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或发展是指从古代农业社会向现代市场、工业、民主社会的变革、发展过程。如何认识当代中国转型发展中的主体和动力,中国转型动力的实现途径和制度保障是什么?对于动力这一众口流传、耳熟能详的概念内涵,对于中国转型动力这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存在着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界定和分析,似乎并没有清晰、准确的认识。文章主要从经济转型的角度,尝试探讨中国转型的动力主体、实现途径和制度保障等相关问题。
中国经济转型的动力及其主体
动力即行动的力量、原因、动机、目标,是指刺激、推动、保持物质运动、人类活动的因素和力量。人类活动的动力大致可以划分为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物质力量又称为经济力量,是指通过各种物质资源,主要是经过人类劳动的社会性的物质资料,使人们得到物质消费上的满足,从而调动人们社会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精神力量是指激励约束人类活动的信仰、习俗、道德、哲学、文艺、科学等主观性、知识性的因素。那么,如何具体、准确认识当代中国转型的动力及其主体问题?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经济转型的动力主体是什么?最广大的公民个体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主体和动力主体。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包括个体、企业、政府等组织形式,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个体为主、个体行动的结果,还是集体行动、整体演进的必然?在现代化进程中,对于人类的个体和整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大致有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这两种理论认识。作为公民或居民的个体又称个人,一般指人类社会中的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主体。从现代社会之初,诸如意大利的马基雅维利、英国的斯密等欧美学者就采取了以人为本、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认为独立的个人或个体是社会真实的主体和基础,个体是其利益进而也是他人、人类利益的基本判断者,个体利益是人类活动的基础和主要的动力,个体的利益之和就是社会、国家和人类利益,社会活动以个体为主体、以个体活动基础。相对地,研究人类活动也可以从社会组织、结构、制度等整体角度出发,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总量分析、结构分析。然而,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和目的。企业、政府、国家只是个体为了增进、保障个体的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习俗、法律等只不过是个体之间强制性或自愿性达成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个体利益、市场竞争应当先于政府利益和政府干预,公共利益只是一种特殊的、集合的个体利益,集体的、共同的人类活动只不过是众多个体从众性或有组织的共同活动,只是对个体、市场失灵的补救。
以人为本,人民主体,公民权利和利益至上,这是我国宪法和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关于我国社会经济转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新中国60多年曲折发展的基本经验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主人翁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个人逐渐从历史、国家长期形成的经济、政治、思想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成为独立自主、刚健有为的个体,成为既具有充分、平等的权利,又自我约束、尊重他人的公民,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个人能够在一个相对自由平等的环境中寻求个人的发展路径,这是中国几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也造就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奇迹。
第二,经济转型的基本动力是什么?经济利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的、主要的动力。为人类能动的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的社会实践,物质的、经济的决定性表现在从实践的主体和目的、实践的中介和过程到实践的对象和结果的性质和形式上。经济活动所生产提供的各种物质性的产品和服务都是为了真实有效地满足人的各种物质性的消费需要,推动人类发展的内在的、基础的动力还是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繁衍对物质资料、经济利益的全面持久追求。
从社会实践上看,中国转型之所以取得了伟大成果,归根结底是全面恢复了充分尊重、维护人民利益的动力原则,是基于我国的一系列既适应国情、又顺乎民意的经济改革,许多改革措施不约而同地与现代经济的发展原则若合符节。比如,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广大人民穷则思变,勤劳致富,从而推动了农业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反,由于政府干预色彩依然浓厚,金融、交通、能源、教育、研究、出版、媒体等领域体制改革缓慢,资本和生产要素配置远未市场化,知识创新能力相当缺乏,中国发展的硬动力、软实力都严重不足。
第三,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是什么,人们如何分配、占有、消费经济活动的物质成果?这主要是通过物质利益的分配制度而形成和保障的。分配虽然只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或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不是独立的经济活动,但收入分配犹如人类社会经济这个有机体的神经末梢,对它的任何细微的触动或改变都会牵动居民神经,企业伤神,政府头痛,分配制度和分配状况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储蓄水平和经济增长质量。我国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尽管并未改变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制度,但仅仅实行了“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制度改革,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就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揭开了中国转型发展的序幕。相反,由于在城乡、地区、行业、单位或企业等方面还存在着分配制度不合理、收入差距悬殊等问题,至今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四,经济动力主要表现为全体居民个体从社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和积累的财产。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性消费需要,经济活动就是人类解决物质性消费需要和物质资料供给之间的基本矛盾的社会实践。居民在经济活动中创造的物质成果,通过分配制度而形成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居民获得的收入和积累的财产,表现为数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内容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表现为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转型动力的实现途径
人类为了满足其生存、发展和繁衍的消费需要,除了依靠一定的自然资源,主要依靠不断进行各种社会活动,包括物质资料生产的经济活动,以及人类的政治、知识等方面的活动。广大居民对物质资料、经济利益的全面持久追求正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基本动力,这种动力的实现途径最终只能是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是居民、企业等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过去30多年中,我国竞争性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初步完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全面发展,基于对劳动力与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比较优势,逐步奠定了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加工业大国的地位,国民经济取得了年均9.8%的高速增长,这是广大居民“分蛋糕”、“分不断做大的蛋糕”的物质条件和实现途径。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着自然资源、生产技术、产业结构、国际环境的巨大变化和挑战,面临着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收入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经济结构等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升级上的种种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例如,科技创新能力不强,80%以上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不足却还要大量进口国内短缺产品,农业基础依然薄弱,第三产业发展缓慢,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生产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老龄人口日趋增多,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社会经济发展上还保持着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特征,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和出口红利逐渐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引擎开始减速,经济进入“七上八下”的增长困境。如果没有创新驱动和结构升级,我国将极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诚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
