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志:二十世纪考古发现与《诗经》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75 次 更新时间:2015-02-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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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志  

近百年来,地不爱宝,出土文物甚丰,每每引起中外轰动。择其大者言,先后有商周甲骨鼎彝、敦煌遗书、甘肃武威汉简、山东银雀山汉简、湖南马王堆西汉帛书、河北定县西汉简、安徽阜阳汉简、湖北郭店楚简等稀世之珍重见天日。众多或久已亡佚或世有不同传本的竹简帛书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丰富绚丽的古代文化世界,从根本上扭转了我们对古书的认识和对于学术史的把握,为古代历史、语言、文字等多个学术领域的研究打开了新的局面。《诗经》作为上古时期一部极为重要的典籍,其研究也因诸多考古文物的发现而得以深化与改观,可以说,《诗经》研究在二十世纪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我国古代遗留下来的大量典籍,由于年代久远,时世多变,屡经翻刻转抄,多有鱼鲁亥豕之文,又或于流传中散乱破损,字迹模糊难辨,今人所见已远非其原来面目。孙诒让曾对古书致误的原因作了精辟的概括:“复以竹帛梨枣,钞刊屡易,则有三代文字之通假,有秦汉篆隶之变迁,有魏晋正草之混淆,有六朝唐人俗书之流失,有宋元明校椠之羼改,逵径百出,多歧亡羊,非覃思精勘,深究本原,未易得其正也。”(《札迻•自序》)[1]古籍行世,口耳相授,辗转传抄,难免讹误衍脱,又世人或不明古书文法字例,为求通解,凭意妄改,明人乱改古书而古书亡,已是众所周知之事,后人览读所得,甚或大谬于古圣贤之初衷。上天嘉惠学人,文物可资利用。考古发现的文字材料有的是未经窜乱的古代文献,如殷墟甲骨文与商周铜器铭文,有的虽是抄本,但因其抄写时间接近原书成书的年代,比现存的各种本子都古得多,更多地保留了古书的原貌,它们在校勘学上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我国历代学者都很重视考古文物发现,屡屡据之校读传世典籍。从西汉时于孔宅壁中发现古文经,时人以之参校今文经,到西晋时学者整理汲郡战国古墓竹书,其后学人以汲冢《纪年》纠《史记》之误,千百年而下,唐颜之推、宋王应麟、赵明诚、清王懿荣、吴大澂、孙诒让等以考古文物校传世经典,均有不少创获,往往破疑解惑,拨云见日,久为学界称道。迄于民国,王国维先生明确提出了“二重证据法”,他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此文曾发表于《国学月报》二卷八、九、十号合刊《王静安先生专号》(1927年10月)和《燕大月刊》七卷一、二期合刊(1930年2月)。[2](P2-3))一言以蔽之,即以地下文物与地上文献相互印证。这个理论为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预示了二十世纪中国学术发展的大方向。时至九十年代,饶宗颐先生丰富发展了观堂先生的理论,提出了三重证据法。他把考古材料分成两类,即一般的考古资料(没字的)与古文字资料,后者便是第三重证据[3](P3),研究思路更加清晰。

综观二十世纪的《诗经》研究,古文物材料于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诸多学人密切关注考古发现,出入古今,参稽爬梳,辨疑解惑,取得了大量突破性的成果,并诸乾嘉硕儒著述之列,亦不逊色。大致而言,考古文物发现在四个方面推动了深化了《诗经》研究。

