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兴:生利爱:人性生成的动态图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59 次 更新时间:2014-09-24 12:10

进入专题: 生利爱   人性真理   人性手段论   人性目的论   自由  

唐代兴 (进入专栏)  

内容摘要:人性,是伦理拷问的起点,也是当代伦理大厦构建的基石。重新检讨人性,须从人的自然存在和文化生存两个维度着手。从自然存在论,人性即人作为自然存在者的物种存在本性、物种生存本性和物种血缘本性;从文化生存讲,人性是指人作为社会存在者的文化存在本性、文化生存本性和文化血缘本性。整合论之,人性即是人以自身之力勇往直前的生生不息的生命朝向,它敞开为因生而利、由利而爱。因而,以生利爱为主轴,以自由为终极目的,以生己与生他、利己与利他、爱己与爱他的对立统一为"目的--手段"论,构成了人性的完整蓝图。

关键词:生利爱 人性真理 人性手段论 人性目的论 自由

人性是伦理拷问的起点,亦是奠定伦理大厦的基石。重新检讨人性问题,构成了当代伦理讨论的必须前提。

人性乃人的生命本性,它的本质内涵是人以其自身之力而勇往直前的生生不息的生命朝向。并且,人性还因其自然社会、制度社会和血缘关联性三者的塑造而获得了三维敞开:一是人的自然本性;二是人得以生存的文化本性;三是人的血缘本性。本文将依次考察此三维动态生成的人性图景。

1、人存在于世的自然本性

人性的首要构成内涵,就是人的生命存在本性,即人的自然本性。它由人的物种存在本性、物种生存本性和物种血缘本性三者构成。

人的物种存在本性   人的生命得以存在敞开的自然本性,是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对人的生命的内在规定。这一内在规定性表征为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将其整体创化力量赋予人这一生命,使它构成人的生命得以存在敞开的自然本性的原生内核。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力量,就是其野性狂暴创造力和理性约束秩序力及其对立统一张力。由于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赋予了人之自然本性的原生内核,使人这一生命与其它所有生命一样,获得了按照自己的本性而存在的能力(即本能),因而,人的生命得以存在敞开的自然本性,就是人按照自己的物种本性而存在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野性狂暴创造力和理性约束秩序力及其对立统一张力,简言之,就是其存在的自然创生力。

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人存在的自然创生力。人的自然本性决定了人的生命创生的动机和目的都是基于生命本身,因而,以生命自身为起点并以生命自身为目的,构成了生命创生的完整内涵和内在框架。生命基于创生的内在构架而满足于创生的本来要求,则是保存生命和延续生命本身。因为保存生命和延续生命的实质,都是使生命得以生存。。所以,生命的创生本性就是保己、存己,并通过保己、存己来生己。 然而,任何生命都不能单独存在,他必须走向他人,走进群,所以生命存在还需要通过保他、存他来生他。因而,生己与生他,构成了生命创生本性的展开形态。

对生命而论,生己即是利己;生他就是利他。利己的本质规定是自私,就是保自己、存自己、全自己;利他的本质规定就是去私,就是不以自己为私,就是保他者、存他者、全他者。因而,生命本身所拥有的野性狂暴创造力和理性约束秩序力涌现在其创生本性上的实质内容,就是利己与利他;生命本身所拥有的野性狂暴创造力和理性约束秩序力及其对立统一张力,展现在其创生本性上的具体表征,即是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更简洁地讲,人的生命得以存在敞开的自然本性,即是利己和利他的对立统一所形成的动态张力。

人的物种生存本性   法国学者埃德加.莫兰曾经以科学的方式证明人性不过是人类自己对自身自然本性的修饰与规训之体现,他指出,通讯、符号、礼仪,求爱与服从行为,群体的等级结构制度以及我们对地域的分割和占有观念等等,这些在过去一直被视为是人类的文化专利内容,现在变成了生命世界所有生命物种所共享的东西。或者说,只有自然宇宙在创化生命世界时赋予了生命世界所有物种生命以这些能力时,人类这一物种生命在走向人的进化过程中,才可能获得对这些条件的充分发挥,使它们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构成内容。[1](P18)

