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兼有诗人、学者、民主斗士的多重身份。统一这些不同的角色、使多重身份呈现出整一性的,我认为是他的人格。闻一多的身份经历了几次大的变化,但他的人格却是前后一致的,更确切地说,是在发展中表现山了高度的一致性。
研究闻一多的人格,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入。本文选取了闻一多的书信,是考虑到闻一多的书信从青少年时代起到他殉难,保留得比较完整,而且闻一多在书信中经常谈及他对人生、理想、责任和国家、民族、家庭的看法,这些书信成了呈现他人格的最为直接的材料。人说于不经意处最能见真情,书信作为最为私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在书写时并没有把它们发表出来的打算,所以比一般的公共文体更能充分透露写作者的心灵。从书信看闻一多的人格,会更真切、更深刻。
一、“基督的信仰已失,基督的精神还在”
闻一多自清华读书始确立了基督教的信仰,他早年的重视家庭责任、宽厚待人以及主持正义,都是既符合儒家的伦理原则,也符合基督教的道德规范的。1923年3月23日,闻一多在致好友梁实秋的信中说:“我的基督教的信仰已失,那基督教的精神还在我的心里烧着。”① 所谓“基督教的信仰已失”,是因为闻一多来到美国后,在中西文化的鲜明对比中,在身受民族歧视的真切感受中,对西方文化产生了强烈的反感。1922年8月,他在致父母亲的信中写道:“我堂堂华胄,有五千年之政教、礼俗、文学、美术,除不娴制造机械以为杀人掠财之用,我有何者多后于彼哉,而竟为彼所藐视、蹂躏,是可忍孰不忍!”② 且不评说闻一多对中西文明的理解有没有偏颇,但有一点是很明显的,即他来到美国后改变了对西方文明的态度,因而也抛弃了与西方文明联系在一起的基督教信仰。可是,他抛弃的只是信仰的形式(他本来就没有完整的基督教信仰),却保留了信仰的内核。这个内核,就是他对自我完善的道德自许,是他要做一个于人类有益的、有价值的人的内心要求。这个内核本来就是寄托在基督教信仰的形式里的、现在抛弃了基督教信仰的形式,而这个内核几乎可以说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因此他说“那基督教的精神还在我的心里烧着”。
不过,抛弃了基督教信仰形式后这仍在燃烧着的“基督教精神”现在又获得了新的表达形式,这就是艺术、创造和为人类。就在致梁实秋的这封信中,他接着写道:“我要替人们consciously尽点力。我的诗若能有所补益于人类,那是我的无心的动作(因为我主张的是纯艺术的艺术)。”③ 也就是说,艺术这时取代基督成了他信仰的对象和为之献身的偶像。而艺术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功能,是因为它具有“补益于人类”的价值。他说:“‘文学’二字在我的观念里是个信仰,是个vision,是个理想——非仅仅发泄我的情绪的一个工具。The Muse是有生机,有意识,有感觉的活神——伊被忘弃时,也会悲伤,也会妒怨。”④ 在闻一多的观念里,艺术具有了神圣的意义。闻一多以艺术代宗教,这与他早年坚持为艺术而艺术的纯艺术观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赋予了艺术以新的意义和功能。在他看来,艺术的神圣性使它成了一种符号,一个象征,而不仅仅是一种具体的审美形式。以这样的眼光观艺术,艺术就成了一种伟大精神的代表,足以容纳人类的终极价值,因而就有了宗教的功能。就像他在1922年9月1日致梁实秋、吴景超的信中说的:“我对于艺术的信心深固,我相信艺术可以救我;我对于宗教的信心还没有减替,我相信宗教可以救我。”⑤ 艺术和宗教在这里具有同等的地位和功能了。
除了艺术,“创造”也成了闻一多的新的宗教。他在1922年12月4日致吴景超的信中写道:“我要享乐,我要创造。……我失了基督教的信仰,但我还是个生命之肯定者,我的神秘性mysticism还存在,所以我还是有宗教的人。”⑥ 在闻一多看来,创造具有神奇的力量。人的创造虽然比不上上帝的创造,但同样具有神秘性,从无到有或者无中生有的创造过程包含着无穷的奥秘,在性质上接近宗教信仰意义上的上帝创造人类和世界。信仰创造的人,一般会是个对生活怀着敬意、精神上奋发向上的人。闻一多信仰创造,这反映了五四时代的乐观主义精神,也反映了闻一多当时积极向上,渴望有所作为的精神状态。他期待着投入伟大的创造活动中去,接受宗教般的洗礼,使自己的灵魂得到提升。
