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鸣皋:陆游研究札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98 次 更新时间:2015-08-30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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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鸣皋  

小引

我在为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撰写《陆游评传》的过程中,对与陆游相关的人物、事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作了某些延伸性考证。由于《评传》体例和篇幅所限,这些考证材料有不少不能写进《评传》。但这些材料又往往有助于了解陆游。敝帚自珍,不忍废弃,只有各成短篇,希望在国内有关刊物上陆续发表。此其一。由于个人孤陋寡闻,故其中的不足与错误,恐在所难免。专家、读者,有以教我,则不胜感荷之至。

又,文中所引陆诗,均出自《剑南诗稿》,用钱仲联先生校注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文中不再注出;凡引用《渭南文集》之文者,只简注为《文集》某卷,用中华书局1976年版《陆游集》本。其他引文,均注出处。统此说明。

一、陆游受任宁德县主簿当在绍兴二十七年(1157)冬

陆游最初踏上仕途,是从受任宁德县主簿开始的。其任宁德县主簿的时间,《嘉靖宁德县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本)卷四《名宦》陆游条下载:“(秦)桧死,始于绍兴二十八年赴宁德簿,有善政。”又《宁德县志》(乾隆刻本)卷三主簿题名载:“绍兴二十八年任。”研究者一般都认为陆游是在绍兴二十八年冬始由故乡山阴赴宁德任的。独欧小牧先生《陆游年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作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云:“十一月,先生赴福州宁德县主簿任,道经云门寺,作《云门寿圣院记》。”按欧说是。惟此说须作考证。兹略考于下。

按《云门寿圣院记》(《文集》卷一七)署为“绍兴丁丑岁十一月十七日吴郡陆某记”。丁丑即绍兴二十七年。文中有云:“今年,予来南,而四五人者相与送予至新溪,且曰:‘吾寺旧无记,愿得君之文,磨刻崖石。’予异其朴野而能知此也,遂与为记。”“四五人者”是指云门寿圣院的老僧们,文中有“老僧四五人,引水种蔬,见客不知拱揖”诸语。“予来南”是指什么?于北山先生《陆游年谱》(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解释为是陆游从家赴云门。谓“云门山在绍兴南三十余里,为务观早年读书之所,其草堂犹在,故云‘吾来南’。”然而于先生又云:“四五人者,……均寺中人也。”如此,则“相与送予”的四五位老僧是从何地起步为陆游送行的呢?如说陆游从家赴云门,则老僧送行当起于陆游之家,好像老僧们是陆家的常客,此与《云门寿圣院记》大不合;如说老僧“均寺中人也”,则陆游从家赴云门,必无老僧们相送。于说误。又,陆游的老师曾几已于本年十月戊申(十六日)由知台州赴京任秘书少监(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下简称《系年要录》),因而“来南”也不可能是指到台州去看望曾几。故“来南”只能是指赴宁德主簿任。又,寿圣院在云门山,陆游从儿时起就往来山中,在其云门草堂小住旬月,而绍兴二十五、六年竟在此滞留二年多,至此始离云门。陆游对寿圣院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院中的四五个老僧,对陆游也不会生疏,对陆游的文名也不会不知。但往昔与陆游并无往来,甚至见面不知拱揖,更谈不上请陆游为这寺院作记了。而“今年,予来南”,这四五个老僧不仅远道相送,而且主动请求陆游为云门作记,准备“磨刻崖石”。这种变化,正说明了陆游身份地位的改变,请求作记,自在情理之中。至于于北山先生所说文末没有系衔,这并不能证明陆游作记时没有官衔。在陆游所作的“记”中,有衔而不署者,远不止此文,陆游在镇江通判任上所作的《镇江府城隍忠祐庙记》(《文集》卷一七),只署“六月癸未记”,连名字也未署。且陆游新受宁德簿之命,尚未莅任,不遽署衔也是很自然的。细味“来南”二字,此记盖作于赴宁德途中,也可能是应老僧之请时,即予为文。

