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育 :东亚构造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21 次 更新时间:2024-05-1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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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育  

 

今天接受中山大学的讲座邀请,还有滨下武志先生做特邀评论,我本人既荣幸,又惶恐。滨下先生是国际顶级的东亚问题专家,在他面前谈及该领域话题时难免有些紧张。我个人以为,研究日本,包括研究朝鲜问题和越南问题,如果不了解中国,那么研究能做得多深多远,应该是一个问题。但如果能将中国史的知识跟日本史结合,做一些综合性的思考,那么,对中日关系的观察就可能得出与迄今观点有所差异的结论。

我想说的是,东亚之间其实存在一种结构性的关联。中国和日本、韩国、越南之间虽大体上关系融洽,但也总会不断地起摩擦,而且这种摩擦有时候是在以为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发生的,经常是彼此间热的速度极快,冷的速度也极快。这看上去似乎反映了个别国家性格的不成熟,其实不然。

古代中国人的历史观察维度有两种,一种是顺着看,即司马迁的“述往思来”,还有一种是倒着看,也就是《吕氏春秋》的“察今知古”。对搞历史研究的人来说,这两个维度大概缺一不可。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是每天都倒着看,即没有基础地看,当下功利地看,那样就容易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我今天要跟大家聊的“东亚构造论”,是想从历史上梳理一下中日之间(当然也会涉及朝鲜半岛等地)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或许经过这种梳理,可以帮助大家去理解当前所发生的一些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走向。这意味着,结构性的观察或将有利于人们触及问题的本质。中日恢复邦交已经五十多年了,我们经常说两国关系已进入“知天命”或者什么什么“之年”。但这种说法是感性的。而且国际关系领域也听不懂几千年前中国老话的附会式表达,我觉得只要能把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

1945年之前的中日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代。一个是长时段意义上的“前近代”,从东汉以来到德川幕府末年;另一个是明治维新以后的“近现代”,主要是指清末到昭和日本战败这段时间。关于两个国家关系的性质,中方的认识是: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友好的,但邦交正常化前的“近现代”时期是战争和敌对的。由于立场不一样,明治、大正尤其是昭和时期的日本主流舆论,总是认为日本所发动的一系列对外侵略行动,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甲午战争期间,基督教信徒内村鉴三(1861—1930),就把当时的“日支关系”解释为“代表新文明的小国”与“代表旧文明的大国”间的关系,他于是把甲午战争解释成了先进对落后、日本对中国的“义战”。当时担任战时外交指导的陆奥宗光(1835—1897),也将这场战争描绘成了“西欧之新文明与东亚之旧文明间之冲突”。

时至今日,除了丸山真男、滨下武志先生等为代表的战后进步知识群体外,上述舆论似乎没有发生过根本性的改变,所以曾任日本《思想》杂志主编的小岛洁说,少数日本人对中国人的不敬,是由于近现代中国给他们留下的“落后”意识所致。于是,连日本的侵略性在能动性方面也被赋予了“发达的近代性”表象。在这样的逻辑下,所有的侵略和殖民地化都获得了正当的属性。这一意识结构在围绕“南京大屠杀”的讨论中仍然顽固地存续着。

从上述问题的延伸线上不难察知,有学者的说辞已荒诞得离谱。沟口雄三认为,“中国人对战争的谢罪要求与对明治维新的近代赞颂(赞美日本的明治维新)之间乃自相矛盾”。也就是说,中国人一方面认为明治维新带来了东亚近代的初曙,同时又要求日本人对战争行为谢罪,可战争本身就是从明治维新开始的。如果肯定了明治维新,那么对战争的谢罪要求恐怕就变成了“归去来器”,从而掉进自我矛盾的泥淖中——他似乎已帮助中国人归谬出了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另有一种说法则关乎日本战败后的罪责认知问题,即“帝国主义不能裁判帝国主义”:美国英国是赢了的帝国主义,而日本是一个败了的帝国主义。同为帝国主义,为什么你们要来裁判我?不就是因为我小、我弱、我败了吗?——它构成了一种成者王侯败者寇的逻辑。但是,上述这些其实都是现象,而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现象背后的本质性的东西。

一、日本为什么忽而搞“东亚切割”又忽而要“东亚一体”?