每一种动物都有他的本能,人的本能则为理性强加,驱使他结群,一如驱使他饮食一样,恰巧不是对于社会的需要使他堕落退化,使他堕落退化的倒是离群索居。任何人如果绝对孤独地过活,他很快就会失去思想和表示自己的能力;他就会成为他自己的一个担负,最后只剩下使他变为野兽这一条路。[2](P14)

作为起源,人是一种动物。这决定了人无论怎样进化与文明,其生物本性始终构成了人成为人的存在论基础,对人性的考察必须获得这样一种生物学支撑。

人与生物世界的所有生物一样,他也是一个结群的动物。人的存在向生存领域敞开所生成的入群生存本性,简称为入群本性。入群?的生存本性并不是人的文化本性,而是人的生命展开其存在的自然本性的生存化,所以入群本性同样是生命生而固有的本性:首先,从宏观上讲,任何生命的诞生都是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整体创化的杰作;从微观论,任何生命的诞生都是这一生命物种中的两个具体生命形态(即某个男人和某个女人)共同努力的结果。由此两个方面的要求性,任何个体生命诞生的行动,都被赋予了其入群本性的内在规定性。其次,生命展开其生存的自然本性的原生内核,是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力量所形成的动态张力,这一动态张力使生命在按照自己本性而展开存在时,必然要接受入群本性的激励与制约。第三,生命与生命、生命与自然之间的共在互存、共生互生之现实规定与历史要求,使人的生命展开其存在的生命本性,必须是入群之自我规范。

人的入群的生存本性的具体构成内涵,就是求群、适群、合群。在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里,万物生命都有其求群、适群、合群的生存本性。因为生命存在的自然本性决定了生命存在的根本性质是生,是创生,所以生性才是生命存在的最高本性。生命存在的生性,就是生命因生而活、并为活而生出来的。但这仅是表面语义,其隐蔽的推动力恰恰是生的反面――死,死亡:在人的生命创生本性的背后却是死亡,死亡是人性结构中最隐蔽的一面,人与其它生命一样,都是由其死亡所强迫而创生而生生不息的。具体地讲,生命的死亡本性源于生命的个体性,源于生命的弱小,更源于生命的孤独和生命的有限;并且,生命的死亡本性又削弱了生命的强力,增强了生命的弱小,助长了生命的孤独,加速了生命的短促。所以生命一经诞生,就面临有限、弱小、孤独,就遭遇死亡的威胁。人面对自身生命的绝对有限、弱小、孤独和死亡的威胁,唯一努力的朝向就是对有限、弱小、孤独和死亡的突围,其唯一正确的方式就是走向群,走进群,去适群、合群。对任何生命来讲,求群、适群、合群,这是生命生己、利己的必须方式;而求群、适群、合群的绝对前提,却是要利他、生他。

人的物种血缘本性   无论是从宗教的起源论还是从科学的发展论,人与动物具有血缘关系:生命是血缘的生命,人是血缘的动物。从物种外部关系论,血缘使生命获得了群的本性,血缘也使自然宇宙、生命世界、万物生命的野性狂暴创造力和理性约束秩序力获得对立统一张力变成可能。从物种内部讲,血缘才使生命得以薪火传承,因为惟有血缘才使生命得以繁衍生息。同时,血缘也为人这一物种生命获得人质化觉醒、创造属人的文化提供了内在条件。从根本上讲,血缘是使生命成为生命、使人成为人的必须内在要求,离开了血缘,人不能诞生,即使诞生了,也不能存活下来。所以,人必须具有血缘本性,血缘本性构成了人性的又一维度。[1](PP22-24)

