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克:社会学本土化的当下语境与可能进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09 次 更新时间:2015-12-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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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克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范式层面的批判,不同时期社会学本土化的主张都源自对既有学术研究状况的某种不满。从深层次来看,本土化乃是涉及社会科学哲学知识论层面多个维度的思辨议题,各种不同的立场始终处于复杂的辩证关系中。概括而言,这些批判涉及价值和方法两个维度,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当下学术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这样两种角度的批判分别导向了具有不同侧重的本土化主张。从这两种不同理论进路出发,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本土化就有了不同的具体内涵和方法论要求。

【关 键 词】社会学/本土化/理论进路


长期以来,学术界围绕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本土化论题聚讼不已。在笔者看来,本土化议题涉及哲学知识论层面的多个维度,各种不同的立场始终处于复杂的辩证关系之中。我们没有任何形式化的标准来确定某个清晰的边界,去一劳永逸地区分哪一项研究是“本土化的”,而哪一项研究没有做到“本土化”。围绕本土化论题,在学术立场以及对特定研究成果的评判上,何种立场和判断能够胜出而成为主流的意见,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库恩意义上科学“范式”的演进,是一种会不断变动的“共识”。

在围绕本土化论题的争论中,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对立双方往往都惯于先把对方实际上留有余地的立场作极端化的解读,然后再行批判。正是这种互相的过度批判,引起了诸多认识上的混乱并导致最终难以达成共识。这种状况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另一场相似的学术运动——德国的“历史主义之争”——如出一辙。如熊彼特指出,在那场历史主义的争论中,“在争吵的阵阵辞令与口号的冲突外表之下,没有一方曾经真正地全面分析过对手方的见解。这次争吵是关于先后次序以及相对重要性的争吵,只要承认各种类型的工作都自有其份所应有的位置,这个问题本来是早就可以解决的”。①

但是在熊彼特那里,问题的所谓解决之道也只是采取一种方法论的折中。在有关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论讨论中,他一方面对一般均衡理论的抽象化方法赞誉有加,另一方面又认为这种抽象化方法构建的理论存在太多假设,必定是无法完全符合真正的历史现实。所以他也欣赏那种放开各种假设,把各种干扰因素放进分析框架的所谓“社会经济学”方法。正因为如此,熊彼特的方法论主张也被称为是方法论的宽容主义。②有意思的是,在熊彼特所处的时代,所谓“社会学”方法一般就意味着那种历史主义取向,是与理论经济学的纯粹逻辑方法相对立并能够包容各种复杂社会历史因素的“非一般化”方法。在那个时代,他似乎还没有想到社会学也会在经济学的带领下,开始强调对于形式化理论的追求,强调通过量化方法来建构一般性理论命题。

所以,笔者也并不试图在社会科学知识的“普遍化”与“本土化”之间取一种非此即彼的立场。在人类历史和社会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以及在科学知识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都存在着不可消弭的辩证关系。当下所能做的,只是在特定的学术语境下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带有倾向性的评论。

一、当下中国社会学本土化论争的基本逻辑

从学术史来看,不同历史时期的本土化主张有着不同的学术语境,自然就具有不同的内涵和要求;而从理论逻辑上看,围绕中国社会学本土化论题的不同观点和争论,在深层次上基于哲学预设上的差异,即本体论、知识论或者方法论上的不同立场。而在涉及不同哲学预设的问题上,我们很难奢望可以完全消弭分歧。③不过,我们仍然可以针对当下中国的社会学本土化论题作更为具体的分析。那么,我们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谈论本土化问题的呢?从已有的争论看,近些年来有关中国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讨论,主要是基于两种考虑:

第一,不少学者认为目前的学院派研究在“学术规范化”的口号之下,陷入方法论的技术迷思,对完美的量化模型的追求超过了对真正解释实质性问题的追求。他们批评这样的研究过于远离直接的经验描述,也脱离政策实践的需要,甚至成为小圈子的游戏。由于量化实证研究范式正是以美国社会学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主流,对于这种研究范式的批评也就往往被归入了“本土化”的旗帜之下。如贺雪峰在有关社会研究本土化的论文中就指出,中国社会研究“存在过早学科化、技术化,缺少整体性反思,热衷于用中国经验与西方社会科学抽象对话等问题。……中国经验复杂而庞大,基本上所有的现象都是多因多果,而且这些多因多果多未经过充分的定性研究。在这种前提下,许多研究却贸然进入技术性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定量研究,因此,往往会由于对经验本身的把握不够,而得出错误的结论。同时,这些错误的结论又因为有数理模型和大量数据,貌似科学,实则更容易蒙蔽人。”④

