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善:十年来刘禹锡研究综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81 次 更新时间:2015-09-3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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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善  

作为中唐时期五大诗人之一的刘禹锡,以其雄健豪壮之骨干气魄耸动于贞元、太和之间。白居易曾谓:“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刘白唱和集解》)。又曾喟叹:“嗟乎!微之先我去矣,诗敌之勍者,非梦得而谁?”(《与刘书记书》)—自白居易等同时代人品评之后,直至今日,对刘禹锡及其创作的研究就从未间断过。其间还有过两次较大的研究热潮:第一次热潮是在北宋的苏轼一门及江西诗派对刘禹锡的评论与研究,尤以苏、黄为最力;第二次热潮则就在新时期的近十年中,在当代老中青学者的手中,刘禹锡研究又有了长足的进展。

在这十年中,刘禹锡研究的学术论文已逾百篇,年均发表十余篇,尤以1990、1992年为最,分别发表了19篇和14篇。出版学术专著近10种,又以1988、1989年为出版高峰,出版了《刘禹锡丛考》(卞孝萱著)、《刘禹锡传论》(吴汝煜著)、《刘禹锡集笺证》(瞿蜕园著)、《刘禹锡诗文赏析集》(王元明主编)等著作。1990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刘禹锡集》点校本,1995年又出版了《刘禹锡诗论》(萧瑞峰著),1996年又出版了《刘禹锡评传》(卞孝萱著)。这一大批成果在短短的数年间联翩涌现,表明了刘禹锡研究在经历了数十年的作家作品个案研究之后,已经趋向综合与集成、提纯与深化,而主要的研究成果就集中表现在文集整理、作家作品研究以及问题争鸣三大方面。本文拟依此线索作一综合考察。

一、文集整理

刘禹锡文集的整理工作,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1973年台北影印宋绍兴八年刻小字本《刘宾客文集》40卷,1974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影印明刻本《刘宾客文集》30卷,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刘禹锡集》的标点本。这几项成果的出版,为此后的古籍整理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近十年中又相继出版了《刘禹锡集》的笺证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和点校本(中华书局1990年版),这是刘禹锡全集整理工作中的重大成果,成绩显著。其中笺证本所用底本与标点本同,皆以结一庐朱氏《剩余丛书》中的《重刊明钞刘宾客文集》为底本,其特色在于笺证和附录,其“校记序例”列举校勘所用版本共有14种,尤深于名物典章的诠解与史实人事的考订。这一成果为刘禹锡研究提供了较为翔实的资料,但在典章的诠解和人事的考订方面,亦尚有多处错误和疏漏(卞孝萱先生已撰文予以疏证)。

点校本则以1923年徐鸿宝影印宋绍兴八年刻《刘宾客文集》为底本,此本以校勘精审、考证谨严为主要特色。其“点校说明”列举主校本5种,参校本20种,附有校记,其附录的“诗文补遗”弥补了标点本、笺证本之不足,但亦尚嫌不够完备。如佚诗考订有待进一步深入,校本尚可进一步增广,《太平御览》、《太平广记》以及宋人笔记诗话等资料尚未充分利用,又历代文献学家的序跋题记也应予以辑录。

鉴于刘禹锡文集整理工作中的疏漏与不足,卞孝萱先生在1996年赴台北参加“两岸古籍整理工作学术研讨会”时,特撰写了《刘禹锡集整理工作综论》一文(刊于《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针对笺证本、点校本的不足,指出佚诗应考、伪文应辨、校本应广、笺证应全以及序跋应辑五个方面,作为古籍整理工作今后努力的方向,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二、作家作品研究