在生命世界里,物种内部的生命血缘本性所呈示出来的实质内涵有三个方面:一是生命同根的亲疏本性;二是性欲竞适本性;三是生命呵护本性。

从微观论,生命诞生于生命;但从宏观论,生命诞生于自然。并且,生命最终存在于生命世界和自然宇宙之中。因而,生命不但与生命同根,而且生命之根还系在自然这个母体身上,并以生命世界为自我呈示舞台。生命的这一双重事实,使生命自诞生始就获得了生命的同根本性,使生命获得了在生命世界里存在的求同天赋能力。这种同根本性和求同能力,使每个生命都具备了对生命的亲疏倾向,即在血缘关系上,离自己最近的生命,其同根的亲缘关系更密切,其血缘的亲情感更强;反之,在血缘关系上离自己越远的生命,其同根的亲缘关系则更疏远些,其血缘的亲情感就越淡漠。

生命之所以成为生命,就在于它的血缘性。生命是血缘的产物,并因为血缘而获得类与别,形成聚与散,产生亲与疏,生发竞与适。然而,血缘的生成必以性欲的实现为绝对前提。性欲的实现,却又以异性生命之间的求与从、竞与适的达成为绝对前提,并且还将伴随着同性生命之间竞争与征服的胜利为体现。所以,血缘本性的内在规定却是性欲竞适本性。因为性欲竞适本性才构成血缘的动力,才产生真实的血缘关系;真实的血缘关系的生成,才使生命间的亲疏本性获得显现。

在生命世界里,血缘化的生命所呈现的出来的生命同根的亲疏本性、性欲竞适本性和生命呵护本性――此三者共生互存,使生命存在获得了等级倾向和社会观念。首先,生命同根的亲疏本性,真实地蕴含了等级倾向和社会观念,即任何生命或个人,离自己关系距离越近的就越亲,其相互所给予的利益也越多;离自己关系距离越远的就越疏远,其相互所给予的利益就越少。其次,生命的性欲竞适本性,同样蕴含了等级倾向和社会观念,这种等级倾向和社会观念,构成了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物进化理论的人性论依据[3](P80、97、100、101):生物间发动竞适运动的最直接的和最具体的动力源恰恰是性欲。性欲的发动基于生命的创生本性;性欲行动的展开与完成,则是竞适的体现,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竞是其行动的展开过程,适是其行动的最终结果。正是通过这种竞适的努力达成,生命与生命之间获得了等级定位,这种等级定位表征生命与生命之间遵循相互默契的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构成了最实在的社会观念。第三,生命的呵护本性亦蕴含了等级倾向和社会观念,生命诞生,需要血缘家庭的抚养与呵护,这种抚养与呵护,生成出一种社会化的血缘亲疏关系,并且还由此生成出一种必须的社会秩序结构,它为生命的进一步繁衍和社会持续稳定提供了人性保障。

2、人存在于世的文化本性

人性根源于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创化运动。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运动推动了一切生命的进化,生命的进化又促进了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此二者互为推进,使人的生命获得了人质化觉醒,作为动物的人那朦胧混沌的自然心灵,由于其人质化觉醒而获得了开启并生成出只属于人才拥有的心灵镜像。心灵镜像的生成,使人这一物种生命获得了"看"的能力,进而生成出"思"的能力。由于其"看"与"思"的能力的生成与发挥,诞生了文化,其尚处于期待状态的未完成、待完成、需要不断完成的人的自然本性,由此获得发展的可能性而生成出文化的朝向,演变出人的生命存在的文化本性。人的文化本性是他的自然本性因其人质化觉醒的必然发展形态,它与人的自然本性结构构成实质上的对应关系。

