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正龙: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对话的可能性

——西方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关系初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42 次 更新时间:2015-07-1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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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正龙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是西方二十世纪两个最主要的文论思潮,因为它们几乎贯穿了整个二十世纪,并且至今仍然有很大的影响力。这里所说的形式主义,指的是二十世纪受到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现代语言学的启发,以文学作品为关注中心,以文学语言、形式、结构为研究对象的文论派别,如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等。表面看来,这两个思潮似乎最具有异质性:马克思主义文论重视文学的社会性质与社会功能,形式主义文论看重文学的自身特性。但是,这只是问题的表面,正如美国学者厄尔利希所说的,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苏联的文学论争中,“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便是核心问题。”①英国学者托尼•本尼特也注意到,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话已经发生并且卓有成效,虽然这个对话对马克思主义批评的主流影响不大。近年来,在马克思主义批评试图整合结构主义和符号学方面的一些成果时,形式主义已经对马克思主义批评产生了一种边缘性的影响。”②本尼特说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情况。自那以后,形式主义文论对马克思主义文论与批评的影响日益显著。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之间的冲突、对话与融合是二十世纪西方文论中最值得注意与深思的现象之一。具体表现为,在二十世纪中前期,在马克思主义文论与俄国形式主义、新批评之间,二者以冲突和对立为主,但在卢卡契、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和部分俄国马克思主义文论家那里,也出现了与形式主义对话与结合的尝试,到二十世纪下半叶,马克思主义文论与结构主义文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转折与调整,走向多方面的对话与结合。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的关系的演变历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的俄国,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解释文学现象的文论派别与形式主义产生了论争与冲突。形式主义以语言与形式界定文学的特点,坚持艺术结构本身的非社会性,而马克思主义文论将文学视为一种社会现象。这就产生了两种艺术观念的冲突。托洛茨基在《文学与革命》中,批评了形式主义的基本艺术主张,如陌生化概念是与脱离现实联系在一起的。但他承认,艺术创造包含了“根据艺术的特殊法则对现实的扭曲和变形”,在文学批评活动中,“一件艺术作品,首先要根据它自己的法则,也就是艺术的法则来判断。”所以托洛茨基认为,“形式主义方法如果被限制在合法的领域之内,可能有助于阐明文学形式的艺术的和心理的特性。”③这暗示了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马克思主义文论的补充。由此也见出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看待文学立足点的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是文学的根本属性,同时也承认艺术形式作为文学自身法则的重要性;而形式主义关注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特殊性,坚持把文学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进行区分,认为文学和文学形式本身具有自足性。按照对形式主义持批评立场的巴赫金的说法,“形式主义者的区分特点的倾向与马克思主义的倾向是完全对立的。他们把区分特点设想为对某一意识形态领域的隔离,与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的一切别的力量和能量的隔离。他们把特点、独特性设想为对一切别的事物的保守的和敌视的力量,也就是说,他们不是辩证地理解独特性的,因而不能把独特性与社会历史生活的具体统一体中的生动的相互影响结合起来。”巴赫金认为,“每一种文学现象(如同任何意识形态现象一样)同时既是从外部也是从内部被决定的。从内部——由文学本身所决定;从外部——由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所决定。不过,文学作品被从内部决定的同时,也被从外部决定,因为决定它的文学本身整个地是由外部决定的。而被从外部决定的同时,它也被从内部决定,因为外在的因素正是把它作为具有独特性和同整个文学情况发生联系(而不是在联系之外)的文学作品来决定的。这样,内在的东西原来是外在的,反之亦然。”④不过,在巴赫金将对文学的外部考察与内部考察结合起来的做法中,也包含了对形式主义内在研究法的某种肯定与借鉴。

其次,如同巴赫金所说,马克思主义重视文学的历史性或历时性,而发端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形式主义注重共时性,这也是一个争论的根源。托洛茨基声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解释某种艺术倾向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何以产生以及如何产生的原因。”⑤后来,新批评派的韦勒克承认这一点是马克思主义批评与形式主义批评的主要分歧所在,“回顾马克思主义批评,我们应该赞扬其对以前常被忽视的文学的社会根源及含义的关注,而真正的批评很少进行这方面的系统研究。”⑥他所说的“真正的批评”其实就是指形式主义批评,而对文学的社会根源及其含义的关注正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特征。