再者,陆游有《宁德县重修城隍庙记》(《文集》卷一七),记宁德“权县事”陈摅绍兴二十八年五月增修县城隍庙之事。“既成,属某为记”。《记》署“八月一日右迪功郎主簿陆某记”。不言而喻,这个“八月一日”,必然是绍兴二十八年的八月一日。由此足可证明陆游绝不是绍兴二十八年冬才赴宁德主簿任的。由此亦可佐证《云门寿圣院记》之“今年予来南”云云,必指赴宁德任,其时间亦当为绍兴二十七年冬。而到达宁德,或在同年底,或在绍兴二十八年初。此说与《宁德县志》所载陆游“绍兴二十八年任”正合。县志、府志中此类记载,总是官员莅任题名的时间,而不是皇家授命的时间。

二、陆游与敕令所

《宋史》卷三九五《陆游传》载:“(游)以荐者除敕令所删定官。”《系年要录》卷一八五有更具体的记载:绍兴三十年五月辛巳(初四),“右从事郎陆游为敕令所删定官。游,山阴人也”。敕令所是整理、编集敕令诏旨的机构,删定官则是具体从事整理、编辑工作的人员。敕令所的删定官,本无定员编制,随事而定。陆游到任的时候,除了和他同时任命的徐履之外,已有闻人滋、李浩、王秬等人,盖为南宋敕令所删定官人员最多的时期,原因是要赶修“吏部法”(详《系年要录》卷一八三),所以就调集了几位大手笔。闻人滋字茂德,嘉禾(浙江嘉兴)人,是位很和善的老儒。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载:“嘉兴人闻人茂德,名滋,老儒也。喜留客食,然不过蔬豆而已。郡人求馆客者,多就谋之。又多蓄书,喜借人。自言作门客牙,充书籍行,开豆腐羹店。予少时与之同在敕局,为删定官。谈经义滚滚不倦,发明极多,尤邃于小学云。”李浩字德远,一字直夫,号橘园,绍兴十二年进士,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丙寅(十四日)以左迪功郎充任敕令所删定官(见《系年要录》卷一八二)。在陆游莅任后三个月,即八月份,李浩调任太常寺主簿(《系年要录》卷一八五)。李浩是位爱国志士,《宋史》本传称他立朝慨然以时事为己任,忠愤激烈,以此见忌。王秬字嘉叟,号复斋,王安中之孙,绍兴、乾道间名士。绍兴三十年六月癸酉(二十六日)除枢密院编修官,与陆游在敕令所同事时间还不到两个月。王秬也是位爱国者,自幼生长兵间,谙练戎事,希望能得到步骑五千,求试方略。魏了翁称其“发为论谏,忠忱恻怛”,“蔼然有少陵一饭不忘君之意”(《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五四《王侍郎秬复斋诗集序》)。陆游与这几位同事关系融洽,与李浩、王秬这两位爱国者关系尤深,即使他们后来不在敕令所任职了,仍然保持着密切关系,是恢复中原统一国家的共同愿望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了。正如陆游《送李德远寺丞奉祠归临川》诗中所说:“旰食烦明主,胡沙暗旧京。临分一襟泪,不独为交情。”直到陆游71岁时,还写了题为《夜阅箧中书偶得李德远数贴因思昔相从时所言后多可验感叹有作》的诗,尾联云:“岂知三十馀年后,河洛胡尘讫未平!”自注云:“予送德远归临川诗有‘旰食烦明主,胡沙暗旧京’之句,颇为前辈所称,时绍兴辛巳春也。”绍兴辛巳即绍兴三十一年,这年二月,李浩因曾在“轮对”时弹劾宿卫大将杨存中恩宏特异而奉祠,得主管台州崇道观而归(见《系年要录》卷一八七、《宋史》卷三八八本传),陆游作诗相送。事隔34年,陆游忆及当时送别情况,犹感事伤时,老泪如倾(此诗有“夜开蠹纸泪如倾”句)。陆游对王秬,亦甚厚善。当绍兴三十一年王秬通判洪州时,陆游作《送王嘉叟编修出佐南昌》,多致殷勤慰勉之情,有云:“君看多故日,宁是弃言时。小作南州计,方观急诏追。归来上霄汉,莫遣此心移。”乾道九年(1173)十月,陆游在嘉州(四川乐山)听到王秬逝世的消息,作《闻王嘉叟讣报有作》,有“哭君寝门泪如水”句。直到绍熙五年(1194),陆游70岁,作《感旧》诗时,还以自注的形式回忆了在临安时与王秬等友人相处的细节:“绍兴壬午,予年三十八,与查元章、王嘉叟同出垂拱殿门,二君指予问曰:‘子亦有白发耶?’相与太息。今三十二年矣。”绍兴壬午即绍兴三十二年。查元章也是陆游初为京官时所结识的挚友。32年后,王、查二人均已去世20多年,老诗人陆游亦困顿山阴废垄荒陂间,忆起昔日友人,仍不禁感慨系之,故名其诗曰《感旧》。