人的文化存在本性    在人的生命历程中,人的创生本性向其文化本性方向演化生成的根本动力,是生命创生本性所发动的竞适行动。客观论之,人的文化存在本性的生成,这是人从自然生命向人的生命的飞跃,促使这一飞跃完成的恰恰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竞适法则。竞适法则把生命存在的创生本性和人的文化存在本性连贯起来,并使生命存在的创生本性转换成为人的文化存在本性,这是因为竞适法则融进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力量及其对立统一张力,从而构成了任何个体生命力量都无法改变的自然法则和生命原理。竞适法则规定了所有生命的存在进化,无论是朝着必然性方向展开,还是朝着偶然性方向展开,其竞与适都是为了创生。人这种生命形式在许多偶然的和不定的因素掺和下所展开的进化旅程,虽然意外地朝着人质化方向展开,并开辟出了文化存在道路,但其创生的生命本性却仍然成为其根本的生命动力和生命目标,亦构成其根本的人性动力和人性目标。

在人质化道路中,人的生命存在的创生本性被人质化的文化所修饰、规训(或塑造),而生成为人的文化存在本性的过程,首先是将其创生本性中"因生而活并为活而生"的动力因素予以了完整保留,并在此基础上对生命的自我保存和自我保全赋予了新的内涵,即发展生命和提升生命。因而,以保存生命和保全生命为基础而发展生命和提升生命,构成了人的文化存在本性的动力因素。

人的文化存在本性的本质规定仍然是创生。。并且,人的创生文化本性的展开方式,同样要完整地保留其利己与利他,同时必然在此基础上获得文化的提升,即爱己与爱他。因而,在人的文化存在本性构成中,其展开的基本形式是利己与利他;其展开的提高形式是爱己与爱他。并且,在人的文化存在本性中,利己的本性就是爱己的本性;利他的本性就是爱他的本性。仅前者言,只有爱己,才能利己;也唯有爱己,才会利己:爱己构成了利己的直接动力。仅后者论,只有爱他,才能利他;唯有爱他,才会利他:爱他构成了利他的直接动力。但在人的文化存在本性构成中,其实质规定仍然生己和生他,其最终本质是生己,即实现生命本身的生生不息。所不同的是,在人的生命存在的创生本性中,生己和生他之性质规定具有合目的性,即合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之整体创化法则和目的;在文化化的生命世界里,由其文化存在本性所构成的生己和生他之性质规定,却具有了人的目的性要求,即人完全以其自设的目的要求而再造生命,使之朝向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合目的方向展开,实现人的自身存在完全适合于自己的目的要求。

人的文化生存本性    人作为文化的人,其存在展开必然是生存。人的生存之所以根本不同于其它生命的生存,就在于人的生存要承受文化的修饰、规训、塑造而追求目的性,因而,目的性生存构成了文化的人的根本标志。

如前所述,生命存在展开的生存本性是入群性。生命的这一生存本性向人的方向进化,同样要获得文化的修饰、规训和塑造而构成人的文化生存本性,并必然;要遵循生命存在展开的生存本性法则。要了解此,需进一步认知生命存在的创生本性。在生命存在创生本性结构中,"生"是其核心内容,生命对生命存在之生生渴望,落实在人的生命展开进程中,就是目的性渴望与资源谋划。对物质资源的渴望与谋划,构成了人的文化生存本性敞开的具体内容:人,是一种需要资源滋养的生命存在形式,资源需要构成了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基本存在前提,没有对资源的需要和求满足(滋养),人的生命就不复存在。基于这样一种意识,人首先发现自己对资源的目的性需要与满足是基于如下四个方面的基本渴望:

对食物的渴望――这是基于吃的需要与满足。

对居住的渴望――这是基于住的需要与满足。

对饰裸的渴望――这是基于穿的需要与满足。

对行动条件的渴望――这是基于行的需要与满足。

如上四种渴望基于人生存的四种基本需要与满足,它构成了人的生存本性的基本内容,敞开为人最基本的天赋生存能力。与此同时,人还发现,人对物质资源的生存渴望与谋划,其最真实的动力因恰恰是人对性与色的渴望。对于人来讲,吃饱、穿暖、住好、行便,其实都是为了生,为了生生:生涉及当下,生生涉及长远。性与色之于生来讲,是实现生之全;性与色之于生生,则是实现长生和永生。所以,对性与色的需要与满足,不仅是生命存在之生理机能健康运转的需要,也是人的生命存在之心灵、情感能够健康展开的需要,更是生命能够获得生生不息的存在需要。所以,对物质资源、对性与色,以及对精神的渴望、需要与满足,构成了人谋求生和生生的多元方式。然而,无论是对资源的需要与满足,还是对性与色的需要与满足,或者是对精神创富的需要与满足,都必须遵循生命那以生己与生他为本质规定的竞适法则,这一竞适法则在人的目的性生存展开进程中,则展示出相对应的两极本性:

竞所展示出来的生存本性:斗争性;征服欲;侵略欲;驾驭欲;屯积欲;仇恨欲。

适所展示出来的生存本性:恐惧心;忧虑心;同情心;怜悯心;利爱心;慈善心。

对生命存在展开的生存本性法则的了解,发现生命的创生本性虽然演化出了人的文化存在本性,但落实在人的生存进程中,则具体展开为竞适本性。然而,由生命之创生本性所演化而来的生存竞适本性,必须要通过入群的方式来展开和实现。从人的文化生存本性的展开角度看,入群生存本性的展开与实施,则需要动力,这个动力就是竞斗。而竞斗的人性依据,却是人谋求生生不息之生存的斗争性、征服欲、侵略欲、驾驭欲、屯积欲、仇恨欲和人谋求生生不息之生存的恐惧心、忧虑心、同情心、怜悯心、利爱心、慈善心。

入群就是走向他人、走近他人、走进他人,共同创建起社会。因而,入群就是创构人的社会,这是人的生命生存本性向人的文化生存本性进化的集中标志[5](PP8-9)因为入群之文化生存本性,不仅在其人性动力和依据上获得了新的内涵,而且还具有只属于文化范畴的人性规范。这一人性规范由原理与规则两个方面构成,从原理方面讲,入群之文化生存本性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理是自由。:在文化世界里,人的入群生存本性要得到全面展开并促进其生和生生,必须符合人人生存自由之最高原理:唯有当人人以其生存自由为最高原理来入群,人的文化生存本性才可获得全面展开,促进人人之生和生生。从规范角度论,入群之文化生存本性所必须接受的根本规范,就是平等。在文化世界里,人入群的生存本性要得到全面展开而促进人人生和生生,则必须遵循普遍平等原则:唯有当人人以其生存平等为最高原则来入群,人的文化生存本性才可获得全面展开,从而促进人人之生和生生。相对地讲,自由原理是人的入群生存本性展开的目标定位;平等原则却为人的入群生存本性实现的平台构建提供了依据。

人的文化血缘本性   人的文化血缘本性,是对人的生命血缘本性的修饰、规训与转化。

血缘是由性欲所生成,性欲是血缘生成的绝对动力,所以任何新生命的诞生,都是性欲实现的成果。但生命的性欲冲动与人的性欲冲动却有着质的不同:动物的性欲冲动仅仅是生理需要与满足,新生命的诞生,是其纯粹性欲冲动的副产品,虽然它起到生物物种延续与繁衍的功能。而人的性欲冲动,既是其生理的需要与满足,也是其心理、精神、情感的需要与满足。客观论之,人的性欲冲动需要与满足实质上蕴含着两个目的:一是实现身心协调,开发生命的内在潜力。二是反抗死亡,追求生命的永续和血脉的绵绵长存:"死亡则是它们自己精美的组织和复杂的生活史付出的代价。"[5](P73)性欲冲动的需要满足,最终通过生命对象化的方式而抗拒了死亡,从而实现了生命血缘、家族血缘和特种血缘的永续。