再次,马克思主义包含了解放全人类的政治目标,显然与形式主义对独立的文学科学的追求及其客观主义研究立场不相吻合,形式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原因之一便是后者的政治诉求。新批评派的布鲁克斯说,“将美学判断与道德判断纠缠在一起会导致一个典型的困难,那就是将美学价值捆绑在道德系统上面:诗歌会成为宗教或道德的仆女,无论是在基督教徒,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其他人那里,就是这样。”⑦这方面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确难以调和。曾被视为“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阿尔都塞曾对结构主义的非政治化倾向提出批评,而为马克思主义批评的政治诉求进行辩护。他说,结构主义的总倾向是“唯理性的、机械的、尤其是形式主义的倾向。说到底,结构主义(最好还是说某些结构主义者)趋向于认为,真实是由要素随意混合而成的产物”。马克思主义与结构主义的区别不仅在于前者重视过程对结构的优先性,还在于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倾向(倾向性规律、倾向性过程的规律,等等)的概念是个关键的概念,……在倾向的概念中,不仅显露出过程的内在矛盾(马克思主义不是结构主义,不仅因为它断言过程对结构的优先地位;然而,这也还不够),而且还显露出在政治上和哲学上更为重要的东西,即倾向的特殊地位,这种特殊地位使马克思主义科学绝无仅有地成为一种革命的科学。”⑧

但是,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也有人如俄国形式主义者艾亨鲍乌姆和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巴赫金等人便认识到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有对话的可能性。艾亨鲍乌姆认为,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不是完全不相容的:前者是一种历史哲学,后者属于个性化的人文科学,即文学研究;前者研究社会变化的历程,而形式主义的文学研究主要应对的是文学形式与传统的演变。在艾亨鲍乌姆看来,关注演变过程的共同兴趣会提供二者相互结合的基础。⑨艾亨鲍乌姆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都有对文学现象作历时研究的可能性,这一点十分重要。巴赫金则对二十年代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的冲突做了认真的反省,“马克思主义者在大多数场合都承担捍卫内容的任务,但是在捍卫内容免受形式主义损害的同时,却把这一工作不合适地同诗学结构本身对立起来。随便地回避了内容在作品结构中的结构功能问题,好像没有看到这一点似的。而问题却恰恰就在这里。”巴赫金从当时的文学论争中,敏锐地觉察到马克思主义批评内容形式二分中所存在的理论间隔或裂痕。他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必须填补在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一般学说与对特殊问题的具体研究之间的空缺。”⑩即需要建立马克思主义的观念与方法和文学形式的具体研究之间的沟通与转换环节。这就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能否重新界定语言、形式、结构在实现意义中的功能,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批评得以借鉴形式主义的洞见和技术。二十世纪中前期,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是巴赫金、法兰克福学派,二十世纪后期的代表人物则是詹姆逊、伊格尔顿,而在理论上对二者结合的可能性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讨的是卢卡契和托尼•本尼特。

从方法论上看,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七、八十年代,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的对话具有多种形态:超语言学方法与社会历史方法相结合,如巴赫金的研究;社会学方法与形式分析相结合,如卢卡契、阿多诺的研究;索绪尔语言学方法、结构主义叙事学方法与历史方法相结合,如詹姆逊的研究,等等。也可以说,巴赫金、卢卡契-法兰克福学派、詹姆逊-伊格尔顿,代表了二者对话的不同阶段。

