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里并没有诞生一个新‘全新的中国’。国家不会新生,只会演变。”濮兰德(JohnOtwayPercyBland)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从结构上看,他们并没有改变自己的特性,政治属性和中国官员的秉性并未改变。”
这是1912年的12月,离武昌起义已超过两年,清帝也已逊位。“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国的觉醒”的惊呼充斥在世界媒体上。人们着迷于这样一个戏剧性的时刻——古老的君主国突然迈进了共和制,民主的呼声压过了漫长的专制。
但对于濮兰德,这欢呼是浅薄的,中国的改变是表面的、甚至只是字面意义上的。很少有人比49岁的濮兰德更有资格评论中国的转变。自从1883年来到中国以来,他做过罗伯特?赫德的私人秘书,担任过《泰晤士报》的记者,他被授予过清王朝的四品官爵,而在1910年与人合著的《慈禧太后治下大清帝国》则一出版就被视作是理解中国的最佳著作。
他认定:“现在的中华民国并不是美国人理解的真正共和国,有效率的共和政体并未建立起来。目前中国所呈现出的安静,绝不是由于中国民众对政治状况表示满意。大多数中国人对共和制根本就没有最起码、最基本的理解。”
不到四个月,濮兰德在纽约的悲观论调,在上海的沪宁铁路车站得到再明确不过的确认。1913年3月20日晚10时45分,年仅30岁的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遇刺身亡。
而在此前,新生的民国似乎还充满了希望。1912年的年底,各地国会大选如火如荼,国民党与共和党角力选票。双方之间,为了获得议会胜选,招数出尽。最终结果,还是更具地方实力的国民党系赢得了大选,在国会中以绝对优势胜出。宋教仁随即从湖南至上海,沿途发表演说,阐明政纲,一再申述组阁之雄心壮志。
宋教仁的雄心来自于他对于共和国的政治理念的信任。按照1912年修订的《临时约法》,国家元首(总统)实际上仅是象征性的最高领袖。也就是说,袁世凯尽管在1912年取得了总统之位,但仍规范在《临时约法》铸就的牢笼之内。如果一切按此逻辑,1913年在国会选举中大胜的国民党,势必将获得组阁权。从1912年南北妥协商定成立共和国,至1913完成首届国会大选,从而实行责任内阁制。一年多的时间,这个共和国创立的故事,在枪声中戛然而止。
随着宋案中主谋青帮首领应夔丞与国务秘书洪述祖往来秘电的公布,案件变得扑朔迷离,直接牵扯到国务总理赵秉钧与总统袁世凯。以黄兴为代表的国民党法律派,当时试图诉诸常规的法律手段解决宋案,但赵秉钧拒绝出席上海的听证会。随后,一般性法律手段也就没有能力审理这一案件。宋案进入了死角,它从一桩未有定论的刑事案件,迅速演变一场政治危机。它导致国民党与北洋派之间的裂痕不断扩大。1912年,这两个中国最具实力的政治派系通过妥协与合作,完成了三届内阁的组建,度过了层层政治危机。两派之间的合作空间,被极大地撕裂了,双方之间的对抗性不断滋长。
紧随宋案之后的,是1913年“善后大借款案”。此案仍与《临时约法》设定议会主权相关。为解决辛亥革命及之后的财政紧缺,袁世凯政府绕开议会,单方面向四国银行借款。事情泄露之后,议会中国民党一系力量极为不满。借款,是政府解决时局的迫不得已,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是,绕开议会的借款本身又是违反宪法的。
1913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9月,国民党败,二次革命失败;10月,袁世凯获选正式总统。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宣布解散国会,将议员资遣回籍。2月28日,袁世凯又下令解散各省议会。
暗杀、政争、内战、解散国会、单方面立宪,民国政治急速脱离1912年政治大妥协的轨道,民初鼎沸的议会政治与政党活动,如昙花一现。这失败不仅是袁世凯、孙中山、宋教仁或是中华民国、北洋派系、国民党的失败,它似乎也是一个政治理念的失败。
二
