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有其历史的渊源。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人们或结合语言来研究逻辑,或从哲学、逻辑学的角度来研究语言。18世纪以来,语言学与逻辑学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本世纪以来,这两门学科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主要表现在:语言学为逻辑学提供语言素材,逻辑学为语言学提供分析方法,并产生了交叉性的新学科——逻辑语言学、语言逻辑学。中国的新老语言学家在语言学与逻辑学相结合的研究上也取得了出色的成果。可以断言,用现代语言学与现代逻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汉语,必然使汉语研究出现新局面。
从本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学科出现相互影响、密切结合、以致相互融合的现象,语言学与逻辑学也是如此,估计这一趋势到90年代以至下一世纪会进一步加强。
这种结合应该说有其历史的渊源。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般都承认,亚里士多德是西方逻辑学的始祖,其经典著作是《工具论》,但是,如果翻开《工具论》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其中大量涉及的是语言问题。如《范畴篇》一开始就讨论“同名异义”、“同名同义”与“引伸词”的问题,以及“简单词”与“复合词”的问题,这些既有其重要的逻辑学意义,也有其语言学意义。在《解释篇》中,则重点讨论了“名词”与“动词”的定义、“句”的定义,以及“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的问题。在《诗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言语作为一个整体,包括下列各部分:单音、音缀、连词、冠词、名词、动词、格、语句。”(1456[b]20-23)即使是亚里士多德在《工具论》中所重点讨论的推理式(当时主要是三段论式),也无一不是自然语言分析概括的结果。
古希腊的斯多噶学派在逻辑发展史上也占有比较突出的地位。他们将逻辑分成两门科学:论辩术与修辞学,在其论辩术中,包含着相当一部分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包括语法学与语义学)。斯多噶学派特别强调思维与语言的密切联系,强调它们的不可分割性。他们对“逻各斯”(这里有‘话语’的意思)进行了分类,认为逻各斯有五种成分:名词、称呼(相当于后来所谓的“专有名词”)、动词、代名词或冠词、连接词。有人认为,斯多噶学派看来是第一次系统地研究了我们现在所说的语法的学派。斯多噶学派还创立了一个专门术语,叫“莱克通”(Lekton),这个词在希腊术语中有“意谓”和“说”的意思,也含有“所意谓的东西”的意思。根据古代文献,“他们说‘莱克通’是按照理性的表述而存在的东西,一个理性的表述是这样一种表述,其中所表述的东西在话语中是可以传达的。”(参阅[英]涅尔(W.Kneale和M.kneale)著:《逻辑学的发展》,英文版第140页,中文版第181页)按照他们的理论,在话语中被表示物、表示物和对象三者是相互联系的。由此可见,“莱克通”是语义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古罗马时期许多逻辑学家都是结合语言与修辞来探索逻辑问题的。罗马时期有一个广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只有拉丁语才是“合乎逻辑”的语言,是真正典范的语言,而其余的语言都被看作是不合规范的,相应的拉丁语法也被认为是典范的语法。逻辑学家们就依据拉丁语来制订确切的逻辑术语,许多术语流传至今。罗马时期最后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与逻辑学家叫波埃修斯(Boethius)。他在翻译、注释与阐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著作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认为逻辑与语言有关。他写道:“所有的逻辑方法都是关于话语的。”这是因为逻辑研究三段论(即推理),三段论是由命题组成的,命题又是由简单的记号组成的。
