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祥福 金生亮:近30年来西方科学哲学研究中的八大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9 次 更新时间:2015-12-27 20:43

进入专题: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   认识论   知识辩护   形而上学  

郑祥福   金生亮  

【内容提要】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发展的基本趋势是非哲学化,在这个非哲学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与关系,文章将其归纳为八大关系,包括:老问题与新方法、分化与趋同、自然化与社会化、内在论与外在论、个体认识与社会认识、结构实在论与建构经验论、科学哲学、认知哲学与人工智能、科学与形而上学等关系。通过这些关系的揭示,为科学哲学、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者提供参照。

【关 键 词】当代西方科学哲学/认识论/知识辩护/形而上学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的研究正在从原先的形而上传统走向非哲学化”,[1]其主要表现为:从形而上研究转向了自然主义,从纯粹规范的认识论转向了当代知识辩护理论,从一般哲学认识论转向了当代科学知识社会学。这些转向表明,一方面,当代西方科学哲学正在努力摆脱传统的形而上研究方法;另一方面,科学哲学所关心的领域也不断分化、不断趋同。然而,无论当代科学哲学的走势如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八大关系。

一、老问题与新方法的关系

自从上个世纪初逻辑实证主义产生以来,几乎每一位科学哲学家都在呕心沥血地试图解决科学是什么的本质问题,科学知识辩护成为现代科学哲学的主题。科学哲学发展的这一百年,其实就是关于科学知识辩护的百年。在这个辩护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1.公认的理论遇到了个别反事实的例子,从而否定整个命题的真值,简化式就是:所有的S(a,b,c…n)是P;但n+1非P,所以,所有S是P的命题为假。个别反例的存在能否定普遍性的结论吗?

2.科学推理所基于的信念是否可靠?我们何以得知以往的信念是正确的?

3.人们的观察渗透着理论,进而所有的认知都基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个人的背景知识,那么我们何以知道这些认知结果是客观的呢?

4.所有被认定为“真理”的理论最终随着科学实践的发展都被证明为是不全面的,或者至多是概率的,因而科学研究是不可能得到真理的,既然这样,我们如何相信以往的科学理论呢?

5.按照认知心理学,一个人认知结果的形成是个体主体的心理过程,如果这样,那么我们的认识究竟是个体主体对于对象的建构抑或是社会集体协作的结果呢?

这些有关科学知识本质的问题自古以来都是哲学家们所关心的重要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在以往均由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来解决。然而,在当今,这种见解已经不适时宜,哲学问题随着科学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随着数学方法、逻辑方法的改进以及实验方法的引入,使哲学家们的形而上学态度陡然发生转变,怀疑论占据哲学思维的主流地位,人们开始思考以往哲学思维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一种改变思考问题方法的趋势悄然进入了现代哲学领域。正像施太格缪勒所说:“在科学哲学的范围内,特别有两个因素使怀疑态度加强了:一方面就是在数学和经验科学各学科中,科学的严密程度提高了,特别是对概念结构的精确性、对逻辑和数学证明的严密性以及对综合科学命题的可证实性,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形而上学的原理,至少在传统的形式中,是不能满足这种要求的。另一方面,就是认识到哲学观点在历史上的相对性。因为,通观两千多年的历史,其间虽然哲学体系不断更迭,但却找不出一条清晰笔直的前进路线。”[2]20

这就是说,在当代,尽管科学哲学探讨的问题是一致的,但是方法却迥异。采用科学本身的方法来探讨科学哲学的问题会否使哲学失去其该有的性质呢•约翰•洛西在《科学哲学历史导论》一书开篇就对此问题作了分析,明确指出科学与科学哲学是有区别的,但也不至于完全不同,两者是相关的。洛西作了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叙述,他说:“试以扬的波动说和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二者孰优的问题为例。判断麦克斯韦理论优越的是身为科学家的科学家。而研究蕴涵着这类判断的、可接受性一般标准的是科学哲学家(或身为科学哲学家的科学家)。显然,这些活动是互相渗透的。对评价理论的先例一无所知的科学家不大可能恰当评价自己。而对科学实践一无所知的科学哲学家也不大可能对科学方法提出有洞察力的见解。”[3]