作为当代刘禹锡研究奠基人的卞孝萱先生,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曾出版过《刘禹锡年谱》,其开创之功甚巨。虽其中亦不乏缺憾,但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从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得以开拓和深入。卞先生正是以其执着的求是精神在此后的数十年研究工作中,以众多的学术著作不断地予以纠偏补漏,使其学术日臻完密。《刘禹锡丛考》一书正式汇集了他对刘禹锡父系、母系、交游三方面作深入考辨的成果,论世知人,剖事析理,发微著隐,颇多创见。如在刘禹锡与韩愈关系的问题上,前人颇多微辞,《丛考》则在全面深入的研究之后得出结论:韩愈因犯颜直谏贬为阳山令,曾怀疑是刘、柳排挤他,这纯属误会。他指出:洪兴祖《韩子年谱》竟以韩愈怀疑之词为事实,加罪于刘、柳。方崧卿《年谱增考》又牵到王丕、王叔文,错上加错。此时二王尚未执政当权,韩愈也没有弹劾他们,怎能错怪他们呢?自宋以后,为韩愈此诗(案:指《赴江陵途中寄赠王二十补阙、李十一拾遗、李二十六员外翰林三学士》)作笺注者,大多斥责刘、柳,虽有少数有见识者,能为二王、刘、柳辩解(如胡仔、王鸣盛、严虞惇等),但是也未能从刘、柳与李实的私人关系来说明韩愈产生误会的原因。而卞著则在占有大量材料的基础上,考出刘禹锡交游中与永贞革新有关的人士约50人,在充分揭示刘禹锡与他们的亲疏、敌我关系的同时,也展现了他鲜明的立场、强烈的爱憎、坚毅的性格与高尚的情操。可以说,《丛考》是研究刘禹锡社会关系的一部极为完备详审的专著。如果说,《年谱》是纵向的梳理,那么《丛考》则是横向的扫描了。如果说此二书尚属从微观研究角度深入研究刘禹锡的生平创作的话,那么,翌年出版的《刘禹锡研究》则属于从宏观的角度来论述刘禹锡诗歌创作与晚唐诗人、苏轼一门以及江西诗派的关系,论述了刘诗在中国文学史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与历史地位。总之,三书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而又都以资料详赡、考论严密、创见迭出为其鲜明特色。而《刘禹锡评传》则可谓集刘禹锡研究之大成的力著,它汇集了卞氏父子二人文史哲的学科优势,既在刘禹锡的氏族、家世、仕历、交游等诸多方面作出重新考证,又在刘禹锡的政治哲学、文艺思想及对后世的影响各方面作出深入论述和全面考察。考证能慎思明辨,求其至是,体现了卓越的史识:论述亦能勇创新说,视野宏通,体现了学植之深厚。全书十章,洋洋二十九万余字,前五章作纵向的史的追踪梳理,力求完整全面地对刘禹锡政治、哲学、人生、文学各方面作出多棱镜式的全方位考察,以充分展示传主作为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兼文学理论家的非凡风采。

吴汝煜先生《刘禹锡传论》则始终围绕着诗人坚韧不拔、顽强进取的精神这一基调进行评述,将诗人的感情发展、思想变化、文人交往和创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对其一生作出深入的考察和中肯的评价,总体上按三次挫折依次展开。在论述第二次挫折时,单列了“玄都观诗案”一节,详细考证了《游玄都观诗》写作时的历史背景,逐一分析了当时在朝的各个大臣的政治态度及与刘禹锡的关系,发现其时朝廷中人才相当集中,重要大臣如韦贯之、裴度、李绛、权德舆、崔群等都是杰出人才,与刘禹锡关系良好。因此,吴先生恳切地批评刘禹锡诗人气质太重而政治家气质不足。正因为诗人气质太重,只凭灵感一时兴起,便奋笔作诗,而较少考虑政治影响,结果是丧失了一次梦寐以求的施展政治才能的绝好机会。这样的批评是有特见的,可谓发人之所未发。又如论述刘禹锡的创作时,《传论》将其放在历史与当时的文化背景上进行比较与研究,既有作家的个体把握,又有同时代仕人的群体观照。在将刘禹锡与韩愈、白居易、柳宗元、李贺等诗坛巨匠作出多方位比较与研究之后,得出刘禹锡是“自立于高手群中的‘诗豪’”这一坚实的结论。