波埃修斯的逻辑与语言关系的理论对中世纪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中世纪初期流行所谓“七艺”(Septem Artes Liberales)教育,它来源于古希腊、罗马,正式定名于波埃修斯时期。如与波埃修斯基本同时的另一位逻辑学家卡西奥多努(Cassiodorus)写过一本《论神圣艺术方法论》,他依据比他较早的卡佩拉(M.Capella)的模式阐述了“七艺”。他将“七艺”分成两部分,前“三艺”(trivium)包括语法、论辩术(dialectics)与修辞学,后“四艺”(quadrivium)包括算术、几何、音乐与天文学。这里“论辩术”也就是“逻辑学。”卡西奥多努将前“三艺”还一起归于“语言艺术”。卡佩拉还将“七艺”一起比喻为墨丘利(Mercury,罗马的信使之神)与语文学(Philologia)结婚的七位“女傧相”。这种重视语言学与逻辑学密切结合的传统为中世纪的经院逻辑所继承。例如,中世纪第一部逻辑著作是由阿尔琴(Alcuin)所著,书名仍叫《论辩术》,里面仍包括语法、论辩术、修辞学三方面的内容。又如,威廉·奥卡姆的《逻辑大全》中的“词项指代”问题,就具有丰富的语义学方面的意义。
文艺复兴以后,17世纪出版了两本很有影响的著作,一本叫《普遍唯理语法》,也叫《波尔·罗瓦雅尔语法》,出版于1660年,由阿尔诺(A.Arnauld)与兰斯洛(C.lancelot)合著;另一本叫《逻辑学或思维术》,也叫《波尔·罗瓦雅尔逻辑》,出版于1662年,由阿尔诺与尼柯(P.Nicole)合著。可以说这两本书是一对孪生兄弟,它们明显地都贯彻笛卡儿理性主义的哲学原则。在《波尔·罗瓦雅尔逻辑》中,虽名曰研究“思维的艺术”,实际上却随时注意结合对自然语言的分析,特别注意对语义的分析。在《波尔·罗瓦雅尔语法》中,则认为语言的结构是理性的产物,语法范畴应该看作逻辑范畴的表现。罗宾斯在其《语言学简史》一书中说:“波尔·罗瓦雅尔将逻辑学的作者们看作它们的伙件,而在他们的语法中,逻辑对语言学的影响是最强的。”(英文版第123页)这种观点曾受到批评,因为逻辑范畴与语法范畴确有相当大的差别,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二者又存在某些相通或者共同之处。例如,“时态”过去被看作语法特有的范畴,现在随着时态逻辑的发展,“时态”同样成为逻辑的重要范畴。特别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出现以后,所谓“普遍语法”也并非纯属谬误。
从18世纪、特别是19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实验方法的日益精密化,人们对自然,对人类社会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各门学科也就要求越分越细,科学发展具有明显的以分析为主的趋势,各种专业的科学家也强调各自专业与其它专业特别是相邻专业的区别。这样,科学家不仅区分物理学与化学各自所研究的特殊现象及其运动规律,而且区分物理学与化学内部的各门分支科学。如物理学又分为力学、声学、热学、光学、电磁学、分子物理、原子物理、原子核物理等部门。化学又分为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等部门。但不容忽视的是,自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情况又发生变化,科学发展出现了以综合为主的趋势,各种交叉性、边缘性的学科不断创立。例如:有化学物理、生物物理,生物化学、原子化学,以至经济地理、社会心理学等等。语言学与逻辑学,自18世纪以来,逐渐形成两门具有各自特定的研究对象及特殊规律的精密科学,现在又出现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现象,这从两门科学的各自方面都表现出来。
从逻辑学方面看,一方面是由本世纪20年代以来,数理逻辑取代了传统逻辑而得到迅速发展,为分析语言提供了极为有用的工具,而且数理逻辑对人工语言的分析也为对自然语言的分析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另一方面,由于哲学出现“语言学转向”,哲学更为注重对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这里首先要提的是弗雷格(G·Frege)关于涵义(Sinn)与指称(Bedeutung)的区分,和罗素关于摹状词(description)的理论,以及他关于语义悖论的分析,随后维特根斯坦的语义“图象论”与他后期的“语言游戏论”、“意义即使用”的理论,都为逻辑转向研究自然语言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50年代英国哲学家与逻辑学家斯特劳森(P.F.Strawson)正式提出与研究了“日常语言的逻辑”与“预设”(Presupposition,语言学界有人译为“前提”,但这容易与推理中的“前提”(Premise)相混淆)的概念,而“预设”是自然语言的语义学或语用学问题。