第二,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当前的人文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依附性格,过于强调接轨、国际化,而失去对西方学术蕴含的话语权的反思和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如邓正来认为,“不论我们所依凭的理论,还是我们所采用的分析概念或者工具,甚或我们所研究的问题等等,大都是从西方舶来的”。这样的后果之一,就是中国在有关的社会、政治议题上丧失话语权。学术殖民化的实质是,把一种号称为普适的科学强加给别人,掩盖背后的权力和利益关系。思想“殖民化”所带来的就是在国际规则中处于被动地位,进而导致政治、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当前“不仅中国既有的学术传统正经受着西方社会科学‘文化霸权’的支配,而且中国学者也参与到这种‘文化霸权’的合谋中。”⑤

但是如前所述,所谓“本土化”就像要求理论研究“贴近实际”这样的表达一样,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批评一项研究不够“本土化”类似于批评其“脱离实际”,这样的批评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形式化标准。在笔者看来,中国社会学发展中“何为本土化”以及“如何本土化”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实践性的问题。这个实践包括两层含义,首先是指本土化的出路以及是否成功最终是由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来检验和评判,并无一个先验的、形式化的明晰标准。当中国社会学能更好地满足中国实践需要,解决中国问题,对社会发挥出重要的影响时,就可以认为中国社会学较好地实现了“本土化”,否则就可以说没有实现“本土化”,仍然只是教科书社会学。其次,中国社会学本土化也是一个“学术实践”的问题,它的发展在根本上是一种“学术范式”的历史性演进。其中的范式转移是学术群体代际更替的结果,而非一个仅仅通过理论论证来回答的问题。

而实现这个学术范式的代际更替,归根结底又有赖于中国社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步伐。在这里,学术与政治之间复杂的互动纠葛关系就凸显出来了。一定意义上,并不是我们首先有了“先进的”社会科学,然后才有了中国社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成功,而是民族复兴的实践奠定了文化自觉和学术自信的基石。只有中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的历史性成功,才能有力支撑中国文化和社会科学的复兴。在此基础上,汉语学术才能从百年来的“西化”、“接轨”路径中解放出来,获得一种新的视角和立场。在那样一个历史的巨大转角处,文化视野和学术立场才会发生改变,整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就可能被重新叙事了。在新的立场下,社会科学研究就会有不同的“方法”,尤其是对于整体历史和社会的宏大叙事就会改变,何种事实和材料被“定义”而呈现出来,以及给予何种价值的和因果的评判,都会改变。这种重新叙事不是一种盲目的、新的“我族中心主义”,而是一种在辩证地把握东西方文化基础上的重新定位。同时,它也不仅仅是一种理性认识上的真假问题,也是一种可以理解且应该拥有的民族自觉和自信的价值诉求。

最后,我们也看到,在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领域,学术本土化所强调的重点是差异的。在微观研究领域谈论本土化问题,更多强调的是理论和概念的经验解释力和本土契合性问题,即构造出适合中国特殊性的概念和解释框架。而从近年来的文献来看,对本土化的论证主要是从西方中心论和国际不平等格局这样一个宏观“政治经济学”语境出发来谈论的。它不是从现象学、解释学、语言哲学维度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不是要突出社会研究中的“诠释”和“理解”面向,不是一个微观层面的问题。它相对更加接近“法兰克福学派”等批判理论家对实证主义的批判,是从反思利益立场、权力格局等宏观的、结构性的政治维度来论证的。对后者而言,重点是“研究议题的设置”,是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思维范式。这是因为,一旦上升到宏观层面,研究对象和问题的“不可观察性”就上升了,譬如“失范”、“团结”和“不平等”等都不是很容易真正测量出来的。同时,由于宏观层面的问题在“问题化”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利益冲突和价值立场,存在一个更为突出的对问题的选择性关注,而不是一个纯粹的解决经验性问题的“技术过程”。在微观层面,利益和价值冲突都更多地会在同一话语体系中进行,从而使面临的问题更具技术性。而在宏观层面,尤其是不同的民族国家间,历史、文化、政治等因素必然凸显,则会直接面对不同话语体系之间的分歧。