萧瑞峰先生的《刘禹锡诗论》则是“第一部对刘禹锡诗进行系统研究与综合考察之学术专著”(卞孝萱先生序)。该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强烈的创新意识,尤其注重在旧学中融入新知,对刘诗作出纵横交错、时空合一的理论探讨和艺术分析。著者将自己的研究计划定位于对刘诗的创作个性的综合研究,即从哲学抽象的层次,对刘诗进行多视角、多侧面的理论观照,从而构建出一个独特的体系。全书设计为四个既各自独立,又彼此联系的板块,依次展示了刘禹锡前后期创作倾向的嬗变;刘禹锡的各体诗作;刘诗的时代烙印、艺术风格;刘氏的诗歌理论,以及刘诗的历史地位。《诗论》的创新性,不仅体现在体系的构建上,同时也体现在具体的论述中,如论述刘诗的时代烙印时,著者作出了如下四层展开:哀飒之气——中唐国家局势给刘诗打下的烙印:冷峻之色——中唐政治斗争给刘诗打下的烙印;昏昧之念——中唐佛教思想给刘诗打下的烙印;绮靡之音——中唐都市生活给刘诗打下的烙印。逐层深入,新见迭出,具有开拓意义。该书又一独辟蹊径之处则在于,著者凭着他独得的海外资料,将刘禹锡研究的触角延伸到了海外,作出跨国性的横向探寻,论述了刘诗对日本诗坛的深远影响。这一开拓性的创举,成功地向学术界昭示了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目光由域内拓展到海外,以更宏通的视野来观照诗人诗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在单篇论文方面,这十年间成果最丰富的要数萧瑞峰先生,从所发表的十余篇学术论文中,已经鲜明地反映出作者正从事着系列性的研究,《刘禹锡诗论》这一专著的面世,证明了这一点。其他的近百篇论文涉及的面也相当广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除了关于刘禹锡与《陋室铭》的问题讨论之外,大致集中在刘诗中的土风民俗、刘诗的文学渊源、刘禹锡的诗歌理论、刘白唱和诗及刘禹锡各体诗歌的研究等几个主要方面。

熊飞《刘禹锡、白居易唱和诗简论》(《湖北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一文,对刘、白唱和进行了全面考察,着重论析了刘、白定交的时间;刘、白唱和与永贞革新及牛李党争的关系;刘、白唱和的认识价值等三大方面的问题。文章认为:(一)刘、白早年在江南就有认识的机会与可能,至少在贞元末就有过交往酬唱的关系,而他们重新来往则约在元和六年左右。(二)刘、白皆受儒家“用世”、“兼济”思想的深刻影响,刘加入“永贞革新”集团,白以写作“新乐府”干政,因而都自觉不自觉地加入了党人的竞逐之列。但二人又分属牛李两党,二人唱和可以在升黜无常的激烈党争中多一点政治保证,同时却又使二人不断遭受损失。又因刘急流勇进而白则谨小慎微,故二人唱和往往是白主动的多。(三)从刘、白唱和诗中,可以分明看出二人晚年思想变化之轨迹。白居易早年“急于兼济”,经贬谪江州的打击后,“独善”思想抬头,但“独善”与“兼济”在他的后期生活中又始终是心灵深处纠缠不止的一组主要矛盾。而刘禹锡虽对“二十三年弃置身”感慨良多,但失败和挫折更激起他奋发的勇气、斗争的豪情,即使到了65岁的高龄,他仍觉得自己筋骨尚健,一生壮志未酬,所以不甘闲退。白居易《咏老赠梦得》诗中充满感伤地说:“与君俱老矣,自问老如何?”刘禹锡明确答道:“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这种豁达乐观、积极向上的思想境界,这种辨证的认识水准是白居易所远不可及的。