  一

考古文物能纠正《诗经》传本之误。因为暴秦焚书愚民,《诗》、《书》炀而为烟,入汉以后,《诗经》始以今文抄录,各家师徒口耳相传,但记字音,写定之传本文字颇有不同。由于受到时代和个人水平的局限,汉代学者对某些文字的认识与把握是不准确的。孔壁中书虽为古本,但损缺严重。后人抄刻,疏误不少。《诗经》原貌已失,因此即使有学者千辛万苦辗转附会,也难以贯通诗义不畅之处。今日幸赖丰富的出土文物资料,我们才能恢复得见《诗经》古本原貌之一二。如《陈风•墓门》“歌以讯之”的“讯”字,《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云:“本又作谇,音信,徐息悴反,告也。《韩诗》讯,谏也。”[4](P273)《广韵》六至引作“歌以谇止”,《龙龛手鉴》“谇”字条下引同,《切韵》六至引作“可以谇止”[5],《续列女传》“陈辩女”条引作“歌以讯止”。“讯”“谇”两字典籍中常相混用。《说文解字》言部释“讯”云:“问也,从言,卂声。”释“谇”云:“让也,从言,卒声。”字义有明显差别。但在与《说文》同时或后出的其他字书中,却有另一种解释,认为二字相通互训。《天禄琳琅丛书》本《尔雅•释诂》云:“命、令、禧、祈、请、谒、讯、诰,告也。”郝懿行《尔雅义疏》所据底本此条“讯”字写作“谇”;《释言》云:“讯,言也。”《广雅》云:“誧、证、讥、诤、谕、谇,谏也。”又《释文•庄子•徐无鬼》引《广雅》云“问也”。宋本《广韵》“谇”字三见,一云“让也”一云“言也”,一云“告也”,“讯”字一见,云“问也,告也”。《集韵》去声上、六至云:“伜,告也,问也,或作讯,通作谇。”乾嘉学者校《墓门》“歌以讯之”一语存在分歧。顾炎武《诗本音》谓古人以讯、谇二字通用。王念孙《广雅疏证》卷四上云:“讯字古读若谇,故经传多以二字通用,或以讯为谇之讹,失之。”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五云:“讯谇同声,故二字互通。……惟其同声,是以假借,又可尽谓之讹字乎?”徐鼒《读书杂释》卷八亦云“讯谇古文通也”。而江永《古韵标准》、戴震《毛郑诗考正》、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段玉裁《诗经小学》、洪颐煊《筠轩读书丛录》卷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陈奂《诗毛氏传疏》卷十二均认为“讯”为“谇”字之误,作“讯”字于诗义及音韵皆扞格,征引了大量文献进行论证。二十世纪学者对此已经能够作出可靠的判断。民国年间,罗振玉在日本发现唐写本《玉篇》残卷,“谇”字下注语引《毛诗》作“歌以谇之”。1977年安徽阜阳出土西汉早期《诗经》竹简,内中《墓门》此句正作“谇”字。王力先生深谙古音之学,他认为上古讯属真部,谇属微部,读音相去甚远,绝不相通。胡吉宣先生稽查“讯”字金文字形正象俘虏缧绁而就鞫讯之状,认为“训问训告者,于义当为讯;训骂训让者,于义当为谇”(第1757页“讯”字条,第1817页“谇”字条)。[6]此说已成定论。《墓门》此句下紧承之句为“讯予不顾,颠倒思予”,“讯”字亦应作“谇”,《离骚》“謇朝谇而夕替”王逸注曰:“《诗》云‘谇予不顾’。”上下两句均应作“谇”字,这是修辞手法中的顶针格。至于“讯”“谇”致误之由,钱大昕、洪颐煊等认为六朝时“卒”字草书作“伜”,与卂相近,后人不明,因而相乱。其实,南北朝隋唐期间,楷书、隶书都将卒写作伜。从字形上考察,讯字古文作形,这有大量的晋唐墓志碑刻、敦煌遗书文献可以作证,二字相混的渊源不言自明。[7]另外,《大雅•皇矣》“执讯连连”,《释文》云:“音信,言也,字又作訅,又作谇,并同。”作“谇”字是错误的,因为“执讯”一词在金文中屡见,为常用语汇,无作“谇”字者。这个误字,赖金文而得以考见。