数理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一个全新阶段,但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它又在经典逻辑的基础上发展了各种非经典逻辑,例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问句逻辑、祈使句逻辑、模糊逻辑等等,这可以说都是自然语言的某些逻辑性质的抽象。
本世纪50和60年代,美国逻辑学家蒙塔古(R.Montague)发表了一系列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分析自然语言的语形、语义和语用的论文(后由其弟子编成专集,叫《形式哲学》),其中包括《语用学》、《语用学与内涵逻辑》、《作为一种形式语言的英语》、《普遍语法》等篇。蒙塔古在这些论文中创立了一种特殊的分析语言的逻辑方法,一般称之为“蒙塔古语法”,这种语法既受到逻辑界的重视,也受到语言学界的重视,有部分语言学家与逻辑学家在蒙塔古去世后对其理论还有所发展。
50年代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斯汀(J.L.Austin)提出了一种“言语行为理论”(the theory of speech act),这种理论不仅区分语言和言语,而且将言语看作人的一种行为。他认为人说出一句话语来,就同时完成了三种行为,即语谓行为(locutionary act)、语旨行为(illocutionary act)与语效行为(perlocutionary)。他的基本观点是“说什么就是做什么”,或者“在说什么的时候,我们在做什么”,甚至可以说“通过说什么,我们在做什么”。他在《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中对“语旨行为”作了细致的分类。他的弟子塞尔(J.R.Searle)继承与发展了他的理论,对语旨行为作了更精确的划分。塞尔对语旨行为给出一个一般形式,即F(p),F表示一个语句的语旨用意(如“断定”、“请求”、“许诺”、“警告”、“询句”等等),P则是一个命题表达式。塞尔还与另一作者建立了一套“语旨逻辑”(illocutionary logic)系统。这说明言语行为理论在分析一个或一组自然语言时,不仅注意它的语形结构,也注意它的语义结构。
近十余年来,西方还有一些逻辑学家试图在现有数理逻辑的基础上建立“语言逻辑”的系统,如英国逻辑学家索莫斯(F.Sommers)于1982年出版一本《自然语言逻辑》,该书的特点在于独创性地构造了一套新的符号以刻画自然语言的逻辑特性,虽然还不够成熟,但其方法仍值得我们借鉴。比利时逻辑学家佩雷尔曼(Ch.Perelman)还试图用现代逻辑的方法重新研究修辞学,曾出版过《新修辞学——关于论辩的论文》和《修辞的王国》等著作,以图恢复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传统,即认为“修辞学的研究是涉及说服方式的”(1355[a]△)。
以上是从逻辑学的发展方面说的,下面我们再从语言学方面看。本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N.Chomsky)提出了“转换生成语法”的概念,所谓“转换”,就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把一个语句结构变成另一个语句结构,例如主动句换成被动句。所谓“生成”,就是从有限的语法规则和语言要素生成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之所以能建立这样一种语法系统,是跟他对现代逻辑与数学的兴趣分不开的,他的系统就是用类似于数理逻辑的方法即演绎的方法对语句进行语法分析。后来他又提出语句句法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概念,这种深层结构是一种抽象的结构,他的弟子们有的将深层结构就解释为逻辑结构。乔姆斯基的理论有几个发展阶段,我们现在不予详细考察,但不管在哪一个阶段,都明显体现出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对语法分析的作用。