闻一多之所以把艺术与创造抬高到宗教的高度,是因为在他的观念里,它们与人类的存在联系到了一起。艺术和创造都是指向人类存在的,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为艺术和创造指明了意义的所在。也就是说,艺术和创造是为人类的,它们在为人类的过程中获得了意义,具有了神圣的价值。闻一多的宗教信仰从一开始起就有了为人类的性质,比如在个人婚姻遭遇不如意时,他在致其堂弟闻家驷的信中说:“我将以诗为妻,以画为子,以上帝为父母,以人类为弟兄罢。”⑦ 艺术、上帝、人类,在这里具有了三位一体的同构性质。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作为一种抽象的符号,可以包容人类的最高价值,具有远远超出一切具体的个人存在意义的意义,远远超出一切具体的个人存在价值的价值。由于艺术和人类有了这种抽象的因而接近无限的意义和价值,它们才足以充当与上帝同等的价值代码,为世间一切规定尺度。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断言。闻一多的信仰基督教或后来的转而信仰艺术和创造,本质上是一样的,说到底是他需要有一种远远超出个人力量和个人存在价值的精神尺度,由这一精神尺度赋予他的存在以不平凡的意义,使他的个人努力显得有价值,人生变得充实。他的生活中的一切磨难,包括婚姻的不如意和留学中的挫折,与这伟大的精神尺度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他借此转移了个人的失落与苦闷,得到了精神的安慰与激发。从这一意义说,无论艺术、创造还是人类,对闻一多都起到了宗教信仰的作用。
闻一多的信仰基督教和后来转而信仰艺术、创造,立志为人类奋斗,最后皈依到人类的怀抱,构成了他人格的信仰基础,成了他此后行动的精神源泉和强大的心理后盾,使他在即使遭遇巨大威胁的时候也能从这些远远超出个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信仰中找到精神的补偿,而置个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于不顾。
二、“为‘公理’而战,死何足惧哉”
闻一多立志为人类的价值献身,落实到公共领域,则成了为“公理”而战。闻一多对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采取了一种分别对待的态度:国家和社会为上,家庭在次,个人则又在次。
他是个对家庭很有责任感的人。在家信中,他经常过问弟妹的学习,关心妻子的读书。当妻子想提前回家读书时,他甚至搬出“终身大事”的名目,要求父母别受习惯观念的束缚:“此关系伊的学业,即伊的终身之事。请两位大人勿循俗套必住二十八天,致误伊光阴。……如非然者,则两大人但知爱俗套而不知爱子也。我妇自己亦情愿早日归求学,如此志向,为大人者似亦不当不加以鼓励也。”⑧ 虽然他对包办婚姻抱着抵触情绪,但既然已经结婚,他就忠于家庭,承担起了丈夫的责任,哪怕承受着感情上的一时痛苦。闻一多对家庭自觉承担起责任,从他1919年的一封家书中可见一斑:“男亦何尝不愿回家稍尽温省之责。远客思家人之情也,虽曰求学求名,特不得已耳。此年中与八哥共处,时谈家务,未尝不太息悲哽,不知忧来何自也……一回想家中景况,必警心惕虑,益自发愤,故每归家,实无一日敢懈怠,非仅为家计问题,即乡村生计之难,风俗之坏,自治之不发达,何莫非作学生者之责任哉!”⑨ 其心系家人和故土的热切感情溢于言表。
不过,比起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来,家庭就在其次了。这是他从青年时代起就已经形成的一种人格。五四运动爆发,闻一多积极参加了学生运动。他在家书中说:“国家至此地步,神人交怨,有强权,无公理,全国懵然如梦,或则敢怒而不敢言。卖国贼罪大恶极,横行无忌,国人明知其恶,而视若无睹,独一般学生敢冒不韪,起而抗之,虽于事无大济,然而其心可悲,其志可嘉,其勇可佩……男与八哥均在秘书部,而男责任尤重,万难分身。”⑩ 1924年,在美国的部分中国留学生筹划成立大江会,这是一个国家主义的团体,闻一多参与了这一团体的活动,是从其一贯的民族主义立场出发的(11)。