二、中国社会学本土化路径之探讨

在当代知识论视野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回应科学主义思维对社会学“本土化主张”的种种质疑,毋庸讳言社会学的本土化。但是,在笔者看来,“社会学本土化”并非要建构一套完全“民族性”的社会学,而是要求对既有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主要是西方的——保持清醒反思。所持有的立场应该是辩证的,即“科学”是以普遍性和绝对性为其最高追求的,但现实的“科学”总是带有相对性和历史性的一面,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更是如此。⑥

我们这里没有可能为“本土化”找到一个唯一的内涵。因为这一号召总是在不同的现实和理论背景下被提出,针对的具体问题各有不同。但是,回顾已有的研究,围绕社会科学本土化,社会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诸多讨论已经为我们从多个角度把握本土化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启示。如前所述,这些讨论至少从两个方向上为当下中国的“社会学本土化”提出了可能的进路:作为方法论要求的本土化和作为价值论要求的本土化。前者主要关注如何建立对中国社会现实更有解释力的理论,以及如何更好地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后者则主要关注社会科学中的价值关联因素,以及如何建构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和话语权等问题。

(一)本土化作为一种方法论要求

方法论意义的本土化,是本土化论题最为直接的内涵。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之所以提倡推进本土化,是因为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西方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中国现实。这一论断的理由可以来自多个不同视角。从诠释学视角来看,由于社会行为中包含着各个主体的能动性和意图,由于行动所处的地方性文化环境千差万别,对社会行动的解释必然需要充分关注这些地方性的特殊因素;从实践视角看,现实问题具有不同于理论问题的特殊性,对于应用性研究来说重点往往不在于发现少量可以普遍地定义的变量之间的因果法则,而是大量复杂的具体情况。用以描述这些情况的范畴通常不具有很高抽象层次,是“非概念化”的,无法被一般性理论范畴所替代。这样的描述和解释总是历史性的、本土化的,而不是理论化的、普遍化的。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要更加有效地解释中国现实,推进社会学的本土化,当前首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应该强化对中国社会的实地调查和“质性研究”,提升质性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质性研究更加强调对具体个案的长时期深入探究,重视被研究事物的具体逻辑而非某种既有形式化理论命题,其成果和研究方法内在地具有很强的“本土性”,更贴近具体的经验而非既有的理论。如陈向明就指出,质性研究“一般基于解释主义的理论,强调对事物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再现当事人的视角以及他们看待世界和描述世界的方式,找到对他们来说具有意义的‘本土概念’,然后在这一基础之上建立‘扎根理论’”。⑦通过运用质性研究中的“扎根理论”等方法,研究者可以强化对于中国问题和经验现实的重新概念化,摆脱对于既有西方概念和理论的过度依赖。而贺雪峰等人在提倡社会科学本土化时,也高度强调要通过在微观层面的长期、综合性实地研究,形成所谓的“经验质感”作为更为专门和技术化的研究的基础。以长时期实地调查为主要特征之一的质性研究,内在地具有贴近具体情境脉络、深入理解行动意图、更能容纳事物的复杂性等优势。高水平的质性研究可以为建构具有“本土特质”的概念和理论提供更大的可能性。

第二,应该对“应用研究”的性质和地位给予重新评价,深化对其蕴含的特定方法论的探究。应用研究的实践性决定了其所处理的问题总是多侧面、多维度、动态和充满特殊性的。当研究者进行这样一种研究并提出解释时,一定会发现有大量的“真实因素”是无法用少量普遍性的概念去界定和分析,无法简单地套入既有的、主要来自西方的社会科学概念和理论模型。这样,要给出一个贴切的解释就必然需要大量的、不那么抽象化和一般化的语言,以及这些语言指涉的具有本土特点的事件、事实、行动和变量进入分析框架。此时,研究者通常要较多地采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的日常语言去指涉事实和解释事件,把它们放入地方性的知识体系中去实现一个贴切的理解。即使我们在此基础上作出了进一步的“概念化”,其理论形态也仍然会具有更多本土化的特征。

