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源起— 一种宏观的视角
(一):东亚社会的复杂多样性
“东亚地区像一块绚丽多彩又令人迷惑的马赛克。” 美国权威东亚问题学者斯卡拉皮诺(Robert.A.Scalpino)如是说。他还评论道:“世界上很少有别的地区能比这一地区更鲜明地说明在千差万别之中求得一致所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个种族的代表性的特点、文化类型、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纷繁杂陈,其种类之多、范围之广,几乎囊括人类所见识过的全部类型”。诚如其言,东亚社会具有多面性,客观的说,在该社会的任一领域中,都存在着事物的“两极张力”。经济上,东亚既有“亚洲四小龙”创造的“经济奇迹”和中国、日本这样世界第二大、第三大经济体。但同时也存在着令世人震惊的“朝鲜饥饿”。从文明看,在费正清(John.King.Fairbank)“冲击-反应”模式的解读下,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东亚世界,正是在来自西方的“冲击”下,才以一种近乎尴尬的方式获得了自身社会进化的新动力。尽管东亚各国,对西方“冲击”的具体反应不尽相同。但其总体趋势是一致的,即力促本国社会的“西化”即所谓的“现代化”。但被誉为“日本通”的美前驻日大使赖肖尔(Reischauer)在其名著《日本人》里却如此写道:“当代日本人,显然已经不再是德川时代他们祖先那样意义上的孔孟之徒;但是他们身上依然浸透着儒教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儒教或许比任何其它传统哲学或宗教对他们的影响都大。”最后赖氏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一亿日本人都是孔孟之徒。”这都表明具有东方特性的传统儒教文明,仍在一定程度上,以不同方式,顽强的保留在东亚社会中。而东亚政治的特殊性在“冷战”结束后进一步凸显。目前,东亚是全球共产党国家最集中的地区。同时,东亚也拥有像韩国、日本这样从“威权”、“军国”体制成功实现“民主化”转型的国家。此外,在“朝鲜问题”、“台湾问题”上,我们仍能感受到“冷战”的遗留影响。总起看,由“传统”而“现代”(“西化”),东亚在世界上是较为“成功”的地区。以上所述,都一再展示了东亚社会的复杂多样性。
(二)“执拗的低音”—思想与物质的双重层面
作为世界“热点”地区,东亚各国间冲突、摩擦不断,虽千头万绪,若仔细分析,尚可总其大纲。东亚问题症结有三:一,近代以来的历史恩怨;二,当前大国间的博弈、较量;三,现实的领土主权争端。有关领土主权的争端,事关各国利益的维护、政府的稳定,因而是最为现实和直接的问题。一方面,这类争端易服从于当下各国间的外交博弈,因而恐有失远见或致掩盖某些历史真实;但同时,它又因易受历史问题的纠缠、民族情绪的刺激,以致理性丧失、决策偏颇。故而,“领土主权”争端就显得更为棘手、复杂。
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von.Ranke)在其成名作《拉丁和条顿民族史》一书的序言里声称:“有人以为史学的任务是要评论过去,为了将来的利益而训示现在。对于这样崇高的任务,本书是不敢企望的。它的目的仅仅在于说明事实发生的真相而已。”兰克对历史功用的认识,笔者虽不敢苟同,但却极赞同其历史应求真的说法。史学的态度本是客观求真的,史学的方法是“过程分析”的方法。笔者正是希望以客观求真的态度,在分析问题时尽量做到些“超越”。也试图通过“过程”分析,能基本理清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进而能较为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相关问题。
“历史”的形成有赖于人类的“记忆”,但人类的悲剧在于“记忆的当下性取向”。记忆那些与“当下”具有某类“叙述性”联系的短近历史。而选择性的遗忘那些构成历史潜流的结构性因素。