巴赫金的超语言学旨在建立一种把社会历史研究与形式结构研究相统一的社会语言观,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相结合的较早尝试。巴赫金从社会学入手看待语言现象,认为作为形式主义来源的索绪尔的语言学只是一个抽象的体系,它的最大失误在于语言与其意识形态内容的分离,必须研究语言形式交往、应用中的客观因素,“艺术表述的形式——作品,就只有在文学生活的统一体之中,在与其他文学形式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才能够理解”,所以“使形式结构主题化是十分重要的”(11)。巴赫金还将他的超语言学应用于文学研究。在《文学作品的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中,他把文学形式分为两个层面:布局形式即材料的组织属于形式的技术方面,建构形式即文学中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结合与组织属于高一级的形式,其价值在于表现内容,前者服从于后者,因此,文学形式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是“直觉地把认识与伦理融为一体。”(12)在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复调小说的研究中,巴赫金注意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注重共存与相互作用的共时性观察事物的方式同主人公们的世界两者之间的联系,该联系决定了复调小说的艺术结构和描绘人物的方法,并探讨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被压迫现象与人的意识的矛盾性、双重性的关系。尤为重要的是,巴赫金肯定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复调小说的“艺术形式所具有的解放人和使人摆脱物化的意义。”(13)这就通过他特有的超语言学建构,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分析与形式主义的语言、结构模式分析结合了起来。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受到黑格尔有机形式论的影响。黑格尔说,“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只有内容与形式都表明为彻底统一的,才是真正的艺术品。”(14)这个说法看到了内容与形式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但它将内容与形式纳入同一哲学范畴进行操作的做法,仍然假定了形式对内容的依存关系,形式在这里没有独立性,是为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服务的。所以在《美学》中,黑格尔又说,“一定的内容就决定它的适合的形式。”(15)如何转化与改造黑格尔的形式观念是马克思主义文论面临的任务。从马克思主义文论发展史看,卢卡契是较早把黑格尔的形式观念推演到文学形式与社会形势辩证分析领域的理论家。在卢卡契看来,“文学中真正的社会因素是形式。”(16)卢卡契认为,文学形式有其现实基础,摆脱不了社会历史的制约。他在分析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文学的衰退时说,“德国的生活依然是狭隘的,从政治上看是四分五裂,从社会关系上看是五花八门,从这种生活中就不可能产生再现它的真正的新的艺术手段。”小说和戏剧的形式问题和由伟大的社会斗争而产生的思想和道德冲突的结合,是某种社会情势自发的经历及其在文学上的反映,“采用什么形式,是由这些题材,是由对这些冲突艺术的加工而有机产生的,因此,就是采用形式的这种连续性也具有对艺术特别有利的自发性。十九世纪的俄国小说就是这样的,它们形式上最伟大的创新就是由于社会和艺术自觉地共同参与整个发展而有机地产生出来的。因此,即使是重新使用以前的发展倾向,也会获得超过纯主观艺术的,纯形式试验的社会和世界观的意义。”(17)社会形势的变化会提出文学形式问题。在社会转折时刻,伟大的作家会接受社会新意蕴的全部丰富性,创作出与之适应的新的文学形式。在对司各特、巴尔扎克的研究中,卢卡契揭示了现实主义注重完整性和写实性的艺术形式怎样与上升时期资本主义的社会情势相联系。但是卢卡契的形式观念还带有比较浓厚的黑格尔形式观的印记,他眼中的形式还是社会形势的某种折射或投影。而且,由于没有看到现代语言学的革命意义,他未能对现代主义艺术新的表现形式给予合理的评估。在吕西安•戈德曼的《隐蔽的上帝》中,卢卡契的上述研究模式变成了对阶级环境、世界观和文学形式之间同构关系的研究,流于简单的机械对应。

