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作为晚清诗坛大家,作为中国古典诗歌迅速变革时期特色鲜明、成就卓著的诗人,是钱锺书始终保持关注兴趣的人物之一。钱锺书对人境庐诗及其与晚清诗坛关系的评论,以其特有的思接千载、横览中外的理论视野,细如毫发、洞悉微深的艺术眼光,多发前人未发之覆,留下了足令来者再三思之、深入探讨的文字。然而,钱锺书的黄遵宪论迄今未引起学界应有的重视,这种状况不仅阻碍黄遵宪研究的发展,而且于晚清诗歌乃至整个近代文学研究有害而无益。故笔者不揣谫陋,将钱锺书论黄遵宪的主要观点述说如次,从学术史的角度对此进行一番考察反思,以期利于有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进展。
一、诗歌入手取径、与诗坛风气之关系
讨论一个诗人创作的入手取径之处,探求其与时代风气、诗坛习尚之关系,是中国诗评的一种传统方法。黄遵宪晚年对自己诗作期许颇高,尝说:“吾之五古诗,自谓凌跨千古;若七古诗,不过比白香山、吴梅村略高一筹,犹未出杜、韩范围。”(注:《黄遵宪致梁启超书》,《中国哲学》第八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372 页。)钱锺书论黄遵宪诗的取径说:“《人境庐诗》奇才大句,自为作手。五古议论纵横,近随园、瓯北;歌行铺比翻腾处似舒铁云;七绝则龚定庵。取径实不甚高;伧气尚存,每成俗艳。尹师鲁论王胜之文曰:‘赡而不流’;公度其不免于流者乎。大胆为文处,亦无以过其乡宋芷湾。”(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3 页。 )钱锺书指出人境庐诸体诗与清代袁枚、赵翼、舒位、龚自珍、宋湘诸家诗之密切关系。他曾特别指出黄遵宪对龚自珍的效法:“黄公度之《岁暮怀人诗》、《续怀人诗》均师承定庵,只与渔洋题目相同;其《己亥杂诗》则与定庵不但题目相同,笔力风格亦几青出于蓝,陈抱潜当如前贤畏后生矣。”(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 465页。 )黄遵宪的某些作品大胆以地方风情入诗、通俗晓畅的语言特色,远绍中国古典诗歌的通俗化传统,与客家民间文学亦有深刻关联,而客家先辈诗人宋湘则是人境庐诗这一方面特色的直接渊源,黄遵宪的诗歌创作在《红杏山房诗钞》中获得大量灵感,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遵宪在诗作中屡次道及宋湘,钦敬喜爱之情溢于言表(注:可参阅《过丰湖书院有怀宋子湾先生》、《丰湖棹歌》等诗,《人境庐集外诗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0页。),也是人境庐诗与红杏山房诗之间密切关系的一种说明。
另一方面,钱锺书还指出黄遵宪诗歌创作与以文为诗的“宋诗派”之间的密切关系:“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它,曰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而已。向所谓不入文之事物,今则取为文料;向所谓不雅之字句,今则组织而斐然成章。谓为诗文境域之扩充,可也;谓为不入诗文名物之侵入,亦可也。……今之师宿,解道黄公度,以为其诗能推陈出新;《人境庐诗草•自序》不云乎:‘用古文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宁非昌黎至巢经巢以文为诗之意耶。”(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9—30页。)按黄遵宪在其《自序》中有云:“尝于胸中设一诗境:一曰,复古人比兴之体;一曰,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一曰,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不袭其貌;一曰,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注:《人境庐诗草自序》,见钱仲联《人境庐诗草笺注》卷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多年来人们研究黄遵宪诗,多从其“推陈出新”的角度立论,强调其“新派诗”的创新价值,而黄遵宪自己在诗集自序中却清楚地表明兼收并蓄,转益多师,当然包括学习借鉴自中唐韩愈、宋代苏轼、黄庭坚诸大家以来至晚清郑珍诗歌的“以文为诗”的创作方法。钱锺书所论,清晰而客观地说明了黄遵宪与“宋诗派”的密切关系,真实地描述出晚清诗坛复杂纷繁的内部情况,这无疑更接近文学史的实际状况,实在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学术卓见。