从居民收入分配上看,尽管以汇率计算的我国2010年GDP世界第二,2013年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进入中高收入水平国家之列,但居民收入增长率常常低于经济增长率和财政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城乡居民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逐渐增加,总体基尼系数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而达到了0.5左右的危险高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领域问题严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分配不均等,居民动力、企业能力、发展活力相对不足,这些都严重限制着转型发展的顺利实现。从“十二五”规划和未来我国发展前景看,只有在居民消费、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进出口等方面全面改革开放,经济转型的动力结构有效调整,经济转型才能够顺利实现。
第一,社会经济转型的动力体现在收入分配上,落实在居民消费上,不断扩大的消费需求应当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普遍在70%以上,发展中国家大多在60%左右,而我国一直徘徊在50%左右。从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投资、出口的三要素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2009~2013年我国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2.5%、37.3%、51.6%、51.8%、50%。显然,由于居民收入绝对水平不高,政府通过税收和非税手段对居民财富汲取过多,财产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居民对就业、收入、财产、社会保障等方面难以形成稳定预期,居民消费需求还难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基本的、有效的动力因素,我国必须不断扩大居民消费和投资水平,从消费弱国向消费大国转变。
第二,在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和产业调整上,无论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固定资产投资,传统产业的技术更新和结构调整,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从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的转变,根本出路不在于政府管制、公共投资和超国民待遇的国有企业,而是通过放权让利的全面改革,广大居民和企业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研究开发、创新发展的主体,全社会的智慧和财力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同样在2009~2013年,我国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2.3%、54.8%、54.2%、50.4%、54.4%,但投资增长中相当一部分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政府的许多投资项目效益不高。
在经济转型的动力结构中,工业化后的城市化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转型动力的重要途径。2011年,我国城市人口达到6.8亿人,城市化率从1978年19%左右突破了50%大关。然而,我国城市化是在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分割条件下进行的,50%以上的城市化率是按照常住人口统计的,按照户籍人口统计只有34.7%。而且,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市化率相比,我国的城市化无论在数量还是内容上都还存在改进之处,新型城市化进程还将持续几十年甚至更长。随着城市人口增加、人口老龄化和城市生活的改变,规模巨大的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将成为经济转型的重要动力来源,将对中国经济乃至全球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在进出口上,我国得益于对外开放的发展红利也开始大幅度衰减。由于我国主要靠劳动、资源密集型加工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技术含量少,品牌影响小,附加价值低,贸易依存度高,而全球竞争激烈,供给过剩,价格趋于下降,加上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国际收支趋于平衡等因素,特别是2009年以来,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下降。尽管出口贡献度下降有一定的阶段性,但我国产品、企业的竞争能力普遍不强,出口导向型的加工业体系已经难以支撑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必须要从加工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
转型动力的制度保障
过去以来,得益于市场化改革和国际化竞争,建立在大规模、低成本的劳动和资源投入基础上的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是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经济发展的动力非常强大,经济转型比较成功,但这种转型方式是一种可持续、一般化的模式吗?显然,劳动、资源和制度的红利毕竟有限,积存的体制弊端和增长问题逐渐暴露和加剧,中国在享受经济高速增长成果之时,也日益遭遇了经济、政治、知识等方面的一系列严重问题,经济增长的动力正在衰减,而成本和劣势不断推高,经济增长的方向不明,路径不稳,这些新旧问题构成了中国转型的限制性因素。相反,拉美的经济停滞、苏联的国家解体等则提供了国家转型的深刻教训。那么,如何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赋予经济转型以强大而恒久的动力?显然,我们难以改变既定的资源、人口等要素禀赋和国际环境,但我们能够通过改革开放来解决经济、政治、知识等方面的转型障碍,建立健全经济转型动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第一,保障和落实广大居民充分、平等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使他们真正成为经济转型的社会主体。为此,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适时恢复公民的居住和迁徙权、罢工权等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第二,经济转型的动力问题集中体现在财产制度上,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三,形成并畅通知识创新、企业竞争、产业发展的动力实现途径。通过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公平、规则统一的发展体制,全面激励社会民众特别是科学家、企业家、政治家的创新精神,积极保障观念、知识、产品、市场的创新和法律、组织的变革。
第四,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是强化、完善社会经济发展动力的制度安排。为此,通过全面改革政府的权力结构和决策、实施、监督体制,改革政绩考核和官员升迁的激励体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政府对居民收入、财产的征收和使用,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财政手段的再分配功能,完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公共管理和财政体制而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当前,只有敢于冲破僵化思想观念,全面凝聚并充分发挥改革的大智慧,全面坚持以人为本、公民主体、平等权利、市场竞争、创新发展、全面开放的发展原则,把每个人的健康、安全、幸福置于首位和目标,坚定而稳妥地全面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的系统性、整体性改革开放,如此,中国转型发展的可持续性以至中国发展模式的涌现才能可以预期,才能成功实现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