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义:市场化全球化下的国家利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8 次 更新时间:2014-12-07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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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义  

“爱国”与“卖国”,向来是思想交锋与争论的主题。“爱国”的口号常提,“卖国”的帽子也常有。“爱国”与“卖国”成立的一个前提,是存在国家利益。但什么是国家利益?实质内容是什么?恐怕到现在我们也没真正弄明白。在市场化全球化背景下,传统的国家利益观念甚至于国家观念,正在受到巨大冲击。



一,“经济侵略论”的破产


资本商品输出对于输入国是不是“经济侵略”?过去的观点是侵略。资本能够带来利润,你不在本国投资在他国投资,利润来自他国而却带回本国,这难道不是一种利益在国与国之间的转移?同理,商品销售会给商品生产者带来收入,你在这国生产却在他国销售,你的收入岂不是来自他国人民?“经济侵略论”的另外一种解释,是把资本从盈余国向稀缺国的流动,商品从饱和甚至过剩国向匮乏国的流动,看作是资本商品盈余国把本国经济危机向他国的转移,它解决了输出国的经济危机,却遏制输入国民族经济的发展。显然,按照这种观点,对于不发达国家而言,阻止外来资本商品的输入,是反“侵略”。而对于那些先发达国家而言,商品饱和资本充盈,向那些缺乏资本商品的不发达国家输出商品资本,是它自由扩张的必然冲动。于是,国与国之间开始争斗,甚至不惜动武。中国因为闭关锁国,又因积贫积弱,历史上就屡受西方列强欺负,多次挨打。以至于我们现在还念念不忘这段屈辱的历史,民族主义的情结始终难以解开。


然而,经济全球化的实践,不停的质疑这种经济侵略理论。比如,现在我们发现,资本输出对于输入国不一定是经济侵略,它可解决输入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缩短输入国资本自我积累的漫长过程,加快输入国经济发展速度。所以千方百计引入外资,现在正是中国政府官员似乎是为了国家的合理行为。又如,现在中国制造的商品涌入外国,中国商人挣了利润,但没“掠夺”外国人民,反倒使外国人可以买他们认为是更好或更便宜的商品。正如中国没有某些商品,外国商品进入中国不是侵略一样,因为中国消费者买到和享用了中国没有或比中国产品更好的产品。所以,中国没有侵略外国,外国也没侵略中国,用现在经济学的话来说,这叫经济要素依经济规律的自由流动,当这种流动突破国界时,是全球化的表现。全球经济的自由化使“经济侵略”论接近于破产。


所以,“引资”不是“引路”,拆除贸易壁垒也非“卖国”。如果说,龙永图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中感觉战战兢兢,生怕被国人骂为卖国,“经济侵略论”的幽灵还在的话,而现在尝到引资好处的中国官员,则正求爷爷告奶奶,用种种优惠政策,请外资来中国“侵略”一下,早把“经济侵略论”丢之天外。不过想一想,现在那个国家的政府,不是在鼓励投资,包括外资的投资哩。当投资能够带来经济增长,商品增加,就业机会增多时,所有的投资都对全体国人有利,需要分清投资人是那个国家的吗?


商品资本的流动之所以不是侵略,在于这些流动是自由的因而对社会个体来说是“双赢”的。商品匮乏与过剩,资本稀缺与盈余,既是商品资本流动的原因,也会带来商品资本分布的均衡。因为匮乏与稀缺,所以有需求,因为过剩与盈余,所以要输出,建立在自由而非强制基础上的互通有无,一定是“双赢”。匮乏稀缺地区得到了它需要的,过剩盈余地区推销了它多余的。号召人们脱离个人的需求抵制外国商品或资本,只是空洞的政治斗争的需要,而非理性的个人利益选择。国际政治通用的“经济制裁”手段,也没有考虑到受制裁国与制裁国民众的利益。政治号称是经济利益的集中体现,但当政治侵害经济自由时,政治并不能反映所有人的利益,充其量代表的只是某个集团或某部分人的利益。


经济要素在一国内的自由流动,我们并没有称为“侵略”,跨国流动则常常被宣传,口号和意识形态所扭曲,是源于国家主权对市场的分割。国家主权是产生限制要素流动制度藩篱的根源。商品关税,资本准入,移民政策,那一项不是对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那一项不是国家权力对市场的地域分割。所谓主权,其实是我的地盘我作主,允不允许外国商品资本进入本国,或怎样进入,在人权没有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普遍原则时,由国家权力决定。国家权力掌管者根据他对商品资本(包括劳力)进入本国利与弊的判断,决定外国经济主体在本国的经济行为是否自由,或自由程度。当统一的市场更有利于经济发展,人民自由时,我的地盘我作主的主权就成了社会进步的桎梏。奇怪的是,我们反对地方性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分割,却支持国家性权力对市场的分割,是何逻辑?