在1894年在檀香山创兴中会,孙中山明示要“创立合众政府”,并称兴中会会长为“伯理玺天德”(president)。尽管兴中会没有明确提供创建共和制国家的意向,但在制度设计层面,是以美国共和制为旨归的。孙在1895年与日本领事的谈判中,再度陈述,革命成功之后将“使两广独立为共和国”。在这个意义上,孙对于革命之后的政治构架,是模仿美式联邦制共和国。
在1903年出版的、风靡一时的《革命军》中,邹容出版高呼“中华共和国万岁”。而在晚清越来越激烈的革命情绪中,“共和“变成了最响亮的口号,变成了这个时代流行的名词崇拜的一部分。
辛亥革命之后,“五族共和”等观念经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宣言》与《清帝逊位诏书》共同阐发,广泛传播于报纸杂志的。这一点,也可以从民初国旗的制定上看得更为清楚,明初国旗,为五色旗,旗面为按顺序是红、黄、蓝、白、黑五色横长方条,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
主导政权的武人——北洋军阀固然对于共和体制及其操作缺乏了解,知识界同样对于什么是“共和”也并不清楚。
在这种意义上,民国初年的中国精英们,一定对于约翰?亚当斯的感慨深有共鸣、又倍感疑惑。如果他们知道自己一心想模仿的美国制度的建造者之一到了19世纪还在感慨,他“从不清楚”共和制到底是什么,而且还认为“过去没人知道,将来也不会有人知道”,共和制可能是指“任何事物,所有事物,或者一无所指”。
不过,对于行动者而言,定义从来不需要过分清晰。当18世纪末的美国人大声喊出“共和”,他们用此来针对英国人“君主制”,他们还努力让自己与追随者相信,这两种体制适合与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群,拥护君主制的人喜爱安宁与秩序,而支持共和主义的则热衷于独立与自由。
这简单化的划分,适合于革命时的情绪。同样的,当晚清的革命党人推崇“共和”时,他们主要针对的是清王朝的君主制。倘若清廷代表着专制、腐败、无能、满人的权力垄断,“共和”就代表着一个有广泛的政治参与、法治的、多民族共存的新政治体制。这其中也有着强烈的功利主义需求,这种新政体能增强国家力量,洗刷民族屈辱。
但如何将口号转化成现实,舆论宣传转化为一种政治实践,却需要复杂的程序。它不仅来自于一小群体政治与知识精英的观念,也来自于不同社会力量的响应。但就像濮兰德所悲观的语言,这一切尚未发生。在结构上,袁世凯的中国仍延续着慈禧太后的中国。
三
一百年前的1913年,是足以改变近代中国,完成新创共和国的一年,但恰在这一年,所有正面的力量,全部被历史甩出了。中国历史走向了另一条道路。
从更广阔的视野出发,检视20世纪初试图转向共和政体的国家的动因,我们可以发现,除了因为贸易增长,欧洲各帝国的领土扩张所带来的外部压力之外,一个新知识分子共同体在各国内部迅速成长。城市的繁荣扩大了政治讨论的公共空间,书籍和学院教育的普及使得更多的人能够接触到关于外部的知识,因为贸易而迅速发展的交通运输不仅带来了全球各地的货品、货币和书籍,还把热心求学的年轻人带向更加广阔的世界。这些年轻人在海外聚会、结社、组党,形成与他们国内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和身份认同。这些历史现象使得一种新型的社会生活开始在欧洲以外的地方出现:这种社会生活是基于某种哲学原则的,为了完全参与这种社会生活,个人必须剥离他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和经验,向着某种预设的目的努力。
这和旧制度之下的社会结构是对立的:在旧制度下,个人是以其职业和社会地位组织起来的,职业的高下贵贱,形成了权力分配的结构。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为旧制度下的社会结构提供了准确的描述,社会关系可以被简化为阶级关系;而现在,这个知识团体是启蒙式的,是纯粹基于思想的。20世纪共和制度的设计者和实践者们,无论是在土耳其、俄国、德意志帝国、还是大清朝,都深刻地受到这种思维与现实的影响。对他们而言,共和并不意味着实际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个人对公共事务有实质上的主权,而是意味着一个政治系统,在这个系统下,个人得以享受抽象的、思想意义上的平等——革命者要一个柏拉图的“共和国”。
