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鼎鸣:占中退场与道恩斯理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9 次 更新时间:2014-10-0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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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鼎鸣  

 

香港目前饱受「占领」运动困扰,其中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面对,第一个是「占领」运动如何退场?第二个是政改如何发展下去?

现在局面一天内也可以有很大变化,我没有水晶球,执笔时不可能完全预测到将来事态怎样演变,但总也可以作一些分析判断。

社会中有识之士及部分「占领」运动的参与者其实都近乎有一种共识:参与者尤其是学生实应尽快撤退,否则安全可能受到威胁,但退得了吗?这便涉及搞群众运动的人都应学懂的所谓「广场定律」。

现在各区的静坐示威场地,有如一个大广场。广场中有各种群组,大家不服从其他群组,无人主导得了场面,无人可当真正领袖,大家都自称是自发的。学联与学民并不咬弦,已不是什么秘密,其他尚有一大批大大小小的政治团体,还有更多是各自前来的学生或市民。就算是最有组织代表性的学联,它的群众基础也成疑,每所大学都有代表,但大学学生会的产生,一般只须很低的投票率便算合法,例如我校选学生会内阁的最低投票率是会员的14%,而且不是所有学生都是会员;我查过另外一些大学的学生会宪章,各校制度不一样,但有些的投票率要求更低。广场中既无组织,又无可以「号令天下」的领袖,便等于无人可替所有人决定是否应离场。

在广场中,若真有领袖涌现,有如「八九六四」般,问题也不见得会好转,领袖会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世界的焦点突如其来的集中在他们身上,但只要一离开广场,此等抽象的权力便会消逝,不是每个年轻人都承受得了此种变化,五四时代蔡元培及蒋梦麟两位北大校长都多次慨叹学生被权力所陶醉,行事乖张。香港学生领袖会否受权力污染,谁说得准?

舆论普遍相信,大多数参与的学生是纯真的,但当中显然也有夹杂一些不一定怀有善意的人物,电视、互联网及各种报道中可见,支持及反对示威者中,都渗透了一些乖戾人物,甚至可能是黑帮中人,他们对煽动群众破坏,似特别感兴趣,如有学生退场,他们正好可以填补最佳位置,求之不得。若然有太多的人退场,失去声势,他们也可轻易制造事端,煽动多些人留下。警察放催泪弹一役,大部分示威者虽和平,但其时却也有猛烈的局部冲突出现,警方徒手抛催泪弹而不是用枪发射,我请教过这方面的专家,这本是伤害力极低、合理的武力,但大家不知就里以为这是过分暴力,不但不愿离去,而且有更多的人因此而参与。

执笔时,政府与学生尚未展开正式谈判,但就算能举行,我们也不敢寄予厚望,当年吾尔开希等与李鹏的会面正是不欢而散。学生若一表示愿意妥协,在广场中必会有人大喝倒采,负责谈判的学生很难理性行事。从上所见,要广场中的参与者退场是很难的事。

不过,事情也非完全没有转机。「占领」运动对经济、民生及港人的日常生活早已造成严重的损失,对香港长远的营商环境所带来的破坏,也许需要一些时日才能显现出来,但短线的损失却显而易见。我一年多来多次撰文指出,「占中」的致命缺点是它所造成的代价要别人承担,而这些别人并无授权占中者这样做,亦并不一定认同其目标及斗争方法,这是经典的道德风险问题。我以前说的是抽象概念,但现在已具体化。当一些港人所不喜欢的疑似(或真是)黑社会成员在旺角一度用港人更不喜欢的暴力驱走示威者时,据一位一直在场观察的传媒朋友告知,附近商铺中人竟拍手欢呼。示威者把自己变成比黑社会更不受欢迎,难道他们不应检讨其手段出了什么问题吗?占领时间愈长,占领者所要承担来自社会的责难便愈大,这对他们有压力。

 

拒「袋住先」,岂不无聊?

《人民日报》一连数天的评论员文章及报道各地声讨示威者的集会,无疑是采取强硬手段前的舆论准备工作。懂得中国政治符号的各方人等,怎会看不懂内中包含的讯息?为了学生的安全,大学校长、大法官、学者等等纷纷劝喻学生离场,他们爱护学生之情,不可置疑,但相信只有部分学生听得入耳。《纽约时报》在奥巴马下月会见习近平前说美国政府不想这次运动影响中美关系,两国有很多共同利益。这点倒有可能指挥得动背后的一些策划者,「占领」运动失去一些支持,对退场有帮助,他们培养干部的阶段性目标已达,搞下去反而有反效果,这些背后策划者不是太天真的人。

上面所提的退场的正反因素哪种力量强一点,并不容易知道,我很希望不用使用武力,也能清场,但这不见得会发生。

退场是实时的急切的问题,但政改的设计却是影响更为深远的,不能回避。香港所要面对的挑战是要找出一种能同时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的方法,这两个条件是选出来的特首中央愿意接受,以及当选人能通过竞争性的选举产生。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一国两制」的落实便不算完美。落实两个条件的空间不大,但并非不可能,要明白此点,有必要先理解经济学家道恩斯(Anthony Downs)在1957 年出版的大作《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of Democracy),书中提出了著名的「中间投票人」(median voter)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竞选者都要把自己定位在中间选民所支持的位置才可能当选。