当然,方法的改变也不纯粹是采用了自然科学的方法,实证方法只是当代科学哲学的一种表现。除了这种实证方法之外,与之相融的还有数学与逻辑方法。这一方面说明,当代科学哲学的研究需要自然科学方法,同时也需要能解决一些当前科学理论所无法解决的前沿问题的数学与逻辑方法,例如,与科学理论的本质密切相关的认知结构问题。所以,施太格缪勒说:“实证科学最初被看作是包罗一切的哲学的非独立的组成部分,在近代已经脱离了哲学,建立在纯粹经验科学的基础上了:代替先验本质法则的是其正确性须受观察和实验检验的法则假设。这种以经验为根据的观点获得了实践上的成功。这样一来,对于哲学来说,就产生了研究经验科学的逻辑程序和认识结构的问题。”[2]20

新方法的出现表明,老的哲学问题长期以来依赖于形而上的思辨方法,但是由于方法的陈旧性,使得老问题未能产生新答案,唯有通过方法的改进,才能走出传统的藩篱。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在当代,“物理学世界概念日益增长的非直观性和抽象性,关于经验陈述的可检验性以及保证它的有效性的全部问题,变得尖锐起来了”。[2]21由于非直观的实在诸如质子、中子等的出现,客观实在的世界与我们的现象世界不一定完全相符,“过去联结着物理的实在世界和直观的现象世界的这种最后的纽带也被破坏了”。[2]22鉴于此,传统的思辨哲学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重新论证其合理性。第二,“现代数学的发展也引起了大量的认识论问题,并且还引起了对一种特殊的数学哲学的期望。此外,这种发展还引起了对逻辑的基本观点的修正。在这里,作为特别重要的方面应该提到的有:现代公理论的产生、建立数学逻辑基础的尝试、逻辑悖论的发现和对于把数学运算限制于构成的思想的要求。”“这样我们就看到,专门科学在最初分别独立以后,就越来越远离哲学,但由于内在的原因却不得不被迫进行哲学的考察,因此专门科学也就给了哲学运动一种新的推动。”[2]23

二、分化与趋同的关系

当代科学哲学发展表明,思辨哲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科学发展的需要,因为一切先验的本质都须经受经验的证实、逻辑的论证和科学实践的检验。所以,哲学已不再能和经验科学一样提出关于实在的基础原理,而必须返回到逻辑学、科学理论与基础研究领域中去。

另一方面,科学研究越来越专门化。现代科学特别是现代物理学的实践已经与哲学的抽象理论研究渐行渐远,现实的科学研究从表面上看,哲学问题越来越多,但是,这些问题却远离原来哲学的总体性分析方法。简言之,原先的哲学理论已经无法解决当代物理学中的哲学问题。例如粒子物理学中的非充分决定性、量子实在的真实性等等。在此情况下,一些哲学理论随之发生了分化,例如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非实在论的出现,哲学家们就这些问题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在认识实在对象的真实性和理论究竟能做什么、表象与实在等问题上,意见无法统一,派别林立。因此,考虑确立现代科学命题或陈述的不容怀疑的基础,是现代科学哲学乃至其它哲学的一种理想选择。但是,正是在这个建立基础的问题上,各种哲学付出了大量劳作,结果导致有多少种哲学流派就有多少种寻求知识基础的观点。早期的实证主义者要求把命题还原为可以被经验所证实的;先验哲学则企图把每一特殊对象的先验性固定在先验主体中;现象学则想通过它的还原论和加括号的方法对本质进行严密的研究;分析哲学则试图用一种精确的能够满足各种精密研究的科学语言来代替日常语言;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就从观察出发是否能推出不可观察物的真理而争论不休;自然主义则认为,应该把一切有关科学理论基础的争论诉诸自然科学本身或心理学,如此等等。“不同流派之间的哲学家之间相互疏远和越来越失去思想联系”,“研究基础的哲学家与研究世界观的哲学家对哲学研究工作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同样,关于存在的研究者与从现象分析出发的思想家,对哲学研究工作的理解也是完全不同的”。[2]28他们彼此间存在学术上的分歧,所选择的出发点或思想方法迥异,以致他们相互之间不通信息,既不沟通,也无法一起讨论。“他对另一个哲学家所从事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工作也感到迷惑不解。他不仅再也不知道另一个哲学家所说的是什么,而且他甚至再也不能说出另一个哲学家所从事的,以及他用‘哲学’这一名称所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活动。”[2]29-30我们回顾20世纪以来的科学哲学理论,它们在方法上有着相互对立的一面,而且其概念范畴也不尽相同。这是一幅当代科学哲学不断分化的图景。