长期以来,近代文学研究中乃至整个中国文学史研究中相当盛行、直至目前仍然颇为常见的作法是,将以黄遵宪为代表的“新派诗”作家与晚清人数众多、诗名极盛、影响深远的“以文为诗”的“宋诗派”、“同光体”简单化、绝对化地对立起来,把二者的关系描绘得格格不入、势不两立。钱锺书这段论说,对这种不顾事实的文学史观念是一个极好的教益。更为重要的是,钱锺书将向来为文学史家诟病的“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的创作方法看作“文章之革故鼎新”之“道”,即文体变革中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不可避免的历史趋势,也就是说,他把这种现象和趋势提高到理论性、规律性的高度来认识阐发,把对文学史事实的考察大大地深化了,使之获得了理论价值和普遍意义。这一观点对黄遵宪诗研究、对近代诗歌研究,乃至对重新探讨长久以来的唐诗宋诗之争、思考整个中国诗歌史、文学史,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方法论意义。
至于“取径实不甚高;伧气尚存,每成俗艳”、“不免于流”诸语,则是钱锺书从自己的诗学思想出发,对人境庐诗之不足的分析,其中尤可注意者,是钱锺书拈出“俗艳”二字作为人境庐诗格调的一种概括。关于这一点,钱锺书又进一步指出:“余于晚清诗家,推江弢叔与公度如使君与操。弢叔或失之剽野,公度或失之甜俗,皆无妨二人之为霸才健笔。”(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7页。)此处之“甜俗”与上文的“俗艳”所指当无大异。愚以为,钱锺书下此断语的依据主要是黄遵宪早年(中举之前)的大部分作品,以及后来的少量作品,也就是说,黄遵宪诗之“俗艳”或曰“甜俗”的风格最集中地表现在早期作品中,尽管他后来也不无同类之作。正如钱锺书所说,观《人境庐集外诗辑》,对此当会有具体真切的认识。笔者还想补充的是,黄遵宪诗之“俗艳”、“甜俗”之风至出使日本时再一次得到较突出的表现。梁启超实际已意识到这一点,他尝指出:“《人境庐集》中,性情之作,纪事之作,说理之作,沉博绝丽,体殆备矣;惟绮语绝少概见,吾以为公度守佛家第七戒也。顷见其《都踊歌》一篇,不禁抚掌大笑曰:‘此老亦狡狯乃尔!’”(注:《饮冰室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34页。)还有,倘若一读《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中保存的人境庐佚诗,对钱锺书的论断定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注:见郑子瑜、实藤惠秀编校《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早稻田大学东洋文学研究会1968年版;亦可参阅笔者《黄遵宪使日时期佚诗钩沉》一文,载《文教资料》1994年第2期。)。需要指出的是, 钱锺书在此拈出“俗艳”、“甜俗”来概括黄遵宪某些诗的风格特色,并不意味着他认为全部人境庐诗均如此,而且,他将黄遵宪和江湜在晚清诗坛的地位比作三国鼎立时“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的刘备和曹操,称此二人为“霸才健笔”,称人境庐诗为“奇才大句”,亦即称二人为当时诗坛之“天下英雄”。这些都是很高的评价,钱锺书对其他诗人似还从未如此。另一方面,“俗艳”或“甜俗”之说并非全部人境庐诗风格的完整概括,上引梁启超所论实际上已经涉及到黄遵宪诗歌风格丰富性、多样化的问题,考察黄遵宪诗的创作历程、风格变迁与今天可见的1100馀首诗歌,的确如此。关于人境诗的风格特色、美感风貌,笔者以为汪国垣所论颇为精当:“中岁以后,肆力为诗,探源乐府,旁采民谣,无难显之情,含不尽之意。又以习于欧西文学(按关于黄遵宪对西方文学、文化的接受和理解问题,笔者所见与汪先生此论略有不同,详下文),以长篇事,见重艺林,时时效之,叙壮烈则绘影模声,言燕昵则极妍尽态。其运陈入新,不囿于古,不泥于今,故当时有诗体革新之目。曾重伯、梁卓如尤推重之,虽誉违其实,固一时巨手也。”(注:《近代诗派与地域》,《汪辟疆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15—316页。)