从法兰克福学派开始,西方马克思主义进一步改造了黑格尔的形式观念,形式摆脱了对内容的依附地位,被赋予了重要位置,甚至颠覆与解放的潜能。本雅明借鉴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探讨机械复制时代技术进步与艺术生产的关系,形式进步被视为艺术进步的标志之一。在阿多诺那里,“一部艺术作品的内容,归根结蒂要从它的形式来判断,正是作品实现了的形式,才为作品中产生的那个决定性的社会阶段中种种有力的可能性提供了最可靠的锁匙。”(18)阿多诺突破了黑格尔唯心主义意义上的形式观念,把它扩大为接近于本雅明意义上的技巧程式概念,认为“虽然艺术中的形式特征不应从直接的政治条件出发予以解释,但它们的实质性内涵就包括政治条件。所有真正的现代艺术均寻求形式的解放。这一趋势是社会解放的一种暗码,因为形式——各种细节的审美综合体——再现出艺术作品与社会的关系。难怪形式的解放是对现状的强烈谴责或诅咒。”(19)马尔库塞则认为,形式通过对现实存在的变形,推出了与经验现实相对立的自由形象,“现实的东西和可能的东西之间的紧张,被转化为一种不可解决的冲突,在这之中,调节要借助于作为形式的作品:这种形式即是作为‘幸福的承诺’的美。在作品的形式中,现实的环境被置放在另一维度,在此,给定现实自身表现为当下的存在。……虚构倾覆了日常经验,揭示出它的支离破碎和虚伪。”(20)这样一来,一些原先被视为形式主义策略的概念,如陌生化等,也被赋予全新的社会意义。

然而,黑格尔的形式观念终究有其无法克服的局限,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的对话,只有充分消化和整合现代语言学和形式主义文论如叙事学等的成果,才能在卢卡契和法兰克福学派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詹姆逊一直关注二十世纪语言学转向以及形式在现代主义中的作用等问题,这使他思考形式主义的共时分析与马克思主义的历时分析的兼容性问题。在《语言的牢笼》中,他指出,形式主义所追求的无止境的形式变化本身就是在历史中生成的。他在该书的结尾写道,他“将通过揭示先在代码和先在模式的存在,通过重新强调分析者本人的地位,把文本和分析方法一起让历史来检验。……在我看来,只有以此,或以相类似的东西为代价,共时分析和历史意识、结构和自我意识、语言和历史这些东西成对的、显然是无法比较的要求才能得到调和。”(21)基于对形式主义语言和结构的不完全自主性的认识,詹姆逊揭示了现代语言学到精神分析等一系列批评话语中的语言、结构、无意识等概念所蕴含的历史、意识形态因素及其与生产方式的关系。他的《政治无意识》将索绪尔的语言学、结构主义叙事学与历史方法相结合,通过共时性的叙事系统的共存、矛盾、结构等级或不平衡的发展,“把文本理解为一种社会的象征行为,理解为对历史困境所作的意识形态的——但是形式的和内在的——反应。”(22)詹姆逊的研究将文本的历史、意识形态因素的分析与语言、形式分析融为一体,剖析其转换环节和变形图景,以达致某种社会政治的判断,使“具有最特定含义的文学形式成为显而易见是充满意识形态的手段,成为社会象征的策略。”(23)历史被形式化,形式被历史化。这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进行联结的一个新的重要尝试。

在晚近文化批评的语境中,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对传统马克思主义批评过于重视经济决定的情况做了深刻反思,赋予文化和文化制品在社会活动中以更为积极的地位,并将文化批评与形式主义相结合。伊格尔顿说,“文化包括了意识形态,但它不是中性的也不是超验的实体。因此,任何名副其实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必须采取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双重视角,在尽力接受文化制品压力的同时,努力把它移植到物质条件和社会权力的复杂语境中。说得极端一些,它一方面指向形式主义,另一方面指向语境主义,它所寻找的那种永远避退的话语可能以一种寓言的方式同时讲到艺术手法和整个物质历史,叙事的转折和社会意识的形式。”(24)所以在以詹姆逊、伊格尔顿为代表的晚近的马克思主义批评中,文化、社会历史、意识形态分析与语言、形式、符号分析综合在一起,呈现为一种复杂的分析模式。