第一个问题,我想谈一下关于“东亚切割”和“东亚一体”的问题。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似乎是一个悖论性的组合。最新研究显示,日本在东亚近现代舞台上演出的首场剧目,是1871—1874年以“征蕃”(所谓台湾生蕃)名义制造于台湾南部的“牡丹社事件”。在台湾,有代表性的对日冲突地点,一个是牡丹社,一个是雾社。牡丹社事件是比较早的,还有一个是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台湾中部的雾社事件(《赛德克·巴莱》)。我去过现场,很震撼。来自知识界的事先的预言和事后的感言,实不乏精准和悲怆。甲午战争前王韬的提示是:“呜呼,曾不知征番者,灭琉球之见端也,灭琉球者,将来并高丽、侵中国之渐也!”甲午战后康有为则感言称:“日本蕞尔岛国,其地十八万方里,当中国之一蜀,而敢灭我琉球,剪我朝鲜,破我辽东,跞我威海,虏我兵船,割我台湾。”

这就勾出了一个事件链。在这个事件链中,人们所看到的“灭剪破跞”行动,已不啻日本对中华圈域的切割:把宗藩体系下的藩属国,甚至清朝的部分领土,从中国的周边和疆域里一一切离,以使它符合所谓“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国际法”通则。实际上,从事件链肇端的“牡丹社事件”和“琉球”所属问题起,日本便开启了欧法威权(欧洲的国际法,也就是条约体系)的借助过程。也就是说,“宫古岛民台湾遇害事件”,已被视为“华夷秩序与万国公法秩序相互冲突”的典型案例。正因为如此,“明治政府才于明治五年(1872)合并了琉球,设置了琉球藩,并进一步否定了琉球迄今在日本和清国之间的两属状态。因为只要立足于国际法的单纯性原理,那么,琉球是清朝领土还是日本领土,抑或‘无主’之地,便只能允许存在一种关系属性;而华夷秩序眼里的所谓两属观念,在这里并不存在”。明治政府“试图以该事件为契机,来一举解决缠绕在东亚国际秩序形态上的全部问题,于是明治六年(1873)三月,日本政府便以日清修好条规批准为由,向清朝派遣了外务卿副岛种臣”。

日本政府与清朝签订的第一个中日近代条约,是完成于1871年9月的所谓《中日修好条规》。而明治政府要“一举解决缠绕在东亚国际秩序形态上的全部问题”中,显然还包括由1872年对琉球的“废国置藩”(原来是国,后变成藩)、1876年逼朝鲜脱离中国藩属、1879年对琉球的“废藩置县”、1895年逼清朝承认朝鲜独立和割让台湾,以及1910年将“大韩帝国皇帝”降格为“昌德宫李王”并旋即吞并朝鲜全土。这一系列行动组合,事实上构成了整幅宗藩体系的解体图;而牡丹社事件,无疑是这一系列事件中的第一块撬板。那些从“宗主国”身边甚至“宗主国”自身切割出去的国家和地区,也从此一个个成了日本帝国的盘中餐。

可是,如果我们认为日本的拆解行动仅仅是对准宗藩关系,那就过于天真了。事实上,对清朝的一统疆域和内部纽带,日本也一直在煞费苦心地想着如何去解构它:清朝是统一的吗?广袤的五族所居都是中华内部吗?在学界,《中日修好条规》曾被视为近代以来中日两国间的唯一平等条约。可是,《修好条规》签署后所发生的藩属和台湾丧失等一系列事件,却造成了中日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认真观察中日签约条款及其细节时会发现,双方在约文措辞和表述上总是龃龉横生,且意味深长。除了“大日本国天皇敬白大清国皇帝”这句话的文字组合,与当年小野妹子带给隋炀帝的表文在格式上几乎没有差别之外,其他的话则十分诡异。当商讨条约标题时,日方居然说,题头与“日本国”并列的“中国”称谓是不对的,不能说“中国—日本国”、“中日”或“日中”。理由是“中国系对己邦边疆荒服而言”,意思就是“中国”是对于边疆而言者。唯此,条约内部的两国相称就应当以国号为正。中方当然不快,于是反驳:“我中华之称中国,自上古迄今,由来已久……来笺谓己邦边疆荒服而言,似属误会,未便照改。”可是后来,在条约拟将付署之际,日方再度重申不可用“中国”为题头的理由:中国东边有满洲、朝鲜,西边有西藏、后藏、昆仑山,如果说其内部都是中国的范围,“岂非有指斥周边为外夷而自尊为中国之嫌乎?”

于是决定在汉文条约题头处写“大清国”和“大日本国”,其余则写“中国”和“日本”。中方虽说“未便照改”,但最后还是按日本的要求写了“大日本国”和“大清国”。然而,日方看上去完全是为清廷着想的提议中其实暗藏了不少玄机:如果清廷坚持“中国”称谓,则满、鲜、藏、疆就成了“外夷”而不应纳入“中国”版图;如果自称“大清”,那“中国”又无异于“华夷”杂糅的共同体或至少与“外夷”的混一体。这至少体现出日本对中国的两大“非友善”:一是“中国”自“中国”,“外夷”自“外夷”,所以清廷无格代表“中国”。二是将清朝的龙兴之地“满洲”亦列入“外夷”的说法意味着,不但“明清鼎革”即“华夷变态”的往昔印象,在日本的文化感觉上并未有所改变,而且“满洲”还极易被推入“夷狄”之所居(化外之地)、也就是国际法所说的“无主地”这一“国际公法”的陷阱中。照理说中方应该坚持“未便照改”之前语才对。但从条约的最终成文看,在《修好条规》和《通商章程》的开头,无论是日文版还是汉文版,几乎均遵照了日方意见。这一重要细节对日本的更大“意义”在于,当“大日本国”与“大清国”在条约开端处比肩并立时,日本谋求了千百年之久的与中国对等的悲愿,也终于在新世界国际关系的绝对权威依据——“国际法”的规则下,首次化为现实。

