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有管理可兑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55 次 更新时间:2015-02-09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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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杰  

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我国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更深层次融入全球化的制度基础,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动我国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本性的变革。正因为如此,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创性地提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金融改革中着墨最多的。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成功就在于采取务实的精神,植根于国情和需要,而不是照抄照搬。在推进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过程中,我国创造性地实施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作为过渡阶段,为最终实现改革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资本项目涉及到的是跨境资本流动,和经常项目有本质的不同,必须创新改革思路,笔者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有管理可兑换的改革框架。

首先,在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下,处于外围的发展中国家实行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有很大风险。全球资本流动的主导力量是处于中心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资本流动某些时期很大程度上是外因决定的,这种被动性使得发展中国家资本流动具有脆弱性,包括大进大出和流向逆转等风险。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都和跨境资本流动有关联。资本是逐利的,跨境资本流动更多是顺周期的锦上添花而不是逆周期的雪中送炭。为了实现资本的有序流动和发挥资本流动的积极作用,需要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管理,这一点在最近十年开始形成国际共识。最优选择是达成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国际规则,但目前没有可能性。作为次优选择,各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需要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管理措施,使得资本流动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我国也不例外。因此,“有管理”将是长期而非过渡性的。即使是发达国家,理想的完全可兑换也是不存在的。随着国内外条件的变化,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会不断演化,朝着更为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其次,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是一蹴而就的。资本项目可兑换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在条件不成熟时过快过度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巨大隐患,然而等待条件成熟再毕其功于一役也不现实。需要从本国具体国情出发,根据本国的承受能力适度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深化改革,条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因此,改革的过程需要管理,“有管理”贯穿于改革整个过程。

再次,改革需要共识。社会上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还有一些疑虑,主要是想当然地以为资本项目可兑换就是没有安全线的完全可兑换。俄罗斯2006年实现卢布资本项目可兑换,近期西方制裁导致俄罗斯经济衰退,资本外逃和做空卢布导致卢布汇率暴跌,可能会成为反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的说辞。明确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有管理可兑换,有助于社会正确认识可兑换,减少改革的阻力。

事实上,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直坚持有管理。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利用外资主要以外债为主,但由于面临偿债负担沉重的困难,因此20世纪90年代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重点转向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期间出口要求和国内中间产品要求都很好地促使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国内经济发展的溢出效应,实现了利用外资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目的,利用外资政策成为我国过去对外开放模式的两大支柱之一。这些中国的经验和做法体现了管理导向,正确发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

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入新阶段。利用外资和出口导向的对外开放模式在新的形势下逐渐显现出低效益问题,从我国对外资产负债表来看主要是结构扭曲:外汇储备占了对外资产的近三分之二,外商直接投资占了对外负债的近60%。这和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因此,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取向是优化对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机构、企业和个人取代政府成为对外资产的持有主体。近两年来有关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对外直接投资取消审批采取备案制,有力地推动中国从国际储蓄大国向国际投资大国转变;启动沪港通,开辟了一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通道;外汇管理简政放权,便利化对外贸易投资;上海自贸区以及其他地区有关试点,为进一步推进可兑换改革积累经验。在有管理框架下,以点带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朝着既定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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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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