而从当代科学哲学发展的趋同性来看,则体现在对科学知识本质的心理学倾向以及对理论结构的语义学与语用学的理解上。

众所周知,认识是与人的意识、认识对象等相关的,离开人类的意识就不存在所谓认识,更谈不上认识的真假。这样就归结为一个问题,即真或假的现象是意识领域表现出来的。这就要求对心理现象进行研究。布伦塔诺认为,每一种意识都是关于对象的意识,全部现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理现象,另一类则是心理现象。物理现象是我们所能理解的物理客体的集合,而心理现象则是表象、感觉、判断活动、情感活动等。区别于物理现象的是,心理现象具有意向性特征,它是一种内知觉的对象,因此也是自明性知觉的对象,只有心理现象才是真正的存在。

但是,现象学大师胡塞尔则反对这种心理主义,认为心理主义是一种极端的相对主义,是一种荒谬的偏见。托马斯•玛曼认为,胡塞尔是除维也纳学派等人之外支持逻辑实证主义的另一位科学哲学家。他认为,“胡塞尔形式的科学哲学是现代语义学理论观之先声,这种语义学理论观认为,数学而非逻辑是重构经验论的适当工具”。[4]对胡塞尔而言,重构经验论的必要因素是对其领域进行数学的描述,因为在哲学上只描述语言特征并不能适当地描述经验论的特征,只有对其模型或形式的本体论进行描述,才能够重构经验论的总体结构。玛曼认为,胡塞尔的这种语义学观点比之苏佩斯早了50多年。[4]

然而,从认识论来说,语义学只研究概念或理论模型,例如对于真理概念,我们就得从模型理论来说明,如果我们在应用过程中来理解真理概念,那么,这就是一个语用学的问题,两者不能混为一谈。逻辑的任务就是校正概念关系,以便实现某种理想的意愿表达,规范地理解语言,这就是语义学问题。可是,就是在这理解语言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实际使用过程中的语言与理想语言在意义上的区别,为了把实际发生的语言关系准确地描绘出来,就必须了解与语言一起发生的各种因素,这就需要语用学、心理学。所以,一个认识结果的出现不仅依赖于自然现象,也依赖于人的行为。

正是因为语义学与语用学的相互交织,所以当代科学哲学出现了一种建构论趋势。当然,这种建构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是带有严重的形而上色彩的。但是,能够把那种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理解统一起来的也只有这种建构论了。从卡尔纳普的构造理论(世界的逻辑构造),到普特南后期内在的实在论,到范•弗拉森建构的经验论,再到古德曼的“非实在论”的世界构造论,都是建构论的表现形式。建构论一方面强调理论的经验来源,另一方面也强调人类背景知识即信念对于理论建构的作用。正是因为这样一种建构理论,以致到上世纪末就出现了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观点。

卡尔纳普为了构造其世界的逻辑系统,假定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等级序列或对象系统。他把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为最低一级,也是最基本的对象,即自我心理的对象;第二类为物理对象;第三类是他人心理的对象;第四类是社会人文的对象。他人心理的对象和社会人文的对象是高级对象。卡尔纳普的这种构造理论,其实是后来科学哲学发展中建构论的基础,后来的建构论与之相比,也只是万变不离其宗。即理论的形成是逻辑的构造,由于这个逻辑构造的过程中存在着人的心理、文化、社会历史等因素,所以逻辑的构造不完全是与实在相一致的,它仅仅是一个模型,一种逻辑的可能而已。正是人的因素的介入,所以理论的运用便加入了其它多种因素。但不管我们把理论的形成与理论的运用如何加以区分,理论是建构的这一点是不变的。