在民族独立、国家平等的新时代,如果日方恪守条约第一条所谓“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的约定行事,则“中日史上唯一平等条约”的说法,应该是没有异议的。可事实是,条规在使中国丧失了区域传统核心地位的同时,也终结了东亚地区的固有和平——日本并吞八荒的野望给传统的和平空间带来了战争。

进一步观察还会发现,1870年4月日本外务省向太政官(明治政府最高官厅)所递交的“对韩外交三策”当中的三种设计,应该是比《中日修好条规》更早和更根本的设计。“对韩外交三策”的确定时间是1870年4月,而《修好条规》是1871年9月才完成的。太政官在早于《修好条规》近一年半时间的“对韩外交三策”中这样写道:一,日韩绝交旁观案(因韩国不承认明治维新是日本近代化的举措,故欲与之绝交);二,武力迫韩开国案(用兵舰逼迫韩国脱离宗藩关系并命其开国);三,日中交涉先行案(先取得与清朝的平等地位)。结果,太政官决定优先施行的方案,反而是第三条,也就是如何使中日关系先行比肩。在历时弥久的“华夷秩序”下,宗藩关系是封贡关系,形式上是不对等的。可曾经是中国朝贡国的日本如果在国际法的新规则下与中国签订了对等条约,即达成了所谓“日中交涉先行案”的目的,那么,其他藩属国与中国间平等关系的达成,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1876年日本逼朝鲜脱离中国藩属并与之签署的《江华岛条约》(《日朝修好条规》),便是这一设计链上的经典一环。其内在逻辑是:日本既与清朝比肩对等,然后又与朝鲜如法签约,那么朝鲜也就自然与清朝比肩对等了,朝鲜脱离宗藩体系,也于是乎顺理成章了。关键是日本与中国“比肩同等之格既告确定,当然将朝鲜下降一等”的太政官设计。实际上,早在德川幕府时期,有一位叫新井白石的幕僚就曾经在头脑中做过以下思想格斗——中国、日本、朝鲜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中国与日本分别有皇帝和天皇,从这个角度来讲中日是对等的;中国皇帝既册封日本将军为日本国王,又册封朝鲜首脑为朝鲜国王,于是,日本将军和朝鲜国王就是平等的。可将军之上还有天皇,而天皇又与中国皇帝格位同等,于是,朝鲜也就当然位处日本下风了。问题是,这种还只是停留在思想设计层面的“敌礼图”,到了明治维新后,竟被如愿落实。而且自室町幕府之后,中日之间若即若离的封贡体系,也从此被打上了休止符。

这意味着,近世以来,东亚地区已然形成了地政意义上的偏正“两极”构造。琉球和朝鲜在中日之间的双向朝贡特别是琉球的“两属”状态,证明了这一点。可当国际法东渐后,特别是当国际法并不承认宗藩体制下的藩属国时,日本便借机开始考虑起中国周边地区的新归属问题。为此,日本显然需要走好这样一些“程序”,即如何按照国际法的条文取消“两属”旧例(琉球)、切断“宗藩”陈规(朝鲜)、实现战胜“割地”(台湾)。日本的谋划无疑是精致和富有胜算性的。它的上述举措,在国际法意义上,似乎既躲开了来自西方的谴责,也切断了中琉、中朝间长达五百年之久的宗藩纽带。尤为重要的是它的“收获”,即宗藩体系解体后的清藩属国包括领土台湾,已悉数被划入日本的版图;而1889年2月11日生效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似乎还帮助它确立起建造庞大“帝国”的雄伟计划。其自封为“帝国”的行为本身又意味着,日本是不可能满足于它当初只为迎合欧法而采行的所谓“民族—国家”体制的。