钱锺书曾指出:“一个艺术家总在某些社会条件下创作,也总在某种文艺风气里创作。这个风气影响到他对题材、体裁、风格的去取,给予他以机会,同时也限制了他的范围。就是抗拒或背弃这个风气的人也受到它负面的支配,因为他不得不另出手眼来逃避或矫正他所厌恶的风气。”(注:《中国诗与中国画》,《七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页。 )因此钱锺书在《谈艺录》“补订”部分中论黄遵宪时,就在早年论说人境庐诗取径入手之基础上,进一步考察黄遵宪与当时诗坛风气的关系,考察他对时代风气的影响和时代风气给予他的影响:“乾嘉以后,随园、瓯北、仲则、船山、 伽、铁云之体,汇合成风;流利轻巧,不矜格调,用书卷而勿事僻涩,写性灵而无忌纤佻。如公度乡献《楚庭耆旧遗诗》中篇什,多属此体。公度所删少作,辑入《人境庐集外诗》者,正是此体。江弢叔力矫之,同光体作者力矫之,王壬秋、邓弥之亦力矫之;均抗志希古,欲回波断流。公度独不绝俗违时而竟超群出类,斯尤难能罕觏矣。其《自序》有曰:‘其炼格也,自曹、鲍、陶、谢、李、杜、韩、苏讫于晚近小家’,岂非明示爱古人而不薄近人哉。道广用宏,与弢叔之昌言:‘不喜有明至今五百年之作’(符兆纶《卓峰堂诗钞》弁首弢叔序,参观谢章铤《赌棋山庄文集》卷二《与梁礼堂书》),区以别矣。”(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7页。 )他还指出:“观《人境庐集外诗》,则知公度入手取径。后来学养大进,而习气犹馀,熟处难忘,倘得沧浪其人,或当据以析骨肉而还父母乎。”(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8页。)
钱锺书指出,清代乾隆、嘉庆以后,袁枚、赵翼、黄景仁、张向陶、郭麐、舒位诸家诗大行其道,汇合成风,造成了一种颇有影响的诗坛风气,包括黄遵宪在内的岭南诗人多受其濡染,晚年黄遵宪编定诗集时删去、今存于《人境庐集外诗辑》中的早年作品,是最好的证明,由此即可见黄遵宪的诗歌创作与乾嘉以降诗坛风气的密切关系。但是黄遵宪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臻致“不绝俗违时而竟超群出类”的境界,既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风气、诗坛习尚取向相同,又能在此氛围之中出类拔萃、卓然独步。另一方面,当时亦存在一些力图矫正这种诗风的诗派,如以宋诗为旨趣的江湜等人,以及其后的为数众多的同光体诗家,以王闿运、邓辅纶为代表的汉魏六朝诗派等。这些流派实际上与黄密切关联,绝非如某些论者以为的那样,或绝对对立,或毫不相关。《人境庐诗草自序》是体现黄遵宪诗歌理论主张最集中的文字,在钱锺书所引上文之后,作者还写道:“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诚如是,未必遽跻古人,其亦足以自立矣。”钱锺书指出黄遵宪此论乃“明示爱古人而不薄近人”,“道广用宏”,即是说,于古往今来众多诗家,不存盲目的崇古卑今与门户宗派之见,而具有“转益多师”的胸襟器识,这是人境庐诗得以“超群出类”的关键所在。尤其是他对于“晚近小家”的重视,与江湜的鄙薄明代以后之诗大不相同。
二、与“诗界革命”之关系
今天在黄遵宪的所有著作中,找不到他号召“诗界革命”、直接参加“诗界革命”运动的文字,但继梁启超、胡适之后,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黄遵宪看作“诗界革命”的一面旗帜。关于黄遵宪与“诗界革命”的关系,钱锺书所论,同样值得深究:“近人论诗界维新,必推黄公度。”(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3页。)“盖若辈之言诗界维新,仅指驱使西故,亦犹参军蛮语作诗,仍是用佛典梵语之结习而已。”(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4页。)还指出:“梁任公以夏穗卿、蒋观云与公度并称‘诗界三杰’,余所睹夏蒋二人诗,似尚不成章。邱沧海虽与公度唱酬,亦未许比肩争出手。”(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 347页。)
钱锺书所说推重黄遵宪的“论诗界维新”者,当肇端于梁启超与胡适,二人分别在所著《饮冰室诗话》和《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集中阐发了这种见解,梁启超对“诗界革命”的张扬和对黄遵宪的高度赞誉,影响尤为深远,他的某些观点至今仍常被引用。钱锺书评论梁启超倡导最力的“诗界革命”(钱氏称诗界维新)时,与时人主要关注其以西学为武器之“创新”的考察角度异趣,而更加关注这一运动与中国诗歌传统的关联,指出他们的所谓“革命”,不过是在字面上驱使一些西方典故,与中国古典诗歌创作中使用“参军蛮语”、“佛典梵语”的旧习惯并无二致。这实际上涉及到黄遵宪、梁启超等人对西学的理解接受程度问题,下文还要述及。