何念龙《萧条异代,接武前贤——论刘禹锡对屈原的继承》(《江汉论坛》1991年第7期)一文,探讨了刘诗的文学渊源的问题。文章对刘禹锡与屈原在家世、所受的教育及仕历等方面作了比较研究后认为,正是因为相同的禀赋素质、文化教养、才具知识,共同的从政理想和革新志向,类似的放逐经历和坎坷遭遇以及相似的风雨飘摇的社会环境等等,使刘禹锡在心灵上和远隔千载的屈原产生了共振,情感上发生了融汇,人格上找到了自我所在。因而刘禹锡在精神品格上也就多方沾丐于屈原,如存君忧国,不忘欲返;坚持操守,志洁行芳;嫉邪痛恶,坚持抗争等。而刘禹锡对屈原是既有继承又有突破与发展的,具体表现在:(一)以诗文言志抒情,展现自我;(二)心慕屈子,有意步武屈作;(三)继承并发展屈原向民歌学习的优良传统;(四)艺术上的求新精神;(五)表现手法上的“猎其艳词”,“拾其芳草”,形成自己诗歌语言瑰奇美丽的特点。总之,无论是从内在精神或辞章文采看,刘禹锡都从屈原及其作品中受到了极大的启迪与影响,他是屈原精神及其文学传统在中唐时期的最好继承者。

金五德《柳宗元、刘禹锡远州司马期间心态评议》(《长沙水电师院学院》1993年第1期)一文,就柳宗元与刘禹锡在“永贞革新”失败后被贬为永州、朗州司马十年期间心态的同异作了比较,文章指出:“柳宗元和刘禹锡为远州司马期间,共同的心态是悲苦、愤懑和坚贞。”相异之处是在于“柳宗元以负‘罪’自咎自责过多,因而感伤情绪比之刘禹锡要浓厚低沉些;刘禹锡襟抱豁达,性格开朗,对前途充满信心,因而比之柳宗元就要豪放乐观些。”

蒋凡《为刘柳白诗辩诬一则》(《文学遗产》1994年第2期)一文,针对宋人蔡居厚《蔡宽夫诗话》中影响颇大且“有损诗人品格”,以讹传讹、厚诬古人的《刘柳白诗同意》一则作出了考辨。《诗话》谓:“刘禹锡、柳子厚与武元衡不叶,二人之贬,元衡为相时也。禹锡为《靖安佳人怨》以悼元衡之死,其实盖快之也。”“子厚《古东门行》虽不著所以,当亦与禹锡同意。”“乐天亦有‘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之句。”蒋文指出:(一)刘、柳与武元衡确有恩怨横梗其间,“永贞革新”中,刘、柳为其骨干,位居要津,车马填门。而他们的老上司御史中丞武元衡因拒绝与出身寒微的王叔文合作,被贬为太子右庶子,职权全削,怨隙由此而生。但《诗话》以为刘、柳等八司马之贬,是因武元衡为相利用职权的报复,则误。二王八司马之贬死相继,时间约在永贞元年秋冬之间,此时宰相为郑絪、杜黄裳等,而武元衡仍在右庶子任上,是个无权的闲官。(二)刘、柳贬后,与武元衡仍有许多诗文唱和之作,交往不断,说明双方都在努力争取改善关系。(三)武元衡因力主镇压淮西叛镇,被叛酋李师道派人刺杀于所居靖安坊东门,时任左赞善大夫的白居易越职抗疏,力主讨赋,被嫉恨者和当政者所劾,外贬州刺史,又王涯附和疏劾,追贬江州司马。后王涯在文宗朝为相,太和九年发生“甘露之变”,千百朝官被宦官所杀,王涯也被宦官灭族。武被叛镇所刺,王为宦官所杀,均为反动的黑暗势力所害,其死已超出了个人恩怨的性质,而涉及到国家安危与民族前途。刘、柳、白三大文豪对宦官叛镇抨击不遗余力,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他们对武相之死,无不义愤填膺,怎么可能“快”敌之所快呢?蒋文又进一步从三人原诗的文本解读角度,作了论辩,认为无论怎样深挖诗中的“微言大义”也不见任何“快”意的蛛丝马迹,《诗话》称“刘柳白诗同意”,其所“同”应是共同站在时代的先进行列,坚持原则,站稳立场,大义凛然,而非“快”友之丧,幸灾乐祸。刘、柳、白歌诗,正反映了他们的高风亮节,无愧于一代文学大师的称号。