二十世纪出土发现的《诗经》传本较多,阜阳汉简《诗经》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诗经》写本,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左传》引《诗》的古本,解决一些《诗》异文的疑难,还为《说文》古文提供了佐证。胡平生[8]、饶宗颐[9]、文幸福[10]诸先生均有论述,其中胡平生、韩自强于1988年出版了《阜阳汉简〈诗经〉研究》一书,集中探讨了相关问题。除阜诗外,敦煌遗书中有《诗经》写本三十余个,或仅存题目,或仅列白文,或标音义,或兼存传笺疏,长短不一,抄写时间为六朝至唐,与今传诸本相较,其胜义甚多,足以确证今本之脱误。仅举一例,可见一斑。今本《小雅•出车》“执讯获丑”,笺云“执讯,执其可言所获之众”,文理不通。敦煌本作“执讯,执其可言,问及所获之众”,语义畅然无碍。《诗经》语句在敦煌遗书中的其他经史子文献中还可寻见不少。潘重规、黄瑞云、刘操南等有相关论文发表,(注:潘重规《巴黎藏毛诗诂训传第廿九第卅卷题记》,载《东方文化》第7卷第2期。其他相关论文多收入《敦煌〈诗经〉卷子研究论文集》一书,新亚研究所1970年9月;黄瑞云《敦煌古写本(诗经)校释札记》,载《敦煌研究》1986年第2期;《敦煌古写本(诗经)校释札记》(二),载《敦煌研究》1986年第3期;《敦煌古写本(诗经)校释札记》(三),载《敦煌研究》1987年第1期。刘操南《敦煌本毛诗传笺校录疏正》,载《敦煌研究》1990年第1期。)潘氏还著有《敦煌〈诗经〉卷子研究论文集》一书。1930年,吐鲁番雅尔湖旧城出土了《毛诗》残纸,传笺双行小字,共九条,系唐人写本[11]。新中国建立后,新疆吐鲁番先后出土了大量文书,其中有《诗经》古写本,抄写时间早于敦煌所见同类文字,弥足珍贵。如《小雅•六月》前有一段相当长的“序”,孔疏说它叙述《小雅》“正经”二十二篇之精义。今本“序”下有传注云:“六月言周室微而复兴,美宣王之北伐也。”孔疏云:“集本及诸本并无此注。”吐鲁番阿斯塔那524号墓出土之《小雅》残卷,《六月序》下即无此毛传之语。胡平生先生认为此注文不是毛传,可能是与陆德明同时代的人所加,当与毛公无关。因为按照《诗》传体例,诗小序之后,如果又有毛传,应当只限于解释序意或序文的词意,而不应再述诗义,此序下之注叠床架屋,不伦不类。[12]古写本的学术价值勿庸赘述。

纠正《诗经》传本之误,还有一例很值得一提。王显先生根据金文与《诗经》的相关语法句式,认为“三寿”相当于“万有千岁”或者相当于“万年”“万寿”,进而悟出《鲁颂•閟宫》“三寿为朋”一语应为“三寿亡朋”,是“数名结构”加“否定式”而构成的祝寿辞,“亡”“作”(古写为乍)二字篆文形近而讹,《唐风•椒聊》即云“彼其之子,硕大亡朋”,可作旁证。[13]这个结论可靠与否还有待于新的发现来证明,但王先生此论的确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颇有启发意义。