人的文化血缘本性,不仅负载了生命血缘本性的全部内涵,获得了生命同根的亲疏本性、性欲竞适本性和生命呵护本性,而且强化了求群、适群、合群的入群本性,生成出生命生存和行为创造的合作、协作、协调倾向、团结意识,滋生出生命的等级观念和内外情感认同模式,而且以性欲为核心的文化血缘本性,还被赋予了血缘的等级情感。首先,人的文化血缘本性内生出的人民族血缘情感,包括民族伦理情感、民族政治情感、民族历史情感和民族文化情感。其次,人的文化血缘本性还内生出人的家族血缘情感,它是人的种族血缘情感的具体化,也是人的家庭血缘情感的固化方式,它起到了凝固种族血缘和家庭血缘的双重功能。其三,人的文化血缘本性更内生出人的家庭血缘情感,这一血缘情感体现两个向度:一种向度是以性为动力和目标,其所产生的血缘情感力量是以性欲为聚散力,它具体表征为男女夫妻情感;另一种向度是以血脉为动力和目标,其所产生的血缘情感是以宗族、家族为线索的血脉聚散力,它具体表征为父母子女情感。

情感,无论是人类血缘情感还是民族血缘情感,或者是家族血缘情感和家庭血缘情感,都有其具体的内容,并且都有其情感生成的动力因素。一般情况下,情感发动的动力因素即是利益,包括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利益。以利益为内动力,血缘情感的具体内容则是爱恨亲仇,并且,爱恨亲仇也血缘情感的文化价值倾向和最终行动表达式。


概括如上内容,人的文化血缘本性的自身构成有三:以性欲为内核、以生命同根的亲疏本性、性欲竞适本性和生命呵护本性为基本表征的生命血缘本性,构成了人的文化血缘本性的奠基内涵;以性欲为动力、以生育为目标、以人类血缘、民族血缘、家族血缘和家庭血缘为表征的血缘情感,构成了人的文化血缘本性的基本内涵;以利益为动力、以爱恨亲仇为表征的伦理向度,构成了人的文化血缘本性的内涵本质和价值倾向。

3、人性真理的逻辑进路

体认在其《人性论》中指出,人性问题与任何学科和所有领域相关联,一切科学、所有领域都要涉及到人性问题,并最终回归于人性。[6](PP6-7)因而,人性探讨构成了一切精神探索的奠基石。所以休谟将人性的学问,定位为是"人的科学",并认为这一"人的科学才是其它科学的惟一牢固的基础。"[6](P8)

人性真理的自我呈现   对人性的探讨之所以构成了"其他科学的惟一牢固的基础",是因为人性探讨揭示了人的真理:人的真理,才是一切有关人的其它真理的真理,或者说,人的真理,才是人类其它一切真理的出发点,是人类其它一切真理的坐标。因为哪怕是最纯正的自然科学探索最终要以人为镜、以人性为镜。[7](P29)

人的真理,就是人性真理。人性真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现在人性的终极本质上;二是体现在人性的终极目的上。

人性真理蕴含在人性的自身构成中。概括前述,人性的终极本质是自私。在这一终极本质规定下,人的自然本性和人的文化本性一旦获得塑造性融合,就展开为"生→利→爱"之方向。人性的存在论、生存论以及人性的实践论,都无法回避 "生→利→爱"这一三维方向。