现在各国的政治家外交家都很忙,他们用纳税人的钱飞来飞去,又是开会,又是访问,说是促进国家间的经济交流。经济交流需要他们来“促进”吗?如果经济交流对经济主体(企业或个人)有利,用不着他们来促进,交流是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如果无利,他们能够用权力强迫经济要素流动吗?政治家外交家因为各国的经济问题谈判签约,其实谈的都是对方国民在本国经济行为自由权利的有无和大小,并不是经济活动的本身。所以只是国家权力的交易,即主权的交易。这样一种对经济自由只有限制,却无促进作用(国家权力做得最好就是不限制)的国家主权,有何意义?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个人经济自由权利的增进,当市场扩大到全球时,必定要求权利的普遍化,限制权利普遍化的国家主权,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人权PK主权,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自由与管制的斗争。当个人经济自由权利不受国家地域限制,得到所有国家的认同和保护时,国家限制外国人经济自由权利的“主权”弱化,国家间的经济联系,是不分国别的民众之间的自由经济行为,与官员无关。官员用不着为了“促进”国家间的经济联系跑来跑去。国家间的利益对抗也随着“经济侵略”论的破产,而弱化和消失。国家功能趋向裁决(保护权利维护公平)而非利益追求(与他国对抗)。


二,模糊和弱化的“国家利益”


近年来,为了遏制中国商品涌入美国,美国出台种种贸易保护政策,现在当然不把这叫反侵略,而是叫维护“国家利益”,但贸易保护维护的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吗?显然,它维护的只是与中国商品有竞争关系的资本与工人就业的利益,为了维护这些人的利益,不论采取准入或关税的措施,都会带来这类商品价格的上涨,美国人买不到中国的便宜货了,结果将侵害美国消费者利益。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中国回应:你们制裁中国产品,也就是在制裁你们美国人。这话不无道理。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很多是由美国资本美国技术制造的,他们要从产品的销售中获得利益。制裁了中国产品,也就损害了向中国投资以及向中国提供技术的美国人的利益。国家利益是全体国人的利益,美国的贸易保护政策保护了一部分国人的利益,却损害另一部分国人的利益,这能叫维护“国家利益”?


再来看中国。中国官员引资,现在不叫他们是“带路党”,是“汉奸”,而是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服务,是为“国家利益”。但是,外国资本到中国投资,虽然是一种资本的自由流动,不能说是侵略,却显然构成对中国资本的潜在影响,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引资”引进了很多他们的竞争对手。中国资本家也是中国人,即便是少数人,“国家利益”也应该包括他们的利益。我们当然不能为了减少他们的竞争对手即所谓的保护“民族工业”不去引资,因为引资可带来经济增长,而且只是增加了中国资本的潜在竞争对手,并未侵害中国资本的利益。但为了引资,给予外资种种优惠,而中国资本却无这种优惠,则直接侵害了中国资本利益,因为它使竞争不公平。另外,为了出口,对出口企业退税,支持它们在国际上与外国企业竞争,看起来很有“中国”立场,是支持“民族工业”,也反映了出口企业包括工人的利益,但对生产内销产品的企业却无退税,这对产品内销的企业和中国消费者公平?对纳税人公平?所以,这些引资退税政策也许能反映部分中国人的利益,甚至是较为多数人的利益,却很难说是为了“国家利益”。


迁徙和移民自由,受国家权力约束,有两种情况,一是专制国家对人民外出的封锁,社会主义国家就曾被西方舆论称为监狱,东德追求自由的民众冒着生命危险越过“柏林墙”,也被称为“越狱”。二是移民输入国对国外移民的限制,比如美国的移民政策。前一种情况是专制统治者的疯子行为,对移民的约束很容易就看出不是为了国家利益。一个不愿在此生活的民众,用武力强迫他留下是什么国家利益?倒是美国限制外国人进入的移民政策,看起来好象是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比如,它减少了外国人与美国人在就业方面的竞争,美国历史上的“排华法案”,就明显具有这方面的用意。还有就是它可以提高美国人的人均自然资源占有率。所以美国的移民政策确实反映了美国人的一些利益。但人也是一种劳力资源,可以创造财富,移民虽然主要是为自已创造财富,却也为美国创造了不少财富。再从另一角度看,如果美国劳力充沛,劳力成本可能就要低一点,美国很多资本家现在就不会因为外国劳力成本低到外国投资,以致减少美国的GDP和税收。所以美国的移民政策也很难说是“爱国”的政策。