  二

考古发现推动《诗经》研究,第二点即表现为能够贯通《诗经》文字训诂,参证《诗经》名物制度。《诗经》属于上古典籍,使用的是上古语,距今殊远,今人览读,觉得艰涩,有些问题,古代学者均未得出通解,今人依据新材料,才找到了满意的答案。如《陈风•墓门》“知而不已,谁昔然也”,郑笺云“谁昔,昔也”,《尔雅•释训》云“谁昔,昔也”,郭注曰“谁,发语辞”,朱子《诗集传》云“谁昔,昔也,犹言畴昔也”。解说令人费解。我们考察甲金文例,不难发现,唯、维、惟、推、谁、虽(雖)等字均由“隹”字孳乳而来,最初皆写作“隹”。金文中有一处较为集中的用例,即作于战国时代的中山王鼎,其铭文云:“隹十四年。”隹,借作唯,句首语气词。继云:“其隹能之?其佳能之?”隹,借作谁,疑问代词。后又云:“隹又(有)辠(罪),及参(三)亡不若(赦)。”此“隹”借作虽。是“隹”一字在一器中借作三字。隹、谁、推、维诸字可以通借。《墓门》中的“谁”字应读作“唯”。《小雅•何人斯》“谁暴之云”,阮氏校勘记曰:“唐石经小字本相台本谁作维。”1944年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后园土地祠残塑中发现六朝写本毛诗残页,此句亦作“维”;[14]于省吾先生指出《魏风•硕鼠》“谁之永号”一语应读作“唯之永号”,都是同样的道理。[15](P16-17)近几十年来甲骨金石学研究不断深入,为阅读上古典籍开启了一条通途。参以甲金文例,《诗经》理解上的许多障碍便迎刃而解。最值得注意的,在甲金文中相通假的字,而后世文献罕用者,后人常为其所惑,幸赖鼎铭甲骨指点迷津。如《小雅•祈父》“有母之尸饔”,“母”字是“毋”之借字;《大雅•云汉》“曷惠其宁”,“惠”字与甲骨文中常用虚词“”字用法相同,作用与“惟”相似。凡斯种种,发凡起例,均能令人豁然。民国时期,王国维先生便认识到商周鼎铭与《诗》《书》存有大量熟语,文物文献可据以互证。他利用铜器铭文校读《诗经》,创获良多,开风气之先。如根据毛公鼎、克鼎铭文中“舍命”一语的用法,指出《邶风•羔裘》“舍命不渝”的“舍命”不当如郑笺训为“处命”,而是“致其君命”之意。[16]其后,诸多学人致力于此,徐仲舒[17]、杨树达[18]、岑仲勉[19]、于省吾、刘节[20]等均有著述问世。仅就“对扬”一词,即有刘节、许维遹[21]、沈文倬[22]、林沄[23]、虞万里[24]诸先生各抒己见;训释“眉寿”词义,岑仲勉、夏渌[25]、张晓莺[26]、杨柳桥[27]、许建伟[28]等人各执一说。在这方面,成就最高的是于省吾先生,所著《泽螺居诗经新证》一书,胜义迭出。八十年代末,姜昆武出版《诗书成词考释》六卷,收词一百六十条,综合比勘,断以己意,内中资料搜辑极为丰富,可资参考。

《诗经》在先秦两汉之际流布甚广,传笺继出,四家并行,同时代学者的著述中也有不少相关论述,后人治《诗》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见解,这就使得《诗经》训解往往众说纷纭,是非难断。某些出土文物提供了确切的证据,使我们能够阐微发隐,判别正误,择善而从。如1980年陕西出土史惠鼎,铭文中有“日就月将”一语,“就”“将”二字使用的是形异音近通假字。此语系出《周颂•敬之》一诗,《左传》僖公二十年与成公四年、《淮南子•修务》、《潜夫论•赞学》等均曾引用,汉人说解基本一致,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独立异说。李学勤先生据鼎铭断汉人说为是,马氏之论迂曲不可信。[29]