陆游在敕令所供职时间很短,大约至绍兴三十年九月之后,便结束了在敕令所的工作,到吏部听候差遣去了。这个命运实际上在绍兴二十九年八月下旬就已预定了。《系年要录》卷一八三载:绍兴二十九年八月甲戌(二十三日),侍御史朱倬、殿中侍御史汪澈、左司谏何溥、右正言都民望、监察御史任文荐等“奉旨同议裁减诸司官兼局”。他们针对当时朝廷所设立的四处“修书局”(玉牒所、国史院、日历所、敕令所,见《系年要录》卷一八三)“岁费官吏犒设等钱十五万缗”的糜费情况,提出精简官员和撤并机构的建议。其中对敕令所的意见是:“敕令所见修吏部法,乞催促投进外,官吏尽罢,今后或遇特旨编法,临时委刑部或大理寺官编修。”言下之意是这个机构也可以撤销了。朱倬等人的这项建议,得到了宋高宗的批准。这样看来,陆游的进入敕令所,正是为了使正在编纂的“吏部法”“催促投进”。由于增加了陆游这样的大手笔,所以吏部法的编纂工作进展很快,绍兴三十年八月,这部煌煌巨编便告杀青了。对此,熊克《中兴小纪》卷三九作了这样的记载:“(绍兴三十年)八月丙辰(十一日),召修《吏部敕令格式》及《刑名疑难断例》(按即上文所说的“吏部法”)至是书成,右仆射陈康伯上之。”李心传《系年要录》卷一八五同年月日下载:“右尚书仆射提举详定一司敕令陈康伯上《参附吏部敕令格式》七十卷,《刑名疑难断例》二十二卷。”(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五前书作七十二卷,后书作二十一卷)宋高宗对此很重视,视作吏部的立法,即所谓“吏部法”。至此,敕令所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其人员亦自然随之“尽罢”了。陆游暂无去就,只好到吏部听候差遣去了。这就是陆游后来在《跋曾文清公奏议稿》(《文集》卷三○)中所说的“绍兴末……某自敕局罢归”。其实,这与实际意义上的罢官不同,而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的“候铨”,等候新的任命。这倒给了陆游行动上的一些方便。由于他在京城已住有官宅(钱大昕《陆放翁先生年谱》谓游入京后与邹德章兵部同居百官宅,且与周必大寓所连墙),故可候铨于家乡山阴,也可以候铨于京城,两地往来,随其所欲。故绍兴三十一年春,他可以在京城送别李浩;五月,又送别王十朋赴会稽大宗丞任;又可以随时回会稽去看望曾几。但时间一长,他确实有些耐不住寂寞,乃于四月间上书执政(时陈康伯、朱倬分别新任左、右相),实际上是一份自荐书(详《文集》卷一三),请求录用。文章措置,颇重技法,表面上是娓娓而谈,轻松潇洒,而“候铨”的焦急心态却不时流露于字里行间,是陆游颇费心思结撰的一篇妙文。陆游毕竟没有白白等候,绍兴三十一年七月,终于得到了新的任用。