吴在庆《略谈刘禹锡笔下的土风民俗》(《东北师大学报》1997年第3期)一文,以刘禹锡作品中大量的土风民俗诗为观照对象,勾勒出了西南地区异彩纷呈的土风民俗,展现了唐代诗文中所蕴藏的丰富的地方文化宝藏。又以刘禹锡远贬朗、连、夔数州的行踪为背景,对《竹枝词》、《畲田行》、《采菱曲》、《杨柳枝》等一系列土风民俗诗作了全面考察,并进一步探索了刘禹锡善于写这一类题材的原因。吴文着重从三个方面作了探究:其一,得江山之助。即刘禹锡《刘氏集略说》中所说:“及谪于沅、湘,为江山风物所荡,往往指事成歌诗。”其二,关心民瘼,注重土风民俗并乐于参与其中,正如《旧唐书•刘禹锡传》所记:“蛮俗好巫,每淫祠鼓舞,必歌俚辞。禹锡或从事于其间,仍依骚人之作,为新辞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间夷歌,率多禹锡之辞也。”其三,注意采风以察时讽世。刘禹锡认识到“古之所以导下情而通比兴者,必文其言以表之。虽甿谣俚语,可俪《风》什。”正是基于观察并采集民俗民风有助于劝诫美刺,以纠弊补政的深刻认识,他每到一地便都要“书其事为俚歌,以俟采诗者”,遂创作了大量的记述地方风情传说的诗篇。另外,刘欢《论刘禹锡的民风民俗诗》(《西北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也就此问题作了有益的深讨,值得注意。限于篇幅,其他论文不再一一细述。

三、问题争鸣

关于刘禹锡诗文争论的焦点,还在于那篇曾被誉为“千古奇文”的《陋室铭》。自从1963年卞孝萱先生在《刘禹锡年谱》中首次提出此文非刘禹锡所作之后,就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此后因十年动乱而未能深入讨论。直到1979年于北山先生在《教学与研究》第3期上发文引北宋释•智圆《闲居编》中一段话对卞说作了“补正”。智圆说:“俗传《陋室铭》谓刘禹锡所作,谬矣,盖阘茸辈狂简斐然,窃禹锡之盛名,以诳无识者,俾传行耳。”接着,《语文学习》、《艺谭》等刊物也纷纷发表文章,参与讨论此文的真伪问题,但是都未能得出最后的结论。1987年第6期的《文学遗产》上又发表了吴汝煜先生《谈刘禹锡的〈陋室铭〉》一文,又将这场争论重新引向深入,吴文反对智圆之说,以为“僧人好作惊人之谈,以耸动世人听闻,未必有所据而云然,智圆所论未提出任何确切证据,故此说不能据为定谳。”其理由大致如下:

1、《陋室铭》虽不见于《文苑英华》、《唐文粹》及各版刘集,但《文苑英华》、《唐文粹》及作家本集以外的唐人佚文还很多。如果说刘禹锡本集是以抄本和刻本的形式流传的话,那么他的《陋室铭》则是以刻石和碑贴的形式流传的。并据宋王象之《舆地碑记目》卷一《婺州碑记》所载北宋政和年间郡民在龟头土城上发现此铭刻石的经过为证。又以王象之为金华人“他记录本地的碑目,当出于亲眼所见”;“童养年先生就曾从中辑得较多的唐代佚诗(《全唐诗外编》下编),《陋室铭》见载于是书,足证其信实可靠。”

2、从经历看,早在永贞元年被贬官之初,他就萌生了要回洛阳祖居的“陋室”躬耕自食的想法。在《上杜司徒书》中说:“小人祖先壤树在京、索间、瘠田可耕,陋室未毁。”至开成元年,他终于实现了夙愿,回到了洛阳的“陋室”,做起了“分司”的闲官来。“明乎此,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刚息肩洛阳就要写作这篇铭文的原因了。”