一般地说,闻一多是个相当理性的人。他的诸多行动都是经过反复思考仔细计划好的。但是当他的最基本的道德信仰和人格遭到亵渎时,他又是一个很容易冲动的人。这时的冲动,反映了他性格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即是当他一旦认准了自己做出的决定具有正义的性质、于国于民有益的时候,他便会义无反顾地奋然向前,而不计任何个人的得失。分析这时他的心态,我们会发现,他会感觉到他代表着正义,而且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到了非他站出来不行的地步。非正义的力量越是强大或强横,他的抗争就越是激烈。这种性格在他清华读书时就已初露端倪。1921年6月,清华学生参加支援北京八校的索薪斗争,举行“同情罢考”。闻一多在致父母书中称:“若不尽我最高度之力量以为公理战,我有负我所信奉之上帝及基督,我有负教我‘当仁不让’之孔子。”(12) 他的意思是说,为公理而战,为保卫人格而战,抛弃个人实利在所不惜。
1925年3月,他在致梁实秋的信中写道:“我国的前途之危险不独政治,经济有被人征服之虑,且有文化被人征服之祸患。文化之征服甚于他方面之征服千百倍之。杜渐防微之责,舍我辈其谁堪任之。”(13) 闻一多担心文化之被征服,是基于他一贯的文化爱国主义的立场的。在反对传统文化最为激烈的五四时期,闻一多不同于一般激进知识分子的地方在于他不反对五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不仅不反对,他还把传统文化视为立国的精神根基。所以他对文化的被西方征服,抱着一种比一般知识分子更为警惕的态度。而他的应对方略是创办刊物,加强宣传。为此他有一种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准备站出来打一场文化保卫战。
当闻一多的文化救国理想破灭时,他转向了直接的政治抗争,而政治抗争的终点就是他的殉难。在我看来,闻一多的最后演讲从其最基本的意义上说可以看作是他愤于公理受到玷污而从生命深处迸发出激情的一次反抗,是他为公理而战的人格的一次悲壮的呈现。闻一多的这种人格是富有悲壮的诗性的。他自称其诗风界于梁实秋和郭沫若之间,意在强调他1923年后的诗风有接近郭沫若的雄浑沉劲的一面。闻一多在五四高潮时期就十分推崇郭沫若,他评价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20世纪的动精神。其实他自己也是这种动的时代精神的实践者。如果把他与郭沫若比较,我觉得同样是具有一种冲动性的人格,郭沫若经常性地处于精神昂奋的冲动状态中,但他即使在冲动时也会注意到把情感的奔腾限于诗的国度,而闻一多不太容易冲动,而一旦冲动起来则会打破诗与现实的界限,把现实的政治斗争当作诗来写,最终用血色的生命写成悲壮的诗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闻一多是一个比郭沫若更具冲动性的诗人,因而也是一个更为至情至性的诗人。
三、“打出招牌,非挑衅不可”
闻一多的人格构成中,有一重“挑衅”的成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打出招牌,非挑衅不可”(14)。这句话的原意是一个文化经营方面的策略:即为防止文化上之被人征服,他想办刊物加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宣传,开展“批评之批评”,而“批评之批评”的用意就在于“将国内之文艺批评一笔抹杀而代以正当之观念与标准”(15)。这里说的虽然是一种文化宣传的策略,但却相当典型地表达了闻一多的处事风格,即要想领导一个潮流,造成一种大的影响,让世人瞩目,他认为有时非挑衅不可。
大凡非常的人物,其人格中都多少带点挑衅的成分。挑衅的成分多少,是与其志向的大小成正比例的。因为这样的人物要表现其不平凡的一面,非要打破既存的秩序不可,而要打破既存的秩序,就必须采取挑衅的姿态。
闻一多从青少年时代起就胸怀大志,要做一些有益于人类的事情出来。他在五四时期开始评论新诗创作,写下了《〈冬夜〉评论》、《〈女神〉之时代精神》和《〈女神〉之地方色彩》等诗论华章,表现出敏锐的审美眼光和锐意创新的学术精神,表露了他影响甚至领导新诗潮流的能力。1922年9月29日,他在致梁实秋、吴景超的信中说:“我的宗旨不仅与国内文坛交换意见,径直要领袖一种之文学潮流或派别。”(16) 直陈他的远大志向。他鼓动梁实秋等创办一个刊物,目的也是为了可以发表自己同伴的作品和评论,有利于在国内文坛造成影响,不致被人所淹没。