三、自然化与社会化的关系

逻辑哲学发展的结果是促使语言哲学的形成,出现了语义学、句法学与语用学,但这些新兴理论的形成归根到底是为了驳斥怀疑论的。可是,这些理论也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即它仍然是一种基础主义的研究纲领,除了把哲学论证归结为逻辑的格式外,不可能有新的理解,而逻辑的前提则是预设的。所以,到了奎因的逻辑实用主义,便指出了这种哲学的不足,提出了所谓的“自然化的经验论”。这种观点一经提出,立刻得到了众多哲学家们的响应,从而形成了有较大影响的自然主义潮流。当然,严格说来,自然主义是近代以来崇尚自然科学的产物,但是作为一种认识论思潮则是自奎因以来才产生的。在此之前,波普尔也主张一种进化的自然主义观点。波普尔曾说道:“就进化的认识论与科学方法一致而言,进化的认识论使我们更好地理解进化和认识论,使我们能在逻辑的基础上更好地理解这些问题。”[5]而奎因则提出了把科学哲学与认识论、自然科学相统一的观点,他认为,“哲学家和科学家是在同一条船上”。[6]他主张,真理的问题存在于语义学中,而对知识本质的认识论探讨则必须求诸于经验科学,即诉诸认知心理学,“这是一个经验心理学的问题,但是,在一个或多个阶段可以在实验室里研究它,也可以在某种思辨的层次上探讨它……这里的一切就是要探明证据关系,即支持理论的观察相对于理论的关系”。[7]在奎因这种自然化的认识论的影响下,部分具有实在论观点的科学哲学家也趋同于此。例如,波依德就说:“科学实在论者的观点并不取决于或借助于被孤立地考虑的那种外展推理的力量,而取决于被评价的东西是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和正在表现出来的自然主义认识论的相对优点。”[8]

不过,自然化的认识论也并非在科学哲学领域完全占据主导地位,康恩布里斯、富雷等认为,有的哲学问题是可以通过自然化的方法来解决的,诸如认识的形成等,但并非全部哲学都能通过自然化来解决,自然主义与形而上学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哪怕是根据计算机处理信息那样存在输入、加工和输出的过程,也是贫乏的输入和丰富的输出,这就是人的思维和动物的区别。因此,自然化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福默顿(Richard Furmerton)认为,把认识过程自然化其实就好像农民失去了一头壮牛而感到痛苦,但如果我们要知道痛苦是什么,按照自然主义的观点,只有等到牛回家了,我们才能知道头脑应该对痛苦负责,对于这个痛苦的过程,自然主义者却无法证明。格兰第(Richard Grandy)则认为,即使我们的认识的获得是一个自然化的过程,但是人们也是在不断地超越自己的认识的,“贫乏的输入和丰富的输出”之明显对照表明了我们作为认识者的能动性,我们把意向性指向被认知的目标,认知过程中体现了我们的意图。我们往往把大量的信号刺激忽略不计,仅仅选择了我们所需要的。这正是表明了我们在认知过程中不是被动的镜式的表象。劳伦斯•邦久(Laurence Bonjour)也对自然主义作了批评,认为自然化观点并没有涉及我们认识者的信念在认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这些信念是否为真的问题,无法通过自然主义方法得到确证。金在权(Jaegwon Kim)也认为,奎因的认识论要求人们放弃传统的认识论,因为传统认识论研究的是信念辩护、真理标准等,而自然化的认识论则是一种心理学。实际上,“当人们放弃了确证和评价概念时,人们也就放弃了整个传统的认识论,剩下的东西就是描述人类认知的经验论,如果奎因使用他的方法,那么这种经验论就将完全避免确证的概念或任何其他评价的概念”。[9]由于上述诸位科学哲学家们对自然主义观点的反对,在此基础上便形成了与之针锋相对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观点。