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总结道,“诗界革命”就是“独辟新界而渊含古声”,“能熔铸新理想以入旧风格”,“能以旧风格含新意境”(注:《饮冰室诗话》,第1、2、51页。);同时,他也意识到,“当时所谓新诗者,颇喜挦扯新名词以自表异”,“至今思之,诚可发笑”,“此类之诗,当时沾沾自喜,然必非诗之佳音,无俟言也。”(注:《饮冰室诗话》,第49、50页。)可见,钱锺书所论,与梁启超的意见并不矛盾。无论就当时“诗界革命”的理论主张还是创作实绩来说,这种观点都更接近文学史的实际状况。梁启超曾在《饮冰室诗话》中推许黄遵宪、夏曾佑和蒋智由为“近世诗界(家)三杰”,主要是就三人诗歌具有“理想之深邃闳远”的共同特点而言的(注:参看《饮冰室诗话》,第21、30页。)。钱锺书从诗歌创作成就本身之高下出发评骘三人,认为夏、蒋二人的诗作“似尚不成章”,未足以与人境庐诗相提并论。这一点,与梁启超所见大有异同。与以上诸人同时的诗人丘逢甲,也深得梁启超推许,称之曰“天下健者”,“诗界革命一巨子”(注:见《饮冰室诗话》,第30页。)。丘逢甲对己诗也颇为自负,尝对黄遵宪说:“二十世纪中,必有刻黄、丘合稿者。”“十年之后,与公代兴。”(注:黄遵宪《与梁任公书》,见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十八),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 13327页。)自谓其诗足以与人境庐诗媲美并传之后世。柳亚子从宣传民族独立、民主革命的需要出发,甚至认为丘诗高于黄诗,其《论诗绝句六首》之五云:“时流竞说黄公度,英气终输沧海君。战血台澎心未死,寒笳残角海东云。”(注:《磨剑室诗词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6页。)钱锺书持论与以上说法不同, 认为丘黄二人虽然晚年乡居时期多有唱和之作,这些作品至今留存于二人诗集中,但就总体诗歌成就而言,岭云海日楼诗不及人境庐诗,丘难以与黄“比肩争出手”。这段文字,将人境庐诗与“诗界革命”中重要诗人夏、蒋、丘之诗相比较,从而突出了黄遵宪在此派诗人中其他人无法并肩的重要地位。钱锺书此论与时人之论多有异同,却不乏真知灼见,令人信服。它启发和促使研究者以新的学术眼光,重新审视思考“诗界革命”运动以及该派诗人创作成就的有关问题,对于完整准确地把握近代诗歌的创作状况与文学史的发展历程,具有深刻的启导意义。
时人谈黄遵宪与“诗界革命”,少不得引黄遵宪“我手写我口”诗为证,这一由来已久的作法,盖由胡适发之,他曾说过:“他(按指黄遵宪)对于诗界革命的动机,似乎起得很早。他二十多岁时作的诗之中,有《杂感》五篇,其二云:(按即“我手写我口”一首,诗略)这种话很可以算是诗界革命的一种宣言。末六句竟是主张用俗话作诗了。”(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16页。)学术界对此亦有不同看法, 如钱仲联尝指出:“公度《杂感》诗云:‘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吾(按一本作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此公度二十余岁时所作,非定论也。今人每喜揭此数语,以厚诬公度。公度诗正以使事用典擅长。《锡兰岛卧佛》诗,煌煌数千言,经史释典,澜翻笔底。近体感时之作,无一首不使事精当。”(注:《梦苕庵诗话》,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8页。 )钱锺书从另一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学人每过信黄公度《杂感》第二首‘我手写吾口’一时快意大言,不省手指有巧拙习不习之殊,口齿有敏钝调不调之别,非信手写便能词达,信口说便能意宣也。且所谓‘我’,亦正难与非‘我’判分。”(注:《谈艺录•补订本》,第206页。按“我手写吾口”误, 当作“我手写我口”。)钱锺书认为,学人对黄遵宪这“快意大言”不宜过于相信,原因有二:其一,手有巧拙,口有敏钝,手写达意,口说意宣,并非易事,下笔就错,开口即非,词不达意,实在是相当常见的事情,在写作或讲话时,要真正做到得心应手,心口如一,左右逢源,即实现“我手写我口”,那实在是一种难以企及、异常高妙的艺术境界。这实际上涉及到艺术创作过程中,“心”与“手”、“口”之间,亦即艺术思维与语言表达之间微妙而复杂的关系问题,只要有创作活动,这一矛盾就不会消失,也无法奢望完满地解决。这一问题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其二,从本体论高度和文学创作过程复杂性的角度来说,“我”与“非我”,自我与外物,主体与客体,在艺术思维与创作过程中密切相联,胶着难分,交互作用,难以在二者之间划出明确的界线,严格地区分艺术活动中的“我”与“非我”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此一番论述使有关“我手写我口”的讨论提高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价值重大。
