级别逐步下降,对社会冲突所起的作用是降压,而不是加压。”
网络维权不见得没有代价,也不见得比传统方式更立竿见影。然而,维权者一旦发现网络的优势,就会努力将其发挥到最大化。不仅仅是个体,在越来越多的群体性事件当中,民众选择了上网公开事实、寻求公正。
5.网络恶搞:中国的象征政治
网络恶搞是中国独特的象征政治,网民使用恶搞、“山寨”等完成“想象的报复”。通过这种象征政治,无权势者被赋权,有权势者被去势。恶搞和山寨以戏谑、戏仿的姿态,一面消解至高无上的权力,一面对主流价值极尽嘲讽之能事。
无论是以草泥马为代表的众多网络神兽的出炉,还是网民狙击强制安装“绿坝”活动中出现的卡通人物“绿坝娘”,乃至广为流传的“我爸叫李刚”视频,“一个艰难的决定”造句大赛等,无不依靠象征的力量搅动网民的情绪,建构网民心目当中的政治现实。政府机构和官员本来是政治场域中强有力的玩家,凭借从上而下灌输的象征展示自身、证明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传递政策走向的信息。然而,在一波波恶搞浪潮中,他们被公然当做戏谑的对象,精心制作的面具被扒下,陈词滥调被揭穿,虚伪仪式被颠覆,用尽力气建构的政治现实土崩瓦解。另一方面,恶搞的盛行也显示了网民的无力,狂欢背后也不乏恐惧和虚无主义。批判的武器毕竟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解构的快意也永远无法承载建构的艰难。
6.网络动员:虚拟的集会自由
互联网加强了民众之间的联系与集体行动。近年爆发的多种集体抗议行动,初步显示了互联网作为一种组织民众手段的作用。因为实地的集会受到各种限制,互联网成为一种替代性的活动场所。使用网络进行社会动员的主事者从政府到非政府组织、从团体到个人应有尽有,扩散速度之快与规模之广超乎想象,例子不胜枚举。
数字革命最为直接、有力的警示效应是在对大众进行快速、大规模动员方面所具有的便利性。它只带有很少的等级制与核心指挥,堪称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在各种事件与社会运动中,这样的力量一再显现。
7.网络监督:问责性技术
网络技术被用来拓宽公共领域,加强社会监督,创造一个更加多元以及自治的新闻、评论以及信息的空间。新的技术也是加大透明度和问责性、记录以及遏制官员滥权、侵犯人权和民主程序的强有力的工具,堪称“问责性技术”。视频分享、数码相机、论坛、博客和微博的结合,特别是中国网民对于人肉搜索的应用,为挑战和揭露滥用权力创造了新的可能性。它们也可以帮助网民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府的开支、立法信息和决策过程。
从近年的情况看,网络作为社会公器,比较好地承担起了代表公众对腐败行为和不公问题进行监督的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包括近年因网络曝光而导致多位官员下台、众多普通公民主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等。2010年的广州亚运会,市民的监督更是贯穿整个过程。以至于有媒体评论说:广州亚运会是三大盛会(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中唯一伴随民众的公开批评和官员的公开道歉进行的。
当前,政府官员已经切实感受到了网络问责的压力。《人民论坛》杂志2010年5月做了一个关于“当代中国官员的‘网络恐惧’”的问卷调查,70%的受调查者认为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88%的受调查者表示官员的“网络恐惧”是“好事,说明社会进步了”。
8.网络问政:是否只能问问而已
自2008年以来,“网络问政”一词见诸媒体的频率颇高,在2010年两会期间,甚至还出现了一个新词“微博问政”。
网络问政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6月20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对话,并特别强调:“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2009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网友在线聊天。
总书记和总理上网,对地方政府的示范意义是非常大的。从网友见面会、网上拜年到网络发言人制度,众多地方领导人力图向网民展示他们重视网络民意的形象。网络问政对中国的政治生活而言是一件好事,但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发力,依靠制度推进民主实践。在网络问政火热一阵之后,我们需要的是常态化、固定化和制度化的信息沟通、公民表达与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好网络民主这个平台,对于有效保障和实现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于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9.网络扒粪:迎头痛击社会诚信的缺失
越来越多的名人“被扒粪”,中国社会诚信的缺失遭到互联网的迎头痛击。道长李一的起家神话、唐骏的假学历、张悟本的养生陷阱、红十字会的不透明等,在这场“扒粪运动”中被一一揭开,网络担负起重新塑造公共责任和公共道德的任务。
10.网民权利:在宽容和对话中共建中国互联网
在中国互联网发展中,政府与网民同样面临困境。
网民的困境在于,一方面,网民正当权益未得到清晰界定,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腾讯与360之间的那场臭名昭著的大战,暴露了中国网民权利受到侵犯的惊心动魄的现状。另一方面,政府单方制订规则,加剧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由于网民没有参与互联网管理规则制订,网民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网民普遍缺乏承担责任、自律自治的动力,放纵性地经常“出轨”。反过来,这更大地伤害网民自己的权益。
政府的困境则在于,想有效治理,但由于全能式的管理,反而管出越来越多的网络“暴民”。有学者统计,截止到2008年10月,14个部门已推出60余部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该领域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其中涉及内容监管的至少有16项。互联网治理正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管,一管就死,一死就放”的不良循环。
中国互联网要想进一步发展,需要政府与网民共谋利益,共同制订规则。政府方面需要明确,网民既是监管对象,更是服务对象,主要是服务对象。
张东荪曾说:“中国人只知道民主是一个政治制度,而始终未了解民主乃是一种文明,包含有社会,道德,思想等等方面。如果当做一个理想或精神来看,即其包括文明的全体更是易见了。因此我们可不称之曰‘民主’,而称之曰民主原则(democratic principle),或民主理想(democratic ideal)。”他还说:“民主式的社会中,必须有自由讨论的习惯,有肯与他人调和的性格,有在真理面前自甘让步的气量,有据理力争而不伤和气的胸襟。”
在纪念中国互联网20周年之际,我衷心希望互联网能够帮助中国社会塑造这样的民主文明,庶几不负一拨又一拨为互联网奋斗过的人们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