在西方,科学知识社会学观点以爱丁堡学派为代表,他们中有马尔凯、巴恩斯、塞蒂纳、朗吉诺、夏平、皮克林、布鲁尔等人,当然除了爱丁堡学派之外,还有A. 戈尔德曼(A Goldman)、斯蒂夫•富勒、约瑟夫•劳斯、A. 库克拉、F. 斯密特等人也持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相类似的社会认识论观点。

爱丁堡学派和社会认识论观点认为,知识是社会性的,是人类共享的,获得知识的途径很多,既有个体的,也有社会的。作为一种知识社会学的爱丁堡学派,与科学社会学观点不同,科学社会学探讨的是科学与社会的关系,科学知识社会学则探讨知识形成的外部原因,也即科学知识的形成应当从社会的角度加以理解,而不仅仅是从科学本身来解释。布鲁尔认为,自然科学知识与社会科学知识都依赖于一定的信念而建构,这些信念都是相对的,由社会所决定,是处在一定社会情境中的人们进行协商的产物。因此,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信念,拥有不同的知识。马尔凯认为,科学理论有关事实的陈述是离不开我们人类自身的,“一种影像,不管多么明确清晰,只有待我们从事实中选取某些因素并用语言形式加以表达时,它才能把事实呈现在我们面前”。[10]在科学史上,许多新的事实只有基于一定的理论基础才能被理解,例如“染色体”、“黑洞”、“类星体”等。如果我们离开了遗传学,那么我们就不能理解染色体;如果我们离开了现代天文学,那么就不能理解黑洞和类星体。所以,科学所发现的事实是通过建构实现的,科学实验基础上发现的事实也同样是通过建构实现的。哪怕是实验本身,也是离不开理论的。例如,如果没有量子理论,就不可能会有量子论的实验。反之,量子论的实验也建构了大量关于量子的实在。因此,科学知识社会学试图从科学实践出发理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非从传统的观点出发用逻辑去理解客体。塞蒂纳则更是认为,科学知识是科学家们制造出来的,因此对科学理论的理解必须借助于当时的语境,他认为,“多数关于科学的研究视角都是按照科学共同体的某些观念运作的”。[11]

四、个体认识与社会认识的关系

在当代西方,所有的认知心理学都以探讨个体认识为对象,例如皮亚杰的儿童心理学,是在探讨某几个对象基础上形成的。而类似信息加工理论的认知心理学探讨的是个体在解决问题时的认识如何形成的问题。自然主义认识论也把人的认识看作是计算机的输入与输出的关系,这种输入与输出的关系也仅对个体而言的。

上世纪末,许多科学哲学家都关注到了集体性的社会认识。斯蒂夫•富勒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认识论”,认为认识活动类似于生产活动,它是一种有组织的需要协调和规划的社会活动,社会认识论就是要研究“对知识的探求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12]不同认识领域中的活动者在认知能力、知识背景、社会环境等方面是不同的,各个认识领域之间存在着不可比性,认识者之间是无法得到统一的。以往的传统只研究认知的个体如何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而当今则应当对这样的研究作些反思,因为今天的认识与以往相比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如范•弗拉森曾经说过的那样,科学是所有科学家们的共同协作,就好比一本书,每个历史时期的科学家都在这本书上写着某个章节,但永远也写不完,这种协作关系永远也不会结束。所以,富勒在其《社会认识论》中主张,我们分析认知主体的单元决不应该是个体,而是类似生物种类那样的一个群体。由于每个人的认知能力、认知背景、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互不相同,所以个体的认知都是在被限定的领域中进行的。而社会认识论的宗旨则是强调认知个体之间的合作,强调以创造知识为目的的各个学科之间、各个共同体之间的合作。阿尔温•戈尔德曼则认为,认识论应当分成两个分支:一个是个体认识论,另一个则是社会认识论,或称为“社会认识学”(social epistemics)。个体认识论研究认识的起源、感知觉的形成、信念的证明、个体认知的心理分析等,而社会认识论则研究认识的交流,科学认识活动的经济模型,研究和评价认识主体之间在形成信念过程中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当代具有社会认识论倾向的不仅只有上述两位,还有斯密特(F Schmitt)、基切尔(P Kitcher)、朗吉诺(H E Longino)、索罗门(M Solomon)等。