马克思取笑他的那些哲学同行们忙于“解释世界”,而同时暗示自己抓住了这门深奥学问的根本—“改造世界”。诚然,“改造世界”是哲学的根本任务,但其前提却必须是“解释世界”。以何种眼光看待世界,便会以相应的态度、行为去对待世界!回访近代东亚史,我们东亚人集体性的“向西看齐”。在此过程中,东亚人经历了一次全体性的“脱胎换骨”。在西方“坚船利炮”的威逼下,我们被动或自愿的接受了西方提供的一整套价值体系与“认识工具”。于是,在国内、国际政治等问题上,我们逐渐萌生出一系列区别于传统观念的新认识。于是,题目中“近代东亚国际体系转型”的思想动力,便如此产生了。与此相伴的,尚有各东亚外力量的参与和东亚各主要政治组织间的利益博弈。所以,近代以来的东亚国际体系既是“被塑造”的,也是“内生”的。
以近代东亚国际体系的转型观之,我们大致经历了从传统的“天下秩序”向现代的“主权民族国家体系”的转向。而在转向过程中,我们所需要的,无论是思想层面上的价值观念、认识工具,亦或是与现实厉害关联甚密的政策手段、调节机制、运行制度等等,都毫无例外的基本采用了西方的“现成品”。表面看来,采用西方模式,是无奈之举。因为,支撑“主权民族国家体系”的种种“建材”,严格地说,是传统东亚社会所不具备的。因无而借用,但深思一层,何以东亚没有?循此思路,若以“全球史观”--“月球的视角”考察之,则问题便“逆转”成“为什么是欧洲”。客观地讲,不独是“主权民族国家体系”,可以说,一切被贴有所谓的、狭义的“现代性”标签的事物,几乎都是西方的“发明”。在16世纪以后的历史进程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除西欧之外还有哪个人类社会,可以“内生”出此类狭义层面上的“现代性”事物。所以,这更深一层的症结便是,近代东亚的转向--“现代性”的“主权民族国家体系”及其它相关事物,是西欧而不是东亚历史逻辑发展的结果。不仅是东亚,可以说,近代以来的亚、非、拉美都是被西欧所“选择”和“塑造”的。于是,“世界是扩大的欧洲”,便具有了更广泛的含义。
日本政治学、思想史大家丸山真男在其代表作《日本政治思想史》中以“执拗的低音”来形容日本思想史的断层与低谷。这给我莫大的启发,并以此联想到,任一事物的发展模式在经历某次转型后。其旧有模式的某些因素,往往会被人们所忽视、排挤和边缘化。但这些因素却不会彻底消失,仍在新模式中自若的处于某一位置,并从当代人“认知结构”的“底层”发出其“执拗的低音”,从而使当代人“被迫注意”!我认为当前东亚的主权领土争端及其历史认知问题,正是此类“执拗的低音”!近代哲学大家冯友兰曾说:“中西之交,古今之异。”对冯先生此论,虽看法各异,但值得肯定的是,冯先生道出了“中西之交”时的巨大差异。
二:近代东亚国际体系的转型
(一)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概貌
近代东亚国际体系所经历的转型便是其典型例证。在对“前现代”东亚国际体系的研究中,美国汉学大师费正清是无法绕开的。余英时在《费正清与中国》一书中说:“虽然朝贡制度最早是蒋廷黻提出,但却是费氏详加研究和系统论述的。”众所周知,费正清曾于上世纪30年代在清华大学学习和研究中国史,在此期间他受到了著名学者蒋廷黻的影响。正是在此期间,费正清开始关注东亚传统的朝贡制度,并在其博士论文中有所涉及。此后的三十多年间,费正清持续关注和研究该问题,并逐步在朝贡制度研究的基础上,开拓出视野更广阔、内涵更丰富、结构更完整的“中国天下秩序”理论。1968年出版的《中国世界秩序: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是费氏“中国世界秩序”和朝贡制度研究的总结性成果。从上世纪30年代末,费氏阐释“朝贡制度”、“中国世界秩序”的理论就开始在西方产生重要影响。费氏的理论不仅是西方世界理解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关键视角,而且还与学者们认识和研究近代中国的三大模式:“冲击—回应模式(impact-response model) ”、“传统—现代模式(tradition - modernity model) ”、“帝国主义模式(imperialism model) ”紧密相联。之后其影响持续扩大,欧美东亚研究,尤其是专注中国对外关系的学者多接受其理论。东亚学者也是该理论的追随者,朝贡制度、朝贡贸易等费氏用来描述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词语,已成为近年来中国学者开展相关研究的标准术语。日本学者虽惯于“册封体制”、“华夷体制”的表达,但其实质仍暗合于费氏“中国世界秩序”。况且滨下武志等重要学者更是直接采用“朝贡制度”一词。韩国学者则全面接受费氏理论。中国学者对费正清“中国世界秩序”理论框架中所涉及的问题也开始了逐步了解、应用和深化研究。