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波:《诗经》异文产生繁衍原因初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27 次 更新时间:2015-02-09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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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波  

异文既是一个校勘学术语,也是一个文字学术语。《诗经》异文属于前者而又义兼后者,是指《诗经》305篇原文,在不同传本中, 或被各类著作引用中,所出现的文字上的互异。以《诗经•卫风•淇奥》“赫兮咺兮”一句的“咺”字为例。咺音宣,毛《诗》如字作咺,鲁《诗》作烜,齐《诗》作喧, 韩《诗》作宣又作愃。对于毛《诗》的“咺”字来讲,烜、喧、宣、愃是异文。对于韩《诗》的“宣”字和“愃”字来讲,咺、烜、喧是异文。鲁《诗》齐《诗》亦然。韩《诗》自身的“宣”和“愃”,也是异文关系。《诗经》305篇中, 几乎篇篇有异文,许多篇还章章有异文,这说明《诗经》异文研究作为《诗经》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个带有很大普遍性的问题。

异文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个文字使用问题。《诗经》异文作为一种很普通的文字现象,是在唐代以前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在《诗经》被长期用汉字传抄刻写和引用过程中逐步产生和繁衍起来的。因之对于《诗经》异文的研究,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对唐以前古人用字习惯、方式和规律的研究,尤其是对《诗经》用字规律和本字本义的研究。前人特别是清代学者范家相、黄位清、陈乔枞、李富孙、冯登府、陈奂、马瑞辰、王先谦等人,在《诗经》异文研究方面已经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收获。但前人的工作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对异文本身的调查清理和记录解释阶段,基本上没有作宏观上的研究和规律性方面的探索。笔者近年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已有专文论析《诗经》异文类型,以及《诗经》异文研究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本文仅就《诗经》异文产生繁衍的社会历史条件或曰原因,作些初步探讨。

作为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创作于西周初期至东周春秋中叶,亦即产生于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之五百年间。 《诗经》创作的时间跨度既大,从创作流传到编辑成书的过程更长。这个长期过程我们就可以把它看作《诗经》异文产生的初始阶段,而在这个长过程或曰初始阶段中,尤以下面三个重要环节对异文产生影响为大。

一是流传加工环节。《诗经》中包含两种类型的诗:三《颂》、《大雅》和《小雅》的一部分是文人诗;十五《国风》和《小雅》的另一部分是民歌。民歌属于民间口头文学,劳动群众集体创作,大多是个流传加工过程。《诗经》中的民歌尤其是如此。在民间口头长期流传中,不同地方的不同承传者,或同一地方不同时期的承传者,进行不同的加工和再创造,当属不可避免之事。因而同一首民歌在文字上逐渐产生某种差异是很容易理解的,就像后世同一首民歌或同一个神话传说故事,在流传中存在某种差异容易理解一样。

二是采献合乐环节。采指采诗,即采集民间歌谣;献指献诗,即献上文人创作。《诗经》中的诗,一般都经历了从独立创作,到诗乐舞三位一体结合,再到诗乐舞解体分离的三个发展阶段。古代的采诗说和献诗说,学术界多数人是相信的,只是在具体理解和说明上有些不同。不论是由公卿祝史等类官员创作后献上来的文人诗,还是由采风者从各个诸候国家乡间采集来的民歌,都曾送到朝廷乐官手里去作“雅言化”和“诗合乐”的工作。所谓“雅言化”和“诗合乐”,就是由宫廷官对采献之诗在文字、音韵等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工,配上乐谱,使之更加符合周代的“官话”或曰“普通话”,更加适合歌唱和舞蹈,以用于各种仪式和场合。这是周代进行礼乐教化、推行礼仪制度的需要。

三是编辑成书环节。关于《诗经》的编辑成书,最早的说法是司马迁在《史记》中提出的删诗说,他认为诗三百是孔子从三千余篇诗中删选出来的。这种说法虽然有后世的班固、王充、陆德明、欧阳修、顾炎武等许多大学问家支持,但终因缺乏可信的证据,而被孔安国、孔颖达、朱熹、叶适、方玉润等另一些大学问家所怀疑、所辩驳,并为现当代学术界大多数学者所否定,而否定的证据是比较充分有力的。现在我们可以说,将原来的合乐诗逐步编辑整理成如后世之《诗经》,大概不是一人一时之功,而是出自多人之手,且有一个完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发凡起例的最早编选者,极大可能也是乐官太师之属。孔子乃至他的弟子可能参加过后期加工整理工作,这也是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从《左传》的记载和引《诗》情况看,大约在春秋后期就有了《诗经》的定本。尽管由于时代邈远,对编辑成书过程中的具体情节已很难说清楚,但这个过程贯穿着对原来合乐诗歌的再加工、再创造,是没有怀疑的。