于是,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再费解。如适才所述,日本先是通过国际法把中国封贡体系周边的地区切掉,同时又通过《修好条规》题头的提法试图把往昔的所谓内地“华夷”进行切割。可当其宗藩支离手法取得成功而五族一体的清朝却并未解体,即费正清所谓“由于中国领导人坚持国家的大一统,民族主义则不得其门而入”的现实摆在面前时,日本竟一转而编织出一个所谓“东亚一体”的设计方案,并且其说辞还不无动人之处——对于“欧洲”这一势将并吞八荒的“他者”,“亚洲”各国如果不联合起来,便将面临整体灭亡的噩运。唯此,亚洲必须一体化,而且只有联合才能够与欧洲抗衡,实现“联亚拒欧”!“兴亚会”创始人曾根俊虎的“联合兴亚”主张以及李鸿章所谓“我们东方诸国,中国最大,日本次之,其余各小国须同心和气,挽回局面,方敌得欧罗巴住”等彼此提携的愿望,似乎都在呼应这一倡议。如此敌忾欧洲的心态,还一度凝结为冈仓天心的“亚洲一体”(Asia is One)论(1903年)和“欧洲的光荣便是亚洲的耻辱”(1902年)等口号。

尽管李鸿章在曾根俊虎等“兴亚会”和“大亚洲主义”者“联亚抗欧”论的煽惑下曾一度萌生过“联日抗欧”的“新中华世界秩序构想”,可他很快就发现,日本人所抛出的“大亚洲秩序”,其组建者应该是日本自己,不可能还是中国。而且,正如日本汉学家冈千仞只有在琉球问题上志在必得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与大清联合、一同抗欧等意愿那样,日本建立该秩序的更真实用意,显然是用新帝国来取代旧宗藩。这种煽惑的有效性曾一度显现于甲午战后:受日本人森本藤吉《大东合邦论》的影响,康有为等人竟生发了要把战前“联日”想法变成战后“合邦”的冲动。而且,“合邦”还不只是康有为一个人的想法,梁启超与蔡元培都是赞同森本意见的,甚至南方的张之洞、唐才常和谭嗣同等,也异口同声地主张中日联盟,并认为此乃千载一遇之好机会。

察近代以来中日两国的战略攻防,主动方与被动方是一目了然的。在日本“国际法遵行”的强势鼓噪和炮舰威压下,中方不但失去了宗藩时代由藩属国琉球和朝鲜等拱卫而成的和平地政结构,而且当日本自封为“帝国”并朝“大亚洲主义”和“大东亚共荣圈”作大踏步推进时,中方又出现了颟顸助推的言论和行动。结果当然是滑稽可笑的——被日本人切断的“中琉”、“中朝”宗藩纽带,竟戏剧性地被转接到“日—琉”、“日—鲜”之间——日本天皇将琉球和朝鲜吞并后旋即颁布了《册封琉球藩王敕语》和《册立李王诏书》等一系列敕诰。如此先用“国际法”将华夷体系肢解后旋即吞并,再用“朝贡法”对琉、韩次第册封的上下其手,终于让日本达成了其萦怀千载的夙愿。一个对“国际法”和“封贡法”同时恶用的实体——“大日本帝国”,也终于从东西方均难以理解的特殊母体中“应劫而生”。当然,这一地缘政治“怪胎”也为学界研究近代以来中日关系的特征和本质,提供了客观而真实的标本。

二、如何读懂百年来的中日争端

我以为,欲看清中日百年争点,应先作区域千年回溯。日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并且为什么一定要与中华分庭抗礼甚至直欲取而代之呢?这是一个难解的天问。然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显然是无法回避的,即所谓“封贡体系”问题。“封贡体系”,又称“华夷秩序”、“宗藩体系”或“册封体制”,是通行于前近代东亚地区的准国际关系网络。这个体系雏形于汉,定型于唐,经宋、元、明、清,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宗藩网络解体,被现代学者称为与西方国际关系相对应的“东方国际关系体系”。它的立体形态,应该由文化上的“华夷”、政治上的“宗藩”和经济上的“赐贡”这三种关系组成。其中,有纽带,也有落差。纽带的形成,是大家互相承认的过程。这是当年的实际情况,无法说它是对还是错。当时,中原文明的确发展较早,也形成了很多规则。这些规则逐渐往外扩展,而周边也逐渐习惯了这种扩展,像日本、朝鲜,包括越南。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有所落差的情况下,各国之间反而易于发生结合的可能性。这也是历史上一些说法的来由,比如朝鲜认为自己是“小中华”和“中国代理”,越南认为自己是“中国之将”、日本则有所谓“夏廷”说、“汉阙”说与“东方君子”说等。因而从整体上看,称当时东亚地区已表现出某种“中枢指向”(Central Direction)特征,似乎并非夸张。

只是,“封贡体系”或曰“华夷秩序”在给周边国家带去文明的同时,也给当地政治嵌入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这是关键点。对周边国而言,这是一个从中国大陆外移的框架结构,但这个框架是金字塔式的(礼教本身就是有层级的)。正是利用来自中国的这一结构,日本对内的历代“征夷大将军”(即在日本本土内通过武人来征服落后地区,变落后为先进)将中国的“华夷秩序”拿走后,在自己本土内部也形成了一个“华夷框架”。也就是说,其最后的统一便似乎意味着它内部都变成了“华”。这表明,当时的“中华”好像并不是中国的专利,而是东亚世界的公共产品和公共价值,在当时代表着一种进步。“征夷大将军”能逐步实现其本土内部的文明均质化和政治一体化进程,华夷框架的意义不可谓菲。