三、关于陆游调枢密院编修官的时间问题

陆游任枢密院编修官的时间,《宋史》本传系于孝宗即位之后,后世研究者多从其说,唯清代赵翼独具只眼,作高宗时。其《陆放翁年谱》(《瓯北诗话》卷七,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云:“按本传谓:孝宗即位,迁枢密院编修官。而先生子子虡跋云:绍兴辛巳,及事高宗,累迁枢密院编修。是枢院乃高宗所授。先生《挽汪茂南》(按原诗题为《汪茂南提举挽词》)诗云:‘往者绍兴末,江淮闻战鼙。’自注:‘先相公(按指汪澈)督师荆襄,招予幕府(按原句为“游首蒙招致幕府”);会留枢属,不克行。’又《跋陈鲁公所草亲征诏》云:‘辛巳壬午之间,予为西府掾。’西府,即枢院也。是枢院之迁,在绍兴无疑。”按赵翼所列举的证据,皆是最早、最直接的记载,从而论定陆游迁枢密院编修官“在绍兴无疑”,自然也较可信。不过,赵翼所说“绍兴”时段较长,因而有必要作进一步研究,以求得陆游枢院之迁的较为具体的时段。这里很值得剖析的材料是汪澈督师荆襄事。对此,后世研究者虽也注意引用,然而不仅没有解决什么问题,反而把问题弄得复杂化了。其实,汪澈曾两次受命督师荆襄。第一次起于绍兴三十一年六月己酉(初八):诏“御史中丞汪澈为湖北京西宣谕使,置司鄂州(湖北武昌),仍节制两路军马”,七月癸酉(初二),入辞赴任,而于绍兴三十二年四月戊寅(十二日)从荆襄还朝,拜参知政事(参见《系年要录》卷一九○、一九一、一九九)。第二次是在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之后:“七月甲辰(初九),以参知政事汪澈视师湖北京西”,至次年即隆兴元年五月丙辰召回。(《宋史》卷三三《孝宗一》)《宋史》卷三八四《汪澈传》亦云:“孝宗即位,锐意恢复,首用张浚使江淮;澈以参政督军荆襄。”那么,陆诗自注中所云“督师荆襄”,究竟是指哪一次?有的著作(如于北山先生《陆游年谱》等)取汪澈第一次赴荆襄,而将陆游迁枢密院编修官的时间却系于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有的著作(如欧小牧先生的《陆游年谱》等)取其第二次赴荆襄,而仍将陆游迁枢属的时间系于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按以上两说皆与陆诗及自注不符。于说之误在于“绍兴三十二年九月”这个时间不在汪澈此次督师荆襄时段之内,与陆游自注不符。欧说之误在于:汪澈此次起程督师荆襄时,江淮战事(按指完颜亮侵宋之战,时段为绍兴三十一年八月至同年十二月)已结束了八个月(此年闰二月),江淮已早无战鼙可闻,与陆诗不符。

其实,陆游之迁枢属,当在汪澈第一次督师荆襄时间内,时江淮战事紧急,故宋高宗派遣汪澈督师荆襄。而汪澈肩此重任,自然会招致贤达以参谋军事,像陆游这样坚定的主战派人物,也自然会“首蒙招致”。不过,这个时段还嫌长,为了进一步确定陆游迁为枢密院编修官的大致时间,很有必要参看另一个旁证,即陆游《跋陈鲁公所草亲征诏》(《文集》卷二九):

绍兴辛巳、壬午之间,某由书局西府掾,亲见丞相鲁公经纶庶务,镇服中外,有人所不可及者,然犹不知此诏为出于公也。后四十有三年,某行年且八十,偶幸未先犬马,获见公手稿。呜呼!公之谦厚不伐,与露才扬己者,相去何啻千万哉!……嘉泰三年五月十二日,门人前史官陆某谨书。