在作了上述的简略分析之后,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贯穿着以上三个环节的《诗经》创作成书过程,乃是一个趋同和滋异辩证统一的过程。大方向是趋同,是走向统一,走向完善;在走向统一和完善中,又滋生着新的差异。第一个环节不同承传者的加工,使口头流传形态的民歌不断得到提高,但同时也产生着加工民歌和未加工民歌的差异,而且不同加工本身也意味着差异。第二个环节乐官们的加工,使采献之诗失去诸多地方色彩,实现雅言化和乐歌化,走向完善和统一,但同时也产生采集加工诗和未采集加工诗的差异,而未被采集加工的诗势必还在社会上流行。第三个环节编辑整理者们的加工,使诗三百真正成为一本书,其完善统一之功更不可没,但同时又产生编辑整理者们加工过的诗和原有乐官加工诗的差异。由此可见,对于《诗经》的诗来说,这三个环节是三次大加工、大提高,同时又是产生差异的三个新机会。如果借用今天的概念来说,那么这些差异是带有版本性质或异文性质的。由于这些差异与民间社会紧密相联,又由于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学有传承性,这些差异必然影响到后世《诗经》异文的产生和繁衍。

春秋战国是我国社会的大变革时期,变革中有两点给成书后《诗经》的传播以巨大影响。一是诗乐的分离。《诗经》成书伊始还是一部乐歌总集,是诗乐结合的。但这种结合本来就是为适应周代推行礼乐制度的需要而然的,所以到了战国时代,随着社会发展,“礼崩乐坏”,新乐逐渐代替旧乐,原有曲谱相继散失,《诗经》便成了与乐分离的歌词集。二是教育的改革。从西周开始的以六艺为中心内容的贵族教育,中间伴随着诗乐分离,到战国时期逐步转变为以六经为中心内容的士人教育。在六艺教育中,《诗经》中的诗只是作为六艺之一的乐的组成部分,而在六经教育中,则成了一个独立学科,并且更加重视诗的内容。由于这项变革,诗由原来所处附庸地位,走上独立发展道路,《诗经》不仅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诗歌总集,而且成了重要教科书,成了社会交际工具,到汉代更被儒家尊为一经。《诗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所学习、所研究、所传抄、所引用,于是便进入了异文繁衍的新阶段。综合分析这个新阶段中《诗经》异文大量繁衍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是文字本身孳乳演变方面的原因。异文首先是个文字问题,而《诗经》的最早定本和历代传本都是汉字写成的,因而《诗经》异文繁衍的原因首先应从汉字发展轨迹中找。经过考察,我们发现:一与汉字孳乳有关,二与形体演变有关。

先从汉字孳乳来看。《诗经》创作成书时代,汉字数量还比较少,书中不少用字是“身兼数职”,一个字代表两个甚至几个概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随着汉字的孳乳繁衍,陆续创造许多晚出新字,大量同音字和异体字。后世《诗经》的各类传本,或引用《诗经》的各类著作,有的使用当初“身兼数职”的古字,有的使用适应需要创造的新字,或者分别使用了不同形体的同音字或异体字,这就造成大量异文产生。比如《诗经》首篇《关睢》“在河之洲”的“洲”字,最初是定本作“州”。这个字在当时是“身兼数职”的,既代表河洲的洲,又代表九州的州。本来州字的大篆作 是个象形字,三竖象征水,中间小圆圈象征水中陆地,诗中用的是本字本义。但是隶定(指用隶书或楷书写定包括大小篆在内的古文字)作“州”以后,原来象征水和水中陆地的形象看不出来了,人们就把原来的州字作声符,又加义符三点水,造出一个新的同音的形声字“洲”。以后鲁齐韩三家《诗》传本仍用州字,而毛《诗》传本用后起的洲字,便形成了异文。

再从汉字形体演变来看。成书于春秋后期的《诗经》,最早定本用的是汉字大篆。以后经战国、秦汉乃至魏晋以降,汉字形体又经历了由大篆到小篆又到隶书、楷书的演变过程,后世《诗经》的不同传本或引用《诗经》的不同著作,分别使用不同形体的字,也会形成异文。如《卫风•考槃》“考槃在涧”的“槃”字,与现已简化作“盘”的“盤”字是一字两体的关系。《说文》木部:“槃,承槃也。从木,般声。薄官切。……盤,籀文,从皿。”所谓承槃,是一种承水器。所谓籀文,就是大篆。许慎是说槃是小篆,槃是籀的大篆。这是个形声字,大篆体和小篆体声符都是“般”,而义符不同,大篆从皿,小篆从木,从大篆体到小篆体的演变是通过更换义符实现的。后世毛《诗》传体从小篆用槃字,而鲁齐韩三家《诗》从大篆用盤字,构成异文。