社会认识论的核心是探讨知识的社会途径,考察获得知识时的社会成员间的交流、认识共同体的形成,信息的传递、传播,对知识的社会评价,社会历史文化对求知者的影响等。社会认识论并不涉及认知过程,而主要是涉及对认知方法和认知结果的评价,影响认知过程的外部因素分析,特别是对形成和产生真信念或真理性认识产生影响的群体知识、社会实践、文化习惯、制度等进行评价。例如,朗吉诺在《作为社会知识的科学》一书中,指出了科学认识与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无联系,他认为科学知识的社会性探讨有两个视角转换,其一是在语境论解释中,我们怎样使科学方法或科学知识的客观性成为可能;另一种转换就是回到科学的实践中,对科学家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进行评价。[13]

五、内在论与外在论的关系

当科学知识的本质延伸至知识辩护时,就有了知识辩护的内在论与外在论的争论。内在论主张,知识是认识主体自身内在描述的结果。一个人是否获得对一些信念的辩护理由,关键在于这个人自身内在的活动结果是怎样的。而外在论则认为,我们之所以接受一个信念,至少是外在于我们的某些因素所决定的。例如,普特南、诺齐克、德莱茨克、阿姆斯特朗、奥迪等人是内在论者,而休谟、齐硕姆和普赖斯等人则是外在论者。

内在论者认为,我们关于知识辩护的理由出自于个人的内心,虽然一个信念的辩护不是完全由一个人所决定的,但却取决于这个人的内在状态。首先,一个信念之被辩护,必须要在主体所知道、所相信或所确证的意义上,必须存在于主体心中或视野中;其次,这个信念应该是在主体可评价的范围内,否则这个主体就没办法对这个信念加以辩护。阿尔斯顿说道:“在决定相信什么时,我们仅仅自己的信念可供祈求,如果我们的信念支持我们相信P,那么对我们来说,不相信P就是没有理由的,因此,对P的信念就得到了辩护。我们没有办法使自己游离于我们自己的信念之外。”[14]46奥迪则认为,信念的确证就是我们通过自我反省或反思活动来达到对信念的把握。“这意味着把我们认识的确证活动看做是一个可以把握的事实;你对于自己的信念,不仅应当知道它是确证的,而且还应当知道它是怎样得到确证的,是否满足了应当满足的条件。”[14]54内在论假设了信念的确证的直接可及性,同时,内在论也是融贯论的,它要求在自己内部保持逻辑的一贯性,要求被确证的信念在自己的信念系统中具有前后的逻辑一贯性。

而康恩布里斯则反对这种内在论的观点,认为知识的辩护在于说明它与外部世界之间是否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一个信念是依赖于另一个信念推理得出的,且这个信念是真实的话,那么两者之间也应该有因果关系。这样一种辩护理论显然是外在论的。在外在论看来,如果一个信念要得到辩护,那么这个信念得有使人相信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它能够说明与外部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哪怕是概率的确证。戈尔德曼则认为,对于知识的辩护有两类:一类是依赖于信念的,一类是不依赖信念而是依赖于人的知觉的认知过程的。推理的确证方式主要是看其过程可靠不可靠,许多推理带有盲目性、情绪、想象和猜测、匆忙等不可靠的过程,所以一个信念要想得到确证就必须看:1.我们依赖信念的推理中,信念是真的,那么推出的结论可能是真的;2.信念的辩护不依赖于信念而依赖于知觉。戈尔德曼的辩护理论介于内在论与外在论之间,他既同意内在论的观点,也同意外在论的观点,把知识辩护看作一个阶梯式的过程。首先,我们通过知觉输入概括形成一个确认无误的认识,久而久之就成为信念,然后我们通过这个可靠的信念进入推理过程,由于这个信念是得到确证的,所以只要推理格式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另一个信念,这个信念也是得到辩护的。这样一种辩护理论必然是倾向自然主义的,因为他们强调感觉在形成信念中的作用,特别是戈尔德曼,他求诸心理的过程,倾向于把认知作自然化的解释。