古文物尤其是古文字资料的价值不仅表现在文字训诂方面,亦可以用来推论诗篇的创作时代。《诗》三百篇的创作背景材料仅见于《诗序》、《诗谱》与先秦典籍称引《诗经》的章节,可信与否不可稽考,出土的古文字资料于此有其特殊的价值。文字语言具有时代性,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这种观念也包含着语言文字作为载体所独有的时代特征在内,据其使用语汇,我们可以推断诗作的产生年代。如考察铭文中“对扬”一词,“有单用一‘对’的,或单用一‘扬’的;绝大多数‘对扬’连用;特例有‘对……扬’或‘扬……对’;变体有‘奉扬’‘嚏扬’等。”虞万里先生结合器物制作年代,分析比观了一百九十余例,发现:“单用‘对’或‘扬’,其年代往往属西周早期,甚至属晚商,少量属西周中晚期;‘对扬’连用,其年代偶有较早的,但大量的属于西周中晚期。”[25]根据这条规则,我们大致可以论定《诗经》中含有“对扬”一词的诗篇如《大雅•云汉》等的创作时代。又如《诗经》中的《小雅》诸篇,传统上认为多是西周时诗作,而彭裕商先生以《小雅》与金文用语相比,得出结论,认为《小雅》总的来说要晚于《大雅》,其中东周诗篇不在少数。他参考了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如徐仲舒先生说金文凡言“无期”的均为春秋器,春秋以前无公子之称,于省吾先生说金文东周以前未见称叙四季,另有学者指出金文凡言“吉日”者多为春秋战国之器,其他还有一些常见于春秋器的语汇如“谋犹”等,从而推论《小雅》中与金文有联系的诗篇应为东周作品。[30]这个结论是很有说服力的。参照这种思路,我们还可以深入研讨《商颂》究竟是商诗还是宋诗这桩《诗》学公案。更为珍贵的是某些铭文中提及的人物与某些诗章一致,两相对照,历史便凭借这吉光片羽丰富生动起来。如兮甲盘器主自称兮伯吉父,甲是名,伯吉甫是字,铭文记载了他从王“各伐玁狁”之事。“伯某父”“仲某父”之“父”字在文献中每每写成“甫”,王国维先生认为兮伯吉父就是《诗•小雅•六月》中“薄伐玁狁,至于太原”的吉甫。盘铭与诗,合若符节,其人其事,正可并观。据毛传与《汉书•古今人表》,知尹吉甫为宣王时重臣,文献文物互证,知《诗序》所言《六月》写“宣王北伐”一说可信。文学研究者应超出狭小圈子,关注考古发现及历史学研究动态,尤其是解读上古典籍,其重要性于此可见一斑。

出土获见文物材料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认识《诗经》中提到的名物制度。《诗经》中的语言汉代人已感到难懂,其中涉及的古代典章制度、器用服饰等,后人更是不甚了了,这就影响了对作品的理解,历代学者于此苦心孤诣,形成了专门之学。而今人获见之古文物材料,恰可引用参照,纠补前修。如大车一物,《王风•大车》“大车槛槛”,毛传云:“大车,大夫之车。”与诗序所言该诗刺周大夫之旨相合。《易•大有》“大车以载”,《周易正义》云:“大车谓牛车也。”两说差别很大。“大车”一词亦见于师同鼎、云梦睡虎地秦简《司空律》等,据其文可知大车实为一种载重用的牛车。古文物确证孔颖达解说不误。又如贝朋,《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郑笺云:“古者货贝,五贝为朋。”而《汉书•食货志》“大贝十朋”语下苏林注云“两贝为朋”。后人对此亦莫衷一是。王国维先生认为十贝为一朋,郭沫若先生认为朋之贝数初本无定制,为二为五均可。贝朋之制至今仍未有定论,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甲骨文“朋”字确是象若干贝串连成两系之形。

非文字的考古材料对于我们认识上古典章制度、器物形制也能起到不小的作用。近年来,赵永晖先生(笔名扬之水)发表了一系列《诗经》名物新诠新证之类的论文,文中附列《诗》中涉及的见诸出土的实物图形,图文并茂,相得益彰,使古老的文物焕发了新的活力。这些论文均收入其所著《诗经名物新证》一书。

  三

出土的文物材料有助于我们了解《诗》三百篇流传早期及结集成书前后的社会文化状况。《诗经》早期相关材料传至今日者殊少,今人治《诗》,往往苦于无从入手,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出土文物正可以弥补这方面的缺憾。如定州汉墓竹简《论语》提及《诗经》九次,马王堆汉墓帛书《德行》篇涉及《诗经》十五次,武威汉简《仪礼》论及《诗经》二十多次,郭店楚简中也有大量谈及《诗经》的文字。这些材料或不见于传世文献,不仅对于校订《诗经》文字版本有重要价值,还能帮助我们认识先秦两汉引《诗》用《诗》之习,了解《诗经》早期社会流传状况。如阜阳汉简《诗经》有《?{风》诗章残文“贲贲,人之无良,我”系《鹑之奔奔》一诗语句。今毛诗作“鹊之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吕氏春秋•壹行》高诱注语与《礼记•表记》引《诗》皆作“鹑之贲贲”,与简文同。《左传》僖公五年八月,晋侯围虢国?上阳,问于卜偃,卜偃引童谣回答有“鹑之贲贲”之语。王先谦谓鲁诗与齐诗字皆作“贲贲”,贲与奔二字每每互借。饶宗颐先生认为,似以作“贲”为正,因卜偃所引之童谣,下文即“奔”字协韵,不能重复。[9]古文字材料中对于某些诗章语句的理解也尤为重要,不能等闲视之。如马王堆帛书《五行篇》,庞朴先生区别《经》《说》,以见文理,其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经]谕(喻)而知之,胃(谓)之进之。