虽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以柯文、何伟亚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对费氏的东亚研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指责费氏理论背后的“西方中心主义”和“殖民主义史”思想。但迄今为止,在解释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理论中尚无出其右者。故此,目前深化对费氏“中国世界秩序”理论“结构”的研究,要远重要于对其“解构”的意义。所以,我们就以费氏理论去窥探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概貌。
在古代东亚,中国在文明程度、社会发展、面积大小、经济生产等诸多领域是绝对的“执牛耳”者。所以,传统东亚国际体系首先是“中国中心主义(sinocentrism)”的,即古代中国是东亚的中心,传统东亚国际体系是由中国主导的“中国世界秩序”。
东面的海洋,西部的青藏高原及新疆、中亚的戈壁与沙漠,北部的欧亚草原,这些天然地理障碍将东亚与欧亚大陆的其它文明隔离开来,从而使东亚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单元。在多数时间里,东亚农业文明的主要敌人是来自北部草原和东北亚森林的野蛮民族。在19世纪以前的历史中,东亚农业文明从未遭受过来自其它发达文明社会的全面挑战。源自南亚文明的佛教,在其东亚传播的早期岁月里,的确引起过某些知识精英、上层人物的忧虑,甚或遭到官方的“灭法”。但佛教更多的是增加了东亚人在精神领域里的选择性。佛教对东亚的政治--社会结构并无关键性影响。事实上,佛教正是通过自身的“东亚化”,才最终成长为一门世界性宗教。在传统东亚世界里,中国文明对韩半岛、越南、日本以及如今的琉球地区影响巨大。这些影响可概括为四个方面:正体汉字与文言形式的书写体系、儒教文明与社会、科举选官制度、中国式的君主与官僚科层制度。地理上的封闭性,使近代欧洲人所说的“远东”世界,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且此“天下”受天子管辖,换言之当时东亚居民已知世界的多数处在中华帝国的管辖之内。在处理周边事务或与“非中国(华夏族)”民族的关系时,中国都带有“中国中心主义”观念和中华优越的心态。如中国社会本身一样,中国对外关系也是等级制的和不平等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在东亚形成了一种中国对外关系的网状结构,费氏将其称为“中国世界秩序”。
该秩序是等级制和同中心的。费氏将此国际体系细化为三个主要地带。第一,中国化地带,是由地理接壤、文化最似的属国越南、朝鲜组成,历史上两国部分地区曾是朝廷直管“郡县”;也含括琉球群岛;在某些时期,日本也属于该地带。第二,内陆亚洲地带,由内陆亚洲游牧民族或者半游牧民族的朝贡部落及朝贡国所组成。第三,外围地带,一般是由“外夷”组成,处在海外或者陆地外围更远地方,包括后来的日本、东南亚、南亚的其他国家以及欧洲国家。费氏认为,从理论上讲,所有这些“非中国”的政权和民族都应向天朝上国的天子进贡。显然这不会被时时遵守。于是,传统中国对外关系的核心便是如何使事实符合理论。而这种以中国为轴心的朝贡关系、华夷秩序的调整、变化便是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关键所在。
此外,在一定程度上,中国对外秩序是其内部秩序的延伸。儒教构成了中国内部秩序和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理论基础。大体言之,这些秩序具有以下内容:先秦士人构想的理想化政治区域划分—内外服制;汉代形成的上统下属的“三纲”论;秦以来的天子观—保守礼乐秩序和天地和谐的主宰者;以教化为最高目标的德治正统思想;通过对儒教典籍、义理的学习和礼乐、律法并行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秩序;儒教理想化的君臣关系和高效的官僚科层制是天子的主要治理方式;具有儒教信仰且忠于朝廷的士绅阶层是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中华精英和外藩领袖持有一致的政治信仰—向天子尽“职分”。如此,任何遵守礼乐、仪法的政治团体皆可参与中国世界秩序,内、外藩可转换、蛮族人亦可为中华皇帝,中国世界秩序具有广泛性和开放性。