不过,戈尔德曼的这种兼顾内外在论的观点导致了证据主义和语境论。证据主义者包括柯内(Earl Conee)和费尔德曼(Richard Feldman)等人。柯内认为,“对任何人S、时间t与命题P来说,如果S在t时具有适当的趋向于P的态度,并且S在t时的证据支持P,那么S在认知上的态度应该趋向于P,其在t时的证据支持了P”。[15]那么证据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它是由认识主体在特定的时间内具有的全部信息所构成的,它是能够支持信念的所有资料。当然,也会有反面的证据、不利的证据等等,所以,要求认知主体权衡利弊,做出适当的判断。语境主义则更是一种考虑周到的辩护理论,主要代表人是德鲁斯(K DeRose)、安尼斯(D Annis)、戈尔德曼等。语境论既考虑到了主观的因素,也考虑到了客观的因素以及主客观两者的关系。因此,在当前,这种语境论的辩护观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

六、结构实在论与建构经验论的关系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科学实在论遭遇越来越多的批评,科学实在论改变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结构实在论的概念与理论,认为没有比“结构”一词更能表达我们对客观实在世界的认识了。其实,早在逻辑经验主义的时代就有不少人用结构来表达世界了,例如卡尔纳普等。到本世纪初,结构实在论的论著日益增多,主要有弗兰奇(S French)、雷迪曼(J Ladyman)、切克瓦拉蒂(A Chakravartty)、布雷丁(K Brading)和兰德瑞(E Landrytt)等人。他们认为,重建科学实在论对科学知识本质的理解的惟一办法是借助结构概念。这种结构实在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本体论的结构实在论,另一类是认知的结构实在论。本体论的结构实在论主张,“结构实在论是关于实在论的最佳理论,是对世界近似正确的表述,这种近似正确性是由结构的近似正确的观点来说明的”。[16]这种结构的实在论不是主张客体存在不存在,而是将客体理解为一个结构。这种理解最初是由沃勒提出来的,他用数学方程表示数学—逻辑的结构,这个结构通过相关的数学符号来表达。但是,这种数学—逻辑结构很难适合于实在,只是在本体论上得到了一个承诺而已。所以,“我们不知道理论实体的本性是什么,但我们却能判断它们以某种关系而存在”。[17]在结构的实在论看来,科学理论是一个模型,这个模型可以看作一个结构,它是与客观实在世界中的那些性质和关系相对应的,即两者同构。例如,在物理学中,某些理论是一个系统,它确实合理地表述了物理世界,这个系统也就是结构。

认知的结构实在论则认为,要对客体有所认识,那就必须建立在观察客体的性质和关系的基础上,如果我们没有对客体的性质和关系的特殊性进行观察,那么,我们就无法断言整个客体的性质。“一个领域的结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依赖于描述该领域的性质和关系,并随之而发生变化。一个领域没有固定的结构,除非把某些性质和关系强加于它。”[18]

结构的实在论也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例如范•弗拉森、普西罗(S Psillo)等人。范•弗拉森认为,科学理论是一组模型,这组模型是对物理系统状态空间的描述,而非一个集合论的谓词。他把这组模型的理论推测看作是必须的,而把实际观察结果看作是偶然的,前者适合于一切状态,后者则适合于一个特殊状态。所以,在他看来,真理属于语义学,它仅仅存在于理论模型中,而实际的科学实践并不需要真理概念。对科学家来说,一个理论只要“在经验上适当”就可以了。其实,认知的结构实在论本身就已经暗含着对结构的批评,因为,本体论的结构实在论不可能把因果性赋予对象,因果性是一种认知关系,这种关系是不断变化的,因而是相对的。目前,这种结构实在论与反结构实在论的争论仍在西方科学哲学界持续着。

