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良善、中立的司法制度,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需要靠包括律师在内的公民自己去挣。对此,恐怕需要的品质,是勇气和智慧,温和而坚韧地改变它,这更不是口才所能改变的。
现在不让我给年青律师讲课,甚至于律协的座谈交流都没机会了,法学生都快隔绝了,缺乏了面对面的交流机会,以至于很少能把自己律师路上的教训(吃亏也是经验),讲给律师听,只能通过笔,来谈谈自己的得失,希望年青律师能有所取舍。
在微信上看到有些律师培训机构在培训律师的口才,经常会让一些口才好的人去做培训。我当然不反对这些培训,也认为这些培训有一定的价值,但又怕过犹不及,很多年青律师会认为,口才在律师的素质中非常重要,其实,我个人认为,口才对律师而言,可以说是排在很后面的素质。
律师最重要的两项素质是娴熟的法律知识和真诚的服务意识。前者是你成为律师,而不是骗子的基本,后者是决定你是否是一个好律师的关键。这两项基本原则,都需要长期的积累,而无法速成。娴熟的法律知识,一大半来自自己学习,另一小半恐怕来自资深律师的口授身教。我不知道医生如何,但,法律服务是一个对人服务,也是要说服别人的服务。因此,就算你懂很多法律知识,但不知道人情世故、宽容心,爱心,恐怕很难见效。犹如保罗说: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样。我若有先知的讲道只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算不得什么。(林前13)。至于真诚的服务意思,以前说的口勤手勤腿勤,恐怕还得心到。
有了这两项,你可以成为一个好律师的素质。接下来,你认为是口才了吗?不是,是文字。我以前写过一篇关于律师文字重于口才的文章。毕竟,大部分时间,你都需要通过文字和客户、法官等各色人等打交道。文字永存,言语随风而逝。
再往下,是留住客户的能力。法官不需要这个,做律师,起步最难的,或许就是这个了。其实,也是和人打交道的能力,这起诉也不需要口才,重要的仍是前面的真诚。很多客户知道自己律师不是很专业,但往往为其热忱打动。而且,不是所有的案子,都需要高深的专业。很多感冒发烧的案件,一般医生就够了。当然,做律师都必须要谦卑,有些自己拿不准的,说不定是重大疾病,需要多多探讨。有很多途径积累客户,传统的,一般来说,只需要时间上熬。慢慢熬,酒香不怕巷子深,客户自然会慢慢积累的。现代的,就是在市场上通过各种软硬广告,陌生人上面,你通过服务留住客户。但来得快,去得也快。白头如新,倾盖如故的,毕竟少。和客户的交道,基本上是一个交朋友的过程。待人真诚,总归是能交道朋友的。其中律师的朋友也很重要。要知道,律师介绍给律师案子是很多的。
再下,应该是律师的各种其他能力,譬如面对强权滥用的勇气,在刑事领域中就很稀缺,坦白说,很多刑事律师不见得有口才。如果辩点不对时,口才好反而是负作用。我同事说一个刑事庭,对方律师口才很好,但当庭把当事人的自首给辩没了。法官费了好大力气,开了第二次庭,当事人重新认了,才给自首。就算你不大会说话,但你敢取证,在刑事领域,也是非常好的律师了。
口才只是一种表达能力,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自古中国文化不喜欢这类人,认为不够质朴。论语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也可以指人和表达之间的关系。人本身质朴厚重,往往表达也简单朴实,人粗鄙,表达也粗俗。曾文正家书教儿子:容重言谨。其实,如果你抓的法律点对,表达也诚恳,就够了。小李飞刀,一刀就够了。最好的口才是简洁。如果你表达的点错误,或者抓不到法律点,讲越多,文采越好,最后带来的结果是,文胜质则史。传道书中说的一样,你的刀刀砍向虚空。如果,你做不到简洁,那么至少不啰嗦。我怀疑有时法官恨不得掐啰嗦律师的脖子,让他少说一点,当然,涵养好的法官,只会掐自己的大腿。当他大腿乌青斑斑时,你的官司还能赢吗?
以上种种,能帮助你做一个不错的律师。最终,律师业务往往是和做人合一的,就是你做人有什么境界,律师也应该会到什么境界。法乃公正善良之术,一如医学之希波克拉底誓言,“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尚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祇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实共殛之”。律师业的誓言,目前据说是要忠于党。不过,律师心中的誓言应该是,实现司法公正,追求社会正义,保护自由人权。目前对律师业伤害最大的,是一个不良善公正、受操控的司法制度,这是也是对普通民众的伤害。
一个良善、中立的司法制度,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需要靠包括律师在内的公民自己去挣。对此,恐怕需要的品质,是勇气和智慧,温和而坚韧地改变它,这更不是口才所能改变的。天下事,风云际会,最终变,不仅是,二三子,而是需要很多人,全身心投入。我不敢说自己做到多少,知易行难,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譬如应该好德甚于好色,多少人又能行出来?所以,少说的,至少还可以说言行一致。多说的,往往被别人说装B。这么说来,写这文字也未必明智。
文/斯伟江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