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话关系具有复杂的理论渊源与美学肌理。从理论渊源上看,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拥有共同的德国古典哲学与美学背景。连韦勒克也承认,新批评的主要理论渊源之一——席勒的《美育书简》,同时也是黑格尔美学与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主要思想来源(25)。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都包含了将感性与理性、人文价值与审美价值、社会解放与审美解放加以统一的理论旨趣与终极关怀。而就形式与社会的关系来说,形式是对现实的感知方式,不同的文学形式也是人们看待现实不同方式的反映,“在每一个世纪,艺术形式构成的方式都反映了——以明喻和隐喻的方式对形象这一概念进行解读——当时的科学或者文化看待现实的方式。”(26)而社会现实也是一种文化现实,在不同的符号与形式运作中可以产生不同的意义。卡勒就从社会现实的符号形式化方面论及了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相结合的可能性,“马克思主义批评旨在揭示一部文学作品与社会历史现实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被反映的内容上,也表现在形式的运作上。社会现实包括组织的范型,思想的类型,以及作品与其历史背景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一部作品与其历史背景的关系体现在形式技巧的使用、转化、补充一个文化产生意义的方式之中。”(27)就功能来说,形式并非外在于现实或历史,形式能通过赋予现实生活以一定秩序,把现实同外在于审美的存在间离开来,从而凸显现实的性质,因此形式的变形具有社会批判意义。“形式的作用就像一块磁铁,它通过赋予各种现实生活因素以一定秩序,把它们同外在于审美的存在间离开来。然而正是通过这种间离(陌生化),它们外在于审美的本质方可为艺术所占有。”(28)同样,形式也有抚慰或麻痹功能,这时候对形式的批评也就成为对社会的批判。詹姆逊说,“一种确定的文学形式的存在,总是反映该社会发展阶段的某种可能的经验。因此我们对情节完整性的满足,也是某种对社会的满足,它通过这样一种事件安排的充分可能,已经将自己呈现为一个连贯的整体,而且暂时与个体单位、个人的生活不相矛盾。”(29)阿多诺的大众文化批判理论、马尔库塞对单向度的人的分析,都指认了资本操控模式和与之相适应的文学形式之间的同谋关系。此外,就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来说,马克思主义文论和批评为了不陷入简单化和机械性,也需要把从经验中观察来的现象纳入一定的分析模型。上述种种情况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批评与语言形式批评相嫁接成为可能。

考察西方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的关系,我们发现,在马克思主义文论借鉴形式主义文论的三个阶段——巴赫金阶段、卢卡契-法兰克福阶段和詹姆逊-伊格尔顿阶段中,后一个阶段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了法国“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和文学形式关系等问题上对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独特改造,这一改造使得马克思主义文论超越卢卡契对文学形式与社会形势同构性的分析,将共时视野纳入历时视野之中,从而为打通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开辟了一条道路。在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是一个表象体系,“人类依赖并通过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中体验自己的行动”,所以,意识形态是人类生存条件的真实关系和想象关系的统一(30)。至于艺术,阿尔都塞认为,“艺术使我们看到的,因此也就是以‘看到’、‘觉察到’和‘感觉到’的形式(不是以认识的形式)所给予我们的,乃是它从中诞生出来、沉浸在其中、作为艺术与之分离开来并且暗指着的那种意识形态。”(31)也就是说,艺术以其特有的形式使作为个人体验的意识形态与现存的意识形态体系产生内部距离,形成了对现实的差异性认识关系。托尼•本尼特认为,根据阿尔都塞这一说法,文学“暂时拆解了意识形态链条,创造了一种开放的自由的精神空间,由此产生一种新的看待现实的态度。文学不产生革命意识,也不用科学知识取代意识形态。但它导致意识形态暂时悬置,即暂时解除意识形态的作用,形成一种对待现实的新态度和新思维。”(32)据此,托尼•本尼特提出了阿尔都塞的理论与形式主义的相通之处:它们都将文学的独特性质看成是对我们在社会、世界方面的习惯性认知的一种转化。形式主义者认为文学的特性在于将日常语言、文学方面的历史惯例等陌生化;而阿尔都塞认为文学的特性在于能够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距离,通过某种方式揭示社会历史中被意识形态所遮蔽的问题。本尼特认为,阿尔都塞在这里明显受到形式主义的影响,因为他所说的“文学以某种方式向我们显示意识形态,这种方式与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它的客观阶级作用不同。这使我们联想到什克洛夫斯基的词汇:文学能够使我们‘看到’、‘觉察到’或‘感觉到’意识形态。即文学赋予意识形态以感知力,通过‘突出’意识形态的作用,将意识形态从‘认识’变为‘看到’。文学如何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文学通过影响和暴露惯常的意识形态形式,包括先前的文学形式或戏剧形式,来做到这一点。由此看来,阿尔都塞的观点与俄国形式主义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33)即阿尔都塞从形式入手来观察意识形态在文学中表现,而形式主义的陌生化策略其实也可以进行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解读。这给我们提供了将二者进行联结的可能性。按照托尼•本尼特的上述分析,阿尔都塞的理论便成了晚近马克思主义批评联结形式主义的一个中间环节。在此我们需要补充的是,托尼•本尼特在这里其实说的是阿尔都塞把对文学的社会历史考察转化为结构考察的研究模式,对马克思主义文论和批评所具有的示范意义。我们注意到,阿尔都塞的说法启发了詹姆逊、伊格尔顿等人重新思考形式、结构和历史、意识形态的关系。詹姆逊后来在研究文学现象时,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理解为“关于结构局限性和意识形态封闭的理论”(34),把文学形式的考察与意识形态形式的考察相联系。而伊格尔顿认为,“文本通过其形式建立了和意识形态的关系,但是文本做到这一点又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得以发挥作用的特点上”,因而“意识形态内容的形式,即意识形态问题构成的范畴性结构,对文本形式有一个决定性的作用。”(35)同样把文本形式与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共时结构加以考察,与阿尔都塞的做法很相似。