陆游作此《跋》时,刚刚卸掉了权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的官职,再过两天,他就要去国还乡了。陆游在担任这些官职的时候,由于修史工作的需要,得尽览皇家金匮石室之藏,故有机会见到了陈鲁公起草的《亲征诏》,因而此《跋》内容十分可信。陈鲁公即左相陈康伯。《亲征诏》颁于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初。由嘉泰三年(1203)上推四十三年,亦正是绍兴三十一年。这年的冬天,即《跋》中所说的辛巳、壬午(绍兴三十一、三十二年)间,正是南宋抗击完颜亮侵宋战争最紧张的阶段,当然也是陈鲁公“经纶庶务,镇服中外”最忙碌的时期,而这时的陆游已是西府即枢密院的掾属了。据此可知陆游迁枢密院编修官的时间至迟不会迟于绍兴三十一年冬,而其时间上限亦不会超过同年七月,即汪澈赴荆襄之时,否则汪澈也不会首招陆游为“幕府”了。

四、陆游两次召对受沮原因之分析

陆游在建安、抚州时期,有两次奉诏入对,而皆于中途受沮,未能入对。第一次是在淳熙六年(1179)九月,陆游在提举福建常平茶事任上,奉孝宗诏旨入京,行到衢州,接到朝廷诏旨:无须入京奏对,改除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第二次是淳熙七年十一月,他在江西任所抚州奉命还朝,途中于严州寿昌县的一个小江村,接到朝廷诏书:免于入奏,仍除外官。

陆游何以两次召对而两次被沮抑于途中?对此,朱东润先生认为:“这两次的事都发生在赵雄一人独相的时期。这里正看到政治斗争的内幕,同时两次无须入都的指示,也看到赵雄手腕的毒辣,他不给陆游以面对的机会。”(《陆游传》,中华书局1960年版)这个推测有一定的道理,只是太简括,这里不妨再略作引申分析。赵雄以极论恢复受知于孝宗,但其思想上有嫉贤妒能的劣根性。他的排挤张栻就是典型一例。张栻也力主抗战,甚得孝宗激赏,赵雄因此“不乐”,而对张栻“事事沮之”(《宋史•赵雄传》)。从人事关系上看,张浚父子、王炎、陆游,关系较近;赵雄则原为虞允文宣抚四川时的干办公事,又是四川同乡,赵雄由虞允文荐入朝廷,不数年而位至右丞相。虞、赵与张、王有隙,陆游亦受其累。虞允文接替王炎为四川宣抚使时,王炎的幕僚,包括陆游在内,被悉数遣散,这正是虞、王嫌隙的必然结果。这是主战派内部派系的矛盾。陆游对此是了解的,但他胸怀大度,并不计较这些关系。陆游的着眼点是抗金,只要是抗金,他并不计较由谁来“抗”。陆游在奉召出川以及在建安、抚州任上的两次奉召进京,都是奉了孝宗的特旨,是“特旨造廷”。这对赵雄来说,不能不是一种震动;且陆游不仅以诗文著名,其于抗金收复,亦如霜天睨鞲的雄鹰,时存搏击之念,其言辞之剀切,又有过于张栻,这不能不使赵雄多存戒心。凡此,都可能是朱东润先生推测陆游为赵雄所沮的根据。

