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映虹:有关“炎黄子孙”一词的官方争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11 次 更新时间:2014-11-2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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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映虹  


“炎黄子孙”在中国公共话语中开始流行并指代“中华民族”是80年代初民族主义开始复兴的产物,虽然这个词本身早就存在了,例如在抗战时期泛指中华民族。毛泽东时代由于阶级话语的压倒优势,这个词一度从公共话语中消失,直到毛去世,邓小平复出后第一次恢复,用于对台湾的一封公开信。80年代这个词开始流行,同时开始成为时尚的还有“龙的传人”。

1984年,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一个名叫米暂沉的回族委员写了一个提案,不同意用“炎黄子孙”指代中华民族。他认为炎黄子孙只是汉族的祖先,少数民族各有自己神话和历史传说中的祖先,所以这个提法不利于民族团结。第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就此事下发文件,说“今后对此词使用的意见是:在党和国家机关文件及领导人的正式讲话中,还是用‘中华民族’代称中国各族人民更好一 些。鉴于‘炎黄子孙’一词今天在港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有积极作用,今后这个方面的个人署名文章、一般性谈话以及对台宣传中,仍可沿用。”

1990年,对于这个用法在少数族中引起的不满,当时的总书记江泽民特意说,鉴于部分少数民族对‘炎黄子孙’等提法提出不同意见,“可以研究在国内用‘中华民族’、‘中华儿女’这样的词,以加强对各族人民的感召力。”到了1993年,当时的政协主席李瑞环提出就用“中华儿女”或者“海内外中华儿女”。

进入90年代,一些少数族群代表继续对“炎黄子孙”问题提出不同意见。例如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贵州省台江县的代表张明达等提出《请中央通知有关部门,不要再用“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一词取代宪法规定的“中国各民族” 的提法,以利民族团结的建议》。这个建议把这个问题提到了宪法的高度,因为宪法规定了“中国各民族”的提法。中宣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答复了这个议案。《贵州政协报》全文刊登了中宣部的复函,《贵州民族报》也作了相关报道。据报道,贵州各少数民族看到后受到很大鼓舞。

由于该文件对这个用法的广泛流行缺少约束力,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张明达等代表又一次郑重提出议案“请中央行文通知全国各地的新闻出版单位和各广播电视部门,不要再使用‘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一说,以利民族团结的建议”。

到了2002年,广电总局发出《要求切实把握好民族宗教宣传的正确导向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说:“宣传中华文明史要多提‘中华民族’的概念,慎用‘炎黄子孙’的概念,注意表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以上材料主要来自《人民政协报》“‘海内外中华儿女’提法由来”一文)

2010年一月,《中国民族报》发表题为“拜年活动的民族象征意义”的文章,对教育部倡导全国学生在网络上开展“给祖国母亲拜大年”的活动之内容提出不同意见。教育部的倡导中,第一拜是拜壮美河山,第二拜是拜炎黄始祖。文章认为“关于‘炎黄子孙’的叙事,是汉族的祖先想象……对于汉族学生来说,祭拜炎黄或可说是天经地义,但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说,这样的活动内容就不适宜了,因为这可能与他们的祖先想象有冲突。”

在2009年一次有关族群和边疆问题的重要讨论中,北京大学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马戎教授提醒说:“我们在当代构建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到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历史演变的复杂性。近些年来,炎黄文化成为我国学术研究和媒体宣传 的热点,‘炎黄子孙’在许多汉族人的观念里似乎已经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我们必须面对如何划定中华民族民族认同范畴的问题,即‘炎黄子孙’的称呼是否适用于中华民族全体成员?今天我们使用‘炎黄子孙’、‘龙的传人’作为‘中国人’的代名词是否合适?” 更有少数族知识分子尖锐地提出,“把炎黄子孙等同于中华民族的全体,把汉族等同于中华民族。这种倾向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国家安全。”(《中国民族报》2009年4月3日)

2012年初,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发表了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被认为是新的民族政策的一个信号。这是一篇很长的文章,其中只有一处提到“龙的传人”和“炎黄子孙”的说法“不科学”。就这一句话,却引来很多汉人的反对,网上可以见到很多。更重要的是,《环球时报》很快专门发表评论员单仁平的文章,题目是“民间提‘炎黄子孙’无妨”。

这是自80年代有关‘炎黄子孙’的争论产生以来,尤其是官方最高层对这个说法从慎用到否定的态度越来越明确的时候,由官方媒体发表的为“炎黄子孙”辩护的公开和系统的言论。

单仁平的文章说“有熟悉民族事务的官员近日撰文称,汉族人喜欢说‘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等,但这些称谓不科学,含‘狭隘民族意识’。提出这个观点,显然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的感受。”单仁平认为“炎黄子孙”和“龙的传人”在“社会的笼统观念里,并非汉族的专属概念。它们甚至不是民族概念,而是文明概念。”更重要的是,他认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这些概念迄今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凝聚力,远远大于它们带来的副作用。”

朱维群和单仁平的文章发表后,网上支持用“炎黄子孙”指代中华民族的人可以说难以胜数。最极端的言论是“因为那几个不听话不安分的货色十亿汉人都要对其退让,是什么道理?”“民间无妨就是说官方有碍,汉人的诉求谁来保障?如果民族团结因为汉人称自己是炎黄子孙被妨碍了,那所有汉人都是生来有罪的。”

“炎黄子孙”和“龙的传人”是究竟仅仅属于汉人,还是也属于其他族群的有关他们的祖先和起源的概念?这个问题本质上不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现实生活中的用法赋予一个概念的内涵和不同的人对它的解读。一般来说,认为这个说法可以泛指中华民族的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其使用场合都涉及“中国人”或者“中华民族”的认同,而反对它的人不是非汉族就是学术界人士或者政府主管族群事务的官员。这种分别本身就很说明问题。生活的常识是:我的身份不能由你说了算。当我自己不认可这个说法的时候,你怎么可以说它代表了我的身份呢?何况我并没有说不让用这个概念,而是说它可以代表汉族,但不能代表中华民族。

重要的是,单仁平的文章强调的是这个说法的“凝聚力”,就是说“炎黄子孙”这个说法有重大的意识形态功能,国家不能轻易放弃,尤其是不能因为少数族对这个说法(加上“龙的传人”)有意见,国家就做出妥协和退让。

令人深思的是,反对用“炎黄子孙”指代中华民族的人把这个问题提到民族团结甚至国家安全的高度,而单仁平也把坚持这个提法提到“凝聚力”的高度—所谓凝聚力,当然是有利于国家统一的力量或者向心力。

一个很简单的提法,在一派眼里有损族群团结和国家统一,在另一派眼里却正是国家凝聚力的来源。对“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理解和如何巩固这个多族群的国家,在一个简单的提法上就有如此针锋相对截然相反的立场,这个事实提醒我们:在一些基本的共识还没有达成的情况下,中国族群关系的和谐之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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