他在美国非常关心他的第一个诗集《红烛》的出版,多次在家信中交代如何筹集经费、如何与书局交涉、如何校对或如何请朋友删选,其意皆在为了引起国内文坛的注意。当时的闻一多是个兴趣广泛、才能出众的青年,他对诗、画、戏都有爱好,曾经很苦恼地表示现在不知搞哪样为好(17)。他到美国学的是绘画,但他常常诗兴更比画兴浓,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新诗。当他把这些诗汇集起来准备付梓时,考虑的就是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在1922年10月15日致闻家騄、闻家驷的信中,他言及自己以后的打算时说:“我决定归国后在文学界做生涯,故必需早早做个名声出去以为预备。”(18) 他说的那个“预备”,就是出版《红烛》,表明他这时已经打定主意要在文学界发展,所以要急于出版个人的标志性成果,以便在文坛站住脚跟。在1923年3月20日致家人的信中,他又表示:“目下我在文坛上只求打出一条道来就好了。更大的希望留待后日再实现吧。近来作了一首写清华生活的长诗,寄给此邦各处的朋友看了,都纷纷写信来称赞,其中浦薛凤尤其像发狂似的赞美我。我觉得名誉一天天的堆上我身来了;从此我更要努力。”(19) 表明他在文坛谋出路的想法更加坚定,而且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信心,誓言要加倍努力。《红烛》出版后,他在家信中多次探问国内文坛的反响。他对《红烛》是否受到重视和重视的程度非常关注,这是与他想在国内文坛出人头地的打算相吻合的。
他回国后不久就参加了新月社的活动,并且很快成了新月社的核心人物之一,随后撰写了《诗的格律》等文章,打出新诗格律化的旗号,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对当时诗坛的批评,是切中肯綮的,他所提出的新诗格律化主张也不失是解决新诗过分散文化弊端的一种方法。虽然新诗后来并没有按照闻一多的设计走上格律化的道路,但闻一多以自己的艺术实践证明了这一方法是可行的,他的新诗成就影响了后来一些诗人的创作风格。不过从闻一多的主观动机方面看,格律诗口号的提出也可以说是他“招牌”策略的一次成功运用。他通过这一次“炒作”,名声大振,成了国内诗坛引人注目的人物,可谓实现了他要在国内文坛站稳脚跟的理想。
“打出招牌”,一方面是突出和扩大自己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免不了要挑战权威的势力。闻一多出于他要在国内领导一种文学潮流的志向,作为一种策略,他提出“非挑衅不可”的主张,表示要对国内的文艺批评一笔抹杀,就包含了挑战权威的意思。他五四时期的文艺观比较接近创造社的郭沫若一路,而与胡适等人存在较大的距离。所以当他听说郭沫若曾自日本来函对他与梁实秋的《〈冬夜〉评论》和《〈草儿〉评论》表示赞同时,在1922年12月27日致父母的信中旗帜鲜明地表示了他的态度:“你们记得我在国内时每每称道郭君为现代第一诗人。如今果然证明他是与我们同调者。我得此消息后惊喜欲狂。又有东南大学底一位胡梦华君也有来函表示同情。但北京胡适之主持的《努力周刊》同上海《时事新报》附张《文学旬刊》上都有反对的言论。这我并不奇怪,因为这正是我们所攻击的一派人,我如何能望他们来赞成我们呢?总之假如全国人都反对我,只要郭沫若赞成我,我就心满意足了。”(20) 我所感兴趣的是,闻一多在此家书中对郭沫若和胡适的截然相反的态度,这种态度是符合一个想出人头地的青年为扩大自己的影响在确定敌友的角色时所遵循的一般规律的。
从这样的角度看,闻一多的最后的演讲又何尝没有挑衅的成分?从此次演讲的动因上说,是他激于义愤、为公理而战而不惧死亡的威胁,他的生命力迸发出了血色之花;而从他所采取的方式上看,则无疑可以说是一种强悍的挑衅姿态,是他年轻时期起就形成的一种人格的辉煌呈现。闻一多的这一挑衅,由于有正义和公理的道德基础,便由一种走极端的人格类型转化为一种代表了社会正义和良知的富有崇高意义的伟大人格。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18)(19)(20) 《闻一多全集》第12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9、50、159、159、68、122、34、25—26、18、17、202—203、28—29、215、215、215、80、165、100、157—158、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