由于乔姆斯基理论在语言学界的影响不断扩大,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来分析语言已成为西方语言学家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而且随着语言学从语形(syntactics,或译句法)的分析,逐渐深入到语义的(semantic)和语用的(pragmatic)的分析,逻辑更是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有两本逻辑教材值得介绍:一本是由瑞典著名语言学家詹斯·奥尔伍德(J.Allwood)等所著,于70年代出版的《语言学中的逻辑(李先焜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一本是由美国生成语义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麦考莱(Mc Cawley,J.)所著的《语言学家总想知道但又羞于去问的逻辑》(王维贤等译,将出)。这两本著作都是专为语言学家所写的,前一本较简炼,后一本内容较丰富,两者都不仅介绍了象集合论、命题演算、谓词演算等数理逻辑的基本知识,而且介绍了各种非经典的逻辑知识。除上述者外,还有不少语言学著作,如狄克森(R.Dixon)的《语言科学和逻辑》、库坡尔(W.S.Cooper的《逻辑语言学基础》(副题为《信息、语言和逻辑的统一理论》),涉及语言学与逻辑学的关系问题。
语言学与逻辑学的这种密切结合的关系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认为,这主要表现在语言学为逻辑学提供语言素材,逻辑学为语言学提供分析方法。例如,语词的模糊性就促使了模糊集合论、模糊逻辑的建立与发展;语句中时态性就促使了时态逻辑的建立与发展;此外,语句不仅有陈述句,还有祈使句、疑问句等等,传统逻辑对此是完全忽略了的,而现代逻辑则专门建立了祈使句逻辑与疑问句逻辑,言语中经常出现修辞的手法,现在有的逻辑学家就在探索修辞的逻辑。总之,有一种语言现象,就迟早会建立一种相应的逻辑系统,没有语言现象作基础,逻辑学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相应逻辑学的建立与发展,又为相应的语言学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一定的方法。例如,模糊逻辑就为模糊语言学提供一定的方法。传统逻辑与经典现代逻辑只是一种二值(真或假)逻辑,而模糊逻辑则是连续无穷值的逻辑,只有运用这种多值逻辑才能比较准确地刻画语词的模糊隶属度。又如,预设逻辑的建立与发展对语言学中的语义与语用分析就提供了一个很有用的武器。
语言学与逻辑学不仅是一种素材与方法的关系,它们之间逐渐形成不同的交叉性学科,一种是逻辑语言学,一种是语言逻辑学。前者不仅使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去分析语句的表层结构,而且去分析语句的深层结构,有的语言学家(如生成语义学派)就认为这种深层结构也就是逻辑结构,这样就将语言学与逻辑学直接挂起钩来,这种交叉学科可以叫逻辑语言学,其主体部分仍是语言学;后者则主要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关系,不仅有蕴涵推理,而且有预设推理,隐涵(implicature)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等,这种学科可以叫语言逻辑学,其主体仍是逻辑。依据我国著名逻辑学家也是语言逻辑的首创者周礼全先生的预测:“若干年后,大学中作为普遍的必修课的形式逻辑,就不再是现在的这种逻辑,而是自然语言的逻辑。”(1978年在全国逻辑讨论会上的报告,题目是《形式逻辑与自然语言》)
在我国已经有一支相当大的逻辑力量在从事语言逻辑的研究,其主体就是中国逻辑学会下属的语言逻辑专业委员会,它的前身就是中国逻辑与语言研究会(该会成立于1979年),已出版了一些专著与译著,具有代表性的专著有马佩主编的《语言逻辑基础》与王维贤、李先焜焜、陈宗明三人合著的《语言逻辑引论》,译著除前述的《语言学中的逻辑》两本外,还有一本叫《语用学与自然逻辑》(论文集,即出)。
我国语言学界从传统上也十分重视语言学与逻辑学结合的问题。王力、吕叔湘、叶圣陶、郭绍虞、张志公、朱德熙等老一辈语言学家都曾强调过语言研究中运用逻辑方法的重要性。现在中年一辈与青年一辈比过去更为强调学习与运用现代逻辑的方法。
