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先生说,他一生从不整人。这既是他的人生准则,也使他一生清白。我想他不整人的品格,比之他的其它品格,如“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革命家”等等,要朴实得多,崇高得多,也更有历史意义得多。
因为作为人,不管观点如何,思想怎样,首先要学会做人。不整人,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它体现一种善良,一种对人的尊重,一种非压迫强暴。至于理想,主义等等,如果不能建立在尊重人的根基之上,就很值得怀疑。人是最高正义,所以不整人高于“理想”或“主义”。
历史上整人的酷吏,大多无人性。面对被整人的痛苦,往往得意狞笑。报纸上曾有一张文强的照片,一脚踩着罪犯的头,一手打电话向上级邀功,其得意的心态跃然于照片上。可踩头,难道不是一种犯罪?那怕踩的是罪犯的头!罪犯有罪,当由法律处置,所谓“罪刑法定”,此之谓也。但罪犯仍是人,能打他,羞辱于他,踩他的头?打击犯罪正是为了张扬人性,以毁灭人性的手段去打击犯罪,则无法显示打击的终极意义。这张照片拍于他的办公室,想来是摆拍。是他有意拍之以示人。
摆拍说明什么?一,文强无人性,不知尊重人包括犯了罪的人是做人的起码要求。摆拍说明他还不知人性为何物,恬不知耻把暴行当光荣。二,社会和舆论无人性。发表照片是想震慑罪犯,但宣扬的是对人的暴力和非人性。宣传者在潜意识中把打击犯罪看作高于人性,并不理解打击犯罪的终极意义。社会则因阶级斗争的长期流毒昏昏然。三,体制无人性,文强是以残暴的面目向体制邀功。破案和抓到罪犯当然是功,但他以踩头来表功,说明体制更喜欢无人性暴力镇压的威吓,破案和抓到罪犯反而成为其次。一个以暴力而不是以法制来维系的政权,需要这样无人性的打手。
刘瑜最近有篇文章,谈到那些喜欢打人的暴徒时,她的好奇多于鄙视。比如,她在探究,把倪玉兰打成残废的人,看到倪玉兰行动困难时,心理是怎么想?其实这还是高看了暴徒和酷吏。能够奴役他人,包括打骂他人,可以显示自己高人一等。你不可以打他,他可以打你,他打了你,你还无法反抗,虚荣的心理便得到满足。
王文军踩着周秀云的头发,傲然四视,他心里压根儿不会想着周秀云难受不难受,会不会死,而是在展现他的强大和与众不同。狱卒喜欢打犯人,也不完全是要执行狱规,因为打人可以显示他高你一等。如果狱卒把自己看成与犯人平等,只是执行狱规,他到那里去显示他的威风?“平庸的恶”之所以不能完全宽恕,在于执行命令的很多作恶者,没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其实包含着他个人显示自己威风的因素在其中。
文强整人往上爬,却又被王立军整,成了王立军制造“政绩”的牺牲品。当王立军又被薄熙来整时,王立军逃进美领馆请求庇护。据说美国拒绝他的庇护请求,是因为美国政府认为,王立军就是一个整人的人。他在“打黑”过程中刑讯逼供还少?作为一个以尊重人和人权为价值取向的政府,它宁愿花大力气救助陈光诚,却不愿庇护一下王立军。因为陈光诚没有整人,而王立军整人。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不心惊”,我想最大的亏心事是整人。土改时打地主,那些有血债的,强横霸道的,往往下场更惨。挣了钱买个地,有了地出出租,算不上什么。但以霸道行事挣钱。难免激起众怒。那些以整人为能事的人,可能也光鲜,也威风,也荣华富贵。但他必须依靠某种权势或暴力来支撑,一旦失去这种支撑,就会变得狗屁不如。同样是贪官,同样是失势,如果一生整人大多,带来的就是一片喊杀之声,比如周永康。而那些只是贪钱,整人不多的人,即便坐牢,灵魂也更安宁。
一个位高权重的当权者,如果运用权势,大面积的整人,不仅为被整的人所不容,需用重重武力来保护自已,还为现代国际社会所不容。比如波尔布特。此人杀人无数,已无人性,但他也无时无刻不处于惊恐之中,无时无刻不在绞尽脑汗想办法保护自已。他无法融入社会,一刻离不开暴力保护,还不敢离开山头(国家)。做人做到这份上,即便荣华富贵,有何意思?反观民主国家的官员,不整人,还保护人,即便退位,何来恐惧?
现在有人说要为“四人帮”平反,我想单是因江青迫害孙维世致死,四人帮就永无翻身之日。我们常说案件要经得住历史捡验。那些侵害人权的,历史就永远不可能为他翻案。江青表面上是主张社会主义的,这是一种思想,对与错说不定,也许这种思想将来证明是正确的,但她决不会因为思想正确而不是“恶”人,因为她害了人。人类再发展几百年,几千年,只要去害人,永远都是罪。
通过整人得到的荣华富贵,是失去良心的、伴随恐惧的、依靠暴力或权势支撑的。这样的荣华富贵,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