当前,与“理论性研究”相比较,应用性社会研究在一些基础的知识论、方法论问题上还高度模糊,研究非常薄弱。在实证主义科学观的主导范式下,与“理论性研究”相比,应用研究在学术界的地位不高,要么被认为是缺乏理论的,要么被认为仅仅是基础性理论研究的应用而已。如美籍华人社会科学家杜祖贻就指出,总体上看社会科学未能形成真正可靠的知识,而同时社会科学中那些更具应用性和问题解决导向的分支研究则更被视为平庸低劣。②但是,现在我们有必要从“实践科学”的角度重新理解“应用研究”。我们有理由认为,“应用研究”不应被视为一种相对“低等”的研究,应用研究具有自身独特的逻辑,其方法论也需要在更高的水平上进行探讨。

总之,应用研究注重的是具体问题的综合性、整体性、政治性和历史性,这种类型的研究处理的问题与学理性问题有着本质性的区别。现实问题显然无法完全套入既有主要来自西方的理论和概念中,尤其在今天这样一个剧变和高度不确定的时代,社会科学需要对中国现实进行重新“概念化”,突破常规科学阶段的理论框架。这就需要我们高度关注现实问题,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赋予中国的直接经验以更多的权重。

(二)本土化作为一种价值论诉求

从价值论的角度看,社会学本土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在于建立中国学术的理论自觉,打破西方的话语霸权,建构中国的文化和理论话语权。在理论自觉和文化学术话语权之间有着密切关联,“理论自觉是学术话语权的前提”。⑨当前语境下,我们至少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强化理论反思和自觉:

第一,视野拓展。社会学研究应该拓展自身的视野,摆脱逻辑实证主义的束缚,对社会总体发展之应然图景的描绘有所贡献。本土化的任务不仅仅是去修正所谓某些具体的西方主流社会科学理论、概念或者研究方法在中国社会中的适用性问题,更不是要把西方的“高级学问”化为我们自己的知识,而是真正地、整体性地反思现有的学问样式和学术内容,揭示它背后的永恒存在的意识形态性质——即永远只是特殊时代、特殊利益的曲折反映(即只是在那种特定权力格局下被选择性地视为唯一正确而已)。不要仅仅把社会学研究束缚在哈贝马斯所谓的“技术性旨趣”之下,而要发挥社会学对于社会生活应该具有的沟通和批判职能。

也许有人批评说,作为一门“科学”的社会学不应该去触碰此类“非科学”的议题。但是,这种科学主义的立场并不总是合理的。理由很多,其中至少有一点,即社会科学对于社会来说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客观描述,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具有内在的“价值属性”,社会科学也永远都有着对社会的“建构”作用。到目前为止,对于所有的社会科学,其具体理论和潜在预设都参与了关于社会生活何为“事实”和“真实”的建构。即使不用回到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科学阶级性的激进立场,我们也可以明确地判定,现有的社会科学在很大的程度上依然是“话语”的建构和“话语权”的争夺。研究者对社会科学理论的“历史性”,对社会科学理论中隐含的意识形态和利益立场,应有更为清醒的认知。

尤其在当下这个剧变和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社会学应该跳出实证主义的狭隘“科学”视野,不再局限于验证/修正某些实证主义的“中层理论”,而要汇通中西方思想资源,在“文化自觉”、“文明重建”等人文性的宏大议题上有所贡献,对推动中国实现宏观层面的“良性社会转型”有所贡献。正如曹锦清所言,“我们需要一个宏大话语、宏大叙事。就像中国向何处去,13亿中国人怎么活等等这些问题,我们是应该关心的。……把西方最新的东西、就算是最先进的东西接纳进来,看来也不行,因为它遗忘了我们民族当下困境、问题和诉求。”⑩