然而,因伊始被中国纳入“华夷秩序”中的边地族属都被称为“夷蛮戎狄”,于是,除非中国方面主动为其“更名”,否则,一旦有哪个“国家”自认已经到了中华水准却仍蒙“夷狄”贬损时,则蔑称中固有的“原罪”劣等感,便极易转化为刺激他们“边地造反”的借口和根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式“华夷秩序”从跨境那一天起,便为政治秩序所涉及的时间和空间,布设了一个培育异己力量和反向颠覆自身的逻辑陷阱。常常是,当你把这个东西拿出去用在它身上时,它也用这个被改造过的装置来装备自己和套用周边。日本学者卫藤沈吉发现,因日本人对中国有着“周边少数民族的复合心理”,所以以下症状便在所难免:他们心中存在中心、边缘优劣关系之倾向法则——在对中心文化怀有憧憬之心的同时,也抱有对中心文化的抗衡与轻蔑意识等一体两面情感。这便是所谓“爱憎症候群”。

在中日关系史上,日本依仿上述“框架”对“封贡体系”作“自中心”式炮制的事例,不止一桩两桩。一般认为,日本天皇从来没有朝贡过中国。但是“倭五王”其实是有过朝贡行为的。“倭五王”中特别是“倭王武”(雄略天皇),为掌控“倭、百济、新罗、任那、加罗、韩、慕韩七国诸军事”,便一度向中国南朝刘宋政权讨封过“安东大将军”名号。还自我夸耀说日本当年有过“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等攻略历史和辉煌战绩。迄今文献中未尝见过的“倭贼”、“倭寇”字样,乃首现于吉林省集安市的“好太王碑”(又名“广开土王碑”)上。这是史实所记载的日本与大陆间发生过的最早军事纠葛。到了唐代,为了与大陆政权争夺势力范围,日本竟不惜折戟沉沙,与唐、新罗联军发生了“白江口”激战。战后日本势力虽彻底退出半岛,但前代遗留下来的自我作圣意识没有变化。平安公卿滋野贞主(785—852)的“上表”中有一段话中体现了这样的意识——日本不但自命为“中国”,还试图营建范围广大的日式“宗藩”体系:“夫太宰府者,西极之大壤,中国之领袖也……大唐、高丽、新罗、百济、任那等,悉托此境,乃得入朝,或缘贡献之事,或怀归化之心,可谓诸藩之辐辏,中外之关门者也。”太宰府意为中心地(日本),周边的唐、高丽、新罗,都是到这里来朝贡的,都怀有归化之心。这种地缘政治构想,直到元世祖忽必烈的征日失败,才巫术般获得“验证”。这一由被动转而为主动的军事行动之所以能取得险胜,据说要归功于元日战场上“神佑”了北条氏的天然能量——“神风”和千百个日本“神社”。于是,获胜后他们近乎痴迷地笃信,只有“神国”才能拥有如此神力,也只有神国才会有足够的能力来确立自我、战胜强敌并降服周边。这种通过对宗教神秘力量的内向回溯而实现的对外摆脱和对内皈依,被系统阐释日本“神国”意义的《神皇正统记》等著作强化并确立为日本人的自我价值信仰,一个以为尚武崇神就可以自性具足的“自中心”构图,于是乎慢慢形成。这里面有精神的、思想的,也有物质的和行动的。

然而,这种原本生发于纯偶然事件的主体性自信,却使明初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受明朝册封一事,一直被日本的后世史家处理为变例而非恒例。它暗示着,日本若想真正实现可与大陆政权相拮抗的“自中心化”目标,更实质的工作应该是如何摆脱中国中心的“宗藩体系”,通过不再向大陆政权请求册封的方式尽量减少与中国的落差式政治接触。于是我们看到后来日本政要为完成这一“使命”而次第推进的三大步骤:一是拒绝册封——丰臣秀吉的对外军事行动及其和谈条款,特别是“吾掌握日本,欲王则王,何待髯虏之封哉”的宣言,已明确地注解了该步骤的行动目标和实施意义;二是追求对等——德川幕府在对明文书中已经将“大明国”与“日本国”相对置,而对马藩在对韩外交文书上也已经被明确要求废止明朝年号而改用日本年号;三是自我册封——德川幕府要求朝鲜国王给德川将军的国书上要换掉以往的“日本国王”而采用“日本国大君”。其中,形成于德川时期思想格斗下的第二、第三格局,还在明治政府所借助的欧法威权下逐个得到了落实。