三、对西学之接受及与西学之关系
黄遵宪青年时期即以关心时务、思想通达见称,甚至受到晚清重臣李鸿章的期许,称之为“霸才”(注:见《李肃毅侯挽诗四首》及自注,《人境庐诗草》卷十一,宣统三年日本刊本。),担任外交官十几年的海外经历,进一步扩大了视野,使他成为晚清政坛一个识见超群、稳健务实的政治人物,也成为晚清诗坛一个较多地了解世界、较深刻地认识中国的杰出诗人。这一点,向来为研究者所称道,黄遵宪本人对此也不无自得之意。钱锺书以其对中西古今文化的精湛了解,对近代以来中外文化关系的深入研究,就黄遵宪对西方文化的接受及心态、他的某些“新派诗”创作与西方文化学术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迥异于流俗的考索,得出了时人未见的结论。钱锺书说:“差能说西洋制度名物,掎摭声光电化诸学,以为点缀,而于西人风雅之妙,性理之微,实少解会。故其诗有新事物,而无新理致。譬如《番客篇》,不过胡稚威《海贾诗》。《以莲菊桃杂供一瓶作歌》,不过《准南子•俶林训》所谓:‘槐榆与橘柚,合而为兄弟;有苗与三危,通而为一家’;查初白《菊瓶插梅》诗所谓:‘高士累朝多合传,佳人绝代少同时’;公度生于海通之世,不曰‘有苗三危通一家’,而曰‘黄白黑种同一国’耳。凡新学而稍知存古,与夫旧学而强欲趋时者,皆好公度。”(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3—24页。)“黄遵宪提倡洋务和西学,然而他作诗时也忍不住利用传统说法;他在由日本赴美国的海船上,作了一首绝句:‘拍拍群鸥逐我飞,不曾相识各天涯;欲凭鸟语时通讯,又恐华言汝未知’。试把宋徽宗有名的《燕山亭》词对照一下:‘凭寄离恨重重,这双燕、何曾会人言语!’黄遵宪不写‘人言汝未知’,而写‘华言汝未知’,言外之意是鸥鸟和洋人有共同语言。”(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七缀集》,第 122页。 )
钱锺书指出,黄遵宪在诗歌中所使用的西方“制度名物”、“声光电化”等一新时人耳目的名词术语事物,不过是一种创作上的表面点缀,此类之诗,在本质上与西学并无深刻的关联,倒是与中国古已有之的诗歌作法、文化观念相近,或者说是这一古老传统在近代中西交通之际的新发展;从对西方文化的态度这一角度考察,黄遵宪实际上只是在很外在、很浅显的层面上了解和接受了西学,而对西方学术文化的深层内容、精髓真谛“实少解会”。因此黄遵宪的某些使用西方名词术语、运用近代外国新事物的诗歌,就形成了貌新而实旧、似西而实中的面目,在当时的文化背景和诗坛风气之下,容易获得广泛的包容性和可接受性,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当时各派人物的胃口,引起尽可能多的人们的共鸣。加上他诗歌其他方面的成就,于是就使得“新学而稍知存古,与夫旧学而强欲趋时者,皆好公度”,正是由于处在中西古今的交汇点上,才使黄遵宪及其诗歌在当时和后来发生了如此深广的影响。这不仅揭示了黄遵宪诗歌创作取得成功、当时及身后诗名甚隆的奥秘,实际上指出了文化变迁之际、文化交流过程中的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钱锺书并未如同很多论者那样,仅从字面的一二西方新名词、笔端的少数近代新事物,就认定黄遵宪把握并且认同了西方文化,而是深入到黄遵宪的文化心态,从更深的层面上探讨他与西学的关系,可谓慧眼独具。钱锺书分析黄遵宪对西方文化的态度、接受西学时的文化心态,切中肯綮。这可与钱锺书在另一处的论断相发明,他曾经引述黄遵宪的观点道:“黄遵宪和日本人谈话时说:‘形而上、孔孟之论至矣,形而下、欧米之学尽矣’;又在著作里写道:‘吾不可得而变者,凡关于伦常纲纪者是也。吾可以得而变者,凡可以务财、训农、通商、惠工者皆是也。’”(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七缀集》,第121页。)按黄遵宪这两段话, 前者见于日人冈千仞所著《观光纪游》,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五帙,据记载,黄遵宪在日本时常对日本友人这样说,可见这话并非一时兴到之语;后者见黄遵宪《日本国志•工艺志序》,原文作:“吾不可得而变革者,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凡关于伦常纲纪者是也。吾可得而变革者,轮舟也,铁道也,电信也,凡可以务财、训农、通商、惠工者皆是也。”