(二)“旧秩序”的奔溃与西式东亚国际体系的雏形
随着19世纪下半叶,西方列强对东亚诸国的叠加入侵,这种体系开始走向奔溃。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南京条约》的签订,使通商口岸开始成为西方人的特别居住地,而最惠国条款则让他们享有特权。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满清与英、法、俄,于1860 年签订的《北京条约》,则最终迫使皇帝放弃对西方人的优越感。之后40年里,一方面,满清无法将西方人纳入其天下秩序中;另一方面,传统天下秩序中的“朝贡国”,渐次因西方和新兴日本的殖民化而被剥离出该秩序。同时,如前文所述,东亚人集体性的“向西看齐”,学习西方观念,仿效西方外交规则,其结果便是各国以新的视角看待相互间的关系,而传统的天下秩序被东亚各国所抛弃。日清战争后,中日易位,属国尽失。当曾经的受贡国与朝贡国,主宰者与参与者都径行离开后,没有演员的舞台便是多余。于是,19世纪末20初,传统东亚国际体系正式解体。取而代之的是西方式的多国体系,而主权民族国家则是该体系的基础,共同的国际法是各国的行动准则和体系的调节机制。
在新的东亚国际体系中,东亚各国间或东亚与西方国家的条约开始取代传统秩序中的礼仪与朝贡,成为维系相互关系的主要纽带。所以,这一体系也被称为西式“条约体系”。而新体系的重中之重,则是各国对其领土主权的“确认”。不了解欧洲史,便不能充分理解“领土主权”在西方国际体系中的关键地位。16世纪法国著名政治学家博丹在其《国家论》一书中,对“主权”进行了最早论述。但真正使“主权”由理念转为实践的是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该条约、体系彻底粉碎了,中世欧洲曾一度盛行的与传统东亚天下秩序有些类似的罗马教廷在基督世界的普世权。之后,我们熟知的民族国家开始形成,国家领土、主权、独立的原则也开始在国际关系中被确立。于是,欧洲出现了最早的“现代”国际社会,这也决定了现代国际法的萌芽。“现代国际法之父”德国著名法学家拉萨·奥本海(Lassa.Francis.Lawrence.Oppenheim)在《国际法》一书中说:“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之上时,一个正当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但问题的关键是,民族、现代国家、主权、国际法等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要素,是为传统东亚社会所无的。于是笔者认为,就近代东亚国际体系的转型而言,费氏描述的“中国世界秩序”逐渐转为西方“条约体制”的过程,便是传统的“文化东亚”、“文化中华”逐步转为“领土东亚”、“领土中华”的过程。在传统的东亚国际体系中,即“中国世界秩序”观缺乏清晰的领土和主权观念。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只要承认天朝的礼仪文化,便可参与天朝的世界秩序。就此意义而言,古代中国或可称为“文化中国”,古代东亚即是“文化东亚”。而西方“条约体制”代替“中国世界秩序”的过程可基本概括为:从西方人最初在中国建立的“广州体制”,再到“条约体制”下的共管,直至“条约体制”最后取代“中国世界秩序”。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转型不仅体现在外交和贸易等方面。与此同时,东亚各国都经历了一次“领土确认和重整”。这一点,在中国最为明显,中国的边疆危机、领土割让、签订不平等条约确认边界,以及随后的建省高潮等,都意味着中国传统的边疆意识受到挑战,被迫产生重大转变。于是,新兴现代的“中国领土主权”便在西方“条约体制”之下被再“确认”了。这既是中国传统边疆和内地一体化的整合过程,实际上也是传统模糊的“文化中国”向界定清晰的“领土中国”的转变。在此屈服于他人“规则”的过程中伴随着痛苦、抗争和大片传统领土的丧失。中国如此,也就意味着以中国为主导的传统东亚“天下秩序”的瓦解。东亚各国纷纷如此,于是那些在传统天下秩序中本不是问题的“领土主权问题”,便蜂拥而来,纷争不已。日本明治维新後,废藩行县制,确立中央集权。同时开始整合传统天下秩序中,日本构建的其自身的“华夷秩序”中“蛮夷”--阿伊努人—的居留地。