但这只是“可能性因素”。更重要的应是阻力来于曾觌一伙近习权臣。这是当时朝中真正能够左右孝宗乃至整个朝廷的一股邪恶势力。此时的曾觌一伙,正是权势煊赫达到顶点之时,责逐大臣,肆无忌惮,宰辅大臣如虞允文、梁克家、龚茂良等,就是被这一伙挤出朝廷的。史浩罢右丞相,也是这一伙奸凶排挤的结果(详《宋史•史浩传》)。其他大臣凡与不合者,多遭其毒手;过去曾抵制过曾觌一伙的周必大,此时已转而低头屈服(见《宋史•佞幸传•曾觌》)。连执政赵雄也“惮抃等”(《宋史•佞幸传•王抃》),其实,赵雄也在觌、抃排挤之列。淳熙五年十月,陈俊卿以特进知建康,召对垂拱殿,曾向孝宗一针见血地指出:“臣闻诸将多以贿得,曾觌王抃招权纳贿,进入皆以中批行之。赃吏已经结勘,而内批改正,将何以劝惩?”又云:“去国十年,见都城谷贱人安,惟士大夫风俗大变。……向士大夫奔觌抃之门,才十一二,尚畏人知;今则公然趋附已七八,不复顾忌矣。人才进退由私门,大非朝廷美事!”(《宋史•陈俊卿传》,“趋附已七八”,《宋史•佞幸传•曾觌》作“十已八九”)淳熙六年夏,朱熹上疏,直言觌抃祸国,指出觌抃等“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无耻者,文武汇分,各入其门。所喜则阴为引援,擢置清显;所恶则密行訾毁,公肆挤排。”又特别指出:“陛下所谓宰相、师傅、宾友、谏诤之臣,或反出入其门墙,承望其风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过龊龊自守,而未尝敢一言以斥之;其甚畏公论者,乃能略警逐其徒党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伤,而终亦不敢正言以捣其囊橐窟穴之所在。势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复出于朝廷,而出于一二人之门,名为陛下独断,而实此一二人者阴执其柄。”(《宋史•朱熹传》)凡此,皆极其深刻地揭示了当时近习佞幸专制的黑暗政局。陆游是曾觌的仇怨之家,他早在隆兴元年就发现了曾觌一伙“招权置党,荧惑圣听”,并联合枢臣张焘与之作斗争,不幸斗争失败而被斥出京城,做了镇江府通判。(详《宋史》本传)从此曾觌把陆游视为眼中钉。而陆游则把曾觌一伙比作“九关虎豹”(《湖村秋晓》),并多次体验到了“帝阍守虎豹”(《登塔》)的厉害;他更清楚孝宗“君王虽赏《于?于》,无奈宫中须羯鼓”(《枕上感怀》)的孱弱,朝廷的大权,尽在曾觌一伙近习佞幸手中。陆游在建安任上,就为此而忧谗畏讥,如践骇机;他在离建安北归的路上,更是思虑重重,走到衢州,越发感到前途难卜,竟不敢再前进了,只得写了一本乞准奉祠的奏疏,即向朝廷请求赋闲,不干实职了。陆游决不会像某些士大夫那样,为一官半职而奔走觌抃之门。而觌抃一伙也决不会因为陆游请求奉祠而停止对他的迫害。而这种迫害,在当时最现实、最直接的,便是不让陆游与孝宗见面,切断他与孝宗的直接联系,从而使他无法向孝宗陈述政见、抱负,进而使他处于报国无门的绝境。因此,陆游的这两次召对均告破灭,从中干扰破坏者,极可能是曾觌一伙。至于当时的赵雄,自顾尚且不及,恐无暇去迫害陆游了,他勉强支持到淳熙八年八月,竟被曾觌一伙挤回了四川老家,知泸州去了。

五、谁令骑马客京华

淳熙十三年春,在山阴故乡蛰居了五年多的陆游得到朝廷的任命,以朝请大夫权知严州军州事。这里的“权知”,并非“暂代”的意思,而是正式命官。这是宋代官制的特殊产物之一。《宋史》卷一六七《职官七》载:“宋初革五季之患,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以留之;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即民政焉。”这是宋太祖赵匡胤在搞“杯酒释兵权”的同时而进行的加强中央集权的另一措施,委派朝中文官到州郡出任军政长官,任期三年,考满调动职务,使有野心的地方大员来不及形成割据势力。按照当时的规定程序,知州之类的外任官员,赴任前要入京“陛辞”(向皇帝告别,听取教训)。陆游在上任之前,入京陛辞,在临安写了一首很有名的诗——《临安春雨初霁》: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从这首诗所点缀的幽静深邃的意境,便可想见陆游当时宁静的心理状态,可见他对这次任命并没有特别的激动。经过了半生的坎坷,特别是这次山阴故乡的长期蛰居,他对骇机莫测的官场,对“薄似纱”的世味人情,甚至对红尘喧嚣的闹市,都看透了;倒是镜湖的短棹沧波,给了他许多安慰。所以,朝廷给了他一个权知严州军州事的差使,反而使他有一种“强著朝衫弃钓蓑”(《延和殿退朝口号》)的感觉。

