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在充满期待的同时我们也认为必须认真对待司法改革。
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规律和中国国情。中国的司法改革不能是为改革而改革,也不能是为了政绩之类的面子工程而改革,司法改革是为了树立司法权威最终是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因此,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首先尊重并认真对待司法规律,也必须认真对待中国国情。
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改革的真实理由和根据。人类社会从来就没有过“标准”的或者“完美”的司法。某个司法制度是否适当,应该看其纠纷解决功能能否充分发挥,司法解纷的效率如何,能否达至社会公正。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的社会环境,综合而全面地思考司法实践所面对的那些历史与现实的政治、经济、社会、伦理道德、文化、宗教等等因素,将改革的焦点对准司法的环境,认真对待改革司法的理由和根据。
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改革的对象和问题。司法改革所针对的是司法所存在的真实问题,这是司法改革的关键与核心。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必须认真思考司法改革的对象,抓准关键问题、焦点问题,势如破竹地改革创新,实现纲举目张之成效;同时,也要在司法的观念和意识、司法的具体制度及其运作方式、司法的组织形式与组织结构之中做出改革选择。
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改革的策略与方法。司法改革是司法的观念变革、组织完善与体制创新,但不是要推翻现行司法制度、进行司法重建。新一轮司法改革绝对不是颠覆性的司法革命而是体制性的深化改革。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必须认真对待司法改革的策略与方法,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工作坚持和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的去行政化、去地方化和去部门化从而维护法治的统一与权威。
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改革的基础与传统。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司法改革的真实基础,也就是要明确现行司法中需要坚守的那些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就是要明确必须加以坚守的基本制度及其架构。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总结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传统、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基础。
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认真对待法律与法治。司法改革必须依法进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以“摸着石头过河”为名的“法律变通”与“地方试验”性的司法改革,已经不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了。认真对待司法改革,就是要努力做到于法有据,当重大改革于法无据时,要先立法(或先修法),就是要有坚守法治原则的理性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