旧秩序中的朝贡单位—琉球王国,也开始被日本吞并为其“主权领土”。日本、朝鲜间的对马地区,在此前的历史上长期缺乏明确的“主权”界定,但在日本的扩张下开始被确立为其“主权领土”。中国、越南之间的界线在满清时代,尚有争纷,查阅雍正皇帝处理中越边界的批示、文件,我们更能强烈的感受到传统天下秩序中对“领土边界”的认识是多么的不同于现代的西式“主权概念”。从表面看,近代东亚国际体系的转型是“成功的”,因为我们获得了一种所谓的“现代性”事物—西方式的东亚国际体系。不错,新的国际体系在某些方面继承、延续了旧秩序的功能,并在诸多方面予以超越。但,从另一角度看,新体系恰恰遗失了那些旧秩序中合理的、符合东亚历史逻辑的、具有东亚特性的因素。比如,在传统的天下秩序中,虽然各参与者间矛盾、摩擦不断,甚至于出现明万历年间明朝、李朝、日本间的大规模战争。但,察其总体,在“礼乐”秩序和儒教哲学的调节下,和谐共荣、相互交流是东亚国际关系的主流。于是,准确地讲,近代东亚国际体系经历了一次“消耗性转型”。在“消耗性转型”中,便产生出最早的、西方国际关系视野中的“主权领土”争端。这些争端如同“执拗的低音”,一直缥缈萦绕于当代东亚人耳边,成为我们必须面对且又难以解决的“问题”。
三:新体系的曲折发展及其对“领土主权”问题的影响
20世纪以来东亚国际新体系的曲折发展使“领土主权”争端进一步复杂化。20世纪初东亚国际体系新生却不成型,在此后的百年进程中,它先后经历了东亚反法西斯战争、冷战对抗、1990年代至今的多国并立发展和民族主义重新抬头等三阶段的波折变迁。这三阶段对“领土主权”争端的后续演变有着重大影响。
一、20世纪初东亚形成的“条约体系”并不稳固,它首先面临着追求自身利益极大化、弱肉强食的新体系中弱国无外交的严峻考验。以中国为例,较之满清,民国政府对国际法的态度更加积极。但国家的积贫积弱,使得以条约谈判来捍卫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意图难以实现,南京国民政府改订新约运动的局限性便是显证。日清、日俄战争的胜利,使日本逐步实现了主导东亚、跻身列强的目标。之后,日本军国势力持续外扩,风雨飘摇中的“条约体系”,最终在20世纪30年代后,为日本谋求建立东亚帝国体系(“大东亚共荣圈”)的努力所击碎。如此,东亚走向条约体系的进程被迫中断。在东亚反法西斯战争中,各国面临着来自日本的彻底殖民化危机,生死存亡的关键矛盾继续压过对“争议领土”的关注。如,目前具有一定的“领土主权”意义的“两岸关系”,若追溯其复杂化的历史背景时,万难绕过从《马关条约》至二战结束的“日据时代”。
二、二战后的东亚虽实现了民族独立建国,但东亚继续受制于外来大国,尤其是美苏“冷战”。东亚在社会-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的选择上呈现“苏式社会主义”和“西方自由世界”的“两极化”对立。东亚各国在历史上也曾有过隔绝、对抗,但如此激烈的内部分裂尚是首次。这里,甚至爆发了冷战时代的首次大规模“热战”—1950年至1953年的韩战。源自西方世界的“仇恨与对抗”便被历史性的带入战后东亚。无论是中、朝的“共产主义式的国际主义”,还是以美国为纽带的美日韩军事同盟,在冷战对抗和意识形态矛盾的掩盖下,东亚自身的“领土主权”问题反而居于次级地位。另外需注意的是,与领土开发直接相关的经济价值,尚未被有关国家充分注意。而这又决定于各国的阶段性国情、宏观战略和政策选择。二战后期以来,美国基于自身利益,在东亚推行“不完整”的模糊性政策,使得某些问题在“国际”层面上呈现一种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状态。这些无疑都会影响到“领土主权”问题的解决。
三、冷战后的东亚,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独立性的增强,东亚迎来了自主构建其国际体系的历史性契机。在近代东亚,除国际体系的“消耗性转型”外,尚有三类因素在影响“领土主权”问题。它们是:日本、西方与东亚其它国家间的带有殖民、半殖民色彩的不平等条约;日本在东亚地区的军事扩张及其试图整合“东亚领土”的战争;美苏等西方大国对东亚事务的干涉和“两极格局”对抗。1990年代后,这三类因素渐已大致或完全消失。虽然在中美关系、“朝核问题”、“台湾问题”、美日韩军事同盟等方面,我们仍能发现冷战遗留的痕迹。但必须承认的是,这一切都已退居次要地位,对经济发展与国家合作不在发挥决定性影响。