中美“汇率大战”是不是“国家利益”的对抗?美国压人民币升值,是不是在压制“中国崛起”?中国抵制人民币升值,是不是维护中国的经济繁荣?人民币升值,可以遏制中国商品对美国的出口,保护美国的制造业,美国人的就业机会,但人民币升值意味着中国商品在美国的美元价格升高。美国压人民币升值,从某一方面看是为美国人就业着想,从另一方面看,又不是为美国消费者着想。同样,中国抵制人民币升值,外国商品在中国的价格就会更高,将减少外国商品的进入。显然,压低人民币汇率,可以增出口,保经济增长。但长期的外贸顺差,会使一国人民生活水平,不会因经济发展而提高。道理很简单,中国商品出口多,进口少,中国人消费的总商品少于他们生产的总商品,生活水平能提高?所以,“汇率大战”很难说是国家利益大战。或者说是一场说不清楚的模糊的国家利益大战。但美国煞有其事,中国义正词严,想想也觉好笑。其实,在不同货币对市场进行分割时,最好的办法是政府不要去出台“货币政策”对抗他国,而是汇率市场化即自由化,这其中当然有个人的投机,却是解决贸易不平衡的最好办法。



资源在两个国家之间的争夺,确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国家利益。比如中国南海的石油。然而仔细分析起来,南海石油的争夺,远不是争是你的东西还是我的东西那么笼统。因为绝大部分象石油这样的资源,都需开发。我们争到了南海石油,只是争到了一种开发主权,有石油开采的发包权力,任何人要开采,都必须向中国政府缴纳一定资源税费。至于开采的石油产品,一进入市场,便分不清是中国的石油,还是沙特伊拉克的石油了,因为它们的价格是世界市场价格,不会高也不会低,中国人消费石油,得去买,而买则不是买中国石油,而是市场上的石油了。我们争石油,只是争开发主权,和由此而来的资源税费,虽仍是国家利益,也要去争,却不是生死攸关的争夺。资源需开发(化费资本技术劳动),石油产品附着大多生产价值,并非纯自然资源,和资源产品的市场化全球化,使国家利益比我们所理解的,要弱化很多。资源税费归我们,还是石油归我们,远不在一个档次。市场化可以实行资源的全球共享,而大大减少资源争夺的领域和激烈程度。


有这样一种流行观点:资源的日趋稀缺必然带来国家之间争夺资源的战争。但当资源成为一种商品,并在世界范围内流动时,资源的稀缺并不表现为那一个国家的稀缺。市场化全球化既可实行资源的全球共享,也会使资源的稀缺转变为全球的稀缺。很多人说美国打伊拉克是为石油。美国石油少却消费巨大,表面上看,石油确然是美国的国家利益。但当市场扩大至全球时,美国即便拿到伊拉克石油(事实上是没有拿),石油产品可以在美国卖低价,那全世界的炒家一定会云集美国,不把美国的石油产品价格炒成与世界市场价格相同,决不会罢休,美国人得不到好处。全球化使资源稀缺转变为资源产品价格在世界范围的升高,并不必然带来国家之间的战争。所以大部分的资源争夺并不是国家利益的对抗。


我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很多国家权力行为,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国家利益”,或者说它所代表的利益是局部的、残缺的、一部分人的、弱化的。这当然使我疑惑,全世界的国家都宣称有国家利益,全世界的政治家,外交家都在为他们各自的国家利益奔波,他们相互指责又相互妥协,甚至动武,他们能肯定他们的行为就一定代表了全体国人的“国家利益”?在他们都并不清楚奔波的目的一定能使全体国人受益却不会损害任何一个国人,即真正的国家利益时,他们或人民如何界定他们是“爱国”还是“卖国”?抑或既不“爱国”也不“卖国”,只是在做无用功?混饭吃?


三,市场主体无祖国


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为经济发展主体的经济。这些社会个体利益各不相同,他们在市场中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相互制约。当这种市场扩大到全球范围时,能否在地域上(如国家)形成一个有着共同经济发展利益的团体或组织,并在与外域(国)的经济交往中表现出一致的要求?恐怕做不到。


第一,商品资本技术劳力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使国家日益成为一个地域概念,而非是族群或组织概念。比如,我们现在说的中国企业,实际上是中国国土上的企业,中国国土上的企业,不一定是中国人的企业。它有着复杂的利益主体,资本可能来自日本,技术可能来自美国,工人则显然会主要来自中国。这种建在中国国土上却不一定完全是中国人的企业,国家政策不论是支持它或限制它,都无法显示政策是“爱国”还是“卖国”。因为你支持了它,可能支持了中国人的就业,却也支持了外国资本和技术拥有者的利益,可能是“卖国”,而限制它,限制了外国人的利益,同时也就限制了中国政府的税收和中国人的就业,也非是“爱国”。单个企业中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和多国化,国家对它只能中立,既不能背负“卖国”的骂名,却也无法承担“爱国”的责任。