对东亚世界的演变经纬作以上简要回溯,或许有助于解释日本在“西力东渐”的“大变局”面前,为什么会走上一条时代错简的道路。这一时代错简,体现为切离宗藩体系的日本,还对那些国家进行了前近代式册封。日本首相大隈重信(1838—1922)对这种不正常走向所做的辩护是:代表东方文明,同时又将西方文明介绍至东方,我国即处于此等地位。具体说来,对东方,我们乃西方文明之说明者;对西方,我们乃东方文明之代表者。因此,成功地调和东西文明,使世界文明更加醇化,迎来人类之和平,谋求人道之完美,此乃我国国民之理想,日本帝国之天职也。由于被架在中西文明之间和两个时代交汇处的日本,刚好走上了一条东西混搭、古今杂糅的“不伦”险途,也就是以“民族国家”的“国际法”名义和“文明野蛮”的“近代化”价值,对中国及其周边发动了以“取中华而代之”、建立“新封贡体系”为目标的有计划的侵略和吞并战争;也由于其欲将中国中心时代虚实参半的“封贡体系”朝实体化方向推进的系列行动,不但让中国人民直面“亡国灭种”之虞,还让欧美势力强烈感受到西方所亟欲解构的前近代区域关系体系,正在被日本人用“近代文明”包装下的“前近代”构图和“国民国家”遮掩下的“新帝国”思维所重建,并且是霸占式的重建。这意味着,中国人民和东亚其他被侵略国家的殊死抵抗自不必说,日本与英美之间的冲突,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三、对东亚构造的浅说

全球对中国历史独特性和连续性的关心,使“帝国”成了近年来用以描述中国的刺目概念之一。由于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中国外,其他三个都已在文化上次第断裂,因而所谓“连续性”,是极易给人造成帝国之错觉的。有人认为,中华帝国的特点是“宽容与膨胀”,主要包括“朝贡体制论”、“文明国家论”和“天下观”等几种框架表达。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韩国的白永瑞。但是,作为“国际法”模范遵守国的中国,近代以来不但没有“膨胀”,反而在列强的瓜分下边地领土大为萎缩。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中华文明中所固有的“宽容”及其决定这一“宽容”的哲学,才是促成中国历史绵长和中国疆域广大的根本原因。该哲学强调,只要是人,在人性上便不应该有什么善、恶、空等例外可言,从而不主张把号称与众不同者或异己者硬性纳入威权的管制下,强求一律。

然而,周边国家特别是日本,在模仿和引进中国文明的过程中,显然想象并夸大了所谓“前近代帝国”的“膨胀”属性而无视“宽容”。它根据自己的文化习惯和需要,把哲学上的大同当成了利益上的计较,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主义”普惠憧憬,理解成领土扩张和武装占领,这就完全搞错了。当我们试图深入地解读中日之间的这一差异,并且要抓取足以造成这一差异的框架结构时,日本学者柄谷行人的一个看法,可资参验。他认为,“日本虽然也接受中国的制度,但是和韩国与越南不同的是,日本是选择性地接受。日本人虽然接受中国的制度,但事实上却只有保留外形,把内容全部换掉,同时也没有废弃它,只依据自己的需要来维持它。这是日本人的做法”。他是在提及一个有利于解释今天中日关系本质的时空维度时说这番话的,也就是说,“日本的特别之处”,“如果不从帝国在东亚的结构去看,是不会了解的。所谓帝国的结构,就是我所说的‘中心’、‘周边’、‘亚周边’的结构”。具体说来就是:中国为“中心”,韩国和越南是“周边”,而日本则是“亚周边”。如此“中心→周边→亚周边”的区域关系结构,决定了受中国影响的不同程度。日本在隋唐时期接受了中国的律令制,韩国大约在同一时期也接受了中国的律令制,越南也一样。它们之所以能持续“中国化”,是因为它们离帝国的“中心”太近。因为像韩国这样的“周边”,会直接承受来自中心的压力,可对于日本来说,来自中心的压力却是间接的,而这正好是“亚周边”的特征。日本作为“亚周边”,距离“中心”够远,不至于受到“中心”的威胁;但同时,它的距离又不会太远,不至于接收不到“中心”文明。如果比这样的距离更远,就会变成“圈外”,但日本显然不在“圈外”。这就解释了中国的支配为什么无法到达日本、隋炀帝何以对小野妹子的挑战式话语无可奈何,以及日本又为什么既能导入隋唐律令制却又未必去机械照搬的原因。事实是,隋唐律令制过去不久,就被当地的氏族制度排斥掉了,并按照其自身逻辑从此步入幕府体制阶段。柄谷的东亚结构说,让人联想起丸山真男的另一个类似说法,即不同的空间距离对中心文明的不同反应。他说,朝鲜与日本的地理因素导致了它们在面对外来文化时的迥异表现。也就是说,朝鲜是易于被滔天巨浪卷入核心文明圈的“洪水型”文化,而日本则是既不能被中心文明所吞并、又不可谓与之无缘的“滴水型”文化。正因为如此,日本才可以对应自身的自主性,并拥有调整改造外来文化的充分余地。