纵观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关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二者的对话并不是对等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吸收与整合形式主义文论的情况居多,形式主义文论借鉴与吸收马克思主义文论的情况居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形式主义自身的封闭性之外,与形式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成见不无关系。在不少形式主义者眼中,马克思主义批评常常把历史分析简单化,疏于对内容结构转化类型及其一般规则的分析(其实,如前所述,阿尔都塞、詹姆逊甚至巴赫金等人已经成功地攻克了这一难题),而形式主义的共时研究恰恰为历时研究准备了前提。俄国形式主义本身就致力于把文学体系与其他体系分开,从事情节、结构的静态分析,而在研究文学史时,又把文学变化当成一种“陌生化”策略不断发挥作用的一成不变的机制,最终使历时性考察变成表面现象,缺乏对形式变迁的历史意识。在俄国形式主义后期,什克洛夫斯基等人曾经将形式主义与社会历史批评相结合,但做得并不成功。结构主义的情况有所不同,结构主义本身就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在使用马克思‘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个图式的语境中,一直存在着一种通过把经济、政治关系与它们所处的意识形态关系相关联来分析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企图。”(36)在某种程度上结构主义就是如此。一些结构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说法提供了一种分析社会结构及其内部要素的模式,比如列维-斯特劳斯便自称是在研究马克思关注不多的上层建筑的语言结构形式,即不自觉的社会价值系统或表意系统。他说,“我并不怀疑基础结构的毋庸置辩的优先性,我相信,在实践与实行之间永远存在着调节者,即一种概念图式,彼此均无其独立存在的质料与形式成为结构,即形成既是经验的又是理智的实体。正是对马克思极少触及的这一有关上层建筑的理论,我想试图有所阐发,……上层建筑的辩证法正像语言的辩证法一样,正在于建立起组成单元,为此必须毫无歧义地规定这些单元,也就是使它们在成双成对的组列中相互对比,以便人们能利用这些单元来拟制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扮演着观念与事实之间的综合者的角色,从而把事实变成记号。”(37)在他的神话分析中,神话被置于其他社会现象的交界处,神话模式的转变与社会的转变甚至对时间的感知等更为广泛的转变相联系,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明显痕迹。格雷马斯认为,“历史学家,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认为历史具有内在性:对他们而言,内容结构和(辩证的)转化模型是历史表现的内因;然而,要把它们讲清楚的任务仍然一动未动。在发现和描写的实践中,对模型的建构和解释混淆在一起。”而以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结构主义则通过对不同社会的神话叙事的比较,“从中抽象出种种能够说明上层建筑类型的结构,同时也是一个解释——逐步地解释各种模型以及反映在模型中的种种转化类型。”因此结构主义不是非历史的,而是在为历史研究的复兴创造条件。(38)格雷马斯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未必恰当,而他对列维-斯特劳斯的看法则是大体成立的。此外,罗兰•巴尔特在《神话学》和《S/Z》中,还探讨了资产阶级社会从广告到艺术作品把历史转化为自然的做法中潜藏的意识形态策略。这些做法虽然在成效上还不能与马克思主义文论借鉴形式主义文论的成果相提并论,却无疑展示了结构与历史相结合的学术远景。