人性自私,不仅有其文化学方面的依据:人类的、民族的、家族的、家庭的,以及更具体层面的男女的、夫妻的、父母子女的和兄弟姊妹的等等领域的爱恨亲仇,无不贯穿了自私的人性真理于其中。人性自私更有生物学、动物学和遗传学的支撑。遗传学家R.道金斯在其《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指出,人性自私的自然之根即是基因。"在基因的水平上讲,利他行为必然是坏的,而自私行为必定是好的。这是从我们对利他行为和自私行为的定义中得出的无情的结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竞争,因为在基因库中,它们的等位基因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的位置的对手。……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8]基因的利他选择,必然导致物种生命遗传可能性的丧失,只有基因的自私,才使生命获得以自己为动力并以自己为最终目的的"生→利→爱"朝向,物种生命繁衍生息才获得必须的保障。"我们的基因的最重要的特质就是其残酷无情的利己性,从而造成了个体的利己性。"[9]从根本上讲,进化的真正动力和最终动力,就是勇往直前的生命朝向所凝聚成无情自私基因,使生命获得了生己、利己、爱己的自私向度。"""自然选择从来不使一种生物产生对于自己害多利少的任何构造,因为自然选择完全根据各种生物的利益并且为了它们的利益而起作用。.......如果不如此,则这种生物就要绝灭,如无数的生物已经绝灭了的一样。"[3](PP231-232)自私是生命存在和得以保持其存在的根本理由;并且,自私滋生出生命存在的基本权利,构成生命展开其生存的最后依据。自私之于生命世界来讲,构成了一切生命、一切生物、一切动物以及一切人的存在与保持、展开与繁衍的生命内核、遗传因子。这一生命内核、遗传因子当然终由是生命自我生成的,但更是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整体创化力量所赋予的。在物竞天择的物种世界里,一切得以保存下来的物种,一切得以继续存在的生命,无论它的生命性状如何,也不管它的生命存在层次与水准怎样,它都是经历了残酷的生存斗争,并命运地不断经历着更为残酷的物竞天择考验;一切经历了并继续经历着残酷生存斗争考验与选择的生物,都是最杰出、最优秀、最具有存在价值的利己主义者、自私主义者。作为生物世界中之一种物种的人类,他的诞生与存在、生存与适应,也同样如此:"观人的行为之生物原动力,则一方面,生物的合目的性、基因的合目的性是人的行为目的性之起源、基础、原动力;一方面生物的合目的性、基因的合目的性是完全利己的。于是,可以得出结论:利己是人的一切行为目的――利他、利己、害他、害己――之根本原因、基础、原动力。易言之,人的行为目的,不论是自私自利,还是无私利他,不论是纯粹害人,还是纯粹害己,产生它们的根本原因,即行为的原动力,都只能是自私利己。这便是伦理行为之生物原动力规律。"[10](PP249-250)在这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且充满残酷竞斗、变异与新生的生命世界里,人类、人要能够得以继续存在,只是注目于生己、利己、爱己是最终不能很好地保存自己和创生自己的,因为人、人类既是血缘的人和人类,更是求群、适群、合群的人和人类,求群、适群、合群的入群本性和血缘本性,要求人、人类的"生→利→爱"之完整展开,既需要生己、利己、爱己,也需要生他、利他、爱他:生己、利己、爱己,是自私之人性本质的目的性敞开;生他、利他、爱他,则是人性之自私本质的手段性敞开。

人性利他手段论    以"生→利→爱"为主轴而展开的"生己→利己→爱己"之维,构成了人性目的论,人性目的论所表达的是人性利己主义;以"生→利→爱"为主轴而展开的"生他→利他→爱他"之维,构成了人性手段论,人性手段论所表达的是人性利他主义。

概括地讲,一切的利己主义所指向的是人性目的论,一切的利他主义所指向的是人性手段论。并且,一切的人性目的之实现,都需要借助于手段来完成,一切的人性手段的展开和运用,都必然要实现人性之目的。因而,在人性的生成展开进程中,一切形式的生他、利他、爱他行为,哪怕是以极端无私的自我牺牲方式出现,仍然是为了生己、利己、爱己:

人的利他主义的多数表现,说到底都含有自利的成分,这就是使关于利他主义的进化理论变得极为复杂。在持久的利他表现形式中,没有哪一种是一望而知属于完全自我毁灭性的。最了不起的英雄在舍命时都期待引人注目的报答,其中也包括相信个人的永垂不朽。[11](P142)