第二,是古代承传者的文化素质和用字习惯方面的原因。这里说的古代承传者,是指汉唐间《诗经》的继承传播者,其中包括学习研究者,尤其是指传抄刻写者和引用者。异文就其本质来说是个汉字使用问题,是使用汉字过程中出现的文字现象。对《诗经》的传抄刻写是使用,引用也是使用,而使用必然要受使用者的文化素质的制约和影响,受书写手段、书写材料的制约和影响。

我国的雕版印书虽然始于隋唐,但雕印《诗经》乃是五代以后的事。隋唐以前,历代传本都是靠手传抄刻写。在雕版印刷条件下,只要选准好的底本,辅以校勘,批量印出的书内容便都是相同的和较好的。但在靠手传抄刻写的条件下就不同了,在此种条件下个人行为对书之用字影响颇大。书写者的文化素质不同,用字习惯不同,认真程度也不一样。有的喜欢用古体字以重其源,有的喜欢用晚近字以求其新,还有的因为刻写费力喜欢用简笔字以轻其功,更有文化素质较低、责任心较差者,在书写中造成衍夺或误倒,甚至有出于某种私人动机者,随手改字任意造字,这些都意味着《诗经》异文的大量繁衍。

在隋唐前靠手传抄刻写条件下,用漆书于缣帛价钱太贵,以刀刻于竹石又极费功,古书传本少而珍贵,学习者得书困难,主要靠听先生口授,靠耳治。长期重用耳治的结果,使当时读书人养成更加重视字音的学习习惯,并进而形成“以声托事”的用字习惯和方式。原本就属于民间口头文字范畴的《诗经》的承传者更是如此。所谓“以声托事”,就是在记录《诗经》原文时,不太强调使用本字,而是顺手变通借用别的同音近音字,开始是借用字义相通的同音近音字,进而也借用字义相悖的同音近音字。唐初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叙录》中曾引用东汉郑玄的话说:“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趋于近之而已。”可见早在东汉这种用字习惯和方式就已开始形成,而前面所说汉字发展孳乳出的大量同音字,更检这种用字习惯和方式提供了物质基础。这是促成《诗经》异文繁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第三,是学术流派师承家法方面的原因。汉代诗学分为今文、古文两大派,鲁齐韩毛四大家。而在鲁齐韩三大家中,又各自分为许多小的流派。这些流派渊源有自,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可能就与我们在前边讲到的《诗经》成书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差异有关。这些流派都有自己严密的师承关系和传授体系,师法家法亦很严格。流派盛行是学术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家法严谨对于培养尊师重学的优秀学风也有很大好处。但从另一方面讲,过于重师承、守家法也有弊病。陈乔枞在《齐诗遗说考•自序》中说:“汉儒治经,是重家法,学官所立,经生递传,专门命氏,咸自名家,三百余年,显于儒林,虽《诗》分为四,《春秋》分为五,文字或异,训义固殊,要皆各守师法,持之弗失,宁固而不肯少变。”纪晓岚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谈到汉代经特点时也说:“其初专门授受,递禀师承,非惟诂训相传,莫敢同异,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闻。其学笃实严谨,及其弊也拘。”陈乔枞和纪晓岚的话,把死守师承家法的弊病说得很清楚。整个经学如此,诗学亦然。在当时各家传本主要依靠口耳授受,人工抄写,用字极易走形变样的情况下,这种“持之弗失,宁固而不肯少变”的态度,就杜绝了交流的机会,堵塞了趋同的渠道,凝固了彼此的差异,助长了异文的繁衍。虽然汉代以后经学发展又有趋同之势,但其对《诗经》异文繁衍的影响已经不可逆转。又虽然鲁齐韩三家的《诗经》传本已经散失,但这些传本中异文的相当部分已经反映在引用《诗经》的各类著作中。