我们对西方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从冲突到对话的演变历程做了初步的探讨。在当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论正处于一个范式转换时期,迫切需要与时俱进,开拓新的研究视野。通过分析西方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形式主义文论的对话关系,剖析其中的利弊得失,可以从中探讨社会历史研究与形式研究相统一的一般规律,为我国马克思主义文论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注释:

①Victor Erlich, Russian Formalism, The Hague: Mouton Publishers, 1980, p.108.

②(32)(33)(36)Tony Bennett, Formalism and Marxism, London and New York: Methuen, 1979, p. 96, p. 126, p. 122, p. 104.

③⑤L. Trotsky, Literature and Revolution,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25, p. 175, p. 178, p. 164, p. 178.

④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李辉凡、张捷译,漓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48页,第38页。

⑥(25)R. Wellek, A History of Mordern Criticism: 1750-1950, Vol. 6, New Haven: Yele University Press, 1986, p.98, p. 149.

⑦Cleanth Brooks, The Well Wrought Ur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vich, 1975, .239.

⑧阿尔都塞:《自我批评材料》,见朱立元主编:《二十世纪西方美学经典文本》第三卷《结构与解放》,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6页,第48页。

⑨Victor Erlich, Russian Formalism, The Hague: Mouton Publishers, 1980, p.108.

⑩巴赫金:《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李辉凡、张捷译,漓江出版社1989年版,第90-91页,第7页。

(11)巴赫金:《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张杰等译,见《巴赫金全集》第二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27页,第519页。

(12)巴赫金:《文学作品的内容、材料与形式问题》,晓河译,见《巴赫金全集》第一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34页。

(13)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白春仁、顾亚铃译,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02页。

(14)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78-279页。

(15)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8页。

(16)卢卡契:《现代戏剧发展史》,转引自伊格尔顿:《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文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4页。

(17)卢卡契:《德国文学中的进步与反动》,见范大灿编选:《卢卡契文学论文选》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97-98页,第148-149页。

(18)詹姆逊:《马克思主义与形式》,李自修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43-44页。

(19)阿多诺:《美学理论》,王柯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35页。

(20)马尔库塞:《审美之维》,李小兵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0页。

(21)詹姆逊:《语言的牢笼》,钱佼汝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82页。译文略有改动。

(22)(34)詹姆逊:《政治无意识》,王逢振、陈永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页,第41页。

(23)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张旭东编,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07页。

(24)伊格尔顿:《历史中的政治、解放、爱欲》,马海良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9页。

(26)艾柯:《开放的作品》,刘儒庭译,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27)Jonathan Culler, The Pursuit of Signs,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1981, pp. 12-13.

(28)阿多诺:《美学理论》,王柯平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88页。译文略有改动。

(29)詹姆逊:《评论之评论》,见陆梅林选编:《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文选》,漓江出版社1987年版,第751页。

(30)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30页。

(31)阿尔都塞:《一封论艺术的信》,见陆梅林选编:《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文选》,漓江出版社1988年版,第520-521页。

(35)Terry Eagleton, Criticism and Ideology, London: Verso, pp. 84-85.

(37)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49页。

(38)格雷马斯:《论意义》上册,吴泓缈、冯学俊译,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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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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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艺理论研究》(沪)2008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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