在这样一种文化价值观的驱动之下,黄遵宪写出“有新事物而无新理致”的诗篇,就是毫不足怪的事情了。钱锺书还举黄遵宪误解西方名词之一例,可见黄氏对西学所知程度甚浅,甚至时出谬误:“黄公度光绪二十八年《与严又陵书》论翻译,有曰:‘假“佛时仔肩”之“佛”,假视天如父、七日复苏之义为“耶稣”,此假借之法也’;盖谓‘耶稣’即‘爷苏’,识趣无以过于不通‘洋务’之学究焉。”(注:《管锥编》第四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461—1462页。)“黄遵宪与严复书,释‘耶稣’之名为译音而又寓意,偶重阅王闿运《湘绮楼诗集》,见卷九《独行谣三十章赠示邓辅纶》已有其说。‘竟符金桂谶,共唱耶稣妖’,下句自注云:‘“耶稣”非夷言,乃隐语也。“耶”即“父”也,“稣”、死而复生也,谓天父能生人也。’王望‘稣’之文而生义小异于黄耳。”(注:《管锥编》第五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4 页。)通达的黄遵宪与保守的王闿运二人对“耶稣”二字的理解竟是这般大同而小异,这种现象也颇可深长思之。钱锺书此论确是抓住了黄遵宪对西方文化学术态度的关键。笔者想补充的是,与当时颇为盛行的西学中源论相关,黄遵宪从走出国门直至终老故土,始终认为中学乃西学之渊源,相信“凡彼之精微,皆不能出吾书。第我引其端,彼竟其委,正可师其长技。”(注:《日本杂事诗》第54首自注。)以至于西方的文明、民主观念,以“生存竞争、优胜劣败”为核心的生物进化论学说,地球为宇宙中之一圆球学说,类人猿为人类祖先学说,均早已大备于中国古籍之中(注:可参看《黄遵宪致梁启超书》,《中国哲学》第八辑,第395—396页。笔者《黄遵宪思想中的中西文化冲突》对此亦有论说,该文载《岭峤春秋:岭南文化论集》(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这些情况都表明黄遵宪对西学的理解程度和他接触西学时的文化心态。
在讨论黄遵宪与西方文化学术之关系、对西学的接受与态度时,钱锺书还将黄氏与近代中国另外两个引进西学甚力、又同是著名诗人的严复、王国维作了比较,从而对黄遵宪及其诗歌、乃至西学东渐过程中的某些问题了作了进一步的探讨。钱锺书说:“严几道号西学巨子,而《愈懋堂诗》词律谨饬,安于故步;惟卷上《复太夷继作论时文》一五古起语云:‘吾闻过缢门,相戒勿言索’,喻新句贴。余尝拈以质人,胥叹其运古入妙,必出子史,莫知其直译西谚Il ne faut pas parler decorde dans la maison d'un pendu也。点化熔铸,真风炉日炭之手, 非‘喀司德’、‘巴立门’、‘玫瑰战’、‘蔷薇兵’之类,恨全集只此一例。其他偶欲就旧解出新意者,如卷下《日来意兴都尽、涉想所至、率然书之》三律之‘大地山河忽见前,古平今说是浑圆。逼仄难逃人满患,炎凉只为岁差偏’;‘世间皆气古常云,汽电今看共策勋。谁信百年穷物理,反成浩劫到人群。’直是韵语格致教科书,无微情深理。几道本乏深湛之思,治西学亦求卑之无甚高论者,如斯宾塞、穆勒、赫胥黎辈;所译之书,理不胜词,斯乃识趣所囿也。老辈惟王静安,少作时时流露西学义谛,庶几水中之盐味,而非眼里之金屑。其《观堂丙午以前诗》一小册,甚有诗情作意,惜笔弱词靡,不免王仲宣‘文秀质羸’之讥。古诗不足观;七律多二字标题,比兴以寄天人之玄感,申悲智之胜义,是治西洋哲学人本色语。佳者可入《饮冰室诗话》,而理窟过之。”(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4页。)又说:“余称王静庵以西方义理入诗,公度无是,非谓静庵优于公度,三峡水固不与九溪十八涧争幽茜清泠也。”(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7—348页。)无论从哪一角度说,严复对于西学的体察与了解都要比黄遵宪深切一些,对后世影响之深远亦非黄氏所可比。虽则如此,钱锺书还是指出严复“本乏深湛之思,治西学亦求卑之无甚高论者”的局限。就诗歌来说,严复的大多数作品还是限于传统的思想,运用旧有的形式;至于那些以西方新事物入诗的篇章,除一首“直译”西谚者堪称佳作外,其他不过是将当时西方的某些科学知识、新鲜事物以韵语记录,仅限于表面的新奇颖异,并无深挚之情、精微之理寓于其中,钱锺书谓之曰“韵语格致教科书,无微情深理”。也就是说,这类作品,较之黄遵宪、夏曾佑、蒋智由、谭嗣同等的“新派诗”,并不见得高明多少。在黄遵宪同时或稍后,只有王国维把握了西方哲学的奥义真谛,并能够在诗歌创作中做到运新入陈,将西方新思想、新观念用中国古典诗歌的旧形式表现出来,自然高妙,不露痕迹,臻致化境,如盐入水中,得其味而不见其迹;非如金屑入眼,见其彩却不能相容。另一方面,钱锺书又强调指出,他这样说并非就是认为静庵诗优于人境庐诗,并非仅以此一点为标准骘评二人之高下,而是说王黄二家诗各有姿态,各具风貌,因而也就各有独特的价值和地位。由此可见钱锺书学术思想的圆融周详与辩证特色。