第二,在完全自由化的市场经济中,社会个体利益的追求和实现,必须依赖市场和交易,也就是说,每一社会个体的利益,都与其它社会个体利益相关联。社会个体之间平等的相互制约与竞争,可以使个体利益保持相互间的平衡。国家通过权力的手段,即强制的手段,支持其中一部分社会个体的发展,必然会对另一部分社会个体的利益构成伤害。比如,中国政府对进口奶品课以重税,支持国内奶品业的发展,打击外国奶品业,对国内奶品业,包括资本和就业工人,以及上游产业都有利,却会损害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政府对市场的任何偏向性权力干预,特别是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都会使一部分市场主体受益,而另一部分市场主体受害。在全球化背景下,受益受害的市场主体,由于利益的复杂性间接性,我们甚至无法分清他们是那个国家的人民。当然也就无法知道是在“爱国”还是在“卖国”。


第三,个人择业自由权的确立,和个人择业范围超越国家,使职业道德高于个人国别。郎平任美国女排教练,竭尽全力与中国女排对抗,是其职业道德,我们无法说她“叛国”。同样,在外企工作的“白领”,研究收集中国国情和经济数据,为外企服务,也谈不上是“特务行径”。推销外国产品的“买办”不是“洋奴”,为外国资本技术人员流动穿针引线的“掮客”,也非“汉奸”。泄露企业“机密”,影响的只是企业利益,也难以扯上“国家利益”,那怕损害的是本国的企业,得益的是另一国的企业。“出卖”企业经济情报丢失的只是职业道德,而非基于国别的品格道德。


第四,社会个体利益在没有侵害他人与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高于政府目标。比如美国苹果公司在国外设立制造工厂,增加了外国人的就业机会,减少了美国人的就业机会,是基于国外的劳力成本低,可以为苹果公司带来更大利润。奥巴马总统就曾问乔布斯,为什么不把就业机会留在国内,乔布斯说不可能,因为在外国设厂成本低,而且不是只低一点。苹果公司的利益目标高于总统增加国内就业机会的政府目标。美国人工资高,苹果公司不选择在美国设厂,只是减少了美国人的就业机会,并没有侵害美国个人和公共的利益。正如一个企业没有聘用一个求职者,并没有侵害求职者的权利一样。所以,即便是美国总统,也无法运用权力,为了增加美国的就业机会,强迫乔布斯把产业撤回本国。


第五,社会生产分工在地域上的扩大,即全球社会生产分工的形成,使国家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一国的经济既依存于他国,也对他国构成影响。这带来一种虚幻的国家利益。比如,美国超市的货架上有大量中国制造的产品,假设一旦中国不生产(这只是假设,因为不生产对中国也不利),美国市场是否崩溃?逼迫中国生产,是不是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是一种幻觉。因为一旦中国不生产,美国这类产品价格飞涨,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其它国家的这类产品就会迅速流向美国,造成这类产品价格世界范围的上涨。而进一步,则会导致这种生产投资增加,生产扩大,从而达成一种新的平衡。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分工格局。所以,中国不生产,可能会对美国市场产生短暂影响,但说这种影响会侵害美国国家利益,显然只是一种幻觉。正如美国少石油,就说美国的国家利益是石油,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中国在澳大利亚就有国家利益一样。


第六,个人的发展并不是国家的发展。中国GDP超过日本时,曾有人提出疑问,说日本在海外投资有几万亿美元,所以存在两个日本:本土的日本和海外的日本。而这些海外投资创造的GDP和利润并没有进入日本国家的统计。其实这正是传统国家概念在作怪。说存在一个海外日本,并不准确。日本人在世界各地的发展,只是个人的发展,并不是日本这个国家的发展,也正如温州商人在山西的发展(如开煤矿),并不是温州的发展一样。全球化淡化了国家的观念,也淡化了由行政区划形成的政府包括国家这样一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功能。用GDP来比较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准确的。人均GDP,个人劳动生产率,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才是两国经济发展水平的真实表现。


第七,建立于自由基础之上的社会个体之间的经济联系,既有双蠃或多蠃的一面,也有相互竞争制约的一面,竞争制约意味着某种利益对抗,但这种对抗正是市场经济的常态,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当这种对抗主体牵涉不同国家的人民时,似乎也不应看成是国家利益之对抗。中国汽车企业与外国汽车企业的竞争与争斗,就不能看作是中国与外国的对抗。国家权力应为这种对抗建立公平的规则和秩序,却不应以“爱国”的思维参与这种对抗。你一参与,说不定还会带来“卖国”的嫌疑。


只有当国家是一个利益组织时,“爱国”或“卖国”才会存在,经济主体市场主体是民而不是国,国家已不是一个经济主体。经济全球化是市场化在全球的扩张,它正在极大地弱化国家的组织和利益特征。马克思从阶级利益的角度出发说:“工人无祖国”,在高度市场化全球化条件下,“市场主体无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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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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