于是,原先一直被“忽视”、“掩盖”和在国际事务中居于次等地位的“领土主权”问题,便被抬上桌面、提上日程。此外,“冷战”结束后,此前一直被压制的“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回潮,也使东亚各国民众分外注意“主权领土”的得失。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信息的传播和创造在继纸笔和印刷术的发明后,迎来了其第三次“革命”。互联网极大的增加了政府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性。“领土主权”这类极易触动民众民族情绪的话题,便很容易借助互联网而成为“草根”等普罗大众的“议题”。此外,各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也使政府极为重视“争议领土”背后的“现实”经济利益。以上皆是“领土主权”争端成为当下东亚热点问题的原因。
如此,源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东亚国际体系“消耗性转型”的“领土主权”争端问题,在20世纪至今的岁月里,非但未能及时化解,反因地区局势的动荡而屡遭“掩盖”。“问题”因“掩盖”和不被“正视”而日益累积,每一阶段的波折都为争端平添了新困境,以致问题最终变得日益复杂和模糊不清。特别是,在历史变迁中,“领土主权”问题渐与其它因素、利益、“考虑”裹胁混杂而失去其独立性。“后冷战时代”的东亚国际体系正处于新一轮的调整中,东亚各国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东亚的国际地位以及东亚国际体系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呈现出新态势。这都使得现今的“领土主权”争端,不再简单的是个“历史问题”,它实际上已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广泛利益的“关节”支点。
四:“领土主权”争端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一)以“文明史观”和“人本主义”超越近代东亚历史叙事中的西方“民族主义”范式。
当代东亚居民普遍对东亚自身的传统文明、近代以来的“西化”及“国际体系的转型”等历史缺乏准确和必要的认识。若各国民众仍以西式观念去理解因近代东亚国际体系转型而产生的遗留问题。那么“困惑”、“不解”等思想死结便会继续存留于观察者之脑际。所以,在东亚民众中,特别是青年一代中,推广东亚历史人文教育,俾使东亚居民对东亚“传统”与“现代”之历史能有相当的了解。这无疑将为“主权领土”争端等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思想和知识背景。但占据着近代东亚历史叙事主流的却是典型的西方“民族主义”范式。在近代东亚“现代化”或“西化”的进程中,我们始以西式价值观念体系去削足适履的描述自身历史。在这样的叙事中,东亚的一切古代史都必须按照“主权民族国家”的西方政治标准去编排和叙述。于是,东亚传统的“天下秩序”没有了,“传统”与“现代”间的联系被生硬的割裂了。正是在此情形下,出现了中、韩有关高句丽历史的争议。作为历史民族的高句丽,唐以后便不再以民族的方式存在,其成员已全部融入周边民族(包括现今之汉民族和朝鲜民族)。客观地说,目前东北亚地区不存在高句丽民族的直系遗族,至多只是某些民族在历史上曾有高句丽血统融入。但因鼎盛时期的高句丽,其领土曾跨有朝鲜半岛北部和我国东北南部。所以,在西方“领土主权”、“民族国家”等现代国际体系观念的视域中,中韩两国都声称高句丽属于本国古史。事实上,在接受儒教礼乐文化和遵守中华天下秩序的前提下,高句丽是参与东亚传统国际体系(中国世界秩序)的东北亚独立政治体。这就决定了高句丽的历史无法拿西方政治标准去套。无论是中国在说明汉唐时代的东北边疆史,抑或是韩民族追述韩半岛的历史变迁,高句丽都是无法绕开的内容。但是,近代转型后的东亚国际体系,是以“民族主权国家”为基本行为体的,所以中韩两国都不得不忽视传统东亚国际体系的真正内涵,而争先声称对高句丽古国的“主权”。于是,当中韩民众回顾本国历史时,便会发现以下“差异”:属于中国历史的高句丽与如今的韩国具有某些“族属”联系;属于朝鲜半岛历史的高句丽的族源与北部“领土”都位于今中国的东北地区。无疑,这特别会混乱青年人的历史认知。这种状况,在一定条件下,极易为部分居心叵测的政客及敌对力量利用。