我们首先可刻意地简化情况,以便更容易明白道恩斯的道理。假设投票人政见不同,有「左」有「右」(有上有下或其他标准也无不可),但「左」或「右」的程度不同,我们姑且把选民按照他们的诉求排列一下,在【图1】的直线上,最「左」的一人在0的位置,最「右」的一人在100 的位置。要注意,这些数字并无价值观,纯粹是反映投票人对政策诉求的位置,图中的M是刚好在中间的投票人,在他右边的一半人支持的政策较他「右」,在左边的刚好相反。

现在假设只有两个候选人,甲与乙。甲宣示的政策刚好最合在图1中位置A的胃口,乙对所宣示的位置B最认同。若选民只得甲与乙两个候选人的选择,他们会怎样投票?答案是在A左边的全都会投给甲,不可能投给政见远离他们的乙;在B右边的选民则只会投乙。在A与B之间的选民,较接近A的会投给甲,较接近B的会投给乙。在图1的例子中可见,甲因较接近中间的M,得票将多于乙,甲胜出。

出来竞选的人一定是想胜出的,否则他的政治理念无法落实,个人的利益也受损。如此一来,甲与乙便要展开竞争。乙既知道会输给甲,不会坐以待毙,必要调整其宣示的政策,最可保证赢得选举的政策位置便是M。乙定位在M 后,在【图2】可见,假若甲没有作出调整,还是在A,乙所得之票便会多于甲,乙胜。当然,甲也可能懂得此点,也都要向M靠拢。由上所见,两位特首候选人就算政见各异,为了赢得选举,也要向中间靠拢,走较极端路线的人赢不了,就算竟然通过欺骗选民而赢了,下一次选举也会被选民摈弃掉。

现在来到所谓「袋住先」的问题。在上述模式中,我们可如何抓住「袋住先」的主要元素?我们可假设甲与乙的政见都偏向一方,若用某些人所说的,他们都是「烂橙」也无不可。在【图3】中,甲的定位是A,乙则是B,两者都在M的左边(都在右边也无不可)。在此例子中,较接近M的乙会胜出,但同样地,更为偏颇的甲也不会甘心落败,会想方设法改弦易辙,把自己宣示的政策,改为定在乙的右边,最佳的不败之位仍是定在M。

上述所说,意味着只要有竞争性的一人一票选举,无论竞选者用什么方法,他们最后也要受制于道恩斯模型所揭示的道理──走向中间。就算社会已经撕裂,这结果仍基本上不变。如此一来,拒绝所谓「袋住先」,岂不无聊?

一人一票已是民主制度的核心,真心争取民主而又头脑冷静的人不应放弃所谓「袋住先」的方案,提名机制的重要性及不上一人一票这么大。但这里尚有要面对的其他问题:是否道恩斯的模式「放诸四海而皆准」?我们在一人一票之上是否尚可多做什么工夫,使香港的选举机制更加妥善?

 

「中间人」必会胜出

任何定理或模型,都一定要在特定条件下才生效,道恩斯的也一样,不可能在任何情况都适用。在立法会要选出多人的比例代表制下,它便显然不适用。上面我假设只有两人参选,若有3人或更多,情况又如何?我以前多次撰文指出,民主选举若有3 人或以上参选,便会漏洞百出,获选人不一定能代表民意,但这与这些候选人如何被筛选出来没有关系。现在假设有3人,其中一人占了最中间位置,但这并不能保证他可胜出,只要其他两人一左一右但又十分接近中间的,便可把他「迫死」,读者一想便可明白。不过,最后胜出者的位置仍是接近中间的。若3个都是「烂橙」局面不会有变,大家都要争取胜出,博弈可能复杂,但只要有两人的选择走向同一边,另外选取中间的便必会胜出。

著名经济学家告士曼(Gene Grossman)与海尔泼曼(Elhanan Helpman)着的《特殊利益政治》(Special Interest Politics),有详述各种道恩斯模型失效的条件,但与香港政改所聚焦的,关系似是不大。

既然当选的人都有走中间路线的压力,泛民及建制其实都不用太执着提名机制。提名机制在符合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规定下,不一定要排除泛民候选人,但对一些较极端、可能会破坏国家利益的候选人,先把他们筛走也无大碍。我一直认为,「十三学者」方案合乎民主原则,人大落闸后,它仍然生存。近读陈弘毅教授的大文,得悉只有一方案,在普选时把白票也算进去,白票过多也须重选,这也不失为可考虑的行得通而又符合上文所说要中央接受与港人接受这两个条件的方法。

现在的「占领」运动持续下去,其效益存疑,但社会代价愈来愈大。更有甚者,社会已然更加撕裂。我以前在本报撰文曾说,民主制度就算是最好的制度,在撕裂的社会也难以发挥功效。继续「占领」造成更大撕裂,又再破坏民主的落实及参与者的安全,应否继续下去,答案已写在墙上。

 

雷鼎鸣,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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