[说]“榆(喻)而知之,胃(谓)之[进之]”。弗榆(喻)也,榆(喻)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榆(喻)之也者,自所小好榆(喻)虖(乎)所太好。“茭(窈)芍(窕)[淑女,寤]昧(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唔(寤)昧(寐)思伏(服)”,言其急也。“ (悠)才(哉) (悠)才(哉),婘(辗)(转)反厕(侧),言其甚[急也]。如此其甚也,交诸父母之厕(侧),为诸?则有死弗为之矣。交诸兄弟之厕(侧),亦弗为也。[交诸]邦人之厕(侧),亦弗为也。[畏]父兄,其杀畏人,礼也。(由)色榆(喻)于礼,进耳。[31]

行文中称引《周南•关雎》一诗语句,说解却迥然有别于毛诗。魏启鹏先生说:“佚书引此诗,其说解较毛传郑笺更接近民歌本来面目。”[32](P72)这段记载有助于我们考察《诗经》篇旨说解正统化的过程,是否当时社会上《诗经》的说解存在官方与民间两个系统也未可知。郭店楚简中,《缁衣》篇称引《诗》《书》有严格规律,皆先《诗》后《书》,今本有所窜乱,我们可据之与先秦典籍称引《诗》《书》章节比较。又简文《语丛一》云:“《诗》所以会古今之志也。”此说可与《尚书•尧典》“诗言志”、《礼记•乐记》“诗,言其志也”、《庄子•天下》“诗以道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诗序》“诗之所之也”诸语并观,考察其传承渊源。由于春秋时期存在一个由“诗言志”说向“诗以言志”观念的转折过程,前者论《诗》的内容性质,后者论《诗》的社会功能,两“志”所从属的主体不同,“诗言志”之“志”是指作者之志,“诗以言志”之“志”则是用《诗》者之志。简文虽成于战国时代,但“《诗》所以会古今之志”一语的确切含义,其文化意义甚巨,牵涉也很广,我们不能孤立地考察论定。又如《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记齐景公宠幸嬖人婴子,及晏子病,与之居囿中台上观翟王子羡重驾。晏子病愈后知此事,责备景公耽于逸乐,荒怠朝政,不能选贤任能,修明政治,语云:“且《诗》曰‘载骖载驷,君子所诫’。夫驾八,固非制也,今又重此,其为非制也,不滋甚乎?”所引诗语出《小雅•采菽》。晏子理解语义为“用三匹马或四匹马驾车,是君子所要警惕的”。今本“诫”作“届”,金启华先生译为“骖马奔,驷马跑,诸侯们一起都来到”,[33](P577)是一般的描述性语言。导致分歧的根本点是“诫”“届”二字,它们是理解诗义的关键。孙星衍认为作“诫”字是,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届为诫之假借字,王念孙则从古音押韵角度论证作“届”是,古音诫属志部,届属至部,不能相通,“《晏子》引《诗》亦作‘届’,今作‘诫’者,俗音乱之也”,又曰:“若云‘载骖载驷,君子所诫,’则三马四马亦当诫矣。三马四马当诫,则诸侯但可驾两马矣,岂其然乎?”[34](P521)王氏所言持之有理。1974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晏子春秋》竹简,上面恰有这段文字,惜简文残缺,“‘所’下一字仅存右半‘十’旁,疑为‘计’残字”,“计与届古音相近可通”。[35](P8)裴学海先生认为《诗经》时代原不合韵的“脂”(即王氏所说的至部)、“之”(即王氏所说的志部)两部,到了战国末年,则有合韵的事实,而以届、诫为同音通假。[36]看来此处届、诫两字绝非引《诗》者灵活改字那么简单。