值得注意的是这首诗的开头两句,在“世味年来薄似纱”的世态下,究竟是“谁令(读平声)”陆游“骑马客京华”的呢?这是我所能见到的《陆游诗选》、《宋诗选注》之类的注本都忽略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陆游自然是清楚的,但他诗中没有说破,也不需要说破。而作为后人的研究,却有必要稍事解说。对知州、知府这一级官员的任命,宰辅大臣的意见无疑是举足轻重的。而宋代的任命官员,实行的是荐举制,陆游的起知严州,必定是出于宰辅大臣的主动推荐,其中的关键人物可能就是周必大。淳熙九年陆游奉祠后,作为老朋友的周必大,曾致函陆游,通殷勤问候之意,函中提及陆游的仕途,有“造化困兄之仕”句,似有为之不平之意;又有“奉祠浸久,起家为郡者甚多。某身在四近,乃不及一狗监,愧当何如!旦夕试为左揆言之”诸语(见四库全书本《文忠集•书稿(卷二)》)。淳熙十一年函又云:“愿乘泰亨,早陟班列,此亦众论所同祝者。”可见周必大对陆游之仕尚属关心。淳熙九年的周必大还是参知政事,六月,迁知枢密院事;淳熙十一年六月,迁枢密使。“左揆”即左丞相。当时王淮为左丞相,梁克家为右丞相(见刘时举《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宋史•孝宗三》。淮为左相始于淳熙九年九月,至淳熙十五年五月罢,而《宋大臣年表》在这一段时间内俱书淮为右丞相,误),梁克家常在病中,而王淮位极人臣,握有大权,陆游的任职必须先得到他的首肯。从陆游与周必大的私交来说,周必大的“试为左揆言之”,当非虚语。但陆游直到淳熙十三年春才得起用,奉祠时间竟长达四年之久,可见陆游的起用还是颇费周折的,而最终能以从六品的身份(有的著作作正五品,误)知严州,畀以专城,付以名州,秩二千石,这就更不容易了,这其中有极大可能得力于已迁任枢密使的周必大的斡旋,而当时朝中对陆游比较了解的故人旧友,也只有周必大一人了。

六、陆游除军器少监的内幕

淳熙十五年七月,陆游严州任满,时年六十有三,种种不顺心,尤其是抗战无望,收复难期,乃决心离开当时那个骇机四伏的官场。故提前于四月份便呈上了《乞祠禄札子》(《文集》卷四),请求“许令复就玉局微禄,养疴故山”,而于七月初离开严州,回到了故乡山阴三山。

不料陆游的“乞祠”迟迟不报,等到淳熙十五年的九月,仍不得消息,乃再次上书乞祠,请求一份代耕之禄,并作长诗《上书乞祠辄述鄙怀》。一直到了这年的十月底,朝廷才开始讨论陆游的“差遣”问题。对此,当时处于独相地位的周必大在其《奉诏录》卷七(见四库全书本《文忠集》)中作了这样的记载:

淳熙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御笔:“陆游除郎,不致有烦言否?恐或有议论,且除少监如何?”回奏:“臣伏蒙圣问陆游可除少监如何,臣昨来与二参熟议,只是奏本人任满多日,未审欲与何差遣。陛下爱怜其才,便欲除郎;臣曾奏知,莫若令其奏事。近询众论,谓除以闲曹如驾部之类,亦足示陛下不弃才意。至如后来烦言有无,非臣所知。只与外任,亦无不可。……圣意若留陆游作少监,偶李祥现乞外任,自可令填此阙。”