四、关于《日本杂事诗》
《日本杂事诗》对研究黄遵宪的诗歌成就、政治学术思想极为重要,黄遵宪对之也相当满意,甚至不无自得之情,尝有诗云:“海外偏留文字缘,新诗脱口每争传。草完明治维新史,吟到中华以外天。”(注:《奉命为美国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留别日本诸君子》,《人境庐诗草》卷四,宣统三年日本刊本。)历来评论者对这一作品也像对《日本国志》一样,给予高度赞誉。钱锺书说:“《日本杂事诗》端赖自注,椟胜于珠。假吾国典实,述东瀛风土,事诚匪易,诗故难工。如第五十九首咏女学生云:‘捧书长跪藉红毹,吟罢拈针弄绣襦。归向爷娘索花果,偷闲钩出地球图。’按宋芷湾《红杏山房诗草》卷三《忆少年》第二首云:‘世间何物是文章,提笔直书五六行。偷见先生嘻一笑,娘前索里索衣裳。’公度似隐师其意,扯凑完篇,整者碎而利者钝矣。”(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8页。)
钱锺书认为,《日本杂事诗》借中国传统的典章事物、旧有的艺术形式来表现日本风土人情,反映日本近代的新风尚,二者很难结合得天衣无缝,这种努力诚非易事,诗也就难以作得工稳了,因此就造成了这样的情形,诗歌本身不如对诗歌进行说明解释的自注重要,诗也反不如注写得精彩,出现了“椟胜于珠”的有趣现象。钱锺书还举宋湘的一首诗与《日本杂事诗》之一首作了比较,认为黄遵宪此诗不无宋湘诗的影响,但是从诗歌的结构、形象、意趣等方面看,黄诗都不及宋诗。谈到黄遵宪诗,周作人曾发表过如下的意见:“我又觉得旧诗是没有新生命的。他是已经长成了的东西,自有他的姿色与性情,虽然不能尽一切的美,但其自己的美可以说是大抵完成了。……若是托词于旧皮袋盛新蒲桃酒,想用旧格调去写新思想,那总是徒劳。”(注:《人境庐诗草》,《秉烛谈》,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43页。)又说:“黄君对于文字语言很有新意见,对于文化政治各事亦大抵皆然,此甚可佩服,《杂事诗》一编,当作诗看是第二着,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看作者的思想,其次是日本事物的纪录。这末一点从前也早有人注意到,如《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中曾钞录诗注为《日本杂事》一卷,又王之春《谈瀛录》卷三四即《东洋琐记》,几乎全是钞袭诗注的。”(注:《日本杂事诗》,《风雨谈》,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104—105页。)周作人的评论角度与钱锺书大小相同,二人在其他方面也难以相提并论,但从上引二人论述《日本杂事诗》的文字中,却可以发现其中不无相近的观点,这一现象也颇可玩味。
五、黄遵宪诗本身及其整理研究中的某些问题
钱锺书尝别具手眼地指出:“《张裕》(出《三国志》或《启颜录》)饶须,刘先主嘲之曰:‘诸毛绕涿居。’按此秽亵语;……要不外乎下体者是。诗人贪使故实而不究诂训,每贻话把笑柄。如林寿图《黄鹄山人诗钞》卷一《曹怀朴先生县斋燕饮》:‘使君半醉捻髭须,惜少绕涿诸毛居’;无知漫与,语病而成恶谑矣。黄遵宪《人境庐诗草》卷四《逐客篇》:‘招邀尽室至,前脚踵后脚,抵掌齐入秦,诸毛纷绕涿’,乃作族姓地名用,无可讥弹;卷五《春夜招乡人饮》:‘子年未四十,鬑鬑须在颊,诸毛纷绕涿,东涂复西抹’,则与林诗同谬。”(注:《管锥编》第二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736页。)这里, 钱锺书运用训诂学的方法,挑出黄遵宪(还有林寿图)诗中的一处用典错误。
钱锺书说:“钱君仲联笺注《人境庐诗》,精博可追冯氏父子之注玉溪、东坡,自撰《梦苕庵诗话》,亦摘取余评公度‘俗艳’一语,微示取瑟而歌之意。”(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7页。 )按钱仲联《人境庐诗草笺注》共有三个版本:一为商务印书馆1936年本,二为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年本, 三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本。钱锺书此处称道者当为最后一种本子,认为此书之精深博恰可追比清冯浩《玉溪生诗评注》、《樊南文集详注》和冯浩之子应榴《苏文忠公诗合注》,对钱仲联笺注人境庐诗予以极高评价。同时,钱锺书也提及所评黄遵宪诗“俗艳”一语引起钱仲联的不同意见。按齐鲁书社1986年版《梦苕庵诗话》似未见对“俗艳”一说发表评论的文字,但是从另一段文字依然可见钱仲联对黄遵宪诗的总体评价:“人境庐诗,论者毁誉参半,如梁任公、胡适之辈,则推之为大家。如胡步曾及吾友徐澄宇,以为疵累百出,谬戾乖张。予以为论公度诗,当着眼大处,不当于小节处作吹毛之求。其天骨开张,大气包举者,真能于古人外独辟町畦。抚时感事之作,悲壮激越,传之他年,足当诗史。至论功力之深浅,则晚清做宋人一派,尽有胜之者。公度之长处,固不在此也。”“今日浅学妄人,无不知称黄公度诗,无不喜谈诗体革命。不知公度诗全从万卷中酝酿而来,无公度之才之学,决不许谈诗体革命。”(注:《梦苕庵诗话》,第161—162页。)
