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平:警惕城镇化虚火“烧伤”城乡教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2 次 更新时间:2015-10-1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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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 (进入专栏)  

最近,两个数据在管理层流传,酝酿着基础教育政策的变革:当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大约为53%,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城镇化程度则达到了74%。其外显的事实,就是许多地方愈演愈烈的大班额现象。今年5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在河南周口、信阳地区的调研,大班额可谓触目惊心。如信阳市息县某小学,最大班额达150人,最小的也达70余人。周口市商水县某中学,平均班额超过100人。部分超大班额班级,后排的学生甚至只能站着听讲,三、四名学生共用一张课桌现象十分普遍,学生只能单肘支在桌上写字。室内空气混浊,含氧量低,由于教室摆满桌子,过道间距狭窄,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疏散十分困难。在这一背景下,要求将义务教育投资和建设的重心向城市倾斜的呼声日高。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义务教育究竟应当如何发展,是一个关乎全局的重大问题,需要科学解析原因,才能对症下药。从表面上看,城镇地区教育资源不足,城镇学校扩容速度赶不上农村学生进城上学的需求,是产生大班额的直接原因。但深入地认识,大量农村学生进城上学,义务教育学生的城镇化程度超过了城镇化率20%,难道是正常的吗?具体分析,进城上学的农村学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随迁子女,按照“两为主”的原则,他们的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应当主要由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提供;另外一类可以称之为是“教育移民”,是为了享受城市教育而跨学区择校进城上学的。这种行为既不符合《义务教育法》要求的就近入学的原则,也在事实上损害了义务教育免费的原则,极大地加重了农村家庭的教育负担。造成大量农村学生进城择校的原因,与大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的机理类似,是城乡学校差距过大,造成家长不得不择校的倒逼机制。东北师范大学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如果经济上负担得起,是否愿意进城上学?百分之七八十的农村家长都表示愿意。再问如果乡镇的学校质量与县城学校差不多,是否愿意进城上学?百分之七八十的家长表示当然愿意在家门口上学,一年省几千块钱呢!它显示的正是长期以来城乡教育发展失调的一个后果:在历时十年之久的集中规模办学、“撤点并校”的过程中,城乡的教育差距仍在继续拉大。由于农村学校发展滞后,留不住教师和学生,从而加大了城镇大班额的严重性。

所以,城镇化固然是一个大趋势,但不加分析地盲目地鼓吹进城上学,是并不理性的,因为城市没有能力接受如此大量涌入的农村学生,这在有些地区已经达到了失控的程度。许多县市政府不仅难以承担大量建设新学校的成本;更突出的困境是已经无地可批,将每年新批的土地全部盖学校仍不敷需求。大量新建、扩容城镇学校,同时在释放错误的信息,认为城市可以无限制地接收农村学生,从而吸引更多的学生涌入,如同大城市拓宽道路对车流的吸引那样。当城镇的学校不堪重负,出现巨型学校、超大班额时,其实已无教育质量可言。结果,农村学生多花钱得到的并不是真正的优质教育,城镇居民原先的正常教育也由优转劣,出现的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因而,破解城镇地区大班额需要进“源头治理”,破除脚疼医脚、头痛医头的短视,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思维。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见,城乡一体化并不是要消灭农村、取消农村教育,而是通过弥补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短板,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和修复农村。为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需要,在城镇地带扩容建新校无疑是需要的;与此同时,需要双管齐下,同时规范和治理进城择校的行为。

有效治理农村学生盲目向城区流动的方法,就是通过强基固本,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实改善乡镇中心学校。这并不是天方夜谭,而是许多地方成功的改革探索,例如山西的晋中市、湖北的黄梅县、吉林的通榆县、江西的上栗县等等。晋中市通过大力改造薄弱学校,教育资源、青年教师、职称评定等各项政策向农村倾斜,建立了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盟区”,由盟主学校统筹管理,开展实质性的教师对口交流、教研活动,提高教育质量,近年来有超过50%的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实质性地交流。同时,晋中规定跨区域或跨片区的择校生不得享受指标到校名额。随着指标到校比例的逐渐扩大,这些政策对于城乡和校际生源均衡产生了显著的引导作用,很多择校进城的学生回到了乡镇片区内学校就读,一些农村薄弱学校重新恢复了生机,有效促进了城乡学校均衡发展。江西省上栗县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资金主要投向农村学校,城市学校仅为5%~7%,县级领导挂点乡镇学校,县直部门结对帮扶乡镇学校,通过信息技术撬动农村学校质量提升,使得乡村学校“起死回生”,大量农村学生从县城倒流回农村,全县90%的农村学校学生在300人左右。这些事实说明,通过强基固本,对农村学校输液施肥、而不是掐尖抽血,甚至“连根拔起”,农村教育是可以办好的,化解城镇大班额、农村儿童就近入学是可以实现的。

事实上,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遵循的也是这样的思路。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 “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国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建设理念,十分值得教育改革借鉴,农村义务教育的“底部攻坚”也必须实现“资源下沉”,而不是相反,将教育资源更多地抽离农村集中到城区。需要警惕所谓“以城镇化的思路统辖义务教育发展”的主张,超越条件地为学校进城推波助澜,实质性地损害和放弃农村教育。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该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这一要求仍然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不应被轻易地颠覆,切忌重蹈“一刀切”、大规模“撤点并校”的覆辙。

汲取以往农村教育发展中的教训,在教育决策的指导思想上,特别需要防止漠视各地巨大差异,用一个概念、方针覆盖所有地区的规划方式。中国农村的情况差异极大,地理环境、人口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程度各异;即便在一个省内,城乡结合部、城市郊区、普通农村、山区、牧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城市化进程和需求完全不同。要理解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的多样化发展,重视“两条腿走路”和多种形式办学。为此,需要改善教育治理,简政放权,将教育决策、教育规划的权力下放到省级及省级以下的政府,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成为最重要的规划原则。

发表于《中国教育报》,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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