这样的学术期待同样也是叶启政在“本土化”议题上所持的立场,即要通过对于本土文化的重新发掘,以东方传统文化观念矫正西方社会学背后的哲学人类学“存有论”预设,反思西方现代性,以回应其“可能为人类带来几近浩劫之隐忧”。(11)叶启政认为,边陲落后国家在现代西方强势文明冲击下所受到的挫折、困苦境遇,可能恰恰构成了他们更敏锐、更有洞见,在“客我”文明的碰撞中生发出新的文明形态。(12)而这种宏观层面、人文旨趣的学术关怀,与那种微观的、高度专业化、技术旨趣的、实证主义取向的研究不同,表现了一种更为深刻的本土化意涵。

现在,全球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经济危机,这场危机也激起更多人重新思考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中国社会学或许可以依此契机,重新激发起理论思维的兴趣和能量,强化社会学的理论维度,参与到构建一种具有中国气派的社会思想的运动中去。在这场运动中,中国社会学研究将不再主要是所谓科学主义的实证研究或者应用性的社会问题学,而应有更多具备足够深度和高度的理论思维,为构建一种新的“社会观”做出本学科独特的贡献。对于我们要构建的社会观会呈现什么样的面貌,并非笔者所能充分想象。但是,笔者认为这个新的社会观,在对世界社会思想批判吸收的基础上,应该离不开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充分融合,离不开对中外近现代历史,尤其是新中国前30年和后30年历史的一个深层次理解。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走出可能会陷入死结的“左右之争”,完成中华民族历史意识的升华,既抚平历史的伤痕,又消弭现实的不满,进而形成一个拥有广泛共识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

这样一种“文明反思”和“文明重建”的思想运动,对于当下面临重大变动和挑战的全球秩序来说,有更为迫切的必要性。在这样的局势下,所谓的中国智慧即使不是一个现实,也是一个可以理解的需求。提出中国智慧能否为化解这些问题提供不一样的视角,不再是一个过于狂妄的想法。所谓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都需要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进行卓有成效的理论概括和话语重建。

第二,议题设置。社会学研究本土化的一个重点,应该是强化在研究议题的设置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性,在立场和视角上拥有主体性。研究议题的选择体现着不同主体的价值立场,这也正是韦伯所指出的“价值关联”的意义所在。亦如曹锦清所指出的,一种文化和知识体系体现的“话语霸权”首先就在于对社会事实的筛选权:“即让什么样的事实进入你的视野,话语权就是筛选事实的机制。它筛选了一批社会事实,罢免了一批社会事实。”(13)这里,本土化首先是个民族立场的问题,是个国家利益的问题,是个文化自觉和自信的问题。本土化论题的核心,不只是强调“质性方法”、“意义解读”以及寻求所谓的“科学解释”,而主要的应该是对社会科学中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批评。这样一种批判性反思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批评来实现。在当代中国这个大变局中,首先要做的是提出“真问题”,而不是亦步亦趋跟在西方理论后面做检验的工作。我们首要的任务是理解中国现实,服务于实践,而不是服务于某个西方理论体系。

研究中“问题的选择”,以及使用的关键词语和概念,无不隐含着不同的哲学预设和价值预设,这些预设追究到根源时往往是无解的,没有终极的正确答案。所以,一个理论,只有在它由以产生的“语境”中才是“可沟通的”、“有意义的”。即使使用同一“词语”,人们也往往无法对同一概念作出完全达成共识的清晰定义。实际上,“问题界定”本身蕴含着极强的“理论”和“旨趣”,绝不是纯粹客观中立的。本土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反思现有社会科学(主导的就是西方社会科学)的基本预设。这些基本预设在当代已经表现为一种常识和当然,以至于后人毫无反思,并基于此而形成自己的“理论问题”。譬如,对流动机会不平等的研究,勿论价值上的对错,其基本预设就是:社会流动应该机会平等,现代化的路径和方向就“应该是”流动机会日益均等。在此价值和预设之下,相应的研究问题才凸显出来。又如,社会理论中的“现代化叙事”等理论范式,就像关于气候变暖、食品安全等问题一样,很大程度上都是被建构出来的问题,是在某种立场之上被选择性地“问题化”的。但一旦这些叙事框架被确定、被接受,社会科学研究的议题设置、证据选择、概念建构等就都有了特定的方向和方式。