即便国际法已被引入和推广到东亚多年,日本欲主宰区域世界的愿望,不但没有让它学会尊重现代国际关系的“国民国家”规则,反而以国际法为道具,无限界地强化了“帝国主义”倾向,并通过抢夺、册封、吞并和割占等对国际法与朝贡法的交互恶用和上下其手,大体上实现了它当初的设计和夙愿——不但成功地切割、攫取了王韬、康有为笔下的中国藩属国,还在20世纪30年代以降将战火燃至中国四分之三的土地。当日本所占领和殖民的区域几乎与“封贡体系”和地跨北纬15°—42°的朱元璋“十五不征国”基本重叠时(参考利玛窦画的《坤舆万国全图》),日本对“封贡体系”空间的刻意追求和对所谓“中华帝国”的取而代之行动,似乎已在形式上反射出其与中国区域关系框架间的同构特质,只是,这种同构是一种“置换了文明内核”后的同构,是以“武威华夷秩序”取代“礼乐华夷秩序”、把“天下大同”变成“天下占领”后的同构。其唯一走向,只能是今日所谓“军国主义”。这一点,也显然与律令制在中日两国间的不同呈现方式有关。柄谷直言,尽管日本引进了律令制,却没有成为官僚制国家,倒反而形成了和律令几乎无关的武家政权。一般来说,官僚制国家倾向于瞧不起武人。中国周边的游牧民(骑马民族)虽然是天生的战士,也为此而感到自豪,但“中心”却始终看不起他们。即使游牧民以征服者的姿态占领了“中心”,这个情况也没有改变:因为国家机构是由文官所组成的。这就说出了中日之间的结构性不同,即无论怎样被看不起,武士仍然以武艺为中心,并没有、也不愿意研究学问。虽说他们知道律令制对国家秩序有帮助,却仍然在隋唐律令制的外壳下,建立了武家政权。武家的力量是强韧的,以至于德川时代想通过朱子学教义下的“武士道”来达成官僚制,结果也只是维持了一个外壳。日本史学家赖山阳把律令制与武家采邑制之间的不和,比作“如枘凿不相入”。事实上,“武国”观念亦非一日所能成者。日本阳明学者熊泽蕃山(1619—1691)曾大改许慎《说文》原注并对“夷”字作如下擅解:“东夷之夷字,拆之为大弓也,又一弓人也。日本虽为小国,然为日之本,九夷之本,取弓矢之武国也。”

武家政治养成了日本人的特别性格。前述隋朝时圣德太子所遣小野妹子向隋朝递交国书中敢写“日出处天子致日没处天子”,已经表明了大和政权不愿进入册封体制的意志。隋炀帝的怒不可遏和一筹莫展,大概是因为日本的距离太远,没办法简单地做出军事反应,后来元朝征日的失败,也证明了这一点。据载,朱元璋虽一度被怀良亲王气得想率军讨倭,但“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怀良亲王(1329—1383),在中国史书上也被写作良怀亲王,是日本南北朝时期南朝的重要政治人物,也是后醍醐天皇的皇子。日本因“蒙古袭来”所造成的后遗症(这强化了日本一直以来的“亲南疏北”情结)和“元明鼎革”导致的官方贸易无接,曾引发元末明初大批“倭寇”以贸易为名来华劫掠。明太祖于1369年派人出使日本,要求“日本王良怀”取缔倭寇并向明朝朝贡。可是,怀良亲王不但拘禁甚至杀害了明朝使者,还进一步纵容倭寇,劫掠明东南沿海。直至洪武十四年(1381)明太祖被激怒且打算兴师讨伐时,怀良还对他撂了一句狠话,即:“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前,聊以博戏。臣何惧哉!”后来虽然有助明剿灭倭寇并接受明廷册封的足利义满,但由于这不过是利益交换下的一时之举,且日方形成于知己知彼经验下的怀良对华性格——“无谓顺逆”和“不计生死”也都已经定型,因此,中日间的所谓“封贡”关系,此后非但乌有,还出现了一位敢公开以刀兵对华叫板的人物——丰臣秀吉。于是人们看到,中国和日本之间有封贡体系的时间极短,而没有这种关系的时间竟长达1500年之久。

幕末明治期,武人世家自不必说,有些准武士甚至文人雅士,亦不乏尚武侵越习性。这一点,仙台藩士冈千仞(1833—1914)比较典型。无独有偶,日本超级间谍宗方小太郎在充分了解中日构造后给明治政府提出的建议竟也是:“中日两国间若无大战,则不能大和……要之,以势力压制、威服中国是也。……熙熙之仁,孑孑之义,非所以驭中国人之道也。”实际上,日本对待周边国家“以力服人”的态度,明治以来一直没有发生过本质性的改变;而长于“以理服人”且惯于以仁义待人的中国,甲午战后虽有所调整,但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似乎没有发生过根本性的改变。令人忧虑的是,直到二战结束后,日本潜在的社会组织形态,似乎也没有发生过质变。