第四、是不同地域方言俗语影响的原因。《诗经》所由产生的地域非常广,仅《国风》就来自十五个诸侯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方言和俗语,这些必然反映在《诗经》的创作中。虽然正如我们在前边所说,在《诗经》的采集加工阶段,曾经乐官做过“雅言化”的工作,但这并不可能完全消除方言方音的影响。就是已经雅言化了的用字,在以后不同地域的传抄和引用中,也难免再受方俗殊语的影响。郑玄说:“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乡、同言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见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就是指的这种情况。在《诗经》的传抄和引用中,同一个字,有的用了通语,有的用了方言,或者有的用了这个地区的方言,有的用了那个地区的方言,这样就会形成异文。如《周南•汝坟》“惄如调饥”一句。毛《诗》如字作惄,而韩《诗》作愵。《说文》云:“愵,忧也。从心弱声,读与惄同。”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方言》云“愵,忧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的曰惄。”据《说文》和《方言》,愵与惄同音同义。韩《诗》传本用通语愵字,毛《诗》传本用秦晋之间方言惄字,遂成异文。再如同诗“王室如燬”一句。燬毛如字,韩作,成异文。《说文》云:“燬,火也。从燬声。许伟切。”又云“,火也。从火尾声。许伟切。”二字同音同义。陆德明《毛诗释文》:“或云“楚人名火曰燥,齐人曰燬,吴人曰,此方俗讹语也。”同是指火,楚人称燥,齐人称燬,吴人称。毛传本受齐方言影响作燬,韩传本受吴方言影响作,因而致异。

第五、除了文字本身的原因,使用文字的人的原因,影响人的学术流派和地域方俗的原因外,还有制约着这一切的社会政治方面的原因。异文的载体是书,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因而社会的政治发展状况不可能不影响到书的流传命运,并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书的异文是收敛还是繁衍的问题。这是也举两个实例:一个是书灾问题,一个是避讳问题。

所谓书灾,也称书厄,就是由于某种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古代典籍大规模的散失毁灭。我们看近人陈登原撰写的《古今典籍聚散考》,就知道我国古代典籍的流传命运与社会政治状况的关系是多么密切,其大规模散失毁灭的次数是多么频繁,情况又是么多严重。每次大规模散失毁灭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下力气聚敛整理,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增加一次繁衍异文的机会。《诗经》也是如此。早在隋朝,专司国家图书的秘书监牛弘,就痛心指出此前我国古代典籍所遭受的“五厄”。五厄之首,便是秦火。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谈到秦火后《诗经》得以保全流传的原因时说:“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班固的话也许说得绝对了些,书于竹帛而得以深藏的《诗经》传本未必能够烧尽,但他所指出的基本事实是无可怀疑的。既然秦火后社会上长期见不到《诗经》传本,到汉代人们便根据口头讽诵,用隶书记下来。这次记录整理既是根据记忆,又是多头进行,其对《诗经》异文繁衍影响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再说避讳问题。所谓避讳,意思就是避开忌讳。我国避讳始于周朝,行于秦汉,盛于隋唐,严于赵宋,而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礼记•曲礼》上说:“入国问俗,入境问禁,入门而问讳。”可见当初避讳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是个社会民俗问题。但后来由家讳发展到国讳,政治色彩越来越浓,避讳要求也越来越苛。封建帝王的名字,不仅死后讳,活着时也讳;不仅不许呼之于口,而且不准书之于文。书写时遇到这种犯忌讳的字,必须加以回避。古人临文避讳之法有三:一是缺笔,二是增笔,三是改字。不仅忌讳字要改,就是由忌讳字作偏旁或其它组成部分的也要改,比如要为唐太宗李世民避讳,那么不仅遇到世字、民字要改,遇到泄字、氓字等也得改。改的方法是用一个别的文义相通的字来代替,如用国字代替邦字、用人字代替民字等等。在《诗经》的不同传本和引用著作中,上述的减笔字、增笔字和改换的避讳字都有所见,且有一定数量。如果说减笔或增笔可以看作制造异文也可看作不是制造异文,那么避讳改字则毫无疑问是在制造异文。因为如果前朝传本用的原字,当朝改用避讳字,这就形成异文;到后朝如果有的把前朝避讳字改回来了,有的一仍其旧,同样也形成异文。《诗经》由于避讳改字造成异文的实例很多,我们后面还要具体谈到。

如果说先秦是《诗经》异文的产生期,两汉至唐是它的繁衍期,那么到了宋代及其以后,则可以说是进入它的收敛期了。所谓收敛,意思是宋以后一般地(不是绝对地)说就不再制造新的异文了。这主要是因为雕版印书发明并盛行起来,对异文起着调查清理作用的校勘学进一步发展起来,前边所说的促使《诗经》异文产生和繁衍的条件基本改变了,大多数都消失了;而这时期经学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作为最早被确定为重要经典之一的《诗经》,在人们心目中特别是在文化知识界心目中更加神圣起来,改动经文越来越被看作是严重的事情;加之有《唐石经》和历代监本作定本,不论是雕印传本还是引用经文,都有了统一的标准和依据;因之《诗经》新异文的产生便是越来越不可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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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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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石家庄)1995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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