而且,对于社会学这样一个“核心逻辑和理论”的建构更加不成熟的学科来说,它的“本土化”还不同于当年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处境。也就是说,它的本土化首先还是体现在对“议题”的选择上,而不是“理论体系”的选择上。如曹锦清所言,我们这里重要的问题,不一定在西方社会也是重要的。盲目跟随西方社会科学,就会不知不觉地依从了他们设定的“论题”和“研究领域”。只有站在中国立场,对事关民族的本土实践问题,尤其是前沿问题有感觉了,才会敏感,才会在许多方面发现有更大价值的研究问题。这正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价值关联”的意义所在。(14)所以,在这里本土化就首先不是什么“研究方法”的问题,而是“问题设置”和“问题发现”。

第三,概念建构。在社会研究的“概念建构”中,应该充分反思已有看似普遍的那些概念的历史性和意识形态性质。应该看到,现有中国社会科学中的基本概念体系,都已经是高度西化的,离开了这些语言我们已经无法思考。但是,在中国社会研究中,我们也要“承认中国的现实和经验本身,并不能完全有西方的概念来加以规定。相反,必须根据中国语境进行语义学上的转化”,过滤掉隐含着的西方历史文化背景,而融入当下中国历史文化脉络,以恰当的汉语概念进行表达或者重新定义。(15)又如贺雪峰所言,我们应该先对中国问题有一个“整体的”定性把握,有所谓的“经验质感”,然后再去做精确的、高度专门性和分化的、数量化的研究。(16)已有的理论概念大多看上去都是“分析性”的、“专门化”的,但它背后则是西方历史和社会的整体参照,这个语义背景是通常不被明确表达的。如果对中国问题没有整体的“质感”,我们就不知道这些截取片段性的专门化的“概念”、“理论”在一个全景中的位置和意义。同时,如果不直面中国经验,以中国现实经验为本位去思考,就容易不自觉地陷入既有西方概念蕴含的特定意识形态中。

这里,不同的“概念建构”不仅仅关系着对中国社会的科学解释,不仅仅是杨国枢所提倡的“本土契合性”,更关联着不同的“社会观”,即对于社会的某种规范性想象。这种规范性想象关系着“什么应该成为事实”,以及“什么将会成为事实”,从而绝不是某种无关紧要的东西。社会学研究在关于中国社会之未来图景的建构中,应该也要发挥特殊的作用。在当前国际格局下,我们应该开始充分认识到中国作为重要的一支力量,在构建关于国际、国内未来图景和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所谓的“中国梦”,从社会理论来讲,一定不能是完全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中打转的“梦”,而需要更多地体现中国的文化自主性。

注释:

①[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3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96页。

②李秀辉:《融合、创新与宽容:熊彼特经济理论方法探析》,《当代经济研究》2011年第9期。

③叶启政:《社会学和本土化》,(台北)巨流图书公司2001年版,第41页。

④贺雪峰:《回归中国经验研究——论中国本土化社会科学的构建》,《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11期。

⑤邓正来:《中国社会科学的当下使命》,《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⑥[印]阿•卡:《社会科学的普遍性与多样性》,《国际社会科学》1988年第4期。

⑦陈向明:《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

⑧杜祖贻:《社会科学的本质》,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7页。

⑨郑杭生:《学术话语权与中国社会学发展》,《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⑩曹锦清:《如何研究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22页。

(11)叶启政:《“本土契合性”的另类思考》,《本土心理学研究》1997年第8期,转引自叶启政著《社会学和本土化》,(台北)巨流图书公司2001年版,第147页。

(12)叶启政:《全球化与本土化的揉搓游戏——论学术研究的“本土化”》,载叶启政《社会学和本土化》,(台北)巨流图书公司2001年版,第181-184页。

(13)同⑩,第26页。

(14)同上。

(15)同上,第32-33页。

(16)贺雪峰:《饱和经验法——华中乡土派对经验研究方法的认识》,《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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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沪)2014年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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