于是,另一个结构性的东西逐渐浮出水面。这是一个仿若形成于两极滑动轴上的固化社会结构。在前近代的家族走向崩解而近现代家族又无法成立的情况下,其组织形态只能转化成“单身者本位”体制,并逐渐演变成日本社会的现实。神岛二郎指出,战争中,日本单身者集团的典型体现便是军队。近代以来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日本能发动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并迈向军国主义道路,都是单身者本位的社会基础使然。战争的失败,固然使军国主义国家走向崩溃,但作为其基础存在的单身者本位社会体制,却非但没有解体,反而更加彻底化了:战败前被编入单身者本位社会体制中的人员只有男子,而战败后随着占领军对妇女的解放,女子也颇具讽刺意义地被编入这个体制中。而且,相对于战败前的“国家”和“军队”,战败后以单身者本位社会体制来彻底吸收社会成员的装置,则是“企业”(会社)。神岛氏的这个发现意味着,二战后,日本企业在吸收单身者的行为中已代替了往日的军国职能,其所带来的日本经济高速发展还意味着,曾经的军事大国和当下的经济大国,其实是建立在相同的社会体制基础上的一体两面。日本战后的经济崛起其实是得益于两场战争,一个是朝鲜战争,一个是美越战争。那时候工厂生产的是军火,是美国人非常需要的。这意味着,既然日本人的工作内容都未尝发生过改变,就不要谈社会结构的真正更新了。日本的企业管理模式和员工忠诚度的培养模式之所以会酷似军队,可谓良有以也。

正因为战败后的日本“企业”功能在相当程度上被解读为战败前“军国”结构的接收器,那么,倘若继续追问,既然军国主义的国家组织形式可以变身为资本主义的企业经营方式,并且这种变身还为日本国民日用而不知,那么,当外部条件一旦要求日本去实现“军国”对“企业”的“逆接收”时,坚持《和平宪法》的“应然”口号和利害主义的“必然”选择之间,还会形成持久的“张力”吗?神岛二郎的“设问”,也解释了麦克阿瑟在帮助日本确立新和平宪法七十多年后的今天,日本何以会修宪声从未消歇的结构性原因。

竹内好在对比日中两国接受西方价值和制度的不同表现时,曾用过两个别致的概念——“转向”和“转意”。“转向”用日语表达是“回心”,即所谓“回心转意”。他认为,“转向,是发生在没有抵抗处的现象,它缺乏化外物为自身的欲求。固守自我的事物,是不会改变其方向的,而只能走自己的路……转意(回心)则不同。它看上去像是转向,但方向却相反。如果说,转向是向外的动作,那么,转意却是内向的归趋;转意以保持自身来体现,而转向则以放弃自我为特征;转意以抵抗为媒介,而转向则无需媒介;转意发生的地方不会出现转向,而转向出现的场所也不会有转意发生。转向法则支配下的文化与转意法则支配下的文化,存在结构上的差异”。简单总结就是,“日本文化就类型学而言是转向型文化,而中国文化则是转意型文化”。这意味着,对日本的了解,应该、也必须从长视角出发;而日本的对华想象,倒反而停留并停滞在前近代不同的“华夷观”阶段——武威秩序对礼乐秩序。反观神岛氏的“不变论”,则所谓明治与昭和、战前与战后一以贯之的“单身者本位体制”在社会结构上并未发生过改变等认识,其实已暴露出战后美国对日本的改造工作并未触及、也无力触及其社会结构的深层这一事实。一则案例,或许能更形象地帮助人们去了解容易被日本延展至整个东亚世界的内在结构:在1945年9月2日的日本受降仪式上,密苏里号盟军代表团身后的舷舱外面用镜框挂着一面反挂的美国国旗。这显然是麦克阿瑟的有意安排。这面国旗是1853年美国海军准将佩里以炮舰入侵、迫日本“开国”时使用过的。麦克阿瑟用这个姿态提醒着前来签字的日本代表:请记住我们曾经来过,是我们把贵国国门打开的,现在,我们又来了。于是,这场战争被这个符号定义了——日本必须再度接受“开国”,或许才可以在美国的带领下,重新进入“现代文明”。这代表了美国占领者对于日本为何发动战争、为何战败、战争性质为何、今后走向何方的最直截了当的解释。这意味着,以1853年佩里来航带来的美国国旗作为宣示,麦克阿瑟以及战后许多美国人认为,日本的错误在于它拒斥了“现代”,而美国要做的,是把它重新拉回“文明”。

[原文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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