根据出土文物中称引《诗经》的材料,我们还可以证成一个文化现象,即早期《诗》《书》互称。先秦至唐,典籍称引《诗经》与《尚书》,多有相通之例。《战国策•秦策》“秦客卿造谓穰侯”章有文“《书》云‘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传本有作“《诗》云”者,今《尚书•泰誓》有语“树德务滋,除恶务本”,然帛书《战国策》作“《诗》曰”,鲍彪亦以为语出逸诗,敦煌残卷伯二五二四号古类书《语对》于“维城”二字下注云“毛书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引语系出《大雅•板》,残卷称《诗》为《书》。至于其他文献中引语今仅见于《尚书》,而明标“诗曰”“周诗曰”者,或不见于今《诗》,却与《逸周书》中语句相似者,亦不乏例,兹举其一。《墨子•兼爱》云:“周诗曰‘王道荡荡,不偏不党;王道平平,不党不偏。其直若矢,其易若底底,君子之所履,小人之所视。’”今《诗•小雅•大东》有语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与《墨子》所引后四句相近,《孟子•万章》亦曾引此四句,注明“诗云”。今《诗》无《墨子》所引前四句。《尚书•洪范》有语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有“书曰”后引语同《洪范》,唯“无”字均作“不”,“平平”作“便便”。《左传》襄公三年君子赞祁溪举贤,云“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新序•杂事第一》亦云“书曰‘不偏不党,王道荡荡’。”诸书均云语出《尚书》,唯《墨子》以为周诗。金正炜云:“盖古于有韵之文,皆得谓之诗。”孙诒让云:“古《诗》《书》亦多互称。”又云:“古书引《书》,或通称《诗》。”

  四

考古发现深化推动《诗经》研究,第四个方面表现在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考察《诗经》学术史。《诗经》学萌芽于先秦时期,正式形成于汉代。《汉书•艺文志》记载汉初传诗者有齐鲁韩毛四家,文献记述终汉一代,今古文之争延续不断,此消彼长,水火不融,这就是今人所能认识的汉代《诗经》学的大致。但二十世纪出土文物告诉我们这种看法是肤浅的。如1979年武汉市文物商店拣选到一面汉代铜镜,铭文一周凡八十余字,乃《卫风•硕人》文,与毛诗相较异文甚多,罗福颐先生认为此镜所录为鲁诗[37],李学勤先生也说“考虑到熹平石经用鲁诗,镜铭用之是很可能的”。[38]安徽阜阳夏侯灶墓出土之汉简《诗经》,胡平生、韩自强先生比勘文字之后,认为“绝无毛诗”,亦“不会属于鲁齐韩三家中的任何一家”。饶宗颐先生也认为阜诗只与四家中之鲁诗年代相当,但亦不能指为鲁诗之读本。[9]许廷桂先生则认为“阜阳汉简《诗经》属于汉初‘大收篇籍’即搜辑佚文阶段——其时‘《诗》始萌芽’尚未严格分家——的一种早期文本,更接近《诗经》的原始风貌”。[39]这些材料所承载的文化信息甚丰,传世文献在这方面的记载语焉不详,正好能弥补研究中史料不足的缺憾,它们也以确凿的证据说明汉代《诗》学之丰富与兴盛,为深入研究汉代《诗经》学史提供了新的契机。有人认为唯毛诗有序,三家诗无序,这个问题迄今仍存争议,没有定论,而阜诗有三枚残简,上书“后妃献”“风(讽)君”等字样,内容和体例与毛诗序大体相同,两者应是同出一源,看来关于诗序问题我们还需要重新考察。民国以来陆续发现了一些汉石经残石,今人据以纠正了《汉书》中关于汉石经行款字数等方面的记述不确之处,罗福颐、马衡两先生于此用力尤深。[40]马氏有《汉石经集存》一书行世。汉石经《诗经》用鲁诗,校记多存,可考见三家章句之异同。石经于文字、章次、篇次诸方面与今本多有不同,“篇次之异者,《郑风》则《羔裘》、《遵大路》、《有女同车》相次;《小雅》则《车攻》、《吉日》、《白驹》相次,《大田》、《瞻彼洛矣》、《湛露》相次,《裳裳者华》、《蓼萧》相次,《彤弓》、《宾之初筵》相次;《大雅》则《旱麓》、《灵台》、《思齐》相次,《生民》、《既醉》、《凫鹥》、《民劳》相次,《韩奕》、《公刘》相次,《桑柔》、《瞻卬》、《假乐》相次。《大雅》无《荡》之什,《假乐》后即接《生民》之什尾题。章次之异者,《邶风•式微》,泥中在中路之前;《秦风•黄鸟》,仲行在鍼虎之后;《小雅•都人士》无首章”[41]。再如武威汉简《仪礼•燕礼》称引《诗经》篇名文字与今本多有不同,如葛覃作葛勝,卷耳作縇耳,鹊巢作鹊蕉,最可注意者,今本《召南》有《采蘋》一诗,《周礼•乐师》引此诗篇名文字与毛诗相同,而简文则称第一章首句可知。四家之异于此得见一二。这些差异正可与文献中的一些记载并列考察,如《左传》文公十二年记“子家赋《载驰》之四章”,襄公十九年云“穆叔见叔向,赋《载驰》之四章”,徐仁甫先生依据《左传》引《诗》末章皆称卒章之体例,分析出毛诗《载驰》分五章,与《左传》所引之本不同(第五条“《?{风•载驰》章句商榷”)。[42]《诗经》古今分卷、章次、篇次之异,于《礼记》、《国语》、《左传》及敦煌写本中还可察见不少,这是《诗经》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仅苏莹辉先生有零星文章见诸报刊。[43]