七、科学哲学、认知哲学与人工智能的关系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之所以出现自然化等趋向,是与当代人工科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的。自然化的趋向使认识论家从形而上学的安乐椅上站起来,走进了认知心理学的实验室。但是,心理学不是万能的,它少不了科学哲学思想的引导,因为人的认知构件是多样的,认知的出发点、思维的前提假设都应该是哲学上可以论证的,而对于心理学来说,这些它并不知道是什么。智情意三者相互作用,主客观因素相互交织等等并不能通过科学的实验来验证,认为可以通过一种普遍的测量仪器如同量具那样可以测量一切状态而不顾环境如何的想法是不现实的。所以,在当代科学哲学、人工智能和认知科学的发展中,往往存在着各种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相互协作的关系。认知科学所要解决的是具体的个体认知过程是怎样的,特别是感觉、知觉、表象等是如何产生的问题;科学哲学所要解决的是人的认识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是正确的问题;语言哲学所要解决的是人的思想是如何用语言表达以及语言的规则如何、影响认知主体的因素有哪些、主客观的关系究竟如何等问题;人工智能则以这些学科的研究为基础,进一步在技术上解决机器模拟人的思想、语言符号关系等问题。在人工智能的模拟中,首先是要确认人的思想是一个有意义的心理过程,计算机的信息处理只不过是符号的操作而已。既然如此,那么对思想的把握是哲学家的工作,而对心理如何产生的工作则交给了心理学家和认知科学家、心灵哲学家,而语言哲学家们则将人类思想分析为语言符号关系,在此基础上,人工科学家才能开始工作。当然,人工智能科学也为哲学和心理学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AI试图借助于符号操作来帮助人类理解人的智力过程,因此它提出了在什么条件下我们才能有理由将心的状态归之于一个纯粹的物理系统的问题。它对于认知科学和心的哲学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19]在当代,不只是这三门学科,还包括认知的神经科学等,都在这个相互协作过程中起作用。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其研究存在缺环,那就不可能推进相近学科的发展。

八、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正如本文一开始就指出的那样,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一直困扰着人们。众所周知,哲学与科学的关系是母子关系,但是到了现代,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将哲学只看作提出问题而不实质性地解决问题的空洞学科,尽管你煞费苦心地提出问题并作出了回答,但许多人认为,这些答案与其它胡乱猜想的答案没什么区别,只有当我们转向科学,我们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

然而,任何一门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研究的界限,有自己严格划定的范围,而区分这种范围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对其研究的问题作出规定。可是对一门具体科学来说,这种工作决不是它所应做的,哪怕是它做了,但各门学科之间的关系靠谁来解决呢?当它们讨论同样问题而作出不同答案时,究竟谁对谁错呢?这就涉及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了。

在当代科学哲学的发展中,主张用科学方法来解决哲学问题的人不在少数,“拒斥形而上学”是20世纪以来一个非常响亮的口号,从逻辑经验主义到费耶阿本德宣布“科学哲学是一门有伟大过去的学科”的后实在论哲学,从奎因自然化的经验论到把规范认识论转变为“描述的认识论”,无不对形而上学持摈弃的态度。那么,传统的认识论哲学真的不需要了吗?康恩布利斯认为,按照科学的观点,所有理论都应当能还原成经验事实的数据等,但并非所有的理论都能还原为经验,这并不是说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没必要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现行的科学理论支持大量令人感兴趣的形而上学命题……但是现行的证据并不支持从高层次向低层次的全面的还原”。[20]他认为,心理学的实验固然能提供感性的证据,但是形而上学的抽象理论也是通过逻辑推理的概括和归纳得到的,尽管形而上学的前提是假设的,但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的。自然主义避免空谈,把认识的过程解释为一个心理的生理的过程,把人的认知器官看作一种物理设施,环境所提供的刺激如果满足它所适应的范围,那么知觉就可以展现。但是,感官是否能准确地把握我们世界,我们的推理是否可靠等,必须依赖形而上学来作出评价。所以,我们的任何探讨都不应当脱离科学,我们并不具有独立于科学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科学的成功证明了两者的有机结合。

当代西方科学哲学的发展还存在着其它需要解决的关系,只是很多关系已经包括在上述的八大关系之中,在此毋需作出冗余的概括。这些关系的解决,是导致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乃至全球各国科学哲学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应当汲取的新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也将推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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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金华)2015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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