吴汝煜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刘禹锡传论》及1989年出版的《刘禹锡选集》中都反复强调了以上观点。但是,吴先生的以上理由实际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首先,王象之《舆地纪胜》尚有三处提到刘禹锡和他的《陋室铭》,卷二《和州碑记》也记载了:“陋室,唐刘禹锡所辟。又有《陋室铭》,禹锡所撰,今见存。”又《官吏》云:“刘禹锡为和州刺史,有《和州刺史壁记》及《陋室铭》。”又《碑记》云:“唐刘禹锡《陋室铭》,柳公权书,在厅事西偏之陋室。”而吴先生又是坚决反对陋室在和州之说的,故而只字不提以上材料,似乎又不够“信实可靠”了。其次,吴先生又分明误解了刘禹锡在《上杜司徒书》中的原话,所谓“祖先壤树在京、索间”,实指荥阳而非洛阳。《通典》卷177《州县》云:荥阳郡(即今河南郑州)荥阳县“有京水、索水。楚汉战于京、索间是也。”可见,刘禹锡所说的“祖先壤树在京、索间……陋室未毁”的地点是荥阳。这与刘禹锡自述“世为儒而仕……葬荥阳之檀山原”,“家本荥上”等完全相符。

1996年,《文史知识》第6期又发表了段塔丽的《〈陋室铭〉作者辨析》一文,该文作者显然是对此一争论已久的问题缺乏必要的了解,对早已被学界前辈多次提起过的“唐崔沔曾作《陋室铭》以自广”之说置之不顾,径以崔沔为传世《陋室铭》的真正作者,以推测代替实证,引起了学术界的一致反对。当年的《文学遗产》第6期就刊发了吴小如先生的《〈陋室铭〉作者质疑》一文,对段说提出三点商榷:一,崔作《铭》时官左散骑常侍,所居即使很“陋”也不会出现“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景象。二,崔一生居官,且屡被迁擢,无论史传或颜《记》,都看不出崔沔有恬退归隐思想,则《铭》中以初隐后仕的诸葛亮、扬雄自况之语便有点所拟非伦,不相关涉。三,崔既为显官,又受玄宗宠眷,即使退朝燕居,也不会说出“无案牍之劳形”的话。

同时,《文史知识》编辑部也收到了众多读者的来信,对段说提出批评。其中,卞孝萱先生的文章,再次以翔实的史料、严密的逻辑论证了《〈陋室铭〉非刘禹锡所作》(《文史知识》1997年第1期)。文章首先从吴汝煜先生所谓“智圆所论,未提出任何确切证据”一说切入,详引《全宋文》收录之《闲居编•雪刘禹锡》的材料,归纳为三条主要依据:其一,不符合铭的体裁要求:“夫铭之作,不称扬先祖之美,则指事以成过也。出此二涂,不谓之铭矣。……俗称《陋室铭》,进非称先祖之美,退非指事以成过,而夸著矜伐,以仙道自比,复曰‘惟吾德馨’”。其二,不符合刘禹锡的为人:“且颜子愿无伐善,圣师不敢称仁,禹锡巨儒,心知圣道,岂有如是狂悖之辞乎!”其三,不符合刘禹锡的文章风格:“陆机云:‘铭博约而温润’。斯铭也,旨非博约,言无温润,岂禹锡之作耶?”

卞先生以为于北山、吴汝煜二先生,一作“补正”,一作反对,但皆未见原书,对智圆之论未能通览,盲目地以为智圆未提出任何确切证据,未免厚诬古人了。然后卞先生又从“刻于琬琰”的碑刻情况;“陋室”的释名及崔沔、韩愈、刘禹锡各自笔下的“陋室”的不同含意之辨析;《陋室铭》与刘禹锡载于本集的各类铭文之风格比较;《陋室铭》与《观音寺界碑》之比较;《陋室铭》与刘禹锡思想作风、生活环境之比较等五个方面作了全面论述,雄辩地证明了《陋室铭》非刘禹锡所作。

至此,可以说由卞先生在20世纪60年代发难,历经三十余年的持久论战,终于取得了几于一致的认识,得到了学术界广泛的认可。但是,俗传《陋室铭》既为伪作,作伪者究为何人?又是在什么时代、什么背景下出笼的?作伪的意图又是什么?诸多问题都还有待学术界作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期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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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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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0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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