辛亥革命之后建立的共和所遭遇的危机与它的起源直接相关:这是一个新知识分子共同体——一个“哲人社会”的参与者们建立的共和国;她一方面需要迎接根深蒂固的旧制度的挑战——在1913年,旧制度的阻力来自于皇权、军队和地方的官僚政治;另一方面,她也需要和建立在政治机构上发展出的共和模型努力调和——在1913年,这意味着以英国的国会制度为楷模的君主立宪。中华民国这个早产的共和国的缔造者们,既没有实力为旧制度颁发死亡证书,也无法迅速让共和政治的参与者统一签署她的出生证明。
一个湖南的进步青年在1911年革命爆发后剪去发辫,加入了当地的革命军队,事后回忆他当时对民国的期望时,他说他希望要一个孙中山当总统、康有为当总理、梁启超当外交总长的民国。这种混合了知识憧憬、旧制度和机构民主的共和愿景似乎是当时许多人的期望:1912年2月16日,旧金山的中华商会在得知袁世凯被选为总统之后,一边准备庆祝新生的共和国的诞生,一边准备着孔子诞辰2463年的庆祝仪式。而1913年的一系列事件,不仅仅击碎了初生的共和国的政治前景,不仅仅打破了宪政民主在民国建立的希望,更粉碎了哲学社会和旧制度的调和的希望。在此之后,那个叫毛泽东的湖南青年在北京加入了“哲人社会”,希望以主义改造中国;旧金山的中华商会则又开始接纳革命失败的流亡者们;本来就对共和毫无信念的新总统,则对所有的共和机构越来越缺少耐心。
失败的革命派在1914年一方面走上了拙劣仿效北洋的道路,另一方面则是继续在现实里强化他们的抽象共和理想,搁置了对于民主机构、民主程序、宪法约束这种种手段的关注。孙中山组中华革命党,不再侧重五权宪法,而将革命分为军政、训政与宪政三个时期。孙中山“统率新旧同志”谋第三次革命,“务以武力削彼暴政,先破坏而后建设,敷施方云顺序”。在孙看来,非常时期的革命,走宪政道路以遏制北洋集团,实属与虎谋皮,必以“武力”才有效。为使革命组织更为有效,中华革命党在《章程》中强调,“总理有全权组织本部为革命军之策源”、“本部各部长、职员悉由总理委任”、“凡进本党者必须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而图革命成功为条件,立约宣誓,永久遵守”。孙文党魁独裁,日后曾数度解释特以革命自期的基本原理:我这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也可以叫做“孙文革命”,所以服从我,就是服从我所主张的革命。服从我的革命,自然就是服从我。
革命党中的另一个巨子黄兴对孙中山之革命路径,颇有不满,曾讥讽此为“以人为治,羡袁氏之所为”。黄克强的话一方面指出了革命党统治手段上越发独裁的倾向,另一方面,以孙中山为中心的革命派的转化无非是哲人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哲人社会需要高度的共识、统一的目标作为其思想针对的敌人,当君主制被辛亥革命打倒之后,他的目标是重塑中国社会的种种更为微妙的结构。为了与其种种的敌人做出区分,哲人社会必须收缩,必须从包容接纳一切边缘势力的联盟变成雅各宾俱乐部。这也是20世纪的土耳其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内在的共通之处。
1913年年底,一个军政集团挣脱出了牢笼,另一个竞争对手随后也开始按照自身的历史逻辑继续演化。共和国议会政治的机构和原则,双方都抛之脑后,一个军政集团固然相信枪杆子握有政权,另一个孱弱对手同样只相信枪杆子里出政权。
梁启超在面临共和和君主立宪政体是革命还是改革的选择时说,“法兰西自1793年献纳牺牲以后,直至1870年始获飨者,犹非其所期也。今以无量苦痛之代价,而市七十年以来未可必得之自由。即幸得矣,而汝祖国更何在也?”这番在辛亥革命还未开始、共和尚待建立时发出的感慨,没有被人记取,而是一语成谶。一百年前的1913年,是足以改变近代中国,完成新创共和国的一年,但恰在这一年,所有正面的力量,全部被历史甩出了。中国历史走向了另一条道路。
距离宋教仁的遇刺已经一个世纪,而我们很难说,我们对于“共和”的理解加深了。一个世纪前的梦想仍旧是梦想,而它的困境与挑战,似乎丝毫没有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