.....我们必须区分这类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有一类利他冲动可以是非理性的,纯粹是为别人的。这种利他行为者不企求相等的回报,连任何期待回报的无意识举动都不曾有过。我把这种行为方式称作'无条件'利他主义,这类行为相对而言并不是希望社会的报答,也不是因为怕惩罚。.....可以推测,'无条件'利他主义旨在为近亲效力,其强度和频率随着亲属关系的疏远而急剧下降。另一种相对的'有条件'利他主义,根本上说来则是自私的。这种'利他主义者'期待社会能报答他自己或他的近亲。.....这种'有条件'的利他主义可能是通过个体水平的选择进化而来的,并深受变幻莫测的文化的影响。[11](PP79-80)

威尔逊把人类的利他主义行为归为有条件的利他主义和无条件的利他主义,他所认为"无条件"的利他主义仅仅限于"为近亲效力",然而这个"无条件"的利他主义形式仍然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即是"亲"与"疏",而分理出"亲"与"疏"的根本判据或者说最终的人性依据,仍然是自私,其利他行为的目的指向仍然是生己、利己、爱己。比如几乎每一个父母都可以对自己的子女予以无私的奉献与爱,但几乎每个做父母的都不可能把这种无私的奉献和爱施予在他人的孩子身上。何也?因为子女是自己生命的对象化,是自己生命、情感、理想、想象的实现与延续。从根本上讲,一切利他主义行为------哪怕是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行为------也最终动力于自私,并指向对自己的实现。比如信仰者可以为某种宗教信仰或主义仰而无私奉献,甚至为之抛头颅洒热血,但这些信仰主义者们的利他或无私行为同样是有条件的,因为他们的条件是某一种信仰或主义,而不是所有的信仰或所有的主义。所以,一切形式的爱他、利他、生他本性,以及一切形式的利他主义行为,其最终的动力因仍然是爱己、利己、生己。

以自私为终极本质、以生己、利己、爱己为目的的人性,之所以还需要生他、利他、爱他之人性手段的辅助,既在于人的性欲冲动和血缘本性要求,更在于求群、适群、合群之入群本性要求。生命始终是群体的生命,人永远是性欲冲动和血缘化的社会人,人的生命存在的群体本性和性爱血缘本性,决定了他的生己、利己、爱己的本性必然生殖出生他、利他、爱他的本性,决定了人性目的论的利己主义必然生殖出人性手段论的利他主义。因而,生己、利己、爱己,乃具有绝对利己主义倾向,但由此所所生殖出来的生他、利他、爱他,却是相对利己主义。绝对利己主义是片面的利己主义,这种片面的利己主义由于往往只关心个人利益而最后导致生存竞争的失败,它是人类进化和物种生存竞争中的"最大敌人";相对利己主义即是合理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则是其生存进化的必要条件。

人性利己目的论   在如上人性结构中,人性目的论和人性手段论构成了人性的两极。人性手段论是相对人性目的论而言的,而人性目的论又相对什么而论的呢?有关于这个问题,费希特的思考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费希特指出,人的天性原本既不善也不恶,它是通过自由才成为善或恶的。[12](PP131-140)人性就是人的天性,它所涉及的是"生"、"利"、"爱",即生己与生他、利己与利他、爱己与爱他的协调,就是善,反之,则可能恶。自由却不是人的天性,而是人的天性所指向的生命目的、存在目的、生存目的。人性指向生存之域的根本目的、最终目的,就是自由,就是创造自由、实现自由和享受自由。因而,人性生己、利己、爱己的目的是自由,人性生他、利他、爱他的目的同样是自由。自由构成了人性的终极目的,自由也构成了人性之生己与利他、利己与利他、爱己与爱他的最终动因。

人性之自由目的,既来源于自然宇宙的律令和生命世界的最高法则,也来源于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的整体创化力量。换言之,自由,是天赋生命的根本权利和能力,也是天赋生命的最高权利和能力。因而,自由是人性的最终动力。


进入 唐代兴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生利爱   人性真理   人性手段论   人性目的论   自由  

本文责编:张容川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伦理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78225.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