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人权法治民主》一书编辑说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02 次 更新时间:2015-03-3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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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广州大学硕士生导师刘志强教授所编《人权法治民主》(法律出版社出版)一书的编辑说明,刘志强教授授权本网站发表。


私衷以为,历史学与法学都是规范学科,只不过是历史学是凭借史学价值与规则对过去事实的规范,而法学却是用现行规则对当下事实的规范。当然被告的缺席与在场直接影响或决定了言说者的立场与态度。就学术而言,编者总以为从史学角度去考察问题,比起从理论到理论的论述要来得经验和实在。历史是大箩筐,须运用交叉学科知识,围绕问题前后左右包抄才能接近真相,何况以问题为中心可以破除人为的学术分野。就此而言,史学的训练不仅可以考察问题的前世今身与来龙去脉,更在于不为现实所遮蔽。很多问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让人看得更清楚一些。从这个意义来说,近代中国的人权史的梳理与分析,显得尤为重要,也使得学术变成厚重起来。

现实的无奈,总逼使人不时回望过去,以期在诡秘的历史中寻找一些现实答案或思考,当然探究历史目的还在对当下的抒怀。编者的学术路经就是如此。编者在1994年攻读硕士期间选择以梁启超宪政思想为主题,流质易变的任公,其宪政思想的火花被他时而开明专制,时而国家主义所浇灭,与其说是宪政思想,还不如说是他的共和、民主思想更为贴切一些。殊不知,宪政问题是以限制国家公权力为手段,旨在保障人权。如果没有把握这两个要点,所谓任何宪政问题都是挂羊头卖狗肉不通之论。编者不时在想,近代中国宪政问题在救亡与富强的国家主义旗帜下,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阐发和解决。因此之故,编者于1999年攻读博士期间以罗隆基人权理论为选题,开始了我对宪政问题目的的研究。从宪政选题而人权选题,不仅反映了我研究旨趣的延续和视野的拓展,更体现了我们一代人对人权的寄望,因为宪政最终目的在于人权的保障。在人权禁区解封之前,编者选择这样一个选题来从事研究,确非易事,不是文章发表不了,就是书籍出版不了,原因是“不合时宜”。编者私衷以为,作为一个学术人,做什么事贵在坚持,不畏浮云遮望眼,应体现一点学者的担当与良知,哪怕有代价也是从事人权研究应该付出的成本。

如今我国学界关于人权、法治、民主研究领域,大多移植西方理论。殊不知,西方这些理论来源或总结于西方的实践。按照休谟的的经验主义,知识来自经验,脱离“语境”的知识概念辨析、法律条文文义解释和逻辑分析都不会带来新知,只有将法学概念、法律条文和它们适用于具体情形的推理过程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才可能形成新的知识。[①]编者以为,用西方理论来指导中国的实践,犹如隔空打牛,毫无针对性。我们应该研究中国问题,如果我们翻检历史,以近代中国人权史作为视角,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间,民国学界发表人权宪政文章,不知凡几,翻看这些久违的旧报刊文章,感慨系之,七八十年前先辈讨论过的话题和问题,到现在仍然没有解决,有些问题还倒退了,如何不让人感到心情沉重。如果以言论自由等问题来考察,今天比起民国期间,不知进步在何处?其中,关于罗隆基阐释的人权、法治、民主理论,则是针对中国问题的理论构建,考察罗氏这些文章,他倡导人权,主张法治,践行民主等思想,至今仍透视着光芒,具有跨越时空的穿透力,尽管或有所不周全。但他的思想决定了他的高度。遗憾的是,这位一生追求人权理想的斗士最终还是以悲剧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在中国人权史上值得玩味!然而,历史不能以成败论英雄,也并不能以此判断真理与谬误,更不意味着罗隆基的人权与法治政治主张没有意义。很多理论的价值,需要以相当长的历史岁月才看得清楚。人权是法治的明珠,法治的真谛是人权。[②]从现代性来说,罗隆基有关人权、法治、民主的理论,对构建当代中国的法治之路,至今仍有深刻的借鉴意义。

一、本书作为研究罗隆基人权理论的副产品,在此期间,编者收集了罗隆基七、八十篇政论文章,一直想汇集出版未成夙愿。法律出版社的高山编辑,闻言鼎力促成本书出版,谨此特别感谢他的慧眼与勇气!为了不忘却的记忆,我决定从收录的罗隆基在民国期间发表的政论文章中特挑选其精华文章32篇,以罗隆基论人权、论法治、论民主作为论域,汇三辑为一册,以期帮助读者了解那一段历史。本书的选文以现实关怀为目的,并激发读者思考罗隆基提出的问题为原则。须说明的是,本书每一辑下提出一个主题:论人权,对应的是,人权是什么;论法治,对应的是,法治是什么;论民主,对应的是,民主的意义。在每一组论文前撰写一个导读解题单元,解读每一组论文的主旨与评论,以期有助于读者把握罗隆基论说的要旨和相关问题的背景。与此同时,在每一组论文后,附陈延伸阅读单元,举要与该组论文的相关资源文献。引列的文献或为罗隆基其他原著,便于读者深入探微取精。或举列其他同时代相关人的研究成果,便于读者知晓与该文相关的历史场域或思想脉络,以期读者按图索骥,追查拷问。延伸阅读之文献,以精要为主,不求全备,意在提示读者研究之相关资料。