所以,以西方“民族主义”范式去释读东亚古代史,既不符合东亚历史真实,也容易造成当代东亚民众历史认知的混乱,当然也不利于解决“领土主权”争端和政府合作。我主张应由东亚学者集体编著东亚区域史教材、著作,这些作品应以叙述“多元一体”的东亚文明之成长和各区域民众集团的历史变迁、实际生活、相互交往为主要内容。在叙述东亚文明的成长时,既要抓其“一体”(主线)—以汉字、文言、儒教、佛教为核心的东亚文明圈的萌芽、成长、成型、成熟,同时也应充分关注“多元”,即其它各类地域文化的历史。而描述传统东亚国际体系(中国世界秩序)的演变,更应是讲述东亚文明圈发展的中轴。而重视各区域民众集团的历史变迁、实际生活、相互交往,便是我主张的历史研究中的“人本主义”和“人文关怀”。作为人文学科的历史学,理应以“人”作为其研究、思考的最高对象。于是,关注各时期“人”的生活状态、情感经历、生命历程与意义,描叙“具体人”的有血有肉的生命史,便应是历史学的“职分”。是故,高句丽的历史在“人本主义”的叙事中,可以有更“超脱”的意义。高句丽的历史具有反映古代东北亚地区不同人类生活体的迁移、发展、交流的意义。这样的理解,无疑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因为它突破了“民族主义”范式下以“政治-军事”等“重大事件”为主的囿境。最终以此“超越”西方“民族主义”范式下的东亚历史叙述。
(二)以制度和机制创新化解“争议领土”的两难困境。
不因袭旧法,以制度创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正是中国成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重要经验。目前在“台湾问题”上,我们不仅有“一国两制”的创新,我们现在还默认了“一个主权,各自表述”的政治策略。在“争议领土”、“领土主权”争端等问题上,也应重视制度创新。所以,我建议在“争议领土”上,尤其是海岛方面,应首先搁置争议,扎实推进双边共管和资源共同开发协调机制的建设,这一点,我想是目前最为迫切和现实的需求。同时实现双边或多边沟通的制度化,以政府官员和专家会议的形式,交谈关于“争议地区” 的各自主张以及对历史事实的认知问题。努力安定双边立场,通过其它交往建立友好关系,朝着共同开发、共同利用的方向发展。最终将“争议”地区建设为双边“永久和平”的象征。在一定条件下,共同享有领有权也是一项可以考虑的创新。
(三)将“领土主权”争端问题的解决纳入东亚地区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轨道和框架中。
如前述,冷战后,东亚在谋求地区“一体化”和“独立性”上,迎来了近代以来的最佳历史契机。东亚面积约占地球地表面积的1/5,东亚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3,东亚拥有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东亚不仅是全球经济最活跃的地区,而且对国际事务亦有着重大影响。但因为近代以来的历史恩怨、当前大国间的博弈与较量、领土主权争端以及美国等外来因素的影响,使得东亚的地区一体化进程远落后于欧洲、北美等其它地区。纵观历史,古代东亚先后经历了四大互动模式:3世纪前的物质文化互动、3-8世纪的制度文化互动、8-14世纪的思想文化互动、14世纪后以政治经济为主导的多层面互动。最终在明清时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朝贡贸易体系—具有东亚特色的国际体系(费氏称为“中国世界秩序”)。但在近代东亚的历史乱流中,传统东亚国际体系中那种友好、紧密的互动被中断了。现今的“领土主权”争端不再是“单纯”的“历史问题”,它实际上已成为具有重大现实影响的“关节”问题。“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解决“领土主权”问题,还应放到东亚地区合作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轨道和框架中。“领土主权”争端的解决与推进东亚一体化应是车之两轮,互为前提、共同促进。相信,东亚通过再次乘接19世纪后被中断的多层面互动,将为化解“领土主权”争端创造最大的机遇!问题终将化解在源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