古文物材料还提供了三家诗的一些其他信息。因为三家诗相继而亡,齐诗亡逸最早,于三国时期即已不传,鲁诗亡于晋代,韩诗亡于宋朝,而毛诗则后来居上,传承不绝,故后人于三家诗知之甚少,或于典籍中得见三家诗学之片言只语,然终无以通晓其古貌,清儒陈乔枞、王先谦曾辑采群书,搜罗三家诗说,所著为学林所重。今人则在文献之外,于出土之古文字材料中可以窥见三家诗学些许面目,较古人为大幸矣。再以武威汉简《仪礼》为例,简文属于西汉晚期抄本,约当成帝前后。其所依据之原本,当在昭、宣之世。简本可能是西汉庆氏《礼》的一部分。《汉书•艺文志》云:“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儒林传》亦谓后氏授《礼》于戴德、戴胜、庆普。庆氏学应该视作后仓学的嫡传。班固在《儒林传•后仓传》中以后仓为传齐《诗》的《诗》博士。后、戴之时,三家诗立于学官,与后、戴之礼俱为今文学,则简本《仪礼》经文中所称引的《诗经》篇目不能是平帝时始立的古文毛诗而应是宣帝时已立的齐诗。再从文字上进行考察,简文作“采 ”,不同于毛诗,《经典释文》于“采蘋”下注云“韩诗云‘沉者曰蘋,浮者曰藻”,则简本亦非韩诗。简本与今本相较,文字差异殊多,由今本称引《诗经》皆与毛诗相同一点,可知郑玄对经文有所改动,将今文经中掺入了不少古文经的成分,失去了后氏、戴氏经文的原貌。简本《仪礼》中关涉《诗经》的二十条材料,都是久已湮灭的齐诗之说,如此古本,且数量集中,倘起陈、王二人于地下,不知其欣喜若何。从简文中可以考见齐诗于文字记述篇章安排诸方面之独有面目,亦为探察汉末郑玄调和今古文经学问题添一有力佐证。参照出土文物,《诗经》学史还大有文章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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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4年0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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