这里我特别推崇邢福义同志的语言研究工作。在吕叔湘先生为其《语法问题探讨集》所写的“序”中有这么一句话:“福义同志的长处就在于能在一般人认为没有什么可注意的地方发掘出规律性的东西,并且巧作安排,写成文章,令人信服。”我认为吕先生这句话真是“一语中的”。邢福义同志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跟他善于运用逻辑方法去分析语言现象分不开(当然,并不局限于这一点)。邢福义同志是专门研究过逻辑学并写过逻辑学著作的,因此在他对语言现象的分析过程有意或无形中就使用了逻辑方法。如在《语法问题探讨集》中的《试论“A,否则B”句式》、《“但”类词对几种复句的转化作用》、《“但”类词和“无论p,都q”句式》、《“越X,越Y”句式》、《“如果……就……”和“只要……就……”》、《“要不是p就q”句式及其修辞作用》,以及《语法问题发掘集》中的《汉语复句格式对复句语义关系的反制约》、《反递句式》、《前加特定形式词的“—X,就Y”句式》、《转折词和“如果说p,那么q”句式》、《现代汉语的“要么p,要么q”句式》、《“与其p,不如q”择优推断句式》、《现代汉语的“即使”实言句》、《让步句的考察》等等,都体现出作者对复合命题逻辑分析方法的运用,而且,他并未受逻辑联结词单纯从“真、假”二值来分析其语义特征的局限,而是找出自然语言中各种联结词之间的细微的语义差别,这又反过来丰富了逻辑学,这也正是语言逻辑所需要研究的问题。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两个“三角”》一文中,作者还提出了“表、里、值”与“普、方、古”两个三角的分析方法,后一个三角纯属语言学的,前一个三角就涉及逻辑学。这种逻辑学是广义的逻辑学,因为它不仅包含对语形的分析,也包含对语义和语用的分析,根据现代符号学创始人之一皮尔士(Peirce,C.S.)与其弟子莫里士(Morris,C.W.)的理论,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综合起来,就是符号学(semiotics),而逻辑学,只是符号学的一个别名。当然,我们要适当区分语言学的语形学、语义学、语用学与逻辑学的语形学、语义学与语用学,但其中确有不少相通之处,而其理论核心部分,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所以,邢福义同志的《表、里、值》三角的分析,一方面是其长期对语言分析的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也包含他对广义逻辑学即现代符号学的掌握。由此可见,邢福义同志在语言学方面的成就,跟他掌握逻辑科学方面的知识有一定联系,而且,可以说,他在一定程度上也在进行逻辑语言学的探索。
在我国当代语言学家中,另外还有一位值得推崇的是伍铁平同志,他对一些语言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钻研,并在某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一个是语言与思维孰先孰后的问题,一个是关于模糊语言学的问题。可以说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语言与逻辑的关系问题。前一个问题不用说,谁都知道它与逻辑有关。后一个问题,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叙述过的那样,模糊语言学必须以模糊逻辑为其理论基础,如果没有模糊集合的概念(集合论也是数理逻辑的一部分)、没有二值、多值以及连续值的概念,就很难清晰地刻画出一个元素对于一个模糊集合的隶属度,也就很难描述出语言的模糊性。显然,伍铁平同志在模糊语言学方面的成就是与他对模糊逻辑的掌握分不开的。
我们还推崇一位语言学家王维贤同志,他对于现代语言学、现代逻辑与现代汉语都有很深的造诣,他能从比较新的角度来分析汉语中的语法与语义现象。例如,他在《论‘转折’》一文(见《逻辑与语言研究》(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中除了概括了各家语法教材对转折复句的分析外,还专门从形式逻辑的角度分析了“虽然……但是”所反映的逻辑关系,而这种细致的分析不掌握逻辑的工具是不可能做到的。他在《语言逻辑引论》的最后一章中对自然语言推理和形式语言推理进行了比较,全面探索了现代逻辑和现代语言学关于自然语言逻辑形式的研究,提出当代语言学以及当代逻辑学的一个共同的课题是对自然语句进行逻辑语义分析,并进行形式化处理。他还认为不仅可以建立逻辑语言学与语言逻辑学,还可以把语言和逻辑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进行研究,以建立逻辑——语言学。语言学界还有不少人在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语言现象取得成就的,(可以说,所有语言学家在分析语言现象时都运用了一定的逻辑方法,这里只是强调有些语言学家更自觉地运用现代逻辑的先进方法去分析语言现象),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在讨论语言学与逻辑学的关系时还有几个观点需要加以澄清:
一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逻辑学主要是指现代逻辑,即数理逻辑,它是高度形式化的、异常精密的一种逻辑工具,是传统逻辑发展到20世纪产生质的飞跃的一个结果,而且,正如前面所说,现代逻辑已经由经典逻辑部分发展出许多非经典逻辑的分支,其内容已比过去丰富得多。由此可见,现代逻辑是一种既精确又丰富的逻辑工具,决非过去传统逻辑那一点三段论的知识所能比拟。有些人以对传统逻辑那种鄙夷的态度来对待现代逻辑,是没有根据的。瑞典语言学家奥尔伍德等在《语言学中的逻辑》一书的第一章:“供语言学家用的逻辑学”中说:“现在语言学家和逻辑学家已开始认真地把逻辑方法应用于自然语言的研究,而且已出现了对语义结构的某些非常有趣的分析。”“在形式逻辑(指现代逻辑——引者)中发展起来的研究人工语言的语义学的方法,已经有效地运用于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中;并且在一般语言理论中,采用逻辑和数学的方法已经变得日益普遍。”最后作者们说:“我们还是试图以提供逻辑分析如何能用于自然语言的例证,以探讨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逻辑和自然语言之间的关系的方法来证实我们的观点:逻辑对那些主要兴趣在于自然语言的人们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这几位西方语言学家的话对我们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二是前面充分肯定了现代逻辑对分析自然语言的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现代逻辑虽然较之传统逻辑已经有很大的发展,内容空前丰富,但在不断发展、无限丰富的自然语言面前,仍然显现出其贫乏性。例如,蒙塔古语法目前并不能用来分析一切英语的语法结构,更难以分析英语以外的语言。因此以为现代逻辑是一种极其完善的万能工具,可以用来分析一切语言现象,这种要求是不切实际的、过高的、也是极容易使人失望的。同时还要看到,人工语言与自然语言虽然都属于语言现象,但两者终究是有区别的,因此,将分析人工语言的方法用来分析自然语言时,必须考虑自然语言的特点,必须对这种逻辑方法自身有所改进。事实上,最近几十年逻辑科学自身的发展,都与要求它更好地适应分析自然语言的逻辑特性有关。世界上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逻辑工具、逻辑方法,正如机器工业迅猛发展,也要求检验、修理机器的工具迅速发展一样。
三是对语言的分析,逻辑是一种重要的方法,但并非唯一的方法,语言学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即使采用逻辑的方法,也可以根据某种语言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逻辑方法。例如,汉语就不象英语或俄语那样,具有那么明显的丰富多变的语形特征,如果要求分析汉语采用与分析英语或俄语相同的逻辑方法,就必然会遇到不少困难。例如,一个最简单的英语语句:John runs fast,依据蒙塔古语法对它作语形与语义的分析(因篇幅关系,分析从略),一定不同于对相应的汉语语句:“约翰跑得快”的分析,因为英语中缺少汉语“得”这样的结构助词。另外,还应看到,语言学家使用逻辑的工具分析语言,与某些语言学家试图通过分析建立逻辑语言学,或某些逻辑学家试图建立语言逻辑学,各自的任务不同,在方法的使用上自然也有一定的差别。而且,由于对一些交叉学科理解上不尽相同(例如,对“语言逻辑”在我国逻辑学界就有十余种不同的理解),方法的使用上也会不尽相同。
总之,语言学与逻辑学在古代是密切结合的,后来分化成两门不同的学科,现在又越来越紧密地结合起来,甚至出现交叉性的学科,这一否定之否定过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这一否定之否定,并非简单的重复,而是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个飞跃。跟古代相比,它们的内容与形式都产生了质的变化。面对这一新的形式、新的任务,语言学家与逻辑学家应该有一个紧密的联盟,以促使这两门学科的迅速发展。而且,用现代语言学与现代逻辑学相结合的方法来研究我们的汉语,也必然会使汉语科学出现一个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