二、本书选录罗隆基政论文章的具体语境。罗氏论人权、论法治、论民主这三组文章,主要刊载于《新月》月刊、《独立评论》、《自由评论》、《今日评论》、《宇宙旬刊》、《民主周刊》等刊物上,时间跨度为十六年。罗氏发表这些文章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针对当时法治不昌,国民党假借训政之名,揭露其一党专制、领袖独裁之实,国民没有人权的现状。罗隆基以笔代枪,阐发了他对人权、法治、民主具体的看法。本书列举这些罗氏文章,意在透视罗氏对这个国家制度层面的思考。编者通过研究认为,罗氏思想精要体现在:人权是国家存在的目的,法治是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民主是国家议事的规则,而宪政则用法治与民主方式约束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三者统一于宪政之中。编者认为,罗氏这种思想是切中了现代政治之要津。展言之,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基础,以法治为核心,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在宪政国家中,民主与法治如同一体两面,在宪政体制下共同起到约束国家公权力来尊重与保障人权之目的。也就说人权、法治、民主涵摄于宪政体制之中。罗氏这些思想,略微不足之处的地方是,没有体察到,法治与民主,民主与宪政有时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尽管如此,法治与民主,民主与宪政,在价值取向上各有侧重,在现当代政治发展中,它们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宪政以民主为基础,又使民主法治化,而法治的实施,又依赖于宪法权威和宪政体制的确立。在宪政体制条件下,宪法以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使法治得以真正实现,进而为民主政治的运行提供人权保障之最终的目的。翻检罗氏振聋发聩的宏文,让后人意识到历史的魅力在于启示当下的现实。

三、本书第一辑选文是论人权,主题是:人权是什么?选录了罗隆基《论人权》及相关文章8篇。选录了罗隆基《论人权》以及相关文章8篇。这组文章,罗氏主要针对1929年上海特别市党部陈德征提出的“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以及国民政府发布的“保障人权”命令有感而发。文章刊载于《新月》月刊等刊物上,时间集中在1929年至1931年间。其中《论人权》是罗氏人权理论的总纲性文章,系主打文章,而《人权不能留在约法里》、《我们不主张天赋人权》、《“人权”释疑》则是罗氏与学界商榷的文章;《告压迫言论自由者》、《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我们要生存权》则是罗氏从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生存权等论述人权的具体权利的文章。

四、本书第二辑选文是论法治,主题是:法治是什么?选录了罗隆基《什么是法治》及相关文章13篇,这组文章主要针对国民党的“党在国上”来立论的,刊载于《新月》月刊、《自由评论》、《今日评论》等刊物上,文章时间集中在1929年至1940年间撰写的。其中,《什么是法治》是其主题文章,其他如《我对党务上的“尽情批评”》,《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我们要财政管理权》,《约法与宪法》,《对训政时期约法的批评》,《训政应该结束了》,《国人应注意宪法草案》,《国民大会的组织法与选举法》,《期成宪政的我见》,《五五宪草之修正》等文章则是从各个角度阐释法治的要义。

五、本书第三辑选文是论民主,主题是:民主的意义。选录了罗隆基《民主的意义》等相关文章11篇,这组文章中,罗氏前期文章主要针对《独立评论》上蒋廷黻、丁文江等人反民主潮流提出的“独裁”建国论有感而发,后期文章主要针对“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争论有目的性提出“中间路线”的见解,这组文章主要刊载于《民主周刊》等刊物上,文章时间跨度于1935至1945年间。其中《民主的意义》是其主打文章,而《政治的民主与经济的民主》,《我对中国独裁政治的意见》,《对现政治的几个批评》,《民主与独裁之理论的比较》,《中国目前的政党问题》,《政治的民主与经济的民主》,《中国需要第三个大政党》,《中国民主路程遥远》,《中国的政治前途》,《为国民党借箸一筹》,《八年来中国民主的动向》则是罗氏的分论。

六、本书均附刊相关图像,或为罗隆基及相关人物的照片,或罗隆基原文手稿,期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罗隆基的风采,并增进读者的兴趣。

七、本书末附有延伸书目一篇,精审举列、推荐与罗隆基这三组论文相关的文献,以期读者把握与理解罗氏原文的前后左右的语境与问题意识。

八、本书选文全部来自于最原始的第一手资料,在每一篇文后均会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本书每一篇文章的排版、标点符号、批注均按照原文作者的排版来编排。原文如有错别字,或看不清之处,编者会以【   】号来标明,并在其中以“编注”提示。

九、本书之纂辑,是从罗氏大量的文章中精选而成,大凡选录、分类、排序,容或见仁见智,文献人工誊抄、查核、清校编印,琐繁匪易,难免错讹误失。敬请读者与方家多加指正。


[①]方流芳:“法律人为什么容易学坏?”,《律师文摘》2012年第4辑(总第48辑)。

[②]徐显明:《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代序)——一种人权史的解释》, 载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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