钱锺书亦曾指出钱仲联《人境庐诗草笺注》的一处疏漏:“《全齐文》卷二二顾欢《夷夏论》:‘夫蹲夷之仪,娄罗之辩,各出彼俗,自相聆解,犹虫欢鸟聒,何足述效?’……‘娄罗’有数义,黄朝英《缃素杂记》卷八、郎瑛《七修类稿》卷二三、黄生《义府》卷下皆考释之,而以沈涛《瑟榭丛谈》卷下最为扼要,所谓一‘干事’、二‘语难解’、三‘绿林徒’。顾欢文中‘娄罗’,正如沈所引《北史•王昕传》语,均‘难解’之意。黄遵宪《人境庐诗草》卷一《香港感怀》第三首(按据1981年版《人境庐诗草笺注》当为第四首):‘盗喜逋逃薮,兵夸曳落河;官尊大呼药,客聚众娄罗’;时人《笺注》引顾欢此论,非也,第四首(按据1981年版《人境庐诗草笺注》当为第五首):‘夷言学鸟音’,或可引顾欢语为注耳。‘客’、‘众’而曰‘娄罗’,得指干事善贾之商客,然此句与第一句‘盗’呼应,则指绿林豪客为宜。盖第四句承第一句,犹第三句言总督之承第二句言兵,修词所谓‘丫叉法’,详见《毛诗》卷论《关雎•序》、《全上古文》论乐毅《上书报燕王》。‘官尊大呼药’句黄氏自注:‘官之尊者,亦号“总督”’;笺注者未著片言,盖不知《周书•卢辩传》、《北史•卢同传》载北周官制有‘大呼药’、‘小呼药’、‘州呼药’等职,黄氏取其名之诡异也。”(注:《管锥编》第四册,第1329—1330页。)
《人境庐集外诗辑》将当时所知《人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以外黄遵宪的全部诗歌搜集到一起,对于保存文献资料、深入全面地研究黄遵宪及其创作颇有价值。钱锺书以其独特的学识,指出此书的某些疏误:“辑者不甚解事。如《春阴》七律四首,乃腰斩为七绝八首;《新嫁娘诗》五十一首自是香奁拟想之词,‘闺艳秦声’之属,乃认作自述,至据公度生子之年编次。此类皆令人骇笑,亟待订正。”(注:《谈艺录•补订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48页。 )按《人境庐集外诗辑》在所录《春阴》后加说明曰:“此诗凡八首,由黄遵庚先生钞寄,今据录。题下原注‘丁卯’(公元一八七六年)。”对照原诗来看,可以发现编者确是弄错了。《新嫁娘诗》为黄遵宪早期作品,具体写作时间已难确考,多年来亦极少有人注意及之。《人境庐集外诗辑》将其编次于《长子履端生》之后,并加说明道:“诗中有‘报产麟儿’之句,疑当作于‘长子履端生’一诗的同时,故编次于此。”钱锺书认为,此诗并非如集外诗的编者所说是作者婚姻生活的“自述”,乃是“香奁拟想之词,闺艳秦声之属”,是由想像生发出来的艺术创造。也就是说,钱锺书宁愿将此类之作真正作为艺术作品“诗”来读,而不主张将诗中所写与诗人经历对号入座,更无兴趣从中猜测钩稽作者的什么生平佚事。(注:关于钱锺书对《人境庐集外诗辑》的批评,当时主持编校该书的吴小如尝作《就〈人境庐集外诗辑〉答钱锺书先生》一文,见吴小如《书廊信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45—247页。该文披露了当时的有关情况,可参阅。)
总之,钱锺书对黄遵宪的论述,涉及黄遵宪研究的许多重要问题,有不少观点远较前贤或时人深刻,也有不少发人之所未发的新见,显示出他洞明入微的器识。钱锺书不以专门研究“黄学”而名家,但他对黄遵宪研究的最大贡献是,使人境庐诗的研究回归到“诗”的文本本身,回归到文学史本身,从而对由来已久、至今盛行的无法进入文体内部的诗歌研究、文学研究,对那些盛行已久的简单化、程式化的文学批评方法以及庸俗社会学的倾向,构成了一个有力的反拨。钱锺书论黄遵宪的文字,还涉及到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中的某些认识论的、方法论的问题。钱锺书论说人境庐诗运用的思想方法,如关注时代风气与作家创作之间的复杂关系,考察不同文学流派之间的深刻关联,通览中外古今的比较方法,打通文学与哲学、语言学及其他学科等,都为研究者树立了典范。这种方法论上的启示是最深刻的,也是最珍贵的。这对黄遵宪研究者、对近代诗歌研究者、乃至对所有的文学批评家、文学史研究者来说,都是可贵的启迪和深刻的教益。因此,钱锺书论述黄遵宪诗得出的结论固然值得重视,而他的思想方法、文学史观则具有更为普遍、更为长久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