这个讨论很有意思,孝宗和周必大在如何安排陆游这个具体问题上所表现出的微妙心路皆昭然可见。孝宗提出两个方案,征求周必大的意见:一是除郎官,二是除少监。但孝宗也同时考虑到除郎官会不会引起“议论”。而周必大的回答却妙得很,他说既与“二参”(时参知政事是留正、萧燧二人,见《宋大臣年表》)熟议,又“近询众论”,意见是:除郎,是陛下爱其(陆游)才,但“众论”认为“除以闲曹如驾部之类”,也同样是不弃其才。“圣意”若除少监,正好李祥请求外任,那就叫陆游去填李祥的空阙吧。至于以后会有什么“烦言”,则“非臣所知”。周必大个人提出的意见是:“只与外任,亦无不可。”经过这样一番讨论,陆游就填了李祥的空位——军器少监。

很显然,周必大是够“滑头”的了。他按照孝宗的思路说话,又假借“众论”轻轻地驳掉了孝宗“除郎”的试探性意见,然后顺水推舟,名正言顺地给了陆游一个“军器少监”,而又把责任上推下卸,与自己全不相干。至于他提出“只与外任亦无不可”,很可能是实有其意,也可能是虚晃一枪,不管孝宗采纳与否,自己总无责任。因为陆游本来就是外任官,叫他再干一任外任,谁也说不出什么不妥。在当时,郎官与军器少监虽然都是从六品的官员,但在实质意义上却大有不同。郎官可分曹治事,因此须由知府资序(资格)以上的人充任,未到这个资序的,只能任员外郎。宋代的军器少监,始置于熙宁六年(1073),由侍从官管理。元丰改制后,设监、少监各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主管监造兵器、旗帜、戎帐等军用器物,以供军用,隶属于工部。南宋又设御前军器所,分担了原属军器监的许多工作,军器监职事愈简,冷冷清清,形同虚设,变成了“储材之所”(详《宋史•职官五》)。孝宗是想任用陆游的,任命陆游知严州,就已预留了下一步晋升的阶梯;他所说的“少监”,未必就是这个军器少监,在诸监之中有实权有作为的少监职位倒也不少,孝宗无意于把一个名气甚大的陆游如此冷淡闲置。他可能没有想到,到了周必大手里,竟会既堵住了除郎的路,又顺手拾起军器少监的冷阙掷给了陆游,而且做得那样名正言顺,从容不迫,以致连孝宗也无话可说。就私交来说,陆游与周必大的关系不可谓不深,而在当时朝中当权的旧友,也就只有周必大了(详《老学庵笔记》卷一)。因此,真正了解陆游的,恐怕也就只有周必大了。周必大深知陆游是位响当当的抗金志士,而这种棱角分明的志士,早已不为朝中几乎是一边倒的主和(投降)派们所容了;陆游一旦到了重要岗位上,其抗金立场必然会有所表现,这样一来,“烦言”、“麻烦”也就必然会飞蝗般地扑来,不仅陆游官职不保,连他周必大也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连累。周必大之所以提出陆游“外任”,之所以给他一个又闲又冷的军器少监,根本考虑就在于此。在周必大看来,这对陆游、对自己都会有利无害。周必大也深知陆游对这种安排不会有太大意见,此时的陆游已把官场看透了,如果不是抗金上前线,只是在朝内朝外做个“太平官”,大小高低他都不会计较。周必大是个为人比较缓和甚至有些软弱的人,在陆游的安排上,他显然是在向主和(投降)派让步,压抑了陆游,而他内心的苦衷,也只有他一人隐忍了。

经过这样一翻安排,64岁的陆游再次进京了。《宋史•陆游传》载:“再召入见,上曰:‘卿笔力回斡甚善,非他人可及,除军器少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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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8.

[4][宋]周必大.文忠集[M].四库全书本.

[5][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清]赵翼.瓯北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7]于北山.陆游年谱(增订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8]欧小牧.陆游年谱[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9]朱东润.陆游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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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徐州)2001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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